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沪高速铁路路基施工实施方案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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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沪高速铁路路基施工实施方案书
京沪高速铁路
路基施工实施细则
铁道部京沪高速铁路建设总指挥部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二○○八年二月
前言
为规范京沪高速铁路参建各方建设行为,细化施工工艺标准和操作规程,强化过程质量控制,减少质量通病,提高工程质量,做到源头把关、过程控制、精细管理,实现建设世界一流高速铁路目标,总指(公司)组组织编制了京沪高速铁路站前主要工程施工实施细则:
高性能混凝土施工实施细则;
路基工程施工实施细则;
隧道工程施工实施细则;
桥梁桩基施工实施细则;
路基CFG桩基施工实施细则;
简支箱梁预制架设施工实施细则;
工程质量无损检测实施细则。
本细则共13章,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工程概况,第三章施工准备,第四章地基处理,第五章路堤,第六章路堑,第七章过渡段,第八章特殊路基,第九章支挡结构,第十章路基防护及排水,第十一章路基附属及相关工程,第十二章路基工程环境保护,第十三章沉降观测及分析。
本细则参照《客运专线铁路路基工程施工技术指南》(TZ212-2005)、《客运专线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客运专线无砟轨道铁路设计指南》(铁建设函[2005]754号)和《无砟轨道铺设条件评估技术指南》(铁建设[2006]158号)及施工经验编写。
在执行本细则的过程中,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具体情况,进行细化和补充,如与国家或行业标准矛盾之处,请以标准为准。
本细则可作为参加京沪高速铁路建设各级人员的自学或培训教材。
本细则由总指(公司)组织编写,铁道科学研究院主编,铁道第三勘测设计院、铁道第四勘测设计院、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和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参与编写。
本细则由总指(公司)技术质量部负责解释。
第一章总则
(一)本细则突出了京沪高速铁路路基工程的特点
1.本细则侧重工艺标准、工艺流程,坚持以工艺标准保证质量标准,以克服过去常见质量通病为主线,在总结以往施工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针对性的施工方法和工艺,对现行标准中已有详细规定和要求的内容不再重复描述,因此,在本细则中未提及的或简化的施工程序和要求,均应按现行规范执行。
2.路基工程施工必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严格控制施工质量,并与桥梁和隧道等工程密切配合,正确选用施工方法,满足设计要求。
如需变更,应按公司《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3.路基中涉及混凝土、砂浆、改良土、级配碎石等搅拌工艺的,要积极采用集中场(厂)拌方式生产,减少环境污染,尤其城市内的工程,必须采用(铁道部2007年7月5日转发国家六部委商改发[2007]205号文中规定)。
(二)路基工程要严格管理、精心施工
1.全线路基施工中,各单位必须坚持“试验段先行、样板引路、以点带面、一次达标、全面创优”的质量管理思路,确保路基工程质量达到设计目标值。
2.路基施工中应充分考虑电缆槽、接触网支柱基础、预埋管线、综合接地、声屏障等工程项目的施工或预留,减少二次凿孔(槽、洞)现象,保证路基工程一次达标。
3.京沪高速铁路路基地基处理的种类较多,均必须满足设计刚度和沉降的要求,每项工程均应按《客运专线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客运专线无砟轨道铁路设计指南》(铁建设函[2005]754号)和《无砟轨道铺设条件评估技术指南》(铁建设[2006]158号)验收。
(三)路基工程采用机械化施工,推广“四新成果”
