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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工作总结
劳动关系工作总结
【篇一:
劳动关系工作总结及安排】
一、2011年度工作成效
(一)劳动工资工作
一是推进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取得新进展。
继续推进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人工成本等工资宏观调控体系,切实发挥工资指导线和人工成本信息对企业工资增长的引导作用,发挥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对企业确定不同岗位、职位工资水平的指导作用,使劳动者工资水平与劳动力市场价格相适应。
2011年我们根据市产业结构和通用性,确定了150多个职业(工种)作为2011年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调查的职业(工种),选定160家企业作为劳动力市场指导工资价位信息采集点,其涵盖了我市国有、股份制和个私等不同类型的企业,涉及职工2万多人,使我市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的发布更具科学性和指导性。
经过对企业工资采集的信息进行汇总、整理、分析和调整等,形成2011年我市111个主要工种(岗位)的工资指导价位,于2011年8月向社会公布。
2011年9月,及时转发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安徽省2011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12月份及时召开会议部署2012年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信息采集和人工成本调查工作。
另外,为保障低收入职工的收入水平和基本生活,保证职工的合法报酬权益。
根据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及时地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
自2011年7月1日起调整为:
市区每人每月800元,濉溪县每人每月68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市区每人每小时8。
40元,濉溪县每人每小时7。
10元。
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这是我市自1995年建立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以来,第九次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二是认真贯彻执行《安徽省工资支付规定》,加大非标准工时审批的力度。
今年先后对淮北今一纺织、中煤七十二工程处、苏果、沃尔玛、麦当劳、国信、皖信、啤酒厂、口子集团、金鹰等15家单位申请实行非标准工作制进行了批复。
还有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公司等5家单位正在审批中。
(二)劳动合同管理工作
1、通过“小企业劳动合同专项行动”、“春暖”行动等专项行动,促进劳动合同的签订。
截止到2011年年底,我市各类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352939份,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8%;其中,农民工签订合同35273份,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3%。
2、实施“彩虹计划”,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取得新突破。
一是成立机构,制定详细实施方案。
二是以宣传贯彻“安徽省集体合同条例”为契机,联合市总工会、企联、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安徽省集体合同条例》,推进全市集体合同工作的意见”。
我市目前有已建工会企业714家,签订集体合同企业有583家,签订率为81。
7%。
涉及职工25万多人。
超额完成省“彩虹计划”下达的今年集体合同制度覆盖率达到80%以上的任务。
(三)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工作取得新进展。
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工作体系。
加强劳动关系协调三方机制成员单位的沟通、交流和协调。
不断完善三方联协会议制度,每年确定2至3项职工最为关心的劳动关系问题作为协商内容,在各方面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再进行协商,以切实解决劳动关系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建立长效监督机制,将协商内容落到实处。
2011年我们依托三方机制,深入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工业园区活动,进一步提高创建活动的实效性,并做好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先进单位的评比和表彰工作。
2011年11月至12月,我们会同市总工会、市企联对申报市级和谐劳动关系优秀企业的我市27家企业进行了考核验收。
2011年12月份,我们推荐的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中意胶带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地矿局三二五队三家企业被省劳动关系协调三方授予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安徽省濉溪经济开发区为省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
二、存在的问题
目前劳动关系工作既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又存在着许多不利因素。
一方面,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将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给予高度重视。
我国劳动保障法制建设不断加强,先后颁布实施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对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将起到巨大的促进作用。
另一方面,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尚未结束,企业生产经营依然困难重重,部分企业停产倒闭,劳动关系不稳定因素增多,劳动争议案件大幅上升,劳动关系协调工作面临巨大的困难和挑战。
