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奉官 与明成化时代剖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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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奉官与明成化时代剖析
“传奉官”与明成化时代
方志远
(江西师范大学历史系)
内容提要:
“传奉官”指由司礼等监太监“传奉圣旨”任命的官员,始见于明成化初,泛滥于成化末,延续于弘治、正德间,最多时达四千余人,形成一个庞大的社会阶层,成为明代也是中国古代社会一大奇特现象。
本文依次考察了传奉官现象的出现及结局、传奉官的社会身份及地域性职业特征、造成传奉官现象发生的社会的与个人的因素,以及由此而导致的社会需求和价值观念的变化,认为:
传奉官现象以不合理乃至荒诞的方式反映了社会的合理需求、加速了成化时代开始的由讲究节俭到追求奢靡、由政府控制到个性发展、由严肃冷酷到自由奔放的明代社会的转型。
虽然传奉官在嘉靖初被废止,但其带来的社会需求和价值观念的变化却不可逆转地被普遍接受。
关健词:
传奉官成化时代明代社会
明代前期的“严肃冷酷”和后期的“自由奔放”,不仅仅是二十年来学术界关注的热点课题,甚至也成了关心中国历史和现实的人们的大众话题。
但是,这两个时代之间的过渡,却一直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致使明代史的研究出现了中期断裂。
明宪宗成化时代是一个几乎被研究者遗忘的时代,但恰恰又是明代历史由严肃冷酷到自由奔放的转型时代。
本文所讨论的“传奉官”,也是一个被研究者所忽视的问题,但恰恰是这样一个问题,却反映出成化时代的价值观念并在一定程度上预示着明代社会的历史走向。
一、成化时期的“传奉升授”及其结局
明英宗天顺八年(1464)二月十七日,也就是宪宗成化帝即位的第二十六天,司礼监太监牛玉“传奉圣旨”:
升工匠姚旺为文思院副使。
这是明代第一位既不由吏部选任、也不经大臣举荐、更不是皇帝简选,而是通过宦官“传奉圣旨”的方式任命的官员。
“传奉官”之名即由此而来,这一方式也被称为“传奉升授”,或简称为“传奉”、“传升”。
文思院是工部下属的一个机构,掌管制造金银犀玉诸工艺品、金彩绘素等装饰物,以及皇室舆辇器服等。
这里集中了大批来自全国各地技艺高超的匠人,所生产的器物构思精巧、做工精致,但机构品级甚低,大使正九品、副使从九品。
由于所授为品秩极低的匠官,而工匠授官在永乐、正统时已有先例,所以,尽管姚旺的传升实际上开了“传奉升授”的先河,其本人也成了明代第一位传奉官,但在当时并未引起任何关注。
八天之后,再次由宦官“传旨”,为太医院御医施安、医士黄㻞等十一人升官加俸。
由于太医院专业性强,历来由医家子弟供职,根据资历和功劳升迁,施安等人都在英宗病重期间出了力,所以虽然一次传升多人,当时也无人在意。
但接下来的一次传升开始引起人们的疑惑。
成化元年七月,太监傅恭“传奉圣旨”,升文思院副使李景华、陈敩、任杰三人为中书舍人、御用监书办。
姚旺传升的是品官中最低级别的匠官,施安等人则是在本系统内升迁,且只升一至二级。
李景华三人则通过传升实现了两个突破。
一是由从九品的文思院副使到从七品的中书舍人,一次升了四级。
二是文思院副使属“杂职”,为技术匠官,中书舍人是“清要”,为文学侍臣,二者之间不啻天壤。
如由吏部铨选,这种事情便难以发生,但经过传奉升授,则“以杂流躐升清华之职”。
如果事情到此为止,或许人们仍然不会去关心姚旺、施安乃至李景华们的升迁。
但事态的发展,令时人瞠目结舌。
姚旺之后,成化二年(1466)十月,传升工匠徐瑞为锦衣卫所镇抚、朱贵为营缮所所丞。
