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浦市农业局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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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浦市农业局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
荔浦市农业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
预算编制说明公开材料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五、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农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生产计划,承担农业投资和农业综合开发、示范项目的规划、计划管理和监督实施。
2、拟订农业产业政策措施,协调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提出有关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与价格、农村信贷、税收、农业财政补贴等政策与建议;负责提出农业立法建议;根据市人民政府的委托,起草有关地方性规范文件草案;负责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执法监督检查。
3、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导和协调农村改革试验工作;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贯彻落实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及政策,调节农村经济利益关系;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耕地使用权流转工作。
4、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措施,负责全市的主要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指导、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组织协调农业“菜篮子”生产基地建设,参与组织农产品加工与流通,负责指导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服务体系建设,预测并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
5、负责指导农业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组织实施生态农业建设与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负责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和农业资源保护工作;承担和指导农业重大技术项目及示范区(园)建设;负责组织农用地、宜农滩涂、宜农湿地等农业区域性开发工作;研究实施大型农业工程和农民奔小康措施。
6、拟订全市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计划及有关政策措施,实施科教兴农战略;负责组织农业科研、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组织农业教育与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组织农业科研课题研究与应用,负责全市农业技术培训、技术普及及工作。
7、负责农业技术、农业产业质量标准实施细则、地方性标准的组织和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实施农业各产业产品、无公害产品和绿色食品的质量监督及农业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工作;管理市内生产及进口的种子、农药、农膜、有关肥料等产品的登记,组织实施种子、农药、肥料、农膜、农业设施等产品质量监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
8、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
开展农业防灾减灾工作。
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负责组织全市农业植物保护工作(含植物内部检疫)。
9、研究提出全市农业对外开放的发展战略和对策;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有关农业的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10、指导直属单位的工作,按照权限管理直属单位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工作;指导有关社会团体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11、负责全市水产畜牧业、饲料工业的工作,制定本市畜牧水产业发展规划,管理和指导直属各场站及各乡镇水产畜牧兽医站的工作。
12、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和扑灭工作;负责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兽药残留、兽医实验室监督管理工作。
13、承担上级安排的科研项目的实施和管理,指导本市养殖新品种、新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工作。
14、负责兽医执业人员和兽医执业单位监督管理工作。
15、负责兽用生物制品安全、饲料、兽药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饲料、兽药质量管理规范。
16、负责动物及其产品经营许可、兽药经营许可、动物诊疗许可、特种养殖许可、水产养殖许可、捕捞许可等条件的审查、办证及验证工作等。
17、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2019年我局农业部门预算编制单位17个,具体如下:
1、行政单位1个,即农业局本级。
2、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6个:
即荔浦市农业技术推广站、荔浦市种子管理站、荔浦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荔浦市水果生产技术指导站、荔浦市农业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指导站、荔浦市农业区划办公室。
3、全额拔款事业单位9个:
即荔浦市植物保护站、荔浦市经济作物站、荔浦市农业科教管理站、荔浦市土壤肥料工作站、荔浦市蔬菜技术指导站、荔浦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广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荔浦市分校、荔浦市农业信息中心、荔浦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4、荔浦市水产畜牧兽医局1个(含动物疫控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渔政监督站、水产兽医推广站、畜禽品改站、乡镇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及13个乡镇兽医站。
)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1、农业局本局编制人数19人,实有在职在编17人,(含工勤编制1人);离退休纳入社保发放(包含离退休非统发)84人(其中正常离退休76人,退职1人,离退休非统发人员7人);财政供养遗嘱抚养人员15人;政府审批临工4人。
