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海洋学院学生准军事化管理实施办法.docx
- 文档编号:8303961
- 上传时间:2023-01-30
- 格式:DOCX
- 页数:18
- 大小:47.68KB
泉州海洋学院学生准军事化管理实施办法.docx
《泉州海洋学院学生准军事化管理实施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泉州海洋学院学生准军事化管理实施办法.docx(1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泉州海洋学院学生准军事化管理实施办法
泉州海洋学院学生准军事化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适应现代航海人才培养的需要,加强学院正规化、规范化建设,促进学生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发展,依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的一日生活制度、着装规范与行为礼仪、作风纪律、宿舍内务、军训、会操、升旗仪式等内容,是准军事化管理的具体体现,是学生日常行为的规范和准则,适用于我校全日制学生。
第三条准军事化管理应坚持准军事化管理与纪律作风建设相统一、坚持内强素质与外塑形象相统一、坚持分工负责与齐抓共管相统一的原则,做到严格管理、耐心说服、以身作则、教养一致、赏罚分明和令行禁止,不断加强学生养成教育,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学生处是学生准军事化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在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领导下,全面负责全校学生准军事化管理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并对系部的学生准军事化管理工作定期进行检查和考核。
第五条系部是学生准军事化管理工作的实施部门,由系部领导全面负责。
军事教官负责所带学生的准军事化管理。
第六条学校成立学生自律委员会,配合学校在学生准军事化管理中实施自我管理。
主要负责对学生在执行准军事化管理方面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记录等。
第三章一日生活制度
第七条起床
(一)听到起床信号后,应立即起床,按规定着装,做好早操准备。
(二)因病或其它原因不能参加早操的学生,需获得教官的批准。
第八条早操、早训和早读
周一至周五早晨为早操和早读时间。
早操时间通常为二十分钟,学生应在起床信号发出二十分钟内,迅速到指定地点集合,各班军体委员整队检查着装、出勤并报告值班教官,督察员检查出勤情况并记录。
早训时,按规定到指定地点集合,在军事教官指导下进行军事训练。
早读时,学生应按时进行早读。
如雨、雪天不能早操或早训时,应按时起床,整理内务和早读。
第九条就餐(早、中、晚饭)
(一)按规定时间就餐,自觉遵守就餐秩序。
不准在列队至教学楼后再返回食堂就餐。
(二)就餐时应遵守食堂管理规定,尊重食堂工作人员,杜绝插队、带饭、浪费等不文明行为。
(三)就餐时,书包、雨伞等物品应放置指定位置,保持整洁,就餐完毕后将餐具送到回收处。
第十条上课
(一)上、下午第一节课上课前学生应在规定时间,以班为单位在规定地点列队后统一进入教室,队伍行进中要精神饱满、队列整齐、口号嘹亮。
由班长配合校督察队队员检查出勤人数和着装等,并做好记录。
按上课时间提前五分钟进入教室,并在指定位置就坐,做好上课前准备,要做到:
铃响人齐教室静。
(二)教师宣布“上课”后,按规定实施上课请示报告制度。
(三)遵守课堂纪律,不旷课、不迟到、不早退。
如有特殊情况迟到者,应先喊“报告”,经教师允许后方可进入教室,特殊情况请假者,需经任课老师批准后方可离开教室。
(四)保持精力集中,坐姿端正,认真听讲,做好笔记。
睡觉、坐姿不端、不关闭手机、看课外读物、随意讲话、吃零食、嚼口香糖、剪指甲、喝水等属违反课堂纪律的行为;起哄、随意走动、擅自离开教室、接打手机、玩游艺机、听随身听等属严重违反课堂纪律的行为。
(五)回答教师提问要起立。
提问应先举手,经任课教师允许后发言。
(六)课间不准在教学区内打闹、大声喧哗、吃零食、吸烟,不准到食堂用餐。
