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度危险源辨识及监控措施清单2.docx
- 文档编号:8198781
- 上传时间:2023-01-29
- 格式:DOCX
- 页数:677
- 大小:231.76KB
月度危险源辨识及监控措施清单2.docx
《月度危险源辨识及监控措施清单2.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月度危险源辨识及监控措施清单2.docx(67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月度危险源辨识及监控措施清单2
危险源辨识及监控措施清单
2013年8月
序号
设施、活动、
作业、场所
危险源识别
可能发生的
安全事故
预防对策
危险源
一般
重大
1
打桩、
灌桩作业
未编制施工方案或方案中安全措施不完善
√
相邻建构筑物及
管线损坏
1、打桩前要制定有针对性的施工方案,必须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
2、对所有各种机械设备进场后,必须由设备负责人会同安全员和使用机械的人员共同对该机械设备进行进场验收工作,经验收发现安全防护装置不齐全的或有其它故障的应有退回设备保障部门进行维修和安装。
3、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应进行检查,并按标准要求对该设备进行验收,经项目组织验收合格后方能正常使用。
4、使用前要对设备使用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技术交底和教育工作,使用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交底内容及近操作规程操作。
5、使用中要经常对该设备进行保养检查,使用后切断电源并锁好电闸箱。
6、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对于施工中有可能出现的危险情况制定应急预案;
7、桩孔要及时加盖或者进行围护。
2
打桩机械、设备缺陷或者安装不符合要求
√
机械伤害
3
打桩作业违规操作违章指挥
√
起重伤害、物体打击
4
桩机行走轨道沉降不均或者沉降过大
√
设备倾翻
5
打桩机超高限位失灵或者不符合要求
√
高处打击、
设备倾翻
6
打桩作业临时用电违规
√
触电
7
桩孔未加盖、回填或围护
√
高处坠落
8
未编制施工方案或方案中安全措施不完善
√
相邻建构筑物及
管线损坏
9
施工用电
临时施工用电无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组织设计不符合要求
√
触电等
1、按JGJ46—2005规范编制专项临电施工技术方案,并经批准后实施。
2、在建工程外侧与外电高压线路未达到安全距离应增设屏障遮栏、围栏或保护网等防护。
3、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供电线路必须实行TN—SR接零保护系统,同时必须做到三级控制两级保护,电箱为标准电闸箱,并采取防雨、防潮措施。
4、电气设备应根据地区或系统要求,做保护接零,并做保护接地,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
5、必须由持有合格证件的专职电工,负责现场临时用的电管理及安拆。
6、配电箱设在干燥通风的场所,周围不得堆放任何防碍操作、维修的物品,并与被控制的固定设备距离不得超过3米。
安装和使用按“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的原则,不能同时控制两台或两台以上的设备,否则容易发生误操作事故。
7、配电箱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做出分路标志,门应配锁,现场停止作业1时间以上时,应将开关箱断电上锁。
8、照明专用回路设志用漏电保护器,灯具金属外壳做接零保护,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5米的应有使用安全电压。
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的照明电源必须使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架设或埋设必须符合要求,并保证绝缘良好。
任何场合均不能拖地。
9、线路过道应按规定进行架或地埋,破皮老化线路不准使用。
10、凡从事与用电有关的施工作业时,必须实行电工跟班作业。
10
外电防护措施有缺陷或者不符合要求
√
触电等
11
接与接零保护系统不符合要求
√
触电等
12
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
触电等
13
电线电缆老化、破皮未包扎
√
触电等
14
非电工私拉乱接电线
√
触电等
15
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
√
触电等
16
电缆架设或埋设不符合要求
√
触电等
17
灯具金属外壳未接地
√
触电等
18
潮湿环境作业漏电保护器参数过大或不灵敏
√
触电等
19
闸刀及插座插头损坏、闸具不符合要求
√
触电等
20
不符合“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要求导致防护不足
