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和商务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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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和商务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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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和商务要求
技术要求
第一包数字化法学信息系统数量1(套),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30万元。
购置清单:
设备
数量
备注
服务器
2台
用于法院办公办案系统应用
存储
2套
存储虚拟化系统和档案数据库等结构化数据
NAS
1套
配合存放档案和庭审录像等非结构化数据
核心交换机
2套
含30个多模光纤模块、8个单模光纤模块(LC接口)
数据移植
1套
所有法院现有使用的系统数据,包括:
审判业务、办公系统、网上诉讼服务、数字档案、数字法庭、移动审务通系统等。
各级法院审判法庭至少应配置以下基础设备,为审判活动提供最基本的支持。
1、配置电脑和投影机,用于电子资料展示;
2、配置速录机(或电脑),用于庭审笔录;
3、配置1台摄像机,用于视频信息采集;
4、配置3支麦克风,用于庭审音频信息采集;
5、配置光盘刻录设备,刻录光盘。
(方案二)简约功能型
1、音视频信息采集
(1)民事审判庭配置1台摄像机,用于视频跟踪和全景拍摄。
在法官席、书记员席、双方当事人席各配置1支话筒;
(2)刑事审判庭配置2台摄像机(或1台全景摄像机),用于被告人席和全景拍摄。
在法官席、公诉席、辩护席、书记员席和被告人席各配置1支话筒。
2、证据展示
(1.)配置电脑,使用局域网案件信息管理系统集中管理、展示庭前交换的、转化为电子文件的证据。
没有开通局域网的,单机管理、展示个案电子证据;
(2)配置投影仪、屏幕(电视机)等庭审显示设备;
(3)在法官席位预留局域网接口。
在书记员席位设置局域网接口、VGA接口,预留互联网接口。
3、庭审笔录
(1)配置电脑或速录机,支持庭审信息的录入;
(2)校对后的庭审笔录自动进入案件信息管理系统。
4、音视频管理
(1)支持庭审过程中各种声音的混音处理:
(2)支持光盘刻录。
实时或闭庭后对庭审录像或庭审信息(包括庭审录像、证据、庭审笔录等信息)进行光盘刻录,用于随卷归档等用途;
(3)支持法庭画面输出切换。
可以输出在法庭内的显示设备上,可以输出到法庭外显示设备上,可以输出进行庭审直播,可以通过数字编码进行网上直播和存储,等等;
(4)支持MPEG-2、MPEG-4(H.264/AVC)、WMV或AVS编码格式:
(5)支持远程作证和庭审观摩等远程音视频应用。
5、庭审管理
(1)提供案件基本信息(包括案号、案由、当事人、承办人、合议庭成员等)和庭审排期信息的维护管理。
具有权限划分、身份识别和日志功能;
(2)能够对本地庭审画面和远程质证(提讯、庭审)画面的显示和输出进行管理,根据需要在法庭内、外各类显示设备显示,为庭审直播、点播、远程观摩等应用提供服务;
(3)能够在庭审视频中输出文字、连续的时间等信息;
(4)能够进行直播控制,灵活选择各路图像画面、证据展示画面进行直播。
能够根据网络带宽和庭审关注度的情况调节码流;
(5)能够对庭审中产生的笔录信息、质证信息和音视频信息进行管理,并能够同步输出到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中应用。
6、灯光音响
(1)在法庭内形成一个均匀的声场,保证各席位能够清晰听到审判发言内容和声音证据内容;
(2)可配置多段均衡器、反馈抑制器、压限器等设备,以改善法庭音响的质量。
7、集中控制
(1)支持庭审过程控制;
(2)支持庭审录像和直播控制。
(方案三)标准功能型
1、音视频信息采集
(1)民事审判庭配置3台摄像机(或1台全景摄像机),用于法官席、双方当事人席、旁听席的拍摄。
在法官席配置3支、书记员席配置1支、双方当事人席各配置2支话筒。
支持语音激励功能;
(2)刑事审判庭配置4台摄像机(或1台全景摄像机),用于法官席、公诉席、辩护席、被告人席、旁听席的拍摄。
在法官席配置3支、公诉席和辩护席各配置1支、书记员席配置1支、证人席和被告人席各配置1支话筒。
支持语音激励功能。
2、证据展示
(1)配置电脑,使用局域网案件信息管理系统集中管理、展示庭前交换的电子证据;
(2)配置录音机、录像机、VCD/DVD机等设备,用于音视频证据播放;
(3)配置实物展台,用于实物证据展示;
(4)配置LED屏/背投/电视/电子白板/投影等显示设备;
(5)在法官、书记员等席位配置显示屏,用于实时查看案件信息、庭审信息、证据展示信息,笔录信息等;
