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季节性施工管理办法初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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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季节性施工管理办法初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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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季节性施工管理办法初稿
混凝土季节性施工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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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标题编号用阿拉伯数字,例如:
一级标题编号1,二级标题1.1,以此类推。
(4)同标题下,如果有分段,一级排行编号用全括号数字如
(1),二级用圆括号数字如①。
当只有一级分段排行时,也可以直接排行不用编号(行首字母应缩进2汉字)。
(5)行间距固定值25
主线:
质量、安全、环保
缺钢筋焊接方面的管理?
1、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保障建筑工程质量,提高集团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技术质量标准、法规及集团施工质量管理相关要求,制定《混凝土季节性施工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城建集团各单位承揽的工程项目的混凝土季节性施工管理。
季节性施工:
指常温季节以外、需要采取相应技术措施方能保证混凝土施工质量的阶段性施工,包括冬期施工、雨季施工、高温季节施工。
2、一般要求
(1)冬期施工:
当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天稳定低于5℃即进入冬期施工,或者当最低气温降到-3℃以下时,应采取冬施措施;当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天高于5℃即解除冬期施工。
(2)当日平均气温达到30℃及以上时,应按高温施工要求采取措施;雨季和降雨期间,应按雨期施工要求采取措施。
(3)
…
3、混凝土原材料
3.1原材料质量
(1)季节性施工混凝土使用原材料(水泥、砂、石、粉煤灰、矿粉、水)的质量应满足预拌混凝土原材料的质量要求;对于冬期施工使用的骨料不得含有冰、雪、冻块及其他易冻裂物质;不得使用过期或受潮结块水泥及矿物掺合料;
(2)冬季施工的混凝土宜选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采用蒸汽养护时,宜采用矿渣硅酸盐水泥。
(3)高温季节施工使用的水泥不宜使用早强型水泥;
(4)大体积混凝土使用的水泥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5)雨季高温季节施工使用的外加剂及冬季施工使用的外加剂应满足GB50119规范及DB11/T1314规程对外加剂的控制要求;冬季施工混凝土可使用防冻剂或防冻泵送剂,防冻(泵送)剂应采用无氯盐类、有机化合物类及复合型防冻剂品种;防冻剂、防冻泵送剂中氯离子含量应不大于0.1%,碱、氯含量按DB11/T1314规程的相关内容进行计算。
(6)外加剂宜根据工程所用原材料、环境条件或混凝土性能要求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并经相容性试验验证。
(7)掺防冻剂的受检混凝土性能指标应符合表3.1规定:
表3.1掺防冻剂的受检混凝土性能指标
检验项目
性能指标
减水率,(%)
≥10
含气量,(%)
≥2.5
泌水率比,(%)
≤80
凝结时间差,
(min)
初凝
-150~+150
终凝
压强度比,(%)
规定温度(℃)
-5
-10
-15
R-7
≥20
≥12
≥10
