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楼宇财产保险条款.docx
- 文档编号:8244145
- 上传时间:2023-01-30
- 格式:DOCX
- 页数:32
- 大小:30.18KB
商业楼宇财产保险条款.docx
《商业楼宇财产保险条款.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商业楼宇财产保险条款.docx(3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商业楼宇财产保险条款
中华财险商业楼宇财产保险附加险条款
本条款是《财产根本险》、《财产综合险》、《财产一切险》〔以下简称“主险〞〕的附加险条款。
本附加险合同未约定事项,以主险合同为准;主险合同与本附加险合同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合同为准。
投保人可以选择其中的某一个、某几个或全部附加险投保。
一、扩展类:
K01冰雹扩展条款
K02暴风雨扩展条款
K03罢工、暴乱及民众骚乱扩展条款
K04玻璃破碎扩展条款
K0580%共保条款
K0685%扩展条款
K07暴雪、冰凌扩展条款
K08便携式设备扩展条款
K09财产临时移出园地条款
K10车辆装载物扩展条款
K11重新安装费用条款
K12地面突然下陷下沉扩展条款
K13盗窃扩展条款A
K14盗窃扩展条款B
K15盗窃、抢劫扩展条款
K16地震扩展条款
K17恶意破坏扩展条款
K18放弃比例分摊条款
K19放弃代位追偿扩展条款
K20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扩展条款
K21复制费用扩展条款
K22公共当局扩展条款
K23锅炉、压力容器扩展条款
K24供给中断扩展条款A
K25供给中断扩展条款B
K26供给中断扩展条款C
K27供给中断扩展条款D
K28雇员个人物品扩展条款
K29洪水扩展条款
K30合同价格扩展条款
K31建筑物变动扩展条款
K32建筑物外部附属设施扩展条款A
K33建筑物外部附属设施扩展条款B
K34建筑物未受损局部额外费用扩展条款
K35恐惧活动扩展条款
K36空运费扩展条款
K37雷电扩展条款
K38龙卷风扩展条款
K39临时爱护措施扩展条款
K40临时移动扩展条款
K41露天存放及简易建筑内财产扩展条款A
K42露天存放及简易建筑内财产扩展条款B
K43灭火费用扩展条款A
K44灭火费用扩展条款B
K45内陆运输扩展条款A
K46内陆运输扩展条款B
K47泥石流、倒塌、突发性滑坡扩展条款
K48碰撞扩展条款
K49厂区间临时移动扩展条款
K50清理残骸费用扩展条款
K51其它财产条款
K52其他物品扩展条款A
K53其他物品扩展条款B
K54起重、运输机械扩展条款
K55沙尘暴扩展条款
K56水箱、水管爆裂扩展条款
K57特别费用扩展条款
K58台风、飓风扩展条款
K59铁路机车车辆扩展条款
K60突然意外污染责任条款
K61污闪、雾闪损失条款
K62托付加工扩展条款
K63消防队灭火费用扩展条款
K64油气管道损坏扩展条款
K65烟熏扩展条款
K66自动喷淋系统水损扩展条款
K67自动承保条款
K68自动升值扩展条款A
K69自动升值扩展条款B
K70增加资产扩展条款A
K71增加资产扩展条款B
K72自燃等扩展条款
K73自燃扩展条款
K74租用的设备及财产条款
K75专业费用扩展条款
二、标准类:
G01保费调整条款
G02不受操纵条款
G03不使失效条款
G04仓储财产申报条款
G05成对或成套设备条款
G06错误和遗漏条款
G07独立被保险人条款
G08抵押权条款
G09定值保险条款
G10防洪保证条款
G11分期付费条款A
G12分期付费条款B
G13工人条款
G14紧急抢险条款
G15六十天取消保单条款
G16免检条款
G17赔款接受人条款
G1872小时条款
G19商标及品名条款
G20施救费用条款
G21索赔单据条款
G22水箱、水管爆裂扩展条款
G23违反条件条款
G2450/50条款
G25消防保证条款
G26预付赔款条款A
G27预付赔款条款B
G28指定公估人条款
G29自动恢复保险金额条款
G30指明财产条款
G31重置价值条款
三、限制类:
X01暴风雨除外条款
X02洪水除外条款
X03龙卷风除外条款
X04碰撞除外条款
X05沙尘暴除外条款
X06台风、飓风除外条款
X07自燃除外条款
一、扩展类:
K01冰雹扩展条款
经双方同意,由于冰雹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但除另有约定外,对广告牌、天线、太阳能装置、霓虹灯等建筑物外部附属设施、存放于露天或简易建筑内的保险标的以及简易建筑本身由于上述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K02暴风雨扩展条款
经双方同意,由于暴风、暴雨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但除另有约定外,对广告牌、天线、太阳能装置、霓虹灯等建筑物外部附属设施、存放于露天或简易建筑内的保险标的以及简易建筑本身由于上述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K03罢工、暴乱及民众骚乱扩展条款
经双方同意,在罢工、暴乱或民众骚动期间,由于参与罢工、暴乱或民众骚动的人员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以及因发生抢劫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但由于国家有关部门的命令、没收、征用或拆毁造成的损失以及因参与人员或其他人成心纵火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K04玻璃破碎扩展条款
经双方同意,在本保险合同中载明地址内,作为被保险建筑物组成局部的玻璃破碎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但由于该玻璃破碎引起的其他物品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K0580%共保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本保单项下经被保险人声明的保险金额假设在损失发生时低于保险财产总价值的80%,那么被保险人将被视作共保人,承当实际保额与80%财产总价值之差额局部从而也承当相应局部的损失。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K0685%扩展条款
经双方同意,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假设保险金额到达保险价值的85%,保险人在保险金额以内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假设保险金额缺乏保险价值的85%,保险人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
本保险合同所列标的不止一项时,应分项按照本附加条款约定计算赔偿。
