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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
贵州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
(2015—2020年)
贵州省国土资源厅
2016年5月
《贵州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5-2020)》
编制工作组名单
组织编制单位:
贵州省国土资源厅
规划编制单位:
贵州省土地整治中心
审定:
朱立军郭强
审查:
吴月平黄谷姚志勇
校核:
朱红苏邱杰黄国斌
规划文本编写:
邱杰黄国斌
规划说明编写:
黄国斌周勇秦松
编制组成员:
邱杰周勇刘弢周鹏朱晓宇鲁阳杨禹舒轲
梁世骥万照园司泽宽张迅聂艳黄雪飞
胡翯张忠敏黄国斌秦松朱银皓张豪
前言
农田是农业生产的重要物质基础。
党中央、国务院和贵州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农田基本建设。
近年来,通过出台支持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农田基础设施条件不断改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为全省实现粮食和农产品基本自给奠定了坚实基础。
但受人口持续增长、消费结构升级、资源环境约束趋紧、耕地减少、耕地质量差等多重因素影响,我省农产品供求仍处于“总量不足、结构不优”的状态。
为加快发展我省现代农业、高效农业、特色农业,基本保障我省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进一步提高农业水土资源利用效率、农业科技推广普及率和中、小型农业机械化综合利用水平,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十分必要。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安排,根据《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的目标任务,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农委、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统计局、省烟草局等部门,在调研的基础上,组织编制了《贵州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4—2020)》(以下简称《规划》)。
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充分与《贵州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贵州省土地整治规划(2011—2020)》、《贵州省水利建设生态建设石漠化治理综合规划》、《贵州省2013-2020年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规划》等相关专项规划进行了衔接、协调,并参考了有关部门近期普查工作成果和相关研究结论。
《规划》在总结近年来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经验的基础上,阐述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大意义,梳理了现阶段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有利条件,提出了到2020年,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建设标准和分市(州)建设规模。
分五个类型区明确了具体建设内容和建成要求,提出了加强工程建设监管和后续管护的机制和措施,测算了投资需求,明确了资金筹集的原则和渠道,分析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提出了确保规划顺利实施的保障措施。
《规划》是有关部门和各地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基本依据。
规划基准年为2014年,规划水平年为2020年。
本规划解释权为贵州省人民政府。
第一章规划背景
第一节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建设高标准农田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我省粮食基本自给和农产品有效供给的必然要求。
“十二五”期间,全省人口年均自然增长率为7‰,到2015年,总人口控制在3960万人左右,城镇人口达到1466万人,城镇化率达到37%。
“十三五”期间,全省人口年均自然增长率按7‰,到2020年,总人口控制在4100万人左右,城镇人口达到1841万人,城镇化率达到45%,城镇化水平将会大幅度提高。
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稳步提升,消费结构升级日趋加快,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的需求会持续增长,保障供给的压力日益加大。
在水土资源紧缺和农村劳动力老龄化、兼业化的情况下,要实现保障粮食等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目标,必须切实改变农田基础设施薄弱的现状,加快推进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进一步提高耕地产出能力。
二、建设高标准农田是发展山地现代高效农业,提升农业科技应用水平的基本前提。
通过建设高标准农田,实现农田“地平整、土肥沃、旱能灌、涝能排、路相通、渠相连、林成网”,既能显著增强农田防灾减灾、抗御风险的能力,也可方便农机作业,充分发挥农机抢农时、省劳力、增效益的作用,大幅度提高生产效率。
同时,还可为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融合、肥料统测统供统施、农林病虫害统防统治等集成技术普及应用,以及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创造条件。
三、建设高标准农田是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现实选择。
