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员工薪酬实施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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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员工薪酬实施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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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员工薪酬实施管理办法
酒店员工薪酬实施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员工工资管理,完善薪资分配体制,结合酒店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县有关劳动人事政策和结合本企业文化相关规章制度、酒店自身经营规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指导思想
在考虑酒店市场销售占有率和酒店经营的支付能力的基础上,坚持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不超过酒店经济效益增长,员工平均实际收入增长幅度,不超过酒店劳动生产率增长总量的管理原则。
以员工岗位职责、工作复杂性、工作绩效、工作技能、工作态度、劳动强度和工作环境等指标综合考核员工报酬,员工工资适当向风险责任重大、技术含量高的岗位倾斜。
构造适当工资档次落差,畅通晋升渠道,调动员工积极性的激励机制。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仅适应山水酒店的各级员工,薪资管理办法参照遵照本制度执行。
第四条工资体系
1、为使员工工作绩效和职位异动在工资上有所体现,酒店现采用月基本工资加效益提成的工资体系。
2、计件工资制的工资体系。
第二章月薪制
第八条适用范围
酒店所有员工均为临时聘用,适用于临时聘请的酒店所有员工。
(酒店员工均为临时聘请的员工)
外聘管理人员、特聘仅为执行总经理、厨房厨师长,相关部分在依据合同的基础上,可参照本文使用。
第九条工资模式
工资总额=固定工资+岗位工资+职务津贴+超时津贴
固定工资=基本工资+工龄工资+计件工资+计时工资
第十条基本工资
参照市平均生活水平、最低工资标准、员工学历、工作年限等因素综合考量确定。
具体标准详见《员工工资确定表》
第十一条职务工资
根据职务性质、岗位责任、工作复杂程度等因素确定,跨多职等的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应综合考虑行业差别、专业差别等因素后,确定其适用的具体职等。
具体标准详见《员工工资确定表》
第十二条工龄工资
为鼓励员工长期、稳定地为酒店服务,员工为本酒店服务每满1年,每月计发工龄工资。
(不含社会服务年限,见附表工龄工资确定表)
工龄工资计发满5年不再增长。
员工1年内累计以病事假缺勤1个月以上的,不计当年工龄工资。
员工每月10号(含)前增加1年工龄的,从当月起计发全月的工龄工资,每月一五号以后增加1年工龄的,从下月起计发全月的工龄工资。
第十三条绩效工资
根据员工当月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和工作方法等因素确定。
各职等员工绩效工资标准详见《员工确定表》
1、员工的岗位工资+职务津贴+超时津贴,随员工工作表现、劳动纪律每个月考核后变动或不作变动。
2、督导级(含)以下员工每月的岗位工资的百分之十作为工作绩效预留金,依据部门经营绩效和部门员工离职率、部门管理业绩考核指标。
结合效益提成的工资体系考核内容。
3、总经理室各级员工的岗位工资的百分之二十作为工作绩效预留金,依据部门服务经营管理的绩效和部门员工离职率、个人管理业绩考核指标。
结合年终效益提成的工资体系考核内容。
4、员工绩效工资=酒店当月经营业绩×员工当月绩效终评分
绩效工资还包括销售业务提成、项目提成和计件、计时工资三种变通形式。
计件、计时或加班费的员工工资按酒店规定执行,其缺勤时间不在工资中体现。
第十四条津贴
各类津贴津贴包括职位移动电话津贴、工种需求津贴、工龄津贴、值班津贴、假期调休津贴等形式。
实行津贴配给的原则是在经营、管理的需要,是简化人力资源成本需要的基础上执行
津贴以各相关部门提出,经总经办审核并报请酒店执行总经理审核,酒店分管领导批准为准,其他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设置津贴项目或给予津贴。
给予津贴的理由消失后,即取消该项津贴。
移动电话津贴:
因职位和工作性质需要使用移动电话的,可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报总经办经按程序报批批准后执行。
5、工种需求津贴:
