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西山矿区环境保护修改详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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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西山矿区环境保护修改详解
第九章矿区环境保护
第一节环保概述
一、自然环境及环境质量现状
1、自然环境
(1)、地形地貌
西山矿区位于晋中基地东北部,地处西山煤田,行政区域涉及太原市的万柏林区、古交区、尖草坪区、清徐县和晋源区以及吕梁市的文水县、交城县。
矿区位于太原市市区的西部,地处山西高原中部,西面是吕梁山脉,北面为云中山余脉,东面和南面是晋中裂陷盆地;中部自西向东依次发育狐偃山—三县岭—庙前山—石千峰弧形分水岭。
最高点在狐偃山,海拔标高+2202.7m,最低点在文峪河出口处,海拔标高+770m。
最大相对高差1432m,一般高差在300~800m之间,总的地势特点是西高东低。
(2)、气象气候
本区属温带大陆性气候,四季分明,昼夜温差较大,日照充足。
冬季寒冷少雪,春季干燥多风,夏、秋季雨量集中。
年平均气温9.5℃,最低的1月份平均-7℃,极端最低气温-27.5℃;最高的7月份平均气温23.7℃,极端最高气温39.4℃。
无霜期平均170天,初霜期为10月中旬,终霜期为来年的4月中旬。
最大冻土深度110cm左右。
年平均降水量459mm,年最大降水量749.1mm,年最小降水量210.1mm,日最大降水量183.5mm。
年平均蒸发量1849.3mm,大于年平均降水量的四倍多。
年平均风速2.5m/s,多西北风,极端最大风速18.7m/s。
(3)、地表水系
区内河流属黄河流域汾河水系。
主要河流有汾河及其支流天池河、屯兰河、原平河、大川河、文峪河等。
汾河:
山西最大的河流,也是黄河的第二大支流。
发源于宁武县,流经六个地市,34个县市、在河津市汇入黄河,全长716km。
流域面积39741km2。
天池河:
源于天池店乡灵钟山和周家掌西部山中,流经天池店乡,向东注入汾河,全长35km,流域面积165km2,为四季常流河。
原平河:
发源于陵川县北部的原庄岭,流经晋城市境内,注入丹河。
有众多支流汇入。
全长约32km,河床平均宽约50m。
流域面积322.1km2。
文峪河:
发源于交城县西境关帝山东麓,经文水横尖、中庄、会立、东社、开栅、城关、北张、西槽头等乡镇,入汾阳境内,于孝义义棠注入汾河。
河道全长154.8km,流域面积3979km2。
(4)、地下水
本区地下水以奥灰岩溶水为主。
主要含水层情况如下:
中奥陶统灰岩岩溶含水层:
富水性强的地段仅限于边缘浅部,大部地段含水性弱或极弱,单位涌水量0.0012~25.54L/s.m。
沿汾河河谷及边山地带有泉水出露,水位标高+801~+951m,北部地段低于最低可采煤层,其他地段水位高于部分煤层,与煤层底板间有60~80m隔水层。
太原组裂隙岩溶含水层:
富水性随埋深增加而减弱,单位涌水量0.00029~0.0248L/s.m。
水位标高+789~+1250m。
水质北部为HCO3SO4-CaMg型,东南部SO4HCO3-CaNa型。
山西组及下石盒子组砂岩裂隙含水层:
富水性均很弱,单位涌水量为0.0013~0.044L/s.m。
水位标高+1050~+1361m,水质为HCO3SO4-NaCa型。
第四系砂砾层孔隙含水层:
为河谷冲积层潜水,水量变化很大,单位涌水量为0.68~11.8L/s.m。
水质为HCO3SO4-CaMg型。
矿区除边山强富水带附近水文地质条件较为复杂外,其余地段均以简单为主。
(5)、土壤现状
矿区土壤类型主要为石灰岩质石质土和砂页岩粗骨褐土。
石灰岩质石质土:
发育于石灰岩风化的残积母质而成,广泛分布于矿区内岩石裸露的石质山地、剥蚀残丘、山脊和山坡等坡度陡峭的地形部位。
在植物根系下,岩隙、砾石堆空隙可见土状物质填充,在坡度较缓的地方有少量土层存在,一般为5~10cm,土壤发育较差。
剖面土层中含有大量砾石碎屑,局部表层有微弱的腐殖质积累,有机质含量在10g/kg左右,土壤通透性强,粘结力弱。
砂页岩粗骨褐土:
由各种砂页岩风化坡积物上形成的一类A~C型初育土壤。
分布在矿区内海拔较低的多种地貌单元部位。
一般该类土壤区地形陡峭,坡度大,切割和剥蚀较强烈,为酸性亚土。
表土层厚10~20cm,质地砾质性强,厚度20~50cm,夹有大量岩屑体,有机质含量为20~25g/kg,结构性差,疏松多孔。
2、生态环境
(1)、动、植物概况