我省人均水资源量虽然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3倍,但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工程性缺水、季节性干旱等问题突出,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仅为15%,低于全国平均水平9个百分点;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仅为0.5,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化肥过量施用以及不合理施用,成为污染生态环境和影响耕地质量的一个重要因素。
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可为推广科学施肥、中低产田土改良培肥技术、节水农业技术等创造条件,增强耕地蓄水、保肥、保墒能力,促进土壤养分平衡,有效降低水资源消耗和化肥施用量,减轻农业面源污染,减少水土流失,遏制喀斯特地区石漠化,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保护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四、建设高标准农田是提高农业比较效益,促进农民增收的有效手段。
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不仅省工、省水、省肥,而且能够增加农业产品产量,从而提高农业生产的比较效益,促进农民增收。
同时,在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农民可通过投工投劳方式获得工资性收入,会有一定比例的项目投资直接转化为农民收入。
此外,高标准农田建设可有效拉动机械设备制造、建筑建材和运输等行业发展,从而增加农民就业机会和提高收入水平。
第二节高标准农田建设主要成就
“十二五”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保护工作,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和整合力度,通过土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水利设施、坡耕地治理等措施,采取田间道路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土壤改良、农机装备配套等方式,完善田间配套设施,不断夯实农业生产的物质基础。
2011至2014年,通过整合国土、农业、农发、水利、烟草等部门涉农资金,实施“百万亩土地整治工程”,建成高产稳产高标准基本农田451万亩,完成了“十二五”期间国家下达我省588万亩建设任务量的76%,耕地质量平均提高一个利用等级,为稳定全省粮食产量实现基本自给和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农田灌溉排水条件明显改善
近年来,我省农田水利事业得到快速发展,农业用水效率效益不断提高,农业抗旱减灾成效显著。
2011年至2014年期间,开工建设骨干水源工程382处,其中大型水库3座,中型水库111座,小型水库208座,引提水工程60处,新增总库容47亿立方米,新增兴利库容32亿立方米;启动实施了全省84个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改造灌区82个,修建“五小”水利工程31万处,坡耕地综合治理250万亩。
二、土地整治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稳步
近年来,国家和我省持续加大农田基本建设力度,通过土地综合整治、农业综合开发等多种途径,不断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改良中低产田土,优化农田结构与布局,耕地质量及地力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农机作业条件显著改善。
2011年至2014年期间,全省累计改造中低产田近400万亩。
整合资金实施建设高标准农田451万亩。
土地整治补充新增耕地70余万亩。
全面开展耕作层剥离利用和耕地质量建设提升行动,实施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面积1.4万亩。
全省土壤改良培肥技术应用面积达到1800万亩。
三、农业科技应用水平快速提升
“十二五”期间,我省农业科技应用步伐不断加快,通过良种良法、高产创建、测土配方施肥、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深耕深松、旱作节水、水—肥一体化、农林病虫害统防统治等一批稳产高产防灾减灾实用技术推广,促进了粮食的连续多年稳产高产。
2014年,粮食亩产平均水平达到241.85公斤,粮食等主要农产品良种覆盖率达到90%,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累计达到4.2亿亩,农业机械综合应用水平达到28%。
科技进步已成为提高粮食产量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关键措施,农业科技进步对粮食增产的贡献率达48%。
四、农业机械化推广应用步伐加
“十二五”期间,我省中、小型农机装备水平、作业水平、科技水平、服务水平和安全水平快速提高。
2014年,全省农机总动力达到2458万千瓦以上,各类拖拉机、畜牧养殖机械总量分别达13.732万台、41.96万台(套)以上,主要农作物耕种收机械化综合应用水平达到22.52%以上。
其中,水稻耕种收机械化综合应用水平达到44.26%以上,养殖、蔬菜、茶叶、油菜、马铃薯、玉米等机械化综合应用水平有明显提高。
农机深松整地作业面积进一步扩大,耕地地力水平进一步提升。
第三节高标准农田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二五”期间,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虽取得一定成效,但存在的问题依然突出,耕地质量不高、农田基础设施薄弱、农业生产靠天吃饭等问题没有根本改变。
在全省6828.84万亩耕地中,通过土地综合整治,高产田(土)仅达到20%左右,其余80%的耕地仍然是中、低产田(土)。
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一、农田灌排基础设施依然薄弱
工程性缺水是我省农业生产受降雨影响产量变幅较大的重要原因。
水源保障工程不足、水资源调蓄能力较低,全省有60%的耕地没有灌溉水源或缺少基本灌排条件。
