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石油库及汽车加油站分析报告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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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石油库及汽车加油站分析报告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条小型石油库和汽车加油站的设计,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节约用地和能源,减少油品损耗,防止污染环境,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生产、管理方便。
为此,特制定本规范。
第条本规范适用于小型石油库和汽车加油站的新建工程和扩建工程的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自然洞石油库、人工洞石油库和生产工艺过程用油品的储油设施的设计。
第条小型石油库和汽车加油站内生产性建筑物、构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
第条小型石油库和汽车加油站储存油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的规定。
第条小型石油库和汽车加油站的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小型石油库
第一节库址选择
第条商业小型石油库库址的选择,应符合城镇规划、环境保护和防火安全的要求,并应靠近城镇和交通方便的地方,其位置宜在城镇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向。
第条企业附属小型石油库库址的选择,应符合企业总体规划、环境保护与防火安全的要求;并宜位于该企业的边缘地带。
第条小型石油库的库址,不应选在土崩、断层、滑坡、沼泽、流沙及泥石流等不良地质的地区。
第条小型石油库的库区设计地面标高,应高出年一遇的最高洪水位。
第条商业小型石油库与周围建筑物、构筑物、交通线等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表的规定。
第条企业小型石油库与周围建筑物、构筑物、交通线等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表的规定。
表商业小型石油库与周围建筑物、构筑物、交通线等的安全距离
注:
①表中距离系从库内油罐或生产性建筑物、构筑物算起。
间距的起算点,应符合本规范附录二的规定。
②表中规定的距离,适用于甲、乙类油品的储罐,当仅为丙类油品时,民用建筑和公路两项可按表中规定的距离减少。
间距的起算点,应符合本规范附录二的规定。
表企业小型石油库与周围建筑物、构筑物、交通线等的安全距离
注:
①表中未注明的企业建筑物、构筑物与库内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距离,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执行。
②当企业小型石油库位于本企业边缘地带时,除与相邻工矿企业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距离执行本表外,其余应当符合本规范表的规定。
第二节总平面布置
第条小型石油库的生产区和行政管理区,应分区布置。
库内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的规定。
第条消防水泵房和用于装卸油船的油泵房,可建在码头上。
第条油罐至河(海)岸边的距离,不应小于。
生产性建筑物、构筑物至河(海)岸边的距离,不应小于。
本规范表中指的其它建筑物、构筑物与河(海)岸边的距离不限。
第条甲、乙类油品的汽车油罐车密闭卸油接头处与油罐、油泵房的间距可不受限制,但与其它建筑物、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按甲、乙类油品储罐的要求确定。
第条零位油罐与所属铁路卸油作业线的间距,不应小于;与其它建筑物、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规范表中油罐的要求确定。
第条油罐应集中布置,当地形条件允许时,油罐区宜布置在比卸油地点低、比灌油地点高的位置,但当油罐区地面标高高于邻近居民点、工业企业或铁路线时,必须采取加固防火堤等防止库内油品外流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条铁路卸油设施,宜布置在小型石油库的边缘地带。
第条汽车灌油设施,宜布置在小型石油库靠近库外道路的一侧。
第条油罐区、铁路卸油设施,应设有能回车的消防道路。
表小型石油库内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
注:
①表中油罐,系指储存甲、乙类油品的立式固定顶钢油罐。
