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绩效评价指标体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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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供参考)
参考指标体系
1、政策类
可参考:
一、杭州市海洋经济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表
基本指标
具体指标
评价内容(标准)
评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业务指标
(70分)
目标设定情况
(10分)
依据的充分性(3分)
海洋经济发展引导资金设立的依据是否充分,充分:
3分;一般:
1.5分;没有:
0分
工作目标的明确度(3分)
海洋经济发展引导资金设立目标是否明确,明确:
3分;基本明确:
1。
5分;不明确:
0分
项目目标与相关规划的相符性(4分)
引导项目与《杭州市海洋经济发展总体规划》、《杭州市2009年产业发展导向目录》等规划文件的相符性,相符程度高:
4分,基本相符:
2分,不相符:
0分
目标完成情况 (15分)
项目投资计划完成率(5分)
项目投资计划完成率,100%:
5分;90-100%:
3分;70-90%:
1分;70%以下:
0分
目标完成的及时性(5分)
项目建设进度与计划的符合程度,100%符合:
5分;90-100%符合:
3分;70—90%:
1分;70%以下:
0分
技术指标完成情况(5分)
完全达到:
5分;主要指标完全达到,其他基本达到:
3分;主要指标达到:
2;未达到:
0分
组织管理水平
(19分)
管理制度保障(2分)
项目申报管理、专项资金管理、业务综合管理(监督、考核等)制度建全:
2分;基本健全:
1分;不健全:
0分
组织及人员支撑保障(2分)
是否有组织保障,是:
1分,否:
0分;人员是否充足并专人负责:
是:
1分,否:
0分
项目单位主体资格情况(3分)
项目单位主体资格符合海洋经济发展引导资金资助或奖励条件:
是:
3分;存在不符合条件的情况:
0分.
项目申报审核程序合规性(4分)
申报项目经所在地发改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申报材料完整:
4分;经审核但申报材料不完整:
4分;审核程序不到位:
0分
项目单位组织能力(3分)
项目单位具有专人(或部门)负责、单独制定项目管理制度情况,好:
3分;一般:
2分;差:
0分
组织服务满意度(5分)
项目单位对业务主管部门组织服务的满意度,很满意:
5分;较满意:
4分;一般:
3分:
差:
0分
经济效益 (6分)
利润额增幅(3分)
项目投产后单位利润同比增长10%(含)以上:
3分;5%(含)—10%:
2分;5%以内:
1分;无增长0分。
税收贡献额增幅(3分)
项目投产后单位上缴税费额同比增长10%(含)以上:
3分;5%(含)—10%:
2分;5%以内:
1分;无增长0分.
社会效益 (21分)
对海洋经济发展引导作用(4分)
引导资金投入对海洋经济产业的引导作用,作用明显:
4分;一般2分;弱:
1分
受资助(奖励)项目技术成果应用(4分)
项目技术成果应用情况或产业化前景好:
4分;较好:
2分;一般:
1分;差:
0分
生态环境影响(4分)
引导资金对保护沿海生态环境、节约资源的作用,强:
4分;较强:
2分;一般:
1分;弱:
0分
对企业投资投向引导力(4分)
对企业投资投向引导力强:
4分;较强:
2分;一般:
1分;弱:
0分
服务对象对政策满意度(5分)
服务对象认为政策好、扶持力度适当:
5分;认为政策好但扶持力度不足:
3分;对现行政策及扶持力度均不满意:
0分。
业务指标得分小计
70分
财务指标
(30分)
资金落实情况(8分)
市财政资金到位率(3分)
资金到位率>=100%:
3分;80%—100%:
2分;80%以下:
0分
市财政资金到位及时性(3分)
市财政资金按照要求及时到位:
2分;未能及时到位:
0分
配套资金到位率(2分)
区(县)配套资金按照要求到位:
2分;个别未到位:
1分;全部未到位:
0分
实际支出情况(7分)
资金使用率(3分)
实际使用资金/项目拨入资金〉=90%:
3分;75%—90%:
2分;50%—75%:
1分;50%以下的:
0分
支出的合规性(4分)
支出符合范围要求,专项资金按规定专款专用的:
4分;个别情况未专款专用的:
2分;较多(40%以上)未专款专用的:
0分
会计信息质量(7分)
信息的真实性(3分)
财务会计信息是否真实、规范,是:
3分;基本规范:
1.5分;否:
0分
信息的完整性(2分)
财务会计信息是否完整,是:
2分;基本完整:
1分;否:
0分
信息的及时性(2分)
财务会计信息是否及时,是:
2分;基本及时:
1分;否:
0分
财务管理状况(8分)
制度的健全性(2分)
财务会计制度是否健全,是:
4分;基本健全:
2分;否:
0分
管理的有效性(3分)