一是社会深层次的矛盾凸现。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企业经营者的经营自主权扩大和追求利益最大化与保障劳动者有尊严的劳动,工资福利等合法利益之间的矛盾逐步加深。
普通职工处于弱势地位,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开展难度大,难保公平;工资增长指导线执行力度弱,一些企业工资增长缓慢;定员定额、计件单价、劳动班次等设置不合理;劳动时间长,劳动条件差,休息休假和加班报酬难以落实等现象存在。
由于政府相关职能的弱化,作为主管部门,缺乏必要、有效的管理手段。
二是劳动合同管理中存在着部分行业签订率低等问题。
一些规模较小的民营企业,特别是一些建筑、餐饮、娱乐等行业,其人员流动性强、点多面广,双方合同签订积极性不高,劳动合同的宣传、监督检查难以到位。
企业用工不规范,不签劳动合同和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
另外用工登记缺乏制约措施。
部分中、小型非公有制企业和个体私营户,对用工登记认识不到位,认为办证是对用人单位的约束,增加企业负担等。
同时,用工登记还是规范性文件设定的制度,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缺乏法律法规依据。
三是集体合同制度实施难度较大。
由于一些企业工会组织不健全或作用发挥不够,加上相对于企业主,工人是弱势群体,协商能力较弱,集体合同制度实施难度大。
有的企业虽然签订了集体合同,但集体内容较为原则空泛,缺乏针对性,可操作性差。
三、2012年工作安排
要进一步贯彻科学发展观,围绕构建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目标,以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和工业园区为载体,大力推进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和集体合同覆盖面;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工作体系,夯实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基础,切实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大力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
继续加强宣传培训工作,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
以非公有制企业、农民工为重点,继续开展签约行动、“春暖行动”;全面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专项行动。
巩固和扩大实施劳动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成果,进一步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
各类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7%以上,农民工达92%以上。
二是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的指导和服务。
强力推进劳动用工登记制度。
加大对劳动用工登记的监督检查力度,将劳动用工登记制度作为劳动关系调整首要的基础性工作,通过健全劳动用工登记制度,摸清企业用工底数,动态监管企业用工行为。
三是着力推进集体合同制度。
全面推进实施集体合同制度“彩虹计划”。
进一步完善集体协商制度,加强协商主体能力建设,推动已建工会的企业开展集体协商,大力推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协商,加强对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指导,针对不同行业和企业的特点,分类制定综合性和专项集体合同示范文本,为集体协商提供参考,逐步将集体协商覆盖各类企业。
并在大企业推行二级集体协商制度,这也是2012年的创新工作。
2012年集体合同覆盖率在已建工会企业中达90%以上。
四是加大对工资的宏观调控力度,从完善立法、健全制度、提高标准、严格程序等方面入手,加快最低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的建立,完善我市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工资增长指导线等工资宏观调控系统。
从法律的层面来解决社会收入的分配问题,完善职工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
五是不断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建设,吸收工商联加入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制度,加强联系和沟通。
针对劳动关系领域在新时期出现了的诸多新情况新问题,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要认真学习外地先进管理经验,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新情况、研究新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并建立长效监督机制,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继续依托三方机制,进一步提高创建活动的实效性,深入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工业园区活动。
【篇二:
2010年劳动关系工作总结】
2010年上半年,我县劳动关系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和社会稳定为目标,以协调劳动关系为主线,全力推进协调劳动关系的创新机制和长效机制建设,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现总结如下:
(一)多措并举,劳动合同签订稳步扩面。
一是宣传政策促签订。
共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接待咨询500余人次,二是服务上门促签订。
我们上门对上好佳欣宁制衣等工业园区企业的劳动合同解除、签订、鉴证逐个环节进行指导。
三是配合检查促签订。
将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纳入企业劳动保障年度检查,通过行政管理、监察执法等手段针对及时处理企业劳动合同管理方面的问题。
我们对全县户企业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进行了检查,督促补签劳动合同1000余份。
四是整体联动促管理。
全市初步建立了企业用工招录、劳动合同管理、社会保险扩面、劳动监察执法一体化的整体联动平台,环环相扣,互相促进,推进了劳动合同制的顺利施行。
截止目前,全县今年已有1000余名企业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二)加强协商,三方机制不断巩固。
针对突发性或重大的劳动争议问题,互通信息,加强三方沟通、联系。
对处理劳动争议个案,坚持三方办案机制,各方代表参加。
(三)稳妥推进省属下放企业改制职工安置。