√
触电等
21
手持照明未用36V及以下电源供电
√
触电等
22
带电作业无人监护
√
触电等
23
生活设施管理
食堂设施不全及不符合卫生要求
√
食物中毒、
传染疾病等
1、公司各层次办公场所保持卫生、通风,有消毒措施。
2、炊事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和体检合格证上岗。
3、食堂内严禁非炊事人员进入,炊事人员不能留长指甲,并保持个人卫生清洁,对食堂做到每日清扫。
24
食堂工作人员卫生健康不符合要求
√
传染疾病等
25
食堂采购、食物留置等管理制度不严格不认真
√
食物中毒、
传染疾病等
26
厕所及洗浴设施不符合要求
√
摔倒、传染病等、污染环境
27
活动板房无搭设方案及未验收
√
坍塌、火灾
28
自然灾害与
环境因素
季节性施工安全防范及车辆、机械的防冻工作
√
伤亡事故、交通事故、机械伤害
1、不得采购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有异味或《食品卫生法》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2、公司各层次依照《传染病防治法》制定传染病应急预案。
3、按照季节制定安全防范方案。
29
夏季饮食卫生,防暑降温
√
中暑、腹泻等疾病
30
流行性疾病的预防系统未建立
√
甲肝、猪流感等暴发性流行病
31
防汛、防暑降温
√
人员伤亡、
财物损失
危险源辨识及监控措施清单
2013年9月
序号
设施、活动、
作业、场所
危险源识别
可能发生的
安全事故
预防对策
危险源
一般
重大
1
土方开挖
未编制施工方案或者方案中安全措施不完善
√
坍塌、机械伤害
1、在施工组织设计中,要有单项土方工程施工方案,对施工准备、开挖方法、放坡、排水、边坡支护应根据有关规范要求进行设计,边坡支护要有设计计算书。
2、挖土要自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先挖玻脚的危险作业。
3、人工控基坑时,操作人员之间要保持安全距离,一般大于2.5m;多台机械开挖,挖土机间距离应大于10m,
4、基坑四周设防护栏杆,人员上下要有专用爬梯,非作业人员严禁进入作业区。
5、挖土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并按照操作规章施工。
2
施工机械作业位置、顺序不符合要求
√
机械倾覆、触电等
3
挖土司机无证或违章作业
√
机械伤害等
4
围护缺失,其他人员进入挖土机作业区
√
机械伤害等
5
基坑支护
设计缺陷或者支护方案未经审批或审批不符合要求
√
坍塌等
1、基础工程施工前要制定有针对性的施工方案,必须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
2、按照土质的情况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撑。
3、基坑深度超过5m有专项支护设计。
4、对基坑、井坑的边坡和固壁、支架应随时检查,发现边坡有裂痕、疏松或支撑有折断、走动等危险征兆,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5、对于挖出的泥土,要按规定放置,不得随意沿基坑周围或临时建筑堆放。
6、施工中严格控制建筑材料、模板、施工机械、机具或其他物料在基坑周围堆放数量和重量,以避免产生过大的集中荷载.
7、基坑施工要设置有效排水措施,雨天要防止地表水冲刷土壁边坡,造成土方坍塌。
8、按照要求设置上下通道,并要求工人在上下通道通行。
9、如基坑上部有垂直交叉作业,应在基坑上方设置水平安全防护网。
6
临边防护措施缺乏、有缺陷或者不符合要求
√
高处坠落等
7
未对支撑、边坡进行有效的监视、测量、预报
√
坍塌等
8
坑壁支护有缺陷或者不符合要求
√
坍塌等
9
边坡不修正、放坡不符合要求
√
坍塌等
10
5m以上深基坑无专项支护方案
√
坍塌等
11
未设置人员上下通道或设置不合理
√
高处坠落等
12
积土、料具堆放、机械设备施工不合理造成坑边荷载超载
√
坍塌等
13
基坑垂直作业缺乏上下作业有效隔离防护
√
高处坠落等
14
排水措施缺乏或者措施不当
√
管涌、冒顶坍塌等
15
施工用电
临时施工用电无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组织设计不符合要求
√
触电等
1、按JGJ46—88规范编制专项临电施工技术方案,并经批准后实施。
2、在建工程外侧与外电高压线路未达到安全距离应增设屏障遮栏、围栏或保护网等防护。
3、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供电线路必须实行TN—SR接零保护系统,同时必须做到三级控制两级保护,电箱为标准电闸箱,并采取防雨、防潮措施。
4、电气设备应根据地区或系统要求,做保护接零,并做保护接地,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
5、必须由持有合格证件的专职电工,负责现场临时用的电管理及安拆。
6、配电箱设在干燥通风的场所,周围不得堆放任何防碍操作、维修的物品,并与被控制的固定设备距离不得超过3米。
安装和使用按“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的原则,不能同时控制两台或两台以上的设备,否则容易发生误操作事故。