2、农业局参加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编制人数29人,在职在编人员27人。
3、农业局全额事业拨款单位编制人数31人,在职在编26人(含工勤编制1人)。
4、荔浦市水产畜牧兽医局编制人数96人(其中:
行政编制9人,工勤编制1人,参公编制18人,事业编制68人),实有在职人数81人(其中:
行政在职9人,参公在职11人,全额事业编制在职61人),退休人员59人(含2002年机构改革退职3人)。
4、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认真贯彻落实粮食增产增效和高产创建工作,在稳定粮食生产的前提下,引导荔浦芋、荔浦马蹄、荔浦砂糖桔等传统优势产业提质增效。
2、认真做好2019年的各项农业试验、示范,获得更多有用的科技数据。
3、继续抓好柑桔黄龙病综合防控工作。
指导和监督好各乡镇柑桔黄龙病综合防控工作,力争全市黄龙病发病率控制在2%以内,病树砍伐率达95%以上,确保柑桔产业健康发展。
4、继续做好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工作。
一是继续巩固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二是继续加大推广现代农业科学技术力度;三是继续打造经营组织化亮点;四是不断拓展提升示范区功能。
5、继续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全市“三品一标”的认证工作,引导及协助专业合作社及企业申报绿色荔浦芋、马蹄、百香果、柑桔等产品的认证。
6、继续抓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的培育。
7、继续做好我市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星级示范创建及区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创建工作。
8、继续做好产业富民、产业扶贫、结对帮扶工作。
9、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
进一步规范土地流转机制,使用同一的流转合同文本,严格合同备案制度,避免土地流转对山林造成的破坏,排除土地流转过程中因土地权属不清隐藏的安全隐患。
10、继续做好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应用、实施到2020年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计划、土壤样品测试、各项试验示范工作。
11、抓好畜牧业生产发展
(1)积极引导生猪养殖业健康发展。
利用生猪调出大市奖励资金重点扶持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场及生态养殖小区建设,推广高架床生态养殖模式。
同时,引进民间资本,大力发展百、千、万等适度规模养猪模式,千、万羽适度规模养禽模式。
另外,在2019年新建一个畜禽无害化处理场,推进我市生态养殖发展。
(2)抓好草食动物发展工作,为全市农民增收开辟新路。
一是结合石漠化治理项目,发展牛、羊圈养,种草养牛养羊。
二是发展庭院养殖,做好肉兔、竹鼠、豪猪等草食动物的发展工作。
(3)抓好水产特色及珍稀水生动物的养殖。
一是抓好龟鳖类水生动物的发展,形成规模;二是发展我市的竹鱼、泥鳅养殖,增加农民的收入。
12、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一是认真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健全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机制,完善应急预案,落实防疫责任制。
重点抓好重大动物疫病的春、秋两防工作,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密度100%,免疫抗体检测合格率达70%以上,确保全年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
二是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严格排查好我市的养殖场(户),确保我市不发生非洲猪瘟。
13、加强水产品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一是加大屠宰检疫力度,屠宰检疫全部实行电子出证,全区联网,规范检疫程序。
规范兽药行业,同时配合上级做好饲料监管。
二是加强畜牧产品和水产品药物残留安全监测,认真组织落实监测措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上级下达的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任务。
确保全年无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三是做好生猪的调运监管及禁止使用泔水喂猪,确保我市不发生非洲猪瘟疫情。
14、做好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
2018年我市通过了自治区农业厅关于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的答辩,该项目总投资3700万元,安排在2019年实施。
15、配合市委市人民政府建设荔江河国家湿地公园。
重点是在荔江沿河两边推广生态养殖,保护水体环。
打击毒鱼、电鱼、炸鱼等违法行为,收缴地笼网,净化荔江河,保护生态平衡。
五、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荔浦市农业局部门预算单位由荔浦市农业局本级、荔浦市农业局事业单位、畜牧局等二层机构预算汇总构成。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荔浦市农业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根据荔浦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荔财预〔2018〕5号)、《荔浦县本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荔财预〔2010〕9号)、《荔浦县本级项目预算管理暂行办法》(荔财预〔2010〕10号)等文件通知及要求,我单位组织编制了2019年部门预算。
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编制2019年预算的指导思想、主要依据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区、市、市党委和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预算编制管理制度,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深入挖掘部门增收节支潜力,科学完整地编制收入预算,准确规范地编制支出预算,努力控制成本开支,重点保证人员经费、事业运转和法定支出,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要依据和基本原则
2019年我单位严格按照荔浦市本级部门预算的有关要求编制。
主要依据:
根据荔浦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荔财预〔2018〕5号)、《荔浦县本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荔财预〔2010〕9号)、《荔浦县本级项目预算管理暂行办法》(荔财预〔2010〕10号)。
基本原则:
收支平衡原则、零基预算原则、收支脱钩原则、保证重点原则、强化绩效原则、勤俭节约原则,以量入为出、量财办事、收支平衡、不列赤字为标准,结合现代农业发展的需求和我局2019年农业工作部署进展情况,并经过我局领导班子的讨论决定,为确保我局各项农业工作顺利开展的要求编制部门预算。
三、收支预算说明
(一)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总预算1838.37万元,同比增加19.77万元,增长1.09%。
2019年支出总预算1838.37万元,同比增加19.77万元,增长19.77%。