本附加条款不适用于存货。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其他未尽事宜,以主条款为准。
K07暴雪、冰凌扩展条款
经双方同意,由于暴雪、冰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但除另有约定外,对广告牌、天线、太阳能装置、霓虹灯等建筑物外部附属设施、存放于露天或简易建筑内的保险标的以及简易建筑本身由于上述原因造成的损失,以及由于冰冻灾害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K08便携式设备扩展条款
经双方同意,由于保险事故造成放置在本保险合同中载明地址内的并在本保险合同中列明的便携式通讯装置、便携式计算机设备、便携式照相摄像器材的直接物质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K09财产临时移出园地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本保单扩展承保被保财产由保单载明地点被移出进行修理、保养或预防遭受承保风险损失,时间从移动之日起60天为限。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不超过该财产价值或园地内部财产保额的10%,以少者为准。
本附加条款不适用于为平常的仓储或加工目的的移动,也不适用于已在别处保险的财产。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K10车辆装载物扩展条款
经双方同意,由于保险事故造成装载于停置在本保险合同中载明地址内车辆或货柜中的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K11重新安装费用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本保单扩展承保由于任何被保风险造成的损坏而导致的重新安装、安置机器设备的费用。
但本保单项下的总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K12地面突然下陷下沉扩展条款
经双方同意,由于地壳自然变异、地层收缩引起地面突然下陷下沉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但以下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由于设计错误、不符合施工要求、工艺不善或材料缺陷造成的损失;
〔二〕由于地震、水箱或水管漏水、渗水引起地面下陷下沉造成的损失;
〔三〕海水、河水侵蚀造成的损失;
〔四〕回填土的沉降或移动、建筑物的正常沉降造成的损失;
〔五〕因保险标的座落地址附近撤除、挖掘及其他施工引起的地面下陷下沉造成的损失。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K13盗窃扩展条款A
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同意本保单扩展承保非暴力侵入保险地点引起的盗窃损失。
本条款不负责:
〔1〕由被保险人或其雇员不忠实或不老实而造成的损失;
〔2〕盘点时发生的不可解释的遗失或短量。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K14盗窃扩展条款B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保险扩展承保被保险财产因遭抢劫、偷窃或盗贼侵入被保险财产存放处〔以下简称“盗窃〞〕而造成的灭失或损坏〔以下简称“损失〞〕。
保险人对以下各项,不负责赔偿:
〔1〕被保险人或其代表的成心行为或重大过失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
〔2〕被保险人的家属或雇用人员或同住人员或寄宿人员盗窃或纵容他人盗窃保险财产而造成的损失;
〔3〕在保险财产存放处所无人居住或看管超过七天的情况下保险财产被盗窃而造成的损失;
〔4〕在发生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时保险财产被盗窃而造成的损失;
〔5〕在发生火灾时保险财产被盗窃而造成的损失。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K15盗窃、抢劫扩展条款
经双方同意,由于使用暴力手段进出保险标的座落地址或被电子监测系统记录的,并经公安部门证明确系盗窃或抢劫行为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但以下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雇员、家庭成员及寄宿人员直接或间接参与盗窃及内外串通、成心纵容他人盗窃或抢劫所致的损失;
〔二〕放置在室外的保险标的遭受的盗窃损失;
〔三〕保险标的座落地址发生火灾、爆炸时保险标的遭受的盗窃损失;
〔四〕无合格的防盗措施、无专人看管或无详细记录情况下发生的损失;
〔五〕营业或工作期间、进出库过程中发生的盗窃损失;
〔六〕盘点时发觉的短缺。
保险人履行赔偿义务后破案追回的保险标的,仍归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应将已获赔款退还保险人;对被追回保险标的的损失局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K16地震扩展条款
经双方同意,由于烈度到达或超过保险标的所在地抗震设防标准的地震或由此引起的海啸、火灾、爆炸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但由于建筑物未到达国家建筑质量要求〔包含抗震设防标准〕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保险标的因连续72小时内遭受一次或屡次地震〔余震〕所致损失视为一次事故。
被保险人应向保险人提供建筑物本身的抗震设防达标证明、建筑物的建筑结构及主要原材料工艺质量证明,被保险人未能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真实的,保险人不承当赔偿责任。
本附加条款项下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不超过主险保险金额的80%。
本附加条款项下每次事故免赔额不低于人民币40万元或损失金额的5%,两者以高者为准。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K17恶意破坏扩展条款
