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土地估价报告项目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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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土地估价报告项目名
土地估价报告
项目名称:
天马行贸易(深圳)有限公司拍卖竞得位于
朝阳区新源西里东街6号楼院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评估
受托估价单位:
xxxxxxxx评估有限公司
土地估价报告编号:
【2009】xx【估】字第102号
提交估价报告日期:
二○○九年八月十四日
本卷共页
保管期限
案卷号
土地估价报告
第一部分摘要
一、估价项目名称
天马行贸易(深圳)有限公司拍卖竞得位于朝阳区新源西里东街6号楼院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评估
二、委托估价方
天马行贸易(深圳)有限公司
三、估价目的
为委托方向土地管理部门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提供客观、公正、合理的地价参考依据。
四、估价基准日
二○○九年八月十二日
五、估价日期
二○○九年八月十二日至二○○九年八月十四日
六、地价定义
根据地价评估的技术规程和项目的具体要求,此次评估的土地价格指:
估价基准日为2009年8月12日,评估设定用途为商业,评估设定使用年限为40年,宗地基础设施开发程度达到红线外“七通”(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通暖、通气)及红线内场地平整,在现状利用条件下的土地使用权价格。
七、估价结果
估价人员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评估工作程序,利用科学的评估方法,在认真分析现有资料的基础上,经过周密准确的测算,确定估价对象天马行贸易(深圳)有限公司拍卖竞得位于朝阳区新源西里东街6号楼院商业用地,土地面积1767.82平方米,现状建筑面积3306.70平方米,容积率1.87,于估价期日2009年8月12日的土地使用权价格为:
(币种:
人民币)
熟地价:
总价:
1862.81万元
大写金额:
壹仟捌佰陆拾贰万捌仟壹佰元整
单位楼面熟地价:
5633元/平方米
单位地面熟地价:
10534元/平方米
毛地价:
总价:
591.83万元
大写金额:
伍佰玖拾壹万捌仟叁佰元整
单位楼面毛地价:
1790元/平方米
单位地面毛地价:
3347元/平方米
详见《土地估价结果一览表》。
八、土地估价师签字
姓名估价师资格证书号签名
xxx土地估价师注册号:
xxxxx
xxx土地估价师注册号:
xxxxx
九、土地估价机构
估价机构:
xxxxxxxx评估有限公司
机构负责人签字:
二○○九年八月十四日
土地估价结果一览表
估价机构:
xxxxxxxx评估有限公司报告编号:
(2009)xxx(估)字102号
估价期日:
2009年8月12日估价期日土地使用权类型:
划拨币种:
人民币
宗地编号
宗地名称
评估基准日土地使用者
宗地
位置
估价基准日登记用途
估价基准日设定用途
容积率
估价基准日的实际开发程度
估价设定的土地开发程度
土地使用权年限
土地面积
(平方米)
宗地单价
(元/平方米)
宗地总价
(万元)
1
朝阳区新源西里东街6号楼院商业用地
天马行贸易(深圳)有限公司
朝阳区新源西里东街6号楼院
商业
商业
1.87
“七通
一平”
“七通
一平”
法定
40年
1767.82
楼面熟地价
5633
楼面毛地价
1790
熟地总价
1862.81
毛地价总价
591.83
一、上述土地估价结果的限定条件
1、土地权利限制:
无。
2、基础设施条件:
“七通一平”(即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供暖、通气、通讯和场地平整)。
3、影响土地价格的其他限定条件:
无。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本报告仅供委托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提供价格参考。
2、本评估报告自估价期日起一年内有效。
3、本估价报告由xxxxxxxx评估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xxxxxxxx评估有限公司
2009年8月14日
第二部分估价对象界定
一、委托估价方
单位名称:
天马行贸易(深圳)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国企大厦永富楼25A
法定代表人:
卢蔚
二、估价对象
本次委估对象为天马行贸易(深圳)有限公司通过拍卖竞得位于朝阳区新源西里东街6号楼院商业用地,土地面积1767.82平方米,现状建筑总面积3306.70平方米,容积率1.87,该区域属北京市商业三类地价区。
三、估价对象概况
1、土地登记状况
根据《国有土地地籍调查成果确认单》(朝地调成果[09](129)号):
土地使用者:
天马行贸易(深圳)有限公司;
宗地坐落:
朝阳区新源西里东街6号楼院;
用途:
商业;
使用权面积:
1767.82㎡;
宗地四至为:
东至通道;南至新源西里东街;西至通道;北至新源西里东街5号楼。
2、土地权利状况
委估对象为位于朝阳区新源西里东街6号楼院的商业用地,原土地使用者为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因资不抵债于2006年1月24日依法宣告破产,2008年8月14日经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进行拍卖,最终由天马行贸易(深圳)有限公司竞拍取得,依据委托方提供的《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6)深中法民二破产字第6-89号)、《不动产拍卖成交确认书》,天马行贸易(深圳)有限公司拥有估价对象国有土地使用权。
至估价期日为止委估对象未设定抵押权等他项权利。
3、土地利用状况
根据《房屋所有权证》[京房权证朝股份制字第00023号],委估对象证载房屋共有3幢,建筑总面积为3324.90平方米,后经估价人员现场勘察,原证载第2幢房屋(建筑面积为18.2平方米)已被拆除,现状建筑面积为3306.70平方米,容积率1.87。
具体建筑物的房屋幢号、房号、用途、建筑面积等详见下表:
出让土地范围内建筑物一览表
幢号
房号
用途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备注
6
________
商业
3072.3
房产证号:
京房权证朝股份制字第00023号
附房
商业
44.4
3
________
商业
190.0
合计
3306.70
四、影响地价的因素分析
1、一般因素
(1)北京市概况
北京地处东经115°24'~117°30',北纬39°38'~41°05',西接太行山脉,北依燕山,东望渤海,南延华北平原,平均海拔43.71米,总面积16807.8平方公里。
全市辖18个区县,市区规划范围为东至定福庄、西至石景山,南至南苑,北至清河,面积约750平方公里。
北京属典型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性气候,夏季炎热多雨,冬季寒冷干燥,春、秋短促。
年平均气温10~12℃,年日照时数为2700小时,平原地区无霜期190天以上,年降水量500~700毫米。
北京是驰名中外的历史文化名城、我国七大古都之一,“人文奥运”文物保护规划正式启动,投入专项资金1.2亿元,全市拥有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64处,全市面向社会开放的博物馆达到123个,博物馆馆藏文物226余万件,文化遗迹和人文景观遍布京城各地。
(2)城市规划与发展目标
北京充分考虑了城市规划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影响,为了避免城市极度扩张,北京市的建设正逐步从以新区带动为主转向旧区调整改造与新区开发并重。
市区内道路改建工程、水系治理工程等项目的进行改善了市区环境,而新区开发的重点也将从中心地区转移到各边缘集团,卫星城镇将会有很大发展。
(3)基础设施条件
北京市坚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发展的方针,城市基础设施已初具现代化。
目前,北京市四环路以内的区域基本达到“七通”的配套程度。
城市供水能力、污水处理能力进一步增强;电信事业发展迅速;供热、供电能力有了很大提高;大量全国著名学府集中在北京,中小学校遍及京城各个区县;医疗设施完善,各级医疗机构遍布京城;各种类型的服务机构完全可以满足广大市民的需要。
2、区域因素
(1)朝阳区概况
朝阳区位于北京市主城区的东部和东北部,介于北纬39。
48'至40。
09',东经116。
21'至116。
42'之间。
东与通州区接壤,西与海淀、西城、东城、崇文等区毗邻,南连丰台、大兴两区,北接顺义、昌平两区。
朝阳区是北京市面积最大的近郊区,南北长28公里,东西宽17公里,土地总面积470.8平方公里。
平均海拔34米,是北京市城近郊区中面积最大的的一个区。
全区常住人口258.5万,其中户籍人口165.7万,外来人口92.8万。
区现行行政区划,有23个街道办事处,20个乡。
(2)交通条件
朝阳区自古以来就是北京的东行门户,现已构成公路、铁路、航空、地铁立体交通网络。
区内公路四通八达,总计700多公里,除十几条市内线路外,还有京津塘高速公路、首都机场高速公路、京通快速路、京石公路、京张公路、京密公路、京山公路和二环、三环等十几条干道。
全区目前有立交桥30座,人行过街桥42座,其中有全国最大的由26座桥构成的四环路。
现代化的国际机场——首都国际机场也坐落在朝阳区,目前拥有国内航线140多条,国际航线38条,每周定期航班800多班。
新建的海关朝阳口岸已正式启用,缩短了朝阳与世界交往的距离。
(3)社会经济
朝阳区作为经济强区,拥有电子、纺织、化工、机械、汽车等门类齐全的工业生产基地,商业、金融业、旅游业、物流仓储等服务业,以及新兴的高新技术产业、房地产业、现代农业等。
2000年,区域内国内生产总值达到480亿元,总规模位居北京市各区县的前列。
巨大的经济实力,优良的投资环境,完善的服务设施,吸引了众多国内外知名企业入驻。
据不完全统计,80年代以来陆续入驻朝阳的企业达到1.3万家。
朝阳区内云集了北京60%以上的外国商社,3000多家外国公司以及167家国际新闻机构,世界500强入驻北京的158家企业中的2/3均落户朝阳。
朝阳区是北京市对外交往的窗口区。
各国驻华使馆除俄罗斯、卢森堡两国使馆外,均在朝阳区。