7、配电箱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做出分路标志,门应配锁,现场停止作业1时间以上时,应将开关箱断电上锁。
8、照明专用回路设志用漏电保护器,灯具金属外壳做接零保护,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5米的应有使用安全电压。
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的照明电源必须使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架设或埋设必须符合要求,并保证绝缘良好。
任何场合均不能拖地。
9、线路过道应按规定进行架或地埋,破皮老化线路不准使用。
10、凡从事与用电有关的施工作业时,必须实行电工跟班作业。
16
外电防护措施有缺陷或者不符合要求
√
触电等
17
接与接零保护系统不符合要求
√
触电等
18
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
触电等
19
电线电缆老化、破皮未包扎
√
触电等
20
非电工私拉乱接电线
√
触电等
21
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
√
触电等
22
电缆架设或埋设不符合要求
√
触电等
23
灯具金属外壳未接地
√
触电等
24
潮湿环境作业漏电保护器参数过大或不灵敏
√
触电等
25
闸刀及插座插头损坏、闸具不符合要求
√
触电等
26
不符合“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要求导致防护不足
√
触电等
27
手持照明未用36V及以下电源供电
√
触电等
28
带电作业无人监护
√
触电等
29
生活设施管理
食堂设施不全及不符合卫生要求
√
食物中毒、
传染疾病等
1、公司各层次办公场所保持卫生、通风,有消毒措施。
2、炊事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和体检合格证上岗。
3、食堂内严禁非炊事人员进入,炊事人员不能留长指甲,并保持个人卫生清洁,对食堂做到每日清扫。
30
食堂工作人员卫生健康不符合要求
√
传染疾病等
31
食堂采购、食物留置等管理制度不严格不认真
√
食物中毒、
传染疾病等
32
厕所及洗浴设施不符合要求
√
摔倒、传染病等、污染环境
33
活动板房无搭设方案及未验收
√
坍塌、火灾
34
自然灾害与
环境因素
季节性施工安全防范及车辆、机械的防冻工作
√
伤亡事故、交通事故、机械伤害
1、不得采购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有异味或《食品卫生法》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2、公司各层次依照《传染病防治法》制定传染病应急预案。
3、按照季节制定安全防范方案。
35
夏季饮食卫生,防暑降温
√
中暑、腹泻等疾病
36
流行性疾病的预防系统未建立
√
甲肝、猪流感等暴发性流行病
37
防汛、防暑降温
√
人员伤亡、
财物损失
38
物料运输储存
易爆易燃物品运输、储存不符合要求
√
泄漏污染、火灾等
1、化学危险品应分类、设立专库、分开存放。
2、易燃、易爆品存放应分存,且与明火保持10m以上距离。
3、易燃、易爆品、化学品仓库应有管理制度,消防制度,并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水桶,铁锹等)
39
易爆易燃危险化学品管缺乏或者未严格执行
√
泄漏污染等
40
料具违规堆放
√
料具倾倒等
危险源辨识及监控措施清单
2013年10月
序号
设施、活动、
作业、场所
危险源识别
可能发生的
安全事故
预防对策
危险源
一般
重大
1
模板工程
无专项施工方案或者不符合要求
√
倒坍、物体打击等
1、模板、大模板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施工组织方案,并经批准。
2、施工中,应对各类模板、大模板吊运、安装、砼振捣过程,模板支撑系统,模板存放、模板验收、道路运输、作业环境等和模板拆除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模板工程作业在2m以上,应根据《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中有关安全防护设施规定执行。
4、冬季施工时,对操作地点和人行通道上的冰霜、雪应进行清扫。
5、雨季施工时,高层施工结构的模板作业,要安装避雷设施,沿海地区要考虑强台风并采取加固措施。
6、夜间施工时,必须有足够的照明灯具,作业面有充足的照明。
7、模板作业2米以上无可靠立足点时,必须搭设临时架体,保证立足可靠。
8、模板拆除必须经过现场监理批准,当混凝土强度达到规范要求时强度,方可拆除。
9、在各类模板、大模板拆除时,应按模板拆除安全技术规程执行,不得成片撬落或拉倒。
2
混凝土输送无安全措施或者安全措施无针对性
√
机械伤害、
高空坠落等
3
模板支承系统强度、刚度、稳定性不足
√
失稳、模板坍塌、
高空坠落等
4
模板运输堆放安全措施缺乏
√
高处坠落、
物体打击
5
悬空作业未系统安全带或系统挂不符合要求
√
高处坠落等
6
模板工程无验收与交底
√
倒坍、物体打击等
7
模板作业2m以上无可靠立足点
√
高处坠落等
8