现有灌溉面积中灌排设施配套差、标准低、效益衰减等问题依然突出,中小型灌区及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不配套和老化失修,大多灌排泵站带病运行、效率低下,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问题仍很突出。
特别是严重干旱时供水不足,易导致大面积受灾,遇到较强降雨容易造成“低洼”农田渍涝和河流沿岸农田毁坏。
二、耕地平均等级低、质量差
我省耕地水土流失、石漠化、酸化等问题严重,部分地区耕地土壤有机质呈下降趋势,化肥增产效益下降,土壤污染问题突出。
由于深耕深松作业不足,土壤蓄水保墒能力低。
同时,耕地地块细碎化问题十分突出,目前我省人均耕地仅为1.8亩,且一户多块田土块情况比较普遍。
田土坎占耕地面积的比例高达16%左右。
三、农田配套设施不完善
田间道路不配套,机耕道路“窄、差、无”、农机“下地难”问题突出。
部分机耕道建设设计不规范、建设标准不高、养护跟不上、损毁严重,难以满足我省中小型化、专业化现代农机作业的需要。
目前,全省1/2以上田间道路需要修缮或重建。
农田输配电设施建设滞后,农田排涝成本高、效率低。
由于建设标准偏低、抚育管护不到位,农田防护工程较少,存在措施单一、结构简单等问题,整体防护效能不高。
(四)资金渠道分散且建设标准不统一
长期以来,农田建设由各部门分别编制规划,分头组织实施,缺乏统一的指导性规划和规范的建设标准,造成项目安排衔接困难,建设标准参差不齐,难以统一考核评价。
同时,由于建设资金渠道分散,形不成合力,造成许多项目建设标准偏低,多数农田建设项目难以同步实施土壤改良、地力培肥、农田节水技术等措施,工程建设效益难以得到充分发挥。
(五)工程建后管护长效机制未建立
农田建设中“重建设、轻管护”的现象较为普遍,田间工程设施产权不清晰,耕地质量监测和管理手段薄弱,建后管护责任和措施不到位,管护资金不落实等问题突出。
有的项目竣工移交后,设备和设施损毁得不到及时有效的修复;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用途和效益统计监测工作不到位。
第四节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有利条件
一、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中低产田改造、提高耕地质量、大幅度增加高产稳产农田比重”;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2009-2013年连续5个中央1号文件都强调要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加强以农田水利设施为基础的田间工程建设,改造中低产田,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
《2014年贵州省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
“严守耕地红线,加强基本口粮田建设,盯牢守住千亩以上耕地坝子,大力实施土地整治工程和中低产田土改造工程”。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五千亩以上坝区耕地保护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保护好五千亩以上优质坝区耕地刻不容缓”。
二、建设高标准农田的财力不断增强
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近年来国家和我省财政收入不断增长,2014年全省财政总收入达2132.16亿元,比上年增长11.2%。
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366.42亿元,比上年增长13.3%。
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筹城乡发展、大力加强“三农”工作的战略部署,不断增加“三农”投入。
2014年,全省各级财政用于“三农”的投入425余亿元;全省各级财政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投入也稳步增加。
三、高标准农田规划和建设工作具有一定基础
省国土资源厅编制并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了《贵州省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编制了《贵州省新增粮食生产能力实施规划(2009-2020年)》;省财政厅编制并经省政府批准了《贵州省2013-2020年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规划》;省水利厅编制了《贵州省“十二五”水利发展专项规划规划》;省烟草局编制了《贵州省基本烟田土地整理“十二五”规划(2011年—2015年)》等,以及省财政、水利等部门联合发文要求各地组织编制县级农田水利建设规划。
同时,各有关部门正在积极指导地方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为我省高标准农田规划和建设工作奠定了较好基础。
四、探索创新工作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整合实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指导意见》,按照“党委领导、政府统筹、项目搭台、各业共建、群众参与、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积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特别是五千亩以上坝区、现代高效农业园区,提出整合资金、聚拢政策、集中布局、强化管理、提供配套服务等措施,集中支持产业园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章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第一节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为准则,加强统筹规划,强化政策支持,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和耕地地力建设,稳步提高山地农业水土资源利用率和利用效率;统一规范建设标准,提高工程建设质量;整合资源,建立和完善部门间协调推进机制;着力明确管护责任,落实管护主体,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长效机制;着力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节约集约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发展山地现代高效农业,为建设美丽贵州、生态贵州、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产品有效供给奠定坚实基础。
