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安全管理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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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安全管理手册
OperatingProcedureTitle:
供应商管理手册
RevisionHistory
Rev.No.
RevisionSummary
ReviseDate
Apr
SignatureDate
Apr
SignatureDate
1.0目的:
为了规范、监管并协调好供应商的工作,尽量减少因供应商违反厂规或不服从项目负责人指挥,
而导致我司的损失,规定了对供应商在本公司内从事工程/维修服务时的安全环保要求,旨在使其提供的服务符合公司的安全、品质和环保要求,特制订本手册。
2.0范围:
本手册参照国家的有关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況制订。
适用于全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监管。
3.0定义:
3.1EMSTeam-EnvironmentalManagementSystemTeam环境管理小组
3.2EHSTeam-Environment,Health&SafetyTeam安全环保健康小组
4.0职责:
4.1各部门经理负责对本部门负责的工程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总体监控。
4.2工程项目负责人在工程项目施工前须知会设施工程部EHS小组和人力资源部保安主任,并
对施工过程的安全、环保等事宜负责。
4.3EHS小组和保安主任有权对违反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
及责令其停工整改。
5.0程序:
5.1供应商施工证办理
5.1.1供应商办理施工证必须提前通知各部门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填写《施工证申请表》。
5.1.2供应商办理施工证必须交身份证复印件1张和1寸免冠相片1张。
5.1.3供应商将申请证明、身份证复印件1张、1寸免冠相片1张和押金人民币20元亲自或
在各部门工程项目负责人员陪同下交到人力资源部保安主任处办理。
5.1.4施工证不能转让,谨请供应商妥善保存,协助本公司建立良好治安。
如遗失施工证
需补办,需交人民币25元重新办证。
5.2供应商施工须知
5.2.1医疗服务:
本公司设有8小时(早上8:
30-下午17:
30)医疗中心服务,供应商若
有需要可致电联系或亲临就诊,电话:
,地址:
消防中心电話:
求助內线外线;普通內线
5.2.2保安处北大门电话:
。
5.2.3高压电房电话:
。
5.2.4消防应急措施联络人和电话:
EHS主任。
5.2.5交通服务:
本公司内设有公交车按时往返广州,具体班次
时间请留意厂北门口公交车站之告示牌。
供应商若有需要乘座,必须经人力
资源部负责人同意。
5.2.6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本公司之一切規章制度,不得携带违禁品、危
险品或与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5.2.7供应商未经有关负責人允许,严禁進入变电室、仓库及其它禁入重地。
5.2.8供应商必須保守公司之商业、技术、发明、设计、版权及操作程序、组织、业
务、财务或其他事务的机密。
5.35S要求
供应商要清楚本公司5S守则,具体要求见我司5S广告栏,供应商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
5S要求。
若供应商在施工的工作区乱摆乱放,无做任何标识或警示牌,本公司将对供
应商施工的违规区进行拍照并罚款。
罚款具体参见处罚条例。
5.4供应商进本公司车辆守则
5.4.1供应商的车辆进出本公司,需到本公司保安处闸口办理登记手续,必须登记车
牌号码,办证时须出具该车辆行驶证及供应商的身份证。
5.4.2供应商的货车须由本公司西门保安闸口登记,并由西门的货台进入施工区域。
5.4.3供应商的小车不能进入本公司内,须停放在本公司外路边,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保管。
5.4.4禁止手扶拖拉机驶入本公司内。
5.4.5出、入本公司之车辆,保安员有权要求供应商接受车辆检查。
5.4.6停放车辆守则:
5.4.6.1为了使本公司内车道行车通畅,供应商车辆按指定的位置停泊。
凡未经
保安同意,不得擅自停放车辆于本公司内任何非指定泊车点或公共地方。
违例停放车辆可导致以下不良后果:
5.4.6.2危及行人安全(对本公司内人员尤甚)。
5.4.6.3阻塞其他车辆在本公司内行驶。
5.4.6.4防碍洗扫厂道及道路维修工程进行。
5.4.7非本公司人员车辆在本公司内停放要缴付费用(过夜每晚定额收费)一切收
入归入本公司账项。