对于内浮顶罐、储存丙类油品的立式固定顶罐、容量大于的卧罐,防火间距可按表列数字减少;对于容量等于或小于的卧式罐,可减少。
②灌油间与高架罐邻近一侧的外墙当为非燃烧体实体墙时,两者的间距可不受限制。
③防火堤内的隔油池与油罐的间距,可不受限制。
④与卸油泵房毗邻的配电间至铁路卸油作业线的防火间距,可按卸油泵房确定,但至其余各建筑物、构筑物的防火距离,应分别符合配电间和油泵房防火距离的要求。
⑤铁路卸油作业线与设有卸油站台的桶装油品库房的间距,可不受本表的限制。
第条汽车装卸油品场地不应采用沥青地面。
第条小型石油库应设高度不低于的非燃烧体实体围墙。
第条小型石油库内不应栽植油性大的树种,防火堤内不应植树。
在消防道路两侧植树时,株距应满足消防操作的要求。
第条小型石油库的油泵房、装卸油品码头、桶装油品库房、输油及热力管线、给水排水系统、防静电设施以及采暖通风等的设计,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有关章节的规定。
第三节油罐区
第条小型石油库的油罐,应采用钢油罐。
储存甲类油品的地上立式油罐,宜采用内浮顶油罐。
第条立式油罐应地上设置,卧式油罐宜地上设置。
甲、乙类油品储罐,严禁设在地下或半地下罐室内。
第条小型石油库的油罐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甲、乙类油品储罐与丙类油品储罐,可布置在同一个防火堤内。
二、立式油罐不宜与卧式油罐布置在同一个防火堤内。
三、沸溢性油品储罐应单独布置。
第条油罐均应装设进出油接合管、排污管、放水管、入孔、采光孔和量油孔等基本附件。
储存甲、乙类油品和轻柴油的固定顶储罐和地上卧式储罐,必须装设阻火器和呼吸阀。
地下直埋卧式油罐,应装设通气管。
储存除轻柴油以外的丙类油品的固定顶油罐和卧式油罐,应装设通气管。
第条油罐应设梯子和栏杆。
高度大于的立式油罐,应采用盘梯或斜梯。
卧式油罐组联合平台应设斜梯,且不少于两处。
拱顶油罐顶上经常走人的地方,应设防滑踏步。
第条埋设在地下水位以下的卧式油罐,应采取防止油罐上浮的措施。
第条小型石油库油罐区的设计,除执行上述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第四节汽车装卸油设施
第条每种油品高架灌装罐的总容量,不应大于两的灌装量,且单罐容量不宜大于。
第条甲、乙类油品汽车油罐车的卸油、必须采用密闭方式,并应采用快速接头连接。
第条小型石油库汽车装卸油设施的设计、除执行上述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第五节车间供油站
第条设置在厂房内的车间供油站的存油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甲、乙类油品的存油量,不应大于车间两昼夜的需用量,且不宜大于;
二、当两昼夜的需用量很小时,用罐储存的存油量,不宜大于;用桶储存的存油量,不宜大于。
第条厂房内的车间供油站,应靠厂房外墙布置,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的非燃烧体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的非燃烧体顶盖与厂房隔开。
储存甲、乙类油品的车间供油站,应为单层建筑,并应设有直接向外的出入口和防止油品流散的设施。
存油量不大于的丙类油品的储罐(箱),可直接设置在丁、戊类生产厂房内的固定地点。
第条厂房内油罐的通气管必须引至室外,甲、乙类油品储罐通气管的排气口,应高出屋面,与厂房门、窗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
第条厂房内车间供油站的油罐和油泵,可一起布置。
第条设置在厂房外的车间供油站,应按企业小型石油库的要求设计。
当车间供油站内甲、乙类油品存油量不大于,且为直埋地下式卧罐,或丙类油品存油量不大于时,站内油罐、油泵房与本车间厂房、厂内道路等的距离,可不小于表的规定。
表站内油罐、油泵房与本车间厂房、厂内道路等的距离()
注:
①丙类油品,当采用直埋地下卧式油罐时,油罐及泵房与厂房内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的距离可为。
②油泵房与地下油罐的距离,不应小于。
③甲、乙类油品地下油罐的通气管,其管口与地面的距离不应小于。
第条设置在厂房外的车间供油站,应设高度为的非燃烧体实体围墙。
当厂房外墙兼作站区围墙时,厂房外墙高度范围内,不应有门、窗、洞口。
工厂围墙兼作站区围墙时,油罐、油泵房与工厂围墙的距离,应符合本规范第条的规定。
第条设置在厂房外的车间供油站、油泵房可与厂房毗邻建造,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的非燃烧体墙和不低于非燃烧体屋顶;对于甲、乙类油品的泵房,尚应设有直接向外的出入口。
当油泵房设在厂房内时,应符合本规范第条的规定。
第六节消防设施
第条小型石油库的消防给水管道,宜与生产、生活给水管道合并设置。
第条小型石油库的消防用水量,应取油罐的或库内建筑物、构筑物的消防计算水量的较大值。
第条油罐的消防冷却方式,宜采用移动式水枪。