模板拆除区未设置警戒线且无人监护
√
物体打击等
9
模板拆除前未经拆模申请批准
√
坍塌、物体打击等
10
模板上施工荷载超过规定或堆放不均匀
√
坍塌、物体打击等
11
模板拆除乱丢乱抛
√
物体打击、
朝天钉扎脚
12
木工机械
木工间消防器具缺损或者不符合消防要求
√
火灾隐患等
1、链条、齿轮和皮带等传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或防护板。
2、施工用电必须有保护接零和漏电保护器。
操作必须采用单向按钮开关,不得安装倒顺开关,无人操作时断开电源。
3、用电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三相五线保护接零系统。
定期进行检查,注意熔丝的选用,严禁采用其他金属丝作为代替用品。
4、工作场所严禁烟火,必须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13
木工间施工用电不符合要求
√
火灾隐患等
14
传动部位无防护罩
√
机械伤害等
15
无护罩及安全挡板
√
机械伤害等
16
使用多功能木工机具
√
机械伤害等
17
平刨无护手安全装置
√
机械伤害等
18
手持电动工具作业
移动电箱不符合“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要求
√
触电等
1、手持电动工具应配备装有专用的电源开关和漏电保护器的开关箱,严禁一台开关接两台以上设备,其电源开关应采用双刀控制。
2、作业人员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应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操作时握其手柄,不得利用电缆提拉。
3、长期搁置不用或受潮的工具在使用前应由电工测量绝缘阻值是否符合要求。
19
保护接零或电源线配备不符合要求
√
触电等
20
作业人员个体防护不符合要求
√
触电等
21
未做绝缘测试
√
触电等
22
施工用电
临时施工用电无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组织设计不符合要求
√
触电等
1、按JGJ46—88规范编制专项临电施工技术方案,并经批准后实施。
2、在建工程外侧与外电高压线路未达到安全距离应增设屏障遮栏、围栏或保护网等防护。
3、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供电线路必须实行TN—SR接零保护系统,同时必须做到三级控制两级保护,电箱为标准电闸箱,并采取防雨、防潮措施。
4、电气设备应根据地区或系统要求,做保护接零,并做保护接地,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
5、必须由持有合格证件的专职电工,负责现场临时用的电管理及安拆。
6、配电箱设在干燥通风的场所,周围不得堆放任何防碍操作、维修的物品,并与被控制的固定设备距离不得超过3米。
安装和使用按“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的原则,不能同时控制两台或两台以上的设备,否则容易发生误操作事故。
7、配电箱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做出分路标志,门应配锁,现场停止作业1时间以上时,应将开关箱断电上锁。
8、照明专用回路设志用漏电保护器,灯具金属外壳做接零保护,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5米的应有使用安全电压。
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的照明电源必须使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架设或埋设必须符合要求,并保证绝缘良好。
任何场合均不能拖地。
9、线路过道应按规定进行架或地埋,破皮老化线路不准使用。
10、凡从事与用电有关的施工作业时,必须实行电工跟班作业。
23
外电防护措施有缺陷或者不符合要求
√
触电等
24
接与接零保护系统不符合要求
√
触电等
25
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
触电等
26
电线电缆老化、破皮未包扎
√
触电等
27
非电工私拉乱接电线
√
触电等
28
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
√
触电等
29
电缆架设或埋设不符合要求
√
触电等
30
灯具金属外壳未接地
√
触电等
31
潮湿环境作业漏电保护器参数过大或不灵敏
√
触电等
32
闸刀及插座插头损坏、闸具不符合要求
√
触电等
33
不符合“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要求导致防护不足
√
触电等
34
手持照明未用36V及以下电源供电
√
触电等
35
带电作业无人监护
√
触电等
36
钢筋冷加工
(冷拉、冷弯、
冷断)作业
钢筋机械的安装不符合要求
√
机械伤害等
1、机械的安装应坚实稳固,保持水平位置。
固定式机械应有可靠的基础,移动式机械作业时应楔紧行走轮。
2、室外作业应设置机棚,机旁应有堆放原料、半成品的场地。
37
钢筋机械的保护装置缺陷
√
机械伤害等
38
