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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列表制度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影响
肯定列表制度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影响
摘要
自2006年5月29日日本实施“肯定列表制度”以来,我农产品出口受到一定影响,部分产品出口受阻,市场份额被挤占。
本文通过分析日本肯定列表制度的特点,从肯定列表制度与我国现行农产品安全方面的区别,检验指标、方法、对象,肯定列表制度施行前后我国农产品对日本的出口额及日本农产品进口市场的分额等方面看问题,阐述了肯定列表实行后的三年以来对我国农产品出口日本所造成的影响,并分别从政府、行业协会、企业个体的角度提出了对日本肯定列表制度的应对措施。
[关键词]肯定列表制度农产品出口市场食品安全
ABSTRACT
OuragriculturalproductexportationissubjecttoinfluenceSinceJapanhasimplemented'thepositivelistsystem'onMay29,2006.Specially,thepartialproductsexportationisblocked,andsomeofthemarketshareisoccupied.ThisarticleintroducesthecharacteristicsofpositivelistsystemofJapan,thenanalyzestheinfluenceonouragriculturalproductexporttoJapanduringsevenmonthsfromJune,2006toDecember,2006bythedifferencesbetweenthissystemthepositivelistsystemandourcountrypresentagriculturalproductsecurityaspect,thetestrating,themethod,theobject,thetotalamountoftheexportofagriculturalproductstoJapanandourmarketshareofJapanimportagriculturalproductmarketafterthepositivelistsystemexecution.Atlastthisthesisanalyzesthestrategiesagainstthepositivelistsystemfromaspectsofthegovernment,thebusinessassociationandenterprise.
[Keywords]thePositiveListSystemagriculturalproductsexportationfoodsecurity
目录
一、日本肯定列表制度介绍
(1)
(一)肯定列表制度出台背景
(1)
(二)日本肯定列表制度的基本内容
(2)
二、日本肯定列表制度与我国现行农产品安全标准的区别(3)
(一)兽药和饲料添加剂“暂定最大残留限量标准”(5)
1、日本“肯定列表制度”的暂定标准概述(5)
2、日本“暂定标准”涉及的兽药/饲料添加剂分类(5)
(二)肯定列表制度豁免物质(6)
1、肯定列表制度豁免物质种类(6)
2、肯定列表制度豁免物质与我国规定的差别(7)
(三)所有食品中不得捡出的农业化学品(7)
(四)中国制定了限量标准而日本采用“一律标准”的兽蔼/饲料添加剂分析(8)
1﹑中国制定了限量标准而日本采用“一律标准”的兽药/饲料添加剂分析(8)
2、针对某种产品中国制定了产品限量标准而日本采用“一律标准”的兽药/饲料添加剂分析(9)
三、我国出口农产品受日本肯定列表制的影响情况(9)
四、建议我国应对日本肯定列表制度的措施(13)
(一)企业层面(14)
1﹑建设管理规范、标准统一的种养殖基地(14)
