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阳光农廉网网络运行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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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阳光农廉网网络运行管理制度
晋中市阳光农廉网网络运行管理制度
(试 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我市阳光农廉网有序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晋中市阳光农廉网站群(以下简称农廉网站群)是指市级网站和各县、乡镇、行政村、涉农子网站共同组成的网站集群系统。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农廉网站群所有成员单位。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四条 晋中市阳光农廉网建设工作领导组负责对全市阳光农廉网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第五条 晋中市农廉办总负责全市阳光农廉网络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市农廉办、农经办具体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各县(区市)和市直涉农单位网络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
第六条各县(区市)农廉办、农经办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所辖乡、村、县直涉农单位网络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的工作。
第七条 市直涉农单位负责本部门网站建设运行和维护管理,并负责对口县级涉农单位子网站的业务指导。
第八条 各乡镇负责所辖乡镇、村网站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
第九条 各级、各部门应建立组织机构,明确分管领导,保证必要的经费,配备能够满足工作要求的信息管理员,搞好本地、本部门网站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
第三章职责分工
第十条 市农廉办、农经办负责全市阳光农廉网的日常监管,县级农廉办、农经办负责本级和县直涉农部门及各乡镇、村阳光农廉网的日常监控。
要设专人专机监控本辖区网络的运行情况,并对监控情况定期通报,同时负责辖区内系统的日常维护、各类数据的备份及安全保密工作。
定期组织研究解决阳光农廉网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十一条 市信息中心负责阳光农廉网服务器等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防止病毒侵入及黑客攻击。
第十二条 晋中移动分公司负责网络主干线的畅通和阳光农廉网软件的定期维护和优化升级。
第四章 运行维护
第十三条 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晋中阳光农廉网对市、县、乡、村、涉农单位设定的网页模块要求,确定专人及时、全面发布、更新相关信息数据。
重要动态信息1天内必须报送发布,一般信息3天报送1次,相关涉农政策在发布1周内上传公布,及时更新。
第十四条 各网站群要建立健全信息审核、发布、安全管理制度。
信息发布前要按照管理权限分级审核,严格把关。
市、县两级和涉农部门的公开资料由本级审核,并要对本系统下级公开资料进行审核。
乡镇负责乡镇、村两级公开内容的审核,要求签字确认后上传发布,同时要做好资料的备案存档工作。
需会审会签或逐级审签的事项要由牵头部门主审并协调审签,不得出现权责不明,推诿扯皮的情况。
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等内容的综合性数据,要以统计部门公布的数字为准。
第十五条 各级各部门在保证本级网站内容的同时,要根据上级网站内容保障要求,做好向主网站或上级子网站提交信息的报送工作。
第五章 安全保密
第十六条阳光农廉网站群的信息发布和提供相应的服务,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及有关的法律法规。
坚持“统一管理、分级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
第十七条 市、县、乡应建立网站密码账号管理制度和网络管理员登记备案制度。
要定期更新密码并登记备案,变更网络管理员必须上报上级农廉办备案,并及时变更密码,做好相关变更记录。
对每条信息录入内容及录入人员要登记备案,乡镇要特别做好村级网页内容的审核把关工作,严格加强对录入人员的管理。
第十八条 各级、各单位应建立值班制度,制定值班日志,定期检查网络运行状况并进行安全性能检测,做好相关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十九条 市(含市直涉农单位)、县、乡应建立网络监控巡查制度,按照管理权限,对所负责管理的网页进行巡查,并作好记录。
如出现与农廉网建设宗旨不符内容要及时删除或通知下级删除,并作好记录。
第二十条阳光农廉网属非涉密外网,各单位不得将涉密的计算机设备和网络接入农廉网。
第二十一条阳光农廉网站群不得与不良网站、非法网站建立链接,也不得从事与网站不符的活动。
第二十二条网站群禁止发布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传播邪教和封建迷信的信息,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恐怖、暴力或教唆犯罪的信息,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等信息。