根据山西省植被区划,本区为小麦、玉米、杂粮为主的两年三熟农作,晋中西山山地丘陵、油松林、辽东栎林及次灌丛混合区。
矿区内植被分布以针叶林及中生的落叶灌丛为主、夏阔叶林为次。
高中山有以云杉、细叶云杉、华北落叶松及少量臭冷杉组成的针叶林,以及油松、辽东栎组成的松、栎林;中山有山杨和桦树。
次生灌丛以土庄绣线菊、胡枝子、榛、沙棘、虎榛子、黄蔷薇等为主,长芒草等草本植物次之。
高中山顶部地域有由蒿草、苔草等组成的山地草甸。
本区农作物以杂粮为主,南部还有小麦及棉花。
果树以梨、枣、核桃居多,葡萄、花红果、桃和杏等也较常见。
矿区内以北方型动物为主,动物多为农田鼠类及有经济意义的水禽及涉禽鸟类。
黑线姬鼠、小家鼠、褐家鼠、长尾仓鼠、棕色田鼠分布普遍。
鸟类有花脸鸭、绿头鸭、罗纹鸭。
其次有鹭科、鸭科、鹬科、鸻科鸟类。
(2)、水土流失现状
西山矿区范围内地形复杂,沟谷发育,主要以水力侵蚀为主,年侵蚀模数约为2013t/km2.a,属轻度侵蚀区。
水蚀又以鳞片状面蚀和沟蚀为主要形式。
水蚀主要发生在雨季7~9月;风力侵蚀次之,多出现在大风季节3~5月;重力侵蚀主要在土层深厚的丘陵沟壑坡上部,由坡面及沟底水流引起,多出现在雨季;冻融侵蚀仅限于土层湿度大的沟坡下部,出现在11~3月;在坡耕地、荒坡沟底还有风雨相间的综合侵蚀。
3、特殊环境
矿区涉及自然保护区1个、国家森林公园3个、晋祠泉域重点保护区2个、文峪河水库、风景名胜区1个。
天龙山省级自然保护区位于规划矿区内的东部边缘,与规划中的官地矿井井田范围有部分重叠。
根据现场调查的结果,天龙山自然保护区范围内小煤窑开采现象较为严重。
天龙山国家森林公园、交城山国家森林公园、关帝山国家森林公园原平川景区分别位于矿区东部、西部、南部,原平川景区内目前有部分小煤矿开采,但无规划矿井。
天龙山国家森林公园、交城山国家森林公园由于审批与1991年,年代较长,目前无法找到准确的森林公园范围图。
晋祠泉域有2个重点保护区,1个位于矿区北部古交市以北汾河二库两侧,另一个位于矿区西部晋祠至平泉。
文峪河水库位于矿区南部,是交城县饮用水水源地。
天龙山、晋祠省级风景名胜区位于矿区西部,景区部分面积位于矿区内,主要由天龙山、晋祠、晋阳古城组成。
除此以外矿区内及附近还晋祠、天龙山石窟等文物保护单位多处。
二、环境质量现状
西山矿区开发历史悠久,现有国有重点大型矿井8对,另外还有较多的地方小煤矿。
受煤炭开发的影响,西山矿区大气、水体污染较为严重。
大气主要为煤烟型污染,主要污染物为TSP和SO2;水体主要污染物为COD、石油类、BOD及NH3-N。
受采动影响,矿区范围内有裂缝、滑坡及沉陷的现象,影响景观、农业和土地利用。
煤矸石不仅占用了大量的土地,而且部分排矸场有自燃现象。
西山矿区跨太原市的4个区和1个县以及吕梁市的2个县,大气环境现状、地表水和噪声主要参考山西省2009年环境质量公报中的有关数据。
因矿区所在行政区划以太原市为主,环境现状参考环境质量公报中的太原市统计结果。
(1)、大气环境现状
2008年、2009年全省城市(镇)采暖期环境空气污染较重,仍属以二氧化硫(SO2)和颗粒物为主要污染物的煤烟型污染。
太原市环境空气质量采暖期能够达到国家三级标准,尚不能达到二级标准要求,非采暖期基本能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工业废气中太原市的二氧化硫排放量均居全省首位,主要来源于电力、冶金、焦化行业。
(2)、地表水环境现状
西山矿区主要的地表水体有汾河及其支流,根据2009年山西省环境质量公报,汾河太原市上兰、水库出口2个断面污染有所减轻,分别达到Ⅲ和Ⅳ类水质,但其他断面水质为Ⅴ类和劣Ⅴ类。
汾河受污染情况较为严重。
矿区所在的太原市,工业废水排放量居全省第四,汾河太原段有机污染仍将是今后太原市环境污染的重要问题。
(3)、环境噪声现状
据调查,矿区目前环境噪声现状质量较好,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4)、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文件晋政发(2006)22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十一五’期间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太原市2005年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COD为3.23万t,SO2为18.45万t。