2﹑加强中日双方进出口企业的信息交流(14)
3﹑我国农产品出口企业如何避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14)
(二)各行业协会层面(15)
(三)政府层面(15)
1﹑肯定列表制度的标准苛刻,提高自身技术标准(15)
2﹑积极与日方开展交涉,促使日方采纳我合理建议(15)
五﹑结语(17)
参考文献(19)
肯定列表制度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影响
一、日本肯定列表制度介绍
(一)肯定列表制度出台背景
日本是一个严重依赖进口农产品的国家,我国对日农产品出口占我国农产品出口总量的3%以上,且我国农产品以价廉质优具有很强的竞争力。
日本耕地稀少,农产品生产成本高,但由于依靠精耕细作,产品安全信誉很高,在市场上也具有很强的竞争优势。
近年来,由于日本经济不景气,扩大农产品出口也成为政府力推的政策之一。
2005年3月8日,日本农林水产大臣在第十次"食料,农业及农村政策(农业白皮书)审议会"的对外政策发布中谈到,日本政府计划以5年的时间将其农产品出口数量翻一番,即在现有约3000亿日元出口金额的基础上达到6000多亿日元的目标。
为此,日本正式对外明确表示,为扩大农产品及食品出口,将实施"进攻的农政",即日本的农产品要积极在海外寻找市场,依靠其高质量。
高安全性的优势,对外输出农产品;日本不能放任国外农产品大量涌人而导致国内产业萎缩,要努力扩大本国农产品的生产和出口,井带动国内相关产业的发展.日本是世界公认的食品安全程度很高的国家,消费者对食品安全非常重视.2006年以来,由于进口农产品频频出现农兽药超标事件和日本国内发现的未登记农药的违法使用问题,使消费者对食品的安全状况出现了信任危机。
据调查,目前世界上使用的农兽药约700多种,而日本已登记或已设定残留标准的农兽药只有350种,对于未纳入登记范围的农兽药依据现行法律是不受约束的,即使在食品中发现也允许销售。
为了扭转这种缺乏管制的局面,日本专门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以加强和协调相关机构对食品安全的管理。
同时,农林水产省修改了农药取缔法,加强对未登记农药的取缔和处罚;厚生省修订了食品卫生法,并根据修订案,将所有与农业生产有关的农兽药纳入监管范围,即引入所谓的肯定列表制度。
为了引入肯定列表制度,日本政府于2003年5月发布了.日本已登记或已设定残留标准的农兽药(350种)远少于世界上使用的农兽药数(700多种),而按照日方现行规定,对于没有制定限量标准的农兽药,即使发现某种食品中含有该物质,也允许其在日本销售。
由于日本大部分农产品依靠进口(60%左右),对于进口食品中可能含有的这部分农兽药的监管,目前尚处于失控状态。
另一方面,近年来频频出现的进口农产品农兽药超标事件以及日本国内发现的未登记农药的违法使用问题使消费者陷入对食品安全性的极度不信任状态。
为了扭转这种局面,日本专门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以加强和协调相关机构对食品安全的管理。
同时,农林水产省修改了农药取缔法,加强对未登记农药的取缔和处罚。
健康、劳动与福利部(MHLW)修订了食品卫生法,并根据修订案,开始对食品中农业化学品残留物引入所谓的“肯定列表制度”(PositveListSystem)。
2006年5月29日起执行。
(二)日本肯定列表制度的基本内容
2006年5月29日,日本开始执行“肯定列表制度”。
而这项被称为“史上最苛刻的标准”达到匪夷所思的地步。
它的内容涉及蔬菜、禽肉、水海产品等200多种农产品。
凡是农产品生产加工中可能用到的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农业化学品,都在其监控范围之内,而其规定的部分农残标准与要求也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
农业化学品残留限量包括4个类型:
