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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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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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制度汇编
编制
行政管理中心
存档
行政管理中心
审核
执行日期
受控级别
九环企业集团
行政管理中心
管
理
制
度
汇
编
二0一一年二月
1、薪酬管理制度-----------------------------------------------------------1
2、办公设施管理规定-----------------------------------------------------5
3、办公用品管理规定-----------------------------------------------------7
4、人事管理制度-----------------------------------------------------------9
5、招聘和录用管理制度-------------------------------------------------14
6、试用期人员管理制度-------------------------------------------------17
7、离职管理制度----------------------------------------------------------18
8、档案管理制度----------------------------------------------------------21
9、印章证照管理制度----------------------------------------------------27
10、员工宿舍管理制度--------------------------------------------------30
11、公司会议管理制度---------------------------------------------------31
12、考勤管理制度---------------------------------------------------------36
13、安全及质量事故责任处罚规定------------------------------------39
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规范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创建公平合理的薪酬体系,通过合理的薪酬安排吸引优秀人才,保证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定原则:
(一)法律性:
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制定。
(二)战略性:
与公司发展战略相一致,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和导向作用,保证公司持续发展。
(三)竞争导向性:
强调薪酬竞争力,有效吸引高素质人才。
(四)公平性:
关注内部公平性,通过岗位评估确定岗位在公司内部的相对重要性,进而确定相应的薪酬水平。
(五)激励性:
体现企业效益与员工利益相结合,加大激励力度,使员工薪酬随绩效变化而相应变动,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
三、本制度所称薪酬指员工为本公司完成相应工作而获得的货币性报酬。
四、本制度所称员工,除特殊注明外,系指公司所有正式员工和试用期员工。
五、本制度执行、监督、解释归行政管理中心和财务管理中心。
第二章薪酬总额
一、薪酬总额构成:
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补贴、福利五部分组成。
(一)基本工资:
即因岗位性质、责任而设计的固定工资。
(二)绩效工资:
按公司绩效考核办法而实施的月度、季度、年度绩效考核,依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比例权重及发放标准。
(三)补贴:
其中含话费补贴、交通补贴、出差补贴、午餐补贴等。
此项根据职位和工作需要确定标准,经集团审批后执行。
(四)奖金:
其中含全勤奖、单项奖、年终奖。
此项根据实际工作能力、成绩及效果按标准发放。
(五)福利:
其中含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住房公积金)和各类节庆费等。
第三章薪酬的发放
一、每月10日为公司发薪日,行政管理中心于每月月初向财务中心提交各部门上月员工工资汇总表,由财务中心执行发放。
二、绩效工资、补贴、奖金、福利发放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薪酬结构
一、集团公司固定职位分为“五档25级别”
A档:
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
B档:
部门经理、项目部负责人、专业工程师等高级技术员
C档:
部门主管(项目工程师、主管)
D档:
技术人员
E档:
基层人员
二、集团公司各档岗位基本工资分为不同级别,其初始级别有集团公司核定颁布,调整标准参照考核制度执行。
参照附表:
基本工资
奖金
补助
绩效工资
考核工资
1级
2级
3级
4级
5级
全勤奖
话费
交通
第五章试用期人员管理
