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桥总成XX产品开发技术协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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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桥总成XX产品开发技术协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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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桥总成XX产品开发技术协议
汽车零部件产品开发
技术协议
编号:
QY-JX2011-006
适用车型:
GA6420SE4
甲方(需方):
XX
乙方(供方):
XX
签订时间:
2011年03月日
签订地点:
XX
XX
甲方:
XX汽车有限公司
乙方:
XX车桥分公司
一、名词解释
产品:
指乙方根据本产品开发技术要求规定,设计、生产的GA6420项目的后驱动桥总成零部件。
参考样件:
指甲方提供给乙方用于开发本产品开发技术要求规定的产品的参照件。
技术要求:
指甲方对产品结构、尺寸、性能、材料等的要求(非金属件含产品颜色、皮纹等)。
技术资料:
指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设计、开发、试验、制造的图纸、CAD数据、技术规范、分析报告、试验报告、样件等全部技术文件及实物,也包括在本产品开发技术要求履行过程涉及到的各方的专有技术、专利技术、企业秘密、生产信息、商业机密等资料。
产品数据:
指描述产品结构、性能、材料、尺寸、公差、表面处理等特性的最终完整数据,它完全可以指导产品的后续工艺工装设计和产品制造。
电子文档:
指用计算机数据对产品进行描述的文档。
黑盒子部件:
指因需要特殊加工工艺,而只能由产品供应商定义的零部件。
其结构
布置图、详细设计及零件标准将由供应商提供,主机厂仅负责零部件的装配尺寸和形状修正。
灰盒子零件:
指的是由主机厂定义外表面及边界条件,由供应商完成具体内部结构详细设计的零部件。
二、项目总体描述
2.1项目时间节点
阶段标识
计划节点
日期
DR
设计数据发布
2011.12.30
CC
变更冻结
2011.01.25
HP
手工样件提交
2011.03.25
SA
工装样件提交
2011.06.25
LS
投产签署
2012.02.20
J1
Job#1正式投产
2012.07.01
随着项目的开展以上节点可能有所变化,任何变动都将与乙方进行沟通,并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
2.2产品信息
以下为此协议所涉及的零件号及名称清单
零件名称
零件件号
零部件型号
单车数量
供货状态
备注
后桥总成
2400100-11100
\
1
\
简配
后桥总成
2400100-11101
\
1
\
豪配
后桥总成
2400100-11102
\
1
\
选装
三、性能指标与验收方式,技术要求与质量目标
应包括产品的具体性能指标、技术要求、质量目标,专项试验、整机/整车试验以及国内外公司的匹配要求等内容。
3.1性能指标
3.1.1驱动桥静扭强度
驱动桥总成静扭强度后备系数
其中:
—静扭强度后备系数
—静扭断裂扭矩,N.m
—试验计算扭矩,N.m
3.1.2驱动桥齿轮疲劳寿命
经不低于
次的疲劳寿命试验,轮齿应无断裂,齿面应无严重剥落、齿面压碎和无齿面明显点蚀等现象。
3.1.3桥壳垂直弯曲刚度
桥壳承受1.2倍满载轴荷时,每米轮距的最大变形量不得超过1mm。
3.1.4桥壳垂直弯曲强度
桥壳承受6倍满载轴荷时,不允许出现弯曲失效(断裂或严重塑性变形)。
3.1.5桥壳垂直弯曲疲劳寿命
试验数据遵循正态分布,中值寿命不低与80×104次,试验样品中最低寿命不低于50×104次。
3.1.6半轴的静扭强度
半轴的静扭强度失效后备系数
。
3.1.6半轴的扭转疲劳寿命
半轴的扭转疲劳寿命应符合:
。
3.2性能指标验收方式:
3.2.1产品开发试验:
序号
试验项目
试验方法
判断标准
引用的国家/企业标准
验收方式
备注
1
驱动桥总成齿轮疲劳寿命试验
QC/T533-1999汽车驱动桥台架试验方法
QC/T534-1999汽车驱动桥台架试验评价指标
QC/T533-1999
QC/T534-1999
由具备资职的法定机构或甲方认可的机构出具合格型式试验报告
2
驱动桥总成静扭试验
QC/T533-1999汽车驱动桥台架试验方法
QC/T534-1999汽车驱动桥台架试验评价指标
QC/T533-1999
QC/T534-1999
由具备资职的法定机构或甲方认可的机构出具合格型式试验报告
3
桥壳的垂直弯曲刚度
QC/T533-1999汽车驱动桥台架试验方法
QC/T534-1999汽车驱动桥台架试验评价指标
QC/T533-1999
QC/T534-1999