相关部门工种不能按规定排班或酒店因岗位需要经协商后的员工,经所在部门认定的,给予一定金额的补偿性工资津贴。
6、调休津贴:
员工在节假日、公休日加班,在当月应调休无法安排的,员工所在部门,可向总经办书面提出申请,按照酒店与员工协商的工资标准给予津贴。
第十五条绩效奖励
绩效奖励(包括销售提成)分为月度和年终考核两各类型。
由酒店考核后,根据其实际情况,进行奖励或扣罰,在薪资管理制度制定体现。
年终效益奖励依据酒店完成经营自标的具体实施细则,由酒店根据企业盈利状况制定分配方案,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予以实施。
第四章工资计算
第十六条工资支付
1、凡新进员工,三天试工期,期内不合格可不计发工资。
合格后其工资自报到上班之日起开始计算。
2、凡离职员工,于离职之日起停发工资。
3、正常支付:
酒店员工工资发放日期,次月10日为工资支付日。
4、非常支付:
员工或依靠员工收入维持生计的抚养家属,遇到结婚、生育、受伤、疾病、意外灾害或抚养家属死亡等非常情况时,可以向酒店申请预支工资标准80%内的工资。
但以出勤的时间应得工资的为限。
5、特别支付:
员工死亡、离职(不含自动离职)时,从批准之日起,办理相关手续后,酒店支付该员工已出勤工作日数的工资,或扣还应扣款项。
第十七条月薪制工资按下列方式计算:
1、月薪制员工每月满勤以30天为标准,如需要按日计算时,可将每月固定工资除以30天得出每日的固定工资。
(不能按31天计算)
2、月薪制员工当月出勤天数=30天—请假天数—2倍旷工天数。
月薪制员工入职、离职时,其当月出勤天数不包括入职以前的当月离职以后的有薪假日,应不予计算工资。
3、月薪制员工当月实发工资总额=(固定工资×当月出勤天数)+(岗位工资+职务津贴+超时津贴)+销售提成奖励。
第十八条月薪制员工请假扣减工资特别规定:
1、跨公休日请假的,公休日有薪假日不予计算工资。
2、跨法定假日请假且当月请假天数低于5天的,享有法定假工资,反之则不享有法定假工资。
3、月请假天数达3(含)日的,销售奖励工资减半发放,月请假天数超过6日以上的,销售奖励工资不予发放。
4、事假,病假其在请假期间不予以计发任何工资。
5、对员工迟到、早退、旷工等缺勤情形,扣减工资当依酒店考勤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下列情况对员工的工资不予扣减:
1、工伤医疗期间;30天内发全工资,30天后发基本工资部分。
2、按出差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出差手续的;
3、按考勤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外出登记手续的。
第五章薪资确定及异动
第二十条新进员工
新进员工工资由用人部门、总经办按照《员工录用申请表》、《员工职务工资及绩效工资标准表》和实际情况提出薪资建议,报执行总经理总经理核准。
值班经理、外聘,特聘员工的工资标准,由执行总经理审核后,报酒店分管领导批准。
第二十一条薪资异动
1、基于酒店业绩成长和社会消费水平的变动,以及员工工作年限形成的工资曲线,对于员工在工作上努力程度,员工岗位变动时,有工资异动必要时,可对员工工资实施加算或减算处理。
包括定期调薪、特别调薪、升等/晋级调薪和降等/降级调薪以及工龄异动、津贴异动等异动类型。
2、定期调薪是酒店在以下情况下,对员工基本工资进行调整,具体调薪幅度由酒店执行总经理提出,报分管酒店领导审核,呈报董事会批准后予以实施。
酒店在每年把开业后3个月的(第四个月的1日,)根据上一个年度营业目标达成率,并参照当地消费水平变化等多项因素,由酒店提出底薪调整幅度。
3、特别调薪是指酒店对具备以下事由的员工工资进行调整,具体调薪幅度由员工所属部门提出,呈报执行总经理批准。
调薪于批准之指定日期起实施。
4、员工现有工资水平与同行业工资水平落差过大,由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工资调整幅度。
5、某个员工在职期间职位发生变化,部门可向酒店提出底薪调整申请,经考核后,按照《员工工资确定表》提出底薪调整幅度。
6、试用期转正/晋级调薪,是对具备以下事由的员工进行职级或职级上调,具体调薪幅度由员工所在部门,依照各工资等级标准评核后,填写《员工工资异动单》附件交总经办审核,并报执行总经理批准。
调薪于批准之实施日期起执行。
1)工作业绩突出;
2)专业技能进步显著;
3)对酒店有卓越贡献;
4)试用期届满,确有调薪必要的;
5)其它原因的职务异动;
7、员工职级晋升按下列标准办理;
1)原来支付的职务工资,高于所晋升职位等级中最低职级的职务工资时,仍按原职务工资在新的职等中重新归入某个职级。
如果所晋升职等中没有与原职务工资相同的职级,则按相近的原则,归入职务工资较高的职级。
2)原来支付的职务工资,未达到所晋升职等中最低职级的职务工资时,按所晋升职等中最低职级归级。
3)降等/降级调薪是对具备以下事由的员工进行职等或职级下调,具体调薪幅度由员工所在部门,依照各等级标准评核后,填写《员工工资异动单》,交总经办审核并呈报总经理批准。
调薪于批准之实施日期起执行。
4)工作业绩较差;
5)工作技能明显不符合所任职等职级;
