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教育学校填表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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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教育学校填表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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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教育学校填表说明
基础教育学校填表说明
————————————————————————————————作者:
————————————————————————————————日期:
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
教育部发展规划司编制
二〇一一年六月
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填报总体说明
1.填报范围:
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备案实施基础教育的学校(机构)均应填报本报表。
具体填报参见《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填报范围》表。
2.报送时间:
9月20日前报出。
3.学年:
是指教育年度,即从本年的9月1日(学年初)至第二年的8月31日(学年末)。
4.统计时点:
是指统计数据的截止时间,即本学年初9月1日。
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
5.统计时期:
是指统计数据的区间时间,即从上学年度的学年初9月1日至学年末8月31日时间区间。
如毕业生数、复学学生数等指标为统计时期数。
6.归档:
本表由学校(机构)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归档管理。
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填报范围
表号
表名
填表范围
基础基111
学校(机构)基本情况
幼儿园、附设幼儿班、小学、教学点、附设小学班、初级中学、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高级中学、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附设普通初中班、附设职业初中班、附设普通高中班、特殊教育学校、附设特教班
基础基112
学校(机构)基本情况
幼儿园、附设幼儿班、小学、教学点、附设小学班、初级中学、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高级中学、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附设普通初中班、附设职业初中班、附设普通高中班、特殊教育学校、附设特教班
基础基211
幼儿园、幼儿班班数
幼儿园、附设幼儿班
基础基212
小学教学班数、班额情况
小学、教学点、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附设小学班
基础基213
中学教学班数、班额情况
初级中学、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高级中学、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附设普通初中班、附设职业初中班、附设普通高中班
基础基214
特殊教育班数
特殊教育学校、附设特教班(小学、初中)
基础基311
幼儿园、幼儿班分年龄幼儿数
幼儿园、附设幼儿班
基础基312
小学学生数
小学、教学点、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附设小学班
基础基313
初中学生数
初级中学、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附设普通初中班、附设职业初中班
基础基314
普通高中学生数
高级中学、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附设普通高中班
基础基315
特殊教育学生数
特殊教育学校、附设特教班(小学、初中)
基础基331
中小学、特殊教育学生变动情况
小学、教学点、附设小学班、初级中学、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高级中学、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附设普通初中班、附设职业初中班、附设普通高中班、特殊教育学校、附设特教班(小学、初中)
基础基332
在校生中死亡的主要原因
幼儿园、附设幼儿班、小学、教学点、附设小学班、初级中学、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高级中学、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附设普通初中班、附设职业初中班、附设普通高中班、特殊教育学校、附设特教班(小学、初中)
基础基341
在校生中其他情况及外国籍学生情况
幼儿园、附设幼儿班、小学、教学点、附设小学班、初级中学、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高级中学、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附设普通初中班、附设职业初中班、附设普通高中班、特殊教育学校、附设特教班(小学、初中)
基础基411
幼儿园教职工
幼儿园
基础基412
中小学教职工
小学、教学点、初级中学、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高级中学、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
基础基413
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
特殊教育学校
基础基4211
幼儿园园长、专任教师分学历、分专业技术职务
幼儿园
基础基4212
幼儿园园长、专任教师分年龄
幼儿园
基础基422
中小学专任教师分专业技术职务、分年龄
小学、教学点、初级中学、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高级中学、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
基础基423
小学专任教师分课程、分学历
小学、教学点
基础基424
中学专任教师分课程、分学历
初级中学、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高级中学、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
基础基425
特殊教育学校专任教师分学历、分专业技术职务
特殊教育学校
表号
表名
填表范围
基础基431
中小学、特殊教育专任教师变动情况
小学、教学点、初级中学、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高级中学、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特殊教育学校