油罐消防给水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固定顶立式钢油罐消防用水设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二、地上卧式钢油罐的消防用水,应设有不小于的消防水池或能供水的水源。
注:
缺水地区设消防水确有困难时,应设置干粉灭火设施,可不设消防用水。
第条消防泵宜用手机动泵,可不设备用泵和备用动力源。
第条消防管道和消火栓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第条小型石油库油罐的灭火设施,宜按下列规定确定:
一、单罐容量大于的立式油罐,宜采用半固定式空气泡沫灭火。
泡沫产生器的进口压力,不应小于。
二、单罐容量等于或小于的立式油罐,宜采用移动式空气泡沫灭火。
所采用空气泡沫管枪的进口压力,不应小于;空气泡沫钩枪的进口压力,不应小于。
图汽车油罐车灌装易燃油品时爆炸危险区域范围
.以油罐车注送口为中心、为半径的球形空间,并延至地坪和爆炸危险区域内地坪下的坑、沟,划为区。
.以油罐车注送口为中心、半径为,距注送口高的圆柱形空间,以及距地坪高,以注送口为中心、半径为的圆柱形空间内,划为区。
八、易燃油品敞棚灌桶时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应符合图的规定。
.以注送口为中心、半径的球形空间和爆炸危险区域内地坪下的坑、沟,划为区。
.以注送口为中心、半径的球形并延至地面的空间,划为区。
图易燃油品敞棚灌桶时爆炸危险区域范围
九、装运易燃油品的油船装卸油时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应符合图的规定。
.未充惰性气体的油轮或油驳易燃液体表面以上空间,划为区。
.以油轮或油驳的注送口为中心、半径为至水面的球形空间,划为区。
.以油轮或油驳的注送口为中心,半径为,距注送口的圆柱形空间,以及距水面高,以注送口为中心、半径为的圆柱形空间,划为区。
图装运易燃油品的油船装卸油时爆炸危险区域范围
第条小型石油库的防雷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有关防雷设计的规定。
第三章汽车加油站
第一节加油站的分级及站址选择
第条汽车加油站的等级划分,应符合表的规定。
表加油站的等级划分
注:
①本表油罐总容量系指汽油储量。
当兼营柴油时,汽油、柴油的储量,可按∶的比例折算。
②城市市区内不宜建设一级加油站,且宜采用直埋地下卧式油罐。
第条汽车加油站的站址选择,应符合城镇规划、环境保护和防火安全的要求,并应选在交通便利的地方。
城市市区的汽车加油站,应靠近城市交通干道或设在出入方便的次要干道上。
郊区汽车加油站,应靠近公路或设在靠近市区的交通出入口附近。
企业附属汽车加油站由企业统一规划,宜靠近车库或车辆进出口。
第条当汽车加油站选在城市市区的交叉路口附近时,不应影响交叉路口的通行能力。
第条汽车加油站的加油机、油罐与周围建筑物、构筑物、交通线等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表的规定。
表汽车加油站的加油机、油罐与周围建筑物、构筑物、交通线等的安全距离()
注:
①三级汽车加油站相邻的民用或其它建筑为一、二级耐火等级,且与加油站相邻一面无门窗时,其与加油站的安全距离可不限。
②设有油气回收系统的加油站,与周围建筑物、交通线的安全距离,可按本表减少。
第二节总平面布置
第条汽车加油站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加油站的进、出口,应分开设置。
二、加油站进、出口道路的坡度,不得大于。
三、当油泵房、消防器材间与站房合建时,应单独设门,且应向外开启。
第条汽车加油站内的各主要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表的规定。
表汽车加油站内的各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安全距离()
注:
①站房包括:
营业室、值班休息室、卫生间、储藏间等。
②其它建筑物、构筑物系指根据需要设置的汽车洗车房、加润滑油间和零售油品间等。
③直埋地下卧式油罐与站房无门窗的实体墙一侧的安全距离,可不限。
④加油机或油泵房与非实体围墙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与实体围墙的安全距离可不限。
第条站房与独立锅炉房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
第条加油站的停车场及道路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停车场内单车道宽度不应小于,双车道宽度不应小于。
二、停车场地坪及道路路面,不得采用沥青路面。
第条一、二级加油站与建筑物相邻的一侧,应建筑高度不低于的非燃烧体实体围墙,面向进、出口道路的一侧,宜建造非实体围墙。
第三节站房与加油岛
第条加油站站房室内地坪的标高,应高出室外汽车加油场地地坪的标高。
第条加油岛及汽车加油场地宜设罩棚,罩棚的有效高度不应小于。
专供小轿车用的加油站的罩棚高度,不应小于。
第条加油岛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加油岛应高出停车场的地坪;
