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诊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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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诊制度
会诊制度
凡疑难病例,均应及时申请相关科室会诊。
申请会诊医师应做好必要的准备,如化验、X光片等相关资料,填好会诊申请单。
一、科内会诊
对本科内较疑难或对科研、教学有意义的病例,由主治医师提出,(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召集本科有关医务人员参加,进行会诊讨论,进一步明确诊断和统一诊疗意见。
会诊时,由经治医师报告病历并分析诊疗情况,同时准确、完整地做好会诊记录。
二、科间会诊
1、门诊会诊
根据病情,若需要他科或专业会诊者,由病人持门诊病历,直接前往被邀科室或专业会诊。
会诊医师应将会诊意见详细记录在门诊病历上,并同时签署全名;属本科疾病由会诊医师处理,不属本科诊疗范围的病人应转科被邀请科室或再请其他有关科室会诊。
2、病房会诊
院内科间会诊申请必须经本科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审批同意,会诊医师要求主治医师以上医师担任(急症例外),会诊医师接到会诊通知单后应签收并注明时间,并于24小时内前往会诊。
如有困难不能解决,应请本科上级医师协同处理。
申请会诊科室必须提供简要病史、体检、必要的辅助检查结果以及初步诊断和会诊目的及要求,并将上述情况认真填写在会诊单上,由主治医师签字后送往会诊科室。
被邀请科室医师会诊时,主管经治医师应全程陪同进行,以便随时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共同研究治疗方案,同时表示对会诊医师的尊重。
会诊医师应以对病人完全负责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认真会诊,并将检查结果、诊断及处理意见详细记录于会诊单上。
如遇疑难问题或病情复杂时,应立即请上级医师协助会诊,尽快作出诊疗方案并提出具体意见。
对待病人不得敷衍了事,更不允许推诿扯皮、延误治疗。
申请会诊尽可能不迟于下班前一小时(急症例外)。
3、急诊会诊
急诊科值班医师对于本科难以处理、急需其他科室协助诊治的急、危、重症病人,由经治医师提出紧急会诊申请,并在申请单上注明“急”字。
或者直接电话通知和邀请。
会诊医师必须在10分钟内到达申请科室进行会诊。
会诊时,申请医师必须全程陪同,配合会诊及抢救工作。
4、院内大会诊
会诊由申请科室的科主任主持,医务科参加,必要时分管副院长参加,由主治医师报告病历,经治医师作详细会诊记录,并认真执行会诊确定的诊疗方案。
5、院外会诊
本院不能解决的疑难病例,可邀请外院专家来院会诊。
由科主任提出申请,由主管病人的主治医师填写书面申请,包括简要病史、体检、必要的辅助检查结果以及初步诊断和会诊目的及要求等情况,科主任签字送医务科批准。
由医务科或相关科室与有关医院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并负责安排接待事宜。
会诊由科主任、医务科主任或分管副院长主持。
主治医师报告病情,经治医师作详细会诊记录。
需转外院会诊者,经本科室主任审签,送医务科登记,报分管副院长审批。
6、外出会诊
外院指定邀请我院医师会诊,必须提供单位(医务科)介绍信,经我院医务科同意,办理外出会诊手续后方可外出会诊,否则由此发生的医疗纠纷或交通事故,由外出应诊医师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7、会诊时应注意的问题。
申请会诊科室应严格掌握会诊指征,必须由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审核同意。
切实提高会诊质量,做好会诊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历,会诊人员要仔细检查,认真讨论,充分发扬学术民主。
主持人要综合分析会诊意见,进行小结,提出具体诊疗方案。
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绝按正常途径邀请的各种会诊要求。
会诊制度
(二)
一、会诊范围
凡遇到以下情况或其他紧急情况时,应及时提出会诊。
(一)患者入院七日后仍未确定诊断者,必须在三日内组织科内或院内会诊。
(二)患者住院两周后治疗效果不显著并逐渐加重者。
(三)已提出重危报告的患者,诊断治疗尚不明确者。
(四)凡术前诊断不明确或技术水平难以胜任的手术。
(五)患者有严重的并发症及多脏器损害。
(六)对患者实施新开展的技术项目、技术操作。
(七)患者及家属对诊断、治疗过程提出异议的。
(八)特殊身份的患者(老干部、老红军、海外侨胞、外籍)。
二、会诊形式
(一)科内会诊:
由经治医生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组织科内医务人员集体会诊。
(二)科间会诊:
