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工作职责和相关制度综述知识讲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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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工作职责和相关制度综述知识讲解
1.办公室工作职责···································1—1
2.财务股工作职责···································2—2
3.整理股工作职责···································3—3
4.开发股工作职责···································4—4
5、复垦股工作职责··································5—5
6.综合技术股工作职责·······························6—6
7.考勤制度·········································7—8
8.财务制度·······································9—10
9.内务管理制度···································11—14
10.项目工程管理制度······························15—16
11.廉政制度······································17—17
各股室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工作职责
1.各项工作计划、总结、汇报以及其它材料的起草和编制工作;
2.文件、档案的收集归档,有关数据的统计和报表工作;
3.报刊杂志订阅工作;
4.公务用车安排、登记、费用报销等工作;
5.公务接待安排、费用报销,建立接待登记台帐等工作;
6.公务购物申报、执行工作;
7.办公设备和用品的登记建档、报损维修等工作;
8.各种会议和活动的准备、组织、安排和后勤服务等工作;
9.筹划和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各种集体活动;
10.负责安排好办公室和责任卫生区的打扫和检查工作;
11.考勤的实施和落实工作;
12.做好中心上下级、各部门之间的上传下达、沟通协调工作;
13.做好与上级对口部门的衔接、沟通和协调工作;
14.服从统一安排,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财务股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各项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财务规章制度;
2.负责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综合整治等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调度、拨付和工程结算等工作;
3.负责监管中心财务日常收支业务,做好月、季、年度中心财务决算报表,为领导和上级部门提供会计信息,当好财务工作参谋;
4.负责中心现金、转账支票等各类票据的购置、收发、使用、核销和管理工作;
5.负责审核中心各项费用开支范围,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确保资金安全,实现增收节支;
6.根据国家规定负责做好中心人员个人所得税、公积金、养老保险的代扣代缴工作;
7.做好会计档案归档和管理工作;
8.负责中心会计核算工作;
9.配合办公室做好购物、公务接待等工作,建立公务接待管理台帐;
10.负责做好与局机关和上级对口部门的衔接、沟通、协调工作;
11.服从统一安排,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整理股工作职责
1.负责全县土地整理、综合整治项目立项选址工作;
2.负责全县土地整理、综合整治项目前期测量、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工作;
3.负责对全县土地整理、综合整治项目的实施的全程监管、工程签证等工作;
4.负责全县土地整理、综合整治项目竣工测量、工程量现场计量和核实工作,负责组织做好迎接项目初验和验收的相关工作;
5.负责全县土地整理、综合整治项目各类文字、数据、影像、图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6.负责建立全县土地整理、综合整治项目台帐。
7.服从统一安排,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开发股工作职责
1.负责省、市、县级土地开发项目立项选址工作;
2.负责土地开发项目前期测量、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工作;
3.负责土地开发项目的实施的全程监管、工程签证等工作;
4.负责土地开发项目竣工测量、工程量现场计量和核实工作,负责组织做好迎接项目初验和验收的相关工作;
5.负责土地开发项目各类文字、数据、影像、图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6.负责建立全县土地开发项目台帐;
7.服从统一安排,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复垦股工作职责
1.负责全县建设用地拆旧复垦、增减挂钩、灾毁项目的立项选址工作;
2.负责全县建设用地拆旧复垦、增减挂钩、灾毁项目前期测量、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工作;
3.负责全县建设用地拆旧复垦、增减挂钩、灾毁项目的实施的全程监管、工程签证等工作;
4.负责全县建设用地拆旧复垦、增减挂钩、灾毁项目竣工测量、工程量现场计量和核实工作,负责组织做好迎接项目初验和验收的相关工作;
5.负责全县建设用地拆旧复垦、增减挂钩、灾毁项目各类文字、数据、影像、图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6.负责建立全县建设用地拆旧复垦、增减挂钩、灾毁项目台帐;
7.服从统一安排,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综合技术股工作职责
1.负责全县所有土地开发、整理、综合整治、建设用地拆旧复垦、增减挂钩、农土资金、灾毁项目的工程技术支持、指导和监管工作;
2.负责对全县所有土地开发、整理、综合整治、建设用地拆旧复垦、增减挂钩、农土资金、灾毁项目的工程签证的监管工作;
3.负责全县农土资金项目的立项选址工作;
4.负责全县农土资金项目前期测量、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工作;
5.负责全县农土资金项目的实施的全程监管、工程签证等工作;
6.负责全县农土资金项目竣工测量、工程量现场计量和核实工作,负责组织做好迎接项目初验和验收的相关工作;
7.负责全县农土资金项目各类文字、数据、影像、图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8.负责建立全县农土资金项目台帐;
9.服从统一安排,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考勤制度