在省属下放企业彭山锡矿的改制工作中,我们主动上门服务,做好政法、规策的宣传、落实工作。
(四)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权益
1、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完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机制。
为使企业违法违规情况早发现、早处置,努力推进监察重心下移,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保障工作人员的作用,使简单案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理。
加强对企业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控,动态掌握企业的用工状态,从而有效规范企业用工行为。
上半年,我局累计受理拖欠劳动者工资案件30件,为60名劳动者挽回拖欠工资、社会保险费等各类经济损失达130余万元。
2、进一步完善劳动争议仲裁机制,努力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截止6月底,我局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5件,已结案20件,5件正在办理。
3、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协调解决人民群众的民生问题。
我局信访工作制度作了进一步完善规范,明确了“分级管理、归口办理”的工作原则。
截至6月底,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5余件,均已办结,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五)当前劳动关系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995年国家颁布《劳动法》以来,把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作为建立法制化劳动关系的基础,我国的劳动用工制度发生了根本性的变革,劳动关系也发生深刻变化,目前已经基本建立了起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型劳动关系。
但是随着所有制结构的变化,特别是个体、私营、外资经济的发展以及国有、集体企业改制,劳动关系和劳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日渐突出,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日趋严重,主要有五类问题:
第一类问题,欺诈劳动者使从业人员落入“职业陷阱”主要表现是,进门前欺骗进门后讹诈。
一些工作限苦、报酬又很低的用人单位,故意欺骗劳动者以舒适的工作环境、优厚的工资报酬引诱从业人员上当;不少用人单位违法、违规强行向职工收取押金、保证金、培训费、集资款、服装费等,不交费就走人用人竟然把违法收费作为生财之道。
第二类问题,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有相当一部分个体私营企业不办理用工手续,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从对全县各类企业的用工情况检查来看,劳动合同签订率不高。
受害者往往是职工个人。
第三类问题,扭曲工资分配制度侵害了职工的劳动报酬权利。
主要有拖欠克扣工资、故意降低工资问题。
有些企业由于种种原因长期欠发职工工资或压低职工工资,职工敢怒不敢言,否则就有下岗的可能;绝大部分个体私营企业实行口头的协议工资,说多少或给多少,完全凭业主的意愿,一些业主千方百计榨取员工的血汗钱,这些问题,严重了职工及其家庭的生活,还容易引发劳动争议案件和暴力刑事案件。
第四类问题,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损害职工的长远利益。
有大部分企业欠缴职工的社会保险费;参保企业中有的为职工办理养老保险,不办理失业、医疗保险;有些用人以“试用”为借口长期拖延办理职工社会保险;在参保缴费的单位中,还存在压低缴费基数、瞒报少缴等问题。
个体私营企业情况更为严重,绝大多数没有为从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五类问题,不落实基本劳动标准,侵犯职工的人身权利。
主要问题延长工时和提高劳动定额。
从工时问题上看,一些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企业,只有集中工作,没有集中休息。
甚至认为实行综合工时就可以不受限制地随意延长工时。
不少个体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纺织、服装加工企业大幅度劳动定额,迫使职工加班加点,更有一些个体私营企业强迫职工无偿加班加点稍有不从就被辱骂辞退。
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
一是体制和制度的原因。
长期以来我国职工劳动管理的法律法规基本上膳食针对国有和县以上集体企业,很少涉及个体私营经济,在这些企业那里劳动关系及劳动合同的观念淡漠。
二是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一味追求利润最大化。
特别是个体私营业主和改制企业的承包人错误地认为,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不受法规的约束,不受劳动合同的制约,不必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既能随意用工又降低了用工成本。
三是国家有关法律不健全,劳动保障部门依法治理的刚性管理不到位。
四是没有摆正发展地方经济与搞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关系,对依法征缴企业特别是外商投资企业的社会保险费,存有影响投资环境的偏见。
五是一些劳动者缺乏自我保护意识,认为老板多给点钱就行,签不签订劳动合同、缴不缴纳社会保险无所谓,等等。
纠正这些问题,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以维护最广大劳动者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点,强化治理措施。
(五)调整和规范劳动关系的对策
针对当前劳动关系存在的问题,围绕建立和规范各类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要紧紧抓住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这个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核心问题,着力从四个方面构建劳动关系监控调节机制。
第一,建立法制保障机制,为劳动关系的建立与调整提供法律保。
障需要配套强化立法、执法、普法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加快劳动关系的立法步伐。
使劳动关系的建立和调整真正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二要强化劳动关系的执法规范。