1.路基工程施工应实行机械化施工,推广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机具和新测试方法。
2.路基工程填料作为结构物材料,应优先采用集中拌制和机械运输供应方式。
3.路基工程施工中应推广采用大型机械设备和先进测试设备。
(四)路基施工应符合国家及铁道部法规和标准
1.爆破器材以及各种原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和铁道部有关标准及规定。
2.路基工程施工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文物保护等法规。
3.本施工细则未涉及到的内容应执行国家及铁道部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4.本细则中涉及的术语和符号按铁道部规范和标准中的含义执行。
第二章工程概况
京沪高速铁路路基上轨道型式主要采用无砟轨道,个别地段采用有碴轨道。
地基处理以CFG桩基为主,其它型式为辅。
由于本线区段长,地质条件复杂,因此地基处理、路基类型、过渡段和支挡建筑工程繁多,主要情况为:
(一)路基工程
1.路基工程类型:
全线经过的地区路基工程主要有浸水路基(滨河桥头、行洪滞洪区、水塘)、软土和松软土(液化)地段路基、黄土路基、岩溶路基、下蜀黏土路堑、路堤坡面防护、路堑坡面防护、挡土墙、地下水路堑等工程。
2.挡土墙工程:
挡土墙主要分布在车站内、以及池河至丹阳段丘陵及陇岗地区,一般为回收路堤坡脚设置路堑或路堤挡土墙。
挡土墙采用扶壁式、悬臂式、重力式片石混凝土挡土墙。
3.过渡段工程:
路堤与桥台、路堤与横向结构物、路堤与路堑和半填半挖路基连接处均设置过渡段,土质、软质岩及强风化硬质岩路堑与隧道等连接处也设置过渡段。
4.排水系统:
侧沟、天沟、排水沟、截水沟等均采用浆砌片石或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砌筑。
基床换填地段的纵向排水盲沟及地下水路堑地段的排水盲沟,把水排到路堑地段以外的排水沟内。
路基线间集水井、电缆槽、手孔、过轨电缆井等应与路基排水沟槽相连通,确保及时把水排出。
排水沟的出口应将水引排至路基以外,防止冲刷路基。
5.通信设施:
路基两侧路肩上设置预制钢筋混凝土通信和信号电缆槽(每侧两槽),电缆槽位于接触网立柱外侧,并每隔一定间距设置电缆过轨钢管,钢管与电缆槽的连接处设置手孔。
电力电缆槽设于路堤坡脚、侧沟平台。
接触网立柱位于电缆槽内侧,声屏障基础设置于路肩宽度范围以外。
(二)特殊路基的处理
1.水塘路堤、水塘路堑、河流两侧桥头和行洪滞洪区浸水路堤全线零星分布。
水塘路堤一般采用围堰抽水疏干后清淤,然后进行路堤填筑,塘埂标高以下填筑渗水土;当清除淤泥困难时,采用抛填片石挤淤,路堤边坡采用干砌片石防护;水塘路堑于堑顶外设置挡水埝,堑坡加强防护,个别工点堑坡设支撑渗沟,以确保堑坡稳定。
桥头、行滞洪区浸水路堤根据水文资料确定防护高程和护道,防护高程以下填渗水土,根据边滩流速的不同,边坡防护采用种植紫穗槐并喷播植草、浆砌片石骨架护坡、干砌片石或浆砌片石护坡等防护措施。
2.软土和松软土地段路基。
京徐段主要分布在北京至济南段冲洪积平原区;济南至徐州段零星分布在济南站、曲阜站前后以及DK575~DK578段;徐沪段主要分布在徐州至池河段河流两岸一级阶地上;池河至滁州段丘间谷地零星分布;滁州至南京主要分布在长江及支流一级阶地,封闭和半封闭的丘间谷地,长江高阶地的坳谷中;南京至丹阳段软土主要分布在长江及支流一级阶地,封闭、半封闭的丘间谷地、长江高阶地的坳谷中;上海虹桥段软土连续分布。
天然地基经稳定和沉降检算不能满足线路技术条件时采用适宜的措施加固处理。
主要工程措施有换填或翻挖分层压实、片石挤淤、冲击碾压、强夯、强夯置换、水泥搅拌桩、CFG桩、旋喷桩、钢筋混凝土预制管桩等,必要时结合堆载预压处理。
3.黄土路基分布在济南至界首段,应加强排水设施和边坡防护,根据黄土地基厚度及湿陷性采用换填改良土、冲击碾压或重锤夯实、强夯、灰土挤密桩等加固处理,同时作好陷穴处理。
4.岩溶路基主要分布在济南至镇江丘陵区,受地质构造和地下水运动的影响,局部灰岩岩溶较发育。
路堤地段路基宜根据岩溶发育、溶洞充填情况、地下水及地质构造对岩溶的影响,采用注浆处理。
路堑地段采取探钻结合的原则,在开挖至路基面时进行物探探测及钻孔验证,对岩溶发育地段采用注浆处理。
5.下蜀黏土路堑主要分布在栏杆至池河黄淮冲积平原及高阶地、滁州至丹阳长江高阶地。
根据路堑边坡高度的不同,采用立体植被网内喷播植草防护、浆砌片石拱形截水骨架或混凝土空心砖内客土植草护坡等措施;当堑坡高大于6m时,分级设平台;当边坡较高时,在路堑下部设矮挡墙。