6)工作态度极其恶劣;
7)试用期届满,确有薪资下调必要的;
8)其他原因的职位异动:
8、津贴异动是对符合津贴给付或取消条件的某个员工,由总经办或员工所在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并填写《员工工资异动单》,呈执行总经理批准。
调薪于批准之实施日期起执行。
9、工龄异动是对符合工龄工资给付条件的某个员工,由其所属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填写《员工工资异动单》,呈执行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二条员工所领工资包括以下项目:
1、无论外聘、特聘、正常聘用的员工均为税后工资。
2、社会保险中个人缴纳部分
3、员工所领工资应扣除符合酒店规定的各类扣款。
第二十三条员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单上签字(盖章)确认。
1、每次领取现金工资时应当面点清,如发现金额不符,应当场提出纠正要求,否则不予受理。
第二十四条员工工资体系的改变
酒店可根据实际经营、管理情况的需要,需求对某部门的员工采取“计件/计时制”工资计算方式。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附表:
《员工薪资确定表》《工龄工资确定表》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的解释权、修改权属于酒店总经办,并报请董事会办公会议审核,经董事长批准后颁布执行,修改时亦同。
酒店工资结构方案表
工资结构方案表
根据各部门经营指标的完成情况,将部门超额或未完成的部分按比例分配到部门,由部门根据员工日常工作表现进行二次分配。
级别
岗位工资(60%)
考核工资(40%)
绩效工资
工资标准合计
总经理级
A
B
C
部门
经理
级
A
B
C
领班级
A
B
C
员工级
A
B
C
临时工
实习生
清洁工
A
B
C
A162010802700
B14409602400
C12608402100
D1080720一八00
部门经理级
A900600一五00
B8405601400
C780520一三00
D7204801200
E6604401100
主管级A7204801200
B6604401100
C6004001000
D540360900
E480320800
领班级A528352880
B492328820
C456304760
D420280700
384256640
员工级A420280700
B390260650
C360240600
D330220550
E300200500
临时工实习生清洁工A300200500
B240160400
C一八0120300
备注:
1.一线部门:
营销部、餐饮部、房务部
二线部门:
办公室、财务部、采购部、工程部
2.职务说明:
1)主管级包括各部门主管、经理助理、大堂副理、销售经理、餐厅经理、主办会计。
2)领班级包括各部门领班、销售代表、美工摄影、成控会计、总出纳、收入审计、明细帐会计、信贷会计、电脑维护员、兼职文员。
3.新入店员工,试用期三个月,工资标准在500元/月以上的试用期工资按工资标准的80%
执行,工资标准在500元/月以下的按照300元/月试用。
4.清洁工、杂工、临时工及在校实习生的工资按300元执行,试用期三个月,转正后按400元/月执行。
工资管理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酒店薪酬体系,提高酒店内部竞争力,根据酒店的经营管理方针,现制定出东方瑞景国人大酒店《工资管理暂行办法》如下:
1.酒店实行岗位工资制,即根据不同岗位、不同职务、不同工种的差别和技能的高低及对酒店的贡献确定工资级别。
2.酒店对员工工资实行动态管理,以岗位要求制订工资标准,以工作绩效体现工资差别,即根据员工个人表现和贡献可升可降。
3.各级员工享受相应级别的工资,对成绩突出、有特殊贡献者经部门推荐,人力资源部考核,总经理批准后,可破格享受所担任职务的最上线工资。
4.工资构成:
月工资总额=岗位工资+考核工资+相关补贴+绩效工资
1)岗位工资:
是根据酒店各岗位的工作标准、岗位职责所设置,是员工的一项基本收入保障。
岗位工资=工资总额×60%
2)考核工资:
根据酒店整体效益、部门绩效所设置,与员工的月度绩效、日常奖惩挂钩,发放额随各部门每月的绩效考核情况、人员岗位编制情况上下浮动。
考核工资=工资总额×40%
3)相关补贴:
a)夜班津贴:
根据部门排班情况,凡正常排班情况下在24:
00以后下班的夜班人员(含实习生),享受每天2元的夜班津贴。
b)店龄补贴:
自入职起每满一年,每月补贴20元,并依次类推。
c)英语补贴:
凡经省市级旅游局考核认证,通过英语等级考核合格且取得相应级别证书者,按相应的英语等级,当年每月享受英语补贴——A级:
10元,B级:
8元,C级:
5元。
如再参加第二次考核不及格者则取消。
d)技术补贴:
酒店将对持有有关技术证(经劳动部门鉴定认可的)且得到酒店认可其技术(经酒店考核)的技术工种(如工程人员、厨师等)增加相应的技术补贴。
