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制度改革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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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制度改革方案
街洞矿业公司“三项制度”改革
实施方案
深化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以下简称为“三项制度”)是企业发展的必经之路,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劳动效率和员工收入的重要举措。
根据股份公司指导意见,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矿区为指针,以实现公司与员工利益“双赢”为目的,自2012年起用二年左右的时间,进一步完善员工能进能出,职务能高能低,待遇能升能降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创造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1、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原则;
2、注重形式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的原则;
3、稳中求进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
通过依法依规、积极稳妥、科学有序平稳地推进“三项制度”改革,确保公司劳动效率显着提高,人员结构明显改善,薪酬结构逐步合理,员工收入稳步增长目标的实现。
(一)制度建设目标
一是建立以劳动合同制为核心,以评价考核、末位淘汰为主要形式的员工能进能出的劳动制度;二是建立以业绩考核为核心,以组织考察、竞争上岗、定期考核、末位淘汰、追责问责为主要形式的管理人员能上能下的人事制度;三是建立以全员绩效考核为核心,以岗位绩效工资制、计件工资制和协议工资制为主要形式的收入能增能减的薪酬分配制度。
(二)改革效果目标
到2013年末,实现劳动效率显着提高、人员结构明显改善、薪酬结构逐步合理、员工收入稳步增长、薪酬成本稳中有降的目标。
1、机关职能部门由13个整合为11个。
2、中层领导由65人精减到53人。
3、机关管理技术服务人员平均控制在93人,矿井机关管理技术服务人员平均控制在49人以内。
4、地面生产后勤人员年均递减6%以上,与本单位在岗人员的比例平均控制在18%以内,到2013年12月止精减51人。
5、原煤万吨用工控制在55人以内,用工总量控制在1327人内。
6、原煤工效年均递增5%以上,原煤全员工效提高到0.80吨/工以上。
7、采掘员工与地面员工的收入比,每年增长10%以上,采掘人员的年均收入达到4.8万元以上,采掘人员与井辅、地面员工的收入比达到2.5:
1.75:
1以上。
8、机关中级管理人员正职人均收入不得超过公司人均收入的2.8倍和采掘员工的2.2倍。
9、吨煤工资完全成本占吨煤完全总成本的比重控制在33%以内。
四、改革重点
(一)劳动制度改革
劳动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是健全劳动管理制度,二是创新劳动力管理的工作思路,三是科学合理设置编制,四是强化企业组织结构和编制管理,五是依法规范劳动关系,六是建立员工能进能出的长效机制。
1、进一步健全劳动管理制度。
劳动管理制度以突出解决员工能进不能出、用人多、效率低为重点,主要包括劳动力管理办法、员工奖惩办法、劳动合同管理、井下人员流动管理,工资支付管理、薪酬管理、计件工资管理、福利管理等管理制度的完善和建立。
2、创新劳动力管理的工作思路。
一是积极探索新的用工形式,依法依规推行一岗多责、一人多职、岗位承包、服务承包、工程承包、服务职能社会化等多种用工形式;二是积极探索通过科技创新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途径,鼓励通过提高机械化水平、加大技改力度、优化劳动组织来提高劳动生产率。
3、科学合理设置编制。
要重新开展定编、定岗、定员、定责工作,通过重新定编、定岗、定员、定责,达到科学合理设置编制的目的。
定编定员应坚持先机关后基层、先管理后工勤的原则。
4、强化企业组织结构和人员编制管理
(1)优化组织结构。
公司设置的职能管理部门不得超过11个。
(2)强化人员编制管理。
公司严格按照经股份公司批准的中级管理人员、公司机关管理技术服务人员、矿井机关管理技术人员、地面生产服务人员、地面后勤服务人员等总编制配备人员,公司所属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归口劳资社保部统一管理,具体办法见附件一。
5、依法规范劳动关系。
一是要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要对员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做到以合同形式规范用工行为;二是要对员工的上岗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理,要依据劳动力管理办法、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对各类出勤不正常人员进行全面清理、清查,依据清理、清查结果完善制度,分门别类制定对策,对达到解聘条件的员工要坚决解除劳动关系。