第二十三条各单位要建立完备的网站群相关栏目及子网页运行操作电子日志,详尽记录每人每次进入系统后台的每项操作,电子日志要保留六十日以上。
第二十四条 各县、市直涉农单位应对所负责的网络、设备、数据和应用系统建立应急预案制度,制定事故应急响应和处理措施,制定灾难恢复策略和预案,并报市农廉办备案。
第六章 责任追究
第二十五条 要加强阳光农廉网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违反上述有关规定,造成重大失误或引发网络舆情事故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晋中市阳光农廉网管理暂行办法
(试 行)
为进一步加强阳光农廉网硬件设备管理,保证软件及网络运行正常,充分发挥村级阳光农廉查询室的作用,促进全市阳光农廉网工作健康、有序地运行,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硬件设备管理
第一条县级农廉办、农经办负责对全县阳光农廉网硬件设备管理的领导。
乡(镇)长、村委主任是乡、村两级阳光农廉网设备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确定专人负责,加强对硬件设备的维护管理,做到硬件设施的完整和系统的正常运行,保证设备不丢失、不损坏。
第二条乡(镇)农经站具体负责乡(镇)配置的电脑、扫描仪、打印机等设备的使用和管理;村级设备要置于有人看管的场所,确定专人操作管理。
乡(镇)、村委要将阳光农廉网硬件设备记入固定资产,做到财产清楚,责任明确。
第三条阳光农廉网配置电脑必须专用。
乡(镇)设系统管理员,由农经站熟悉电脑、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担任,村级设电脑查询操作员,由熟悉电脑操作、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
第四条硬件设备的使用,必须按相关设备操作规程进行,严禁在通电情况下拔插、移动、擦拭电脑及相关设备,严禁带电插拔电缆线。
第五条县、乡(镇)、村系统管理员、电脑查询操作员,要做好硬件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
第六条乡(镇)村工作人员如发现硬件设备存在隐患或故障时,要及时报告乡(镇)系统管理员,不得擅自进行处理,由乡镇系统管理员与设备厂商或专业维修人员联系维修。
第七条要加强对火种、电源的管理,硬件设备附近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人员离开后应切断电源。
要做好防雷等应急工作。
第八条外来人员未经同意不得擅自使用硬件设备。
第九条定期对供电线路进行检查,防止因电路老化短路造成火灾。
二、软件和网络维护
第十条要严格按软件操作程序录入、查询相关信息。
如发现软件系统故障应及时报告,并如实作好现场记录以便维护,不可强行操作,以免引发事故,造成损失。
第十一条工作人员要保管好电脑口令、密码,定期更新,发现泄密,要立即修改和报告。
拒绝使用来历不明的软件和光盘。
第十二条严禁利用工作QQ,进行游戏等娱乐活动,确保数据安全和网络运行通畅。
第十三条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在互联网上发布和查看不健康的内容。
第十四条乡(镇)、村两级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网络线路的安全,防止人为损坏。
三、便民查询管理
第十五条凡是本村村民,都有查询阳光农廉网相关内容的权利,各行政村都要设立阳光农廉查询室,由专人负责为村民提供查询服务,保证村民随时查询。
第十六条各村要把查询的步骤和基本方法张贴于醒目位置,以便村民查询。
对不懂电脑操作技术的村民,要负责按查询村民的意愿代为查询。
第十七条对村民提出的疑问,村干部应耐心解释,不得态度生硬或借故推诿。
如情况复杂或所需时间较长,当下难以解释清楚的,要承诺答复时限,最长不超过三天。
第十八条如遇停电、网络故障或其他因素不能正常启用电脑进行查询时,要在查询室门口张贴告示,告知前来查询群众不能查询的原因。
四、责任追究
第十九条各县(区市)网络管理员负责做好全县线路、网络硬件及软件的检测、维护、保养及日常运行情况记录工作,及时解决各乡(镇)村在应用中遇到的问题,定期检查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第二十条对因人为因素损坏电脑、网络等硬件设备的行为,对保管不力、丢失设备、挪作它用或不记入固定资产的行为,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负责重新购置设备。
第二十一条对利用互动平台进行与工作无关的聊天、玩游戏等操作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具体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晋中市阳光农廉网上网发布信息管理办法
(试 行)
第一条为使晋中市阳光农廉网的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保证网站群的健康有序运行,提高农廉信息化的服务水平和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信息上网发布的原则:
(一)坚持科学发展、实事求是、服务三农原则。
(二)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上网信息不得涉及国家政治、经济、尖端技术方面的机密,不得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不健康的信息。