(1)“暂定标准”共涉及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734种,农产品食品264种(类),暂定限量标准51392条:
(2)沿用原限量标准而未重新制定暂定限量标准,共涉及农业化学品63种,农产品食品175种,残留限量标准2470条;(3)“一律标准”是对未涵盖在上述标准中的所有其他农业化学品或其他农产品制定的一个统一限量标准,即0.01ppm(4)豁免物质,共68种,包括杀虫剂和兽药13种、食品添加剂50种和其他物质5种。
此外,还有15种农业化学品不得在任何食品中检出;有8种农业化学品在部分食品中不得检出,涉及84种食品和166个限量标准。
二、日本肯定列表制度与我国现行农产品安全标准的区别
我国农产品出口市场是亚洲,今年对欧美的农产品出口量增长较快。
近3年来,中国农产品进出口贸易总额平均年增长45.1亿美元,2003年,我国农产品进出口总额达403.6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8.1%。
中国农产品出口额逐年扩大,在加入WTO后对于农产品的出口将日益扩增,而国际贸易中的绿色壁垒也在与此同时加强起来,不仅在于保护本国产品的进出口,同时也是在另一种程度上的保护本国食品,农产品的安全,健康。
日本的肯定列表与中国现行农产品安全标准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一相关法律法规,二检查检疫标准。
在法律法规方面,自90年代以来,伴随着中国改革开放及入世进程,我国已初步建立了以《食品卫生法》、《国境卫生检疫法》(以下简称《卫检法》)、《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以下简称《商检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以下简称《动植物检法》)、《标准化法))、《出入境粮食和饲料检验检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核心的食品安全、动植物检验检疫法律制度体系:
入世之后,我国又根据《SPS协定》及其他相关协定要求,借鉴国外先进立法经验,在完成《商检法》、《食品卫生法》修改的基础上,制定了促进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出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卫生注册管理规定》、《出口食品厂、库卫生注册准则》和《出口食品厂、库卫生要求》等一系列法规:
在卫生安全方面,修改了《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以及《饲料及饮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并制定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转基因食品卫生管理办法》、《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办法》、《进出境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出入境检验检疫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管理规定》、《进口食品国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等具体实施规章,还将原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制度和原强制性产品安全认证制度合并为“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
而日本的“肯列表制度”中规定残留限量新标准中仅“暂定标准”就有50000多项,涉及农业化学品700多项,而“一律标准”更是涵盖了“暂定标准”之外的其他所有农业化学品和农产品。