到2010年,太原市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COD为2.78万t,SO2为15.50万t,即计划消减量COD为0.45万t,SO2为2.95万t。
目前山西省环保局正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力图从总量上进行控制,来实现环境保护的目的。
三、规划拟采用的环境保护标准
1、环境标准
(1)、汾河上汾河水库至汾河二库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汾河二库下游至出矿区执行Ⅳ类标准。
文峪河上文峪河水库上游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文峪河水库下游执行Ⅳ类标准。
(2)、《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
(3)、晋祠—天龙山风景名胜区、天龙山自然保护区、天龙山国家森林公园、关帝山国家森林公园、交城山国家森林公园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一级标准,其他区域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
(4)、对工业场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中的2类标准,对矿区道路两侧执行4a类标准。
2、排放标准
(1)、矿井水排放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生活污水、电厂、甲醇厂和尿素厂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或二级标准;焦化厂废水执行《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92)中表3焦化新改扩标准;合成氨厂执行《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8-2001)中表2规定的最高允许排放限值;
(2)、煤粉尘排放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的排放限值;工业锅炉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2)中Ⅱ类区第Ⅱ时段标准;电厂锅炉排烟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中的第Ⅲ时段标准;其中太原市(含古交市)锅炉、电厂执行《太原市锅炉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02—2003);合成氨厂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中的标准;焦化厂执行《炼焦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1996)中表2规定的机械化炼焦炉排放标准;水泥厂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
(3)、工业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矿区规划公路两侧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4a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标准。
3、清洁生产标准
焦化厂参考执行《清洁生产标准炼焦行业》(HJ/T126-2003)中的相关清洁生产要求。
四、矿区规划的环保原则
1、矿区总体规划必须符合所在地区总体规划布局和环境区划。
应从全面保护环境的角度,对新建矿井工业场地优化选址和合理布局提出最佳设计方案。
2、新建矿井要积极采用高新适用技术,尽量采用技术先进、能耗物耗小、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
3、大力推行清洁生产,提倡循环经济发展模式。
矿井要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计,大力推行节能节水降耗,综合利用,实行污染全过程控制,减少生产过程中污染物排放。
4、矿区配套及福利设施尽量依托社会,以减少矿区内污染物的产生。
5、通过本次规划,对现有煤矿产生的污染及生态破坏进行治理,改善矿区环境质量。