门诊由接诊患者的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并在门诊病历中注明,由病员直接到有关科室会诊。
如遇不宜搬动的病员,应由接诊医师将会诊医师请到本科会诊或作相应辅助检查。
疗区由经治医师提出,并填写会诊单,经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同意并签字。
应邀医师要在48小时内完成会诊,并书写会诊记录,写明会诊意见、会诊时间、会诊医师所在科室,并签名盖章。
不准口头会诊。
(三)院内会诊:
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部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会诊由科主任主持并请医务部参加。
(四)医师外出会诊(执业)及外聘专家来院会诊。
(五)急会诊:
申请科室要在会诊单上标明“急”字,应邀科室应随叫随到。
最迟不得超过10分钟。
三、会诊要求
(一)科间会诊、院内会诊及急会诊的要求
2、会诊医生如遇到不能解决的问题或值班期间疗区患者病情不允许离开时,应立即请示上级医生或科主任,上级医生及科主任应尽快妥善处理会诊事宜。
值班医生应邀会诊,必须向护士及相关专业疗区的值班医生说明去向。
3、会诊前应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要详细汇报病史,明确提出会诊应解决的问题,做好会诊记录,科主任要进行小结并认真组织实施会诊意见。
4、凡提出会诊的科室,会诊前必须事先做出书面摘要报送医务部,会诊由申请科室主任组织,经治医生认真做好记录,医务部做好备案。
(二)医师外出会诊(执业)的要求
1、医师外出会诊(执业)为其它医疗机构特定的患者开展执业范围内的诊疗活动,必须经医院批准。
未经医院批准,医师不得擅自外出会诊。
2、医院高级职称医务人员(正、副高级职称),外出会诊(执业)、调休、事假一天需请示报告,经医务部准假方可;一周内超过两次需经主管院长审批,医务部备案。
3、会诊医师要在不影响本科室正常业务工作和医疗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外出会诊(执业)。
双休日、节假日科主任外出亦需到医务部登记批准。
4、医院批准医师接受会诊后,会诊医师应详细了解患者的病情,亲自诊查患者,完成相应的会诊工作,并按规定书写医疗文书。
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发现难以胜任会诊工作,应当及时、如实告知邀请医疗机构,并终止会诊。
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发现邀请医疗机构的技术力量、设备、设施条件不适宜收治该患者,或者难以保证会诊质量和安全,应当建议将患者转往其他具备收治条件的医疗机构诊治。
5、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有关的卫生管理法规、法律、规章和诊疗规范、常规。
医师在外会诊时不得违反规定接受邀请医疗机构报酬,不得收受或者索要患者及家属的钱物,不准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6、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发生的医疗纠纷,由邀请医疗机构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
7、会诊结束后,会诊医师要在返回本单位2个工作日内,将外出会诊情况报告院医务部。
医院将建立我院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档案,并将医师外出会诊情况与年度考核相结合。
8、邀请我院医师会诊的医疗机构,需向我院发出书面会诊邀请函。
内容包括拟会诊患者简要病情、邀请医师的专业、职称及任职资格、会诊的目的、理由、时间和费用等情况,并加盖邀请医疗机构公章。
遇紧急情况用电话等方式提出会诊邀请的,应当及时补办书面手续。
9、邀请医疗机构支付会诊费用要统一支付给医院,不得支付给会诊医师本人。
医院将拿出邀请医疗机构支付会诊费用的60%给会诊医生作为劳动报酬;节假日出外会诊的,医院将拿出邀请医疗机构支付会诊费用的80%给会诊医生作为劳动报酬。
(三)外聘专家来院会诊的要求
1、临床科室在诊疗过程中,根据患者的病情需要或患者自愿要求等原因,需要邀请其他医疗机构的医师来院会诊时,经治科室要向患者说明会诊目的、费用等情况,征得患者同意后,报请医务部批准。
当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能力时,应征得其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同意。
2、申请外院会诊的科室,应由科主任提出,并填写“聘请外院专家会诊审批单”及“邀请函”,经医务部同意,并报主管院长签字批准。
医务部或申请会诊科室应及时与有关单位取得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及有关事宜。
会诊由申请科室主任主持,必要时携带病历,陪同病员到院外会诊,也可采用远程会诊。