资金使用是否有完整的授权审批程序,有:
1。
5分,没有:
0分;财务会计制度是否有效执行,是:
1.5分,否:
0分
项目支出信息反馈及时性(3分)
是否按规定及时上报项目执行情况及财务决算相关报告、文件。
及时上报:
3分;个别项目未上报:
1.5分;未上报:
0分
财务指标得分小计
30分
总得分
100分
二、杭州市降低基本养老保险费率及临时性下浮企业社会保险费交纳比例项目绩效评价指标
基本指标
具体指标
评价标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具体指标评分办法指引
业务指标
(80分)
目标设定情况
(25分)
政策依据的充分性(5分)
(1)是否符合《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用人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有关工作的通知》(浙政发[2008]70号)有关规定,是:
2分;否:
0分;
(2)项目是否经审批,是:
3分;否:
0分;
目标设定的前提条件(15分)
(1)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能力在23个月以上(5分):
5分;12—23月:
4分;12月以下:
0分;
(2)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比上年增长幅度较大(5分):
5分,有增长,但幅度一般:
4分;无增长:
0分;(3)社保费收入持续增长(5分):
持续增长:
5分;有增长,但幅度不大:
4分;无增长:
0分
目标设定的合理性(5分)
(1)是否存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3分),是:
0分;否:
3分;
(2)杭州市老龄化程度是否高,赡养系数是否很高(1分),是:
0分;一般:
0。
5分;否:
1分;(3)杭州市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是否逐年下降(1分),是:
1分;否,但09年度已下降:
0.5分;否:
0分.
目标完成情况 (10分)
降低基本养老保险费率完成情况(5分)
全年完成率=100%:
5分;90—100%:
4分;70-90%:
2分;70%以下:
0分
临时性下浮企业社会保险费缴纳比例完成情况(5分)
全年完成率=100%:
5分;90—100%:
4分;70—90%:
2分;70%以下:
0分
组织管理水平
(23分)
管理制度及配套措施保障(5分)
(1)是否建立了社保基金支付能力预警机制(1分),是:
1分;否:
0分;
(2)是否制定了农民工纳入参保对象相关制度等扩大企业养老保险覆盖面的措施(2分),是:
2分;否:
0分;(3)是否建立了养老保险资金多渠道筹措机制(2分),是:
2分;否:
0分;
制度及配套措施的落实(5分)
(1)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得到落实(1分),是:
1分;否:
0分;
(2)是否落实了农民工纳入参保对象相关制度等扩大企业养老保险覆盖面的举措(2分),是:
2分;否:
0分;(3)是否落实了养老保险资金多渠道筹措机制(2分),是:
2分;否:
0分;
工作档案的完整性(4分)
养老保险费率下调及社保五费集中减征事项的工作档案是否完整,是:
4分;基本完整,但存在不足:
3分;否:
0分;
工作管理的创新能力(2分)
是否存在创新手段、方法:
是:
2分;有创新方法但存在不足:
1分;否:
0分
社保信息化建设的完善性(3分)
社保信息化建设是否完善,是:
3分;基本完善,但存在不足:
2分;否:
0分
社保费征管机制的健全性(4分)
社保费征管机制是否健全,很健全:
4分;基本健全,但还存在不够完善的地方:
3分;不健全:
0分
社会效益指标 (22分)
政策的宣传效果(2分)
企业调查问卷单项指标(满分10分)总平均分在8分以上:
2分;6-8分:
1分;6分以下:
0分;
企业减负惠及职工(2分)
企业调查问卷表的单项指标(满分20分)在16分以上:
2分;12-16分:
1分;12分以下:
0分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4分)
企业调查问卷单项指标(满分10分)总平均分在8分以上:
4分;6-8分:
2分;6分以下:
0分;
促进就业(4分)
企业调查问卷单项指标(满分10分)总平均分在8分以上:
4分;7—8分:
3分;5—6分:
2分;5分以下:
0分;
社会评价满意度(10分)
企业卷总平均分90分以上:
10分;80分-90分:
8分;60分—80分:
6分;60分以下:
0分;
业务指标得分小计
财务及其相关指标
(20分)
降低基本养老保险费率及临时性下浮企业社会保险费缴纳比例的政策资金落实情况(10分)
降低基本养老保险费率及临时性下浮企业社会保险费缴纳比例政策资金落实情况(5分)
浙劳社老[2008]125号文件“三、相关政策和业务操作的衔接处理”是否落实:
有一条未落实扣1分,扣完为止.
