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汪区不动产登记依法行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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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汪区不动产登记依法行政
贾汪区不动产登记依法行政
手册
贾汪区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二〇一七年
手册编制单位:
贾汪区不动产登记交易
服务中心
编制人员:
权刚董昌印任森
孙婕傅艳梅李忠
梁珺尚成柱封哲
贾长正郑力铭
协助单位:
北京中天吉奥信息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4日执行该手册
00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
一、办理部门
贾汪区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贾汪区山水大道5号
二、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三、工作时限
总时限:
自受理次日起4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申办要件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验原件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用地批准通知书(用地批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补充协议、土地价款缴纳票据等;
4、项目备案批复;
5、相关税费完税凭证;
6、规划红线图、建设规划用地许可证;
7、权籍调查表、宗地图;
8、其他必要材料。
五、办理程序
1.申请2.受理3.审核4.登簿5.发证
六、收费依据: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苏价服[2016]246号
七、收费标准:
住宅类每件80元、非住宅类每件550元
八、咨询电话:
1、
002个人(单位)初始登记
一、办理部门
贾汪区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贾汪区山水大道5号
二、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三、工作时限
总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申办要件
(一)个人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不动产权证书(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5、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
6、其他必要材料。
注:
工程投资额在30万以上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需提供施工许可和竣工备案证明。
(二)单位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不动产权属证书(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3、发改委立项或备案;
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定点图);
5、施工许可证;
6、竣工验收材料(包括建设项目用地验收);
7、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验原件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8、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
9、其他必要材料。
五、办理程序
1.申请2.受理3.审核4.登簿5.发证
六、收费依据: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苏价服[2016]246号
七、收费标准:
登记费:
住宅类每件80元、非住宅类每件550元
八、咨询电话:
1、
003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初次登记
一、办理部门
贾汪区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贾汪区山水大道5号
二、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三、工作时限
(一)总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申办要件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3、房屋符合规划或者建设的相关材料;
4、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婚姻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5、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
6、其他必要材料。
注:
工程投资额在30万以上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需提供施工许可和竣工备案证明。
五、办理程序
1.申请2.受理3.审核4.公告5.登簿6.发证
六、收费依据: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苏价服[2016]246号
七、收费标准:
工本费:
10元/本
八、咨询电话:
1、
004商品房转移登记(购买开发企业不动产)
一、办理部门
贾汪区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贾汪区山水大道5号
二、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三、工作时限
总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申办要件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不动产权初始登记证明(房屋初始登记证明和土地分割登记单);
3、商品房买卖合同;
4、竣工备案证明书;
5、契税完税证明;
6、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7、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9、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0、其他必要材料。
五、办理程序
1.申请2.受理3.审核4.登簿5.发证
六、收费依据: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苏价服[2016]246号、苏财综[2017]41号
七、收费标准:
登记费:
住宅每件80元
非住宅每件550元;
配图费:
每件20元
八、咨询电话:
1、
005商品房预告、预告抵押登记
一、办理部门
贾汪区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贾汪区山水大道5号
二、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三、工作时限
总时限:
立等可取。
四、申办要件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备案证明;
3、商品房买卖合同;
4、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5、主债权合同、担保合同等资料;
6、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验原件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7、其他必要材料;
五、办理程序
1.申请2.受理3.审核4.登簿5.发证
六、咨询电话:
1、
006商品房转移含预告登记
一、办理部门
贾汪区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贾汪区山水大道5号
二、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三、工作时限
总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申办要件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不动产权初始登记证明(房屋初始登记证明和土地分割登记单);
3、预告登记证明、抵押登记申请书(贷款银行处领取);
4、备案证明书;
5、商品房买卖合同;
6、契税完税证明;
7、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8、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验原件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9、其他必要材料。
五、办理程序
1.申请2.受理3.审核4.登簿5.发证
六、收费依据: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苏价服[2016]246号、苏财综[2017]41号
七、收费标准:
登记费:
住宅每件登记费80元,配图费每件20元,抵押登记费每件80元
非住宅每件登记费550元,配图费每件20元,非住宅抵押登记费每件550元
八、咨询电话:
1、
007单位房屋买卖登记
一、办理部门
贾汪区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贾汪区山水大道5号
