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自我保护的疯癫狗儿爷形象解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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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自我保护的疯癫狗儿爷形象解读
作为自我保护的疯癫——狗儿爷形象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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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自我保护的疯癫——狗儿爷形象解读2009-02-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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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建国后进行的以国家主义为原则的现代化实验对抱持发家致富的个人主义观念的农民是一次精神上的冲击。
在狗儿爷认可的财产私有的社会激励原则和个人勤劳致富的社会竞争规则被社会主义公有制替代之后,失去土地的狗儿爷就陷入了失落迷惘之中。
当时局中的投机者接连不断地算计背叛狗儿爷的时候,他终于精神崩溃。
出于自我保护,狗儿爷的神经系统启动了发疯这一自我保护功能。
疯癫隔离了狗儿爷不再清醒地面对无法避免的惨痛现实;疯癫也使狗儿爷固执地为私有观念辩护的言论可以免受追究;疯癫还使狗儿爷可以通过狂欢化的语言进行辱骂和宣泄,作自我心理治疗。
只有发疯才能使狗儿爷度过漫长的现代化实验的挫折期,活到改革开放以后。
把狗儿爷及其念念不忘的私有制作为一个象征,《狗儿爷涅槃》是在为长期以来被国家主义压抑的个人的人性需要张目。
关键词:
《狗儿爷涅槃》狗儿爷疯癫自我保护私有制现代化个人
一、从狗儿爷的语录看狗儿爷的梦想
狗儿爷是个什么人,在剧作家锦云的笔下,狗儿爷是个“上炕认得媳妇,下炕认得鞋,出门认得地”[1]的农民。
像狗儿爷这样的农民有一个颠扑不破的生存信念,就是要有自己的土地。
狗儿爷认准了“庄稼人地是根本,有地就有根,有地就有指望,庄稼人没了地就变成了讨饭的和尚,处处挨挤兑。
”狗儿爷认可的社会激励原则是允许财产私有,狗儿爷认可的社会竞争规则是允许个人勤劳致富。
当新中国建立后开始继续探索国家现代化路线的时候,执政者在农村需要面对和争取的合作对象就是这样的农民。
而实际上他们的合作一开始是不太成功的,执政者设计的现代化路线是实行土地公有制,狗儿爷因为土地归了大堆儿而失去奔头和指望,直至最后变疯。
狗儿爷对土地的执着是几千年私有制社会积淀下来的国民的集体无意识,狗儿爷的父亲对土地的痴迷全遗传给了后代。
狗儿爷的死对头,地主祁永年在和狗儿爷对骂时揭了狗儿爷的老底,祁永年骂狗儿爷的父亲“跟人家打赌,活吃一条小狗儿,赢人家二亩地,搭上自个儿一条命,还给你挣了个狗名字。
”狗儿爷为了土地可以牺牲一切:
为了三十亩地芝麻,妻儿去逃难他不走。
难怪祁永年骂他是个“揣着元宝跳井——舍命不舍财的土庄稼孙”。