降低基本养老保险费率及临时性下浮企业社会保险费缴纳比例政策资金落实的及时性(5分)
各区征管机构均按照要求及时降低基本养老保险费率及减征社保费:
5分;存在个别征管机构未及时落实:
3分;存在2个区级征管机构未及时落实:
1分;均未能及时到位:
0分
财务数据信息质量(10分)
财务数据信息的真实性(5分)
下调及减征数据信息是否真实:
是:
5分;基本真实:
3分;否:
0分
财务数据信息的准确性(5分)
下调及减征数据信息是否准确:
是:
5分;基本准确,但存在不足:
3分;否:
0分
财务指标得分小计
总得分
2、扶持类
可参考:
一2009年度杭州市新一轮"131”优秀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评价指标
评价指标
评价标准
该项分值
一级
二级
三级
业务指标
项目目标设定情况(9分)
依据的充分性(3分)
项目设立依据充分得3分,较充分得1.8分,一般得1.2分,不充分得0分。
3
目标的明确度(3分)
总目标明确得1。
5分,较明确得0.9分,一般得0.6分,不明确得0分;年度性目标明确得1。
5分,较明确得0.9分,一般得0。
6分,不明确得0分.
3
目标的合理性(3分)
总目标合理得1.5分,较合理得0.9分,一般得0。
6分,不合理的0分;年度目标合理得1。
5分,较合理得0。
9分,一般得0.6分,不合理得0分.
3
项目目标完成情况(41分)
目标完成程度(21分)
考核(12分)
对第一层次的培养对象2009年度考核全部完成得4分,考核完成人数占总人数的95%(含)以上得2.7分,85%(含)-95%得1。
3分,85%以下得0分。
4
对第二层次的培养对象2009年度考核全部完成得3分,考核完成人数占总人数的95%(含)以上得2分,85%(含)—95%得1分,85%以下得0分。
3
对第三层次的培养对象2009年度考核全部完成得2分,考核完成人数占总人数的95%(含)以上得1。
3分,85%(含)—95%得0.7分,85%以下得0分。
2
对培养人选所在单位2009年度考核工作全部完成的得3分,考核完成单位占单位总数的95%(含)以上得2分,85%(含)—95%得1分,85%以下得0分。
3
培养措施(9分)
第一层级的培养对象:
在2009年参加过一次以上针对培养人选的科研活动、接受继续教育、进修深造或参加高层次的学术技术交流考察活动的比例占总人数的100%得4分,占总人数的95%(含)以上得3分,85%(含)-95%得2分,85%以下得0分。
4
第二层级的培养对象:
在2009年参加过一次以上针对培养人选的科研活动、接受继续教育、进修深造或参加高层次的学术技术交流考察活动的比例占总人数的100%得3分,占总人数的95%(含)以上得2。
25分,85%(含)-95%得1。
5分,85%以下得0分。
3
第三层级的培养对象:
在2009年参加过一次以上针对培养人选的各类培训活动的比例占总人数的100%得2分,占总人数的95%(含)以上得1.5分,85%(含)-95%得1分,85%以下得0分。
2
目标完成质量(20分)
考核质量(8分)
对培养对象的考核标准、考核过程、考核结果的处理等符合考核制度有关规定得4分,考核执行不到位的,酌情扣1-4分,扣完为止。
4
对培养对象所在单位考核标准、考核过程、考核结果的处理等符合考核制度有关规定得4分,考核执行不到位的,酌情扣1-4分,扣完为止。
4
补助对象(5分)
给予补助培训对象全部为考核合格的得3分,发现1名不符合条件的扣0.5分,扣完为止;资助标准符合规定得2分,发现1名不符合规定的扣0。
5分,扣完为止。
5
成果交流和转化活动(3分)
2009年开展了学术技术论坛、科技成果展示会、联谊会等活动,对促进学术技术交流和科技成果转化有较好作用得3分,有一定作用得2分,一般得1分,较差得0分(根据调查问卷打分)。
上述内容一项都未开展不得分。
3
选拔人员相符性(4)
已选拔的人员全部符合新世纪人才实施工程实施意见对三个层次人才标准的得4分,发现一个不相符扣0.5分,扣完为止。
(根据调查问卷、人员选拔相关资料核实后打分)
4
组织管理水平(分20)
管理制度保障(13分)
考核制度(5分)
建立了健全的“131”计划各层次人才的年度考核制度得3分,已建立不太健全得2分,已建立但很不健全得1分,未建立得0分。
3
建立了健全的“131”计划培养对象所在单位的年度考核制度得2分,已建立不太健全得1。
5分,已建立但很不健全得1分,未建立得0分。
2
人员选拔(5分)
人员选拔制度完善程度制度完善且落实到位得5分,制度不够完善或落实不太到位得3。
75分,制度很不完善或落实情况较差得2。
5分,没有制度得0分.