6.地下水路堑根据地下水发育程度、埋置深度、地层情况以及渗透性,采取适宜的工程措施。
基床范围内地下水发育时,侧沟底部或侧沟平台下设纵向盲沟或透水管以加强防、排水措施。
地层为土质时,应根据地下水情况宜设边坡支撑渗沟。
如基底地质条件差,地下水位高,采用复合地基加固、基底挖除换填或注浆处理,如仍无法满足路基变形要求时,采用封闭式钢筋混凝土“U”型槽。
(三)坡面防护
1.路堤坡面防护分布在全线。
根据路堤高度、填料性质等采用边坡斜铺三维立体网植草、种紫穗槐并喷播植草、带截水槽浆砌片石拱形骨架护坡、混凝土空心砖内植草防护、边坡平铺土工格栅等防护。
2.路堑坡面防护主要分布在济南至徐州丘陵区、定远至滁州境内剥蚀丘陵及宁镇丘陵地段。
根据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地层岩性、边坡高度、岩层风化程度等,采用浆砌片石护墙、浆砌片石护坡、浆砌片石拱形骨架护坡、混凝土框架锚杆、喷播植草等防护形式,在侧沟平台或边坡平台设置绿化槽,种植低矮乔灌木或爬山虎等爬滕植物进行绿化。
对于岩层节理裂隙发育、地形较陡或岩层顺层地段采用路堑挡土墙、锚固桩或预应力锚索桩加固。
(四)路基填料
1.路堤
路基基床表层采用级配碎石填筑。
基床底层采用A、B组填料或改良细粒土填筑。
基床以下路堤采用A、B、C组(不含细粒土、粉砂及易风化软质岩块石土)填料或改良细粒土填筑。
对于填土高度小于基床厚度(无砟2.7m、有碴3.0m)的低路堤,基床表层填筑级配碎石,基床底层范围的土质和压实标准不满足要求时,应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2.路堑基床
不易风化的硬质岩路堑基床,将路基面作成横向两侧4%的排水坡,对凹凸不平处用混凝土填平,有碴轨道路基时换填0.2m厚级配碎石。
强风化硬质岩、软质岩、一般土质(含全风化岩层)、下蜀黏土路堑,基床表层(无砟0.4m厚,有碴0.7m)厚换填级配碎石。
基床底层范围内的土质和压实标准不满足要求时,应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加固处理。
3.过渡段路基填料
过渡段范围的基床表层采用掺3%~5%水泥的级配碎石填筑。
基床表层以下按照设计进行填筑,采用掺3%~5%水泥的级配碎石或其他合格填料填筑。
(五)路基沉降控制标准(设计文件要求)
1.有碴轨道地段路基工后沉降量不应大于50mm,年沉降速率应小于20mm/年,桥台台尾过渡段路基工后沉降量不应大于30mm。
2.无砟轨道路基在铺设轨道完成后的工后沉降,应满足扣件调整和线路竖曲线圆顺的要求,工后沉降一般不应大于15mm。
3.路桥或路隧交界处的差异沉降不应大于5mm,沉降造成的路基与桥梁或隧道的折角不应大于1/1000。
第三章施工准备
第一节设计核查
1.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全面熟悉京沪高速铁路路基设计文件,充分了解京沪高速铁路的设计标准、技术条件和要求,对设计文件进行核查,并做好核查记录。
2.施工单位应对施工范围路基工程的地质和地形情况进行核查,如发现与设计图和文件上的地质、地形不符时,应向勘测设计单位和监理工程师报检,提出处理方案。
如属于勘察设计单位未进行勘察地段等,应向监理和勘察设计单位提出补充勘察申请,并给予配合。
第二节交接桩及施工复测
施工前,设计单位应向施工单位进行交接桩,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复测工作。
交接桩及复测工作应满足以下规定。
1.严格执行《客运专线无砟轨道工程测量暂行规定》(铁建设[2006]189文)。
2.交接桩应在现场进行,并按有关规定办理书面交接手续。
3.中线、高程必须与相邻地段贯通闭合,两端为桥梁或隧道时,应以桥梁或隧道中线、高程为准。
在两个施工单位的分界处,应由双方共同复测签认,线路中线和高程必须与管界外的控制桩和水准点闭合。
4.测量工作必须贯彻“双检制”。
对主要的中线控制桩应测设护桩并作出记录。
边桩应根据贯通后的中线和高程测设,在地形、地质变化处应加测横断面地面线。
5.施工单位在复测工程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交桩单位和监理反映。
第三节施工调查
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对施工范围路基工程进行施工调查,根据工程特点着重调查收集下列资料,并写出调查报告。
1.调查施工范围内的地质、水文、气象等情况,收集与工程有关的既有线运营情况、路基情况的资料,收集采取安全合理、施工方便的工程措施所需的资料。