(4)环境条件
朝阳区属于季风型大陆性气候,四季分明,降水集中,风向有明显的季节变化。
春季气温回升快,昼夜温差较大;夏季炎热多雨,水热同季,为农业生产提供了良好的条件;秋季晴朗少雨,冷暖适宜,光照充足;冬季寒冷干燥,多风少雨,各月平均气温都在0℃以下。
地貌类型复杂多样,可划分为山地、丘陵、台地、平原等四大类型。
多种多样的地貌类型,为农、林、牧、副、渔综合发展,建立城郊农业结构提供了有利的地貌条件。
区域轮廓呈南北略长、东西稍窄的多边形。
朝阳区地处东116°38′附近,北纬40°左右的北京平原朝阳区平均海拔34米,属于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气候宜人,区内蜿蜒流淌的8条主要河流,在肥沃的土地上勾勒出风景如画的自然美景。
3、个别因素
委估对象为天马行贸易(深圳)有限公司拍卖竞得位于朝阳区新源西里东街6号楼院商业用地。
宗地四至为:
东至通道;南至新源西里东街;西至通道;北至新源西里东街5号楼。
估价对象位于三环内,附近有110、120、623路等公交车通过,交通状况较好。
按北京市地价区类划分,属商业三类地价区。
根据《国有土地地籍调查成果确认单》(朝地调成果[09](129)号)和《房屋所有权证》(京房权证朝股份制字第00023号),土地面积1767.82平方米,建筑总面积现状3306.70平方米,容积率1.87。
宗地形状较规则,工程地质条件良好,目前宗地基础设施条件达到“七通一平”(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供暖、通气、通讯和场地平整)。
第三部分土地估价结果及其使用
一、估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4、《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5、《城镇土地估价规程》
6、《房地产估价规范》
7、《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本市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的通知》(京政发[2002]32号)
8、委托方提供的相关资料
(1)《国有土地地籍调查成果确认单》(朝地调成果[09](129)号)
(2)《房屋所有权证》(京房权证朝股份制字第00023号)
(3)《指定成立清算组决定》((2006)深中法民二破产字第6号)
(4)《民事裁定书》((2006)深中法民二破产字第6号)
(5)《不动产拍卖成交确认书》
(6)《拍卖成交确认书》
(7)《民事裁定书》((2006)深中法民二破产字第6-89号)
(8)《协助执行通知书》((2006)深中法民二破产字第6-89-1号)
(9)委托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9、本公司掌握的市场资料及估价人员实地查勘的情况
二、土地估价
1、估价原则
(1)预期收益原则
土地估价应以估价对象在正常利用条件下的未来客观有效的预期收益为依据。
(2)遵循替代原则
土地估价应以相邻地区或类似地区功能相同、条件相似的土地市场交易价格为依据,估价结果不得明显偏离具有替代性质的土地正常价格。
(3)遵循最有效利用原则
土地估价应以估价对象的最有效利用为前提估价。
判断土地的最有效利用以土地利用符合其自身利用条件、法律法规政策及规划限制、市场要求和最佳利用程度等。
(4)遵循供需原则
土地估价要以市场供需决定土地价格为依据,并充分考虑土地供需的特殊性和土地市场的地域性。
(5)遵循报酬递增递减原则
土地估价要考虑在技术等条件一定的前提下,土地纯收益会随着土地投资的增加而出现由递增到递减的特点。
(6)遵循贡献原则
土地总收益是由土地及其他生产要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土地的价格可以土地对土地收益的贡献大小来决定。
(7)遵循变动原则
估价人员应把握土地价格影响因素及土地价格的变动规律,准确地评估价格。
总之,在评估过程中,要按照国家、地方有关规定,恪守客观、公正、科学、合法的原则进行土地价格评估,做到评估过程合理,评估方法科学,评估结果准确。
2、估价方法
估价人员遵循估价原则,结合估价目的,在认真分析所掌握的资料并进行实地勘察之后,根据委估土地的特点和实际状况,选取市场比较法、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和收益还原法作为本次估价的基本方法。
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一是估价人员收集到一些与此相应的土地出让比较案例,选用市场比较法比较适宜;二是委估土地位于北京市基准地价覆盖区域,运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切实可行;三是估价对象实际用途为商业,故可考虑选用收益还原法。
具体估价方法如下:
(1)依据同一性质、同一供需圈内的土地交易实例,以市场比较法求取委估宗地的比准价格,进而求取委估宗地的总地价、单位地价。
(2)依据北京市发布的基准地价标准,将城市基准地价修正到委估宗地的价格,进而求取委估宗地的总地价、单位地价。
(3)收益还原法是将委估宗地未来正常年纯收益(地租),以一定的土地还原利率还原,以此估算委估宗地价格的方法。
进而求取委估宗地的总地价、单位地价。
(4)对上述三种方法求出的地价进行技术处理,最终求出委估宗地的总地价、单位地价。