如此执着于土地无非是希望通过勤劳致富过上好日子。
狗儿爷信奉“爹有不如娘有,娘有不如自有,自有不如怀里揣,怀里揣不如手里攥~”狗儿爷羡慕的人是像地主祁永年那样的富人:
“瞧人家祁永年,一年到头,长袍短褂儿,干净鞋袜儿,横草不拿,竖草不拈,出门就骑驴,吃咸菜泡香油„„”。
在狗儿爷的生活圈子里,他的所有屈辱似乎都来自拥有更多土地而在经济实力上显得优越的祁永年,所以赶上甚至超过祁永年、把祁永年比下去是狗儿爷争取社会优越感的奋斗目标。
狗儿爷曾受雇给祁永年干活,不小心淹死了骡子,被祁永年吊在门楼上用水泡过的麻绳一通毒打。
他记着这仇,最渴望的就是有朝一日占有这曾经让他受辱的门楼,并且把祁永年吊在门楼上施以报复。
他跟祁永年斗嘴时曾直言不讳地说:
“姓祁的,哪天老子也把你挂在这门楼上打打秋千。
”狗儿爷和祁永年一辈子鸡吵鹅斗,一辈子冤家对头。
恢复土地承包制后,狗儿爷一家受了特别优待重新承包好地块风水坡,他要儿子陈大虎和媳妇祁小梦跪在门楼前,将“不忘新社会的好,不忘大救星的恩”、“看好家,护好院,守住门楼儿,
替下老砖,揭换残瓦,看见门楼如见爹妈”和“记住祁家仇,不见祁家人”作为家规传示后代。
但即使狗儿爷和地主祁永年有如此深仇大恨,他在1949年以前也绝不会发疯,因为他不会失去希望。
只要整个社会的竞争秩序和游戏规则是他熟悉和认同的,他心里一直燃烧着的和祁永年一争高下的欲望之火就不会熄灭。
在和祁永年拌嘴的时候他透露出自己的潜在欲望:
“就许你发财,老子也要发发,可劲地发发~”
古代的智者说,无恒产者无恒心。
中国的农民,虽然很多不识字没文化,但是他们有日常生活的智慧,他们对一份恒久的家产或田地抱持着终极的渴望。
否定了他们的这个信念,是无法轻易找到让他们五体投地地真心信仰的新观念的。
狗儿爷说,“有了地,没的能有;没了地,有的能没。
”他们不怕吃苦受累,就怕土地被拿走。
如果给他们土地的经营权,他们会迸发出极大的劳动热情。
狗儿爷说,“庄稼人只有闲死的,没累死的。
”可是一旦拿走他们的土地,不允许他们自个儿在自己的产业上折腾,他们就会心情失落,甚至头脑发疯。
二、在现代化实验的巨碾挤压下发疯的狗儿爷
狗儿爷从思想观念到精神人格都是私有制社会的产物,只要社会的游戏规则大体不变,狗儿爷就不会在精神上失落,更不会发疯。
只要私有制的游戏规则不变,狗儿爷再苦再累也会把游戏玩下去。
地主祁永年的残酷不会使狗儿爷发疯,低人一等的感觉只会激励狗儿爷更加卖力地拼命苦干、憋足了劲去顽强竞争。
但是,历史没有给狗儿爷这样的机遇,随着中国谋求实现现代化的各种社会实验的展开,尤其是1949年后执政党的农村合作化政策,土地被收归公有,“除了媳妇和烟袋,都归了大堆儿”,狗儿爷“挂千顷牌”的美梦注定永远不能实现了。
但狗儿爷却大梦不醒,念叨着“我不要开大会,不要光荣,俺要地,要马,要车„„”以致被批斗倒台的祁永年都笑话他注定发不了财,就像“狼肉贴不到狗身上”。
甚至若干年后他自己的儿子陈大虎也讽刺自家这位老爷子“您撅着屁股拜了一辈子财神奶奶土地爷,临了儿也没发了财。
”
狗儿爷发财梦的破灭是1949年后国家进行现代化实验所牺牲的代价。
近代以来,中国人意识到了自身的落后,追求现代化成了民族精英和政治投机者一致的政治主张或高呼的口号。
但是中国人一方面渴望现代化,一方面又恐惧西方的现代性内含的资本主义和个人主义这些负面因素。
在踌躇和犹豫中进行的不彻底的现代化尝试,导致中国的现代化进程是个充满风险并付出更大代价的实验过程。
现代性在某种程度上意味着引进资本主义制度,包括私有制、市场经济体系和自由民主制度,这是由现代性发源于西方资本主义这一事实所决定的。