5.4.8供应商车辆停放本公司外车道,供应商必须维护本公司外车道畅通,否则
被扣押或拖离,由供应商自已负责,与本公司无关。
5.4.9供应商车辆违例停放,一经发现,本公司有权将有关车辆在现场扣押,供应商
必须缴付扣押费,具体参见处罚条例。
5.4.10违例的供应商车辆在候领期间有任何失窃或损坏,本公司对此等事件恕不负
责。
倘车辆被扣押或拖离后,14天内仍未有人认领,此等车辆将被拖离本公
司,待有关当局处置。
5.4.11本公司内交通守则:
5.4.11.1严禁在本公司内无牌驾驶。
5.4.11.2任何车辆如无有效行车证及第三者保险,均不得在本公司行驶或停放。
5.4.11.3严禁在本公司内学车,教车或任何形式的试车。
5.4.11.4车辆在本公司行驶时,限定时速15公里/小时以内,不得使用高音喇
叭,停车之后要即时关掉车辆的马达,供应商驾驶人士必须遵守本
公司内所有交通标志并依从保安人员指示行驶及停泊。
5.4.11.5本公司内保安人员要求下,供应商车辆之驾驶人士必须主动出示驾
驶执照。
5.4.11.6在本公司保安有权拒绝任何未有提前通知的访客车辆进入本公司,
而无需给予任何理由;亦保留拒绝经常触犯本公司交通守则的人员
车辆进入本公司的权利。
5.4.11.7供应商车辆若触犯守则或损毁本公司内物业,一经发现,不得驶离
本公司,直至有关人士办妥应缴之费用或赔偿或依法处理为止。
5.4.11.8载货物的车辆,必须证实所载物品之来源,否则本公司保安有权拒绝
此等车辆驶离本公司,凡属危险化学品需做好相关的安全防护措施。
5.4.11.9所有供应商车辆之驾驶人士进入本公司时,已默认遵守本公司内所有
守则。
5.4.11.10任何供应商车辆在逗留本公司期间,如发生交通意外,本公司恕不负
责,移交当局处置。
5.4.11.11所有进入本公司的供应商必须遵守现行交通法例、规定。
本公司内交
通守则乃根据现行交通法例而订立。
5.4.11.12避免影响本公司人员休息,晚上十时至早上八时,发出较高声音的摩
托车等车辆禁止在本公司内行驶。
5.4.11.13紧急情况下,入本公司车辆禁鸣喇叭。
5.5噪音及环境卫生守则
5.5.1噪音
在施工中,供应商必须按环保法规做好防尘、防噪声及防污染等工作,要采取必
要的隔离和防护设施,将施工场所与生产或生活区域分隔开,不得因施工产生的
灰尘、噪声、异味等影响本公司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
若遇到有投诉,供应商
须马上停止施工。
5.5.2环境卫生
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料、余泥等,由供应商自行处理,供应商需按照政
府的规定处理,不得随意丢弃,造成环境污染。
若因供应商处理不当,造成对环
境的污染,其责任由供应商负責;由此而产生的行政外罚和处理工程費用由供应
商承担。
5.5.3垃圾处理守则
供应商必须分开处理及分开摆放可回收的废料和不可回收的废料,可回收的废料
和不可回收的废料清单如下:
5.5.3.1可回收的废料清单:
废纸、废纸箱、废易拉罐、矿泉水等塑料瓶、废金
属、废塑料、废零部件。
5.5.3.2不可回收的废料清单:
废电池/UPS电源、废灯管、废硒鼓/墨盒/碳粉、
废油笔/白板笔、传真纸、废电脑和坏的电脑配件、废药品、医疗废物、
杀虫剂/农药、灭蚊/除鼠剂、废机油、废润滑油、废有机溶剂、废防锈
油、含油废弃物。
5.5.3.3建筑及装修废料,供应商须自行适当处理此等废料。
倘有违反上述任
何守则,造成环境污染的,本公司按有关规定对供应商进行处罚。
5.6静电防护规则
5.6.1供应商在進入本公司的防靜电区域时,必須按本公司要求配带防静电用具,并
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严禁在未采取防静电措施的情況下,进入防静电区
域;违者将被立即驱逐出本公司,并受到经济处罚,具体参见处罚条例。
5.6.2生产线,来料检查部,货仓和实验室为静电防护区域,供应商必须采用ESD防
护措施。
5.6.3元器件与装配件非已确认为报废,不允许拿到非静电控制区。
5.6.4直接生产员工进入上述区域必须穿着工衣,帽子和防静电工鞋。
5.6.5非直接生产人员如头发长过6英寸需要将头发扎起塞进帽子里。
5.6.6所有的经理和访客及供应商进入上述区域需分别穿着白色、粉红色和深蓝色工
衣和防静电鞋带。
5.6.7进入以上控制区域必须做ESD检查并在ESD记录表格内登记。
5.6.8防静电工衣和工鞋不能穿出1#厂房外和饭堂。
5.6.9防静电服装的清洗将会跟据人力资源部的清洗指示清洗。
5.6.10任何访客及供应商接待人员应向其传达公司ESD规则。
5.6.11有关人员包括访客及供应商必须遵循此个人静电防护规则。
5.7供应商施工守则
5.7.1为保持本公司良好的治安环境,所有进出本公司内施工的供应商人员,进本公
司时请主动出示证件。
5.7.2供应商在工作过程中必須牢記“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安全制度。
5.7.3供应商必须对本公司之行为负责,须支付因其行为疏忽或过失而引致的修理或
赔偿损失所需之一切费用及一切开支。
5.7.4供应商必須按本公司规定的时间在指定区域內工作,不得随意变动施工时间,
不得随意走动,或到非施工區域,如确有工作需要,需先征得本公司的同意,
并由工程项目主管部門人员陪同方能进入。