R28
≥100
≥95
R-7+28
≥95
≥90
≥85
R-7+56
≥100
28d收缩率比,%
≥135
渗透高度比,%
≤100
50次冻融强度损失率比,%
≤100
(8)掺防冻泵送剂的受检混凝土性能指标应符合表3.2:
表3.2掺防冻泵送剂的受检混凝土性能指标
检验项目
性能指标
减水率,(%)
≥20
含气量,(%)
2
泌水率比,(%)
≤70
坍落度1h经时变化量,(mm)
≤80
凝结时间差,(min)
初凝
-150~+210
终凝
抗压强度比,(%)
规定温度(℃)
-5
-10
-15
R-7
≥20
≥14
≥12
R28
≥120
R-7+28
≥100
28d收缩率比,(%)
≤135
50次冻融强度损失率比,(%)
≤100
3.2原材料检验
(1)原材料进场时应审查相关的质量证明文件,质量证明文件除满足预拌混凝土原材料使用要求外,冬施使用的防冻剂进场时应审查以下文明文件,证明文件不齐全的应视为不合格原材料:
①型式检验报告,检测项目应包含DB11/T1314规程中规定的项目;
②出厂检验报告与合格证;
③产品说明书;
④CCC认证证书(防冻剂);
⑤其它相关质量证明文件。
(2)原材料质量证明文件满足要求后,对进场原材料抽样送试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卸货;骨料应进行目测合格后方可卸货;原材料车检项目宜按表3.3的项目进行检验并做好相关记录。
--预拌混凝土章节如有此内容则引用即可
表3.3原材料进场车检项目
材料名称
检验项目
水泥
温度
(车检)
比表面积
(车检)
砂子
细度模数
(日检)
含泥量
(日检)
泥块含量
(日检)
石子
颗粒级配
(日检)
含泥量
(日检)
泥块含量
(日检)
粉煤灰
细度
(车检)
需水量比
(日检)
颜色
(车检)
温度
(车检)
矿粉
比表面积
(车检)
温度
(车检)
外加剂
PH值
(车检)
密度
(车检)
净浆流动度
(车检)
1h保留值
(车检)
含气量
(车检)
(3)原材料进场后应根据累积数量委托进行批量检验,原材料批量检验的项目及检验方法应满足预拌混凝土原材料控制要求,批量代表数量不应超过规范所规定的代表数量,对于搅拌站不能进行的检测项目可委托具备检验资格的试验进行检测。
(4)外加剂的批量检验应满足表3.4的要求;
表3.4外加剂批量检测项目及抽样频次
产品名称
检验项目
验收组批条件及批量
普通减水剂
高效减水剂
高性能减水剂
pH值、密度(细度)、含固量(含水率)、减水率、1d抗压强度比(仅早强型)、凝结时间差(仅缓凝型)
同厂家、同品种、连续供应
50t/批(不足50t,按一批计)
防冻剂
密度(细度)、含固量(含水率)、碱含量、氯离子含量、含气量、减水率
同厂家、同品种、连续供应100t/批(不足100t,按一批计)
防冻泵送剂
密度(细度)、含固量(含水率)、碱含量、氯离子含量、含气量、减水率、坍落度1h经时变化量
同厂家、同品种、连续供应100t/批(不足100t,按一批计)
(5)原材料检验结果应满足相关规范对原材料的质量控制要求;对于进场检验或批量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搅拌站应对涉及的原材料进行隔离、标识、处置,并做好不合格品处置记录。
(6)原材料批量检验完成后应对所抽取样品及试验后样品进行留样,留样期限应满足相应规范的要求。
(7)检验环境及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应满足搅拌站日常控制要求。
(8)雨期施工期间,对水泥和掺合料应采取防水和防潮措施,并应对粗、细骨料含水率实时监测,及时调整混凝土配合比。
3.3原材料使用
(1)原材料进场检验合格后,应将原材料储存到指定位置,搅拌站应采取措施防止出现混料现象,并做好各种原材料的储存标识。
(2)高温雨季或大体积混凝土使用的粉料温度宜控制不高于60℃;
(3)冬季施工使用的骨料应控制严格其含水率,以防止骨料出现冻块而影响使用;
(4)雨季施工使用的骨料在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骨料含水率的变化;
(5)原材料的储存应满足绿色环保的控制要求,骨料仓应三面封闭、加装大门;粉料仓应封闭并确保收尘装置良好有效,收尘装置宜具备回收利用功能;
(6)骨料上料时应采取相应的降尘措施以防止上料过程中产生粉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冬施期间骨料上料时应将大冻块捡出单独堆放,不得直接用于混凝土生产,以避免搅拌不均或影响混凝土出机温度;