中国人对现代化的一个焦虑是恐惧和反感资本主义,觉得资本主义有悖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道德理想主义精神。
西方的现代性是一个世俗化的过程,天国与人间分离,即彼岸与此岸分离。
而以儒教为正宗的中国文化信奉“天人合一”,信仰与道德理性混沌不分,因而具有道德理想主义性质和乌托邦情结。
儒教的文化理想与政治乌托邦有相互包容的亲缘关系,于是,中国人接受现代性,就面临着追求个人现实功利的世俗精神与道德理想主义及乌托邦情结的冲突。
[2]
从洋务运动到“五四”运动,中国人部分认同了资本主义制度,但是也有所保留,他们很难在感情上接受资本主义的财产私有、自由竞争、贫富分化的现实,于是力图创造一个比资本主义社会更合理的近似于乌托邦的社会。
康有为的《大同书》就是东方式的乌托邦空想;洋
务运动不像日本明治维新那样发展私人工商业,而重在建立官办工业,尤其是富国强兵的军事工业;孙中山试图避开资本主义,想防止贫富分化之弊端于未然,建立一个“均富”的社会。
因此,在20世纪20年代社会革命兴起之前,中国就已经存在着企图绕过资本主义实现现代化的政治主张。
在“五四”运动中,科学和民主成为时尚,儒学的道德理想主义一时被抛弃。
“五四”运动以后,由于资本主义的弊病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集中暴露出来,西方的现代性神话部分破灭,中国反资本主义的民粹主义倾向因而更为强烈。
梁启超就高喊西方的物质文明破产了,需要中国文化去拯救;梁漱溟则声称资本主义道路是一条走不通的道路;孙中山进一步发展了“三民主义”中的非资本主义因素,主张“节制资本”,以避免自由资本主义恶性竞争的蔓延。
中国的知识精英开始重新寻求新的理想主义哲学思想。
而马克思列宁主义以共产主义理想与社会革命相结合的学说,契合了中国人的乌托邦情结和实现现代化的梦想,于是,共产主义式的理想主义战胜了实用主义的“三民主义”,激发出一批志士仁人极大的改造社会的热情。
建国后一次次的政治运动,“大跃进”的疯癫,“文革”的狂热,都与这种道德理想主义的思想根源有关。
此外,现代性暗含个体本位价值观,这种价值观倾向于以承认私欲来推动现代化,这也招致想在中国实现现代化的精英们的反对,觉得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群体主义理想格格不入。
中国传统文化是宗族主义的,族群本位价值观根深蒂固,而个人主义价值观一向不发达。
梁启超的“新民”思想就不是主张加强国民的个体意识,而是鼓吹国家意识;孙中山意识到中国人只知有家族,不知有国家,因此国民是一盘散沙。
但他并不主张以个人主义取代家族主义,而是主张延伸家族主义,使之壮大成“国族主义”;只有在“五四”运动中,个人主义才取代了家族主义,拥有了短暂的合法性,比如陈独秀就明言以个人本位主义置换家族本位主义,而改造国民性的目标也由树立国家意识转向树立个体意识。
[2]
“五四”运动以后,传统的家族本位观念虽然被撼动,但个人主义并没有真正取得合法性,代之而起的却是国家主义。
这是由于建立现代民族国家的任务压倒了启蒙和实现现代性的任务,因此国家主义压倒了个人主义。
受其影响,在社会实践中,革命精神代替了启蒙精神,集体主义代替了个人主义。
30年代一些著名学者认同权威政治,拥护国民党政权,表明在国难当头的时候和迫切的救亡任务面前,中国的知识精英已经放弃了自由主义和个人主义,认同了国家主义和威权主义。