我国目前的限量标准仅涉及农业化学品200余种,限量指标不到3000条,差距非常明显。
另外,在具体指标上,我国多数标准也明显宽于日方标准,如我国规定越霉素A在鸡可食组织中的限量标准为2ppm,比日本标准宽了200倍。
因此,日方标准覆盖面比我国标准广泛得多,指标要求也严格苛刻得多。
日本残留限量新标准中仅“暂定标准”就有50000多项,涉及农业化学品700多项,而“一律标准”更是涵盖了“暂定标准”之外的其他所有农业化学品和农产品。
我国目前的限量标准仅涉及农业化学品200余种,限量指标不到3000条,差距非常明显。
另外,在具体指标上,我国多数标准也明显宽于日方标准,如我国规定越霉素A在鸡可食组织中的限量标准2ppm,比日本标准宽了200倍。
因此,日方标准覆盖面比
我国标准宽得多,指标要求也严得多。
“肯定列表制度”中动物源性产品限量情况分析
(一)兽药和饲料添加剂“暂定最大残留限量标准”
1、日本“肯定列表制度”的暂定标准概述
日本“肯定列表制度”对734种农业化学品制定了51392个暂定限量标准,涉及264种(类)食品。
(1)暂定标准涉及农业化学品的种类
暂定标准涉及的734种农业化学品包括:
498种农药、182种兽药、34种兼做农药和兽药、16种兼做兽药和饲料添加剂、1种兼做农药和饲料添加剂、3种饲料添加剂。
(2)暂定标准的类型
日本“肯定列表制度”针对一般食品、加工食品和瓶装水制定了暂定限量标准。
其中,一般食品暂定标准涉及714种农业化学品,210种食品和51175条限量标准;加工食品的暂定限量标准涉及61种农业化学品,53种食品,179条限量标准;瓶装水的暂定标准涉及38种农业化学品,38条限量标准。
2、日本“暂定标准”涉及的兽药/饲料添加剂分类
日本“暂定标准”涉及的兽药/饲料添加剂可分为两类:
一类为日本有而中国无任何限量标准的兽药/饲料添加剂,共120种,涉及畜禽及水产品45类,限量标准1824条:
另一类为中国和日本均制定了限量标准的兽药/饲料添加剂,共116种,涉及畜禽及水产品87类,限量标准2553条。
对我国动物源产品出口造成影响的兽药/饲料添加剂名单(包括农业化学品),共171种,涉及限量指标494条。
(二)肯定列表制度豁免物质
1、肯定列表制度豁免物质种类
豁免物质是指那些在一定残留量水平下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不利影响的农业化学品。
这包括那些来源于母体化合物但发生了化学变化所产生的化合物。
豁免物质包括以下9类、68种物质:
①不需要对可摄入量进行风险评估的化学品(1种)——虾青素;
②指定的杀虫剂(1种)——碳酸氢钠;
③指定的食品(4种)——香菇菌丝体萃取物、绿藻萃取物、乳酸和尿素;
④食品添加剂和其他化学品(农业化学品)(14种)——氯、油酸盐、钙、硅、硅藻土、胆碱、山梨酸、铁、石蜡、羟丙基淀粉、丙稀、机油、卵磷脂、蜡;
⑤维生素饲料添加剂(14种)——抗坏血酸维生素、纤维糖、钙化醇、B一户萝卜素、coparamin、维生素B1、维生素E、烟酸、泛酸、维生素H、维生素B6、核黄素、维生素A、维生素B;
⑥氨基酸饲料添加(11种)——天门冬醯胺酸、丙胺酸、精氨酸、氨基乙酸、谷氨酸盐、丝氨酸、酪氨酸、缬氨酸、组氨酸、蛋氨酸、亮氨酸;
⑦矿物质饲料添加剂(9种)——锌、钙、seren、硒、铁、铜、钡、镁、碘;
⑧其他饲料添加剂(2种)——铵、B一胡萝h素;
⑨其他杀虫剂和兽药(12种)——铜、硫、杜鹃红素、矿物油、印度楝
树油、肉桂酰胺、钾、铁、布舍瑞林、利尿磺胺、蛇麻素、普鲁卡因。
2、肯定列表制度豁免物质与我国规定的差别
(1)我国“允许用于食品动物,但不需要制定残留限量的药物”但日方列入一律标准:
如Azamethiphos 甲基吡啶磷 鱼
Formaldehyde 甲醛 所有食品动物
Glutaraldehyde 戊二醛 所有食品动物
Neostigmine 新斯的明 所有食品动物
(2)我国“允许用于食品动物,但不需要制定残留限量的药物”但日方列入暂定标准:
如 F1umethrin(氟氯苯菊酯) 蜜蜂
日方列入暂定标准:
O.005mg/kg