(7)搅拌站应建立原材料使用台帐,记录每天每种材料的进、消、存信息,粉料的储存期限不宜超过3个月;水泥仓宜每三个月清仓一次;
(8)对于冬施防冻(泵送)剂的使用及混凝土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掺防冻(泵送)剂混凝土的生产、运输、浇筑及养护,应符合《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中掺防冻剂的混凝土及《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T104的有关规定;
②防冻(泵送)剂的类别应以混凝土浇筑后5d内的预计最低气温选用。
在日最低气温为-5℃~-10℃、-10℃~-15℃、-15℃~-20℃时,应分别选用规定温度为-5℃、-10℃、-15℃的防冻剂;
③防冻(泵送)剂的掺量应按照供方提供的推荐掺量和环境温度、运输距离、泵送高度及泵送距离等要求经混凝土试配后确定。
④用于各类具有室内使用功能的建筑工程中的外加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的限量》GB18588标准中的规定,其氨含量应不大于0.1%。
(9)高温施工时,对露天堆放的粗、细骨料应采取遮阳防晒等措施;必要时,可对粗骨料进行喷雾降温。
(10)高温施工时混凝土的搅拌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应对搅拌站料斗、储水器、皮带运输机、搅拌楼采取遮阳防晒措施;
②对原材料进行直接降温时,宜采用对水、粗骨料进行降温的方法。
当对水直接降温时,可采用冷却装置冷却拌合用水,并应对水管及水箱加设遮阳和隔热设施,也可在水中加碎冰作为拌合用水的一部分。
混凝土拌合时掺加的固体冰应确保在搅拌结束前融化,且在拌合用水中应扣除其重量;
③原材料入机温度不宜超过表3.3.1的规定;
④混凝土拌合物出机温度不宜大于30℃。
必要时,可采取掺加冰块等附加控温措施。
表3.3.1原材料最高入机温度(℃)
原材料
入机温度
水泥
60
骨料
30
水
25
粉煤灰等掺合料
60
4、混凝土配合比
4.1配合比设计
(1)季节性施工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满足现行《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规程》(JGJ/T55)、《混凝土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T104)、《混凝土矿物掺合料应用技术规程》(DB11/T1029)、《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规范》(GB50496)、《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等相关规范、规程的要求;
(2)混凝土的最大水胶比应符合现行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规定;
(3)配合比设计方法可采用质量法或体积法,配合比设计过程与预拌混凝土质量控制要求相同,对于自密实混凝土宜采用体积法进行配合比设计;
(4)胶凝材料用量控制应满足《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T55)的要求;竖向结构、不利于保温的结构,其水泥用量宜满足JGJ/T104规程的控制要求:
最小水泥用量不宜低于280kg/m3;平面结构、具备保温条件的结构宜满足DB11/T1029规程的控制要求:
当环境温度在5~-10℃时,最小水泥用量不应小于220kg/m3,当环境温度低于-10℃时,最小水泥用量不应小于240kg/m3。
(5)特殊结构混凝土的胶凝材料控制应满足相关规范的要求,大体积混凝土的最小水泥用量应根据实际结构确定。
(6)使用液体防冻(泵送)剂时,由防冻剂溶液带入的水份应从配合比用水量中扣除。
(7)冬期施工混凝土配合比,应根据施工期间环境气温、原材料、养护方法、混凝土性能要求等经试验确定,并宜选择较小的水胶比和坍落度。