(三) 遵循“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谁上网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原则。
第三条市、县涉农成员单位、乡(镇、办)站所、及村(组)要按照市农廉发【2010】11号文件要求,做好阳光农廉网的信息公开工作:
(一)确定分管领导及专门信息管理员,建立长效的信息更新维护机制,从信息的采集、审核、报送到发布、更新,都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报送畅通、维护更新。
(二)报送或发布的信息为市农廉发【2010】11号文件《晋中阳光农廉网内容保障方案》中规定的内容。
(三)对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进行审核,并承担信息发布后的一切不良后果。
第四条信息发布前要按照管理权限分级审核,严格把关。
(一)各级涉农单位和县、乡(镇)公开的信息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后发布。
(二)村级公开资料由支部书记、村委主任负责审核签字加盖公章,报乡镇农廉办审核签字备案登记后,由乡镇网管员发布。
(三)在市、县级网站公开的信息按照“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上报审核制度,并经市、县纪委分管领导审批后发布。
(四)需会审会签或逐级审签的事项要酌情而定,不得出现权责不明,推诿扯皮的情况。
(五)政策咨询、信访投诉等需答复的内容,上网发布前必须由单位负责人严格审核签字。
(六)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等内容的综合性数据,要以统计部门公布的数字为准。
第五条网页的内容更新要做到基本数据及时更新,动态信息随时报送,交流互动栏目限时回复:
(一)政策法规、文件通知、政策执行的办法等内容要及时上网公开。
(二)干部承诺完成情况、“三资”管理情况、涉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等季度性内容,每季度末予以上网公开。
(三)需要每月进行调整或村级日常事务等随时性公开内容,每月末予以上网公开。
(四)重大投资项目等内容要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分段上网公开。
第六条所有信息发布单位应当做好信息的处理、备案、存档工作:
(一)新增涉农政策、项目时,应及时报同级农廉办审核予以公开,不得瞒报、迟报或漏报。
(二)有废除或停止的涉农政策或项目要及时报同级农廉办备案予以核消。
(三)网上发布信息原则上图文新闻和公告保存两年,期末备份,并删除前期的信息;政策类、制度类、文化类、风采类信息长期保存。
(四)各种签字盖章的审批表,按年按时间排序装订归档。
(五)网管员要对本单位网站的信息进行实时监控,对不健康、不严肃的垃圾信息要及时删除,如发现有害信息应保留备份后及时报告网络监管部门。
第七条对报市、县级网站或在本单位子网站发布信息有误,被群众投诉的,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责任追究,对部门子网站出现重大信息安全责任事故的,对相关责任人及相关领导给予责任追究。
第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晋中阳光农廉网咨询建议投诉办理制度
(试 行)
为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及时妥善处理群众的网上咨询建议投诉,实现党政机关及涉农部门与农民群众的零距离沟通,零距离互动,特制定本制度。
一、坚持便民原则。
构建群众咨询、网络沟通、群众不动、部门联动机制。
即:
充分利用网络QQ视频对话的远程面谈功能,在阳光农廉网站设立在线答疑、信访举报、政策咨询、飞信互动等栏目,为农民群众提供网络服务平台,使群众通过网络进行面对面沟通,让群众诉求得以快速高效的解决。
二、坚持逐级答复原则。
村级能答复的不交乡(镇、办)答复,乡(镇、办)能答复的不交县直部门答复,县直部门能答复的不交市直部门。
防止推诿扯皮、矛盾上交现象的发生。
三、实行首问责任制。
坚持谁接待,谁登记,谁联系,谁负责原则。
市、县涉农部门及乡镇要按照市、县(区、市)农廉办制定的值班表安排,通过网络视频,接待答复群众咨询。
按规定时间各单位一把手带队值班,每人每周值班时间不少于半天(节假日除外),通过网络视频联系互通,有组织的接待群众咨询。
咨询事项为受理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超出职责范围事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辖区负责制的原则,及时与相关部门衔接,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限定办理时间,跟踪办理结果。
坚决杜绝接而不理、记而不答、答不满意现象出现。
四、坚持严格登记制度。
网络内所有的沟通、联系,要做好详细登记,尤其是接受群众咨询或反映的重要情况,登记后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并对领导批复及处理情况做好详细记录。
五、对群众咨询的答复要严谨、快速。
网上用语要文明、规范,回答问题要严格遵循政策法规,不得违背政策原则。
面谈、视频、语音或其它形式的答复,务必及时。
当时能答复的不可后拖;本人能答复的不可交由他人;本部门能答复的不得交其它部门。
当时不能答复的、群众不满意的,转入约谈程序。
六、坚持党政干部值班约谈制度。
县直涉农单位和乡镇班子成员,在日常接待答复群众咨询外,要每月按规定时间值班,通过视频、语音接待群众咨询并做好值班记录。
对于群众咨询反映事项不能当日答复解决的,要和当事人约定下次答复解决的时间和地点,并严格信守约定,要建立约答备忘卡,约谈时间不得超过一周。
建立诚信约谈,对于群众咨询反映的同一事项,最多只能推迟约谈一次,不得多次推迟约谈时间。
七、实行限时办理制度。