3、估价结果
估价人员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评估工作程序,利用科学的评估方法,在认真分析现有资料的基础上,经过周密准确的测算,确定估价对象天马行贸易(深圳)有限公司拍卖竞得位于朝阳区新源西里东街6号楼院商业用地,土地面积1767.82平方米,现状建筑面积3306.70平方米,容积率1.87,于估价期日2009年8月12日的土地使用权价格为:
(币种:
人民币)
熟地价:
总价:
1862.81万元
大写金额:
壹仟捌佰陆拾贰万捌仟壹佰元整
单位楼面熟地价:
5633元/平方米
单位地面熟地价:
10534元/平方米
毛地价:
总价:
591.83万元
大写金额:
伍佰玖拾壹万捌仟叁佰元整
单位楼面毛地价:
1790元/平方米
单位地面毛地价:
3347元/平方米
三、估价结果和估价报告的使用
1、估价的前提条件和假设条件
(1)委托方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并支付有关税费。
(2)在评估基准日的地产市场为公开、平等、自愿的交易市场。
(3)任何有关估价对象的运作方式、程序符合国家、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
(4)本次估价结果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重大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对估价结论的影响。
(5)本报告中的权属、面积等均以委托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复印件为依据,如上述资料发生变化,评估结果须做相应调整。
(6)本报告设定的土地开发程度为“七通一平”,估价基准日是2009年8月12日,土地用途为商业,土地使用期限为四十年。
2、估价结果和估价报告的使用
(1)本估价报告和估价结果报告的作用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生法律效力。
(2)本报告所确定的土地价格仅供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的双方参考,具体地价数额以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最终审定的结果为准。
(3)本报告仅供委估方为此次估价目的而用,不得做其他用途。
未经本估价机构书面许可,不得公开、复制。
(4)估价报告和估价结果的使用权归委托估价方所有,本估价机构对估价结果有解释权。
(5)委托方在使用本报告时必须保证本报告的完整性。
(6)本报告的有效期为自估价期日2009年8月12日起一年。
第四部分附件
1、委估对象及比较案例位置示意图
2、委估对象现状照片
3、《国有土地地籍调查成果确认单》(朝地调成果[09](129)号)
4、《房屋所有权证》(京房权证朝股份制字第00023号)
5、《指定成立清算组决定》((2006)深中法民二破产字第6号)
6、《民事裁定书》((2006)深中法民二破产字第6号)
7、《不动产拍卖成交确认书》
8、《拍卖成交确认书》
9、《民事裁定书》((2006)深中法民二破产字第6-89号)
10、《协助执行通知书》((2006)深中法民二破产字第6-89-1号)
11、委托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2、估价机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3、估价机构评估资质及估价师资格证书
土地估价技术报告
项目名称:
天马行贸易(深圳)有限公司拍卖竞得
位于朝阳区新源西里东街6号楼院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评估
受托估价单位:
xxxxxxxx评估有限公司
土地估价报告编号:
【2009】xx【估】字第102号
估价技术报告编号:
【2009】xx【估技】字第102号
提交估价报告日期:
二○○九年八月十四日
土地估价技术报告
第一部分总述
一、估价项目名称
天马行贸易(深圳)有限公司拍卖竞得位于朝阳区新源西里东街6号楼院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评估
二、委托估价方
单位名称:
天马行贸易(深圳)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国企大厦永富楼25A
法定代表人:
卢蔚
三、受托估价方
单位名称:
xxxxxxxx评估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xxx
土地评估资质注册号:
xxx
法定代表人:
xxx
联系电话:
xxx
四、估价目的
为委托方向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提供客观、公正、合理的地价参考依据。
五、估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4、《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5、《城镇土地估价规程》
6、《房地产估价规范》