(8)高温施工混凝土配合比设计除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第7.3节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应考虑原材料温度、环境温度、混凝土运输方式与时间对混凝土初凝时间、坍落度损失等性能指标的影响,根据环境温度、湿度、风力和采取温控措施的实际情况,对混凝土配合比进行调整;
②宜在近似现场运输条件、时间和预计混凝土浇筑作业最高气温的天气条件下,通过混凝土试拌和与试运输的工况试验后,调整并确定适合高温天气条件下施工的混凝土配合比;
③宜采用低水泥用量的原则,并可采用粉煤灰取代部分水泥。
宜选用水化热较低的水泥;
④混凝土坍落度不宜小于70mm。
(9)采用商品混凝土的工程,施工中如遇雨天,可根据实际情况通知搅拌站调整坍落度,防止混凝土的坍落度过大或过小。
4.2配合比验证
(1)混凝土配合比应满足混凝土配制强度及其他力学性能、拌合物性能、长期耐久性能的设计要求。
(2)冬季施工配合比应确保临界强度的控制满足相关规范的控制要求,配合比验证时应进行临界强度的验证;临界强度的控制应满足以下规定:
①采用蓄热法、暖棚法、加热法等施工的普通混凝土,采取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配制时,受冻临界强度不应小于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值的30%,采用其他水泥配制时,受冻临界强度不应小于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值的40%。
②当室外最低气温不低于-10℃时,采用综合蓄热法、负温养护法施工的混凝土受冻临界强度不应小于4.0MPa,当室外气温在-10~-20℃时,采用综合蓄热法和负温养护法施工的混凝土受冻临界强度不应小于5.0MPa。
③对强度等级等于或高于C50的混凝土,受冻临界强度不宜小于设计强度等级值的30%。
④对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受冻临界强度不宜小于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值的50%。
⑤对有抗冻耐久性要求的混凝土,受冻临界强度不宜小于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值的70%。
⑥当采用暖棚法施工的混凝土中掺入早强剂时,可按综合蓄热法受冻临界强度取值;当施工需要提高混凝土强度等级时,应按提高后的强度等级确定受冻临界强度。
⑦大体积混凝土不宜掺加防冻剂且不受临界强度的限制;水下混凝土应满足《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的要求,可不掺加防冻剂,可不受临界强度的限制。
(3)配合比试配试验时应验证混凝土的和易性、含气量、力学性能及相关耐久性能,混凝土含气量宜控制3.0-5.0%。
(4)配合比试配时宜验证混凝土的标养3天抗压强度、标养7天抗压强度、标养28天抗压强度、负温养护7天抗压强度、负温养护7天转标养28天抗压强度,必要时验证其他龄期的混凝土强度。
(5)试配时应进行配合比调整授权范围的试验验证,作为施工配合比临时调整授权的理论依据。
(6)高强混凝土配合比在首次试验结果的基础上增加三次不同试验批的平行试验,结果均满足设计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7)试配时应对混凝土初凝时间及坍落度损失进行检测,确保混凝土浇筑前的工作性满足使用要求;同时对坍落度损失后经调整达到设计坍落度的混凝土进行力学性能试验,为预拌混凝土剩退灰处理提供理论依据。
(8)试配记录应如实填写所使用的原材料主要性能参数、混凝土拌合物试验结果、混凝土力学性能及其他耐久性能试验结果。
4.3配合比使用
(1)配合比试配试验结果满足使用要求后,应经过技术负责人审批方可正式投入使用;审批时应提供配合比的计算书、试配记录、配合比汇总表等相关资料,对于特殊或重点工程,必要时应经过监理方审批后方可使用。
(2)配合比审批时应由技术负责人同时签发配合比调整授权书。
(3)首次使用或有特殊要求的配合比应进行开盘鉴定;开盘前应对使用的原材料基本性能进行抽检,根据抽检结果进行施工配合比计算;开盘鉴定的项目应满足预拌混凝土开盘的要求,同时进行混凝土出机温度、含气量的抽检:
---以下开盘的约定在预拌混凝土章节中有论述则可直接引用
①质检员应认真核查配合比各项数据是否正确、使用原材料与配合比是否相符、设定的搅拌时间是否满足要求、设备计量误差及计量精度是否满足要求等,检查无误后方可开盘。