从此,文思院、营缮所、锦衣卫成为工匠通过“传奉升授”获取职位的三个主要机构或系统,其中又以文思院为甚。
成化六年十月,一次传升御用监工匠杨玘等十六人为文思院副使;八年七月,更一次传升工匠张定住等三十人为文思院副使。
工匠的传升成了京师一大奇观。
天顺八年十月,传升道录司左正一孙道玉为真人,并给诰命。
道官的传升由此开始。
成化十一年十一月,司礼监太监黄赐“传奉圣旨”,一次升道士胡守信等十五人官,其中既有在道录司任职的道士,也有京师灵济、朝天、延祐等宫观的道士。
成化十二年十一月,又是太监黄赐“传奉圣旨”:
升京师大隆善护国寺番僧班卓儿藏卜为灌顶大国师,大能仁寺番僧结瓦领占为禅师、锁南舍辣为右讲经。
继工匠之后,番汉僧道官也成了京师奇观。
成化二年十月,多年来在内阁及御用等监为书办官的凌敏、汪容等十一人分别传升为尚宝司卿、光禄寺少卿、大理寺评事等官。
成化八年十二月,命儒士杜昌于内府写书;次年十一月,传升杜昌为鸿胪寺序班。
传奉升授成了儒士、监生、生员及其他读书人在科举之外的又一入仕途径。
成化六年十一月,传升司礼监太监怀恩之侄马瑛为锦衣卫百户。
这是宦官家人传升之始。
成化八年五月,传升武骧卫勇士陈逮等三人为试百户,腾骧、锦衣诸卫千百户武海等八人世袭带俸。
这是军士、军官传升之始。
其后均难以遏止。
成化三年七月,传升监察御史章璠为太仆寺少卿。
这是“科举正途”官员传奉升授的首例。
成化二十年十一月,司礼监太监怀恩“传奉圣旨”,同时传升掌管官员选任升授的太子太保吏部尚书尹旻和儒士出身的传奉官中书舍人杜昌,前者为太子太傅、后者为文华殿书办。
十天后,又由怀恩“传奉圣旨”:
升户部尚书殷谦、兵部尚书张鹏、刑部尚书张蓥、工部尚书刘昭、都察院右都御史朱英及礼部三尚书周洪谟、施纯、刘岌为太子少保。
对传奉授官一直持反对态度的士大夫脸面扫地。
传升之风日盛,传奉官队伍也迅速膨胀。
吏部尚书尹旻等人竟“无旬日不赴左顺门候接传奉”,形同吏曹。
成化二十一年正月初一日傍晚,发生了明朝开国以来罕见的一次被称为“星变”的陨石雨。
星变引起了朝野上下的恐慌。
正月初三日,成化帝因星变下诏求直言。
应诏言事的吏、礼、兵、工四部及六科十三道不约而同将主要矛头对准了传奉官,称其为“招天变之甚者”。
接着,各有关部门对现任传奉官进行了统计,总数近3700人,如果加上传奉官中的勋戚、功升、荫授录用者,总数竟达4300人,其类别见下表。
表一:
成化二十一年正月传奉官类别及数量(勋戚功升荫授录用者600余人除外)
类别
传奉文职官*
(吏部奏列)
传奉匠官**
(吏部奏列)
传奉番汉僧道官及教坊司官***
(礼部奏列)
传奉武职官****
(兵部奏列)
合计
人数
514
1328
1300+
503
3645+
*其中:
太常寺卿至博士36人、通政使及太仆寺卿等官18人、光禄寺少卿及尚宝司卿等官16人、太医院使至御医等官52人、鸿胪寺丞至序班等官179人、工部员外郎及礼部司务等官19人、钦天监司历博士以至天文生63人、中书舍人20人、冠带食粮儒士108人、参议县丞主簿3人。
**其中:
工部33人,内府司礼监79人、御用监379人、尚衣监87人、内官监365人、司设监71人、织染局110人、针工局38人、兵仗局99人、银作局23人、御马监3人、巾帽局5、供用库1人。
***其中:
大慈恩寺、大能仁寺、大护国隆善寺喇嘛1000余人,法王7人,禅师、国师数十人;汉人僧官98人;道士130余人;教坊司乐官50余人。
****其中:
勋戚异姓外亲6人、内官弟侄家人120、军民人等66人、为事罢黜妄冒升用者1人、军民人等乞恩升授者9人、技艺工匠260人、其他41人。
吏部和礼部所列的传奉官(含匠官)为供职或带俸衙门,兵部所列传奉官则为其出身。
对于这近3700名传奉官,成化帝表示将采纳各部门提出的方案进行处置:
一、文职记名放回、武职冠带闲住,均待缺取用。