40年代延安的“整风运动”中,人们洗心革面,彻底清除思想中的自由主义和个人主义,代之以阶级意识和献身精神。
1949年以后,国家主义全面加强,自由主义、个人主义被压抑得无法抬头。
没收个人财产,对工商业和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搞“一大二公”,就成了符合逻辑的实验方式。
这种倾向在“文革”中达到极端,发展为“狠斗私字一闪念”,个人合理的人性需要也被彻底否定。
在这种现代化实验的时代巨碾的挤压下,像狗儿爷这样做着小私有者之梦的农民怎么能抵挡招架呢,在执政者手持的那把现代化尺子的衡量下,狗儿爷这个人有个人主义的落后思想,又有一条“资本主义尾巴”,自然是改造对象。
除了交出土地、屈服迎合、接受合作化外,狗儿爷要么直接抵抗被镇压,要么选择疯癫而忘却眼前的痛苦。
然而,加在狗儿爷身上的痛苦还不止失去土地,更有身边人的欺骗和背叛。
时局中的投机者给狗儿爷造成了加倍的伤害。
合作之风刮起时,走街串巷的剃头师傅苏连玉凭着灵通的消息和灵光的头脑开始算计狗儿爷,把将要归公的好地贱卖给狗儿爷,蒙了狗儿爷的三担芝麻,
使渴望土地的狗儿爷空欢喜一场。
狗儿爷自己的老婆也在伤害着他。
狗儿奶奶冯金花因为不堪饥饿的折磨,又对发疯后只认得“菊花青”却不认得她的狗儿爷产生嫌弃心理,遂投入有权有势的村长李万江的怀抱。
李万江凭借个人权力,在神志不清的狗儿爷无法签字画押的情况下办妥了冯金花和狗儿爷的离婚手续,将冯金花占为己有。
狗儿爷从此没有了自己的土地,也失去了自己的老婆,迷迷糊糊中还以为老婆是赶集去了,老念叨着她为何一直未回:
“有两样东西不能横,一个是地,一个是媳妇。
我就横了一回,就都不回来了。
”
三、作为自我保护的疯癫
面对巨大的失落和接踵而至的打击,面对着时代巨碾的无情挤压,狗儿爷无力反抗,意志开始崩溃。
“你若反抗,就进教养院。
你若不反抗,就会发疯进疯人院„„”。
[3]出于自我保护,狗儿爷的神经系统启动了发疯这一自我保护功能。
疯癫是人不再受理性控制的状态。
精神分析学派的心理学家认为,歇斯底里以及神经症是自我压抑失去作用后的一种状态。
在这种状态下,人不再属于社会,而完全退缩到孤立封闭的自我世界。
就像大量的现代主义文学作品中展示的主人公的状况一样,精神错乱成为狗儿爷逃避痛苦的庇护所。
疯癫隔离了狗儿爷不再清醒地面对无法避免的惨痛现实;疯癫也使狗儿爷固执地为私有观念辩护的言论可以免受追究;疯癫还使狗儿爷可以通过狂欢化的语言进行辱骂和宣泄,使狗儿爷能继续向侵犯他个人权益的世界发出抵抗和挑战。
只有发疯才能使狗儿爷度过漫长的现代化实验的挫折期,活到改革开放以后。
首先,疯癫隔离了狗儿爷不再清醒地面对无法避免的惨痛现实。
他不再记恨苏连玉,甚至不仇恨夺走他媳妇的李万江。
听说李万江要娶他老婆了,他还念叨着“我得扰他杯喜酒喝喝”。
结果,喜酒没喝上,又打算“去听听窗户根儿,听听这小两口”在洞房里的举动。
本来在清醒状态下会让他无地自容的耻辱,在疯癫状态中却被狗儿爷自己拿来取乐。
其次,疯癫也使狗儿爷固执地为私有观念辩护的言论可以免受追究。
狗儿爷发疯后,人们不再逼迫他拿出合作的态度,也不强迫他在言论上与主流意识形态协调一致,社会遗弃了他,而狗儿爷却因为这种遗弃而得救。
“遗弃就是对他的拯救,排斥给了他另一种圣餐。
”[4]疯癫使狗儿爷始终没有彻底的屈服。
他在疯癫状态中一方面继续固执己见,死不悔改,一方面尽情宣泄辱骂,作自我心理治疗。