二、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三、工作时限
总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申办要件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不动产权证书(原房屋所有权证、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3、存量房买卖合同;
4、同意售房批文(国资委、主管单位、职代会决议、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
5、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验原件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6、相关税费票据;
7、其他必要材料。
五、办理程序
1.申请2.受理3.审核4.登簿5.发证
六、收费依据: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苏价服[2016]246号、苏财综[2017]41号
七、收费标准:
登记费:
住宅每件登记费每件80元,配图费每件20元
非住宅每件登记费每件550元,配图费每件20元
八、咨询电话:
1、
008优惠售房登记
一、办理部门
贾汪区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贾汪区山水大道5号
二、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三、工作时限
总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申办要件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不动产权证书(原房屋所有权证、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3、房屋买卖契约;
4、公有住房申报审核表;
5、汇总表、清册;
6、估价单、工龄证明、租约;
7、测绘图;
8、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9、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验原件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0、相关税费票据
11、其他必要材料。
五、办理程序
1.申请2.受理3.审核4.登簿5.发证
六、收费依据: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苏价服[2016]246号、苏财综[2017]41号
七、收费标准:
配图费:
20元/套工本费:
10元/本
八、咨询电话:
1、
009拆迁交换(安置)登记
一、办理部门
贾汪区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贾汪区山水大道5号
二、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三、工作时限
总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申办要件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不动产权证书(原房屋所有权证、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拆迁前房屋为公房的提供公房买断证明);
3、拆迁交换(安置)协议;
4、不动产初始登记证明;
5、房地产买卖契约;
6、契税完税发票或免税证明;
7、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8、其他材料。
五、办理程序
1.申请2.受理3.审核4.登簿5.发证
六、收费依据: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苏价服[2016]246号、苏财综[2017]41号
7、收费标准:
配图费:
20元/套工本费:
10元/本
八、咨询电话:
1、
010个人房屋买卖登记
一、办理部门
贾汪区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贾汪区山水大道5号
二、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三、工作时限
总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申办要件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不动产权证书(原房屋所有权证、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3、存量房买卖合同;
4、买卖双方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5、测绘图;
6、完税证明;
7、其他材料。
五、办理程序
1.申请2.受理3.审核4.登簿5.发证
六、收费依据: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苏价服[2016]246号、苏财综[2017]41号
七、收费标准:
登记费:
住宅每件80元
配图费:
每件20元
非住宅登记费每件550元
配图费:
每件20元
八、咨询电话:
1、
011房屋继承登记
一、办理部门
贾汪区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贾汪区山水大道5号
二、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三、工作时限
总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申办要件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不动产权证书(原房屋所有权证、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3、继承公证书、生效的法律文书或有效的继承手续;
4、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5、测绘图;
6、其他材料。
五、办理程序
1.申请2.受理3.审核4.登簿5.发证
六、收费依据:
苏价服[2016]246号、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苏财综[2017]41号
七、收费标准:
登记费:
住宅每件80元,配图费每件20元
非住宅每件550元,配图费每件20元
八、咨询电话:
1、
012房屋赠与登记
一、办理部门
贾汪区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贾汪区山水大道5号
二、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三、工作时限
总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申办要件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不动产权证书(原房屋所有权证、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3、赠与合同;
4、出赠、受赠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5、亲属关系证明;
6、测绘图
7、契税完税证明
8、其他材料。
五、办理程序
1.申请2.受理3.审核4.登簿5.发证
六、收费依据:
苏价服[2016]246号、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苏财综[2017]41号
七、收费标准:
住宅登记费:
80元/套,配图费:
20元/套
非住宅登记费:
550元/套,配图费:
20元/套
八、咨询电话:
1、
013婚内房产加名登记
一、办理部门
贾汪区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贾汪区山水大道5号
二、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三、工作时限
总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申办要件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不动产权证书(原房屋所有权证、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3、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4、测绘图
5、免税证明;
6、其他材料。
五、办理程序
1.申请2.受理3.审核4.登簿5.发证
六、收费依据:
苏价服[2016]246号、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苏财综[2017]41号
七、收费标准:
工本费:
10元/件,配图费:
20元/套
八、咨询电话:
1、
014夫妻间房产转移(婚前个人房产)登记
一、办理部门
贾汪区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贾汪区山水大道5号
二、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三、工作时限
总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申办要件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不动产权证书(原房屋所有权证、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3、赠与合同或生效的法律文书;
4、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5、测绘图;
6、完税证明;
7、其他材料。
五、办理程序
1.申请2.受理3.审核4.登簿5.发证
六、收费依据:
苏价服[2016]246号、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苏财综[2017]41号