5
培养目标和培养计划(3分)
各培养对象所在单位制定了培养目标和培养计划得3分,一项未制定扣1。
5分(根据调查问卷打分)。
3
支撑条件保障(4分)
机构和人员(2分)
成立或指定相应的管理机构或人员专门负责人才工程工作的得2分,否则得0分。
2
领导考核目标(2分)
把“131"人才培养工作列入各区、县(市)党政领导班子科技进步和人才工作考核目标的得2分,否则得0分。
2
质量管理水平(3分)
信息管理(3分)
建立了“131”计划培养人选信息管理系统,培养人选的基础信息库、科技成果库内容完整且数据准确无误的得3分;内容不完整或信息不准确的扣1-3分;未建立信息管理系统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得0分。
3
社会效益(30分)
公众满意度(6分)
培养对象及其所在单位对“131"计划的整体满意度,满意的得6分,较满意的得5分,一般得3分,不满意得0分(根据调查问卷加权平均计算).
6
对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的作用(13分)
“131"计划的培养措施对培养学术、技术带头人的作用很大的得6分,较大的得5分,一般的得3分,没作用的得0分(根据调查问卷加权平均计算)。
6
“131”计划对调动单位培养学术技术带头人积极性的作用很大的得7分,较大的得6分,一般的得3.5分,没作用的得0分(根据调查问卷加权平均计算)。
7
工作业绩(6分)
第一、二层次培养对象2009年取得较好工作业绩(包括:
省级以上奖项、正在研发或完成省级以上项目、取得专利授权、在SCI和国内核心刊物发表论文、在中央级出版社出版著作、制定行业以上级别标准)得6分,取得其他工作业绩得4分,无业绩得0分。
根据2009年度考核统计表加权平均计算.
6
经济效益(5)
培养对象的研发项目,已经或预计能实现很大经济效益的得5分,能实现较大的经济效益的得4分,经济效益一般的得2。
5分,较差的得0分(根据调查问卷加权平均计算,项目内容为纯理论或公益性研究的不做评价)。
5
业务指标得分
100
财务指标
资金落实情况(45分)
财政资金到位情况(20分)
对第一、二层次培养对象(20分)
市财政对第一、二层次的培养对象的补助,按计划进度完全到位得20分,到位率90%(含)以上得16分,到位率80%(含)—90%得12分,到位率60%(含)-80%得9分,到位率低于60%不得分(根据调查问卷计算)。
20
地方配套资金到位情况(15分)
对三个层次合计(15分)
区、县(市)对三个层次的培养对象地方配套资金合计与市补助资金达到1:
1配套的得15分,配套率90%(含)以上得12分,配套率80%(含)—90%得9分,配套率60%(含)-80%得7分,配套率低于60%不得分(根据对单位考核的统计计算打分,调查问卷结果作为参考)。
15
单位配套资金到位情况(10分)
对三个层次合计(10分)
培养对象所在单位对第三个层次的培养对象地方配套资金合计与市补助资金达到1:
1以上的得10分,配套率90%(含)以上得8分,配套率80%(含)—90%得6分,配套率60%(含)-80%得5分,配套率低于60%不得分(根据对单位考核的统计计算打分,调查问卷结果作为参考)。
10
资金支付情况(24分)
支出的相符性(8分)
财政和地方配套资金实际支出与预算相符得8分,不相符的酌情扣1-8分,扣完为止。
8
支出的及时性(4分)
资金使用率在95%(含)以上的得4分,85%(含)—95%的得3分,75%(含)—85%的得4分,60%(含)-75%的得2分,60%以下得0分(根据考核统计数据、调查问卷结果打分).
4
支出的合规性(12分)
财政资金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得8分,每查出一处不合规的扣2分,扣完为止。
8
培养对象所在单位专项经费支出符合专款专用规定得4分,发现一家单位不合规定扣0。
33分,扣完为止(根据调查问卷打分)。
4
会计信息质量(19分)
信息的真实性(7分)
项目资金会计核算真实、准确、规范得7分,不符合规定的的酌情扣1—7分,扣完为止。
7
信息的完整性(6分)
项目资金会计核算资料完整得6分,不符合规定的的酌情扣1—6分,扣完为止。
6
信息的及时性(6分)
各类会计核算资料提供及时得6分,不符合规定的的酌情扣1—6分,扣完为止.
