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技师学院第三食堂含配套超市经营权招标招标文件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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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技师学院第三食堂含配套超市经营权招标招标文件模板
**市技师学院第三食堂(含配套超市)经营权招标
招标文件
招标人:
**市技师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
XX公司
二〇一七年一月
前言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招标项目内容
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合同书格式
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报**市财政局批准,**市技师学院(以下简称招标人)组织实施**市技师学院第三食堂(含配套超市)经营权项目招标。
招标人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规及**市财政局文件精神制定本招标文件。
投标人应熟知本招标文件所有的条款、格式、规范,并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与要求编写投标文件。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XX公司受**市技师学院的委托就该院食堂经营权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编号:
惠公易产招〔2017〕001号
二、招标项目名称:
**市技师学院第三食堂(含配套超市)经营权项目
三、招标项目内容:
本项目为**市技师学院第三食堂(含配套超市)经营权招标项目,承包期限:
4年。
四、投标人资格及资格审查资料: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餐饮服务相关内容。
2、《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到单位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或本项目实施地检察机关部门进行办理,此函应在本项目公告期间内开具,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有效,详情请咨询相应检察机关)。
3、投标人已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母子公司同时报名,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5、学院现正在经营的第一、第二食堂承包公司包括其下属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均不得参加投标。
本院教职工的直系亲属或配偶为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以上1-5项资格审查资料为复印件的,均应加盖企业公章,提供原件备查。
为确保投标相关信息保密,相关部门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核,投标人应将资格审查资料编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人的资格以评标委员会的审核结果为准。
五、报名、递交投标文件、开评标时间等
1、注册、报名及缴纳保证金:
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招投标系统上进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17年2月24日上午9:
30—10:
00;
3、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2月24日上午10:
00;
4、开评标时间:
2017年2月24日上午10:
00开始。
5、接收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
**市江北文华一路2号大隆大厦6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时间:
2017年1月20日至2017年2月22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地点:
直接登陆或下载。
七、联系方式
1、XX公司
联系人:
罗小姐联系电话:
********,传真:
********
2、**市技师学院
联系人:
黄先生电话:
********、传真:
********
3、**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王先生,联系电话:
********,传真:
********
八、招标文件的解释权、特殊情况条款的调整权和未尽事宜的补充权属于招标人。
九、以上招标公告未尽事宜,请详细查阅招标文件。
二○一七年一月二十日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内容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餐饮服务相关内容。
2、《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到单位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或本项目实施地检察机关部门进行办理,此函应在本项目公告期间内开具,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有效,详情请咨询相应检察机关)。
3、投标人已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母子公司同时报名,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5、学院现正在经营的第一、第二食堂承包公司包括其下属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均不得参加投标。
本院教职工的直系亲属或配偶为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二、招标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基本概况:
目前,有经营的第一、第二、第三食堂三间,此次纳入招标的是第三食堂。
第三食堂位于惜福堂的一二层,第一层占地面积2583平方米,其生产工作区1010平方米,就餐区1140平方米;第二层占地面积2567平方米,其生产工作区1010平方米,就餐区1520平方米,食堂员工用房4间。
二层共一次性可满足2800人就餐。
学院提供第二层生产工作场地,并一次性配齐厨房、就餐必需的主要设施设备。
学生就餐可自带或由乙方提供能重复使用的餐具。
目前第三饭堂为**市A级食堂、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食堂。
内设超市:
1间,120.9平方米。
学院主要提供场地,设备设施由承包商自行解决。
食堂现在经营情况介绍:
学院全日制在校生7000余人,教职工400余人,学生可自由选择三个食堂就餐。
目前第三食堂管理费60万元每年(含超市)。
(二)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A、项目服务内容:
1、本项目为第三饭堂和内设超市的承包经营权。
2、招标人提出的承包经营项目,包括食堂的房屋、学院购置的食堂设备、给排水设施、电力照明设施设备等的有偿使用权及食堂的校内餐饮服务经营权等。
B、项目服务要求:
1、项目的各项经济指标及规范要求:
承包经营目标:
中标人必须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教育部、卫生部《学院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卫生部《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以及《**市技师学院食堂管理办法及考核办法》。
主动接受**市技师学院和学院学生自治组织的监督检查。
自觉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经营,守法经营,树立主动为全校师生服务的思想,维护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维持学院的稳定。
采取有力措施,保证按时、按质、按量进行经营活动,努力创造特色鲜明的学院餐厅文化。
具体经营指标如下:
1)承包经营的财务结算管理及财务监督。
中标人必须按规定建立财务帐目,规范财务管理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与指导。
2)按《高等学院学生食堂伙食结构及成本核算指导意见》,基本大伙(保障性伙食)经营毛利率一般控制在25-35%。
3)中标人与校内消费者之间原则上不能直接使用现金交易。
消费者只能通过校园IC卡进行刷卡消费。
4)经营期内中标人必须及时增加和维护厨具和设备,保障食堂正常运营。
对招标人配置的设备合同期满后需如数完好交回学院,若有损坏按价赔偿。
由于招标的食堂为**市A级食堂、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食堂,中标人必须承担确保A级食堂投入相应的设备和费用。
5)中标人必须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和学院的监督和检查,主动配合学院后勤部门和膳食委员会对饭菜的质、量、价、卫生条件、服务态度、成本核算的检查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6)中标人必须保证供餐质量,至少配有专职管理员(专职管理员必须具备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员中级以上),专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员、专职厨师、点心师各一人以上及服务员若干人,食堂员工总人数与就餐人数按1:
70配备。
必须按《劳动法》规定,与所有员工签订合同以及办理社保、保险等事项,所有员工必须具有“五证”(计生证、健康证、上岗证、居住证、身份证)。
(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7)中标人每天饭菜的花色品种必须保证:
早餐20个以上;午、晚餐30个以上,按高、中、低价格比例2:
5:
3配制。
不断开发新菜式、新品种,保证饭菜质量稳步提高,加强管理、降低成本、物美价廉、优质服务。
按《高等学院学生食堂伙食结构及成本核算指导意见》,基本大伙(保障性伙食)经营毛利率一般控制在25-35%。
8)学生基本餐为早餐2-4元,中晚餐4-6元,确保学生吃饱,品种多样,实行学生按需点菜,满足不同层次学生需求,不实行套餐制。
实行价格最高限价制度,中标人对饭菜花色品种的供应价格必须经招标人审定,售卖菜品必须明码标价。
9)食堂限经营餐饮、夜宵,超市限经营日常用品和零食等,不得经营烟、酒、口香糖、瓜子、大功率电器、熟食及不宜学生消费、影响学生成长的商品等,严禁经营违禁品。
10)餐饮供应场所、原有设备的使用和维修、维护
a)中标人必须维护、保管好招标人的资产,不能随意改动房屋结构和设施位置;不准在食堂内另设摊档;不得占用食堂以外场地搞其他经营项目;不得将经营场所转租;不得私自增设大功率的电器和私自改动用电线路。
如需调整经营布局或增加新项目事先要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同意后方可实施。
否则损坏的设施、设备应自负资金及时恢复原状。
b)中标人必须保护餐饮供应场所及学院配置的设备的完好,延长其使用年限。
经营前双方必须进行房屋、设备、设施的清点,移交使用;经营期满后,双方必须进行房屋、设备、设施的清点验收。
中标人保证经营期内房屋、设备、设施的完好率和维修及时率应达到95%以上。
中标人对损坏部分必须在规定期限内维修完好并办理移交手续,若有损坏未修好的照价赔偿。
c)中标人必须确保消防安全购买必备的消防器材,对煤气报警等装置进行维护维修,确保安全。
11)经营管理及卫生、安全监督评价要求
a)中标人必须提交详细的食堂经营方案,必须有完整的组织机构和健全的生产管理、卫生管理和安全管理等规章制度,包括财务制度、人事制度、价格管理、工作规范、安全保障、用工培训、社保福利、民主管理、文明服务、物资采购、成本核算等制度。
b)中标人必须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及其他餐饮业必须具备的证件,到期及时验证、换证。
所有从事食堂工作的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并参加卫生知识培训合格,每年必须有一人取得消防培训合格证,在经营过程中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纠纷均与学院无关。
c)中标人必须遵守食品原料采购制度,要设有专职采购员,大宗食品如米、油、面粉、主要副食品等必须在校方人员参与监督下进行采购,粮油供应商必须在**市粮食局粮油二维码可溯源系统内选择;并且坚持索证制度,所购物料必须具备“三证”(卫生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产地来源证),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好台账,建立档案。
d)中标人必须守法经营,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相关政府部门的抽查抽检工作和学院的送检工作,检验结果必须对外公布;接受学院各相关部门和组织的监督管理;积极配合学院派出的监督员的工作,接受监督员对原材料采购、生产流程、卫生消毒、供应价格、服务规范等的全方位监控。
e)中标人对食堂的经营管理、员工工资发放、社保福利、工伤保险等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的劳动法规;确保员工的权益不受侵犯。
在经营过程中与员工发生的一切纠纷均与学院无关。
f)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各功能间规范分割,严格执行清洁消毒规定;做好每天的留样工作;有防火、防盗、防毒、防虫害等措施;保持食堂及周边环境安全卫生;按照国家消防安全标准安装和配置必要的性能完好的消防设施设备。
g)食堂馊水、食材废料、纸皮等由中标人负责处理,学院有权要求其在指定时间和范围内将馊水及废料合法合规运出,食堂其他生活垃圾及员工宿舍产生的生活垃圾须运至学院指定的垃圾堆放地,以保障厨房、餐厅、宿舍整体环境卫生。
h)实行一票否决制。
一旦购入并使用通过非正规渠道采购的原材料的;经营期间发生师生食物中毒,或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因食品价格、质量、卫生和服务态度而引发学生罢餐、静坐、游行、上访、网络投诉、打砸等群体性事件,影响恶劣的;在经营过程中,存在掺杂作假,销售劣质、有害和无证食品等违规行为的,一旦购入并使用通过非正规渠道采购的原材料或在日常供应中发生3人以上的食物中毒事件,中标人必须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招标人有权根据事件决定是否解除承包经营合同。
