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学考试复习资料全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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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学考试复习资料全部
《民事诉讼法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参考答案
《民事诉讼法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1参考答案
一、名词解释
1.民事诉讼:
是诉讼的一种,根据诉讼的性质不同,还有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统属
于诉讼的范畴。
2.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是指受民事诉讼法调整的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
存在的以诉讼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3.既判力:
是指生效民事判决所裁判的诉讼标的对双方当事人和法院所具有的强制性
通用力。
4.主管:
作为学术概念,一般是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范围。
5.期间与期日:
期间又称诉讼期间,是指人民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诉
讼活动必须遵守的期限。
期日,是指人民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会合进行诉
讼行为的日期。
5.财产保全:
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当事人起诉后申请执行前,为保证
将来的判决能够得到顺利执行,而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其处分
的强制措施。
二、问答题
1.处分原则的含义和内容。
答:
处分原则,是指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自由支配自己享有的民事权利
和诉讼权利的准则。
内容:
1、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处分权;2、当事
人有权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3、当事人有权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
2.回避制度的含义和回避的对象。
答:
回避制度,是指承办案件的审判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遇有法律规定的回避情形
时,退出本案审理活动的一种审判制度。
回避的对象:
审判人员、人民陪审员、书记
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3.根据民事诉讼理论,诉讼管辖的分类。
答:
1、法定管辖和裁定管辖;2、专属管辖和协议管辖3、共同管辖和合并管辖
4.诉讼代表人与共同诉讼人的区别。
答:
首先,代表人诉讼中,只要推选诉讼代表人,其他共同诉讼人可不必亲自参加诉
讼,而共同诉讼人必须亲自参加诉讼。
其次,诉讼代表人实施的诉讼行为,除法律规
定必须经过被代表人同意才对其发生效力以外,原则上对当事人全体有效,但是共同
诉讼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在必要共同诉讼中,原则上只有经过其他当事人的承认,才
对其他当事人生效。
在普通共同诉讼中,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生效。
5.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与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异同。
答:
1、参加诉讼的根据不同;2、诉讼地位不同;3、享有的诉讼权利不同;四项基本
原则、参加诉讼的方式不同。
三、案例分析题
(1)答:
本案由乙市法院管辖。
根据民诉法第34条第二款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
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案是由继承引起的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
在地的乙市法院行使管辖权。
(2)答:
本案李可是因不动产产权关系与他人发生争议,以自己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
的公民,在本案中处于原告的诉讼地位;李明是与原告发生权利义务争议而被法院通
知应诉的人,是被告;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在该遗产继承诉讼中,李娜既不明确表示
弃权,又不愿参加诉讼,法院仍应把其追加为必要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于某因对原
告、被告所争议的不动产产权主张实体权利,认为有独立请求权,而参加到已经开始
的诉讼中,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民事诉讼法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2参考答案
一、名词解释
1.民事诉讼证据:
是指能够证明民事案件真实情况的客观事实材料,民事诉讼证据有
三个最基本的特征,即客观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
2.证明:
指人民法院,诉讼参加人及证人,鉴定人等诉讼参与人,依照法定程序,提
供、收集证据,审查核实判断证据,运用证据查明民事案件事实的诉讼活动。
3.证明责任:
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对自己的诉讼主张,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
和在无法证明时,要承担的败诉责任。
4.质证:
是指在法庭审理的过程中,由诉讼当事人就法庭上所出示的证据材料采取询
问、辨认、质颖、说明、辩驳等方式,以在证据的证明力等问题上对法官的内心确信
产生影响的一种诉讼活动。
5.证据保全:
是指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
请或者依职权,对证据加以固定和保护的制度。
6.缺席判决:
即在开庭审理时,一方当事人未到庭,法院公就到庭,法院公就到庭的
一方进行调查、审核证据,并对未到庭的一方当事人的诉讼材料进行审查后,依法作
出裁判的诉讼活动。
二、问答题
1.民事诉讼证据必须具备的条件。
答:
(1)证据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
(2)必须是与案情有内在联系的客观事
实;(3)必须是法律允许作为诉讼证据的客观事实;(4)必须是依照法定程序取得
的客观事实。
2.民事诉讼证据的理论分类。
答:
(1)按照证据的来源,可以把证据分为原始证据和派生证据;
(2)按照证据与
待证事实的关系,证据可以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3)按照证据是否由负有举证
责任的当事人提出及其所能证明的事实,证据可以分为本证和反证。
3.民事诉讼证据的法定种类。
答:
1、书证;2、物证;3、视听资料;4、证人证言;5、当事人陈述;6、鉴定结
论;7、勘验笔录。
4.根据《若干规定》的解释,“新的证据”是指哪些情形。
答:
(1)一审程序中新的证据包括:
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
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
提供的证据;
(2)二审程序中新的证据包括:
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
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
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3)《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1款第1项规定的“新的
证据”,是指原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
当事人在再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
