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章 廉州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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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8章廉州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廉州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10-2020年)
编制说明
廉州镇人民政府
合浦县国土资源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规划院
二○一一年十一月
第一章规划编制概述
第一节规划编制背景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重要依据,是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一项基本手段,在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工作中处于先行和基础地位。
《廉州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以下简称“上轮规划”)实施以来,总体上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提高了社会各方面依法按规划管地和用地的意识,在有效保障建设用地和保护耕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上轮规划于1997年编制,已历时九年,规划指导思想、实施背景已发生了较大变化。
随着全镇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该规划已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
特别是2008年1月,国家批准实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提出北海市城市发展重点向东向北推进,统筹北海城区与合浦县城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合浦县城所在地的廉州镇将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新机遇,未来的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速度将快于上轮规划的设想。
规划期间,全镇交通、能源和水利等基础设施将加快建设,用地需求量加大;重大产业用地和城镇化发展用地需求量也将日益增加,建设用地供需矛盾将日益突出。
2009年8月27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市级以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编制工作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09]291号)要求加快开展市级以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编制工作。
2010年4月30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0]195号)要求部分行政辖区在市中心城区、县城和自治区级及以上开发区的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和扩展边界的乡镇(含街道办)和其他急需用地的乡镇,要在2010年12月31日前完成规划审批工作,其他乡镇要在2011年6月30日前完成规划编制、报批工作,全部行政辖区在市中心城区、县城和自治区级及以上开发区的建设用地规模边界的乡镇(含街道办)不编制规划,其辖区土地利用按照上级规划控制;乡镇规划的规划基期为2009年,规划年限为2010—2020年,近期目标年为2015年,乡镇规划以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为现状土地利用基础数据。
按照桂国土资办[2010]195号的要求,2010年7月2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又下发了《关于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批权限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0]31号),按照该通知要求,廉州镇作为重点乡镇,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需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
为统筹安排各业各类用地,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要求,编制了《廉州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第二节规划依据
一、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五)《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六)《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二、有关土地利用与管理的政策文件
(一)《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二)《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
(三)《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
(四)《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通知》(国发[2008]33号);
(五)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通知》(桂政办发[2009]209号)。
三、《合浦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四、2006-2009年廉州镇工作总结或政府工作报告
五、有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技术规范、规定
(一)《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
(二)《关于下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编制有关要求”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09]290号);
(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国土资源部第43号令);
(四)《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5-2010);
(五)国土资源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
(六)《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技术规程(试行)>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09]165号)
(七)《关于加强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0]195号)。