2.收集级配填料的拌和场地等有关资料,核对填料级配、土石类别及分布,调查施工环境条件及取、弃土困难地段的填料来源、弃土位置和运输条件等。
3.调查土石方爆破地段的地形、地貌、地质和附近居民、建筑物、交通与通信设施等情况。
4.调查收集办理用地手续、拆迁补偿所需的资料,调查收集当地可利用的资源和设施,以及修建各项临时工程和施工防、排水设施的资料。
5.调查收集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机具、新材料、新型结构所需的资料。
6.在施工调查的基础上,根据工程特点、实际工程数量和工期要求编写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并落实施工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按审批制度报批后方可执行。
第四节其他准备工作
1.高度重视技术培训工作,做好相关人员的技术培训和技术交底工作,使参加施工的全体人员充分认识高速铁路路基施工的关键技术、质量控制要点和保证路基质量的重要性,克服传统铁路路基施工不规范行为,从严控制路基质量,保证工后沉降满足要求。
2.路基工程施工应按试验及检测要求设置工地试验室。
工地试验室必须经建设、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其母体单位必须经国家计量认证合格,检测仪器设备应满足质量检测项目的要求。
填料、土工合成材料、固化剂、级配碎石、沥青等原材料运抵现场后,必须进行抽样检验,经质量评定合格后方可使用,不得以供货商提供的质量检验报告或商检报告代替现场检验。
3.施工单位要根据设计文件提供的资料,参照现行《铁路工程土工试验规程》(TB10102)对路基填料进行复查和试验,确认填料类别,按规定填写土工试验报告,经审查签证后方可使用。
对需改良的特殊岩土,除进行常规试验外,尚需进行专门的鉴别试验,以确认其种类和处理方法。
4.施工便道的修筑标准应按施工运量和施工机械的最大荷载确定,并满足施工需要。
当有设计要求时,应按设计标准修筑。
利用原有道路作为施工便道的,应进行实地检查,当不能满足施工运输要求时,应进行加固改造。
5.路基工程施工全面开工前,应选择一定长度的试验区段进行工艺性试验,确定机械设备组合、摊铺厚度、压实遍数、改良土配合比、级配料配合比等施工参数及试验、检测的方法,编制成施工工艺,并报监理确认。
未进行工艺性试验的,不准开工。
第四章地基处理
第一节一般要求
1.施工单位应熟悉有关施工图、工程地质报告、土工试验报告,收集沿线地下管线、构筑物等资料,并结合工程情况,了解本地区地基处理经验和类似工程的施工情况。
2.施工前,应核查地质资料,设置永久性平面和高程控制基点,测定边界范围,开挖两侧排水沟,疏通排干地表积水,清除场内杂物、杂草,按设计要求做好抽水、清淤、回填工作。
同时核实各类地下管线位置等,根据设计要求进行迁改或保护。
所有运至工地的材料必须分类堆放,妥善保管。
3.施工前,进行地基处理的各项工艺性试验,尤其CFG桩基是全线的主要地基处理型式(参见施工细则之五CFG桩基施工细则),各施工单位应引起高度重视,要组织施工人员学习和掌握所承担工程地基处理的目的、原理、施工工艺、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及检测方法。
4.施工中应有专人负责质量控制和监测,并做好施工纪录。
当出现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会同有关部门妥善解决。
第二节原地面处理
1.原地面处理前,应对地基地质资料进行核查,路堤地基条件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当不符合时,应及时反馈给有关单位。
2.路堤填筑前应清除基底表层植被,挖除树根,做好临时排水设施。
原地面松软表土、腐殖土及生活建筑垃圾应清除干净,无草皮、树根等杂物,且无积水;翻挖回填压实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基底应平整、密实、平整,坑穴处理彻底,无质量隐患;路拱横坡应符合设计要求。
3.地基处理采用冲击碾压时,施工前应首先标出需要进行冲击碾压的范围,并查明场地范围内地下构造物、管线和电线的位置及标高,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由于冲击碾压施工造成损坏,然后对处理范围进行冲击碾压施工,直至满足施工质量要求。