12)承包经营的其他要求
a)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开始进驻校区,配合学院进行食堂升级改造、做好开膳前的准备工作,并接受学院有关部门的监督与指导。
b)除不可抗力事件外,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及时或不充足供应膳食,否则视为违反合同。
c)学院提出的各项租赁经营项目仅出让有偿使用权,中标人必须按规定缴纳各种费用,合同期满承租方所获得的使用权即自然终止。
d)本招标文件所提出的租赁经营项目和相关要求与现场情况有差异,以现场情况为准。
投标人应到现场进行核实,投标人在标书中所有报价均被视为理性报价,如有误算,各项经营指标不做调整,相关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本次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视为正式租赁承包合同的附件,与正式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f)中标人不得转包和分包,否则,按合同规定处理。
2、中标人经营退出条款:
1)中标人在承包期满后按与学院签订合同条款自然退出。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中标人除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外,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中标人的经营权和相关设施设备的使用权,中标人无条件退出,学院不作任何赔偿,且风险保证金不退还。
a)发生食物中毒或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且造成严重后果的。
b)因食品价格、质量、卫生和服务态度而引发学生罢餐、静坐、游行、上访、网络投诉、打砸等群体性事件,影响恶劣的。
c)擅自停止经营的。
d)经营过程中存在转包、分包经营或挂靠经营行为的。
e)在经营过程中,因中标人过失导致一方或双方被行政处罚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导致严重后果的行为的。
f)在经营过程中,存在掺杂做假、销售无证食品、未按规定经营范围等违规行为。
g)经营不善,师生意见大,在经营期内各项测评(校内有关部门组织的检查、评比)的满意率连续二次不足60%或民意调查连续两次低于60%的。
h)因中标人责任,导致失去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A级单位的。
i)招报价时以弄虚作假等欺诈手段获得准入资格,或经营情况发生变化不符合准入条件的。
j)其他违反合同规定,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
3)如遇不可抗力,法规和国家、省、市政策调整等因素导致中止合同,学院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3、风险责任管理:
1)中标人必须对经营风险承担以及安全责任承担做出明确的承诺。
2)中标人必须对经营管理的服务质量、卫生和安全保障等标准有明确的承诺。
风险保证金。
中标人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天内缴交风险保证金人民币50万,合同期届满,中标人将全部资产和设备完好移交招标人后,招标人向中标人返还50万风险保证金,(不计利息),如有违约,按合同规定扣除经营期内的风险保证金。
3)中标人须承担餐饮供应场所美化装修、设备投入、餐具投入、学院配置及自置的设备的维修、维护以及美化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承包期满学院不承担承包商添加设备实施的转让工作。
4)水电煤气费。
中标人按照经营中实际使用数量每月10日前向招标人缴交上月的水电煤气费,其标准按照学院现行的规定执行。
5)向政府交纳的费用。
证件的办理及年审费、卫生费、税费及其他因经营承包须向政府交纳的费用由中标人按时交纳。
6)承担下水道堵塞疏通费用,定期清洗隔油池检查污水排放管道,确保污水排放通畅,如发生堵塞需承担相应的疏通费用并承担因疏通不及时造成的损失。
7)中标人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的劳动法规发放员工工资、交付员工社保福利金、工伤保险等。
8)承包经营产生的其他费用等。
9)若中途无故自行停止营业,造成食堂暂停服务,学院从风险保证金中扣除相当额度的管理费用和赔偿金。
4、考核规则:
1)中标后运营期间的考核由学院后勤处和膳食委员会负责。
2)考核方法:
主要参照招标评价标准。
学院着重对照投标项目书和合同书,考核其执行的完整性、投入的设备与资金、经营团队、服务质量和水平等。
考核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
食材的安全与卫生、品质、食品的量和色香味、开饭准时与否等客观指标、服务态度和师生的满意度等。
3)饭菜质量与数量、食品安全与卫生作为考核的重点内容。
C、特别说明:
1)经营期内,中标人擅自停止或退出经营的,中标人除了给学院赔偿各种损失外,所投入的所有固定资产和不动产归学院所有,且风险保证金和管理费不退还。
2)经营期满后,中标人投入的所有不动产归学院所有。
3)招标人欢迎投标人提供部分经济或免费的供餐服务。
三、招标项目商务要求
1、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4年,第1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合同3年,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
(具体起止日期以正式合同约定为准)
2、报价方式及规定
投标人不允许仅对本项目的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报价(每年管理费)采用区间报价,投标人的报价(每年管理费)需在54万元(含54万)-66万元(含66万)之间报价,如报价低于54万元投标报价无效,高于66万元应提供详细的成本清单,否则评委会有权认定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无效。
3、承包经营方式
3.1按报价策划书承诺的各项经营管理指标以及双方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要求承担全部的质量、安全、效益、风险责任。
3.2按国家规定由中标人缴纳的各种税收以及经营中发生的相关税费由中标人依法向税务机关缴纳。
3.3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
3.4中标人自行解决员工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办证以及水电、燃气等因租赁经营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中标人须承担食堂员工的管理、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务纠纷的处理等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3.5食堂员工住宿费用由中标人负责,招标人力所能及的情况下提供临工宿舍,房租按学院规定的标准向校方交纳;或学院协助或自行联系附近单位解决员工住宿,费用由中标人负担。
4、食堂管理费收取方式:
4.1管理费收取:
管理费全年按月收取,每月从饭卡充值中收取的资金中扣除当月管理费;剩余的资金每月与经营者结算一次。