6
财务管理状况(12分)
制度健全性(6分)
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健全得6分,某项制度未建立扣2分,扣完为止。
6
管理的有效性(6分)
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得2分;做到项目专账核算的得2分;财务制度按规定有效执行得2分。
每项做不到的均不得分.
6
财务指标得分
100
综合得分
综合得分=业务指标得分×70%+财务指标得分×30%
100
二、杭州市学前教育专项经费绩效评价指标、标准
基本指标
评价标准
指标分值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业务指标
目标设定
情况
依据的充分性
项目资金设立的依据是否充分(充分:
2分,不充分:
0分)。
2
目标的明确度
项目资金使用的预定目标是否明确(明确:
2分,不明确:
0分).
2
目标的合理性
项目资金使用设置的预定目标是否合理(合理:
3分,基本合理:
1分,不合理:
0分)。
3
目标
完成程度
目标完成率
达到专项经费奖励和扶持标准的对象是否均已享受,目标完成100%的,得6分,完成90—99%的得4分,完成80-89%的得2分,完成70-79%的得1分,低于70%不得分.
6
项目完成质量
根据现场查看情况评分,符合专项经费奖励和扶持标准的对象是否达到了奖励或扶持标准。
5
项目完成的及时性
是否按要求及时完成(及时完成:
3分,未及时完成:
0分)。
3
项目验收的有效性
学前教育强区、先进乡镇、达标乡镇、市农村示范幼儿园是否经市主管及市主管以上部门认定,新建和改扩建幼儿园是否有基建竣工验收报告和相关资料(各1分).
6
组织
管理水平
管理制度保障
项目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落实、项目档案资料是否完整(制度健全、档案完整的得4分,基本健全、不完整的得2分,未建立、无档案的0分)。
4
支撑条件保障
有专门机构、学前教育专职管理干部和教研员负责的各得1分;实行幼儿园园长和幼儿教师持证(教师资格证)上岗的各得1分
5
项目配套政策及实施方案的制定
各区、县(市)是否已制订出台幼儿园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配套政策及实施方案,制订并按规定实施的得5分,未制订扣3分,实施不到位的酌情扣分。
5
项目申报、审批
奖励经费的申领是否以相关部门发文认定的名单为依据,扶持经费的申领是否按规定程序,两项经费是否均经市教育局、财政局审核(每项内容各1分)
4
项目经费的监督、管理
市财政、教育部门或各、区、县(市)财政、教育部门是否不定期对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并对存在问题及时纠正(是得5分,跟踪问效纠正不及时的得2分,无跟踪问效的0分)
5
项目实施效益
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
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到97。
4%,每减少1%,扣1分
5
等级幼儿园在园幼儿覆盖率
等级幼儿园在园幼儿覆盖率达到87.4%,每减少1%,扣1分
5
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建园率
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建园率达到84。
5%,每减少2%,扣1分
5
农村等级和规范幼儿园建园率
农村等级和规范幼儿园建园率达到80%,每减少1%,扣1分
5
公众满意度调查
根据回收的调查问卷统计得分,满意的10分,基本满意的7分,不满意0分
10
业务指标得分
80
财务指标
资金落实
情况
财政资金到位率
市财政资金到位及时且到位率100%的得3分;未及时到位的得1分;尚未到位的0分.
3
资金到位及时性
区、县(市)财政部门收到上级教育局拨款按进度及时将资金拨付到项目单位的得3分,未及时拨付的0分。
3
实际支出
情况
支出的相符性
项目的实际支出与规定用途相符的得3分,基本相符的得1分,不相符的0分.
3
支出的合规性
项目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及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得3分,存在个别支出不相符的得1分,存在较多不相符的0分.
3
财务管理状况
制度的健全性
项目承担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健全的得2分,已制订但不够健全的得1分,未制订的不得分。
2
管理的有效性
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2分);项目经费是否进行单独核算(2分)。
4
会计信息质量
会计信息是否真实、完整和准确(真实、完整和准确:
2分,其他:
酌情扣分)。
2
财务指标得分
20
综合得分
综合得分=业务指标得分+财务指标得分
100
3、基建类
可参考:
一、杭州石桥路(机场路-半山路)工程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
一级
二级
三级
评价指标
计分方式(各得分,最高得三级指标的单项分数,最低得0分)
分值
参考指标
业务指标
目标设定情况
依据的充分性
项目是否按规定办理了项目各项前期手续:
立项、可研、初步设计的上报和批复
各前期手续少办一项扣1分,少办理2项以上得0分
2
目标的合理性
目标的设定是否客观、科学
目标制定科学客观、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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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 绩效评价 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