本次规划将对现有国有重点矿井重新予以规划其规模,地方小煤矿采取关、停、并、转等方式予以资源重组。
6、遵守煤矿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生态保护并重的原则,即“谁开发谁保护,谁利用谁补偿,谁污染谁治理”,体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
五、矿区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保护目标:
积极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及循环经济理念,组织新项目的规划;原有矿井完善环境保护措施,实现达标排放和资源的优化利用;新建项目的环境污染得到控制,不造成矿区环境功能类别的下降;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保护达到相当水平,逐步建立起生态良性循环体系,使环境与经济发展协调统一。
改扩建矿井做到增产不增污,更好地实现环境保护。
1、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重点加强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及时实施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力争建设1个循环经济示范区。
矿井水经处理后作为选煤厂、煤泥矸石电厂等其他工业用水,矿井矸石用于矿区矸石电厂及建材厂,形成一条比较完善的循环经济工业链。
2、水环境保护目标
矿井水、生活污水及其它工业废水的达标排放率为100%,矿井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0%以上,选煤煤泥水系统100%实现闭路循环,积极实施清污分流和污水资源化工程,提高水的复用、回用力度。
新建项目的污水排放不导致受纳河流水质功能的下降。
污水水质排放标准不仅要满足相应标准要求,还要符合地方为满足水域水质功能要求所制定的特殊要求,同时还要满足所在区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要求。
3、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重点控制工业锅炉对大气环境的污染,污染物要达标排放,同时还要满足所在区域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要求。
矿区环境空气质量要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范围内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一级标准。
规划的高瓦斯矿井应建立地面永久瓦斯抽放站,其瓦斯利用率达到当年抽放量的85%以上。
4、声环境保护目标
强化矿区噪声控制,重点控制矿区内道路交通噪声与居民区环境噪声的污染,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区域噪声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控制目标
矿区工业固体废物的安全处置率达到100%,煤矸石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
6、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
太原市作为山西省的省会城市,当地政府和市民对环境保护的认知程度较高。
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的实现,将有力保障实现对环境的保护。
西山矿区煤炭资源开发过程中,各个规划矿井和矿区配套的矸石电厂、瓦斯电厂、建材企业以及煤化工企业等,要尽量采用先进生产工艺,从源头消减污染物总量。
规划矿区内的单个建设项目,不但要实现污染物浓度达标,更要实现污染物总量达标,在项目具体实施时,污染物总量指标申请需经过当地环保部门的确认,必要时可采取关停并转同类型污染较重的小企业,通过排污权交易置换污染物排放总量。
7、水土保持目标
因地制宜采取水保措施,以各规划矿井工业场地和排矸场水土保持为核心,全面控制矿区开发建设过程中可能造成的新的水土流失,恢复和保护矿区内的植被和其他水保设施,有效治理防治责任范围内的水土流失,使地面侵蚀量显著减少,主体工程安全保障加强,形成工程建设和生态环境治理协调发展的良性循环。