只有在疯癫中,狗儿爷才能无所顾忌地说出心里的真实感受,正如莎士比亚笔下的麦克白夫人在变疯后才开始说出真理。
对于李万江劝他“割资本主义尾巴”交出田地,狗儿爷的回应是:
“你别说了~我寻思着,眼时下,还不如解放前了呢~”看着大片归公后的良田在消极怠工的集体手里被糟蹋,狗儿爷痛心疾首:
“多好的地呀~一大片,又一大片,老天爷把地交到凡人手里,你们就这么个种法儿,活糟哇~荒成了草山,滚成了草蛋,长疯了的草都把小苗儿给掐死了,儿子们,对不起你们的庄稼祖宗啊~瞧吧,到时候,阎王爷都不能饶你,不能饶你„„”[1]
这真是对盲目的现代化实验发出的质疑和“天问”,就像疯疯癫癫的祥林嫂反复质问“一个人死了之后,究竟有没有魂灵的,”一样,狗儿爷质问的是:
“土地归公以后,究竟有没有使咱们过上好日子,”这是一个疯癫者对另一群疯癫者的质问。
就像看似疯癫又麻木的祥林嫂却
提出了充满理性的问题——对有无灵魂的拷问一样,看似疯癫而厚道的狗儿爷提出的质问同样使人感到“遭了芒刺一般”浑身一震。
盲目实行公有制实验的结果是农业歉收、民不聊生,最后把冯金花这样并不懒惰的女性都逼成小偷。
在因为饥饿而偷窃集体财产被村长抓住,又被村长辱骂为“不要脸”之后,冯金花被激怒了,她索性质问村长:
“不怕横的,不怕浑的,饿的你怕不怕,”地主祁永年的诅咒则可以看作那个时代的现代性探索归于失败的总结:
“十年河东十年河西,老阳儿不能总是晌午。
瞧,三天好日子没过,(他们)就乱了。
”
可以说,疯癫并未使狗儿爷彻底丧失理智,他还能不时发出内心的呐喊。
福柯在《疯癫与文明》中认为疯癫是一种“未分化的体验”,即理性与非理性尚未分裂。
狗儿爷疯癫后的言论仍然不乏日常理性的真知灼见,甚至是那个时代唯一的真话,头脑清醒正常的人则不是失语,就是口是心非,真话反而从疯癫的狗儿爷嘴里说出来。
这正说明,在时代的闹剧中,“疯人、愚人、或傻瓜的角色变得越来越重要。
他不再是司空见惯的站在一边的可笑的配角,而是作为真理的卫士站在舞台中央。
”[5]
再次,疯癫还使狗儿爷可以通过狂欢化的语言进行辱骂和宣泄,通过这些辱骂和宣泄,狗儿爷得以在非理性的层面上继续向侵犯他个人权益的世界发出抵抗和挑战,以此作自我心理治疗。
疯癫后的狗儿爷,就像欧洲中世纪的小丑和傻瓜一样,既是被别人愚弄的人,又是愚弄别人的人;既是引人发笑的客体,又是讥笑嘲弄别人的主体。
在他身上显示的“完全是另一种,强调非官方、非国家地”看待世界和人与人关系的狂欢化人生态度。
[6]
根据巴赫金的理论,狂欢化最重要、最根本的特点在于日常的话语禁忌被打破,在插科打诨和嘻笑讥讽中,骂人的脏话和猥亵的语言可以自由运用,由此导致了“降格”和“贬低化”倾向,即“把一切高级的、精神性的、理想的和抽象的东西转移到整个不可分割的物质——肉体层面。
”[7]我们来看狗儿爷对所谓破“四旧”野蛮政策的破口大骂:
吃饱饭,耍浑蛋。
浑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
他们硬要拆我这门楼,非要管我这门楼叫“四舅”(“四旧”),我说是你妈的舅姥爷。
我一骂,“四舅”没认下,外甥也他妈滚蛋了。
[1]
这里,狗儿爷的“狂”使我们想到《狂人日记》中的狂人。
《狂人日记》中的狂人是鲁迅战斗精神的代言人,狗儿爷则是当代农民的代言人。
正因为他们的“狂”,使他们摆脱了理性的束缚,回归到人的自由本性中去,并使他们无所顾忌地说出对时代的真实感受,揭露了时代的本质。
《狗儿爷涅槃》也使我们想到荷兰神学家爱拉斯谟(D.Erasmus,1466年—1536年)创作于1509年的《愚人颂》。