第二节基本原则
一、合理布局,突出重点
综合考虑贵州山地农业自然资源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农业生产基础,以粮食主产县、其他粮食增产潜力较大的乡镇为重点,优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布局。
在资金投入和项目安排上采取分类指导,一是继续加强考虑千亩以上耕地连片坝区、国家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示范区和示范县建设;二是加大贵州省乌蒙山、武陵山、滇桂黔石漠化片区扶贫发展区域土地整治项目安排;三是同时兼顾马铃薯、辣椒、中药材、糖料等特色农产品优势产区,安排土地整治。
项目建设原则上应优先安排在已划定的基本农田范围内。
二、多措并举,综合配套
因地制宜、抓住关键,把田间灌排设施、道路工程建设和耕地地力建设摆在优先位置,多措并举,综合治理,关键措施准确到位,实现土地平整肥沃、水利设施配套、田间道路畅通、农艺农机技术先进适用,使农田基础设施条件与现代农业生产经营模式相适应。
三、保护耕地,保护生态
贵州优质耕地资源稀缺,生态环境脆弱。
在建设和利用高标准农田过程中,应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水土流失,强化田园环境建设,发挥农田在生产、生态、景观方面的综合功能,实现农业生产和生态保护相协调。
四、集中连片,整体推进
根据山地农田分布和自然条件状况,以坝区及小流域为重点,先易后难,统一规划设计,因地制宜合理确定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规模,采取以村为单位,集中投入、连片治理、整体推进的建设方式,确保建一片成一片,使高标准农田尽快发挥作用。
五、政府主导,主体多元
完善公共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在省级财政加大投入力度的同时,切实落实地方政府的投入责任,发挥县级统筹作用,积极引导和整合各类社会资本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充分发挥农业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生产经营主体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的作用。
尊重农民意愿,鼓励和引导项目区广大农民群众积极筹资投劳。
六、部门协调,形成合力
强化县级政府为主导,明确国土、发改、财政、农业、水利、扶贫等各部门职责、建立部门协调机制,促进信息共享。
以县为单位,编制实施方案,整合申报项目,明确、量化各部门任务分工。
八、建管并重,良性运行
各类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技术标准,规范验收程序。
建成后要及时确权登记,健全管护机制,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和管护经费;加强对项目工程管护工作的督查指导和监测评价,强化信息管理,确保工程规范、良性运行,长久发挥效益。
第三节总体目标
国家下达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是,到2020年建成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1623万亩。
截止2014年底,我省通过整合资金已建成高标准农田451万亩。
2015年—2020年,将进一步通过整合国土、发改、财政、农业、水利、烟草等各部门资金共同投入,建成1172万亩。
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达到:
相对集中连片,田块平整,设施完善、农电配套、土壤肥沃、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旱涝保收、稳产高产,与现代化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亩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高100公斤以上,耕地地力平均提高0.5个等级以上,耕地质量利用等别平均提高1个等级以上,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占地率控制在8%以下。
具体分解为田、水、路、林、村、电、技、管八大目标。
一、耕地建设目标
根据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充分考虑水土资源承载能力和生态容量等因素,进一步优化农田结构布局,梯化坡耕地,适度归并和平整土地,实现连片田块规模适度,有效土层厚度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提升。
整治后的坡耕地梯化率达到90%。
利用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剥离的耕作层进行中低产田土改良,使改良后土壤耕作层增厚到20cm以上。
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平均提高一个以上利用等。
二、水利建设目标
通过大力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加快推广节水增效灌溉技术、水肥一体化灌溉技术,增加有效灌溉面积,提高灌溉保证率和用水效率。
农田防洪标准达到5-10年一遇。
新建、维修灌排沟渠和“三小”补灌集雨设施等,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灌溉保证率达到80%以上。
三、道路建设目标
通过田间道(机耕路)和生产路建设、桥涵配套,解决农田“路差、路少、路网布局不合理”问题,新修维修田间道数量,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道路通达度达到90%以上。
合理增加路面宽度,提高道路的荷载标准和通达度,满足农业机械通行、农用物资运输和农民出行需要。