加大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日常检查和集中检查、一般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保证《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基本制度和基本标准得全面落实。
以三要增强劳动关系双方的法律意识。
通过宣传、教育、培训等形式,提高劳动者和企业经营者的法律素质,使之懂法、守法、依法办事。
第二,建立多层协调机制,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要建立多层次的劳动关系三方面协调机制,由政府、企业、工会三方代表,就涉及劳动关系的重大政策、重大问题进行经常性的沟通和协商,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
完善以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为核心的企业劳动关系自我调节机制。
劳动关系双方要有固定的协商代表;制定切实可行的协商制度,凡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事项,都要通过集体协商的办法来解决。
第三,建立监督管理机制,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健全内部监督组织。
在用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具有一定规模的私营企业,建立职工工会组织,发挥其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的作用,把影响劳动关系的不利因素化解在基层。
实施必要的政府行政干预。
特别要在涉及广大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最低工资制度、工时制度、休息休假、特殊劳动保护者权益的各类问题上,对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上访、罢工事件等,要超前行政介入和干预,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第四,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形成依法规范劳动关系整体合力。
一是劳动保障部门要把好“政府导向关”。
要对当前的企业改制、“事改企”出现的新情况,及时对劳动合同的变更、续订、终止、解除等问题加以理顺。
二是工商管理部门要把好“注册登记关”。
在审核经营资格审办、审验营业执照中,把经营单位特别是个体私营企业用工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办理了社会保险,作为审核把关的重要条件。
三是公安部门把好“户口迁移关”。
重点是配合搞好对外来劳务人员的管理。
凡没有办理用工登记手续、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无业人员或非法务工,一律不办理暂住户口,这也是维护劳动者法定权益的需要。
四是各级工会要把好“网络维权关”。
一方面要健全网络,大力推动用人单位特别是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私营企业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另一方面要真正发挥工会作用,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
总之要通过整体的联动管理机制,使广大劳动者无论在哪里从业、无论从事何种职业都能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保护,从而使社会劳动关系稳定,实现长治久安。
【篇三:
新兴镇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乡镇活动工作总结】
一年来,我镇按照四川省、成都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联席会议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彭人劳发[2010]121号《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乡镇(社区)活动意见的通知》及彭人社发[2011]180号《关于全面推进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乡镇(社区)活动的通知》精神。
坚持以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创建工作”的内涵,并狠抓“创建工作”的落实。
目前,我镇创建和谐劳动关系镇已初见成效,现将有关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总结如下:
一、我镇的基本情况
新兴镇位于彭州市北部,东临葛仙山镇,南临丹景山镇,西临磁丰镇,北界小鱼洞镇。
幅员面积35平方公里,全镇辖8个村,1个社区,137个村民小组,总户数5156户(其中城镇人口828户,农业人口4328户),全镇总人口15673人(其中城镇人口2415人、农业人口13258人)。
镇政府驻地新兴镇场镇社区,距彭州市区20公里。
新兴镇自然条件优越,山、丘、坝兼具,农业资源丰富,交通便利,环境十分优美。
辖区内正常生产经营企业共有3户(其中规模以上企业0户、规模以下企业3户),纳入创建范围企业3户,职工总人数14人,签定劳动合同14人,劳动合同签定率100%,参加社保14人,社保参保率100%,集体合同签定率达100%。
极积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和女职工权益保护协议签定工作。
8个村、1个社区分别成立了联合工会委员会。
二、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乡镇的主要做法
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乡镇,必须要根据上级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中心,以促进本辖区内的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目标。
坚持“树立形象,规范用工,维护权益,促进发展”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做好劳动关系协调工作,提高用人单位劳动管理水平,维护职工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促进本辖区内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健全机构、通力合作、周密筹划创建工作。
我镇成立了“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见创和领导小组名单),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日常工作。
根据创建的有关文件精神,我们连续召开协调会,对创建的任务、步骤、措施进行研究,并建立和完善了情况通报制度,定期碰头制度等工作机制,确保创建工作高效有序运转。