六、衔接的相关规划
《合浦县县城总体规划(2008-2025年)》。
第三节编制方法与技术路线
一、编制方法
(一)抽样调查法
应用现代技术和实地调查相结合的办法,对廉州镇土地类型、面积和分布以及集约利用状况、效益和潜力等进行抽样调查,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各种数据的统计分析。
(二)公众参与法
公众参与法,是一种合作型规划的方法。
公众参与不仅是为了提供信息资料,还要参与规划目标、指标的确定、规划方案的拟定、协商和决策。
通过规划过程中的自由讨论、协商和集体决策,使规划方案能够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益的同时,协调公众利益。
(三)统计分析法
通过对土地利用现状及历史数据进行分析,研究土地利用关系、变化规律和发展趋势。
主要对历年土地利用数据、GDP、二三产业产值等经济指标数据,人口、城镇化率等社会指标数据等进行分析,为科学制定规划期土地利用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四)静态与动态分析结合法
静态与动态分析相结合法是时点分析和时期分析或过程分析的两种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分析方法。
静态分析侧重于对时点结构的分析,动态分析侧重于在各种因素,如国家调控、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和内部条件等因素影响和制约下对土地利用方向的研究分析。
分析中充分考虑历史分析与现状分析、趋势预测分析相结合。
(五)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法
规划应用时间序列分析、多元线性模型、灰色预测模型等多种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对各类用地需求进行预测分析,力求较准确地把握用地需求的变化规律。
(六)刚性规定手段与弹性调控手段相结合
严格落实上级规划的有关要求,分解落实各项约束性指标和预期性指标。
在规划编制时,通过合理安排用地时序和用地布局,使规划的刚性与弹性得到充分体现。
二、技术路线
规划编制技术路线如下图:
工作准备阶段
上轮规划实施评价
及土地需求量预测等前期研究工作
确定土地利用战略
确定禁止开发区域
落实城镇用地空间布局
落实基础设施用地空间布局
拟定农村居民点缩并方案
调整落实基本农田空间布局与指标
落实耕地补充区域及指标
落实其他农用地布局与指标
统筹各类用地指标及结构布局
划定土地用途分区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
制订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四节规划编制过程
本规划是在《廉州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的经验总结和实施效果评价基础上,结合廉州镇二调数据,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认真开展土地利用合理性评价和土地利用方案优化选择,经过广泛的公众参与和专家论证编制完成。
本规划主要分以下几个阶段完成。
一、准备工作(2009年7月)
廉州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于2009年7月启动,广西国土资源规划院作为廉州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单位,制定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的任务、方法、程序、进度安排。
二、调查研究阶段(2009年8月—2010年12月)
2009年8月3日—7日,广西国土资源规划院课题组开展了全面的调查研究工作。
通过与有关部门负责人交谈,实地勘察分析规划范围内的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收集了编制规划所需要的土地利用现状图、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等各种图文资料,为编制规划提供了详实可靠的基础数据和资料。
2010年12月,结合乡镇土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新要求,课题组对涉及各部门的经济社会发展等有关资料进行补充收集调查。
三、成果编制阶段
在对调查所获得的基础资料进行系统全面分析的基础上,根据上级规划下达的各项指标,着手研究规划方案,编制廉州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2010年12月完成廉州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初步成果。
四、成果审查论证阶段
2011年1月起,编制单位就廉州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初步成果征求合浦县及廉州镇各有关部门意见,并根据征求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
2011年4月1日,廉州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通过了县级审查。
2011年4月16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在南宁市组织自治区有关部门和专家对规划成果进行了审查论证,并书面征求了自治区发改委等5个部门的意见,课题组及时按照自治区有关部门和专家的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
2011年5月,廉州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通过了北海市政府常务会议的审查,按照会议意见,并结合《合浦县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等相关资料,课题组作了进一步的修改完善,形成了最终成果。
第五节规划成果
一、廉州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二、廉州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说明(2010-2020年);
三、廉州镇土地利用现状图(2009年);
四、廉州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10-2020年);
五、廉州镇建设用地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图(2010-2020年);
六、廉州镇土地整治规划图(2010-2020年)。
第二章规划基础数据和底图
第一节规划基数转换
一、规划基数的来源
本规划以时点为2009年12月31日的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作为土地利用现状底数,并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以下简称“51号文”)的要求进行了规划基数转换,最后形成本规划所采用的规划基数。
廉州镇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表(2009年)
表3-1单位:
公顷
一级分类
二级分类
地类名称
面积
地类名称
面积
耕地
7553.92
水田
3935.14
水浇地
79.77
旱地
3539.01
园地
286.24
果园
270.06
茶园
0
其他园地
16.18
林地
3449.69
有林地
3151.8
灌木林地
30.3
其他林地
267.59
草地
502.92
天然牧草地
0
人工牧草地
0
其他草地
502.92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4968.88
城市
0
建制镇
2869.36