基础基441
教职工其他情况
幼儿园、小学、教学点、初级中学、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高级中学、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特殊教育学校
基础基442
专任教师接受培训情况
幼儿园、小学、教学点、初级中学、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高级中学、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
基础基511
幼儿园校舍情况
幼儿园
基础基512
中小学校舍情况
小学、教学点、初级中学、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高级中学、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
基础基513
特殊教育学校校舍情况
特殊教育学校
基础基521
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占地面积及其他办学条件
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
基础基522
中小学占地面积及其他办学条件
小学、教学点、初级中学、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高级中学、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
基础基531
中小学信息化建设情况
小学、教学点、初级中学、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高级中学、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
基础基532
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课时数
小学、教学点、初级中学、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高级中学、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
基础基911
工读学校班数、学生数及教职工数
工读学校
基础基912
少数民族双语教学学生、专任教师情况
幼儿园、附设幼儿班、小学、教学点、附设小学班、初级中学、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高级中学、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附设普通初中班、附设职业初中班、附设普通高中班、
基础基991
附设班专任教师学历情况
附设幼儿班、附设小学班、附设普通初中班、附设职业初中班、附设普通高中班、附设特教班(小学、初中)、附设中职班
基础教育县(区)统计报表填报范围
表号
表名
填表范围
基础县基11
基本情况
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基础县基2
成人中、小学基本情况
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基础县基31
小学校内外学龄人口数
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基础县基32
初级中学校内外学龄人口数
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基础基111学校(机构)基本情况
一、指标解释
1.学校(机构)
学校(机构):
是指经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设置标准和审批程序批准成立、备案的实施各级各类教育的单位。
学校(机构)名称:
是指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学校(机构)全称。
学校(机构)标识码:
是指由教育部按照国家标准及编码规则编制,赋予每一个学校(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识别标识码。
2.学校(机构)办学类型
基础教育学校(机构)办学类型包括:
幼儿园、小学、小学教学点、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职业初级中学、完全中学、高级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工读学校、盲人学校、聋人学校、弱智学校、其他特殊教育学校。
幼儿园:
是指招收学龄前幼儿,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单位;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寓教于乐。
设立幼儿园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合格,并予备案。
小学:
是指招收适龄儿童实施初等教育的独立设置学校。
小学教学点:
是指为方便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实施初等教育不计校数的教学机构。
初级中学:
是指招收普通小学毕业生实施普通初级中等教育的独立设置学校。
九年一贯制学校:
是根据国家义务教育法有关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年限的规定组建起来的,贯穿小学与初中教育的一体化学校。
职业初中:
是指招收小学毕业生实施初级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独立设置学校。
完全中学:
是指同时实施普通初级中等教育和普通高级中等教育的独立设置学校。
高级中学:
是指招收初中毕业生实施普通高级中等教育的独立设置学校。
十二年一贯制学校:
是根据国家教育法有关实施教育年限的规定组建起来的,贯穿小学与中学教育的一体化学校。
工读学校:
是指由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部门联合举办的,对有轻微违法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专门教育的独立设置学校。
特殊教育学校:
是指具备适应残疾儿童少年学习、康复、生活特点的场所和设施,招收盲聋哑、智力残疾及其他有特殊需要的儿童少年实施普通初等、普通中等或中等职业教育的独立设置学校。
包括盲人学校、聋人学校、弱智学校、其他特殊教育学校。
少数民族学校:
是指以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实施初等、中等教育的独立设置学校。
3.附设教学班:
是指受当地条件、资源所限,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利用现有学校资源(教职工、办学条件等),举办的其他层次(形式)的教学班,包括:
附设幼儿班、附设小学班、附设普通初中班、附设职业初中班、附设普通高中班、附设特教班、附设中职班。
4.附属学校(园):
是指附属于高等学校的幼儿园、初、中等学校。
5.学校(机构)驻地城乡类型:
是指学校(机构)驻地的城乡分类属性,分为城区、镇区、乡村,以国务院关于市镇建制的规定和行政区划为基础,以民政部门确认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为最小划分单元。
城区:
是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包括不设区的地级市和县级市)的市中,街道办事处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城市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其他居民委员会地域和村民委员会地域。
镇区:
是指在城市以外的镇和其他区域中,镇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镇的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村民委员会地域;常住人口在3000人以上独立的工矿区、开发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农场、林场等特殊区域。
乡村:
是指城区、镇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6.学校举办者:
是指学校(机构)的上级主管部门或为设置学校(机构)提供必要经费和基本办学条件者。
幼儿园举办者包括:
教育部门、其他部门、地方企业、事业单位、部队、集体、民办。
中小学举办者包括:
教育部门、其他部门、地方企业、民办。
教育部门:
是指利用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举办各级各类学校(机构)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其他部门:
是指利用国家财政性经费和国有资产举办学校(机构)的教育行政部门以外的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家级金融机构、经济实体等,如:
财政、卫生、农业、国家电网公司等单位。
其他部门(幼儿园):
是指利用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或国有资产举办幼儿园的教育行政部门以外的各级党政机关,国家级金融机构、经济实体等。
如:
财政、卫生、农业、国家电网公司等单位。
事业单位(幼儿园):
是指利用国有资产或财政专项补贴举办幼儿园的事业单位。
如科研机构,大、中、小学(除民办)等。
部队(幼儿园):
是指在各地举办幼儿园的军队系统。
集体(幼儿园):
是指利用集体或公共资产、经费举办幼儿园的街道、乡镇、居委会或村委会。
地方企业:
是指利用企业拨款(企业对学校的拨款属于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和国有资产举办学校(机构)的地方国有企业,如钢铁、石油等企业。
民办:
是指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学校(机构)的社会组织或个人。
7.学制规定
规定年制:
是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按照义务教育法定年限,结合本地实际确定的修业年限制度,包括小学五年制、小学六年制、初中三年制、初中四年制。
规定入学年龄:
是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依据《义务教育法》,结合本地实际确定接受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入学年龄。
小学规定入学年龄一般为6.7周岁,初中规定入学年龄一般为11.12.13周岁。
二、填报说明
1.学校(机构)标识码按照教育部编制的10位学校(机构)标识码填报。
2.学校(机构)地址名称、代码:
名称填写学校(机构)登记注册的详细地址,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州)/县(区、旗)/乡(镇)/街(村)/门牌号;代码填写国家统计局《统计用区划代码》12位代码。
3.学校(机构)属地管理教育行政部门名称、代码:
名称为属地管理的省教育厅(委员会)、地(市)、县(区)教育局(委员会)具体名称;代码为省教育厅(委员会)、地(市)、县(区)教育局(委员会)所在地的12位《统计用区划代码》。
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机构)的属地管理部门为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名称填写县(区)教育局(委员会)具体名称;代码填写12位《统计用区划代码》的县(区)教育局(委员会)所在地省、地、县6位代码,后6位为0。
4.附设教学班:
在填报附设班报表时,学校(机构)标识码填写举办附设教学班的学校(机构)的标识码,学校(机构)属地管理行政部门名称、代码、学校(机构)办学类型、学校(机构)举办者等属性代码按附设教学班的类型填写。
附设教学班报表只填报附设教学班类型的班数、学生数、专任教师数(为举办附设教学班的学校教职工数的其中数)。
5.邮政编码、办公电话、传真电话、校(园)长、填表人不能为空。
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
(201/201学年初)
制定机关:
教育部
批准机关:
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
国统制【2011】14号
基础基111学校(机构)基本情况
学校(机构)标识码
学校(机构)名称(章)
学校(机构)英文名称
续
学校(机构)地址
学校(机构)驻地城乡类型
学校(机构)属地管理教育行政部门
名称
代码
城区
镇区
乡村
续
学校(机构)办学类型
学校(机构)举办者
规定年制
规定入学年龄
名称
小学
小学
代码
初中
初中
续
邮政编码
校园(局域)网域名
校(园)长(签章)
填表人
办公电话
-
单位电子信箱
传真电话
-
填表人电子信箱
续
附设班类型
附设幼儿班
附设小学班
附设普通初中班
附设职业初中班
附设普通高中班
附设特教班
附设中职班
基础基112学校(机构)基本情况
一、指标解释
1.少数民族双语教学:
是指在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各级各类学校中,面向少数民族学生实施的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为教学语言的教学活动。
包括一类模式、二类模式、三类模式。
一类模式:
是指除汉语文(汉语)学科外,其他学科用民族语授课,使用民族文字教材的双语教学模式。
二类模式:
是指除民族语文学科外,其他学科用汉语授课,使用汉语文(汉语)教材的双语教学模式。
三类模式:
是指部分学科用民族语授课,部分学科用汉语授课的双语教学模式。
2.双语教学学生:
是指接受双语教学的少数民族学生。
双语教学专任教师:
是指面向接受双语教学的学生,在双语教学岗位上从事双语教学工作的教师。
3.仪器设备配备达标情况:
是指学校各项仪器设备是否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仪器配备标准。
包括体育器械配备、音乐器材配备、美术器材配备、数学自然实验仪器、理科实验仪器等是否达标。
4.体育器械配备是否达标:
是指达到《教育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的通知》(教体艺[2008]5号)的相关标准。
5.体育运动场(馆)面积是否达标:
是指达到《教育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的通知》(教体艺[2008]5号)的相关标准。
6.校园网:
是指在学校范围内,以现代网络技术为基础,为学校教学、管理与服务等教育活动提供资源共享、信息交流和协同工作的计算机网络。
二、填报说明
1.附属学校(园):
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独立填报,在基础基112基本情况表中填写所附属高等学校(机构)的名称和代码。
2.少数民族双语教学班:
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甘肃省、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12省(自治区)填报本项。
3.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达标情况:
是指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通知》(教体艺[2007]8号),要求学校每学年对学生进行一次《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测试,各评价指标满分为100分。
90分以上为优秀,75分—89分为良好,60分—74分为及格,5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
4.卫生厕所:
具有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卫生厕所称无害化卫生厕所。
有墙、有顶,厕坑及储粪池无渗漏,储粪池有盖,厕室清洁,无蝇蛆,基本无臭味,粪便及时清除。
5.安全保卫人员:
包括从事安全保卫工作的校内职工、临时工、外聘保安公司等人员。
6.基础教育各级各类学校(机构)填报本表。
三、校验关系
上学年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人数=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
基础基112学校(机构)基本情况
项目
编号
内容
备注
项目
编号
乡镇中心幼儿园
01
是、否
幼儿园
数据核查结果说明及建议
29
乡镇中心小学
02
是、否
小学
附属学校(园)
03
是、否
幼儿园、中、小学
附属于高校(机构)名称
04
幼儿园、中、小学
体育运动场(馆)面积是否达标
05
是、否
中、小学
体育器械配备是否达标
06
是、否
中、小学
音乐器材配备是否达标
07
是、否
中、小学
美术器材配备是否达标
08
是、否
中、小学
数学自然实验仪器是否达标(小学)
09
是、否
小学
理科实验仪器是否达标(中学)
10
是、否
中学
建立校园网
11
是、否
中、小学
校医院(卫生室)
12
有、无
中、小学
专职校医
13
有、无
中、小学
专职保健人员
14
有、无
中、小学
少数民族双语教学班
15
有、无
幼儿园、中、小学
双语教学的少数民族语言
16
幼儿园、中、小学
上学年体检学生数
17
人
中、小学
上学年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人数
18
人
中、小学
优秀
19
人
中、小学
良好
20
人
中、小学
及格
21
人
中、小学
不及格
22
人
中、小学
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小学)
23
人
小学
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初中)
24
人
初中
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高中)
25
人
高中
安全保卫人员
26
人
幼儿园、中、小学、特教
学校供水方式1.自备水源2.网管供水3.无水源
27
幼儿园、中、小学、特教
学校厕所情况1.卫生厕所2.非卫生厕所3.无厕所
28
幼儿园、中、小学、特教
基础基211幼儿园、幼儿班班数
一、指标解释
教学班:
是指学校实施教学活动的基本单位。
二、填报说明
1.附设幼儿班:
是指在幼儿园不能满足需要的地区,依托其他学校举办学前教育(包括学前班)的组织形式。
在填报时,按照托班、小班、中班、大班进行填报。
对于小学附设的学前一年的教育形式,在填表时,请将幼儿数据填入大班,若存在混龄班的情况,也将数据填入大班,使用数据时,可按照年龄进行分类。
2.幼儿园填报本表。
三、校验关系
表内关系
列1=列2+列3+列4+列5
基础基212小学教学班数、班额情况
一、指标解释
1.教学班:
是指学校实施教学活动的基本单位。
2.复式班:
是指几个年级的学生组成的实施不同年级教学计划的一个教学班。
3.班额:
是指教学班学生的规模。
二、填报说明
1.复式班:
统计时复式班只作一个班统计。
2.小学、小学教学点、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填报本表。
二、校验关系
表内关系
列1=列2+列3+列4+列5+列6+列7+列8
行01=行03+行04+行05+行06+行07+行08
基础基213中学教学班数、班额情况
一、指标解释
1.教学班:
是指学校实施教学活动的基本单位。
2.班额:
是指教学班学生的规模。
二、填报说明
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职业初中、完全中学、高级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填报本表。
三、校验关系
表内关系
列1=列2+列7
列2=列3+列4+列5+列6
列7=列8+列9+列10
行01=行03+行04+行05+行06+行07+行08
h01>=h02
基础基211幼儿园、幼儿班班数单位:
个
编号
合计
托班
小班
中班
大班
甲
乙
1
2
3
4
5
总计
01
基础基212小学教学班数、班额情况单位:
个
编号
合计
一年级
二年级
三年级
四年级
五年级
六年级
复式班
甲
乙
1
2
3
4
5
6
7
8
总计
01
其中:
五年制
02
-
班
额
25人及以下
03
26-35人
04
36-45人
05
46-55人
06
56-65人
07
66人及以上
08
基础基213中学教学班数、班额情况单位:
个
编号
合计
初中
高中
计
一年级
二年级
三年级
四年级
计
一年级
二年级
三年级
甲
乙
1
2
3
4
5
6
7
8
9
10
总计
01
其中:
四年制初中
02
-
-
-
-
班
额
25人及以下
03
26-35人
04
36-45人
05
46-55人
06
56-65人
07
66人及以上
08
基础基214特殊教育班数
一、指标解释
1.教学班:
是指学校实施教学活动的基本单位。
2.残疾人:
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
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等。
残疾人的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3.其他残疾:
是指‘残疾人’中除视力残疾、听力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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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础教育 学校 填表 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