一、严格执行上下班指纹打卡制度,打卡时间为上午8:
00—8:
15,下午3:
00-3:
15(时间如有变动按上级规定作相应调整),超过规定时间指纹打卡视为迟到,迟到1次扣工资5元。
每月旷工在3天以内的旷工1天扣工资50元,超过3天每天扣工资100元。
指纹打卡每缺2次视为旷工1天。
二、全体干部职工除在项目施工期间设立工程指挥部期间外,一律要求上班指纹打卡后再外出办事或下乡。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外出的,由各股室负责填写外出、出差派遣单,写明外出时间、事由。
凡外出、出差、请假一天的,应经分管内务主任同意报中心主任批准;外出、出差、请假二天的,应经中心主任同意报分管局长批准;外出、出差、请假三天或三天以上的,经分管局长同意报局长批准,并由办公室统一登记报局纪检监察室备案。
因公或因私外出完毕后,要及时参加考勤,未及时考勤视为旷工。
三、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因病、因事需要请假的,必须由本人填写请假条,写明请假事由、时间。
请假条须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一般干部职工请假首先报告所在股室股长、再报告分管副主任同意,由分管内务的负责人审批;股长及副主任请假由主任审批,请假条统一交由办公室登记、备案。
假期结束,请假人要及时销假,否则超假按旷工处理。
确需延长假期的,应填写续假条,并写明续假事由、时间,续假审批程序按照请假程序办理,每月请假时间不得超过3天,除家中红白喜事、重大事件或本人罹患疾病外。
病假需住院的凭医院相关证明办理休假手续。
四、中心考勤情况由办公室每半个月公布一次,公布时间为每个月的16日、30(31)日,以接受监督。
对公布结果如有异议,自公布之日起二日内将情况反馈办公室,逾期视为认可。
五、项目工程实施期间,工程指挥部工作人员考勤由指挥部统一组织,办公室不再进行考勤。
人员考勤表经指挥部指挥长审核签字后,于每周一报送至中心办公室汇总、备案。
指挥部工作人员考勤情况将直接与个人下乡、电话费和伙食费补助挂钩。
六、考勤情况将作为组织和个人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
其中,对于表现突出的人员将给予表彰或物质奖励。
对于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缺勤超过30天者,中心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报请局党组严肃处理。
七、中心人员要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严肃认真填写派遣单和请假条,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他人代签。
如有虚填瞒报现象,经查实后,给予严厉批评教育,直至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纲:
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实现增收节支,确保中心财务正常、有效运转,确保项目资金安全。
二、中心所有资金必须实行统一管理,不得分散和多头管理。
三、严格按照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相关财务制度及政策规定管理和使用项目专项资金。
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专帐管理,并根据工程建设承包合同的规定按程序拨付工程款。
四、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现金开支范围支付现金,严禁公款私存。
加强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
五、严格开支审批程序。
中心一切财务开支,必须由经手人填写报销单据、由财务人员审核,分管内务的书记或副主任同意,报主任批准,再报分管领导和局长审批。
六、严格禁止和杜绝一切不合理开支,实行开源节流和增收节支,凡是未经中心统一安排和超标准的开支,一律不得报销。
对于内容不具体、手续不全、超过有效期的发票及白纸收据等非正规发票,一律不得报销入帐。
严格按照审批程序报批发票,即经手人填写费用报销单据,写明列支内容,由所在股股长和分管副主任签证,由办公室登记开支台帐,报分管财务的负责人审核后,再报主任和上级领导审批。
七、财务人员应严格审核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严格按照会计稽查制度进行会计业务处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做到帐证相符、帐实相符,每个月初及时向中心分管内务的书记或副主任、主任和局分管领导上交上个月财务报表。
八、严格财务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按照有关审批程序和权限审批各项行政费用和拨付项目工程价款,未经此审批的,财务人员不得入账,否则产生的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九、严禁个人借支公款,确因工作需要或特殊情况需要借支公款的,应由当事人填写借款单,写明事由和数额,经分管财务的负责人审核,报主任审批后方能借支。
因公出差的借支,应及时报销费用结清借支,特殊情况的借支必须按规定期限还款,否则在次月起从当事人工资中扣回。
十、严格财务印鉴和有价证券及票据的管理,杜绝一切不良行为的发生,对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直接责任人负责照价赔偿。
十一、各项补助发放制度:
1.项目工程指挥部车费实行包干,发放到各个项目工程指挥部;
2.项目工程指挥部伙食费补助:
按各个项目工程指挥部人员和实际下乡天数计算,发放到各个项目工程指挥部;
3.项目工程指挥部工作人员下乡补助:
按我县既定标准,根据各个项目工程指挥部人员实际考勤情况,据实发放到个人;
十二、财务人员必须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保管好会计档案,及时建立好财务管理台账:
工程款拨付台帐、农土资金支付台帐、灾毁资金支付台帐、固定资产登记台帐、耕地开垦费拨付台帐。
内务管理制度
一、接待用餐制度
1.严格限定接待用餐范围,严格控制接待标准。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方可接待用餐:
①上级主管部门或相关职能部门因工作需要来中心的;
②县四大家领导和县直机关各相关单位因工作需要来中心的;
③乡(镇)、村相关领导和人员因工作需要来中心的;
④局机关领导和相关股室因工作需要来中心的。
3.公务接待用餐由分管内务的书记或副主任统一安排,并指派相关人员陪同。
4.严禁在饭店、宾馆、商场及娱乐场所签单、挂帐。
各种接待一律由接待人员现金结账,开支发票必须在一周内进行审批。
5.接待开支的发票,按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及程序进行报批。
6.接待所用烟、酒原则上必须批量进购,由中心办公室统一负责保管和登记。
从严控制使用高档烟酒的数量,会议及集体活动用酒控制在200元以内,原则上接待不发盒装烟,如需安排,必须经分管内务的书记或副主任和主任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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