由具备资职的法定机构或甲方认可的机构出具合格型式试验报告
4
桥壳垂直弯曲静强度试验
QC/T533-1999汽车驱动桥台架试验方法
QC/T534-1999汽车驱动桥台架试验评价指标
QC/T533-1999
QC/T534-1999
由具备资职的法定机构或甲方认可的机构出具合格型式试验报告
5
桥壳垂直弯曲疲劳寿命试验
QC/T533-1999汽车驱动桥台架试验方法
QC/T534-1999汽车驱动桥台架试验评价指标
QC/T533-1999
QC/T534-1999
由具备资职的法定机构或甲方认可的机构出具合格型式试验报告
5
半轴的静扭试验
QC/T293-1999
汽车半轴台架试验方法
QC/T294-1999
汽车半轴技术条件
QC/T293-1999
QC/T294-1999
由具备资职的法定机构或甲方认可的机构出具合格型式试验报告
6
半轴的扭转疲劳寿命试验
QC/T293-1999
汽车半轴台架试验方法
QC/T294-1999
汽车半轴技术条件
QC/T293-1999
QC/T294-1999
由具备资职的法定机构或甲方认可的机构出具合格型式试验报告
3.2.2整车/机试验:
序号
性能要求项目
试验方法
判断标准
引用的国家/企业标准
验收方式
备注
1
可靠性路试试验
GB/T12678-90汽车可靠性行驶试验方法
GB/T12534-90
汽车道路试验方法通则
吉奥汽车有限公司《GA6420整车技术要求》
GB/T12678-90
GB/T12534-90
GB7258-2004
合格道路试验报告
吉奥负责
3.2.3国家法规试验:
无
3.3技术要求:
3.3.1结构型式:
a)后桥壳体总成:
三段冲压冲焊式,后桥壳体结构如图,桥壳环焊缝处进行加强,提高桥壳刚度,板簧座四边拉伸采用盒形件结构。
(具体尺寸见3D数据)。
简配及选装后桥简图
豪配后桥简图
b)半浮式支承结构
c)单级准双曲面锥齿轮主减+普通锥齿轮差速器
3.3.2零部件功能:
3.3.2.1满足要求的承载能力
a)满载—后轴轴荷1058kg
b)超载—后轴轴荷1263kg
要求:
后驱动桥总成的设计要充分考虑到以下情况:
1)车辆在经常超载的情况下,后驱动桥仍能保持在设计的状态下,功能指标不发生明显改变;
2)考虑车辆可能会配装不同型号的发动机,后驱动桥可以方便调整满足不同需
求。
3)详细零部件设计时充分考虑与成熟产品的通用化、系列化。
3.3.2.2满足要求的动力传动功能
a)变速器输出最大扭矩448.4N.m
b)变速器输出最高转速6000r/min
c)主减速器总成的速比:
41/8
3.3.3边界尺寸:
产品的结构、尺寸、性能要求必须满足吉奥的技术要求或满足吉奥对投标方认可的技术资料要求。
3.3.4边界要求
3.3.4.1总成布置能够满足整车布置要求。
3.3.4.2产品的结构、尺寸、性能要求必须满足吉奥的技术要求或满足吉奥对投标方认可的技术资料要求。
3.3.5装配要求
3.3.5.1产品应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产品图样及产品技术条件制造。
3.3.5.2装配用的零部件必须全部检验合格,装配前必须全部清洗干净,零件内腔应无铁屑等杂物;加工表面,尤其是配合表面,不应有碰压伤痕和毛刺;各零件的结合表面与支承面应涂机油。
3.3.5.3后桥的主减速器圆锥从动齿轮与差速器壳体必须结合牢固,其连接螺栓应涂锁固密封胶或采取其它可靠的防松措施。
3.3.5.4主减速器及差速器总成应转动灵活,不允许有过紧或卡滞现象。
3.3.5.5后桥装配拧紧力矩应符合表一的规定。
序号
项目
力矩(N.m)
1
圆锥主动齿轮螺母(M18×1.5)
170~230
2
差速器轴承盖螺母(M10)
40~60
3
圆锥从动齿轮固定螺栓(M10×1.25)
80~90
4
放油螺塞(M12×1.25)
40~70
5
加油螺塞(M20×1.5)
45~55
6
主减速器壳体与桥壳连接螺栓(M8×1.25)
18~28
表一装配拧紧力矩
3.3.5.6后桥主、从动圆锥齿轮副应达到以下要求:
a)啮合接触斑点:
齿高、齿长方向不小于60%;工作表面在齿长方向的接触斑点位置应在齿的中部偏小端,且距大端的距离比距小端的距离大;非工作表面的接触斑点控制在齿的中部。
b)啮合侧隙:
(0.10~0.20)mm。
3.3.5.7后桥差速器行星齿轮及半轴齿轮副:
a)啮合接触斑点:
齿高、齿长方向不小于60%,接触斑点位置需控制在齿的中部。
b)径向间隙:
(0.09~0.14)mm;
轴向间隙:
(0.12~0.20)mm。
3.3.5.8主齿预紧力14~18N.m,综合预紧力20~28N.m。
3.3.5.9主减速器及差速器总成经磨合运转后应达到如下要求:
a)在正反转和有无负荷情况下,均能平稳运转,不允许有异响;
b)各部位不允许有漏油现象。
3.3.6 材料及制造
3.3.6.1重要材料列表
序号
零件名称
单支数量
材料
尺寸规格
重量(Kg)
1
桥壳
1
冷20#、Q235
按图纸要求
16
2
主减速器壳
1
QT500-7
按图纸要求
8
3
差速器壳
1
QT500-7
按图纸要求
3
4
主从齿轮
1
20CrMnTi
按图纸要求
5
5
半轴
2
40Cr
按图纸要求