8、土地利用保护目标
矿区范围内的规划建设项目,要符合当地的土地利用发展规划。
妥善处理煤炭开采与村庄压煤的关系,采煤沉陷区的土地复垦及时进行,沉陷区村庄搬迁安置要与当地的城镇发展规划相一致,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9、工业场地绿化
工业场地绿化占地系数应达到15%。
第二节矿区主要污染源及防治措施
一、规划矿区的主要产污企业
西山矿区规划有28对矿井,其中生产矿井10对,改扩建矿井4对,新建矿井14对。
选煤厂规划18座,其中配套新建选煤厂9座,原有9座选煤厂中的2座进行改扩建。
2座坑口电厂,其中古交发电厂总装机容量2×300MW+4×600MW;西山热电厂总装机容量为2×250MW;中兴煤泥煤矸石电厂总装机容量为2×300MW+2×300MW。
矿区规划还充分考虑高瓦斯矿井的资源综合利用,高瓦斯矿井均规划瓦斯电站,共规划建设13个瓦斯发电站。
西山矿区还规划了4个循环经济园区,分别为古交焦化循环经济园、汾阳三泉焦化循环经济园、清徐清洁能源循环经济园和交城夏家营生态循环经济园。
循环经济园中主要有焦化厂、焦油厂、煤矸石电厂、甲醇厂、二甲醚厂、合成氨厂、尿素厂和水泥厂等企业。
二、水污染及防治措施
1、主要污染源和主要污染物
由于矿区的开发和建设,水污染源主要是井下排水,选煤厂的煤泥水,工业场地的生产、生活污废水,辅助及附属企业的工业废水等。
井下排水中主要是含有岩粉为主的悬浮物,选煤厂的煤泥水中含有大量的煤泥悬浮物,工业场地生产、生活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有机物和SS、石油类等。
焦化厂产生的废水水质复杂,产污的环节较多。
炼焦水封、蒸氨、粗苯分离等过程中都会有工业废水产生,主要污染物为SS、COD、石油类、挥发酚、硫化物、氰化物、氨氮等;焦油厂产生的污染物类同焦化厂,主要为酚氰废水、氨氮、石油类、COD等;甲醇厂废水主要是甲醇精馏工段产生的废水,主要含甲醇、乙醇、异丁醇等物质;合成氨厂主要有酚氰废水、石油类、COD等污染物。
2、生产、生活污废水处理措施
为了加强环境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本次规划提出如下措施:
(1)、各规划的选煤厂煤泥水实现厂内闭路循环不外排,为防止事故状态外排,各选煤厂应设立事故贮水池或事故浓缩机。
设备选型和煤泥水处理工艺应达到一级闭路循环。
(2)、矿井水处理后尽量回用,需要外排的必须达标排放,根据现阶矿井涌水量预测,矿井水基本全部用于矿井生产,少部分矿井剩余处理后的矿井水可供附近企业或小煤矿生产用水,尽可能不外排。
(3)、生活污废水应经二级生化处理后首先回用于选煤厂生产用水、冲洗地坪、绿化等,如有少量剩余应达标排放。
(4)、电厂的生产废水处理后应尽量回用,需要外排的必须达标排放。
(5)、对于煤化工企业,熄焦废水循环使用,蒸氨废水经过生化处理后可作为熄焦工段的补充水。
对于焦炉煤气净化废水,需送至酚氰污水处理站进行生化处理,处理后的水可用于熄焦沉淀池。
对焦油加工项目,要注意节约用水,减少酚氰废水的产生量,减小达标排放处理的负荷;合成氨厂、尿素厂和甲醇厂等产生的有机废水,主要采用生化处理技术,达标处理后的废水可用于厂区绿化等。
3、矿井水处理及回用规划
目前矿区矿井水处理回用率较低,随着矿区开发,新的矿井建成,矿井水排放量将增大。
本区属干旱、半干旱地区,为减小地表水体的污染,节约水资源,必须加大现有矿井和规划新建的矿井水的回用力度。
矿井水的回用,不但减少污染物排放,而且节约优质自来水(或地下水),有利于保护环境,节约资源。
矿区规划选煤厂、循环经济园区和电厂以及建材企业用水量大,可考虑将处理后的矿井水就近回用此类工业生产。
如果考虑增加过滤、消毒工艺,经处理后的出水可回用于生活用水。
本区矿井水一般主要是SS超标,其他水质均较好。
规划建设的各煤矿均应设矿井水处理站,采用絮凝、沉淀、过滤工艺。
经处理后的矿井水应全部回用于井下消防洒水、生产系统用水或绿化用水,以及煤泥矸石电厂等用水等。
三、大气污染及防治措施
1、主要污染源和主要污染物
矿区开发大气污染源主要为燃煤污染、粉尘污染,燃煤污染主要来自电厂和工业场地的锅炉燃煤,而粉尘污染则主要来自煤炭的装、卸、储、运过程中产生的扬尘,煤炭加工过程中的筛分破碎扬尘及矸石排放系统的扬尘等。