3、会诊中涉及的会诊费用,按照邀请医疗机构所在地的规定执行,差旅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结算。
属医院根据诊疗需要邀请的,一切费用由医院承担;属患者主动邀请的,费用由患者承担。
(一)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及要求,全面加强机电设备管理,确保设备的四率,即防爆率100﹪,待修率5﹪,完好率90﹪以上,事故率1﹪以下,以及对设备从购置到闲置报废全过程的综合管理。
(二)建立建全的设备台帐,加强现场监察管理,及时调剂设备的使用、变更设备流动帐,做到账、物相符,防止公司资产流失。
(三)机电部作为机电设备的综合管理部门,在公司机电副总的领导下,对公司构成固定资产的设备及小型低值和不纳入固定资产的设备,全部纳入机电设备管理范围,建立设备管理档案台帐,并建立设备软件管理系统。
(四)机电部在设备管理调剂和使用上,有权对公司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考核,设备使用单位必须设有专人(可兼职)对设备管理负责,对单位的设备使用情况,做到底数清、账物符,对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
(五)在设备管理上做到减少闲置、积压、浪费,杜绝设备的重复购置,确保设备验收质量、设备档案齐全。
(六)对增置新设备,机电部会同财务部门制定年度维简计划,由机电副总召集财务、技术、使用部门进行经济技术论证,本着结合实践、发展生产、产业升级等要求,制定、下达设备年度购置计划,并组织设备到货验收、入账、发放等工作。
(七)机电部应制定公司设备包机管理体系,年度检修计划,大型设备周期测试安排,季节性测试安排,并负责检查监督和考核。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二)
为了进一步加强设备审批调拨管理,保证设备合理化利用,杜绝浪费,降低成本,做到设备的日清月结,加大设备使用的透明度,以便更好地为生产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一)各单位要根据设备需求的实际情况到机电部办理调拨单,调拨单一式三份要标明品名、规格、数量。
调入单位、调出单位必须有各生产单位负责人签字。
调出单位一份,调入单位一份,机电部一份。
未经机电部办理调拨手续,私自调拨设备的处以500元罚款。
(二)机电部负责对各单位的设备进行核查、清点,对积压不用的设备进行调配,各个单位要积极配合机电部对设备的调配工作,单位逾期不予配合者,每超一天罚款300元。
(三)各单位要认真保管,合理使用设备,防止人为的损坏和不合理的使用,每发现一次罚款300元。
(四)各单位备用设备要码放整齐,不得随处乱放。
如有掩埋或不按规定码放的,由机电部出具整改通知单。
逾期不整改的,由机电部出具罚款单。
设备配件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的前提下厉行节约。
(五)各单位所用的设备、配件要正确合理使用,检修或更换部件后,不用的配件要及时交给保管员。
如乱扔乱放造成埋没丢失按原价的两倍赔偿。
(七)使用的钢丝绳,不准打弯或背绳损坏,发现一次按损坏的长度根据单价对使用单位进行罚款。
要做好日常保养维护,机电部每月进行一次检查。
(八)实行交旧领新的物料,各单位要根据地面物料保管员出具的验收单到调度室审批材料,否则不予支领。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三)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对设备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规程,搞好设备的综合管理,保证生产需要;
2、本矿所有机电设备一律由机电科设备组统一分类打号,建帐、建卡,予以管理。
设备管理应做到帐、卡、物、牌板四对照;
3、矿属各机电班,应指定一名兼职设备管理员,负责本单位设备的领取、使用、维修、回收、建帐建卡等管理工作。
在领取设备时,予先办理好建帐手续。
上井设备要及时委托销帐。
对设备损坏和丢失的要追查责任人,并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
4、每台设备应有领用、发放、回收制度。
设备组对全矿机电设备有权调整使用。
使用单位无权外借、互借、转让、转售设备。
更不准随意改装,拆套设备。
如工作需要在井下转让时,应予先与设备组联系查清数量,办理好手续,方可进行。
违者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5、固定资产和租赁的机电设备,不准借出和出售,易耗机电设备经矿、科领导签字批准,并办理财务手续,方可出售;
6、各使用单位需要设备和其他部件时,必须提前做出月计划报设备组,设备组积级组织货源,保证生产需要。
使用单位新增设备时,必须持电管组批发的设备用电申请单;
7、使用中的设备,不准随意倒装。
机电设备改变安装地点,应先同设备组联系好,否则设备组有权停发该单位的机电设备。
8、新地区机电设备的安装,应由机电科画出机电设备安装示意图,设备组按图准备设备。