6、建立员工能进能出的长效机制。
要依据劳动合同、员工奖惩办法等劳动管理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对员工进行考核评价,对达到解聘条件的坚决解除劳动关系。
要在地面全面开展竞聘上岗、末位淘汰、双向选择等竞争上岗,每年定期淘汰不少于2%的员工。
(二)人事制度改革
人事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是健全和创新人事管理制度;二是大力推行竞争上岗、末位淘汰、追责问责和党政管理人员交叉任职等人事管理制度;三是加快复合型人才的建设步伐。
1、进一步健全和创新人事管理制度。
人事管理制度要以突出解决管理人员能上不能下、机关管理服务人员多、管理效率低为重点。
重点制定和完善包括管理人员公开选拔、年度述职考评、任期考核、末位淘汰、追责问责等在内的人事管理制度。
2、大力推行公开选拨、交叉任职、竞争上岗、任期考核、末位淘汰和追责问责等人事管理制度。
新提拔的中级管理人员原则上应当按照竞争上岗、组织考察、公开选拔的方法择优聘用。
中级管理人员的末位淘汰率每年要达到3%以上。
要按照管理人员追责问责管理办法从严追究失职、渎职和不作为行为。
要进一步推行和完善中级管理人员年度述职制度、定期考评制度,并将考核结果与管理人员的薪酬和任免挂钩,对于年度或任期考核不合格的,依据考核结果和考核办法实行降职或免职。
要探索减少领导班子职数的途径,全面推行煤矿矿井及地面生产单位的党政领导人员交叉任职的方式,减少领导班子职数,除政工职能管理部门外,其它职能管理部门原则上不得配备专职政工人员。
3、加快复合型人才的建设步伐,要建立和完善岗位轮换制,加强人才的后续教育和知识更新,提高职业技能和管理能力,要加强人才的职业道德建设,培养复合型人才。
要进一步加强青年和后备人才的建设。
(三)分配制度改革
分配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是健全和创新分配管理制度;二是进一步完善和理顺薪酬体系;三是下大力气调整薪酬结构;四是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1、进一步健全和创新分配管理制度。
分配管理要以解决员工收入能增不能减、采掘井辅地面人员的薪酬比不合理、少数中级管理人员薪酬过高和薪酬的激励作用不明显为重点。
2、进一步完善和理顺薪酬管理体系。
要建立并完善薪酬标准。
对于可按工作量计算薪酬的岗位全部实行以计件工资为主导的薪酬模式;对实行计时工资制度的管理及工勤人员全部实行以岗位绩效薪酬为主导的薪酬模式;对于非全日制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用工实行协议工资为主导的薪酬模式;对于可以服务承包的后勤岗位,对外可以依法依规实行工程承包、劳务承包为主导的市场化运作模式,对内可以模拟市场实行内部承包的模式。
对于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工勤类人员的固定薪酬(岗位薪酬)比例控制在60-80%之间,管理技术类人员的浮动薪酬(绩效薪酬)比例控制在50-70%之间。
3、下大力气调整薪酬结构。
在确保员工收入整体增长的前提下,稳步推进薪酬结构的调整,工资分配要向一线倾斜。
五、“三项制度”改革的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为科学合理的制订“三项制度”改革方案,力求积极稳妥实现改革目标,公司成立“三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组长:
周才标、李和平
常务副组长:
周建辉
副组长:
许文军、李永红、杨章利、阳旭亭、刘清才
成员:
朱学炎、薛节萍、齐湘红、陈雪辉、黄勇
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劳资社保部。
明确各单位和各部门为改革责任主体,各单位党政负责人和各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工作组成员全面参与,分线包干,分片联责。
各工作组成员必须严明纪律,保质保量完成基础调查、岗位设置、薪酬分配等各项工作,按照中级管理人员、机关管理技术服务人员、矿井机关管理技术人员、地面生产服务人员、地面后勤服务人员、多经三产人员等六大块的编制配备人员,实行分块考察和管控。
对每个岗位定员、工作量、工作性质、工作职责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了解和登记造册,重新开展定编、定岗、定员、定责、定薪工作。
对每个生产环节和流程进行研究分析,合理兼岗、并岗,确保公司实现安全生产和矿区和谐稳定。
(二)工作步骤
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原则上分二年、五个阶段进行。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方案制定阶段,时间为2012年一季度。
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对深入推进“三项制度”改革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做到全员参与,完成深化“三项制度”改革方案和维稳方案的制定、讨论、报批工作。