(七)爱护教学设备,不准在课桌、椅上和教室、教学楼墙上写、划,不准擅自动用室内电化教学设施,离开教室要关好门窗,关闭电灯、空调等设备。
(八)保持教室内整洁,不准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等。
第十一条午休
(一)自觉保持宿舍内安静。
(二)起床后应迅速恢复内务秩序,保持整洁。
第十二条自修
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参加自修,在自修课场所自觉保持良好秩序,不做占位、吃零食、随意讲话与走动等妨碍他人的事情。
第十三条就寝
(一)听到准备就寝信号,应立即做好就寝准备工作。
(二)听到熄灯信号,应立即熄灯就寝,值班教官、宿管人员、学生督察员应对就寝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四条如遇雨、雪天,是否出操、列队上课(集会),由学校统一通知。
第四章着装与行为礼仪
第十五条着装
学生上课,参加集会应按照要求统一着装。
第十六条着装规范
(一)学生着装时,应按以下规定配套穿着:
1.穿学生制服时,内衬白色衬衫,统一系扎学校配发领带。
2.穿制式衬衫时,衬衫下摆系于裤腰内,系黑色腰带;穿制式长袖衫时,须系领带;穿制式短袖衫时,可以不系领带。
3.穿制服时应穿黑色皮鞋,穿深色短袜。
不准赤足或赤脚穿鞋。
男学生鞋跟不准高于三厘米,女学生鞋跟不准高于四厘米;不准在宿舍区外穿拖鞋、背心(在开展体育活动时除外)或赤背。
4.着装时,应按照规定佩戴肩章、臂章等。
戴大檐帽时,帽檐前缘应当与眉齐高。
(二)学生着装时,应当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穿制服时,要严格遵守校容风纪,保持制服整洁统一,校徽佩带在左胸前,不准将制服与其他便服混穿。
2.穿制服时,不准内穿杂色衬衣和扎系杂色领带,内穿毛衣(衫)时,领口及下摆不准外翻和外露;不准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不穿脏、破制服。
3.穿制服时,不准在身上系挂外露的钥匙、手机、腰包等物品与饰品,不准戴头巾、系围巾,不准戴有色眼镜(有眼疾者除外)。
4.头发干净整齐、无异味,发型自然大方。
男生不准留长发(头发前不过眉后不过领)、大鬓角(鬓角不过耳屏)、卷发(自然卷除外)、剃光头或者蓄胡须。
女生发辫不准过肩,发辫过肩的必须盘头,佩戴头饰时,应佩戴深色、单色头饰。
不准染指甲、留长指甲,不准染彩发、烫发、披发、化浓妆,不准戴耳环、项链、戒指、手镯等首饰。
(三)穿制服时,应当举止文明,不准边走边吸烟、吃东西、扇扇子;不准背手、袖手、插兜、搭肩、挽揽腰;不准嬉笑打闹、高声喧哗。
节、假日外出一般穿着便服,亦要举止端正,讲究文明礼貌。
(四)学生应当爱护和妥善保管好制服,学生的制服、肩章、臂章等不准变卖、伪造、变造或擅自拆改,不准赠送、转借给校外人员。
(五)学生季节换装时间由学校统一通知。
第十七条举止
(一)举止文雅,行为端正,言辞得体,谈吐文明,精神振作,态度大方。
(二)站立时身体平直,肩要平,挺胸收腹,保持身体端正,面部表情自然。
男生双手放在背后或身体两侧,双脚分开与肩同宽;女生双臂自然下垂,双手放在身体两侧或交叉在身前,双脚并拢。
(三)坐立时姿势端正,面向前方,双手自然放置在腿上,屈膝略成九十度,腿不摇、脚不翘、身不晃。
不将腿向前或向后伸,不歪歪斜斜、翘二郎腿。
(四)列队行走时步伐平稳,双臂自然摆动。
不前俯后仰、左右摇晃、走八字步、摇头晃脑、勾肩搭背、插兜、挎胳膊、挽揽腰、吹口哨、打响指。
严禁奔跑追逐、嬉笑打闹。
(五)交谈时,神态专注,语调平和,不亢不卑,音量以对方听清为宜,用词准确,发音清楚,节奏适当。
(六)在校内图书馆、教学楼、计算机房、语音室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爱护公物,注意整洁。
(七)严禁偷盗、酗酒、赌博、打架以及干扰学校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的行为。
(八)男女交往应举止得体、行为文明,不准出现勾肩搭背等情况。
(九)外出活动要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
(十)参加集会时应以中队或班级为单位整队到达,实施集会请示报告制度,按规定的时间、顺序、位置到达和就座,保持端正坐姿,不随意走动,严守会场秩序。
保持肃静,不大声喧哗、交头接耳,手机保持关机或静音状态。
第十八条礼节
(一)在校园内遇见领导或老师时,应点头示意,主动问候:
“您好!