(6)在书记员和法官席位设置局域网接口,在书记员席位设置VGA接口和互联网接口。
3、庭审笔录
(1)配置电脑(或速录机)、打印机等设备,支持庭审信息的录入和打印;
(2)支持庭审笔录与庭审音、视频记录信息时间标记同步;
(3)支持庭审校对功能。
可对遗漏的文字进行标记,并可通过该标记来定位庭审音视频,进行补录或校正;
(4)校对后的庭审笔录自动进入案件信息管理系统。
4、音视频管理
(1)支持庭审过程中各种声音的混音处理;
(2)支持多画面合成。
将多个摄像机的信号以及证据展示信号复合为一个画面输出,分辨率不低于704x576;
(3)支持光盘刻录。
实时对庭审信息(包括庭审录像、证据、庭审笔录等信息)进行一画面或多画面光盘刻录,用于随卷归档等用途。
应具有光盘封盘、防擦写、防篡改、防剪辑等安全保护措施;
(4)对庭审信息(包括证据展示信息)进行一画面或多画面光盘实时刻录。
应具有光盘封盘、防擦写、防篡改、防剪辑等安全保护措施;
(5)支持语音激励。
摄像机自动跟踪发言人,将发言人画面输出到显示设备上,切换为复合画面的主画面;
(6)支持法庭画面输出切换。
可以输出在法庭内的显示设备上,可以输出到法庭外显示设备上,可以输出进行庭审直播,可以通过模拟信号传送到图像中心,可以通过数字编码进行网上直播和存储,等等;
(7)支持MPEG-2、MPEG-4(H.264/AVC)、WMV或AVS编码格式;
(8)支持远程作证和庭审观摩等远程音视频应用。
5、庭审管理
(1)提供案件基本信息(包括案号、案由、当事人、承办人、合议庭成员等)和庭审排期信息的维护管理。
具有权限划分、身份识别和日志功能:
(2)能够对本地庭审画面和远程质证(提讯、庭审、)画面的显示和输出进行管理,根据需要在法庭内、外各类显示设备显示。
或传送到图像处理中心,为庭审直播、点播、;远程观摩等应用提供服务;
(3)能够在庭审视频中输出文字、连续的时间等信息;
(4)能够进行直播控制,灵活选择各路图像画面、证据展示画面或复合画面进行直播,能够根据网络带宽和庭审关注度的情况调节码流:
(5)能够对庭审中产生的笔录信息、质证信息和视频信息进行管理,并能够同步输出到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中应用。
6、灯光音响
(1)在法庭内形成一个均匀的声场,保证各席位能够清晰听到审判发言内容和声音证据内容;
(2)可以声控,也可以由法官控制发言。
法官席优先发言,并可控制控、辩双方的发言与发言时间;
(3)可配置多段均衡器、反馈抑制器、压限器等设备,
以改善法庭音响的质量;
(4)根据庭审环节和证据展示等需要提供可分区控制光源。
7、集中控制
(1)支持庭审设备的“单点击”控制;
(2)支持庭审过程控制;
(3)支持庭审录像和直播控制:
(4)支持设备故障预警。
(方案四)扩展功能型
1、音视频信息采集
(1)民事审判庭配置4台摄像机(或1台全景摄像机),用于法官席、双方当事人席、旁听席的拍摄。
在法官席配置5支、书记员席配置2支、双方当事人席各配置3支话筒。
支持语音激励功能。
配置1至2支无线话筒;
(2)刑事审判庭配置5台摄像机(或1台全景摄像机),用于法官席、公诉席、辩护席、被告人席、旁听席的拍摄。
在法官席配置5支、在公诉席和辩护席各配置2支、在书记员席配置2支、在证人席和被告人席各配置1支话筒。
支持语音激励功能。
配置1至2支无线话筒。
2、证据展示
(1)配置电脑,使用局域网案件信息管理系统集中管理、展示庭前交换的电子证据;
(2)配置录音机、录像机、VCD/DVD机等设备,用于音视频证据播放;
(3)配置实物展台,用于实物证据展示:
(4)配置LED屏/背投/电视/电子白板/投影等显示设备;
(5)在法官、书记员等席位配置显示屏,用于实时查看案件信息、庭审信息、证据展示信息,笔录信息等;
(6)配置电子白板或触摸屏,实现质证留痕功能;
(7)在书记员和法官席位设置局域网接口,在书记员和双方当事人席位设置VGA接口和互联网接口;
(8)各类展示设备由书记员或控制人员通过集控系统控制。
3、庭审笔录
(1)配置电脑(或速录机)、打印机等设备,支持庭审信息的录入和打印:
(2)支持庭审笔录与庭审音、视频记录信息时间标记同步;
(3)支持庭审校对功能。
可实时对遗漏的文字进行标记,并可通过该标记来定位庭审音视频,进行补录或校正;
(4)校对后的庭审笔录自动进入案件信息管理系统。
4、音视频管理
(1)支持庭审过程中各种声音的混音处理;
(2)支持多画面合成。
将多个摄像机的信号以及证据展示信号复合为一个画面输出,分辨率不低于704x576。
主画面可灵活设定;
(3)支持光盘刻录。
实时对庭审信息(包括庭审录像、证据、庭审笔录等信息)进行一画面或多画面光盘刻录,用于随卷归档等用途。
应具有光盘封盘、防擦写、防篡改、防剪辑等安全保护措施;
(4)支持语音激励。
摄像机自动跟踪发言人,将发言人画面输出到显示设备上,切换为复合画面的主画面;
(5)支持法庭画面输出切换。
可以输出在法庭内的显示设备上,可以输出到法庭外显示设备上,可以输出进行庭审直播,可以通过模拟信号传送到图像中心,可以通过数字编码进行网上直播和存储,等等;