6
3.3.7质量(重量):
后驱动桥总成的质量为≤48kg
3.3.8工装、夹、模、检具要求:
不需提供检具给吉奥。
3.3.9工装、夹、模、检具开模评审:
需要对工装、夹具进行评审。
3.4质量要求:
3.4.1产品质量保证期50000公里或2年。
3.4.2检具要求
3.4.2.1重要检具清单:
对影响产品性能、装配及外观的安装尺寸、外形形状等(具体见双方认可的产品图)须制作专用检具检测,试生产前乙方应提供详细的重要检具清单。
3.4.2.2检具验收要求
试生产前甲方根据重要检具清单对检具的尺寸性能要求进行检查。
3.4.3样件、工装件品质要求:
对未采用正式工装件生产的样件应按照甲方要求进行三坐标检测及其他测试,乙方出具书面的检查成绩表。
对工装件应符合正式图纸的要求。
3.5标识要求
3.5.1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零部件,在其上打刻可追溯编码,同时悬挂条形码。
编码形式按甲方质字2007第116号:
《编码规则及相关要求》(乙方已经知晓该《编码规则及相关要求》)
3.5.2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在产品上打刻甲方商标和乙方代码。
并将方案提供甲方认可。
(对于不能打刻标识的特殊情况,须经甲方认可)
3.5.3乙方不能在产品上打刻、黏贴乙方显性信息(如自己的商标、名称等)。
(特殊情况,须经甲方书面认可)
3.5.4其他标识要求
在主减速器壳体下部,用白漆喷涂主减速比数值
3.6样件供货状态说明及运输包装要求:
3.6.1供货状态:
总成供货
3.6.2运输包装要求:
包装箱外部应标明:
收货单位名称及地址;联系人以及项目件号;制造厂名及地址;包装数量、质量及体积;出厂日期;发货单位名称及地址;“防潮”、“防震”、“小心轻放”等字样,图示标志按GB/T191-2000的规定执行。
包装时:
后桥壳体总成用塑料袋包装后,装在硬纸箱内;半轴及其附件(半轴轴承、轴承挡圈、半轴衬套)用硬纸箱包装,另外半轴附件必须用塑料纸包装,防止润滑油的挥发以及半轴挡圈的碰伤。
3.6.3外观要求:
后桥的外表面涂黑漆,漆层应符合QC/T484-1999中TQ4的规定。
表面应光洁,不允许有裂纹、锐边、毛刺;工作表面不允许有锈蚀、黑皮、凹坑和碰伤等缺陷。
四、双方工作任务及时间要求:
序号
内容
完成时间
责任单位
备注
1
双方技术交流及信息收集
20100810
吉奥/供应商
吉奥提供产品技术开发要求
2
技术方案确定
20110125
吉奥/供应商
吉奥与定点供应商确认3D数据与配置
3
试制图纸会签
20110215
吉奥/供应商
试制图纸会签,供应商开始样件制作
4
杂合车样件试制、试验
20110215-20110430
供应商
用于台架和道路试验,样件必须附带检查成绩表
5
型式试验
20110125-20110425
供应商
型式试验报告
6
第一轮工装车样件试制、试验
20110720-20110920
吉奥
8
工装件图纸会签
20110930
吉奥/供应商
供应商开始模具、检具及工装件制作
9
第二轮工装车样件试制、试验
20111020-20111230
吉奥
10
PSW签署
20120220
吉奥/供应商
供应商配合试生产问题整改
五、交付物的提交
按第四项双方工作任务及时间要求表中分阶段提供技术文件及样件。
六、双方数据交换的要求
6.1甲乙双方的产品数据交换要求
6.1.1三维数据格式必须为CATIAV5R12版软件完成的.catpart格式或.product格式的单体零件文件和装配文件,包括建模过程。
6.1.2二维数据(含产品零件图和装配图)格式采用AutoCAD2004版的.dwg格式,且要求为不同线型设置不同的层。
6.2乙方提交的二维图纸须经过甲方认可方有效。
(适合于黑盒子、灰盒子零件)
6.3对产品数据传输的要求
甲乙双方均采用甲方提供的供应商数据发放平台进行产品数据的快速收发和信息交换。
6.5对甲乙双方传送数据过程中保密的约定:
6.5.1甲乙双方指定专人负责供应商数据发放系统中数据的即时传送与接收。
6.5.2传送及接收数据完成后,应立即将数据处理或备份,并定期对系统中的数据进行清理。
七、测试要求
乙方必须备有充足、合格的测试设备,满足甲方的技术规范与测试要求.甲方将按要求对乙方的测试设备进行评估,并提供测试报告和结论。
根据项目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到指定的第三方测试机构(或国家认可的测试中心)进行测试.乙方应对他们的测试结果负责(保证没有任何虚假)
7.1样车/样机的测试
在进行样车/样机的测试时,如果出现某项测试不合格,且该项测试不合格是由于乙方在产品开发过程中,采用了不正确的设计或制造工艺而导致样件不符合约定技术要求的,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时间要求对不正确的设计或制造工艺进行改进,同时承担在相同的测试公司重做该项测试所需的费用。
7.2样件的验收