二、匠官艺精者留用,支半俸,其余放回。
三、法王、佛子、禅师、国师及其他番僧均减一半供给,汉人冒充番僧者革之。
但最终的处理结果却令人沮丧:
503名军职传奉官中,“御笔”点留了394名,“冠带闲住”者仅109名。
1328名传奉匠官除因“老疾”清退35名外,其余均属“艺精者”,支半俸留用。
番僧均支半俸,留慈恩等三大寺供职。
清除较多的是文职传奉官,514人中“御笔”只点留了61人,“记名放回”者453人。
但舆论抨击最为猛烈的李孜省、邓常恩等人,却均在“点留”之列。
这样,在轰轰烈烈的成化二十一年初因星变而引起的对传奉官的清除中,被清除的文职和武职传奉官只有562人,连同匠官共597人。
但这些人大抵都滞留在京师,等着“取用”。
果然,星变的恐慌尚未完全消散,太常寺少卿掌钦天监事康永韶便“进言”说,陕西等处近来发生灾荒,星变已在灾民身上得到应验,不必再为其担忧。
康永韶因此被传升为礼部右侍郎,仍掌钦天监事。
这是星变后第一位得到传升的官员。
此后,传奉官被罢黜的大多被起用,降职的大多复原职,减俸的大抵复原俸,又传升了一批新的传奉官。
传奉升授的势头甚至比星变前更为迅猛。
成化二十二年,见于记载的传升有43例、650人,超过星变前的任何一年。
成化二十三年八月,成化帝去世,弘治帝继位。
按惯例,新君即位的第一件大事,便是革除前朝积弊,传奉官再一次成为清算的首要目标。
根据吏、礼、兵三部的统计,传奉官数量较前又有增长,见下表。
表二:
成化二十三年十月传奉官类别及数量(勋戚功升荫授录用者除外)
类别
文职官
军职官
僧录
司官
道录
司官
大慈恩等寺
法王佛子国师等
大慈恩等寺
喇嘛
匠官
合计
人数
564
714
120
133
437
789
1372
4129
与两年前相比,文职、军职传奉官分别多了50人、211人;匠官多了44名;汉人僧官多了22人;番僧中喇嘛减少了,但法王、佛子、国师等却大大增加,即不少喇嘛已升为禅师、国师乃至佛子、法王,故番僧数未见明显的增减。
这样,成化末传奉官的总数达4000千余人,比成化二十一年多300余人。
若加上文职、军职中的勋戚、功升、荫授录用者600余人,传奉官的数量在4700人以上。
关于弘治初对传奉官的处置,《明史·孝宗纪》记载:
“成化二十三年九月丁未,斥诸佞幸侍郎李孜省、太监梁芳、外戚万喜及其党,谪戍有差。
冬十月丁卯,汰传奉官。
罢右通政任杰、侍郎蒯钢等千余人,论罪戍斥。
革法王、佛子、国师、真人封号。
”《明史·佞幸传》也说:
“宪宗崩,孝宗嗣位,始用科道言,尽汰传奉官。
”但这些记载并不确切,且导致了一定程度的误解。
当然,误解并非只是清修《明史》而造成。
万历时期沈德符就说:
“传奉官……莫盛于成化间,盖李孜省等为之。
至孝宗而釐革尽矣。
”而此前,《明孝宗实录》载,弘治二年七月吏部奏称:
“前此传奉官员,本部因科道交章论劾,己奏汰五百六十余员。
”弘治十二年九月吏部又奏:
“皇上即位之初患京官冗滥,凡革去传奉乞升文职官五百六十四员。
”但吏部却是在玩弄数字游戏糊弄皇帝。
按成化末文职传奉官总共为564人(勋戚功升荫授录用者除外),朝廷对其采用了不同的处理办法:
任额之内的管事者,仍旧留任;任额之外并在文华殿书办者,降级仍旧办事。
原有职位而传升者,七品以上降级,七品以下降杂职调外任;愿意致仕者,照原官致仕;完全由传奉起家的,降边远任杂职。
只有受科道官抨击最为激烈的李孜省、邓常恩、赵玉芝、凌中、顾玒、顾经、曾克彰、黄大经、江怀、李成、顾纶、成复亨、萧崇玉、吴猷等十四人,才因“罪恶尤大”被谪戍甘州等卫。
被《明史》点名的任杰,以及当年和他同在御用监办事,又同时由文思院副使传升为中书舍人的李景华、陈敩,只是由正三品右通政或太常寺卿降为正六品都司经历。
军职传奉官的背景复杂,故留用者更多。
如16名皇亲,降职留用12名;8名保姆亲属、14名女户,均降职留用。