试用期人员无奖金、补贴,参照试用期人员管理办法。
第六章附则
一、本制度所需细节规定另行通知执行。
二、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办公设施管理规定
第一章目的
为了确保公司办公设施的合理使用,规范办公设施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各子公司可根据本规定制定细则并报总公司备案。
第三章权责说明
一、办公设施的购买、配置等由行政中心负责。
二、办公设施使用部门和使用人负责办公设施的保管。
第四章定义
办公设施指办公事务用的桌椅、文件柜等物品;电脑、传真机、复印机、电话机等办公器材;空调、冰箱、微波炉等电器。
第五章办公设施管理
一、办公设施由行政中心统一购买、配置、分发、领用、修缮并记录台账。
二、台账按部门分别设置,分别记录各部门领用、借用和使用办公设施的情况。
三、供应或配置的办公设施,记录部门名称、物品编号,以及购置日期等。
任何人不得擅自调配或使用该办公设施。
四、各部门负责人对其部门所配置的办公事务使用物品,负有使用与保管的责任,防止办公设施被盗、被挪用以及污染与损坏。
五、使用者调离时,行政中心根据人力资源部的调离通知对办公设施另行安排。
六、行政中心每年6月和12月对库存办公设施进行盘点,并把账物是否一致的情况,制成清查明细表,上报分管领导。
七、行政中心应于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向分管领导上报办公设施报表。
第六章办公设施保管
一、办公设施采取“谁使用、谁保管”的原则,使用者具有不可推卸的保全与维护责任,使用者不得委托他人保管。
二、未经使用者同意,任何人都不得动用已经投入使用的办公设施。
三、办公设施破损或污染需要进行修理与清洗,各部门应与行政中心联系,由行政中心负责办理各项修理与清洗事宜。
四、因管理或使用不当造成办公设施毁损、丢失的,由直接责任人承担直接经济损失。
第七章办公设施报废
行政中心经检查确认已经没有修理必要时,应书面向分管领导请示是否予以报废处理。
第八章附则
一、本规定由行政中心负责解释。
二、本规定经总经理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办公用品管理规定
第一章目的
为了节约开支杜绝浪费,规范公司办公用品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各分公司根据本规定制定细则并报总公司备案。
第三章权责说明
办公用品由行政中心统一采购并发放。
第四章办公用品的界定
本规定中办公用品指日常办公所需用品及办公耗材等。
第五章办公用品的采购
一、办公用品由行政中心设置最低库存线,办公用品保管员应根据最低库存及时提出采购申请。
二、办公用品由行政中心安排专人进行采购,但行政中心应定期组织一次对供应商及办公用品价格和质量的筛选、考察,并将考察情况书面报告分管领导。
三、办公用品购回后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
四、办公用品采购责任人要遵循“量足质优、开支适当”的原则。
第六章办公用品的保管
一、办公用品管理员应建立办公用品台帐,准确记录办公用品入库、出库和库存数量、单价及金额。
二、每月5日前管理员应提供上月办公用品月报表,月报表内容包括:
上期库存余额、入库总额、出库总额、本期库存余额、各部门领用种类及金额等。
三、每季度第三个月最后一天,由行政中心组织办公用品盘点,填写办公用品季报表和盘点表等,并对盘点情况作出说明。
四、如办公用品帐物不符,查清原因后由责任人及其分管领导承担责任。
五、办公用品管理要做到文明、清洁,注意安全、防火、防盗,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
第七章办公用品的领用
一、领用时应按保管责任人的要求进行签收。
领用办公用品时应填写“办公用品申领单”。
二、公司新聘工作人员的办公用品,行政中心根据部门负责人提供的名单和用品清单发放办公用品,以保证新聘人员的正常工作。
三、超过本规定界定范畴的办公用品,需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申购、领用。
第八章附则
一、本规定由行政中心负责解释。
二、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规范公司的人事劳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本公司员工的聘用、试用、报到、保证、职务、任免、调迁、解职、服务、交接、休假、出差、值班、考核、奖惩、待遇、福利、退休、抚恤等事项除国家有关规定外,皆按本规定办理。
三、本公司自总经理以下工作人员,均称为本公司职员。
四、本公司各级员工,均应遵守本规则各项规定。
第二章聘用
一、本公司所需员工,一律公开条件,向社会招聘。
二、本公司聘用各级员工以态度、知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职务或工作者为原则,但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
三、新进员工的聘用,根据业务需要,由行政中心统筹计划,呈报核准。
四、本公司各级员工必须具备公司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才能聘用。
第三章试用及报到
一、新聘用人员应试用合格才为录用,试用期为一至三个月,期满合格者方予录用为正式员工。
二、员工在试用期内品行和能力欠佳不适合工作者,可随时停止使用。
三、员工录用前应到行政中心办理报到手续,并按规定时间上班。
(一)填写个人履历表;
(二)交登记照片3张;
(三)交身份证复印件1份;