②生产第一车混凝土时,质检员可根据混凝土和易性在授权范围内适当调整配合比,做好配合比调整记录。
③第一车混凝土生产完毕后,应进行坍落度试验,观察判断混凝土拌合物工作性,并至少留置一组试件,必要时进行表观密度、含气量等试验,满足要求方可连续生产。
④生产过程中应有技术人员负责全程跟踪,确定配合比在运输、泵送、浇筑过程中的工作性,必要时还应跟踪混凝土的外观质量,做好跟踪记录。
(4)首次使用的配合比应进行配合比验证,在进行开盘鉴定的同时,验证混凝土的和易性等基本性能与试配时拌合物性能的一致性、并留置验证试块以验证混凝土的力学及耐久性能与试配时的一致性。
5、预拌混凝土生产运输
5.1混凝土生产组织
(1)搅拌站应做好入冬前设备维护,确保车辆的油、水满足使用要求,同时对搅拌车加装保温套以利于冬施混凝土温度控制;做好管线及外加剂储罐的保温措施,避免冻坏或堵塞而影响正常生产;对于高温雨季施工阶段,应加强设备的防护及巡查,做好设备防潮防触电的措施。
(2)冬季施工混凝土原材料加热宜采用加热水的方法,当加热水仍不能满足要求时,可对骨料进行加热。
当水和骨料的温度仍不能满足热工计算要求时,可提高水温到100℃,但应控制投料顺序:
先投入骨料与拌合水,预拌后再投入胶凝材料与外加剂,胶凝材料、引气剂或含引气组分外加剂不得与60℃以上热水直接接触;水加热宜采用蒸汽加热、电加热、汽水热交换罐或其他加热方法。
水箱或水池容积及水温应能满足连续施工的要求。
砂加热应在开盘前进行,加热应均匀。
(3)搅拌站应确保计量系统误差在控制范围内:
搅拌机称量系统静态计量允许误差为±1%;原材料计量每盘允许偏差水泥、矿物掺合料、水和外加剂为±2%,骨料为±3%。
计量系统应每年委托具备资格的检定单位进行满量程检定,并且每月进行不低于80%量程的自校。
(4)搅拌站应根据供应任务的需要储存充足的原材料、确保设备运转良好,以利于连续供应。
对于冬施预拌混凝土用砂,应提前备足料,运至有加热设施的保温封闭储料棚或仓内备用。
(5)搅拌站应根据施工季节特点,增加砂石含水率、原材料温度的抽检频次,当骨料含水率有显著变化时,应增加抽检次数,并及时调整施工配合比。
(6)搅拌站在正式安排混凝土生产前应进行施工现场勘察,并根据工程所在合理选用交通路线,作好安全交底,防止交通事故及现场安全事故。
(7)搅拌站根据施工现场混凝土任务申请内容下达生产任务,确保任务内容与施工方申请要求一致。
(8)搅拌站应根据工程特点及运输路程确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的出场控制范围,并根据所确定的控制范围进行出场性能控制。
(9)冬季施工及高温季节施工时应通过热工计算对混凝土出机温度进行测算,根据测算及实际测试结果调整控制措施,以确保混凝土的出场温度满足控制要求,冬季施工混凝土的出场温度不宜低于10℃,入模温度不低于5℃;需要远距离运输的混凝土,拌合物的出机温度可根据距离经热工计算确定,但不宜低于15℃;冬季施工时应根据所使用的配合比提供成熟度计算书,以利于控制结构保温措施。
高温季节及大体积混凝土出场温度不宜超过30℃,当经过热工计算拌合物温度超过30℃时,宜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温度控制:
①控制粉料入仓温度;
②粗骨料洒水降温;
③搅拌罐冲水降温;
④降低搅拌用水温度
⑤其他有利于降低混凝土拌合物温度的措施。
(10)搅拌站应有生产过程中应对停电、停水、设备故障、交通事故等突发事故的处置预案,防止混凝土供应中断。
(11)做好季节性施工的安全教育、安全交底,防止出现生产安全事故或人身安全事故。
(12)冬季施工期间搅拌混凝土前应对搅拌机进行保温或采用蒸汽进行加温,冬施期间混凝土的搅拌时间在常温下预拌混凝土搅拌时间的基础上延长15s~30s。
5.2混凝土运输
(1)搅拌站应根据任务数量合理调派车辆,避免出现供应中断或现场压车时间过长;混凝土自出机到浇筑的时间不得超出120分钟,出场时间超过120分钟的混凝土不(得/宜)用于结构工程。
(2)搅拌车每天收工后冲洗搅拌车的积水应排放干净,装混凝土前应反转排除搅拌罐内积水、残留浆液及杂物。
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搅拌罐内水分蒸发和外部水分进入搅拌罐内。
(3)搅拌站应确保搅拌车外观整洁并采取措施防止混凝土在运输过程中发生遗洒,离开施工现场时应确保搅拌车不对市政道路造成环境污染。
(4)搅拌车应按选用的运输路径进行混凝土运输,以确保混凝土在规定时间内运达施工现场。