(6)支持MPEG-2、MPEG-4(H.264/AVC)、WMV或AVS编码格式。
(7)支持特殊证人在作证室发言、观看庭审实况功能;
(8)支持远程作证和庭审观摩等远程音视频应用;
(9)配备视频编辑工具,案件审结后,对庭审视频进行后期编辑、剪裁、加工、制作。
5、庭审管理
(1)提供案件基本信息(包括案号、案由、当事人、承办人、合议庭成员等)和庭审排期信息的维护管理。
具有权限划分、身份识别和日志功能;
(2)能够对本地庭审画面和远程质证(提讯、庭审)画面的显示和输出进行管理,根据需要在法庭内、外各类显示设备显示。
或传送到图像处理中心,为庭审直播、点播、远程观摩等应用提供服务;
(3)能够在庭审视频中输出文字、连续的时间等信息;
(4)能够进行直播控制,灵活选择各路图像画面、证据展示画面或复合画面进行直播。
能够根据网络带宽和庭审关注度的情况调节码流;
(5)能够对庭审中产生的笔录信息、质证信息、和音视频信息进行管理,并能够同步输出到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中应用。
6、灯光音响
(1)在法庭内形成一个均匀的声场,保证各席位能够清晰听到审判发言内容和声音证据内容;
(2)可以声控,也可以由法官控制发言。
法官席优先发言,并可控制控、辩双方的发言与发言时间;
(3)可配置多段均衡器、反馈抑制器、压限器等设备,以改善法庭音响的质量;
(4)根据庭审环节和证据展示等需要提供可分区控制光源。
7、集中控制
(1)支持庭审设备的“单点击”控制;
(2)支持庭审过程控制;
(3)支持庭审设备的集中控制;
(4)支持庭审录像和直播控制;
(5)支持远程控制接管;
(6)支持设备故障预警。
8、同声传译
支持同声传译功能。
商务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设备,提供的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视为一家,供应商需提供本次招标独家该品种独家代理的授权。
2.安装调试与验收:
所有货物与技术服务需经采购方最终验收确认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指标与投标承诺内容无误后方可确认。
配套的试剂根据用户的要求配发。
3.售后服务要求:
所供货物质保期不低于贰年。
4.提供不少于5次/套设备的培训服务,培训服务应包括仪器原理、上机操作、日常维护、仪器保养等全方位、多层次的专业培训,免费提供说明书、专业培训资料,并提供开放性培训平台供操作者随时查询和下载相应培训资料。
(提供承诺函)
5.机器维修48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
7.交付要求:
7.1交付时间:
自合同签订后5天。
7.2交货地点:
供应商负责将货物运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由供应商负责办理运输和装卸等,费用由供应商负责,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检验不合格或不符合质量要求,供应商除无条件退货、返工外,还应承担采购人的一切损失。
8.付款要求:
货到安装调试完毕后,付合同总额的50%,正常运行满三个月通过验收并经审计后,付至审定价的的95%,一年质保期满后付余款。
9.其他要求: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必须提供原厂厂家或原厂授权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此次招标产品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2)技术参数中打“★”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实质性要求及商务部分要求必须满足,否则废标。
上述要求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进行逐项应答,其中打“★”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实质性要求及商务部分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否则作为无效文件。
如有疑问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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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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