收入支出预算增加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2)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1838.37万元,同比增加19.77万元,增长1.09%。
其中:
1.一般预算拨款1838.37万元,同比增加19.77万元,增长1.09%。
增加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2.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无增减变动。
3.未纳入预算管理的其他收入0万元,无增减变动;其中: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无增减变动。
4.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无增减变动;其中:
一般预算拨款结转0万元,无增减变动。
5.非税收入征收计划说明。
2019年收入征收计划25万元,无增减变动。
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征收计划25万元,无增减变动。
政府性基金收入征收计划0万元,无增减变动。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征收计划0万元,无增减变动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征收计划0万元,无增减变动
(3)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支出预算1838.37万元,同比增加19.77万元,增长1.09%。
增加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和预算项目安排支出增加。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7.76万元,同比减少1.44万元,下降0.61%。
2.卫生健康支出188.22万元,同比增加1.14万元,增长0.61%。
3.农林水事务支出支出1274.31万元,同比增加16.75万元,增长1.33%。
4.住房保障支出138.08万元,同比增加3.32万元,增长2.45%。
按支出结构分类科目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的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465.8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9.74%,同比减少10.90万元,下降0.74%;基本支出的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96.3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68%,同比减少22.52万元,下降12.95%;基本支出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57.9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15%,同比增加4.28万元,增长7.97%。
增减原因是人员减少。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118.1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5%,同比增加3.85万元,增长3.37%。
增长原因是预算项目安排支出增加。
(1)、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53万元
根据荔政办发【2012】155号文件,荔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荔浦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预算53万: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检测员工资:
172800元(1200*12人/月*12个月=172800元);检测室人员五险预算总计145411.2元,其中:
养老保险:
基数3400*12人*12个月*20%=97920元;医保:
基数3400*12人*12个月*8.5%=41616元;工伤:
基数3400*12人*12个月*0.2%=979.2元;生育:
3400*12人*12个月*0.5%=2448元;失业:
3400*12人*12个月*0.5%=2448元;执法检查人员服装3600元;(300元/人*12人);检测人员到基地开展抽检样品费用5000元;培训费20000元;检测台、检测仪器设施维修5000元;采购检测仪器、配套设施50000元;采购检测试剂、检测耗材50000元;宣传15000元;检测办公用品耗材等19188.8元;检测水电费8000元;下乡车辆租借费用6000元;支持13个乡镇监管检测耗材30000元。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仲裁和农资监管执法工作经费,用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仲裁和农资监管执法工作中产生的租车费用10000元,下乡补助8000元,以及办公经费2000元。
(3)、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支出预算需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安排合计4.00万元,根据桂农业发[2017]77号文件规定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标准为80元/头,其中市、市财政承担10元/头,用于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给与养殖户的补助。
(4)、春、秋防疫苗注射手续费支出预算需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安排合计25.00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荔浦市村级动物防疫员免疫注射劳务补助费发放管理办法主要用于上级发放免费动物疫苗村级防疫人员免疫注射等费用。
(5)、村级动物防疫员补助支出预算需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安排18.72万元,工作依据:
主要用于从事村级动物防疫工作人员的每月补助按市政[2007]88号全市144个自然村的防疫员补助和购买简易人生保险。
(6)、动物检疫专用票证成本支出预算需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安排合计1万元,工作依据:
主要用于购买动物检疫票证等。
(7)、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经费支出预算需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安排合计4.00万元,根据《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一条、桂动监[2017]6号主要用于卫生监督队伍管理和培训、动物检疫工作提高动物执法监督野练、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兽药经营管理规范、加强瘦肉精监管、处理死禽假劣饲料兽药用汽油、版报和横幅等广告的制作印刷费及迎接上级检查费用及请律师协助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办案费用等。
(8)、乡镇水产畜牧产品安全监管站工作经费预算需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安排合计2.00元,根据桂农业发[2018]28号成立乡镇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用于购买规模养殖场监测检查检测试剂材料、抽样检测定期送上级检测差旅费、制作管理制度上墙及版报等制度建设费用、迎接上级有关部门检查考核接待费用、乡镇产品质量安全员培训费用等。
(9)、畜牧局及乡镇兽医站网络直报光纤费支出预算需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安排合计2.10万元,主要用于畜牧局屠宰场及乡镇兽医站的网络光纤费。