当在申请再审时提出。
5.起诉的要件。
答: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7条、第108条和第109的规定,起诉的要件可以分为形式
要件和实质要件两种。
(1)形式要件:
①必须提交起诉状;②必须交纳诉讼费用。
(2)实质要件:
①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②有明确的
被告;③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④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和受诉人
民法院管辖。
三、案例分析题
(1)答:
在本案诉讼中,张三是因民事权利义务发生争议,以自己名义向法院起诉的
人,是原告;张四是与原告发生权利义务争议,而被法院通知应诉的人,是被告;张
恩义对原告、被告所争议的诉讼标的主张实体权利,而参加到已经开始的诉讼中,是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2)答:
张四是一方当事人,其在诉讼中死亡,法院应根据民诉法规定裁定中止诉讼
程序。
(3)答:
张三应以书面形式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经审查认为撤诉目的合法,符合撤
诉条件,应裁定准予撤诉,诉讼程序终结。
《民事诉讼法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3参考答案一、名词解释:
1.简易程序:
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人民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经济纠纷案件
时所适用的一种简便易行的诉讼程序。
2.第二审程序:
是指上一及人民法院基于当事人的上诉,对下一级人民法院一审未生
效裁判进行审理和裁判的程序。
3.审判监督程序:
是依法定程序,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
调解书进行查看和监督,以保证案件审判质量而适用的一种审判程序。
4.民事判决和裁定:
民事判决,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审理完结时,查明并认定案件事
实,正确适用法律、行使国家审判权,对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的权威性判定。
民事裁
定,人民法院对民事审判和执行程序中的问题以及个别实体问题所作的权威性判定。
5.特别程序:
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某些非民事权益争议案件所适用的特殊审判程序
6.督促程序:
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要求债务人给付金钱和有价证券的申请,以支
付令的形式,限令债务人在特定期限内履行义务的特殊程序。
二、问答题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哪些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答:
(1)结婚时间较短,财产争议不大的离婚案件,或者当事人婚前就患有法律规定
不准结婚的疾病的人离婚案件;
(2)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只是给付时间和金额上有争
议的赡养费案件,扶养费案件和抚育费案件;(3)确认和变更收养关系、子女抚养关
系,双方争议不大的案件;(4)借贷关系明确,证据充分,金额不大的债务案件;(
5)遗产和继承人范围明确,争议遗产数额不大的继承案件;(6)事实清楚,责任明
确,赔偿金额不大的损害赔偿案件;(7)事实清楚,案情简单,是非分明,争议焦点
明确,诉争金额不大的其他案件。
2.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区别
答:
区别:
1、程序发生的原因不同;2、审理的对象不同;3、适用程序不同;4、裁
判的效力不同。
3.上诉的概念和法定条件。
答:
上诉,是指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未生效裁判,在法宝期间,要求上
一级人民法院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法律适用,进行审理的行为。
条件:
(1)上诉的实质要件;
(2)上诉的形式要件
4.抗诉的概念和特征。
答:
抗诉是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依法提
请人民法院对案件重新审理的诉讼行为。
特征:
(1)抗诉的主体是具有法律监督职能的人民法院;
(2)抗诉的客体是人民法
院已生效的判决、裁定;(3)抗诉依法定程序进行;(4)抗诉的案件应当再审。
5.法院调解的法律效力。
答:
(1)确定权利义务关系;
(2)结束诉讼程序;(3)不得对调解书提出上诉;(
4)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三、案例分析题
1、丙市法院。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
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
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
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不正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
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
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3、不适当。
因本案管辖权属于丙市某港口所在地法院。
4、可以。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
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
异
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5、不视为。
因为如果裁定异议不成立,B公司必须应诉,为防止开庭时毫无准备而导
致诉讼不利,B有权委托代理律师去阅卷、办理委托手续和打听开庭日期。
6、不能。
应当报请上级法院指定管理,不得自行移送。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
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
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
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7、可以。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诉讼中处于原告地位,享有原告的诉讼地位。
根据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
的,有权提起诉讼。
8、应当。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
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
定。
9、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
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
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
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民事诉讼法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4参考答案
一、问答题
1.执行的概念和条件。
:
答:
执行,又叫强制执行,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强制义务人
履行义务,以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的诉讼活动。
条件:
1、执行必须以生效法律文书为依据;2、作为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必须具有给
付内容;3、必须是义务人拒不履行义务的。
2.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有哪些?