经双方同意,由于第三者恶意破坏行为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但除另有约定外,对作为建筑物组成局部的玻璃破碎损失,以及盗窃、抢劫导致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发生本附加条款项下的损失后,被保险人应马上向公安机关报案。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K18放弃比例分摊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假设投保金额到达重置价值的90%,则视作足额投保。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K19放弃代位追偿扩展条款
经双方同意,保险人同意放弃对以下各方可能拥有的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
〔一〕被保险人的关联或联营公司;
〔二〕被保险人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
〔三〕被保险人的董事、合伙人;
〔四〕被保险人的雇员。
但上述各方的成心行为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保存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K20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扩展条款
经双方同意,由于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K21复制费用扩展条款
经双方同意,由于保险事故造成被保险人全部的或管控的文件、帐册、图表、技术资料、计算机软件及资料发生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上述财产的载体材料价值和书写、拷贝或重新绘制的人工费用,不包含其内含信息对于被保险人的价值。
本附加条款项下保险人的赔偿责任不超过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相应赔偿限额。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K22公共当局扩展条款
经双方同意,因保险事故造成保险标的损失,在重建或修复时,由于必须执行公共当局的有关法律、法令、法规产生的额外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但以以下约定为条件:
〔一〕以下情况下执行上述法律、法令、法规产生的额外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1、本条款生效之前发生的损失;
2、本保险责任范围以外的损失;
3、发生损失前被保险人已接到有关当局关于撤除、重建的通知;
4、未受损保险标的〔但不包含被保险的地基〕的修复、撤除、重建。
〔二〕被保险人的重建、修复工作必须马上实施,并在损失发生之日起十二个月或经保险人书面同意延长的期限内完工;假设根据有关法律、法令、法规及其附则,该受损保险标的必须在其它地点重建、修复时,保险人亦可赔偿,但保险人的赔偿责任不得因此增加。
〔三〕假设在本保险合同项下保险标的受损,但按本保险合同约定,保险人的赔偿责任减少时,则本附加条款项下的赔偿责任也相应减少。
〔四〕保险人对任何一项受损保险标的的赔偿金额不得超过该工程在本保险合同中列明的保险金额。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K23锅炉、压力容器扩展条款
经双方同意,在本保险合同中载明地址内,被保险人全部的或管控的锅炉、压力容器在正常使用过程中,由于以下原因造成自身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一〕操作不当;
〔二〕爆炸。
但存在以下情形时发生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未按规定和技术规程进行维护保养、检修或违规运行及给水水质不良;
〔二〕操作人员无政府有关部门签发的操作上岗证进行操作;
〔三〕锅炉未取得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使用登记证或年检合格证。
被保险人应保证所投保的锅炉、压力容器的质量符合有关法规及行业标准。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K24供给中断扩展条款A
经双方同意,由于本保险合同中载明地址内供给电、水、气及其他能源的设备遭受保险事故致使供给中断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K25供给中断扩展条款B
经双方同意,由于本保险合同中载明地址内供给电、水、气及其他能源的设备或本保险合同中载明地址外被保险人全部的上述设备遭受保险事故致使供给中断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K26供给中断扩展条款C
经双方同意,由于供给电、水、气及其他能源的设备遭受保险事故致使供给中断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但本保险合同中载明地址外的非被保险人全部的上述设备因意外事故致使供给中断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K27供给中断扩展条款D
经双方同意,由于供给电、水、气及其他能源的设备遭受保险事故致使供给中断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K28雇员个人物品扩展条款
经双方同意,由于保险事故造成被保险人雇员的个人物品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但对货币、票证、有价证券、有现金价值的磁卡、集成电路〔IC〕卡等卡类、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邮票、书画、艺术品、稀有金属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本附加条款项下保险人对每个雇员的赔偿责任不超过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相应赔偿限额,保险人的总赔偿责任不超过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相应赔偿限额。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K29洪水扩展条款
经双方同意,由于洪水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但以下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因规律性的涨潮、地下渗水或水库、运河、堤坝在正常水位线以下的排水或渗漏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二〕广告牌、天线、太阳能装置、霓虹灯等建筑物外部附属设施、存放于露天或简易建筑内的保险标的以及简易建筑本身的损失,但本保险合同另有约定的不在此限。
〔三〕地下建筑及其内部存放的保险标的的损失。