宦官子侄共131人,或原职留用或降职留用,未被清退一人。
匠、艺、舍人、旗校、勇士、监生、军民人等,也多因有背景或一技之长,降职带俸差操。
对“番僧”则是采取降职的办法,各回本土或本寺,或命在边境居住。
教坊司的韶舞、司乐、俳长、色长等,则根据员额量留。
至于1372名匠官,由于都是“技艺精通”者,故和二十一年一样,都降职留用,月给米一石。
《明史》中与任杰同时被点名的工部右侍郎蒯钢,也并没有“论罪戍斥”,而是降为顺天府治中,照旧管事。
不久复为工部带俸郎中。
弘治八年,蒯钢已七十一岁,考满后当致仕,仍由内官监太监李广奏请留任。
可见,虽然弘治初对传奉官的革除比成化二十一年相对严厉,但并未像《明史》所说的那样被“尽汰”,而是充分考虑各方面的利益进行“量汰”。
对明廷来说,通过这一方式扼制了传奉官的膨胀,特别是对李孜省等最为社会关注的传奉官及梁方等对此负有相当责任的宦官的处置,收到了“大快人心”的效果,并成为“弘治中兴”的重要理由。
而对于大多数传奉官来说,通过接受降职留用的处罚,其任职由以前的不合法转变为合法,而且只要在弘治年间不通过传升的方式恢复原来的职位,也不再将其视为传奉官。
因此,虽然科道的愿望是“奏汰”,朝廷所做的只是“量汰”或“降黜”,而且大多是“降”,只有少量的是“黜”。
这种处理,不仅是对传奉官的“姑息”,也为弘治、正德时传奉官的复兴留了余地。
弘治四年(1491)五月,御药房太监覃文传旨,升御医徐生为太医院院判。
徐生在成化时以鸿胪寺主簿的身份传升为御医,后又传升为院判。
成化二十三年十月降黜传奉官时,由院判降御医。
这一次传升,是官复原职。
这不仅是弘治时期第一位复职的传奉官,而且是采用传升方式恢复职务的传奉官。
有了徐生的榜样,成化时由儒士传升为中书舍人、大理寺丞的文华殿书办杜昌等人便也请求复职。
弘治六年,又传旨接回被安置在四川彭县光相寺的法王领占竹(已降为国师)。
据吏部统计,从弘治四年五月至弘治十二年九月,传奉官已达540余人。
正德初,被“奏黜”的传奉官达700余人。
需要说明的是,这700余人只是文职和武职传奉官,并不包括匠官和番僧,更不含勋戚、功升、荫授录用者。
可见,虽然弘治时期传奉官的数量不及成化后期,但也十分可观。
比起成化、弘治,正德是一个更没有规矩的时代,但传奉官的人数却比过去大为减少。
按正德十六年四月二十二日嘉靖帝即位诏:
“自正德元年以来诸色人等传升乞升大小官职尽行裁革。
”并命吏、礼、兵、工四部各将传升乞升的文、武、僧、道、匠、艺等官分类查革。
六月,吏部奏革正德间传升乞升的中书科、鸿胪寺、钦天监、大医院少卿等官共127名,礼部奏革正德间传升乞升僧录司善世等官182名、道录司真人等官77名、教坊司官106名。
总共492人,不仅远远少于成化末,也少于弘治末。
由于匠官大抵都予留用,所以未见工部列出人数。
至于兵部,先在六月清出锦衣卫冒滥旗校三万余名,继在七月清出锦衣等八十卫所及监、局、寺、厂、司诸衙门旗校、勇士、军匠、人役,投充及新设者十四万余人。
这是整个明代一次性被清查或黜退的最多人数,但并不属传奉官性质。
嘉靖初,传奉官仍然间或一见。
如上林苑监内臣,嘉靖初由99名减为19名,但不到一年,即通过传升添至62名。
嘉靖四年五月,将被降职的原传奉官锦衣卫千户王邦奇等90余人复为试百户,但并不是通过传升的方式。
作为一种社会现象,传奉官在折腾了六十年后逐渐消亡。
所以万历时任江西饶州府管理厂务通判沈榜说:
“肃皇帝(按:
指嘉靖帝)以来亦四十年,未有传奉之官。
”但传奉官并没有淡出人们的视野和记忆,至清代敕修《文献通考》,仍将其拎出:
“明代冗食之员莫如传奉官。
”
二、传奉官的社会身份与职业特征
在“目睹”了成化时期传奉升授的“盛况”及其在弘治、正德时期的延续之后,不能不产生这样的问题:
到底是哪些人真正在传奉升授中受益,他们又是由于什么原因获得传奉升授甚至是多次传奉升授?
