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要交税吗.docx
- 文档编号:8378772
- 上传时间:2023-01-30
- 格式:DOCX
- 页数:17
- 大小:26.27KB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要交税吗.docx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要交税吗.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要交税吗.docx(1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要交税吗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要交税吗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要交税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明确规定: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
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所以,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要交税。
1、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财税第一条的规定: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
“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第二条规定:
“考虑到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数额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员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因此,对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
具体平均办法为:
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
”3、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财税第二条的规定:
“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4、即(员工获得的经济补偿金等总金额-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X3-实际缴纳的社保及公积金费用)/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基数,然后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计算应缴纳的税额。
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财税第三条规定:
“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以上补偿,免征个人所得税。
赔偿损失是指一方当事人违法违约造成对方损失时,应以其相应价值的财产给予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赔偿损失是我国承担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方式。
这是承担劳动合同违法责任的主要方式。
对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范围和数额计算,我国劳动合同法已作具体规定。
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确立了赔偿实际损失原则。
民法通则第112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当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即要求赔偿金额应相当于因违反合同造成的实际损失,包括没有取得的那种如果债务人履行了合同就可以取得的利益。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六条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即实际损失包括可得利益损失。
为明确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赔偿办法第3条作了具体规定:
(1)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2)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3)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4)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5)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二手房买卖合同条款样式二手房买卖合同条款样式篇一:
二手房买卖合同完整版房屋买卖合同甲方(出卖人):
身份证件号码:
乙方(买受人):
身份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经过有好协商,就房屋买卖一事,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
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座落于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一段号,建筑面积为_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平方米;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_(附件一:
房产证)(三)房屋平面图见房产证;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没有设定担保、没有权属纠纷,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计价方式与价款按房屋总价计算价款,总金额人民币元整;乙方在年月日前付给甲方定金(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该定金条款的约定,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条款的调整。
第四条:
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拾_万_仟_佰_拾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元整申请银行按揭(如银行实际审批数额不足前述申请额度乙方应在缴交税费当日将差额一并支付给甲方),并于银行放款当日付给甲方。
以上款项,由乙方直接通过转帐或者直接存入等方式支付到甲方提供的本人银行帐号(银行帐号见附件三)。
每次收到款项后三日内甲方应当开具收据给乙方。
如甲方三日内未开具体要求收据的,则乙方凭其持有的银行开出的转帐凭证或者存入凭证作为付款的有效证明。
第五条1、甲、乙双方定于前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
2、双方定于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
3、甲方应在收到全款30日内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4、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第七条甲、乙双方同意,双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到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在办理房屋产权及土地使用权移转过户登记时,甲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移转给乙方的书面报告及主管部门要求的其它文件。
如需要甲方出面处理的,不论何时,甲方应予协助。
如因甲方的延误,致影响过户登记,因而遭受的损失,由甲方负赔偿责任。
如甲方原因而不能办理过户登记,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甲方除返还全部房价款外,并按本合同第八条承担违约责任。
并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手续按下列约定办理: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其土地使用权证证载权利和相关出让合同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乙方。
除本条第二款已有约定外,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由乙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第八条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逾期超过日,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2、如果乙方有其他严重违约行为的,则乙方已经支付的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其他已经支付的款项退还给乙方。
第九条、甲方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责任。
每逾期一天,甲方按累计已付款的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逾期超过30日,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2、如甲方在合同生效后,有其他违约行为,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所付房价款同额的赔偿金给乙方,同时,乙方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如果确定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还应当赔偿乙方实际损失。
3、若因银行或公积金中心原因不能按揭,或因不动产交易中心原因致使房产不能交易等客观原因,甲方将全部定金交还乙方,双方不得追究对方责任。
第十条甲方承诺并保证:
1、其为本合同项下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其有完全的权利处分该房屋并完全有权签署本房屋转让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2、本合同项下房屋不存在任何限制或者影响本次转让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查封、冻结、抵押、共有人反对(如有)等情况。
3、甲方保证没有与任何第三人签署转让房屋的合同,并保证在本合同签署后,及时办理有关将房屋过户到乙方名下的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所有权转移登记,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则双方提出申请的时间为该房屋所有权按的转移时间。
第十二条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十三条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按下列约定处理:
1甲方应缴清自交房之日之前的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一切与该房屋相关的费用。
由此引发的纠纷有甲方自行处理,于乙方无关。
2甲方向乙方提交房屋全套钥匙,双方共同清查确认电、水、煤气等度数。
3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物业管理的相关入户手续。
4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水、电、煤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的更名手续。
5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房屋的维修基金发票、物业管理费押金等相关收据。
6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附属设施的设备发票及保修卡。
附属设施见清单(附件二)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
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管辖。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叁份。
其中甲方留执壹份,乙方留执壹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壹份。
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地址:
地址:
现住址:
现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附件一:
房产证复印件(建议乙方在签署合同前要求对方提供甲方的房产证原件查验,并查看有无抵押登记,并共同到房管部门以甲方的名义查询该房屋有无司法查封)附件二:
房屋及附属设施清单主要是载明房屋的现有状况及附属设施、一并转让的室内物品等)附件三:
甲方提供的银行帐户篇二:
公证二手房全款交易合同二手房交易合同本合同各方当事人: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甲方与原业主双方所订立的公证书(2011渝证字第号)及委托书(详见附件1),在此合同中,原业主方权力义务及责任,均已由甲方全权代表。
第一条所交易房产(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位于第层,共套,房屋结构为,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套内面积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性质为。
房地产权证号:
土地使用权证号: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价总金额为:
人民币拾万千百拾元整。
第三条甲乙双方约定于2011年月日前持相关手续共同前往该房屋所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按照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的规定办理该房屋所有权转移手续。
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受理双方申请,双方结清各自应承担费用后,乙方向甲方第一次支付购房款元;将银行交易回执交付房地产权登记机关后乙方向甲方第二次支付购房款元余款在该房屋正式过户给乙方,乙方核对清算完所有甲方应付费用后日内一次性支付。
第四条乙方保证在交易时所产生的下列费用由乙方承担:
1、营业税费元2、契税元3、个人所得税元4、评估费元5、工本费元6、第五条交易中,甲乙双方均应提供真实、有效、完整的各项凭证、资料,促成交易的顺利完成。
第六条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具有完全独立的权属,无任何隐性共有、抵押、租赁、被查封冻结等状况,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任何合法追索。
第七条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的以下费用应由甲方结清:
1、物业管理费2、房屋大修基金3、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4、如以上费用甲方未结清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房屋大修基金、五通初装费等大额费用甲方未结清的,甲方应在乙方提出后日内结清。
2、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使用费等小额费用甲方未结清的,由甲方承担,也可以由乙方自行结清后在购房余款中予以扣除。
3、乙方在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但如因甲方在交易前未办理上述附属设施的登记手续而造成乙方新办产生的额外费用,由甲方承担,也可以由乙方自行结清后在购房余款中予以扣除。
4、上述可由乙方在余款中扣除的相关费用,如余款不足,乙方可向甲方要求补足。
5、其他处理方式:
第八条甲方应在交易前腾空该房屋,并将其(包括原业主)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如出现上述情况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有权利向甲方追偿。
第九条甲乙双方都应严格遵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利提出退房,甲方应在乙方提出退房日内退还乙方已付房款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造成乙方其他损失的,由甲方承担。
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利终止交易,并在日内退还乙方已付房款,乙方应在甲方退还已付房款后日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提交重庆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重庆市沙坪坝区初级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
其中甲方留执一份,乙方留执一份,篇三:
二手房买卖合同完整版定稿二手房买卖合同当事人基本信息:
卖方:
买方:
姓名:
_姓名:
_身份证:
_身份证:
_联系电话:
_联系电话:
_工作单位:
_工作单位:
_通讯地址:
_通讯地址:
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产转让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转让标的】卖方自愿将其房屋及其房内设施出售给买方,该房屋具体情况如下:
坐落于_路(街)_号,_小区_号楼_门_室;所在楼层为_层,为_结构。
房地产证号为:
_。
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
房地产用途为:
_。
登记建筑面积为:
_平方米。
(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平方米)。
房屋附属设施为仓房、家具及家用电器。
卖方将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及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给买方。
卖方还应当将附属于该房屋的装修及其现有其他设施、设备和其他相关物品与该房屋相关的所有权利转让给买方,其转让价格已包含在上述房屋的价款中,不再另行支付价款。
第二条【买卖双方申明】买方申明:
买方购买本合同第一条所述卖方房屋,支付房款,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承担违反本合同义务的法律责任。
第三条【附着于该房地产之上的户口】该房地产所附着的户口,卖方保证于买卖双方办理完过户更名手续之日起3月内迁出,逾期则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四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第四条【转让价款】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_拾_万_仟元(小写:
_元)。
该转让价款不含税费。
第五条【付款方式】买卖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在_年_月_日,买方一次性支付购房款为人民币:
_拾_万_仟元(小写:
_元)(含定金)给卖方。
为防范交易风险,督促卖方按约定如期交付该房地产并结清所有费用,买卖双方协商同意在本合同签订时从交易总价款中预留人民币:
_万_仟元(小写:
_元)作为交房保证金交买方。
此款在卖方完成产权转移登记时进行结算。
以上款项,由买方直接通过转帐或者直接存入等方式支付到卖方提供的本人银行帐号,每次收到款项后卖方应当开具收据给买方。
卖方:
账户名:
,开户行:
收款银行卡账号:
买方:
账户名:
,开户行:
付款银行卡账号:
第六条【税费承担】经双方协商相关税费中:
个人所得税及营业税由卖方承担,其余费用由买方承担。
第七条【房地产交付】卖方应当于收到购房款后_日内,即_年_月_日将交易的房地产正式全部交付买方使用,并履行下列手续:
1、卖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保证房屋及其屋内已有设施的、水、电等基本条件的完好。
如因上述基本条件存在问题引起的纠纷,由卖方出面协助处理。
2、买卖双方共同对该房地产及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事项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办理交接手续;3、交付该房地产钥匙;4、本合同规定的其他应完成的事项。