对网上的咨询、投诉、举报和建议,及时下载整理后打印《网站咨询投诉转办单》,属咨询性质的,在一天内予以解答;属一般投诉和举报,三天内办结;属情节复杂、需多个部门参与办理事项,一周内办结,最长不超过半个月;属于建议性质的,应在短时间内回复采纳情况。
八、实行不定时督查回访制度。
县农廉办对各乡镇、涉农部门在线受理咨询及答复反馈情况不定时督查,并对咨询群众随机抽查回访。
九、严肃纪律。
群众举报反映的违约违法案件线索,按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的有关规定办理。
工作人员对网络反映情况处理不及时, 态度不好被群众举报投诉或媒体曝光的以及其它原因造成群众乱跑乱问、跨部门咨询、越级越部门乱咨询,甚至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对利用工作QQ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游戏娱乐活动,QQ空间更新与农民群众关心的政策规定、文件、事项办理流程、办事结果等无关内容的,对当事人要严肃责任追究。
晋中阳光农廉网重大事项会商制度
(试 行)
为有效解决农廉网络公开监督过程中,农民群众反映的焦点、热点、难点问题,特制定农廉网重大事项会商制度。
一、重大事项会商,由各级纪委、农廉办组织召集,参会单位为有关涉农部门、乡镇及有关站所。
二、会商议题由各级农廉办收集梳理农廉网信访反映问题,报相关领导批准后确定。
三、根据确定的议题召集相关部门参加,由纪委、农廉办主持召开,对形成的处理意见要形成文字材料,报农廉联席会议召集人或领导组成员,必要时报党委或政府。
四、重大事项会商研究的处理意见,经农廉联席会议召集人或领导组批准后,由农廉办指定专人进行落实督办,结果报回。
五、重大事项会商不能做出决定的,提请政府办公会议或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晋中阳光农廉网统计汇总梳理分析制度
(试 行)
为加强对群众咨询情况的定期研究和分析,综合利用网络公开信息资源,及时准确地向市、县农廉联席会议(领导组)反映社情民意,为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参考,特制定本制度。
1、群众咨询的统计汇总、梳理分析是阳光农廉网络公开监督体系建设的一项基础工作,要由专人负责,认真统计汇总、仔细梳理分析、及时准确上报。
2、统计汇总、梳理分析的主要内容为群众咨询的人数、事项类型、答复解决满意度、特点及产生原因,反映主要问题及发展趋势,值得重视的情况、问题和建议等。
3、统计汇总、梳理分析按月、季、年定期进行,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随时统计和分析。
4、统计汇总、梳理分析应做到准确、及时、严谨、保密。
5、统计汇总、梳理分析可采用典型分析、定性分析、定向分析、定量分析、对比分析等方法,力求做到全面、客观、真实。
必要时有关单位要派专门人员深入调研,并写出调查报告。
6、统计汇总、梳理分析后要形成书面材料,逐级报送本级农廉联席会议(领导组)和上级农廉办。
晋中阳光农廉网络公开工作自查自纠制度
(试 行)
1、阳光农廉网络公开工作有关单位,要深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纠正。
2、自查自纠内容为公开资料是否按时报送、认真审核、及时上网,群众咨询反映的问题是否热情接待、认真答复、扎实解决,群众集中反映本部门的有关服务态度、工作作风、办事效率等问题是否改正到位。
3、要通过走访管理服务对象、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开展现场咨询等方式进行自查自纠。
4、自查自纠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收集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整理、归类,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建立长效机制,自查自纠过程查找出的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
5、坚持自纠与他纠相结合,对于群众直接反映和上级批转给本单位网络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拿出整改方案,及时整改到位。
6、自查自纠中涉及的问题隐瞒不报,不采取措施纠正、整改的,一经发现,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领导的责任,涉及违纪违法的问题,移交相关机关处理。
晋中阳光农廉网络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1、加强学习,建立学习笔记,熟悉掌握网络公开内容、工作流程及涉农政策,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
2、严格遵守工作守则与行为规范,接受咨询来访要用语文明、待人礼貌、着装整洁,持证上岗,坚守工作岗位,准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严格签到和请销假。
3、工作场所不准串岗聊天、高声谈论,不准玩电子游戏以及其它娱乐活动,不准在服务大厅内吸烟、吃零食,要保持卫生清洁,用品摆放整齐有序。
4、不得收受、索取服务对象财物,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5、提高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争做为民服务表率,树立亲民爱民形象,建立务实创新、尽责高效的阳光农廉工作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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