(3)部分非药物性饲料添加剂未列入豁免名单:
如:
叶酸、氯化胆碱、肌醇、L一肉碱、锰盐、半胱胺、α-环丙氨酸、甲酸及盐、乙酸及盐,丙酸及盐、丁酸及盐、富马酸,苹果酸,磷酸,氢氧化钠、α-淀粉。
(4)部分天然存在并可作为饲料添加剂的物质未列入豁免名单:
如:
5'-肌苷酸二钠、5’-鸟苷酸二钠、血根碱、食品用香料(多种物质)、甜菜碱、果寡糖、甘露寡糖、山梨糖醇、丝兰提取物(天然类固醇萨洒皂角苷,YuccA)、糖萜素等。
(三)所有食品中不得捡出的农业化学品
在所有食品中均“不得检出”的农业化学品共有15种。
这些物质一旦
被检出,即视为超标(表1)。
表l所有食品中不得检出的农业化学品
编号
名 称
主要应用
1
2.4.5一T
杀虫剂/除草剂
2
杀草强
杀虫剂/除草剂
3
敌菌丹
杀虫剂/杀真菌剂
4
卡巴氧(卡巴多司),包括QCA
兽药/合成抗菌剂
5
氯霉素
兽药/抗生素
6
氯丙嗪(冬眠灵)
兽药/镇静剂
7
厍马福司/蝇霉磷
兽药/杀虫剂
8
环己锡、三唑锡
杀虫剂/杀螨剂
9
丁酰肼
杀虫剂/植物生长调节剂
lO
已烯雌酚
兽药/激素
ll
二甲硝咪唑(迪美唑)
兽药/驱虫和抗原虫药
12
甲硝唑(灭滴灵)
兽药/驱虫和抗原虫药
13
呋喃类药
兽药/合成抗菌剂
14
苯胺灵
杀虫剂/除草剂,植物生长调节剂
15
洛硝哒唑(罗硝唑)
兽药/驱虫和抗原虫药
(四)中国制定了限量标准而日本采用“一律标准”的兽蔼/饲料添加剂分析
中国制定了限量标准而日本为“一律标准”的兽药/饲料添加剂可分为两种情况:
一种情况是中国制定了限量标准而日本为“一律标准”的兽药/饲料添加剂,共6种;另一类情况是针对某一种产品中国制定了限量标准而日本为“一律标准”的兽药饲料添加剂,共3种,涉及6种(类)食品,6条限量指标。
1﹑中国制定了限量标准而日本采用“一律标准”的兽药/饲料添加剂分析
有6种兽药/饲料添加剂中国制定了残留限量标准,而日本采用“一律标准”(表2)。
根据日本“肯定列表制度”的规定,这6种兽药/饲料添加剂在各类食品和农产品中的残留限量将均执行“一律标准”,即O.01mg/kg。
这6种兽药/饲料添加剂涉及猪、牛、羊、马、禽等5类畜禽产品,涉及限量指标60余条。
除2条指标(羊奶,醋酸氟孕酮0.01;牛肉,氢溴酸常山酮O.01)外,其余中国限量标准均宽于日本的“一律标准”。
因此,这6种兽药/饲料添加剂的使用将影响表中畜禽产品出口日本。
表2中国制定了限量标准而日本采用“一律标准”的兽药饲料添加剂
药品中文名
残留限量PPM
阿苯达唑
牛羊肉(0.1)、牛羊脂肪(O.1)、牛羊肝脏(5)、牛羊肾脏(5)、牛羊奶(0.1)
阿散酸
猪肉(0.5)、猪肝
(2)、猪肾
(2)、猪副产品(O.5)、鸡和火鸡肉(0.5)、鸡和火鸡副产品(0.5)、鸡和火鸡蛋(0.5)
苯硫氨酯
牛马猪羊肉(0.1)、牛马猪羊脂肪(0.1)、牛马猪羊肝脏(0.5)、牛马猪羊肾脏(O.1)、牛羊奶(0.1)
醋酸氟孕酮
羊奶(O.01)
氢溴酸常山酮
牛肉(0.01)、牛脂肪(0.025)、牛肝脏(0.03)、牛肾脏(003)、鸡和火鸡肉(0.1)鸡和火鸡皮(O.2)、鸡和火鸡脂肪(0.2)、鸡和火鸡肝脏(0.13)
安乃近
牛猪马肉(0.2)、牛猪马脂肪(0.2)、牛猪马肝脏(0.2)、牛猪马肾脏(0.2)
2、针对某种产品中国制定了产品限量标准而日本采用“一律标准”的兽药/饲料添加剂分析
有3种兽药/饲料添加剂,中国针对某些食品制定了限量标准,而日本采用“一律标准”,涉及6种(类)产品,6条限量指标(表3)。
由于这些产品均不是我主要出口产品,因此这3种兽药/饲料添加剂采用“一律标准”对我出口影响不大。
表3中国制定了产品限量而日本采用“一律标准”的兽药/饲料添加剂
药品中文名
影响的产品种类
限量(PPM)
头孢喹眯
皮
O.05
克拉维酸
羊肉
0.l
克拉维酸
羊脂肪
0.1
克拉维酸
羊肝
O.2
克拉维酸
羊肾
0.4
越霉素A
鸡可食用组织
2
三、我国出口农产品受日本肯定列表制的影响情况
“肯定列表制度”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
“肯定列表