〔四〕自动灭火设施漏水或水管、水箱爆裂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但本保险合同另有约定的不在此限。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K30合同价格扩展条款
经双方同意,当保险标的已经售出但尚未交付而存放于本保险合同中载明地址内,因发生保险事故造成该保险标的损毁,导致该销售合同被注销,则保险人对上述受损保险标的的赔偿按销售合同单价为根底计算。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K31建筑物变动扩展条款
经双方同意,由于本保险合同中载明地址内的建筑物进行扩建、改建、维修、装修过程中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但被保险人须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保险人并克尽职责预防损失发生。
本附加条款项下总合同价不得超过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相应数额。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K32建筑物外部附属设施扩展条款A
经双方同意,由于暴风、暴雨造成被保险建筑物外部的广告牌、天线、太阳能装置、霓虹灯的直接物质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被保险人保证按相关标准对上述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并采取合理的维护措施。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K33建筑物外部附属设施扩展条款B
经双方同意,由于暴风、暴雨、龙卷风、台风、飓风、雷电、冰雹、暴雪、冰凌、洪水造成被保险建筑物外部的广告牌、天线、太阳能装置、霓虹灯的直接物质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被保险人保证按相关标准对上述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并采取合理的维护措施。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K34建筑物未受损局部额外费用扩展条款
经双方同意,被保险建筑物局部损失时,假设根据有关法律、法令、法规及其附则,该受损保险标的必须在其它地点重建,对于因此必须废弃的建筑物未受损局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但发生损失前被保险人已接到有关当局关于移址的通知的,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本附加条款项下保险人的赔偿责任不超过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相应赔偿限额。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K35恐惧活动扩展条款
经双方同意,由于恐惧活动引起火灾、爆炸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但对以下损失不负责赔偿:
〔一〕公共当局没收、临时或永久征用所致的损失;
〔二〕由于建筑物临时或永久被非法占据所致的损失;
〔三〕由于核辐射、核爆炸、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所致的损失。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不超过主险保险金额的70%。
每次事故免赔额不得低于人民币10万元。
保险人可解除本附加条款项下的责任,但须提前48小时向投保人签发解约通知书注销本条款。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K36空运费扩展条款
经双方同意,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为及时修复或恢复保险标的而发生的空运费,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本附加条款项下保险人的赔偿责任不超过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相应赔偿限额。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K37雷电扩展条款
经双方同意,由于雷电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但除另有约定外,对广告牌、天线、太阳能装置、霓虹灯等建筑物外部附属设施、存放于露天或简易建筑内的保险标的以及简易建筑本身由于上述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K38龙卷风扩展条款
经双方同意,由于龙卷风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但除另有约定外,对广告牌、天线、太阳能装置、霓虹灯等建筑物外部附属设施、存放于露天或简易建筑内的保险标的以及简易建筑本身由于上述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K39临时爱护措施扩展条款
经双方同意,由于对受损保险标的进行合理的临时或永久性的修理、爱护而产生的必要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但上述费用仅限于为预防受损保险标的遭受进一步损失所进行的修理、爱护而产生的费用。
本附加条款项下保险人的赔偿责任不超过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相应赔偿限额。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K40临时移动扩展条款
经双方同意,保险标的〔不包含存货〕因为清洁、改装、维修或其它类似目的,临时从本保险合同中载明地址移动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含香港、澳门、台湾〕的任何地方,在陆路、水路、铁路和航空往返运输途中因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本附加条款项下保险人的赔偿责任不超过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相应赔偿限额。
本附加条款与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商业 楼宇 财产保险 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