(四)交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
(五)所执其他证书复印件一份
(六)特殊岗位人员需按规定提交保证责任书
第四章保证
一、本公司特殊岗位人员均应觅妥保证人,保证其在本公司服务期间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
新进员工于办妥保证手续后才能报到。
前项保证手续及保证人责任均按保证书及保证规约执行。
二、本公司员工保证人(以下简称保证人)以具有下列资格之一,经本公司认为适当者。
(一)团体保证人:
资本充实经合法登记有案的企业或机构;
(二)个人保证人:
在本市有正当职业,或在社会上有相当信誉及地位的人士。
但被保人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或本公司现职人员均不得为保证人。
三、被保人如有下列各款事项之一者,保证人应负一切赔偿责任,并负责代被保人办理离职手续。
(一)违反本公司一切规章或营私、舞弊、盗窃及其它不法行为致本公司蒙受损害者;
(二)贪污公款挪用公物者。
(三)弃职潜逃者。
四、保证人的职业或住址如有变更时,应由保证人或被保人以书面通知本公司办理更正。
五、本公司员工如因职务变更对原保证人认为不能承担保证责任时,被保人应随时另觅妥保证人。
六、保证人如因故欲退保或因其他事故丧失其保证资格时,应立即以书面通知本公司,由被保人另觅新保证人办妥换保手续,发还原缴保证书后方得解除保证责任。
七、本公司员工的保证人如发现不妥时可随时通知被保人限期换保,在换保期间如有必要可暂停其职务,待换保手续办妥后才准许复职。
八、本公司员工离职,经办妥移交手续后3个月内未发现任何弊端时才发还保证书解除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第五章职务任免
一、各级职务的委派分为实授、代理二种。
二、职务的任免除依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核定者外,各经理如认为有必要时可填具调派意见表呈总经理核定任免。
三、职务任免经核定后由人事行政部门填发人事任(免)令。
四、职务委派经核定后进行职务加薪,其数额按《公司薪酬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第六章迁调
一、本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任一员工的职务或服务地点,被调的员工如借故推诿,概以旷工论处。
二、部门经理依其管辖内所属员工的个性、学识和能力,力求人尽其才以达到人与事相互配合,可填具人事异动单呈核行政中心派调。
三、奉调员工接到调任通知后,经理人员应于10日内,其他人员应于7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
前项奉调员工由于所管事物特别繁杂,无法如期办妥移交手续时,可酌予延长,最长以5日为限。
四、奉调员工离开原职时应办妥移交手续,才能赴新职单位报到,不能按时办理完移交者呈准延期办理移交手续,否则以移交不清论处。
五、调任员工在新任者未到职前,其所遗留职务可由直属上级暂时代理。
第七章解职
一、本公司员工的解职分为“当然解职”、“辞职”、“停职”及“免职”或“解雇”六种。
二、本公司员工死亡为“当然解职”。
三、本公司员工自请辞职者,应于请辞日30天前以书面形式呈送行政中心申请核准,在未核准前不得离职,擅自离职者以旷工论处。
四、本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命令停职:
(一)保证人更换期间,所属行政中心认为必要停职者;
(二)因病延长假期超过6个月者;
(三)触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羁押或提起公诉者。
五、命令停职者。
遇到下列情况,酌情予以处理:
(一)因病命令停职者,自停职日起6个月内未能痊愈申请复职者。
(二)因案命令停职者,经判决为有期徒刑以上者免职或解雇,但有关机构撤诉或判决无罪确定后,可予复职。
六、本公司员工于停职期间,停发一切薪津,其服务年限以中断计。
七、本公司员工离职,除“当然解职”及“命令解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者外,均应办理交接手续,经各部门接交人签准后才能离职。
第八章服务
一、本公司各级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及公告。
二、本公司员工应接受上级主管的指挥与监督,不得违抗,如有意见应于事前表明。
三、本公司员工应尊重公司形象与声誉,凡个人意见涉及本公司方面者,非经许可,不得对外发表,除办理本公司指定任务外,不得擅用本公司名义。
四、本公司员工不得经营或出资与本公司类似及职务上有关的事业,但经总经理核准者不在此限。
五、本公司员工应尽忠职守,并保守业务上的一切机密。
六、本公司员工执行职务时,严格遵守《职务说明书》及其他相关规定,不得畏难规避,互相推诿。
七、本公司员工处理业务,应有成本观念,对一切公物应加爱护,公物非经许可,不得私自携出。
八、本公司员工对外接洽事项,应态度谦和,不得骄傲自满以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
九、本公司员工应彼此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发生斗殴、搬弄是非或其他扰乱秩序,妨碍风纪的事情。
第九章附则
一、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本制度的解释归九环企业集团行政管理中心。
招聘和录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目的