制度”(PositiveListSystem)全称“食品中残留农业化学品肯定列表制度”,是指日本为加强食品(包括可食用农产品)中农业化学品(包括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残留管理而制定的一项新制度。
自2006年5月29日起日本实施食品中农业化学品残留“肯定列表制度”以来,我国对日农产品出口大幅下降。
据海关统计,2006年6月份,我国对日农产品出口5.96亿美元,比2005年同期减少1.3l亿美元,同比下降18%。
受此影响,6月当月,中国对全球的农产品同比下降了I.2%。
由此可以清晰的看出日本“肯定列表制度”的出台当年就对我国造成了重大的影响。
相对于其他国家,受其影响最大的莫过于我国。
日本是中国农产品第一大出口市场,中国有近1/3的农产品出口到日本市场。
我国也是日本进口农产品的第二大来源国,占日本农产品进口市场份额的15%左右。
然而到今天为止,肯定列表制度已经施行三年。
在这三年当中,肯定列表制度所带来的影响显而易见,农产品的出口的减少受阻,食品安全事件屡见不鲜。
有人曾这么说,说肯定列表制度是史上最苛刻的游戏规则。
在“肯定列表制度”实施三年以来。
增加了中国企业成本,延长了通关时间,给我国农产品出口带来巨大压力和挑战。
《肯定列表制度》的实施,对我国的输日农产品出口造成严重冲击。
首先,日本实施“肯定列表制度”后,我国出口农畜产品将面临更大的挑战。
在日本实施的“肯定列表制度”中,所涉及的所有农业化学品的管理,范围之广、标准之严堪称前所未有。
其残留限量新标准中仅“暂定标准”就有53862多项,涉及农业化学品797种,而“一律标准”更是涵盖了“暂定标准”之外的其他所有农业化学品和农产品。
我国目前的限量标准仅涉及农业化学品200余种,限量指标不到3000条,差距非常明显;而我市农业部门基本没有检测农业化学品的机构,现有食品检验的机构也只能做20多个农业化学品的检测。
另外,我国制定的许多标准与日本的标准无法对应,而能够对应的标准中,日本有25%的标准严于我国标准。
日本制定的标准中,严于我国标准的部分所限制的,恰恰是我国也是我市输日的大宗农产品和食品,如粮谷类、豆类、水产类、肠衣、禽肉、畜肉、坚果类、蔬菜类、糖类植物和油料作物等61种。
业内人士表示,即将施行的“肯定列表制度”,给日本监管部门在口岸通关及市场监管方面留出了很大的随意性空间,有可能对来自不同国家的进口产品检验采取区别对待的政策,从而对国际贸易构成潜在的歧视性威胁。
如果日本要维护本国农民的利益,就可以随意针对某种产品内某种未设残留标准的农药或兽药,不管含量多少,对人体有无危害,一律禁止流通,这将使我国生产、加工企业难以把握不确定的风险。
其次,日本实施“肯定列表制度”后,加大了出口企业的经营成本,削弱了我国农畜产品的竞争力。
我国农畜产品之所以能和日本产品竞争,主要是由于劳动力廉价,生产成本低,在价格上有绝对优势,因而受到日本消费者的欢迎。
但日本采用“肯定列表制度”后,大幅度增加了需要检测的农药、兽药项目,检验项目剧增,无形中增加了检测费用,将使得我国输日产品的成本大幅增加。
以每种食品、农产品平均检测200项计,平均每批产品的检测费用预计将增加到40,000元。
增加的出口成本将降低我国输日产品的竞争力,这一情况很可能使得我市部分企业因不堪重负而被动退出市场。
第三,日本实施“肯定列表制度”后,检测项目成倍增加,通关速度大大减慢。
根据“肯定列表制度”,每种农产品涉及的残留限量标准平均为200项,有的甚至超过400项。
例如我国输日猪肉残留限量标准由45项增加到428项;鸡肉残留限量标准由36项增加到380项;牛肉残留限量标准由60项增加到455项。
在植物产品中,大米由129项增加到579项。
实施“肯定列表制度”后,检测项目预计将增加5倍以上。
对输日农畜产品,日本官方均要求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卫生证书。
货抵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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