第二阶段,深化机关和矿井机关人事制度改革阶段,时间为2012年二季度。
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按照批准的“三项制度”改革方案,组织实施公司和矿井机关的劳动、人事制度改革。
第三阶段,全面推进劳动、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阶段,时间为2012年三季度、四季度。
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按照批准的“三项制度”改革方案全面、系统地推进。
在四季度末,由股份公司对前三个阶段的改革成果进行总结验收和考核。
第四阶段,深入推进和巩固改革成果阶段,时间为2013年一、二、三季度,各单位检查评价三项制度改革的成果,完善和改进三项制度,使“三项制度”改革经常化、制度化。
第五阶段,总结评比考核阶段,时间为2013年四季度,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总结、评价、推广三项制度改革的成果,表扬先进,处罚落后。
各单位要在确保达到改革目标效果的前提下,制定本单位“三项制度”改革的具体实施的时间表。
六、工作措施
为彻底解决公司用人多、包袱重、工效低造成的劳动效率低、管理功效弱和薪酬比不合理等“瓶颈”问题,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和主人翁精神,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转变观念,坚定信心,加强政策引导和宣传工作
为转变干部职工的思想观念,统一思想认识。
一是由公司领导牵头,组织工作组成员对全公司劳动、人事、工资分配现状进行深入分析,做到心中有数。
二是公司机关、矿井、直属单位召开“三项制度”改革动员会,传达贯彻集团、股份公司指示精神,宣传解释推行“三项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引导干部员工充分认识到改革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
三是举办“三项制度”改革业务培训班,对各单位(部门)主要领导和工作组成员进行培训,认真学习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到友情操作。
四是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加大改革宣传力度,促进员工就业观念转变,营造浓厚的改革氛围。
五是深入机关部室和二级单位,组织员工开展各种形式的座谈会、恳谈会和大讨论,通过主动与员工进行沟通和交流,耐心做好特困、残疾等员工的思想工作,充分听取员工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主动为员工解疑释惑,消除员工的思想障碍,取得干部员工的对公司改革举措的理解和支持,为深入推进“三项制度”改革奠定基础。
(二)明确目标,积极稳妥,确保平稳实施改革举措
任何一项改革必然损害一小部分人利益,要确保改革的平稳实施,必须做到“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一是强化领导考核。
对管理人员全部实行聘用制,推行双向选择,择优录用,以业绩考核为核心,以组织考察、竞争上岗、定期考核、末位淘汰、追责问责为主要形式的人事制度改革,推行矿井及地面生产单位领导交叉任实职的方式,减少领导班子职数。
从根本上打破“铁交椅”,构建“有为才有位,有位必须有为”的新机制。
二是减少劳动用工。
依法依规推行一岗多责、一人多职、岗位承包、服务承包、货币化包岗、产品购销等新的用工形式,确保人员精减到位,对富余人员要采取鼓励一线工作、鼓励自谋职业、解除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内退、待岗等多种渠道分流安置。
三是深化分配机制。
按照“减员不减工资”的原则,充分调动二级单位减员积极性,减员到位后,适度提高全员工资标准,充分体现“多劳多得,效益优先”的分配原则。
实行新的工资分配制度与单位整体效益挂钩,与岗位职责挂钩,与个人工作业绩挂钩,充分调动员工的责任心和工作热情。
(三)严肃纪律,严格考核,确保改革平稳过渡
一是严格落实领导责任。
各单位(部门)党政一把手是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部门)稳定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副职对分管范围包干负责,公司把本次改革维稳工作的情况做为人事制度改革、择用干部的重要考察内容。
二是严肃改革期间工作纪律。
各级管理人员要恪尽职守,廉洁奉公,坚决按程序办事,工作到位不越位,全面掌握、理解、支持、参与改革工作,维护改革期间的矿区稳定,保证安全生产工作正常进行。
三是各单位要成立维稳工作行动小组。
负责改革期间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和突发事件的处理,负责上访职工的接待和政策解释,做好耐心细致的劝解工作,化解各种矛盾,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信息。
各级管理人员要充分发挥党员、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充分发挥职工代表的作用,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改革宣传工作,及时掌握职工意见和建议,做好解释工作。