为什么虽然不断受到舆论的抨击并在成化二十一年星变时及弘治初、正德初传奉官被部分降黜后,传奉升授仍然得以持续?
抑或真像有些研究者认为的那样,这完全是由于万贵妃个人的喜好所决定?
为何包括传奉官在内的许多在时人和后人看来都是显然不合理乃至荒唐的事情,在当时却能大行其道?
其间是否也存在着时人和后人所未曾察觉或不愿承认的合理性?
虽然当时的社会舆论对传奉授官不经吏部而冲击正常的铨选制度、对传奉授官导致冗官泛滥而使财政开支大幅膨胀进行了持续的批评,但最为集中、最为猛烈的批评,还是针对传奉官的社会身份以及他们所从事的不符合朝廷命官身份的职业。
所以,在科道等官关于传奉官的奏疏中,充斥着市井庸流、穿窬小辈、逋逃赃吏、奸邪小人、执鞭贱隶、西番腥膻等人身攻击和奇技淫巧、琴棋书画、扶鸾召鬼、受箓修斋、左道异端、庸医假药等职业歧视的字眼。
虽然不免意气用事,却不失为更本质地解读传奉官现象的重要途径。
在成化二十一年正月及二十三年九月的官方统计中,传奉官均达4000余人。
但在《明宪宗实录》中有明确记载的传奉升授,只有263例、2581人次,共涉及2170人。
这个数字按理说应比成化末在任的传奉官数字更大一些,但实际却不到一半,说明有相当多的传奉升授在《实录》中并没有记载。
这二千余人第一次传升时的身份如下表。
表三:
成化时期传奉官的初始身份*
初始身份
工匠与匠官
医士与医官
道士与道官
僧人与僧官
番僧
画士儒士等
中书舍人等
天文生等
乐舞生等
通政司等官
部院官
府州县等官
军官与军人
舍人余丁等
义官与民人
色长与乐工
吏及听选官
宦官家人等
合
计
员数一
675
64
126
47
185
477
23
40
32
66
26
9
180
149
35
4
15
17
2170
员数二
29
18
46
6
略
65
7
3
8
19
2
1
29
12
2
0
6
5
258+
*按:
“员数一”为有明确记载的各种身份传奉官的人数,“员数二”为有明确记载的各种身份传奉官传升两次或两次以上的人数。
由于音译的原因,番僧数字不十分准确,故两人或两人以上的传升人数从略。
根据表三“员数一”,参以表一、表二,《实录》中有明确记载的传奉官人数与成化二十一年、二十三年的统计数字相比,工匠(匠官)分别少653人、697人,文职官少318人、368人,武职官少323人、534人;番僧比成化二十三年少1041人,道士(道官)少7人,汉僧(僧官)少73人。
而表三所列儒士画士等477人、舍人余丁等149人,通过传升后部分为匠官,大多为文职官和武职官;医生(医官)在吏部的统计中被列入文职官。
如果考虑这些因素,则有明确记载的文、武职传奉官在1000人以上,这个数字与成化二十一年文、武职传奉官的总数大约相当,比二十三年稍少。
由此可见,《实录》对于每次传升缺记的主要是番僧和工匠,二者相加而勋戚功升荫授录用者忽略不计,则表三所列的被传升者人数与成化二十一年正月和二十三年十月所统计的传奉官数字大约相当。
也就是说,除了番僧和工匠,以及汉僧和教坊司的色长乐工等,其他人员的传奉升授在《实录》中大致都有记载。
因此,通过这些数据对成化时期传奉官的身份和职业进行具体的分析,至少不会有大失误。
表三显示,至少有以下社会身份或者社会职业的人员得到了传奉升授:
工匠、医生、僧道、番僧、画士、儒士、监生、生员、书办、译字师、天文生、阴阳人、乐舞生、勇士旗军、舍人、余丁、义官、吏员、外戚及宦官家人、教坊司色长和乐工、各色“民人”,以及中央、地方文官衙门和都督府、锦衣卫等武职衙门的官员。
传奉官成份之复杂,几乎可以囊括所有的社会阶级或阶层,而且大多来自社会底层,故成化十九年十二月监察御史张稷等抨击说:
“末流贱技,多至公卿;屠狗贩缯,滥居清要。
有不识一丁而亦授文职,有不挟一矢而冒任武官,有布韦而骤登金紫者。
……甚至有在逃军囚改易姓名而冒进者、犯赃官吏隐匿罪过而求选者。
”
但是,表三所显示的还只是传奉官的公开身份,以及部分传奉官的职业。