”或“老师好”。
进领导或老师办公室时,应先在门口喊“报告”或“敲门”,经允许后方可进入,经示意后方可坐下,坐姿要端正。
(二)遇见领导或老师陪同来宾到教室、宿舍参观时,应起立欢迎;离开时,应礼貌相送。
(三)学生列队行进时遇见领导,由带队指挥员下令停止前进,领导通过后方可继续前进。
(四)参加集会,当奏国歌和升国旗时,应当自行立正,行注目礼。
第十九条文明用语
(一)不讲低级庸俗、生硬唐突、讽刺挖苦、欺骗糊弄、有损他人人格、伤害他人自尊心的语言。
(二)与老师和同学沟通时,一般应讲普通话,使用文明用语,如“请、您好、谢谢、对不起、再见”等。
第二十条积极建设节约、环保型校园
积极响应国家建设环保节约型社会的号召,爱护环境,勤俭节约,从我做起,养成环保节约的意识和习惯,营造注重环保、厉行节约的校园氛围。
(一)节约用水:
用水后,及时关掉龙头;见到滴水龙头,及时拧紧;不大开龙头,提倡使用脸盆洗脸、洗手;洗涤剂需适量;损坏的龙头及时报修。
(二)节约用电:
做到人走灯灭,光线充足时不开灯,杜绝“白昼灯”、“长明灯”发生;按规定、季节和温度开关空调;电脑及时关机,待机时请关掉显示器。
(三)节约用纸:
尽量少用餐巾纸,多用手绢和抹布;提倡外出自带餐具、少用一次性筷子、杯子;节约每一张纸,两面使用,做到物尽其用。
(四)生活节俭:
不盲目攀比,不浪费粮食,在餐厅就餐酌量打饭;外出就餐应合理消费,避免浪费。
(五)爱护图书:
加快图书循环;充分利用图书馆、教室学习资源,杜绝占座。
(六)爱护仪器设备等公物,使设备始终保持完好状态。
(七)爱护草木,积极参加校园绿化和保洁活动。
第五章宿舍内务
第二十一条宿舍卫生与安全
宿舍成员每天应按照要求整理内务和宿舍卫生
(一)床铺应按床垫、床单的顺序铺垫,铺面应平整、清洁。
被(毯)应三折四叠,放在近门侧床头的中间位置,被面口向另一头。
(二)室内其他物品以整齐摆放,毛巾折叠挂成划一,茶杯、饭盒、热水瓶放成划一,鞋子、拖鞋床下摆成划一,鞋跟一律朝外,外端与床腿相齐,每人放置的鞋不准超过二双。
书包、书籍等也要放置整齐。
(三)室内不准用纸糊窗,不准随便涂写或钉、贴东西,不准乱拉电线。
(四)学生宿舍严禁由窗内向窗外泼水、吐痰、扔纸屑及其他杂物。
(五)天热季节,蚊帐按规定统一挂放。
(六)宿舍成员轮流值日,负责当天内务卫生。
学校宿舍管理部门定期对宿舍进行检查。
(七)保障宿舍安全,严禁在宿舍内使用违禁电器和留宿他人。
第二十二条个人卫生
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澡,经常洗晒衣鞋被褥等,保持室内和公共区域的清洁。
第六章请销假
第二十三条学生必须自觉遵守请销假制度。
(一)学生上课、实习、劳动、军训、参加集会活动等实行考勤制度,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事先请假。
病假须凭学校医务室证明,校外医院病假需医务室复查确认;事假需凭书面请假单,按程序报批。
请假1天由辅导员批准,2-3天由系分管学生领导批准,超过三天由学校批准。
凡未按规定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参加上述活动的以旷课论处。
请假单一式两份,由教官和班长各存一份,辅导员应做好请假记录。
(二)学生在非上课时间外出,应在熄灯前归校,未经批准不准在校外住宿(福建籍学生周末回家,本人在宿舍楼管理员处登记)。
(三)学生在寒暑假、五一、十一等节假日,不准提前离校、延迟返校,遇特殊情况需
提前离校或延迟返校,需提前办理请假手续。
(四)请假学生返校后,应及时到系部辅导员处销假。
(五)如遇重大活动和突发情况,学校应严格请销假制度。
第七章军训、会操、升旗仪式
第二十四条军训、会操