(5)混凝土运输车在运输途中及等候卸料时,应保持罐体正常转速,不得停转,防止混凝土沉淀、离析、改变混凝土的施工性能;卸料前应进行快速搅拌后方可卸料。
(6)混凝土在运输及浇筑过程中,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大混凝土的水灰比。
(7)高温施工时混凝土宜采用白色涂装的混凝土搅拌运输车运输;对混凝土输送管应进行遮阳覆盖,并应洒水降温。
(8)出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和设备应保持清洁干净,不得将泥土带出工地,污染市政道路;
(9)混凝土运输及浇筑过程中扬尘治理情况应满足当地关于扬尘治理相关文件的要求。
5.3混凝土出厂检验
(1)季节性施工混凝土出场检测的项目应满足预拌混凝土的控制要求。
混凝土拌合物的检测项目应满足混凝土质量控制要求,检测结果应满足使用要求,检测方法按《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0)的要求进行。
(2)预拌混凝土出场前应逐车检查混凝土拌合物的工作性,季节性施工混凝土出场时应进行混凝土和易性检验,必要时进行含气量检测、温度抽测,并做好相关的检测记录。
(3)对于大方量混凝土浇筑任务或特殊要求混凝土任务应进行基本性能试验,并提供相应的基本性能试验报告,试验项目包括:
出机坍落度及损失、出机扩展度及损失、混凝土表观密度、含气量、和易性(黏聚性、保水性、抗离析性、流动性)、凝结时间、泌水率等。
(4)出场检测发现混凝土性能不能满足使用要求时,应分析造成的原因,必要时在授权范围内对施工配合比进行调整,当在授权范围内调整仍不能满足使用要求时,应在试验室对当前使用的原材料及配合比进行试拌,根据试拌结果进行施工配合比的调整。
(5)混凝土出场检测拌合物性能同时,按要求的频次进行试块留置,并做好试块制作记录。
(6)出场检测混凝土拌合物工作性不满足要求时可调整为同等级及以下等级混凝土,并应至少留置一组混凝土试件。
6、混凝土浇筑
6.1浇筑前准备(含浇筑方案、机具、劳力、模板、隐检、预拌混凝土申请及到场验收等)
(1)搅拌站根据生产前现场勘察结果调派合适的泵车进行现场混凝土泵送浇筑,泵车到现场后应按安全交底的要求进行支设,对混凝土入模温度有要求时,应对泵管采取保温隔热措施,防止局部混凝土温度升高(高温季节)或受冻(冬季),并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外部水分进入泵车受料斗;输送泵及泵管应采用水泥浆或水泥砂浆进行润滑、预热。
(2)施工方根据现场浇筑要求对搅拌站下发混凝土浇筑任务申请,以利于搅拌站根据任务需要组织混凝土生产供应;浇筑任务申请应注明混凝土的技术要求、浇筑部位、浇筑时间要求等内容。
(3)冬施期间在进行混凝土浇筑前,应清除地基、模板和钢筋上的冰雪和污垢,并应进行覆盖保温。
(4)高温季节施工时,宜安排在早间或晚间进行混凝土浇筑,且应连续浇筑。
当混凝土水分蒸发较快时,应在施工作业面采取挡风、遮阳、喷雾等措施;混凝土浇筑前,应对模板、钢筋和施工机具采用洒水等降温措施,但浇筑模板内不得积水。
(5)高温天气混凝土浇筑入模温度不应高于35℃。
(6)雨季加强值班制度,每日收听天气预报和天气形势预报,及时掌握雨情,以便提前采取应急措施。
(7)雨期施工,混凝土浇筑要注意流水段的划分,分小段,多流水,保证突然降雨有充足的准备时间。
(8)雨后应检查地基面的沉降,并应对模板及支架进行检查。
(9)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对因雨水冲刷致使水泥浆流失严重的部位,应采取补救措施后再继续施工。
(10)雨期施工期间,脱模剂应选用具有防雨水冲刷性能的脱模剂;雨天应及时用塑料布对模板进行覆盖防雨;
(11)雨期模板安装完成后,尽快浇筑混凝土,防止模板遇雨变形。
若模板浇筑混凝土前被雨水淋过,则浇筑混凝土前要重新检查模板和支撑,如模板有变形,应及时调整或更换;
(12)模板堆场四周应设置排水沟,防止泥水污染模板。
雨后应清理模板及钢筋上的泥土及杂物,清理干净后方可浇筑混凝土;
(13)合模后如不能及时浇筑混凝土时,应在模板的适当位置预留排水孔,防止模板内积水;
(14)除采用防护措施外,小雨、中雨天气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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