作业区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
√
机械伤害等
39
电焊、气焊作业
一级—三级动火作业未经审批
火灾、触电等
1、电气焊工应持有国家承认的电气焊工操作证,在进行电气焊作业前到相关部门办理动火手续,得到批准后方可实施作业。
2、电气焊作业用的乙炔瓶、氧气瓶应轻拿轻放,禁止敲击、碰撞和剧烈震动,禁止接近高温、明火和正在用电的设备。
与明火作业处理要保持1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乙炔瓶、氧气瓶二者不准堆放在一起,其安全距离应在5米以上。
3、电气焊作业点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和水,并指定专门人员进行安全监管。
4、电焊机地线必须直接搭接在被焊物体上。
40
未做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
√
触电等
41
无二次侧空载降压保护器或无触电保护器
√
触电等
42
一次侧线长度超过规定或不穿管保护
√
触电等
43
气瓶的使用与管理不符合要求
√
爆炸等
44
焊接作业工人个体防护不符合要求
√
触电、灼烫等
45
焊把线接头超过3处或绝缘老化
√
触电等
46
气瓶违规存放
√
火灾、爆炸等
47
生活设施管理
食堂设施不全及不符合卫生要求
√
食物中毒、
传染疾病等
1、公司各层次办公场所保持卫生、通风,有消毒措施。
2、炊事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和体检合格证上岗。
3、食堂内严禁非炊事人员进入,炊事人员不能留长指甲,并保持个人卫生清洁,对食堂做到每日清扫。
48
食堂工作人员卫生健康不符合要求
√
传染疾病等
49
食堂采购、食物留置等管理制度不严格不认真
√
食物中毒、
传染疾病等
50
厕所及洗浴设施不符合要求
√
摔倒、传染病等、污染环境
51
活动板房无搭设方案及未验收
√
坍塌、火灾
52
自然灾害与
环境因素
季节性施工安全防范及车辆、机械的防冻工作
√
伤亡事故、交通事故、机械伤害
1、不得采购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有异味或《食品卫生法》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2、公司各层次依照《传染病防治法》制定传染病应急预案。
3、按照季节制定安全防范方案。
53
夏季饮食卫生,防暑降温
√
中暑、腹泻等疾病
54
流行性疾病的预防系统未建立
√
甲肝、猪流感等暴发性流行病
55
防汛、防暑降温
√
人员伤亡、
财物损失
56
消防管理
未建立义务消防员制度
√
火灾、公共危害
1、按照《消防法》成立公司各层次的消防组织和义务消防队。
2、制定消防责任制、管理制度,划分消防责任区,落实到人。
3、坚持动火审批制度。
4、按规定配备满足防火要求的适用消防器材并落实到人。
57
无消防措施、制度或消防设施
√
火灾等
58
灭火器材配置不合理
√
火灾等
59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不符合要求
√
火灾等
60
物料运输储存
易爆易燃物品运输、储存不符合要求
√
泄漏污染、火灾等
1、化学危险品应分类、设立专库、分开存放。
2、易燃、易爆品存放应分存,且与明火保持10m以上距离。
3、易燃、易爆品、化学品仓库应有管理制度,消防制度,并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水桶,铁锹等)
61
易爆易燃危险化学品管缺乏或者未严格执行
√
泄漏污染等
62
料具违规堆放
√
料具倾倒等
63
塔吊安装、加节
拆除及升降作业
塔吊安装、加节、折除及升降作业无施工方案或方案未审批或审批不符合要求
√
倒塌、机械打击高处坠落,外电触电
1、吊装前编制有针对性的施工方案,并经技术负责人审批
2、吊装前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起重机行驶的道路必须平整、坚实、可靠,停放地点必须平坦。
3、对于吊装作业(含塔吊作业)除设指挥人员外,对有危险区域应增设警戒人员,以确保人身安全。
4、起重作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同时有一定的操作经验和技能,熟悉操作规程。
司索人员应有严格注意被吊物的整体状态,运行区域路线及其危险性。
如有可能对作业人员形成威胁,必须通报指挥人员暂停作业。
5、构件必须绑扎牢固,起吊点应通过构件的重心位置,吊升时应平稳,避免振动或摆动。
6、高空作业施工人员应站在操作平台或轻便梯子上工作。
吊装层应设临时安全防护栏杆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
7、登高用梯子、临时操作台应绑扎牢靠;梯子与地面夹角以60—70°为宜,操作台跳板应铺平绑扎,严禁出现挑头板。
64
塔吊力矩限制器、限位器、保险装置等不符合要求
√
设备倾翻等
65
超高塔吊附墙装置与夹轨钳不符合要求
√
设备倾翻等
66
塔吊违章指挥
√
机械伤害等
67
塔吊路基与轨道不符合要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月度 危险源 辨识 监控 措施 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