(二)、明确创建目标,大力推进。
我们在总结过去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在乡镇、企业开展和谐劳动关系的创建工作,切实有力的推动《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
完善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及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进一步规范创建单位的用工行为,营造良好的用工环境,建立健全既能有效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又能充分调动劳动者和经营者双方长效机制。
经努力本辖区的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参加社会保险、建立工会组织、签订集体合同等都达到了创建的要求,本辖区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无集体劳动争议发生。
(三)、健全制度,促进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1是企业负责人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企业负责人联席会议,各企业汇报贯彻落实《劳动法》、《工会法》、依法维护职工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活动开展情况,协商解决有关问题;2是企业自查制度,各企业对照实施方案的的要求每季度进行一次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认真的整改,尽可能将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3是检查制度,由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检查,重点检查各企业规章制度、劳动用工管理、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及工资集体协商的履行情况,总结经验,取长补短;4是评比制度,对各企业开展创建活动进行定期考评,创建活动的先进单位,给予通报表彰。
(四)、突出重点,狠抓创建工作落实。
1是规范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坚持宣传教育与监督并重的原则,鼓励和指导企业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2是大力推进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加大对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指导,进一步推进集体合同的签订;3是建立良好的工资发放机制,在本辖区内开展“诚信单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承诺”活动,提高企业的信用度,确保工资的按时足额发放;4是督促企业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劳动保障部门主动上门宣传和服务;5是积极组建工会组织,辖区内都建立了工会组织,各村建立了联合工会,各企业不断改善劳动者生产环境和生活福利条件,努力营造关爱职工、关爱生命和和谐发展的良好环境。
(五)、加强宣传,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1是印发宣传资料,深入企业车间宣传,现场为职工宣传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面对面接受职工的咨询,倾听职工对开展创建活动的意见建议;2是召开各种形式的座谈会,为企业家、企业管理人员等群体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使他们主动积极参与创建活动;3是举办培训班,为企业主和员工讲解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及开展创建活动的有关活动内容。
(六)、加强指导严格监督,确保创建工作取得成效。
为了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抓出成效,我们定制了一系列的配套措施。
1是加大工作目标督查,我们根据《彭州市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乡镇(社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彭人劳发[2010]121号)和《成都市创建和谐劳动关系街道(社区)、乡镇考评细则(试行)》、以及其他创和的文件精神、配套设施、给各创和单位下达了目标任务,把创和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综合考评;2是职能部门加强帮助和服务。
劳动保障部门对企业在就业培训、职业介绍、信息咨询等方面提供联系、帮助、服务。
镇工会指导基层工会组织完善民主管理,厂务公开、劳动合同管理、安全生产教育、有效协商基层工会组织调解和处理劳动争议,帮助企业解决职工在生产、生活、就医、子女读书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其他职能部门也要在各自职能范围内提供重点服务。
经过不断努力,本辖区内企业基本上实现创建的要求。
辖区内各企业规章制度规章制度合法健全,劳动用工范围,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正在全面推行,《劳动法》、《工会法》、《妇女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得到贯彻落实,整个辖区内形成了企业关爱职工、职工奉献企业的良好氛围;实现了政府、企业、员工、社会四方共赢。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认真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妇女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巩固和谐劳动关系成果,确保辖区内企业的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建立工会组织、签订集体劳动合同均达到100%。
无拖欠工资发生、无集体劳动争议发生。
(二)总结辖区“创建工作”经验,大力宣传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进一步推动本辖区内的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
(三)根据成都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成都市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创建和谐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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