7.2.1乙方在提供样件前,必须按产品开发技术要求以及该产品开发技术要求所有补充说明(如有)要求进行零部件试验,并且零部件试验应在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或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在其它具备试验条件的机构(或乙方)进行,但乙方试验前应事先通知甲方,甲方有权参加录制试验全过程。
7.2.2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格的试验报告(原件),同时乙方提供的样件必须满足甲方提供或认可的所有图纸、资料及产品开发技术要求的要求,并且甲方将对乙方提供的样件进行入厂验收。
经验收合格的样件进入样机/车试装。
7.2.3道路可靠性试验/台架试验由甲方按照规定组织进行,如果由于乙方产品问题导致整个道路可靠性试验/台架试验不合格,乙方应按责任比例分摊该试验所需费用。
7.3产品合格判定
乙方完成第三条第一、第二款约定的全部检测项目合格,并按乙方已经明确知晓的《吉奥顾客特殊要求》中的《供应商生产件批准程序》的要求,完成批量生产条件认定并通过PSW签署(STA)后,乙方可以向甲方提供正式生产件,经甲方入厂验收(质量部检查处)通过后将判定乙方产品为合格,并向乙方出具产品合格报告。
八、协同设计
8.1甲方若要求乙方进行产品协同设计。
乙方同意在该产品量产前派出至少一名主要设计人员到甲方指定的工作地点进行协同设计,协同人员要求:
乙方派出的协同设计人员必须具备相关零部件设计能力,能熟练运用相关设计软件进行产品设计,同时具有类似零部件的设计经验。
乙方派出的协同设计人员在甲方指定工作地进行协同设计期间应遵守甲方的所有规章管理制度。
在未能得到双方认可前,乙方不得在产品开发中途更换协同设计人员。
8.2协同时间确定
具体工作时间由双方根据项目进展进行协商。
要求:
乙方在甲方提出要求后二日内协同人员到位。
8.3办公条件与费用
甲方负责为乙方协同设计人员提供工作场地及基本办公条件,并负责为乙方协同设计人员办理国内工作期间的相关证件,国外工作时甲方负责协助办理邀请函。
乙方负责准备满足协同设计工作要求的相关软硬件,如乙方无法提供软硬件,可委托甲方协助解决,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协同设计期间的软、硬件配置费、运输费、通讯费以及设计人员的食宿差旅费用等由乙方承担。
8.4数据安全及保密
乙方提供进行协同设计的全部计算机在进入甲方指定工作场地前由甲方对计算机系统统一进行必要的安全设置。
协同设计期间,由甲方派专人负责数据的管理。
所有数据必须统一放在数据管理服务器上,任何人不得随意复制、移动数据。
协同设计完毕后,由甲方对乙方所使用的机器及数据进行处理(格式化)后,方能搬离工作场地。
协同设计期间,乙方不能携带笔记本电脑进入协同设计工作场地。
乙方协同设计人员必须与甲方签定保密协议,并遵守甲方外来人员保密规定,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任何与项目有关的信息。
8.5文明办公、安全生产: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办公要求,禁止擅自接电、入网,办公区域禁止吸烟、喧哗等,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九、甲方责任
甲方负责按照开发进度及时间向乙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
但特殊情况,甲方有权对标书(含招标、竞标)进行调整,并据此调整本产品开发技术要求有关条款。
在甲方具备试验能力的范围内,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一次免费试验(仅限于可靠性道路试验及可靠性台架试验)。
十、乙方责任
(一)根据本产品开发技术要求要求完成产品开发工作;若因乙方设计或制造缺陷,造成产品和/或装配本产品的车辆发生系统性或批量性问题,甚至造成车辆召回的,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负责按本产品开发技术要求第三条与第五条要求按时保质的向甲方提供满足甲方技术要求的产品及技术资料。
(三)产品开发及重复试验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须向甲方免费提供汽车开发过程中小批量生产前所必需的合格样件。
十一、知识产权
11.1乙方承诺,就其向甲方提供的产品,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
11.2乙方承诺,在根据本协议第1条a项、第1条d项履行的情形下,乙方所完成的图纸、数模、技术资料、技术标准,所生产的产品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若甲方因此被诉侵权,乙方应承担诉讼中的协助义务,如甲方因此需承担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则该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并且乙方还应赔偿甲方为处理相关案件所发生的人员差旅费费用、诉讼或仲裁费用、律师费用等。
