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烈推荐柳州市阳和特勤消防站项目研究建议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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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推荐柳州市阳和特勤消防站项目研究建议书
第一章概述
1前言
柳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的前身是1949年12月成立的柳州市人民政府公安局治安科消防队;1954年从治安科分出,1959年改为柳州市公安消防大队,当时警力100人;1965年消防大队隶属柳州军分区领导,下设鱼峰、城中和柳北中队;1966年起,“文革”10年动乱,该大队无法开展正常工作;1973年12月,该大队划归柳州市公安局领导,当时在编警力达210人;1976年11月消防大队增设政工股;1977年1月,消防大队增设河西消防中队和柳钢企业专职消防队;1979年3月该大队增设战训股;1984年1月,在原柳州市武装民警中队和柳州市公安消防大队的基础上组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柳州市支队,实行柳州市公安局和武警广西消防总队双重领导;1986年8月,成立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柳州市公安消防支队,仍隶属武警广西总队和柳州市公安局的双重领导,支队内设政工股、宣传股、秘书股、防火股、警务战训股和装备后勤股,下设鱼峰、城中、柳北、河西4个中队;1987年增设河东中队;1990年又增设特勤中队,后因兵力和装备不足于1991年4月解散;同年12月成立柳城消防中队;1993年,支队机关内设司令部、政治处、后勤处及防火处;1996年经公安部下达编制,支队划属五类支队;1997年支队机关设办公室(司令部)、政治处、后勤处、防火处;1999年、2000年先后成立了柳江消防中队和燎原消防中队;1999年4月撤销河东中队,在该营区内再次组建特勤中队,原河东中队的兵力和装备迁至旧机场开发区新建银山中队;目前支队编制干部、战士380人,支队机关内设司令部、政治处、后勤处及防火处(均属副团级);下设柳江、柳城、融安、融水、三江大队(均属正营级)以及鱼峰、城中、柳北、河西、燎原、银山、特勤、柳江、柳城、融安、融水、鹿寨等12个中队和鱼峰、城中、柳北、柳南公安分局消防科。
此外,全市尚有12个企业专职消防队,共有消防人员135人,消防车25辆。
柳州市市区消防系统现有7个消防站,其中:
标准型普通站6个,特勤型1个。
7个消防站总占地面积62297.50平方米(折合93.44亩),担负的责任区总面积96.6km2;各类用房总建筑面积16353平方米;整个支队人员编制380人;消防车辆配编37辆,现实有30辆(其中:
特种车辆);119线4对,手持对讲机40台,基地电台7台;接警方式为集中接警,调度方式主要为无线调度(上述情况详见附表1)。
在中共柳州市委、市政府、武警广西消防总队领导、全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大力支持及市公安消防支队全体官兵的共同努力下,当前,柳州市的消防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为保卫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和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但是,由于柳州市经济和城市建设发展很快,城市规模不断扩大,高层建筑一天天增多,火灾不断增加,而消防设施及装备滞后于经济建设的问题越来越为突出,全社会防御火灾的整体能力仍然较低,预防和扑救火灾及抢险救援综合功能仍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主要表现为:
消防基础设施不能与城市建设同步发展,城市消防安全布局尚存在着较大的隐患,目前市区尚缺6个消防站,占市区应建总数的46.2%(其中:
按规定尚缺一个特勤消防站)。
还缺一个全市性的消防训练基地;消防水源覆盖率仅达71.7%,尚欠28.3%;现有的消防车辆及装备,未能按国家规定的标准配备;此外,在消防供水、供电、通道、通讯和信息等方面的建设,尚需进一步与城市建设同步实施,各项消防建设尚需进一步加强,尤其,再建一个阳和特勤消防站更为需要。
2编制依据
本项目建议书是受柳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的委托,依据以下资料进行编制的。
①柳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委托柳州市投资咨询服务公司编制该项目的项目建议书的《委托书》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③《城市消防规划建设管理规定》