在这些公开身份或职业的掩盖下,不少传奉官另有其特殊的职业或本领。
一般来说,只有具备了特殊的职业或本领的传奉官,才有可能不止一次地得到传升,才可能成为传奉升授的真正受益者。
表三“员数二”即为各类身份的传奉官中有过两次乃至两次以上传升经历的人数。
真正具有重要影响的传奉官,多在这批人当中。
这一栏所显示的各类被传奉者人数的多寡,不仅大异于表一、表二显示的吏、礼、兵三部的统计,其态势也不同于表三“员数一”的数据。
但相对来说,它更能反映出到底是哪些职业或本领为皇室所需要、到底是哪些人员处于传奉官的核心地位。
表三列出的《实录》中有明确记载的2170名传奉官,其中258人受到过两次或两次以上的传升(含降黜之后的复职),其中,传升3次者53人、4次者18人、5次6次者各3人,共77人。
又,成化二十一年二月裁汰传奉官,成化帝“点留”了陈敩等61名传奉文职官,并点留了“为事妄冒”的传奉官李孜省等5人;成化十九年十二月,因科道的强烈要求,于宝等4人被降职、刘珣器等9人被革职;成化、弘治易代之时,科道集中抨击了僧继晓等24名传奉官,又有李孜省14名因“罪恶尤大”谪戍边卫。
除去重复,以上各项涉及到的传奉官共127人,他们可以说是成化时期传奉官的核心人物或者代表人物。
成化后期最引人注目、地位最为显赫的传奉官,也大抵在这批人员之中。
下文对传奉官身份和职业的分析,将主要围绕着这批人展开。
上述127名核心传奉官,其公开的社会身份可分为13类,而从事的实际职业或真实身份则可归为11种。
其间有相吻合者,也有不相吻合者,关系见下表。
表四:
核心传奉官公开身份与真实身份、实际职业的关系
职业
人数
身份
文书
医术
方术
道术
书画
器物
军官
外戚
天文
文官
异术
不明
合计
士人
37
3
4
4
2
50
医生
16
16
道士
5
10
15
军人
3
2
2
7
文官
1
3
1
1
1
7
工匠
4
2
6
舍人
1
2
1
1
5
乐舞生
2
3
5
番僧
4
4
吏员
3
1
4
义官
1
1
术士
1
1
僧人
1
1
不明
1
3
1
5
合计
40
17
15
13
13
12
2
3
1
1
4
6
127
表四显示了这样的信息:
不少核心传奉官所从事的职业或真实身份与他们的公开身份并不一致。
如50名士人出身的传奉官,只有37人从事文书工作,另有13人的真实身份或职业却是书画家、器物鉴赏家乃至术士。
再如7名军官或军人,真正的军官只有2人,另外5人,3人是画家、1人是外戚、1人为外戚家人而且也是器物鉴赏家。
另有7名文官出身的传奉官,其中有3人因器物鉴赏、1人因懂医术而得到传升。
核心传奉官如此,其他传奉官也是多有这种情况。
表四也进一步强化了表三的信息:
尽管在全部传奉官中工匠和番僧占有极大的比重,但在核心传奉官中,士人则为主要成分,其次是医生和道士,以下依次为军人(含军官)、文官、工匠、舍人、乐舞生、番僧、吏员,以及义官、术士、僧人,另有五人《实录》中没有传升的记载,身份不明。
他们用自己的职业或专长为皇帝、贵妃及其他皇室成员,为在宫中服役的宦官、宫女,有的传奉官也同时为相关衙门乃至普通民众提供各种服务,传奉升授正是对他们服务给予的酬劳。
按上表所列人数的多寡,核心传奉官们的职业或专长主要有以下数种:
文书、医术、方术、道术、书画、器物、邪术、天文等。
下文将结合传奉官的身份对这些职业进行逐项分析,以明了传奉官们到底在从事何种服务。
在核心传奉官中,以从事文书工作者最多;在全部的传奉官中,他们也占有相当大的比重。
其社会出身主要是儒士、监生、生员,他们属“读书正途”;也有在职或罢免的文官,还有被称为“杂流”的义官、工匠、胥吏和各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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