四、农田生态建设目标
结合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实施,沿河、沿沟、没路种植生态防护林草,恢复湿地,全面改善项目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
新建维修排洪沟、排渍沟、拦山沟、截留沟,改善项目区农业生态环境,提高农田防护面积。
农田防洪排涝标准达到10年一遇。
五、村庄建设目标
与新农村建设、生态移民搬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有机结合,整合实施村庄道路整治,村庄晒谷场建设,村庄环境治理和清洁工程建设等,改善村民人居生活环境。
六、电力建设目标
结合农村电网改造等工程建设,通过完善农田电网、配备必要的输配电设施,满足现有河道提水、喷微灌等设施应用的电力需求,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率和效益。
七、技术目标
通过加快推广农业良种良法、大力发展农业机械化,完善农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增强服务能力,提高良种覆盖率、肥料利用率、农业有害生物统防统治覆盖率和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
到2020年,对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实现良种全覆,测土配方施肥达到100%,病虫害统防统治达到100%,农业机械综合利用水平达到40%。
八、管护目标
通过明确管护责任、完善管护机制、健全管护措施、落实管护资金,确保建成的高标准农田数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
项目建成后,设施移交和管护责任实现全覆盖。
第三章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
第一节建设标准
高标准农田是指生态良好、集中连片、土地平整、土壤肥沃、设施完善、农电配套、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高产稳产的农田。
高标准基本农田是指划入基本农田中的高标准农田,包括已划入基本农田而未经整治的高标准农田和整治后划入基本农田中的高标准农田。
根据贵州省农田区域分布特点和垂直分布的差异性,本规划中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是以《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14)和国土资源部《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1033-2012)为主体,并充分参考和吸纳农业部门制定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的相关内容,以大幅度提升农田综合生产能力、优化灌排能力、提升田间道路通行运输能力、增强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能力、巩固建后管护能力等为重点,结合农作物区域布局、水利工程建设、生态建设以及城乡一体化发展等规划,建立健全科学统一、层次分明、结构合理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体系。
做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上下结合、相互衔接、互为补充。
一、土地平整工程:
水田田面坡度小于2度,旱地田面坡度小于10度;耕地有效土层厚度达到50cm以上,耕作层厚度达到20cm以上,坡耕地梯化率达到90%。
二、土壤改良与培肥:
高标准农田的土壤有机质含量达到30g/kg以上,各项主要养分含量指标应达到当地土壤理化性状指标体系的“中”或“高”值水平,土壤pH值向5.5~7.5范围改善和达到范围内,耕作层土壤重金属含量指标符合国家标准,消除影响作物生长的障碍因素。
五千亩以上大坝的田间定位监测点覆盖率达到100%,千亩坝区农田的田间定位监测点覆盖率达到50%以上,基本形成农田监测网络。
三、农田灌溉:
水田灌溉保证率达到80%以上,旱地灌溉保证率达到70%。
田间工程配套率达到80%以上,灌溉水利用效率和水分产出率明显提高。
四、田间道路工程:
田间道路通达度达到80%以上。
田间道(机耕路)的路面宽度3m~6m,满足农机作业、农业物资运输等生产活动的要求;生产路的路面宽度应在3米以下。
五、农田防护与生态保持工程:
农田防洪标准重现期达到10年一遇,农田防护面积比例应不低于90%。
水稻区农田排水设计暴雨重现期宜采用10年一遇,1d~3d暴雨3d~5d排至作物耐淹水深;旱作区农田排水设计暴雨重现期采用5年~10年一遇,1d~3d暴雨从作物受淹起1d~3d排至田面无积水。
六、农田输配电:
农田输配电工程布设应与排灌、道路工程相结合,符合电力系统安装与运行相关标准,保证用电质量和安全。
七、其它工程:
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各项农田基础设施累计占地率应在8%以下。
第二节建设内容
一、整治田块
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充分考虑水资源承载能力和生态容量等因素,进一步优化田块布局。
因地制宜适度归并田块,减小农田地表坡降。
根据地形地貌、作物种类、机械作业效率、灌排效率等因素,合理确定田块的长度和宽度。
实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因地制宜修筑梯田、增强农田保土、保水、保肥能力。
二、改良土壤
采用农艺、生物、工程等各类措施,对田间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后的耕地,进行土壤改良、地力培肥。
通过深翻深松土地,客土补充,加厚农田耕作层;通过施用农家肥、商品有机肥、秸秆还田、种植绿肥翻埋还田,提升土壤有机质含量。
实施测土配方施肥,促进土壤养分平衡。
推广保护性耕作,治理酸化土壤和重金属污染土壤,改善耕作层土壤理化性状。
改良后,影响作物生长的障碍因素基本消除。
对于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所剥离的耕作层应严格按照省国土资源厅、省农委制定的《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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