④《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
⑤《柳州市城市消防规划(1999—2015)》
⑥《柳州市“十五”期间消防工作发展规划》
⑦《柳州市消防事业发展规划(2003—2010年)》
⑧柳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提供的有关资料
⑨《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
⑩《柳州市建筑工程造价指数》
第二章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
根据柳州市城市总体规划、阳和工业园区的规划及消防事业发展的需要,新建阳和特勤消防站是十分必要的。
1、本项目的建设,是适应柳州市消防形势发展的需要
“九五”期间,在中共柳州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广西武警、公安消防总队的领导、全市各有关部门、单位的支持及柳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全体官兵的共同努力下,在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的学习实践中,柳州市的消防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遏制了重特大火灾的上升势头,杜绝了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火灾形势趋于稳定,为保护国家和全市人民财产安全,促进柳州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但是,改革开放以来,柳州市的经济和城市建设发展很快,城市规模不断扩大,高层建筑越来越多,火灾形势越来越为严峻,而全市的消防站和消防装备设施滞后于经济和城市建设发展的问题显得越来越为突出。
如仅就消防站而言,按公安部、建设部和国家计委批准的《城市消防站的建设标准》的要求,当前,柳州市区应有消防站13个,但现仅建成7个,占应有数的53.8%,尚缺6个,占应有数的46.2%,其中,自治区要求柳州应有两个特勤消防站,但日前全市仅有1个,占应有数的50%。
这给全市消防安全布局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加上有关消防设施滞后,消防装备不足,因此,预防、扑救和防御火灾的整体能力,难以适应新形势下保障安全的需要,给防火、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带来沉重的压力和严峻的挑战。
因此,加强消防站特别是特勤消防站的建设,是柳州市消防工作的当务之急。
2本建设项目,是实施《柳州市城市消防规划(1999—2015)》、《柳州市“十五”期间消防工作发展规划》和《柳州市消防事业发展规划(2003—2010年)》的需要
柳州市人民政府于2000年8月批准的《柳州市城市消防规划(1999—2015)》明确指出:
柳州市消防设施、安全布局及预防、扑救火灾能力的现状已不能适应城市建设、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消防部门要抓紧制订具体改善措施,根据柳州市财力,按轻重缓急分步实施,确保我市消防安全。
为此,确定了柳州市消防工作的近期发展目标:
要以《消防改革与发展纲要》和国家有关消防规范的要求为目标,逐步建立起消防法制健全、宣传教育普及、监督管理有效、基础设施完善、技术装备良好、体制合理、队伍强大、训练有素、保障有力、能适应柳州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特点的城市消防安全系统。
在具体目标上,该规划规定,在近期内,柳州市市区要建成13个消防站(现已建成7个),一个指挥中心和一个训练中心。
为了落实《柳州市城市消防规划(1999—2015)》制定的消防工作目标,使全市的消防工作与时俱进,能与经济和城市建设同步发展,《柳州市“十五”期间消防工作发展规划》和《柳州市消防事业发展规划(2003—2010年)》还明确要求:
2005年底前,要启动阳和特勤站等3个消防站和1个消防训练中心的建设,使柳州市区建成区的消防站总数达到规划建站总数的70%。
3本建设项目,是完善柳州市消防站合理布局的需要
柳州市消防站担负着防火、扑救火灾和抢险救援的重要任务,是城市消防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几年来,柳州市城市建设发展很快,市区建成区不断扩大。
但由于受到柳州市财力不足的制约,全市消防站的建设速度缓慢,现有的消防站数量达不到国家标准的要求,在布局上无法满足城市发展对消防安全的需要。