由部门每年对试用期已转正的技术人员进行技术等级考核,并按照考核情况按比例评定出各技术人员的技术等级报人力资源部。
酒店根据其技术等级当年每月发放技术补贴——A级:
80元,B级:
50元,C级:
30元。
(技术等级每年考核一次,按每年技术等级考核情况发放技术补贴)
e)医疗补贴:
酒店每月为员工发放30元的医疗补贴。
f)交通补贴:
酒店为非住店乘坐公交车上下班的员工提供交通补贴,单站往返的补贴50元,中转一站以上的补贴80元。
4)绩效工资:
根据各部门经营指标的完成情况,将部门超额或未完成部分按比例分配到部门,由部门根据员工日常工作表现进行二次分配。
5.月实际工资计算方法:
月工资总额÷30天×实际出勤天数(含有薪假)
6.试用期工资:
1)员工入店须经三个月试用,工资标准在500元/月以上的试用期工资为工资标准的80%,工资标准在500元/月以下的按照300元/月试用。
2)新招聘管理人员试用期工资享受所在职务最低工资标准的80%,试用期三个月。
3)内部晋升人员试用期工资增加增资额的50%,原则上逐级晋升,试用期一个月。
7.工资调整:
1)员工因试用期满、职务升降需调整工资时,经部门同意,人力资源部考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2)员工试用期满转正,原则上从员工E级起逐级调资,调资间隔不少于三个月。
计算公式:
月工资总额=调整前月工资总额÷26天×实际出勤天数+调整后月工资总额÷26天×实际出勤天数
3)各级员工均享受相应级别的工资待遇,对成绩突出、有特殊贡献者由部门以业绩报告形式进行推荐,人力资源部考核,总经理批准后,可破格提升一级工资并进行公开表彰;对出现重大失误,连续两次列为部门考核最差者,经部门申请,人力资源部考核,总经理批准后,给予降薪一级直至开除处分。
对员工工资的上调和下浮,原则上一年不超过三次,一次不超过两级。
8.缺勤扣款:
1)事假不发薪。
2)病假期工资,五天内每天发日工资标准的40%,超过五天每天扣日工资额的100%。
3)婚假:
男女双方达到结婚年龄并按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依法领取结婚证明,除按规定的3天婚假外,晚婚者(男25周岁、女23周岁)增加婚假7天(含周六周日),期间当日工资每天按12元发放,超过10天者按事假处理,未办理续假手续者,按旷工处理。
4)工伤期间工资:
凡符合工伤条件的,假期均以市级以上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为准,按照岗位工资的100%标准发放当日工资。
5)产假工资: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年假、公休假均不影响工资。
7)慰唁假工资:
如员工之直系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配偶之父母、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不幸逝世,可申请三天有薪慰唁假,假期内(三天)按工资标准的100%支付工资,超假部分按事假处理。
8)迟到/早退:
扣款办法按《处罚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9)凡属旷工性质,以旷工时间的总工资三倍予以扣款。
6.加班工资:
根据行业性质,酒店实行综合工时制,员工可在季度内跨月调休/补休,但不允许跨季度调休/补休,各部门必须根据经营管理情况做好每月排班并认真审核,季度内可调休/补休的,一律调休/补休。
如确因工作需要不能调休的,由部门总监/经理批准,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按规定发放加班工资。
(原则上日常加班以补休形式进行安排,如确因工作需要,当日部门需安排加班的,应事先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总监、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安排加班)
1)月工资合计在一五00元以上的人员无加班工资(节假日除外),由部门根据情况安排补休。
2)其他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工作一天补休一天,或按有关规定计发加班费。
非法定节假日加班原则上安排补休。
7.工资结算:
酒店每月一五日将上月工资总额存入个人银行帐户,遇节假日提前发放。
8.离店工资结算:
1)正式员工:
月工资总额÷26天×离店前出勤天数
2)新员工入职未满一周离职者不享受工资待遇。
9.备注:
1)此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下发的规定与此方案不一致的,以此方案有关规定为准,方案中未涉及到原有内容的,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2)此方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并修订。