4.2中标人根据自己的经营需要在不改变食堂内部建筑结构的前提下,依据“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学院食堂”和《食堂标准化基础设施配备指标》的要求对厨房流程及设备进行改造和更新,配备、补充和完善基础设施,并负责食堂普通设备与餐具的添置,确保能够通过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检查及验收,达到国家卫生标准;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方自理。
5、服务承诺
5.1为确保服务质量及与甲方沟通联络,投标人须设置专职主管,负责对本项目的服务范围、服务质量的检查监督及与招标人日常业务联系。
5.2投标人须提供服务人员及确保服务质量达标的具体措施。
5.3中标人须主动接受招标人的指导、检查、监督及协调。
6、其它说明与要求:
6.1投标费用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理。
6.2踏勘现场
(1)投标人可自行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
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
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3)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投标人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4)饭堂开放时间为2017年1月20日至2017年2月22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
00至11:
30,15:
00至17:
00(北京时间),有兴趣的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踏勘。
6.3投标人如果没有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偏离(文字说明或在技术、商务对比表中注明)的参数、配置、条款被视为投标人已完全接受(本招标文件)。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公告中所述项目的招标。
2.定义
2.1“招标人”是指:
**市技师学院。
2.2“招标见证机构”是指: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3“招标代理机构”是指:
XX公司。
2.4“主管部门”是指: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5“投标人”是指:
向招标人正式递交投标文件并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被招标人受理的企业法人。
2.6“中标候选人”是指: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将按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推荐前三名的投标人。
2.7“中标人”是指:
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并经招标人确认,最终获得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
2.8“合格的投标人”是指: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及特殊条件要求。
3.投标人报名方式
3.1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交易服务大厅→产权交易→(页面左侧)招投标用户登录与注册”界面,进行用户注册。
3.2填写注册信息并同意规则后,点击“注册”按钮,注册成功后,显示注册成功提示(已注册用户可直接点击“登录”)。
3.3注册完毕,在登录处输入用户名、密码“登录”按钮。
3.4登录进入系统,点击进入“招标信息”模块,并在“招标公告”查看正在进行的招标公告。
3.5点击“申请保证金账号”按钮,对您要参加投标的进行申请报名。
3.6点击“下一步”进入,选择一家银行缴纳保证金,点击确定。
3.7用户根据系统提供的银行账户缴纳保证金,缴纳足额保证金后,即可报名成功。
注:
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对公账户转账至网上申请的账号中,系统会自动对账。
3.8、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登记报名并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等,即可进入资格审查阶段。
3.9投标保证金
3.9.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9.2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
投标人必须在2017年2月22日17:
00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人与交款人必须一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对公账户一次性缴纳足额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或分批次缴纳,非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保证金以系统到账为准。
投标人提供缴款凭证。
3.9.3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8万元。
3.9.4凡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和招标见证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本次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固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为:
5万元,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等费用。
招标代理服务费汇入以下账号:
收款人:
XX公司惠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惠州江北支行
帐号:
********
采取转账形式的,投标人应在进账单或汇款单合适的地方注明该款项用途(即为何项目的中标服务费)。
(2)**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
中标人需支付6500元产权交易服务费。
招标人需支付产权交易服务费6500元。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构成
5.1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1)招标公告
2)招标项目内容
3)投标人须知
4)合同书格式
5)投标文件格式
6)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人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服务及商务要求等)。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6.招标文件的澄清
6.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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