二、加油岛的宽度不应小于。
三、加油岛上的罩棚支柱距加油岛的端部,不应小于。
第四节油罐
第条加油站的汽油和柴油储罐应采用卧式钢罐。
第条加油站油罐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加油站的汽油、柴油储罐应直埋成地下式,严禁设在建筑物内或地下室内。
建在郊区的加油站,当油罐直埋有困难时可设在地上。
二、当油罐埋设在地下水位以下时,应采取防止油罐上浮的措施。
三、当油罐在行车道下面埋设时,应采取保护盖板等措施。
人孔操作井宜设在行车道以外。
第条地上油罐应设防火堤,防火堤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防火堤应用非燃烧材料建造,防火堤的净高不应小于。
二、卧式油罐罐壁至防火堤内坡脚底线的距离,不应小于。
三、防火堤内的有效容积,不应小于堤内一个最大油罐的容积。
四、管线穿过防火堤处,必须采用非燃烧材料严密填实。
第条直埋地下油罐的周围,应回填干净的砂子或细土,其厚度不应小于。
第条直埋地下油罐的外表面,应采用不低于加强级的防腐蚀保护层。
第条直埋地下油罐的进油管、出油管、量油孔、通气管等的接合管,宜设在人孔盖上。
第条直埋地下油罐的进油管应向下伸至罐内距罐底处。
地上油罐的进油管应在油罐下部设接合管。
第条当罐底低于加油机油泵中心时,加油机的吸油管应设底阀,吸油管管口距罐底不宜小于。
第条直埋地下汽油、柴油储罐的通气管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每个油罐的通气管,宜单独设置。
二、通气管的公称直径,不应小于。
三、通气管的管口,应高出地面至少。
四、沿建筑物的墙(柱)向上敷设的通气管的管口,应高出建筑物的顶面或屋脊,其与门窗的距离,不应小于。
五、通气管管口与加油站围墙的距离,不应小于。
六、通气管管口必须安装阻火器,但不得安装呼吸阀。
第条设在地上的汽油、柴油储罐,应安装呼吸阀、阻火器、量油孔、人孔、进出油接合管、排污管、梯子平台等附件。
梯子应采用斜梯。
第条直埋地下油罐的人孔,应设操作井。
第条汽车油罐车必须采用密闭卸油方式。
卸油管与油罐进油管的连接,应采用快速接头。
第五节管线
第条加油站的油品管线,宜采用无缝钢管。
埋地管线的连接,应采用焊接。
第条直埋地下油罐的进油管、出油管、通气管,应坡向油罐,其坡度不应小于‰。
第条加油站的油品管线应埋地敷设。
当需要管沟敷设时,管沟应用砂子填实。
管沟进入建筑物、构筑物或防火堤处,必须设置密封隔断墙。
通气管线地下部分的敷设要求与油品管线相同。
第条埋地管线的外表面,应设不低于加强级的防腐蚀保护层。
第条当一个油罐向多台加油机供油时,每台加油机应单独设置进油管。
第条汽油加油枪的流量,不应大于。
加油枪宜采用自封式加油枪。
第六节消防设施
第条消防给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埋地卧式油罐,可不设消防给水。
二、地上卧式油罐,消防冷却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消防的冷却水,应设一座消防水池或能供水量的水源。
.消防的给水,宜利用加油站周围范围内的自然水源。
.消防水泵宜采用手抬机动泵,可不设备用泵。
.缺水地区设消防冷却水有困难时,经消防部门同意,可不设消防冷却水。
第条加油站灭火设施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每座加油岛应设置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只。
二、每台加油机应设一只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或手提式高效化学泡沫灭火器。
但加油机总数超过台时,仍按台设置。
这些灭火器应集中存放在站房前。
三、埋地或地上卧式油罐应设置推车式干粉灭火机只和推车式高效化学泡沫灭火机一只。
第条一、二级加油站应备有灭火毯块、砂子。
三级加油站应备有灭火毯块。
第七节给水排水
第条加油站应就近利用城镇或企(事)业已建供水设施作为水源。
无可利用条件时,可就近使用地下水或地表水。
第条加油站的生活、生产和消防给水管道,宜合并设置。
第条排出建筑物或围墙的污水,在建筑物墙外和围墙内应设水封井。
站内地面雨水可散流排出站外。
第条水封井的水封高度不应小于。
水封井应设沉泥段。
沉泥段深度从最低管底算起,不应小于。
第条油罐区的雨水排水管穿越防火堤处,应设置封闭装置,封闭装置应能在堤外操纵。
第条清洗油罐的含油污水,必须在站内经过处理,达到现行国家排放标准时,方可排出站外。
第八节电气装置
第条加油站供电负荷等级应为三级。
第条加油站的供电电源,宜采用外接电源。
第条在缺电少电地区,可设置小型内燃发电机组。
内燃机的排烟管口,应安装排气阻火器。
排烟管口到各油气释放源的水平距离为:
排烟口高度低于时应为;排烟口高于时应为。
第条低压配电盘可设在站房内。
配电盘所在房间的门、窗与加油机、油罐通气管口、密闭卸油口等的距离,不应小于。
第条加油站内的电力线路,应采用电缆并直埋敷设。
穿越行车道部分,电缆应穿钢管保护。
当电缆较多时,可采用电缆敷设。