酒店工资与效益挂钩方案
总说明:
为深化企业改革,并遵循董事会提出的:
“外部树形象,内部求效益”的治店大纲,激励全店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确保董事会下达的月度、季度、年度的经营计划的完成和超额完成,自2011年8月1日始,酒店的薪金体系,执行全员与酒店经营效益相挂钩的方案,本方案包括三大部分:
浮动效益工资部分、月度超产奖金部分、年终双薪奖励部分。
第一部分:
浮动效益工资部分
一、由酒店总经理一次性下达各营业部门的月度、季度、年度的经营指标数,并由酒店总经理和各营业部门的第一责任人签定“经营指标确认书”。
二、月度以每月1日——每月30日(31日),为月份考核的结算时间,并以此发放月度浮动效益工资和超产奖金;年度的每年的1月1日——每年的12日31日为年度的考核的结算时间,并以此为计算根据发放年度的双薪,作为年度的总奖金。
三、全店的考核分为“三大板块”,即一线经营部门,特殊经营部门和后勤部门,具体明确如下:
第一板块:
一线经营部门:
前厅部:
含部门经理、总台、总机、商务中心、礼宾部、文员
客房部:
含部门经理、客房中心、楼层服务员、楼层卫生员、洗衣房、PA部、花工、文员
餐饮部:
含部门经理、各餐厅经理、主管、领班及全体服务员、迎宾员、文员
含厨师长、全体厨房的生产及工作人员
含会议部服务人员
康娱部:
含部门经理(现暂缺),文员(仓管员)。
以现在康娱部具体情况,康娱部内部再分成“三个小板块”,分别进行考核。
(1)第一小板块:
清吧里酒店一方(甲方)的所有服务人员
(2)第二小板块:
夜总会里KTV和演艺吧的主管、领班、领位以及所有服务人员
(3)第三小板块:
桑拿中心(包括美容美发)里的主管、领班以及全体服务人员
(4)康娱部:
康娱部经理、文员(仓管员)等,可按上述三个板块的平均奖计算。
※承包与协作部分:
游戏厅、棋牌室、名仕商场、员工楼小卖部等,按不同协议内容,人员与收入均归酒店。
第二板块:
特殊经营部门:
市场营销部:
(含市场营销部经理、销售代表、文员、美工)
第三板块:
后勤部门:
(1)总经理办公室:
含总经理、副总经理、秘书、大堂副理、行政司机
(2)财务部:
含部门经理、会计部、成本部、运作部(所有收银员)、电脑部、信贷部、仓储部、文员
(3)人力资源部:
含部门经理、人事主管、培训主管、文员、员工食堂、员工宿舍
(4)工程部:
含部门经理、运行部、维修部、文员(仓管员)
(5)质检部:
含部门经理、质检员
(6)保安部:
含部门经理、保安中心、消防中心、全体保安人员、文员(若保安部由寿光市保安公司接管,则只含部门经理一人,其余人员统统不计内)
(7)采购部:
含采购部经理、采购员、内勤文员
※若今后工作需要产生总经理助理、总监等职务,则根据其工作责任范围,另行计算归属。
四、各营业部门的“经营指标确认书”签认后,必须送一份交至财务部备考,财务部将根据每个营业部门的当月实际完成的营业收入,计算每一个营业部门的浮动效益工资和超产奖金,报总经理审批后发放。
五、浮动效益工资,仅和全店各个部门的领班级以上(包括领班级的人员)的管理人员挂钩;
超产奖金:
则和全店各个部门的全体员工全部挂钩。
六、浮动效益工资的计算方法:
1、全店领班级以上(包括领班级)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和当月营业指标完成情况相挂钩,即当月浮动效益工资,普通员工的工资不参与浮动。
2、全店领班级以上(包括领班级)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计算方式为:
每人的职务岗位等级工资的80%为基本工资,其余20%为各种津贴。
津贴部分(即20%),则不参与浮动。
比如:
(1)某领班,每月职务岗位等级工资为750元,则其中80%=600元为基本工资数,每月参与浮动,其余20%为各类津贴,不参与浮动。
比如:
(2)某部门经理,每月职务岗位等级工资为1600元,则其中80%=1440元为基本工资数,每月参与浮动,其余20%为各类津贴,不参与浮动。
其余类推。
3、第一板块的领班级以上管理人员的浮动效益工资计算方式:
※每人的基本工资和当月的部门营业指标实际完成的比例浮动。
比如:
餐饮部当月的营业指标为90万元,而当月本部门实际完成营业额为100万元,而某餐饮部经理的职务岗位等级工资为2500元,则基本工资为2000元,那么他的当月浮动效益工资则为:
2000元×(100万元÷90万元)=2000元×1.11%(小数点后取两位四舍五入)=2220元
若当月只完成85万元,那么他的当月基本工资则为:
2000元×(85万元÷90万元)=2000元×0.94%(小数点后取两位四舍五入)=一八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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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店 员工 薪酬 实施 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