七、收费标准:
住宅登记费:
80元/套,配图费:
20元/套
非住宅登记费:
550元/套,配图费:
20元/套
八、咨询电话:
1、
015离婚析产登记
一、办理部门
贾汪区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贾汪区山水大道5号
二、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三、工作时限
总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申办要件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不动产权证书(原房屋所有权证、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3、离婚析产材料(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或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
4、原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5、测绘图;
6、完税证明;
7、其他材料。
五、办理程序
1.申请2.受理3.审核4.登簿5.发证
六、收费依据:
苏价服[2016]246号、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苏财综[2017]41号
七、收费标准:
住宅登记费:
80元/套,配图费:
20元/套
非住宅登记费:
550元/套,配图费:
20元/套
八、咨询电话:
1、
016法院判决不动产登记
一、办理部门
贾汪区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贾汪区山水大道5号
二、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三、工作时限
总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申办要件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不动产权证书(原房屋所有权证、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3、人民法院判决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生效的法律文书;
4、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5、测绘图;
6、契税完税证明;
7、其他材料。
五、办理程序
1.申请2.受理3.审核4.登簿5.发证
六、收费依据:
苏价服[2016]246号、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苏财综[2017]41号
七、收费标准:
住宅登记费:
80元/套,配图费:
20元/套
非住宅登记费:
550元/套,配图费:
20元/套
八、咨询电话:
1、
017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姓名(名称)变更登记
一、办理部门
贾汪区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贾汪区山水大道5号
二、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三、工作时限
总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申办要件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不动产权证书(原房屋所有权证、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3、公安机关出具姓名发生变更证明(或原售房单位提供职工证明)或工商部
门核准的名称变更证明;
4、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5、测绘图;
6、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8、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9、其他必要材料。
五、办理程序
1.申请2.受理3.审核4.登簿5.发证
六、收费依据:
苏价服[2016]246号、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苏财综[2017]41号
七、收费标准:
住宅登记费:
40元/套,配图费:
20元/套
非住宅登记费:
275元/套,配图费:
20元/套
八、咨询电话:
1、
018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地址变更登记
一、办理部门
贾汪区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贾汪区山水大道5号
二、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三、工作时限
总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申办要件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不动产权证书(原房屋所有权证、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3、地址发生变更的证明材料;
4、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5、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验原件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6、其他必要材料。
五、办理程序
1.申请2.受理3.审核4.登簿5.发证
六、收费依据:
苏价服[2016]246号、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苏财综[2017]41号
七、收费标准:
住宅登记费:
40元/套,配图费:
20元/套
非住宅登记费:
275元/套,配图费:
20元/套
八、咨询电话:
1、
019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一、办理部门
贾汪区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贾汪区山水大道5号
二、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三、工作时限
总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申办要件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不动产权证书(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3、主债权合同、抵押合同、抵押物清单;
4、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验原件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其他必要材料。
注:
银行以外的金融服务机构提供有效金融许可手续。
五、办理程序
1.申请2.受理3.审核4.登簿5.发证
六、收费依据:
徐价服[2005]84号、苏价服[2016]246号、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苏财综[2017]41号
七、收费标准:
住宅登记费:
80元/件非住宅登记费:
550元/件
土地抵押登记费:
1000-7000元/宗
工本费:
20元/本
八、咨询电话:
1、
020不动产抵押登记
一、办理部门
贾汪区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贾汪区山水大道5号
二、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三、工作时限
总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申办要件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不动产权证书(原房屋所有权证、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3、不动产抵押合同;
4、主债权合同;
5、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6、同意抵押批文﹝国资委或主管单位同意抵押证明(全民)、职代会决议(集体所有制)、董事会决议或股东大会决议(有限公司)等﹞;
7、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验原件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8、其他必要材料。
五、办理程序
1.申请2.受理3.审核4.登簿5.发证
六、收费依据:
苏价服[2016]246号、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七、收费标准:
住宅登记费:
80元/件非住宅:
登记费:
550元/件
土地抵押登记费:
1000-7000元/宗
工本费:
20元/本
八、咨询电话:
1、
021在建工程抵押登记
一、办理部门
贾汪区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贾汪区山水大道5号
二、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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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贾汪区 不动产 登记 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