但电缆不得与油品、热力管线敷设在同一沟内,且电缆沟内必须充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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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条加油站的防雷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钢油罐必须进行防雷接地,接地点不应少于两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Ω。
二、装有阻火器的地上钢油罐,可不装设避雷针(线)。
三、埋地油罐的罐体、量油孔、阻火器等金属附件,应进行电气连接并接地,接地电阻不宜大于Ω。
四、储存可燃油品的地上钢罐,可只进行防雷接地。
五、当站房及罩棚需要防止直击雷时,应采用避雷带保护。
第条加油站的防静电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储存甲、乙、丙类油品的钢罐,应作防静电接地装置。
钢油罐的防雷接地装置,可兼作防静电接地装置。
二、地上或管沟敷设的输油管线的始端、末端,应设置防静电和防感应雷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宜大于Ω。
三、加油站的汽车油罐车卸油场地,应设用于汽车油罐车卸油时的防静电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Ω。
四、加油站的防静电接地设计,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第条加油站电气设备的规格型号,应按爆炸危险场所划分确定。
罩棚下的照明灯具,应选防护型。
第条汽车加油站内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易燃油品室外加油机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应符合图的规定。
图易燃油品室外加油机爆炸危险区域范围
.加油机壳体内部空间及危险区域内地坪以下的坑或沟,划为区。
.以加油机中线为中心,上面半径为、下面半径为,高度为从地坪向上至加油机顶上的圆锥形空间,划为区。
二、油罐、油泵房等处的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应符合本规范第条的有关规定。
第九节采暖通风
第条加油站设计集中采暖时,各类房间的采暖室内计算温度,应符合表的规定。
表各类房间的采暖室内计算温度
第条加油站的供暖,应首先利用城市、小区或邻近单位的热源。
当无上述条件,需要在加油站内设置独立锅炉房时,宜选用小型热水锅炉。
当仅向建筑面积不大于的站房供暖时,小型热水锅炉宜设在站房内。
第条设置在站房内的热水锅炉间,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锅炉间应设耐火极限不低于的隔墙与其它房间隔开。
二、锅炉间的门窗不得朝向加油机、卸油口、油罐人孔及呼吸管口,且门窗距其路径不应小于。
对于地上甲类油品储罐,锅炉间门窗距油罐人孔的路径不应小于。
三、锅炉烟囱出口应高出屋顶,与无罩棚加油机、卸油口、油罐人孔及呼吸管口的距离,不应小于,且应采取防止火星外逸的有效措施。
四、锅炉宜选用具有消烟除尘功能的自然通风型,额定供热量不得大于×.
注:
柴油加油机及卸油口、柴油罐人孔及通气管口,距锅炉间门窗的路径或烟囱出口的距离可减少。
第条当站房内设置小型热水锅炉供暖时,宜采用自然循环采暖系统。
锅炉安装部位地坪,可低于室内地坪~。
第条加油站各类建筑物,应采用自然通风进行全面换气,当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要求时,可采用机械通风。
第条加油站室内外采暖管道采用管沟敷设时,管沟应充砂填实,且进入建筑物处采取隔断措施。
附录一
名词解释
附录二
计算间距的起算点
一、道路——路面边缘(指明者除外)。
二、铁路——铁路中心线。
三、油罐——罐外壁。
四、加油机——中心线。
五、装卸油品码头——前沿线(靠船的边缘)。
六、铁路油罐车、汽车油罐车的装卸油的鹤管——鹤管的管口中心线。
附录三
本规范用词说明
一、执行本规范条文时,要求严格程度的用词,说明如下,以便在执行中区别对待。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这样做的用词;
下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
反面词采用“不宜”。
二、条文中指明必须按有关的标准、规范和规定执行的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要求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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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型 石油 汽车 加油站 分析 报告 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