村庄
1784.55
采矿用地
86.87
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
228.1
续上表
一级分类
二级分类
地类名称
面积
地类名称
面积
交通运输用地
527.74
铁路用地
27.76
公路用地
288.45
农村道路
209.91
机场用地
0
港口码头用地
1.62
管道运输用地
0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2896.75
河流水面
363.53
湖泊水面
0
水库水面
661.07
坑塘水面
1430.37
沿海滩涂
0
内陆滩涂
110.48
沟渠
249.84
水工建筑用地
81.46
冰川及永久积雪
0
其他土地
421.4
设施农用地
235.58
田坎
128.4
盐碱地
0
沼泽地
0
沙地
4.37
裸地
53.05
二、规划基数转换
(一)转换依据
规划基数转换主要依据“51号文”中规定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划基数分类体系(图3-1)、规划基数分类与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二调)转换关系对应图(图3-5、图3-6、图3-7)。
图3-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划基数分类体系
水田
水浇地
耕地
旱地
园地
设施农用地
农
用
地
林地
农村道路
牧草地
坑塘水面
农田水利用地
其他
农用地
田坎
城镇用地
农村居民点
铁路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
采矿与独立用地
公路用地
民用机场用地
港口码头用地
交通水
利及其他建设用地
建
设
用
地
管道运输用地
水库水面
水工建筑用地
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设施
河流水面
荒草地
水域
湖泊水面
盐碱地
冰川及永久积雪
其他土地
沙地
滩涂
裸地
其他未利用土地
沼泽地
自然保留地
图3-2规划基数分类与土地现状分类(二调)转换关系对应图
规划基数分类
土地现状分类
(二调)
水田-011
耕地-01
耕地-11
水浇地-012
水浇地-112
旱地-013
园地-12
有林地-131
灌木林地-132
灌木林地-032
其他林地-033
其他林地-133
牧草地-14
天然牧草地-041
人工草地-143
其他农用地-15
设施农用地-151
水田-111
旱地-113
园地-02
有林地-031
林地-13
林地-03
天然草地-141
改良草地-142
农用地-1
人工牧草地-041
设施农用地-122
农村道路-104
农村道路-152
坑塘水面-114
坑塘水面-153
沟渠-117
农田水利用地-154
田坎-123
田坎-155
图3-3规划基数分类与土地现状分类(二调)转换关系对应图
规划基数分类
土地现状分类
(二调)
城镇用地
城市-201
建制镇-202
城乡建设用地-21
村庄-203
农村居民点-213
采矿与独立用地(含盐田)
采矿用地-204
空闲用地-121
建设用地-2
铁路用地-221
铁路用地-101
公路用地-222
公路用地-102
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
民用机场-105
机场用地-223
港口码头用地-106
港口码头用地-224
管道运输用地-225
管道运输用地-107
水库水面-113
水库水面-226
水工建筑用地-118
水工建筑用地-227
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05
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28
图3-4规划基数分类与土地现状分类(二调)转换关系对应图
规划基数分类
土地现状分类
(二调)
水域-31
河流水面-111
河流水面-311
湖泊水面-312
湖泊水面-112
冰川及永久积雪-119
冰川及永久积雪-313
内陆滩涂-115
滩涂-321
其他土地-3
沿海滩涂-116
自然保留地-32
荒草地-331
其他草地中荒草地-043
沼泽地-125
沼泽地-332
盐碱地-124
盐碱地-332
沙地-126
沙地-333
裸地中除高寒荒漠部分-127
裸地-334
其他草地中除荒草地外部分-043
其他未利用土地-335
裸地中高寒荒漠部分-127
(二)基数转换过程
本次规划基数转换,是根据规划基数分类与第二次土地调查的土地利用分类的对应关系,将廉州镇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对照规划基数分类进行细分或归并转换。
1、农用地转换
农用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和其它农用地,其中耕地包括水田、水浇地和旱地,直接对应二调中的相应地类,无需转换;园地,直接对应二调中的相应地类,无需转换;林地包括有林地、灌木林地和其他林地,直接对应二调中的相应地类,无需转换;牧草地包括天然草地、改良草地和人工草地,对应二调地类中的天然牧草地和人工牧草地,由于廉州镇天然牧草地和人工牧草地均为0,因此转换后牧草地面积也为0;其他农用地包括设施农用地、农村道路、坑塘水面、农田水利用地和田坎,其中农田水利用地对应二调地类中的沟渠,其他直接对应二调中的相应地类。
2、建设用地转换
建设用地包括城乡建设用地和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包括城镇用地、农村居民点和采矿与独立用地,其中城镇用地对应二调地类中的城市和建制镇,农村居民点对应二调地类中的村庄,采矿与独立用地对应二调地类中的采矿用地。
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包括交通用地、水利设施、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其中交通用地包括铁路用地、公路用地、民用机场用地、港口码头用地和管道运输用地,铁路用地、公路用地、港口码头用地和管道运输用地直接对应二调中的相应地类,民用机场用地对应二调地类中的民用机场;水利设施包括水库水面和水工建筑用地,直接对应二调中的相应地类;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直接对应二调中的相应地类。
3、其他土地转换
其他土地包括水域和自然保留地,其中水域包括河流水面、湖泊水面、冰川及永久积雪和滩涂,滩涂对应二调地类中的内陆滩涂和沿海滩涂,其他直接对应二调中的相应地类;自然保留地包括荒草地、沼泽地、盐碱地、沙地、裸地和其他未利用土地,荒草地对应二调地类中的其他草地中荒草地,其他未利用土地对应二调地类中的其他草地中除荒草地外部分和裸地种高寒荒漠部分,由于其他草地全部为荒草地,裸地中无高寒荒漠地,因此,荒草地面积为502.92公顷,其他未利用土地为0。
(三)规划基数的核定
转换后的廉州镇土地利用规划基础数据如下表所示:
廉州镇规划修编基数表(2009年)
表3-5单位:
公顷
地类
基期年
面积
比重(%)
土地总面积
20607.54
100%
农用地
耕地
7553.92
55.77%
园地
286.24
2.11%
林地
3449.69
25.47%
牧草地
0
0.00%
其他农用地
2254.1
16.64%
农用地合计
13543.95
65.72%
建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
城镇用地
2869.36
60.53%
农村居民点
1784.55
37.64%
采矿与独立用地
86.87
1.83%
小计
4740.78
78.63%
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
交通用地
铁路用地
27.76
8.73%
公路用地
288.45
90.76%
港口码头用地
1.62
0.51%
小计
317.83
24.67%
水利设施
水库水面
661.07
89.03%
水工建筑用地
81.46
10.97%
小计
742.53
57.63%
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