(一)新生入学后进行为期二周的军事训练,其他年级的学生每学期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军事训练,军训内容和安排由学生处负责,军训结束后对参训学生进行考核,计入学生成绩。
(二)每学年学校统一组织队列会操活动。
第二十五条升旗仪式
学生应参加学校每学期定期组织的升旗仪式。
第八章 考核及奖惩
第二十六条各系建立学生准军事化管理档案记录,定期将本系准军事化管理中学生扣分、奖惩、补训等情况进行汇总公示,每学期汇总并报送学生处备案。
第二十七条学生准军事化管理实行量化考核,并与综合测评、奖励、处分等挂钩。
第二十八条考核
(一)学生处每学期对全校各班准军事化管理实施情况进行汇总;每学年开展“准军事化管理先进个人和集体”评比,评选出准军事化管理先进班级、准军事化管理先进个人。
(二)在准军事化管理中扣分较多的学生,根据学校《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处理。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学生。
第三十条本办法中“以上”、“以下”“以内”均包含本项。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
1.学生准军事化管理考核细则
2.学生准军事化管理建制示意图
3.学生上课和集会请示报告操作程序
4.学生一日生活作息时间表
5.学生准军事化管理相关表格
附件1
学生准军事化管理考核细则
一、根据我校《学生准军事化管理实施办法》,结合实际情况,现制定本细则。
二、考核主要项目及标准
(一)课堂、会场
1.无故旷课1节(45分钟为一节)或不参加集会,每节每次扣1分。
2.上课或集会迟到、早退者,每次扣0.5分。
3.违反课堂纪律,影响正常上课秩序,如看课外读物,随意讲话,走动等行为,视情节每次扣0.5-2分。
严重违反课堂纪律,将按照《学生纪律处分条例》进行处理。
4.在教学区内打闹、大声喧哗者、吸烟等情况,每次扣0.5分。
(二)队列
1.在集合哨响后在点名时间内未入列为迟到,每次扣0.5分。
2.无故不参加规定整队者,每次扣1分。
3.影响队列纪律,如在队列中讲话、嘻闹者、袖手、背手、插手、勾肩搭背、吃零食等行为每次扣0.5分。
4.队伍集合点名以后,未随队伍行进,擅自离队者每次扣0.5分。
5.上课前在集合后列队到达教学楼再回到食堂就餐者或课间到食堂就餐者,每次扣0.5分。
6.在队列中不服从指挥者,视情扣0.5-2分。
(三)举止与风纪
1.违反着装规定者(混穿、挽袖、卷腿、敞怀、披衣、衬衣不束腰、不佩服戴肩章、臂章等),每次扣0.5分。
2.未按规定佩戴胸卡者,每次扣0.5分。
3.着制式服装时,佩戴戒指、项链、耳环等装饰品,男生蓄长发(胡须)、光头、染发、女生化浓妆等现象,每次扣0.5分。
4.在教室、会场、图书馆等公共场所穿背心、拖鞋、赤脚、赤背等现象,每次扣0.5分。
(四)宿舍
1.熄灯后大声讲话、嘻闹,打牌等,影响他人休息者每次扣0.5分。
2.未经允许男同学不准进入女生寝室,女同学不准进入男生寝室,违者扣2分。
3.熄灯后,晚归宿舍就寝者,每次扣0.5分;未归宿舍就寝者,每次扣2分。
(五)内务卫生和其他
内务卫生检查不合格宿舍,每次每人扣1分;因个人原因造成内务卫生不合格宿舍者,每次扣2分。
(六)有其它违纪现象,参照上述标准扣分。
三、考核办法
(一)考核由学生处和系分管学生工作领导负责,由辅导员、宿管办、教官和学生自律委员会等组成的考核小组具体实施。
(二)考核采取日常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各考核人员发现学生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应作好纪录。
各系每周对本系学生准军事化管理情况进行汇总,并定期进行公示。