(四)关注民生,有情操作,确保矿区和谐稳定
对改革后的富余人员,公司将严格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对劳动关系分门别类进行处理,对自谋职业的富余人员保留社保、医保关系,鼓励富余人员到基层、到一线工作和自谋职业,达到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要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对落聘人员中属零就业家庭、单亲家庭的员工,公司将负责协助实现再上岗。
七、考核办法
1、改革指标完成情况与领导年薪挂钩,至2013年末完成规定改革指标的,不奖不罚;未完成规定改革指标的,每差一项,扣班子成员5万元,实行累加,绩效年薪扣完为止,处罚额在年薪兑现时扣除。
上述罚款标准,单位正职按罚款额的40%分配,副职在罚款额度内由单位主要领导分配。
2、
(1)2012年“三项制度”改革十大指标完成率不足70%的,由公司主要领导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2012年“三项制度”改革十大指标完成率不足60%的,给予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降职处分;2012年“三项制度”改革十大指标完成率不足50%的,给予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免职处分;
(2)2013年“三项制度”改革预期目标项目完成率达不到60%的单位,给予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实行免职处分。
(3)“三项制度”改革的成果与年度评先、评奖挂钩。
“三项制度”改革目标完成率在70%以下的单位和班子成员不得被评为集团、股份和公司优秀集体和优秀领导干部。
(4)被免职的领导人员在二年内不得提拔。
主要领导被免职的单位,其班子成员中的副职二年内不得提拔。
(5)在人均产量较上年提高、万吨用工较目标计划减少的提前下,每年多分流一名员工奖励正职1000元;改革过程中及完成后,违反公司劳动力管理办法的规定擅自增员的,每发现一人罚单位正职2000元,从年薪中扣除。
分流人数是指当年在册平均人数与上年在册平均人数的差额,其范围包括通过合岗、并岗、包岗和提高机械化水平减员、政策性减员、自然减员,不包括经公司批准的生产扩张性增员。
其他副职领导按正职标准的60%确定奖罚,由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对副职分配。
3、“三项制度”改革的成果与工资总额挂钩,实行增人不增工资、减人不减工资的政策。
八、本方案未尽事宜及相关配套细则由公司另行制定。
本办法由劳资社保部负责解释。
附:
1、公司机构设置及人事制度改革实施办法
2、公司中级职员竞聘办法
3、公司富余人员安置办法
街洞矿业公司机构设置及人事制度改革
实施办法
为积极稳妥地推进公司机构设置及人事制度改革,根据集团公司关于深化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精简高效的机构改革为出发点,以推行竞聘上岗为重点,建立健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的人事制度,把组织考核推荐与引入市场机制、公开岗位竞聘结合起来,通过优化机构设置和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提升机构设置科学化、规范化,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优秀人才能脱颖而出、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和环境,最大限度地发挥各类人才的聪明才智。
二、工作原则
为深化机构与人事制度改革,必须坚持“四项原则”。
即坚持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的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三、工作目标
1、公司机关职能部室由原来的13个整合为11个,减少2个。
2、公司中层领导岗位由原来的65人(其中正部级19人,副部级46人)定编为53人(其中正部级18人,副部级35人),减少12人。
3、公司地面人员由原来的426人定编为375人,减少51人。
4、现集团公司每月拨付公司月工资基金447万元,改革后减少月工资基金支出62700元,预计全年节余工资基金75万元。
四、定编、定员情况说明
1、公司现状概述
(一)机构设置现状
1、公司机构现状
①、机关职能部室13个。
其中办公事务管理类2个(公司总经办和保卫武装部),安全生产类3个(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部和通风部),经营综合类3个(劳动社保部、企管部、财务资产部),党群类3个(党委工作部、审计监察部、工会),后勤类1个(棚户区改造办)。
②、直属单位4个:
分别是供应公司、运销公司、水电公司、租赁公司。
③、生产矿井2对:
分别是茶山岭煤矿(2套独立生产、通风系统,为一证两井)、茶塘煤矿。
2、矿井机构现状
①、两矿井职能科室共计5个,分别是矿行政总支办公室、生产技术办公室、劳资财务办公室、安全信息站、调度室。