11.3甲方承诺,在根据本协议第1条b项、第1条c项、第1条e项履行的情形下,甲方提供的数模、图纸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若乙方因此被诉侵权,甲方应承担诉讼中的协助义务,如乙方因此需承担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则该责任由甲方全部承担。
十二、保密
12.1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从甲方得到的任何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图纸、技术文件、样品、数模等,乙方因工作需要向相关协作供应商提供从甲方得到的技术资料应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
12.2乙方应要求其协作供应商执行保密规则。
12.3乙方提供甲方的有关技术资料,甲方也应承担同样的保密义务。
12.4若一方违反保密约定及要求,另一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金五万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损失不足部分可以向违约方主张赔偿。
为主张权利所发生的律师费、鉴定费、调查费用和诉讼(或仲裁)费用等由违约方承担。
十三、纠纷解决
双方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的,应当及时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则争议方提起诉讼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通讯联络
14.1为执行本协议,甲方确定以下联络方式为向甲方送达的有效途径:
通讯地址:
【XX】,邮政编码:
【318055】,
联系人:
【XX】,职务:
【】,电话:
【XX】,
传真:
【XX】,Email:
【XX】
14.2为执行本协议,乙方确定以下联络方式为向乙方送达的有效途径: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
联系人:
【】,职务:
【】,电话:
【】,
传真:
【】,Email:
【】
13.3若一方联络方式发生变化,则应向另一方及时书面通知。
十五、其它
15.1各方对本协议的理解不一致的,应作有利于合同履行目的的解释。
15.2本协议是甲乙双方合作关系中的技术文件,属于双方合作关系中的前提和基础部分,本协议可以独立成立和存在。
双方合作关系中的其它内容另行协议。
15.3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经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十六、协议生效日期
2011年03月日
十七、签章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住所地:
XX住所地: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序号
提交物
提交要求
接受部门
批准单位
备注
1
供货产品的设计记录
——
——
研究院
1.1
——对于专利部件/详细资料
可不提供,但甲方应易于得到
研究院
研究院
1.2
——对于所有其它部件/详细资料
必须提供,乙方也必须保留存档
研究院
研究院
2
产品、过程更改文件(如果有)
必须提供,乙方也必须保留存档
研究院
研究院
3
吉奥技术批准(如果要求)
必须提供,乙方也必须保留存档
研究院
研究院
4
检查规格书
必须提供,乙方也必须保留存档
研究院
研究院
5
设计FMEA
必须提供,乙方也必须保留存档
研究院
研究院
6
材料实验结果
必须提供,乙方也必须保留存档
研究院
研究院
7
性能试验结果
必须提供,乙方也必须保留存档
研究院
研究院
8
尺寸结果
必须提供,乙方也必须保留存档
研究院
研究院
9
检具、夹辅具
必须提供,乙方也必须保留存档
研究院
研究院
10
工装样件
必须提供,乙方也必须保留存档
研究院
研究院
11
标准样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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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桥 总成 XX 产品 开发 技术 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