为规范公司对招聘工作的管理,树立良好企业形象,吸引更多德才兼备的人才加盟公司,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公司所有岗位。
第二章招聘原则和标准
一、战略导向原则:
招聘工作应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并服务于公司人力资源规划。
既要避免冗员,又要有人才储备,形成合理的人才梯队。
二、公开透明原则:
招聘过程和结果都应该公开、透明,避免暗箱操作。
三、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从个人品质、素质、经验、潜能和学历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综合性考察,按照先德后才、德才兼备的标准选拔人才。
四、平等竞争、择优录取原则:
招聘方式应该遵循平等竞争的原则,根据既定的用人标准择优录取。
第三章招聘方式
公司招聘方式分内部招聘和外部招聘两种。
一、内部招聘可解决人员富余问题,也促进内部人才流动与优化配置,是每一位员工获得与个人职业生涯规划相一致的工作岗位。
出现职位空缺时,一般应优先考虑在内部征聘,内部没有合适人选,再进行外部招聘。
二、外部招聘的目的是,引进竞争机制,吸纳优秀人才,提升公司人力资源质量。
外部招聘录用的人员必须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专业素养、业务知识和技能。
第四章招聘程序
员工招聘工作由初试、复试、终审决定三个环节组成。
一、因工作需要补充或增加员工,先由用人部门报人员需求计划,并注明岗位名称、人数、任职资格、具备条件等事项,报总经理签字批准,交由行政中心负责具体招聘工作。
二、公开招聘的岗位、条件,应聘人员应认真、严格、真实填写《员工招聘登记表》,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照片等原件和复印件,由行政中心进行资历审查。
三、所有岗位应聘者由行政中心进行初试(各工程项目所属人员的招聘管理依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对初审合格人员召集用人部门和有关人员进行复试及专业考核。
中高级人员由总经理进行最后审核。
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可进行三天试工考核。
四、一般员工由行政中心填写初审意见,用人部门填写复审意见,行政中心填写终审意见;中高级人员由评审组填写复审意见,总经理最终决定。
第五章录用
一、录用程序:
(一)公司高、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的录用由总经理审定;一般员工由行政中心与用人部门协商,行政中心确定,总经理批准。
(二)合格录用人员统一由行政中心办理录用手续。
(三)被录用人员报到时,认真填写《员工登记表》,并向行政中心提交个人1寸照片3张,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特殊工种还须提交特殊工种上岗证等的复印件,以便行政中心建立人事档案。
二、员工录用后,试用期为1-3个月,试用期如有品行不良、无故旷工或不能胜任工作者,企业可随时解聘。
员工在试用期内辞职也可随时提出,但必须按规定履行手续。
三、试用期员工在公司工作未满三天自动离职,公司不支付工资;试用期员工由于公司或自身原因终止试用的,按《试用期人员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试用期满,员工本人愿留公司者,应在试用期满前一周内写出书面申请,交部门领导。
五、部门领导在接到员工转正申请一周内进行考核,填写《试用期员工考核表》,报行政中心审核,总经理批准。
六、对试用期表现特别优秀的员工,或有丰富经验且在试用期内做出较大贡献的人员,可由用人部门写出提前转正申请报告,经行政中心考核后提出意见,报总经理批准。
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由行政中心组织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书》;不合格者辞退;需继续考察者可延长试用期,但延长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八、首次签定的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
合同期满后,如甲、乙双方同意续签合同,应于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写出要求续签合同的书面申请交部门领导,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交总经理工作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经批准与公司续签合同者,办理《劳动合同续订合同书》,期限为三年。
第六章附则
一、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本制度的解释权归行政中心。
试用期人员管理制度
试用期人员进入公司,就已经成为公司的一员,为了能使试用期人员更快的融入公司,进入工作角色,同时为了管理规范化,加强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试用期员工进入公司向公司所提供的个人简历、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件等个人资料须真实、有效,不得有虚假成份,如发现有欺骗行为,公司可单方面停止试用。