《愚人颂》塑造了一个作为愚蠢化身的妇人形象,通过她的自我夸耀,作者把批判的矛头指向贵族、僧侣和主教这些社会上层人物。
在《狗儿爷涅槃》里,作者也是通过疯癫后的狗儿爷的自我夸耀、直言无忌,抨击了漠视个人权益的现代化探索的败笔所在,为个人合理的人性需要鼓吹张目。
四、狗儿爷的涅槃
狗儿爷最后涅槃了吗,未必,因为狗儿爷无法获得再生。
他虽然活到改革开放以后,但是他已经苍老了,对改革开放时代这个共产党和农民重温的“蜜月期”的到来,他不再报以信任,反以为又是什么朝令夕改、出尔反尔的政策变化的烟幕弹。
他指责李万江:
“你又哄我:
楼上楼下,电灯电话„„”。
缠绕在他疯癫的头脑中的仍然是旧时代未了的心愿,这些未了的心愿是他心头永远的痛。
即使狗儿爷最终相信他又有地了,但他已是廉颇老矣,时日无多,只能
哀叹“明天,你们有你们的明天,我有我的明天„„”,甚至发出这样的哀号:
自然大老爷呀,你再让我倒退三十年,不,二十年,我要攒上全身的力气,攥断它十根锄把子,不赛倒他祁永年,不把他那小匣匣儿拿到手,不挂上千顷牌,我就在这凉水泉儿里头一头浸死~[1]
随着时代的发展,他那一成不变的心愿已经不合时宜而显得有点可笑了,而且除了可笑也不再有二十年前的那份悲壮感,狗儿爷从一个悲剧人物变成了纯粹的喜剧人物。
“当时代已经发生巨变、经济浪潮席卷祖国大地时,狗儿爷仍然在风水坡上专心致志心无旁鹜地种地。
当大虎俩口子和苏连玉已经在商海里一展拳脚的时候,狗儿爷还拼着老命要保住门楼。
”[8]
为了保护他战胜祁永年的象征——被他占为己有的祁家门楼,他不允许别人拆了它,好像因为他还没有来得及把祁永年吊在上面打秋千。
当旧门楼成为新时代前进的障碍而必须被拆掉时,狗儿爷为捍卫自己的旧日梦想作出最后一搏,他放了一把火,烧毁了旧门楼,似乎重又犯起疯癫的旧病:
“明天卖,老子今天烧~烧了才痛快,烧了才足性,烧了才踏实„„”。
就像亲手杀死孩子的美狄亚,狗儿爷放火烧了自家的门楼,这是一个人对情感的非理性保护。
此时的狗儿爷已经因为意识不到时代的更替而显得是非不分了。
看着垂垂老矣的狗儿爷,我们不忍心指责他,我们需要反思的是导致狗儿爷丧失分辨是非能力的社会根源,是千百年来中国人的小私有者心理积淀,还是那个时代缺乏科学性的疯狂的现代化实验,狗儿爷是疯癫的,而谁又敢说造成他发疯的那个时代的主宰者不是疯癫的呢,那些进行随心所欲的低水平社会实验的人及其盲目追随者自以为是理智和清醒的,其实他们都处于另一种形式的疯癫之中。
对于大火之中的狗儿爷,我们但愿他能涅槃,但愿他能再生。
[参考文献]
[1]锦云:
《狗儿爷涅槃》,《剧本》,1986年第6期。
[2]杨春时:
《中国现代性的四个陷阱》,《粤海风》,2004年第3期。
[3]林笳:
《从愚人到疯癫的嬗变》,《国外文学》,2000年第2期。
[4][法]米歇尔?
福柯:
《疯癫与文明》前言,北京:
三联书店,1999,P4
[5][法]米歇尔?
福柯:
《疯癫与文明》,北京:
三联书店,1999,P10
[6][俄]巴赫金:
《拉伯雷研究》,石家庄:
河北教育出版社,1998,P6
[7][俄]巴赫金:
《拉伯雷研究》,石家庄:
河北教育出版社,1998,P24
[8]贾朝晖:
《〈狗儿爷涅槃〉中的民族性格》,《福建艺术》2003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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