228.10
17.7%
小计
1288.46
21.37%
建设用地合计
6029.24
29.26%
其他土地
水域
474.01
45.83%
自然保留地
560.34
54.17%
其他土地合计
1034.35
5.02%
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
一、农用地
农用地总面积13543.9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5.72%。
1、耕地。
耕地面积7553.92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55.77%。
其中水田3935.14公顷,占耕地面积的52.09%;水浇地79.77公顷,占耕地面积的1.06%;旱地3539.01公顷,占耕地面积的46.85%。
耕地分布数量较多的村是中站村、大岭村、清江村、青山村等村。
2、园地。
园地面积286.24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2.11%。
其中果园270.06公顷,占园地面积的94.35%;其他园地16.18公顷,占园地面积的5.65%。
主要集中分布在三合口农场、中站村、廉东社区、大岭村、青山村等单位或村委、社区。
3、林地。
林地面积3449.6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5.47%。
其中有林地3151.8公顷,占林地面积的91.36%;灌木林地30.3公顷,占林地面积的0.88%;其他林地267.59公顷,占林地面积的7.76%。
主要集中分布在大岭村、青山村、清江村、中站村、冲口社区等村或社区。
4、其他农用地。
其他农用地面积2254.1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16.64%。
主要包括农村道路、坑塘水面、沟渠、田坎等,全镇各村均有分布。
二、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面积为6029.2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9.26%。
1、城乡建设用地。
全镇城乡建设用地面积4740.78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78.63%。
其中,建制镇用地面积2869.36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60.53%;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1784.55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37.64%;采矿与独立建设用地1784.55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37.64%。
2009年人均城镇用地246平方米/人,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332平方米/人。
2、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
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1288.46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21.37%。
其中,铁路用地27.76公顷,公路用地288.45公顷,港口码头用地1.62公顷,水库水面661.07公顷,水工建筑用地81.46公顷,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28.1公顷。
三、其他土地
其他土地总面积为1034.3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02%。
其中:
水域面积474.01公顷,占其他土地总面积的45.83%;自然保留地面积560.34公顷,占其他土地总面积的54.17%,主要分布在廉西村、大岭村、中站村、大江村、冲口社区等村或社区。
第三节其他基础数据
规划修编涉及的人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指标等基础数据,主要采用合浦县统计年鉴(2009年)、廉州镇人民政府工作总结(2006年—2009年)以及廉州镇相关部门提供的数据。
第四节规划底图
本次规划修编以廉州镇2009年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图件为底图,按照《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5—2010)、《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0—2009)以及土地规划基数转换等的相关要求,编制形成规划基期年土地利用现状图。
第三章上轮规划实施评价
第一节规划主要指标实施情况
一、耕地保有量指标执行情况
上轮规划提出到2010年全镇耕地保有量达到7632.6公顷,根据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2009年全镇耕地总面积为7553.92公顷,比上轮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任务少78.68公顷,基本完成上轮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护目标,未完成任务的主要原因是农业结构调整。
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执行情况
上轮规划确定到2010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6260.2公顷,保护率为82.02%。
根据第二次土地调查基本农田上图成果,2009年全镇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4908.25公顷,低于上轮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主要是因为第二次土地调查基本农田上图时,将部分建设可能占用的基本农田予以调出以及部分不适合作为基本农田保护的土地进行了调出。
三、建设用地指标执行情况
上轮规划确定到2010年建设用地总量达5649.7公顷,其中城镇用地2700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1267.44公顷,独立工矿用地896.66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785.6公顷。
2009年建设用地总规模已达6029.24公顷,其中城镇用地2869.36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1784.55公顷,采矿与独立用地86.87公顷,建设用地总量超过上轮规划确定的目标,其中城镇用地和农村居民点用地超过上轮规划确定的目标,采矿与独立用地低于上轮规划确定的目标。
城镇用地、采矿与独立用地分别高于或低于上轮规划目标的主要原因是第二次土地调查将部分采矿与独立用地面积调查为建制镇用地。
第二节上轮规划实施成效
一、促进了廉州镇经济较快发展
上轮规划安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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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08章 廉州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08 廉州镇 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