另外,循环经济园区项目中的焦化厂,焦炉烟囱主要有烟尘、SO2、NOX等污染物产生,在熄焦、地面装煤、地面出焦等过程中会有烟尘、SO2、NOX、CO、BaP(苯并芘)、BSO(苯可溶物)、H2S、NH3等废气产生,在苯贮槽还有苯的无组织排放;焦油加工过程中会有沥青烟产生;甲醇厂产生的废气主要来自低温甲醇洗酸、洗N2、精馏、闪蒸以及氢气回收过程,主要的污染物为CO、甲醇、H2S等;水泥厂废气主要是粉尘等。
2、污染防治措施
矿区内建设项目的废气治理要坚持源头控制与污染治理统筹兼顾,各废气排放源要满足达标排放与总量控制两方面要求。
(1)、区域内应实现集中供热,尽量不采用燃煤锅炉。
规划建设电厂的矿井,应由电厂集中供热,不再使用单独的燃煤锅炉,以减少污染源。
规划建设瓦斯发电厂的矿井,应采用瓦斯发电的余热进行供热。
(2)、矿区内所有燃煤锅炉应选用高效符合环保要求的产品,均配用除尘器,并按《锅炉大气污染排放标准》(GB13271-2001)要求修建必要高度的烟囱,以保证烟囱出口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同时根据地区的排放标准及总量具体要求,考虑脱硫设施。
(3)、矿区的电厂锅炉为了使其烟气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标准,按《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要求选用必要高度的烟囱,采取必要的脱硫除尘措施,以减少电厂锅炉烟气中烟尘和SO2的排放量,可有效的防治对区域大气环境的污染。
电厂应尽量利用余热,实现热电联产。
(4)、对煤炭加工,物料的装、卸、储、运过程中的扬尘采用防尘措施,凡产生粉尘多的设施,设置通风除尘装置,分散、量小的排放设施,可对扬尘点喷雾洒水除尘,以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要求。
(5)、焦化生产过程中装煤和推焦两个工序无组织废气排放占总排放量约80%,因此,要加强对装煤和推焦工序的环保治理。
对于装煤工序,目前国内常用的治理技术有地面站洗涤净化除尘系统、地面站干式净化除尘系统、烟尘不燃烧的地面站干式净化除尘系统等,建议本矿区的焦化厂采用地面站干式净化系统进行污染物达标治理。
对于推焦工序,目前国内治理效果较好的武钢焦化厂使用的是热浮力罩技术(引进德国技术),本矿区的焦化厂建议采用热浮力罩推焦除尘设施。
另外,焦炉煤气脱硫建议采用HPF法,焦炉煤气脱氨建议采用硫氨法。
焦油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沥青烟需经过洗涤净化后达标排放;甲醇厂的废气通常作为生产工段的燃料进行二次利用,甲醇洗酸废气中的H2S可送硫回收装置生产副产品;水泥厂采用布袋除尘。
四、瓦斯综合利用
为了减少环境污染,提高资源的利用率,规划要求高瓦斯的大中型煤矿应建立地面永久瓦斯抽放站,其瓦斯利用率达到当年抽放量的85%以上。
西山矿区的瓦斯在浓度达到可供利用的情况时应考虑用于居民燃料或者发电,根据目前矿井瓦斯情况,共规划了13个瓦斯发电站,具体见表9-2-1。
表9-2-1西山矿区规划瓦斯发电站一览表
序号
矿井名称
装机规模
(kW)
装机容量
(kW)
发电功率
(kW)
年发电量
(万kWh)
年瓦斯耗量
(万m3)
1
杜儿坪矿井
11×1800
19800
19397
13578
5214
2
屯兰矿井
10×3000
30000
28609
20026
7690
3
中兴矿井
8×700
5600
5278
3695
1419
4
官地矿井
14×700
9800
9453
6617
2541
5
西铭矿井
10×1800
18000
16797
11758
4515
6
马兰矿井
12×1000
12000
10717
7502
2881
7
东曲矿井
14×1000
14000
12842
8990
3452
8
歇马头矿井
8×700
5600
5278
3695
1419
9
锦富矿井
8×700
5600
5278
3695
1419
10
小回沟矿井
8×700
5600
5278
3695
1419
11
郑家庄山怀南矿井
8×700
5600
5278
3695
1419
12
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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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山 矿区 环境保护 修改 详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