二、试用期人员进入公司需接受公司相关入职培训,培训结束考核合格后入职上岗。
三、试用期人员进入公司后需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
四、试用期人员工资根据其个人学历、工作经历、工作能力确定,在试用期间,如发现试用人员实际工作能力与入职时简历叙述情况不符,或不能胜任该工作岗位要求,公司将视具体情况对其工资进行调整或停止试用,如停止试用,当月工资减半发放(按统一办法计算后的所得工资÷2)。
五、试用期员工试用期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离职当月工资减半发放(按统一办法计算后的所得工资÷2)。
六、试用期员工未经公司同意而擅自离岗的,试用期工资不予发放。
七、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八、本制度的解释权归行政中心。
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目的
为规范公司离职管理,减少公司以及员工因离职产生的各项损失,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陕西九环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所有在职员工的离职管理工作。
第三章离职类别定义
一、离职:
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当合同到期后双方任意一方不续订合同。
二、辞职:
合同期内,员工因故不能或不愿在本企业工作,单方面要求解除劳动合同。
三、辞退:
员工在职期间严重违反公司管理规章或做出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根据法律规定以及公司管理规章解除劳动关系。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企业可以辞退员工:
(一)由于公司停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而人员过剩。
(二)由于公司歇业、精简、宣告兼并或濒临破产处于整顿期间。
(三)公司发生不可抗拒因素。
(四)业务性质发生变化而原有员工无法适应。
(五)员工违反或不履行劳动合同。
(六)员工工作经考核不称职。
(七)员工触犯刑法。
(八)员工符合除名规定条件之一。
四、试用期不合格:
员工在试用期内,工作的实际表现、技能等不符合公司要求。
五、自动离职:
员工不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单位,连续离开工作岗位达一个星期,请假到期未回工作岗位达一个星期,逾期未办理离职手续。
第四章离职程序
一、员工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经部门主管签署意见后,交行政中心审核,在未接到行政中心同意辞职前,员工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论处。
二、员工在接到行政中心同意其辞职的通知后,三天之内到行政中心领取《员工离职申请表》,办理有关手续。
三、公司辞退员工,也应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本人(受记过、除名处分等除外)。
第五章离职面谈与反馈
一、人力资源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记录相关信息并保存。
二、离职面谈时发现公司存在明显管理不善等问题,需1个工作日内经书面形式反馈给人力资源部经理。
三、各部门主管或负责人原则上无权查阅离职人员访谈记录。
第六章移交管理
一、员工不论以何种形式离开公司,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将本人经办的各类事项,各种资料、文件、公物等移交清楚,借款结清,并按规定办理手续;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离职,必须经离任审计无问题,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手续办理完后,由行政中心通知财务部门结算工资及其它应付款项。
二、员工离开公司,保密协议有效期内,如发现有违反保密协议行为,企业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接收人应认真核对盘查,发现问题应及时请求监交人处理,知情不报,由接收人负责;处理不当,监交人与负责人应负连带责任。
第七章附则
一、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本制度的解释权归行政中心。
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目的
为加强公司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及各分公司的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财务审计、会计档案、劳动工资、经营情况、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决定、委托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通知等具有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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