4.原地面坡度陡于1∶5时,应自上而下挖台阶。
沿线路横向挖台阶,宽度、高度应满足设计要求,沿线路纵向挖台阶,宽度不应小于2m。
5.原地面处理后,地基土的压实标准应满足设计文件的规定。
冲击碾压施工,最后5遍的沉降量不得大于1cm。
碾压面下1m深度范围内的土的压实度不低于90%。
第三节换填
1.挖除需换填的土层,并将底部整平。
当底部起伏较大,可设置台阶或缓坡,并按先深后浅的顺序进行换填施工。
底部的开挖宽度不得小于路堤宽度加放坡宽度。
2.换填深度范围内的土层应挖除干净,坑底应按设计要求整平,并检查地基条件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当采用机械挖除换填土时,应预留30~50cm的土层由人工清理。
3.换填范围及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施工中应对需换填土层范围及深度进行核实。
换填所用的填料种类、质量及分层压实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第四节砂、碎石垫层(含反滤层)
1.砂、碎石垫层施工前应将基底清理、整平,并按设计要求做好基底碾压及土拱。
施工时,分层厚度、压实遍数应通过现场试验确定。
填筑完后必须及时完成两侧干砌片石护坡,并同时做好反滤层。
2.砂垫层应采用天然级配的中、粗、砾砂,不含草根、垃圾等杂质,其含泥量不得大于5%,用作排水固结时,其含泥量不得大于3%。
3.碎石垫层应采用未风化的干净砾石或碎石,其最大粒径不得大于50mm,含泥量不得超过5%,且不含草根、垃圾等杂质。
4.反滤层材料含泥量、颗粒级配及铺设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砂、碎石垫层的压实质量及铺设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第五节强夯和强夯置换
(一)施工准备
1.依据设计高程及预估强夯后可能产生的平均地面变形量,确定夯前地面高程。
2.夯锤的重量应按欲加固土层的深度、土的性质及夯锤落距选定,夯锤底面宜采用圆形,面积应符合设计要求。
3.施工前,按设计初步确定的强夯参数或强夯置换参数,在有代表性的场地上进行试夯。
通过试夯前后测试数据对比,检验强夯或强夯置换效果,确定各项工艺参数。
(二)施工工艺流程
1.强夯施工顺序见强夯施工流程图(图4-1)。
图4-1强夯施工流程图
2.强夯置换施工顺序见强夯置换施工流程图(图4-2)。
图4-2强夯置换施工流程图
(三)施工控制要点
1.开夯前应检查夯锤重和落距,以确保单击夯击能量符合设计要求。
在低能量满夯时搭接面积不小于1/4夯锤直径,强夯和强夯置换场地,当表层土松软时可先铺设一层施工垫层。
2.在每遍夯击前,应对夯点放线进行复核,夯完后检查夯坑位置,强夯夯坑中心偏移的允许偏差应不大于0.1倍夯锤直径,发现偏差或漏夯应及时纠正,施工过程中应对各项参数及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3.强夯和强夯置换加固地基的承载力以及处理的实际有效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强夯置换夯墩深度和直径应符合设计要求。
第六节土工合成材料垫层
(一)施工准备
1.土工合成
材料规格及性能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
运至工地后应分批整齐堆放在料棚(库)内,防止日晒雨淋,并保持料棚通风干燥。
2.土工合成材料进场时,应逐批检查出厂检验单、产品合格证及材料性能报告单。
其主要物理力学性能指标应抽样检验。
(二)施工工艺流程
土工合成材料的铺设见施工流程图(图4-3)。
图4-3铺设土工合成材料施工流程图
(三)施工控制要点
1.不得直接铺设在碎石等坚硬的下承层上,应在土工合成材料和碎石之间铺设5cm厚的中、粗砂保护层。
土工合成材料铺设时,必须拉紧展平,不得扭曲、褶皱和松弛,铺好后应按设计要求铺回折段,并及时用砂覆盖。
2.不允许在土工合成材料上直接进行碾压,需上覆填土(不小于30cm厚)摊铺后方可采用碾压机械压实。
严禁碾压及运输等设备直接在土工合成材料上行走作业。
3.土工合成材料的铺设范围、层数、位置、铺设方向、固定方式和连接方法应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
铺设土工合成材料属于隐蔽工程,应按隐蔽工程做好检查记录。
第七节塑料排水板
(一)施工准备