(10)、渔政执法监督工作经费支出预算需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安排合计4.00万元,根据桂渔牧发[2008]75号、荔政办发[2016]64号、桂海渔通告[2018]1号、市渔牧发[2018]15号、农办渔[2017]77号专项整治荔江河电鱼、销毁地笼网费用、荔江河渔业资源和水资源保护在沿河河堤设置宣传标志及宣传手册、设举报奖励;出勤执法工具用汽油;配合上级对荔江河水源调查接待费用;执法人员出夜勤、加班补助;发展渔业技术服务、渔业生产服务指导培训费用、购执法用具等。
(11)、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经费支出预算需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安排合计2.00万元,根据桂渔牧办发[2017]13号、桂渔牧办发[2016]84号、国家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主要用于兽医实验室考核质量管理与生物安全管理及档案管理等制度建设费用、兽医实验室考核质量管理与生物安全管理及档案管理等材料印刷费、动物疫病防控应急演练购猪、防护服等专用材料费用、迎接上级检查验收接待费用、动物疫病防控应急培训费用、上级拉疫苗等差旅费、疫苗室冷库冰柜长期运行需要电费等。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838.37万元,同比增加19.77万元,增长1.09%。
增加原因是:
人员经费增加。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38.37万元,同比增加19.77万元,增长1.09%。
增加原因是:
人员经费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20.19万元,同比增加15.91万元,增长0.93%。
增加原因是:
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288.72万元,同比增加12.95万元,增长4.70%。
增加原因是:
人员经费增加。
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48.46万元,同比增加8.96万元,增长18.49%。
增加原因是:
办公经费增加。
3、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支出1316.05万元,同比减少10.28万元,减少0.78%。
减少原因是:
人员减少。
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7.99万元,同比增加4.27万元,增长7.95%。
增加原因是:
退休人员增加。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1、工资福利支出1465.85万元,同比增加15.91万元,增长0.93%。
增加原因是:
人员经费增加。
2、商品和服务支出196.35万元,同比增加22.52万元,增长12.96%。
增加原因是:
办公费、邮电费、其他交通费用增加。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7.99万元,同比增加4.27万元,增长7.95%。
增加原因是:
退休人员增加。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15.03万元,比上年减少6.96万元,下降31.65%。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7.7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万元,无增减变动。
公务用车运行预算7.75万元,比上年减少6.94万元,下降47.24%。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7.28万元,比上年减少0.02万元,下降0.27%。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说明:
农业局公车改革后已无车辆。
水产畜牧兽医局公车改革后有2辆是公车改革后用于渔政监督执法和动物卫生监督执法,2辆用于事业用车。
故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比上年减少。
(10)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1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12)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7.3万元,同比减少16.78万元,下降69.68%;减少原因是减少部分专用仪器的采购。
其中,集中采购预算16.78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100%,无增减变动;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100%,无增减变动。
具体采购档案柜、打印纸、渔政执法服、电脑、投影仪、单反相机等设施。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说明
2019年列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为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
具体如下:
1.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经费53万元
(1)项目概况:
项目立项依据:
根据桂财预[2011]124号,荔财预字[2013]4号,荔政办发[2012]155号文件精神,以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转型升级为目的,坚持标本兼治、依法监管,不断强化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努力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律、农民自觉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资金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站租金、检测人员工资、福利、检测仪器采购、检测试剂及耗材采购、办公用品及仪器维修等可行性和必要性、支持范围、实施内容等。
(2)实施进度计划:
每天出勤,农产品样品进行农药残留检测。
(3)项目绩效目标:
中期绩效目标:
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实施,规范农产品生产销售市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
年度目标:
完成上级分配的检测样品任务;例行监测市级样品174个/月;乡镇65个/月;市场监督检测完成全年29000个样品。
其中: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
采购检测仪器。
维持维护市级采购仪器42台,13个乡镇检测站各2台检测仪正常运行;各检测试剂按实际用量发放。
设立质量安全检测站。
全市共设置市级检测室2个,13个乡镇各建立1个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
完成抽样数量。
完成上级分配的检测样品任务;例行监测市级样品174个/月;乡镇65个/月;市场监督检测完成全年29000个样品。
产出指标—质量指标:
执行质量要求。
严格按程序要求操作,确保每个样品检测结果真实有效。
产出指标—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点。
每月按时按量完成抽样检测任务,及时上报至广西农业厅农产品监控系统网站。
及时应对突发事件。
产出指标—成本指标:
采购设备价格控制。
市级、乡镇级已完成采购检测仪。
检测样本耗材成本。
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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