如柳州市市区建成区现已达92km2,按国家标准,每个标准型普通消防站的责任区面积为7km2,据此,市区建成区应有13个消防站,而目前仅有消防站7个,只达到国家标准的53.8%;从布局上看,现有的消防站分布不够均衡,特别是在城市建成区不断扩大,一些新的开发区逐步形成(如阳和工业园开发区和柳东开发区)和旧城改造中,由于消防站的建设没有同步配套,导致了原有的消防站责任区面积过大,难以达到国家标准控制在4—7km2的范围及接警5分钟到达火场的要求,其后果必将给我市经济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不应有的损失。
本项目建成后,不仅能使阳和工业园开发区的消防站建设与城市发展同步进行,而且能进一步完善柳州市消防站的合理安全布局,更好地提升我市防火、灭火、救灾的整体能力。
4本建设项目,是贯彻实施《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的需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和城市建设发展很快,很多大中城市高层建筑层出不穷,从而大大增加了消防队伍扑火、灭火和抢险救灾的工作难度;加上石油化工企业的不断增多,而对诸如沙林毒气等有毒有害物质泄漏事故屡有发生的局面,“公安部、国家计委、财政部于1977年7月3日发出《关于加强重点城市消防特勤队伍装备建设提高处置特种灾害事件能力的通知》决定在大中城市中都应设置特勤消防站”(引自《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
而柳州市已属大中城市的范畴,且目前正朝着建设特大城市的目标迈进。
据此,自治区要求柳州市在近期内要建成2个特勤消防站,而早在1999年4月,柳州市就已建成了一个特勤消防站,因此,加快建设第2个特勤消防站,不仅是贯彻实施《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的要求,也是柳州市消防工作的迫切需要。
第三章建设规模和项目选址
1建设规模
城市消防站担负着扑救火灾和抢险救援的重要任务,特别是特勤消防站担负着扑救与处置特种火灾和灾害事故的特殊任务,它和标准型普通消防站,都是城市消防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的要求,结合柳州市的城市规划及阳和工业园开发区的实际,该开发区新建的消防站的建设规模,拟定为特勤消防站。
参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的要求,结合阳和工业园区未来发展的实际,并经市规划部门的同意,该消防站的建设用地为10000平方米(折合15亩),其中:
房屋的建筑用地为665平方米;训练场地、道路和绿化用地为4500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3329平方米;消防车辆配备7辆。
该站各种用房面积详见附表2:
2项目选址
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的要求,本建设项目的选址原则,要符合下列条件:
①应以接到报警后五分钟内消防队可以达到责任区边缘为原则,项目应设在责任区内适中的位置和便于消防车辆能迅速出动的临街地段;
②项目主体建筑距离托儿所、幼儿园、学校、医院、影剧院、商场等容纳人员较多的公共建筑的主要疏散出口不应小于50m;
③项目责任区内有生产、贮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单位的消防站的设置,在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或侧风处,其边界距上述单位一般不应小于200m;
④项目的车库门应朝向城市道路,至城镇规划道路红线的距离为10—15m为宜。
本项目的建设地点,符合上述各项原则、条件的需要。
根据市规划部门的规划,项目的具体地址设在阳和工业园区内阳和大道北段东侧的阳和大道旁,地块形状为125m×80m长方形地块(15亩),该地块可通过市政府无偿划拨得到。
第四章建设方案
根据《城市消防建设标准》的要求,阳和特勤消防站项目的建设内容由该站的各种场地、房屋建设、装备和车辆购置等部分构成。
该站的场地是指室外训练场,按照该站的工作环节和建筑功能,该站的建筑应分为业务用房和辅助用房两部分。
从总平面图的设计上,应根据该站的类别和有利于执勤备战、方便生活、安全使用等原则合理确定,其中业务用房包括消防车库、通信、接待室、体能训练室、训练塔、灭火抢险与个人防护器材及被装营具库、修理间、清洗间、烘干室、呼吸气充气室、蓄电池室、图书阅览室、会议室、干部备勤宿舍、消防员备勤宿舍等。
辅助用房包括餐厅厨房、锅炉房、浴室、晾衣室(场)、贮藏室、盥洗室、厕所、配电房、油料库及其他用房:
消防站的装备由消防车辆、灭火器材、抢险救援器材、消防人员防护器材、通讯器材、训练器材及营具等组成。
该站的主通道路与阳和大道相接,各功能区均设有能通行机动车辆的道路,便于车辆行车通畅,该项目总平布局详见附图。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如下:
总用地面积:
10000平方米(折合15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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