②、连队建制情况:
茶山岭煤矿现有连队19个,其中采煤队7个,掘进队4个,运输队2个,通风队2个,机电队2个,地面队1个,探钻队1个。
茶塘煤矿现有连队11个,其中采煤队3个,掘进队3个,探钻队1个,运输队1个,机电队1个,通风队1个,地面队1个。
(二)人员状况
1、截止到2012年1月止,公司在册员工1378人,其中茶山岭煤矿748人,茶塘煤矿359人,水电公司18人,租赁公司11人,供应公司27人,运销公司48人,机关147人,长病伤人员12人,长学人员8人。
2、公司中层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共计73人,其中高层管理人员8人,公司机关34人,矿井24人,直属单位7人。
3、公司地面人员426人,其中:
茶山岭矿194人,茶塘矿102人,机关和直属单位130人。
2、公司机关职能部门设置及中层管理职数定编说明
(1)机关职能部门设置说明
公司机关职能部门设11个,较改革前减少2人。
把原办公室和棚改办公室整合为办公室,原水电公司和通讯网络部整合为水电公司。
(2)公司中层管理职数定编说明(见下表)
公司中层管理职数定编53个,较改革前减少12个。
街洞矿业公司机关职能部门及中层管理职数定编表
部门名称
现有编制人数
部门名称
改革后编制人数和部门
部长
副部长
合计
部长
副部长
合计
精减人数
办公室
1
2
3
办公室
1
2
3
1
棚改办
1
1
工会
1
1
2
工会
1
1
1
党群部
1
1
2
党群部
1
1
2
审计
1
1
2
审计
1
1
1
企管
1
1
企管
1
1
劳资
1
2
3
劳资
1
1
2
财务
1
1
2
财务
1
1
2
生产部
1
4
5
生产部
1
3
4
1
安监部
1
7
8
安监部
1
3
4
4
通风部
1
1
通风部
1
1
保卫部
1
1
2
保卫部
1
1
1
运销公司
1
2
3
运销公司
1
2
3
供应公司
1
1
2
供应公司
1
1
2
租赁公司
1
1
2
租赁公司
1
1
1
水电公司
1
1
水电公司
1
1
2
通讯部
1
1
茶山岭煤矿
2
13
15
茶山岭煤矿
2
13
15
茶塘煤矿
1
8
9
茶塘煤矿
1
8
9
合计
19
46
65
18
35
53
12
3、公司地面人员定编、定员说明
(1)按照股份公司总体目标要求,公司员工由原1378人精减为1197人,共需精减人员183人。
目前公司下属的茶山岭煤矿和茶塘煤矿为两矿三井和一对开拓延深井,茶山岭煤矿是由原茶山岭煤矿和塘角上煤矿于2006年12月组建成而成,由于情况特殊,在办理采矿许可证时,只办理了一个采矿许可证,从而形成了一个煤矿具有两对生产矿井及一对开拓延深井的不同之处,该矿两个井口同时提升,但两对矿井主提升斜井相距3公里,两对矿井分别都有独立的工业广场、材料场、煤仓、矸子山、提升绞车、排水、压风等设施,运输、机电和地面机房人员、地面管理人员及矿井中级管理人员是其他一般矿井两倍,致使茶山岭煤矿多用工132人,目前这一现状无法改变。
根据实际情况公司特呈报股份公司请求批复增加人员编制,如批复后,实际需精减人员51人。
见下表。
茶山岭矿2011年12月地面用工情况表
茶山岭矿一水平
茶山岭矿二水平
茶山岭矿地面用工
岗位
人数
岗位
人数
合计
主提绞车
4
主提绞车
10
14
锅炉工
4
锅炉工
0
4
压风司机
4
压风司机
0
4
抽风司机
4
抽风司机
0
4
配电工
4
配电工
0
4
矿灯房
5
矿灯房
0
5
瓦斯抽放
0
瓦斯抽放
4
4
瓦斯监控
4
瓦斯监控
0
4
信息站
4
信息站
0
4
煤质
3
煤质
4
7
精煤管理
0
精煤管理
1
1
收水电费
3
收水电费
3
守煤工
3
守煤工
2
5
放人车
4
放人车
0
4
材料计划
1
材料计划
0
1
材料管理
1
材料管理
1
2
机电队材料员
1
机电队材料员
1
2
发放材料
1
发放材料
1
2
环卫工
4
环卫工
3
7
浴池工
1
浴池工
1
2
烤衣工
4
烤衣工
0
4
煤仓放煤工
4
煤仓放煤工
7
11
班中餐管理
1
班中餐管理
1
2
班中餐采购
1
班中餐采购
1
2
班中餐炊事员
4
班中餐炊事员
4
8
勤杂工
3
勤杂工
0
3
木工
1
木工
1
装材料工
2
装材料工
3
5
织竹帘工
2
织竹帘工
2
4
井口挂钩工
4
井口挂钩工
8
12
监煤挖斗工
4
监煤挖斗工
4
8
地面翻煤工
8
地面翻煤工
12
20
地面翻矸工
6
地面翻矸工
13
19
地面电车司机
0
地面电车司机
4
4
井口调度员
4
井口调度员
0
4
矸子山绞车司机
0
矸子山绞车司机
4
4
小计
103
91
194
①茶山岭煤矿由原748人精减为726人,精减人员22人。
茶塘煤矿由原359人精减为342人,精减人员17人。
直属单位由原104人精减为100人,精减人员4人。
机关由原144人精减为136人,精减人员8人。
合计51人。
②公司机关及矿井管技人员由原179人精减为173人,共精减人员6人。
其中机关管理人员由原93人精减为87人,茶山岭煤矿机关管理人员54人,茶塘煤矿机关管理人员32人。
地面人员由原448人(含长学8人,长伤12人)精减为403人,共精减人员45人。
合计51人。
③公司对不符合和未按劳动合同上班人员的13人解除劳动合同,2012年到期特退人员12人和2011年已办好特退手续的5人于今年离岗,合计30人。
对茶山岭、茶塘两矿从事环卫、班中餐、园艺管理、编织竹帘、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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