5.7.5供应商装修及维修工程,必须做好施工中的各项安全防护措施。
5.7.6供应商施工保险及安全:
5.7.6.1供应商不得在本公司非吸烟区内吸烟和私自动用本公司的消防设施。
5.7.6.2供应商如需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时,必需做好足够的标识
和防泄漏等措施,具体参照《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及处理程序》
(12-ST20-EHS-002)。
5.7.6.3供应商如因施工需要用电、用水时,需先向本公司设施工程部提出申请,
获批准后,在本公司设施部工程部管理人员指定的位置接驳水电,如有
需要,可根据合同规定,安装电表、水表。
供应商不得私自接驳水电。
如被发现,本公司设施工程部有权对供应商进行经济处罚。
如因供应
商私自接驳电路而造成人身伤害或火灾的,责任自负,并赔偿本公司
的一切损失。
5.7.6.4供应商如要进行烧焊、高空作业、高低压电工、起吊运输等特种行业
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具有国家认可的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并
将相关的证件(复印件)给本公司设施工程部存底。
因供应商弄虛作
假,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而造成的火災、财产损失及人员伤亡等事
故,責任均由供应商自负,与本公司无关,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費用均
由供应商自理,由此造成本公司经济损失的,供应商必需负责赔偿;
如果本公司发现供应商有违规的行为,本公司对供应商作出停工及处罚。
5.7.6.5供应商因施工需要烧焊、产生高热、火花或动用明火时,应先向本公
司设施工程部EHS小组提出申请,办理《明火操作许可证》,供应商
必須由有上岗证的合格人员进行操作,并按《明火操作许可证》所列
预防措施检查表内容和国家安全法规的有关条例做好预防措施。
供应
商不遵守上述规定,或擅自动火,本公司有权责令停工并进行处罚,
而酿成火灾时,供应商必须负全部责任。
并赔偿本公司的一切损失,具
体参照《维修、维护、保养、安装工程安全指引》。
5.7.6.6供应商必須确保自身人員的安全及购买相关的保险,发生的任何人身
伤害事故,均与本公司无关,責任由供应商自負。
5.7.6.7供应商不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或不按安全操作规程作业,造成火災
和人身伤害事故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并负责赔偿本公司的一切
损失。
5.7.6.8如有任何环境健康安全的问题,请与各部门EMS小组成员或设施工程
部EHS小组联系,遵守本公司的相关的环境健康安全制度。
5.7.6.9供应商施工材料要求:
供应商施工所用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消防条例
的规定,必须具有合格证。
5.7.6.10供应商如果需要夜晚加班,可以提出书面申请,经本公司该项目
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行。
加班时间内不得使用电锯、电刨等发
出强烈噪音的工具,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和工作。
5.7.6.11供应商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留宿于本公司内。
若违反任何管
理规定,本公司有权拒绝此等人士进入本公司工作。
5.7.6.12供应商装修工程不得在未规定的公共地方进行。
5.7.6.13供应商装修期间,本公司该工程项目负责人随时检查并确定装修
及维修规则是否得以遵守。
5.7.6.14供应商施工完毕后,必须将本公司发出的施工证交回人力资源部
保安主任处,清理所有装修废料,自费修理所有因装修工程而导
致损毁的公共设施。
本公司该项目负责人在确定供应商完全遵守
有关条款,并经由有关部门认可,施工证按金可以发还并可退回
施工证。
5.8工程验收
5.8.1验收依据:
合同、协议、报价单、品质保证书及投标说明书等均可作为验收
依据。
当以上文件出现抵触时,以合同、有关法规、国家标准及本公司要求
或较严紧者为准。
5.8.2验收程序:
供应商在工程完成后,经过自检确认无误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本
公司该工程项目负责人,并提供全套的验收资料;本公司项目负责人接到通
知后,在一定时间内回复供应商。
双方的验收时间由本公司确定。
5.8.3本公司工程项目负责人自行组织验收人员,并及时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在3
天内组织相关人员回答本公司工程项目负责人在验收中所提出的问题。
5.8.4验收报告:
本公司工程项目负责人在验收后,应及时出具验收报告,对供应商