(四)违纪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视情按扣分标准的2至5倍予以扣分。
1.查处违纪时,学生拒报或不报真实姓名、所属系、班者;
2.考核人员指出其错误行为后,拒绝不改正者;
3.辱骂或讽刺挖苦考核人员者;
4.经教育不改,一学期内多次违反准军事化管理实施办法者。
(五)学生如对考核有异议,可口头或书面向系、辅导员和考核小组提出,系、辅导员、考核小组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作出处理并通知本人。
附件2
学生准军事化管理建制示意图
学生处
准军事化管理办公室
学生宿舍管理办公室
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
后勤保卫处
系部学生工作办公室
军事教官
辅导员
学校学生自律委员会
班长、军体委员
系部学生工作办公室
辅导员
军事教官
学校学生自律委员会
班级学生
班长、军体委员
附件3
学生上课和集会请示报告操作程序
一、上课请示报告制度程序
(一)行政班级上课请示报告制度程序:
1.上课前程序:
(1)课前准备阶段
A、由军体委员组织学生进入教室,学生做好上课前准备,学习委员对学生进行考勤。
B、教师做好上课前授课准备。
(2)实施上课请示报告制度阶段
A、任课教师宣布“上课”口令。
B、班长马上起立并同时对学生下达“起立”口令,学生全体起立向老师问好。
C、班长向学生下达“坐下”口令,学生开始听课
2.下课前程序:
A、下课铃响后,教师宣布“下课”口令。
B、班长马上起立并同时对学生下达“起立”口令,学生全体起立行注目礼,学生开始下课休息。
二、学生集会请示报告程序
(一)集会前程序:
1.班级准备、大队合成。
(1)由班级军体委员组织学生在大操场集合清点人数后向大队长汇报。
(2)由大队长把各班组成大队,按会前通知要求将大队带到集会指定地点。
2.实施集会请示报告制度
(1)由各系大队长整理队伍。
(2)大队长向集会值班教官报告。
(3)集会值班教官答复,各大队长组织学生进入会场指定位置,下达坐下口令(按班级)。
2.集会结束后程序:
(1)由集会值班教官统一下令退场口令(按大队)。
(2)大队长下达起立口令,各班有序退场。
三、其它需说明事项
(一)实施上课请示报告制度在教师授课开始和结束时进行,实施会场请示报告制度在会议开始和结束时进行。
(二)学生课堂和集会出勤考核工作:
各位任课老师和集会活动组织者将抽点、课堂提问、记录准军事化管理考核表、记录教学手册和实施上课集会请示报告制度几方面办法结合开展。
附件4
学生一日生活作息时间表
(根据教务处作息时间表安排)
附件5:
学生准军事化管理相关表格
军事训练考核表
班级:
教官:
日期:
姓名
出勤情况
等级
姓名
出勤情况
等级
备注:
1.由教官对参训学生的表现进行评定。
计入学生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
2.成绩评定分四个等级,标准如下:
积极参加各项训练,刻苦努力,无迟到和早退现象,参训时数达100%者,为优;积极参加各项训练,无迟到和早退现象,较刻苦努力,参训时数90%以上者为良;能参加训练,表现一般,参训时数在80%以上者为中;不能积极参加训练,参训时数少于50%者为差;因各种病、事假未参加训练者需参加补训,并进行相应评定。
附件6:
学生请假单(参照学院原有请假单,一式两份)
学生请假情况汇总表
班级:
序号
姓名
外出地点
请假时间
销假时间
同行者
家长是否了解情况
联系人及电话
班级
姓名
同意外出
不同意外出
本人手机
家长姓名
家长联系电话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泉州 海洋 学院学生 准军事 管理 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