答:
(1)人民法院制作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支付令;
(2)人民法院制
作的行政判决书、裁定书;(3)人民法院制作的具有财产内容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
和调解书;(4)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外国法院判决,外国仲裁机构裁决的裁定
书;(5)人民法院制作的承认和执行特别行政区法院判决、裁定和仲裁裁决书;(6
)仲裁机构制作的裁决书、调解书,仲裁机构提交人民法院作出的财产保全裁定
书;(7)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8)行政机关制作的依法由
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
3.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法律规定。
答:
申请执行应在法定期限内提出,逾期不申请的,将承担不予执行的风险。
申请执行
人在申请执行时,应提供被执行人的准确下落或被执行财产的确切线索,否则将承担
执行可能被中止的风险。
被申请人没有财产或没有足够财产可供执行的,申请人将承
担财产权益无法实现或不能完全实现的风险。
当事人不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相应义
务,可能要承担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被罚款、拘留等强制措
施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风险。
4.如何执行动产。
答:
1、查封、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2、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3、查
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4、搜查被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5.涉港澳民事案件的范围。
答:
(1)人民法院受理的经济纠纷,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涉港澳经济纠纷案
件:
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港澳同胞或在香港、澳门地区登记成立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
组织;②经济纠纷争议的标的物在香港、澳门地区的;③经济关系的发生,变更或者消
灭在香港、澳门地区的。
(2)居住在香港、澳门地区的外国人或者港澳同胞在外国登记成立的企业、其他经济
组织之间的经济纠纷案件,不属于涉港澳经济纠纷案件,而是涉外经济纠纷案件;
(3)港澳同胞或者港澳地区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在内地成立的独资企业或者投资兴办
的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为内地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之间的经济纠纷案件,也
不属于涉港澳经济纠纷案件,而是国内经济纠纷案件。
6.涉外民事诉讼审理的基本原则。
答:
(1)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原则;
(2)国家主权原则;(3)适用有关国际条约
的原则;(4)司法豁免权原则。
二、案例分析题
1、答:
(1)太原市某区人民法院对该案有管辖权。
根据民诉法规定,因合同纠纷引
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该案中,购销合同中约定了
太原发电厂为货物的交接和安装调处地,可视为合同履行地,因此太原某区法院对该
案有管辖权。
(2)太原发电厂可作为本案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在本案中,存在北京实达公司与
太原发电厂、北京实达公司与唐山电机厂的两个民事法律关系,但作为购销合同实际
上的需方,太原发电厂对北京实达公司与唐山电机厂争议的诉讼标的即购销发电机组
合同纠纷虽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与案件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他将最终承
担被告败诉的法律后果,因此,在本案中,太原发电厂处于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
地位。
2、答;根据民诉法规定,对于本案,法院受理案件后,应以通知形式向原告、被告发
送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并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
法院在
立案后5日内应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要求被告收到起诉状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交
答辩状。
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法院审理案件。
法院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
在3日内告知当事人。
法院开庭审理前,应当在开庭3日前采用传票方式传唤当事人按
时出庭。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作出缺度判决。
对于离
婚诉讼的判决,法院除应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审法院外,还须告诫
双方当事人在判决书生效前不得另行结婚。
中南大学现代远程教育课程考试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民事诉讼法学》
一、判断对错:
1.地方检察机关不能对同级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和裁定提出抗诉。
()
2.不是法人的组织不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
3.法院调解既是法院的诉讼活动,又是法院审结案件的一种方式。
()
4.在执行程序中不应适用调解制度。
()
5.凡是开庭审理的案件,都应当公开审理。
()
6.诉讼标的是当事人之间实体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
7.一个案件中只能有一个诉的种类存在。
()
8.原告请求法院责令被告拆除违章建筑的诉讼,属于给付之诉。
()
9.民事命令一经发布即生效,不允许上诉,也不允许申请复议。
()
10.民事判决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
11.民事判决的既判力,是指民事判决的效力,即民事判决形式上的确定力。
()
12.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0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审结。
()
13.人民法院对选民资格案件作出的判决书,应当在选举日前送达选举委员会和起诉人,并通知有关公民。
()
14.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失踪的,向利害关系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
15.对同一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罚款、拘留不得连续使用。
()
16.当事人对罚款、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