存在的问题,要罗列清楚,并设定要求整改期限;供应商自收到本公司工程项
目负责人的验收报告后,要及时按本公司工程项目负责人的要求进行整改。
如
对本公司工程项目负责人提出的问题有异议时,应及时出具书面报告给本公司
工程项目负责人,经双方协商,并签定书面协议作为验收报告的附件,验收报
告必须经相关工程项目经理签字后,方为有效。
5.9工程保修期
5.9.1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向本公司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图及有关技术档案资
料。
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或验收验证质量不合格者,本公司可要求供应
商停工和返工,返工费由供应商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5.9.2保修期的开始日期:
以本公司、供应商双方共同验收签字的验收报告上的本
公司签字日期为准。
5.9.3在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而造成返修,其费用由供应商自负。
5.10工程交货期延迟的责任
5.10.1供应商需承担工程验收及保修期的责任,由于本公司要求变更方案或要求延
迟工程进度,双方必须按本手册要求验收已完成的工程,按本手册要求保修
已完成的工程。
5.10.2供应商如未能按合同进行保修,需负担由其他公司代为保修的一切费用,或
按合同总金额的5%或人民币10000元作为罚款給本公司,作为其他公司的代
修金。
5.11处罚条例
根据本公司有关守则的要求,为保障本公司的利益,对其情节予以处理。
特制订如下处罚条例:
项目
处罚条例内容
处罚金(元)
111
乱倒垃圾者,随地吐痰、乱丢杂物、污染环境者,必须负责清洁干净并罚款
50元
2
无驾驶执照驾驶机动车者,保安人员有权扣留其车辆。
车辆扣留期间,其保管费由车主负责支付。
100元
3
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乱停乱放,本公司有权将其扣押或拖走,费用由车主负责支付
100元
4
违反公共设施及本公司内交通规则罚款
200元
5
践踏草地者罚款
10元
6
乱涂乱画者,必须负责清洁干净并罚款
100元
7
损坏公共场所物品者,必须照价赔偿并罚款
100元
8
供应商乱倒装修杂物污水,致使公共渠道阻塞,须赔偿清渠费用并罚款
100元
9
供应商行车撞坏本公司内设施须按价赔偿并罚款
500元
10
供应商行车撞坏本公司货仓平台警告牌必须赔偿并罚款
1500元
11
供应商借证入本公司扣证并罚款
100元
12
供应商装修人员如未申请夜班加班,在本公司内过夜送公安处理并每人罚款
100元
13
供应商在本公司内派发广告、传单罚款
200元
14
私自接驳水电者罚款
200元
15
未获批准,擅自动用消防器材者罚款
200元
16
如有违反相关的安全操作规定者罚款,(见工程标准配置,工程许可证,明火操作证,红牌准许证)
300元
17
在非吸烟区吸烟者罚款
200元
本公司该项目负责人负责执行处罚,罚款上交本公司财务部门或从工程款中扣除。
情节
恶劣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敬请各供应商、访客遵守本公司的规章制度和有关法规,共
同将本公司工作搞好,建立一个良好的公共秩序。
5.12供应商评审
根据供应商施工中的表现、遵守纪律、工程质量和工程保养维护方面等情况,对供应商
进行评分,分优、良、中、差等级;表现好的供应商本公司会继续考虑其施工工程的资
格。
表现差的供应商本公司会取消其以后工程的资格。
本公司会根据工程的大小,对工
程进行评审。
5.13供应商培训
由人事部协助设施工程部对供应商进行培训,并要求供应商回函确认接受公司相关规定。
项号
培训项目
培训负责人
1
供应商施工证办理
FacilitiesEng.
2
供应商施工须知
FacilitiesEng.
3
5S要求
FacilitiesEng.
4
供应商进厂车辆守则
FacilitiesEng.
5
噪音及环境卫生守则
EHSEng.
6
静电防护规则
FacilitiesEng.
7
供应商施工守则
FacilitiesEng.
8
工程验收
FacilitiesEng.
9
工程保修期
FacilitiesEng.
10
工程交货期延迟的责任
FacilitiesEng.
11
处罚条例
FacilitiesEng.
12
供应商评审
FacilitiesEng.
13
工程安全守则
EHSEng
6.0记录
6.1罰款通知單(附件1)
6.2培训记录表(附件2)
6.3供应商确认回函(附件3)
7.0相关程序和文件
《维修、维护、保养、安装工程安全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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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应商 安全管理 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