7、《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本市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的通知》(京政发[2002]32号)
8、委托方提供的相关资料
(1)《国有土地地籍调查成果确认单》(朝地调成果[09](129)号)
(2)《房屋所有权证》(京房权证朝股份制字第00023号)
(3)《指定成立清算组决定》((2006)深中法民二破产字第6号)
(4)《民事裁定书》((2006)深中法民二破产字第6号)
(5)《不动产拍卖成交确认书》
(6)《拍卖成交确认书》
(7)《民事裁定书》((2006)深中法民二破产字第6-89号)
(8)《协助执行通知书》((2006)深中法民二破产字第6-89-1号)
(9)委托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9、本公司掌握的市场资料及估价人员实地查勘的情况
六、估价基准日
二○○九年八月十二日
七、估价日期
二○○九年八月十二日至二○○九年八月十四日
八、地价定义
根据地价评估的技术规程和项目的具体要求,此次评估的土地价格指:
估价基准日为2009年8月12日,评估设定用途为商业,评估设定使用年限为40年,宗地基础设施开发程度达到红线外“七通”(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通暖、通气)及红线内场地平整,在现状利用条件下的土地使用权价格。
九、估价结果
估价人员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评估工作程序,利用科学的评估方法,在认真分析现有资料的基础上,经过周密准确的测算,确定估价对象天马行贸易(深圳)有限公司拍卖竞得位于朝阳区新源西里东街6号楼院商业用地,土地面积1767.82平方米,现状建筑面积3306.70平方米,容积率1.87,于估价期日2009年8月12日的土地使用权价格为:
(币种:
人民币)
熟地价:
总价:
1862.81万元
大写金额:
壹仟捌佰陆拾贰万捌仟壹佰元整
单位楼面熟地价:
5633元/平方米
单位地面熟地价:
10534元/平方米
毛地价:
总价:
591.83万元
大写金额:
伍佰玖拾壹万捌仟叁佰元整
单位楼面毛地价:
1790元/平方米
单位地面毛地价:
3347元/平方米
十、需要特殊说明的事项
1、估价的前提条件和假设条件
(1)委托方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并支付有关税费。
(2)在评估基准日的地产市场为公开、平等、自愿的交易市场。
(3)任何有关估价对象的运作方式、程序符合国家、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
(4)本次估价结果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重大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对估价结论的影响。
(5)本报告中的权属、面积等均以委托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复印件为依据,如上述资料发生变化,评估结果须做相应调整。
(6)本报告设定的土地开发程度为“七通一平”,估价基准日是2009年8月12日,土地用途为商业,土地使用期限为四十年。
2、估价结果和估价报告的使用
(1)本估价报告和估价结果报告的作用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生法律效力。
(2)本报告所确定的土地价格仅供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的双方参考,具体地价数额以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最终审定的结果为准。
(3)本报告仅供委估方为此次估价目的而用,不得做其他用途。
未经本估价机构书面许可,不得公开、复制。
(4)估价报告和估价结果的使用权归委托估价方所有,本估价机构对估价结果有解释权。
(5)委托方在使用本报告时必须保证本报告的完整性。
(6)本报告的有效期为自估价期日2009年8月12日起一年。
十一、土地估价师签字
姓名估价师资格证书号签名
xxx土地估价师注册号:
xxxxx
xxx土地估价师注册号:
xxxxx
十二、土地估价机构
估价机构:
xxxxxxxx评估有限公司
机构负责人签字:
二○○九年八月十四日
第二部分估价对象描述及地价影响因素分析
一、估价对象描述
1、土地登记状况
根据《国有土地地籍调查成果确认单》(朝地调成果[09](129)号):
土地使用者:
天马行贸易(深圳)有限公司;
宗地坐落:
朝阳区新源西里东街6号楼院;
用途:
商业;
使用权面积:
1767.82㎡;
宗地四至为:
东至通道;南至新源西里东街;西至通道;北至新源西里东街5号楼。
2、土地权利状况
委估对象为位于朝阳区新源西里东街6号楼院的商业用地,原土地使用者为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因资不抵债于2006年1月24日依法宣告破产,2008年8月14日经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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