本条规定的各项手续均完成后,才视为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
第八条【延迟交房的违约责任】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外,卖方未按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执行的,自约定的交付期限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卖方不履行本合同,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按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产权转移登记】买卖双方约定于_年_月_日,暨房产证办理完成满5年之日起3个月内,正式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在此之前卖方将交易的二手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交由买方保管。
若卖方在交易过程中,未经买方同意私自重新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视为违反本合同,按第十一条违约责任,赔偿买方损失。
在该房屋符合规定产权过户条件时,暨房产证办理完成满5年之日起3个月内卖方有义务积极协助配合买方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
正式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后,买方支付卖方房产过户保金_元。
(大写:
)。
如因卖方原因而不能办理过户登记,买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卖方除返还全部房价款外,并按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该房屋在正式办理产权过户前,买方有权将该房屋卖与第三人,若买方将该房屋卖与第三人,卖方应在买方提出要求时,积极配合与第三人办理产权过户等事宜。
该房屋在正式办理产权过户前,若因城市规划建设需要,被政府征收,政府给予一切补偿权益归买方所有。
卖方不得以房屋尚未过户之名要求享受相关补偿权益。
第十条【装修问题】在买方入住,但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期间,买方可以进行装修,由此产生的费用有买方承担。
但卖方违约收回房屋,卖方除退还买方购房款与违约金外,要赔偿买方装修费用,包括材料费、人工费。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买卖双方合同签定后:
若因卖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应书面通知买方,并在_日内全部返还买方的已付款(返还房款=买方已付款+利息)。
若因买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应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在_日内部分返还买方已付款(返还房款=买方已付款-利息)。
利息计算方法按合同生效日至合同中止日买方已付房款月利率2%计算,即:
利息=已付房款*合同签订至中止经过几个月*2%(*定义为乘法)。
房款及利息全部结清完毕后合同方能中止。
第十二条【本合同与其他文件的冲突解决】买卖双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前的承诺及协议,如有与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为准。
本合同未尽事宜,买卖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
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三条【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四条【合同数量及持有】本合同共计5页,一式_份,卖方_份,买方_份,其他交有关部门,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卖方(签章):
身份证:
共有人(签章):
身份证:
担保人(卖方):
身份证:
年月日买方(签章):
身份证:
证人(买方):
身份证:
年月日房屋租赁合同模板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地址:
地址: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拥有产权或处置权的延安市的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出租给乙作使用。
二、租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即个月)。
三、该房屋每月租金为人民币万仟佰拾元整,乙方每个月向甲方缴纳租金万仟佰拾元整,并于每个月的日前交清,甲方须开具(收据或发票)给乙方。
四、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个月的房屋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和元整的室内财物押金,上述保证金和押金合同期满后退还乙方。
五、租赁期间房屋的房产税、营业税及附加税、个人所得税、土地使用费、出租管理费由方负责交纳;电话费、保安费、水电费、卫生费、电梯费、房屋管理费由方负责交纳。
六、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甲方每天按月租金的5%加收滞约金拖欠租金达天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有权拒绝退还履约保证金。
七、甲方应承担房屋工程质量及维修的责任,乙方也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
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室内财物毁坏,应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
八、租赁期间,若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同时退还两倍的履约保证金;若乙方需要退租,也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同时不得要求退还履约保证金。
九、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
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结清费用后退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协商,若逾期不还又未续租,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十、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调解或起拆人民法院处理。
十一、本合同经签字或盖章后即时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纪方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附:
室内财物清单:
出租人(或委托代理人):
承租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名(盖章):
签名(盖章):
更多相关的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分享: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写字楼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商铺租赁合同范本(2014最新版)营业房租赁合同范本二手车交易合同二手车交易合同范本卖方:
身份证号码:
_电话号码:
_车主:
身份证号码:
_电话号码:
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二手车的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车辆基本情况1、车主名称:
_车牌号码:
_厂牌型号:
_2、车辆状况说明见附件一。
3、车辆相关凭证见附件二。
第二条车辆价款、过户手续费及支付时间、方式1、车辆价款及过户手续费本车价款(不含税费或其它费用)为人民币:
_元(小写:
元)过户手续费(包含税费)为人民币:
_元(小写:
元)2、支付时间、方式待本车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后_个工作日内,车主向卖方支付本车价款。
(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可另行约定)过户手续费由_方承担。
_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个工作日内,将过户手续费支付给双方约定的过户手续办理方。
第三条车辆的过户、交付及风险承担承担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本车过户、转籍手续所需的一切有关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给_方,该方为过户手续办理方。
卖方应于本车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后_个工作日内在_(地点)向车主交付车辆及相关凭证(见附件一)。
在车辆交付车主之前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卖方承担和负责处理;在车辆交付车主之后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车主承担和负责处理。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卖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向车主交付车辆。
2、卖方应保证合法享有车辆的所有权或处置权。
3、卖方保证所出示及提供的与车辆有关的一切证件、证明及信息合法、真实、有效。
4、车主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
5、对转出本地的车辆,车主应了解、确认车辆能在转入所在地办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解除 劳动合同 经济 补偿金 交税
![提示](https://static.bdocx.com/images/bang_tan.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