17.对于严重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除了对其适用民事诉讼强制措施外,还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
18.简易程序是第一审程序中的一种独立的、简便易行的诉讼程序。
()
19.已按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可以转为适用普通程序,但已按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得改用简易程序审理。
()
20.简易程序是对普通程序的简化,因此它是普通程序的附属程序。
()
二、不定项选择:
1.依法必须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是:
()
a、离婚案件b、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
c、涉及国家机密的案件d、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
2.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是:
()
a、涉外案件b、重大涉外案件
c、海事案件d、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3.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下述法院中有管辖权的是:
()
a、运输始发地法院b、运输目的地法院
c、事故发生地法院d、被告住所地法院
4.下述诉讼中,实行"被告就原告"原则确定管辖的是:
()
a、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b、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诉讼;
c、离开住所一年以上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d、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5.下述情况下,必须适用合议制审理的是:
()
a、二审案件 b、再审案件
c、重审案件d、依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6.下述主体中,具有当事人资格的是:
()
a、法人b、公民c、联营体d、个体工商户
7.不具备作证能力的自然人,指的是:
()
a、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b、不具备诉讼行为能力的人
c、未成年人d、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8.需特别授权,委托代理人方可行使的诉讼权利是:
()
a、放弃诉讼请求b、提起反诉c、要求回避d、变更诉讼请求
9.用以证明房屋修建年代的刻有修建时间的墙砖,属:
()
a、书证b、物证c、既是书证也是物证d、既非书证,也非物证
10.不需要证明的事实有:
()
a、众所周知的事实b、推定的事实
c、预决的事实d、对方当事人不否认的事实
11.调解书的生效时间是:
()
a、达成调解协议时b、任何一方收到调解书时
c、调解书盖上法院印章时d、双方当事人签收时
12.调解结案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方式是:
()
a、原告负担b、被告负担c、由法院确定d、由当事人协商负担
13.必须到庭的证人未到庭,人民法院应当:
()
a、中止诉讼b、终结诉讼c、延期审理d、继续审理
14.诉讼进行中,一方当事人死亡,人民法院应当:
()
a、裁定延期审理b、裁定中止诉讼
c、裁定终结诉讼d、根据具体情况,或裁定中止诉讼或裁定终结诉讼
15.已经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
()
a、一概不予受理b、受理后,裁定驳回
c、一概予以受理d、经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予以受理
16.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案件是:
()
a、重复起诉的案件b、撤诉后再起诉的案件
c、已经法院调解和好或判决不准离婚,原告又起诉的案件
d、被告不明确的案件
17.可以先予执行的案件范围是:
()
a、追索人身损害赔偿的案件b、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
c、追索扶养费、抚恤金的案件d、追索赡养费、抚育费和医疗费的案件
18.当事人可以上诉的裁定是:
()
a、不予受理的裁定b、对管辖权异议的裁定
c、关于财产保全的裁定d、驳回起诉的裁定
19.简易程序的"简易"体现在:
()
a、适用独任制审理b、简便的起诉和受理方式
c、简便的传唤方式d、不开庭审理
20.适用督促程序的条件是:
()
a、债权人请求给付的是金钱或有价证券
b、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
c、支付令能送达债务人
d、债务人明确拒绝偿还债务
21.甲公司诉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A区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由某审判员独任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独任审判员发现案情复杂,该案不属于简单案件,需要进一步调查取证和进行书证笔迹鉴定。
在这种情况下,该案件应如何处理?
()
a、报请院长批准延长案件的审理期限
b、终结简易程序,告知当事人按照普通程序重新提起诉讼
c、将简易程序直接转化为普通程序,审理期限另行计算
d、将简易程序直接转化为普通程序,审理期限从立案次日起计算
22.光明贸易公司与煤炭公司之间煤炭质量纠纷案件,经甲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光明贸易公司败诉,应当承担接受煤炭,并支付煤炭款的一审判决。
判决送达后,光明贸易公司不服提出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该上诉案件过程中,发现一审主审该案件的吴审判员应当回避未回避,并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二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a、判决驳回光明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决
b、依法改判
c、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甲区人民法院重审
d、判决撤销原判决,发回甲区人民法院重审
23.王老太太自年轻丈夫去世后,就独自抚养两个儿子长大成人。
儿子成家单独生活后,因王老太太年老体弱,两个儿子都不愿意尽赡养义务,王老太太伤心至极,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为其与儿子分家析产并责令儿子支付赡养费。
一审法院经过审理判决两个儿子每人向王老太太一次性支付赡养费5万元。
王老太太不服,向上级人民法院上诉。
二审法院审理过程中,发现一审法院未进行分家析产,此时二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a、应当直接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b、依法查清事实后改判
c、根据自愿原则调解,调解不成,告知王老太太就分家析产问题另行起诉
d、根据自愿原则调解,调解不成,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24.张某诉刘某借款纠纷一案由A市甲区人民法院审理终结。
一审法院判决刘某返还张某借款本金2万元,驳回了张某要求刘某支付利息的请求。
判决书送达后,刘某提出上诉,张某未上诉,但在答辩状中向二审法院提出让某刘支付利息的请求。
对于该请求,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a、必须予以审查 b、应当予以审查
c、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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