1.核查地质资料,结合设计参数,选择合适的施工机械和施工方法,清理场地,排除积水,并将路基范围内原地面上的淤泥、树根、草皮、腐植土等全部挖除。
2.塑料排水板技术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滤膜应紧裹芯板不松皱。
3.在路基范围内按设计要求填筑土拱,碾压密实,其上按设计铺设砂垫层。
(二)施工工艺流程
塑料排水板施工流程见图4-4。
图4-4塑料排水板施工流程图
(三)施工控制要点
1.塑料排水板带进场后应妥善存放,禁止长时间在阳光下暴晒。
2.排水板与桩尖连接应牢固,桩尖平端与导管靴配合要适当,避免错缝。
打设后外露的排水板不得污染,应及时清除排水板周围带出的泥土并用砂子回填密实。
3.塑料排水板不得接长使用。
在安装及打设过程中,塑料排水板不得扭曲,透水膜不得撕破和污染,并防止泥土等杂物进入排水板滤膜内。
4.塑料排水板打入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拔导管将塑料排水板带出长度大于0.5m时,必须重新补打。
第八节堆载预压
1.堆载预压按设计要求进行,预压荷载不应小于设计荷载,预压土的堆载宽度和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堆载时应边堆土边摊平,顶面应平整。
预压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使用淤泥土或含垃圾杂物的填料,填筑过程应按设计要求或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预压土污染填筑好的路基。
2.堆载预压过程中应进行沉降观测并保护好沉降观测设施,当有损坏时应及时恢复。
堆载应依据观测分析严格控制加载速率,分层(级)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切实保证在各级荷载下地基的稳定性,当堆载预压时间达到设计要求后,应根据观测资料和工后沉降推算结果,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共同评估预压效果,确定卸载时间。
第九节砂桩和碎石桩
(一)施工准备
1.核查地质资料,测量放样,平整地表,清除障碍物。
结合设计参数,选择合适的施工机械和施工方法。
2.砂桩桩体用砂选用一定级配的中、粗、砾砂,含泥量不得大于5%;碎石桩桩体应选用一定级配且不易风化的碎石或砾石,粒径宜为20~50mm,含泥量不得大于5%。
3.施工前应进行成桩试验,确定施工工艺和参数,试桩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得少于2根。
(二)施工工艺流程
成桩施工宜采用振动成桩法或锤击成桩法。
振动成桩法宜采用重复压拔管法,锤击成桩法宜采用双管法。
砂桩、碎石桩施工工艺流程如图4-5所示。
图4-5砂桩、碎石桩施工流程图
(三)施工控制要点
1.振动法施工应严格控制拔管高度、拔管速度、压管次数和时间、填砂量、电机工作电流,保证桩体连续、均匀、密实。
锤击法施工应根据冲击锤的能量,控制拔管高度、分段填砂量、贯入度,保证桩体质量。
2.施工中应依据地基土选用适宜的桩尖结构。
当选用活瓣桩靴时,砂性土地基宜采用尖锥型,黏性土地基宜采用平底型。
3.砂(或碎石)桩施工时,砂性土地基应从外围或两侧向中间进行,以挤密为主的桩宜隔排施工。
软弱黏性土地基宜从中间向外围或隔排施工。
当实际灌砂(或碎石)量没有达到设计要求时,应在原位将桩打入,补充灌砂(或碎石)后复打一次,或在旁边补桩。
4.质量检测应在施工结束后隔一定时间进行,其中饱和黏性土宜为2周,其他土为3~5d。
砂(或碎石)桩处理软弱土时,其复合地基的承载力应符合要求。
处理后的可液化土地基,其桩间土的加固效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砂桩2m深度以下桩身密实度必须大于中密状态(N63.5≧10),碎石桩桩身密实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第十节粉体喷射搅拌桩
(一)施工准备
1.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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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速铁路 路基 施工 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