安装队办理领用手续,设备安装结束后,由使用单位,安装单位和设备组到现场清点手续,办理设备移交手续。
9、各单位不准存放闲置设备。
井下闲置设备必须在5天内回收上交,停产工作面设备回收时间不超过10天。
回收上交的设备,设备组应抽专人检查,零部件要保持齐全,无损,否则按价值赔损。
10、各单位要加强设备的管理工作,主要设备要实行包机制,分片包干,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做到帐物牌一致,防爆设备不准失爆,完好率必须保持在90%以上。
11、大修理返矿和新进的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维修工和防爆员检查,发放合格证后,方准投入使用,在检查中发现的一般问题由维护工处理,确系大修质量和制造厂家的问题,由设备组与有关单位联系解决。
12、设备库房的设备要分类摆设,库房要清洁,设备要完好。
检修过的设备凭合格证方可入库。
库内设备不准拆套,确因生产急需,应有领导批准。
不经设备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准在库房拉运,拆用设备和配件,否则按丢失论处。
13、设备管理人员要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全心全意为生产服务,保证设备的合理使用。
若因设备人员失职造成损失者,应追查责任。
一、机房人员日常行为准则
1、必须注意环境卫生。
禁止在机房内吃食物、抽烟、随地吐痰;对于意外或工作过程中弄污机房地板和其它物品的,必须及时采取措施清理干净,保持机房无尘洁净环境。
2、必须注意个人卫生。
工作人员仪表、穿着要整齐、谈吐文雅、举止大方。
3、机房用品要各归其位,不能随意乱放。
4、机房应安排人员值日,负责机房的日常整理和行为督导。
5、进出机房按要求必须换鞋,雨具、鞋具等物品要按位摆放整齐。
6、注意检查机房的防晒、防水、防潮,维持机房环境通爽,注意天气对机房的影响,下雨天时应及时主动检查和关闭窗户、检查去水通风等设施。
7、机房内部不应大声喧哗、注意噪音/音响音量控制、保持安静的工作环境。
8、坚持每天下班之前将桌面收拾干净、物品摆放整齐。
二、机房保安制度
1、出入机房应注意锁好防盗门。
对于有客人进出机房,机房相关的工作人员应负责该客人的安全防范工作。
最后离开机房的人员必须自觉检查和关闭所有机房门窗、锁定防盗装置。
应主动拒绝陌生人进出机房。
2、工作人员离开工作区域前,应保证工作区域内保存的重要文件、资料、设备、数据处于安全保护状态。
如检查并锁上自己工作柜枱、锁定工作电脑、并将桌面重要资料和数据妥善保存等等。
3、工作人员、到访人员出入应登记。
4、外来人员进入必须有专门的工作人员全面负责其行为安全。
5、未经主管领导批准,禁止将机房相关的钥匙、密码透露给其它人员,同时有责任对信息保密。
对于遗失物品的情况要即时上报,并积极主动采取措施保证机房安全。
6、机房人员对机房安全制度上的漏洞和不完善的地方有责任及时提出改善建议。
7、禁止带领与机房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出机房。
8、绝不允许与机房工作无关的人员直接或间接操纵机房任何设备。
9、出现机房盗窃、破门、火警、水浸、110报警等严重事件时,机房工作人员有义务以最快的速度和最短的时间到达现场,协助处理相关的事件。
三、机房用电安全制度
1、机房人员应学习常规的用电安全操作和知识,了解机房内部的供电、用电设施的操作规程。
2、机房人员应经常实习、掌握机房用电应急处理步骤、措施和要领。
3、机房应安排有专业资质的人员定期检查供电、用电设备、设施。
4、不得乱拉乱接电线,应选用安全、有保证的供电、用电器材。
5、在真正接通设备电源之前必须先检查线路、接头是否安全连接以及设备是否已经就绪、人员是否已经具备安全保护。
6、严禁随意对设备断电、更改设备供电线路,严禁随意串接、并接、搭接各种供电线路。
7、如发现用电安全隐患,应即时采取措施解决,不能解决的必须及时向相关负责人员提出解决。
8、机房人员对个人用电安全负责。
外来人员需要用电的,必须得到机房管理人员允许,并使用安全和对机房设备影响最少的供电方式。
9、机房工作人员需要离开当前用电工作环境,应检查并保证工作环境的用电安全。
10、最后离开机房的工作人员,应检查所有用电设备,应关闭长时间带电运作可能会产生严重后果的用电设备。
11、禁止在无人看管下在机房中使用高温、炽热、产生火花的用电设备。
12、在使用功率超过特定瓦数的用电设备前,必须得到上级主管批准,并在保证线路保险的基础上使用。
13、在危险性高的位置应张贴相应的安全操作方法、警示以及指引,实际操作时应严格执行。
14、在外部供电系统停电时,机房工作人员应全力配合完成停电应急工作。
15、应注意节约用电。
四、机房消防安全制度
1、机房工作人员应熟悉机房内部消防安全操作和规则,了解消防设备操作原理、掌握消防应急处理步骤、措施和要领。
2、任何人不能随意更改消防系统工作状态、设备位置。
需要变更消防系统工作状态和设备位置的,必须取得主管领导批准。
工作人员更应保护消防设备不被破坏。
3、应定期进行消防演习、消防常识培训、消防设备使用培训。
4、如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应即时采取措施解决,不能解决的应及时向相关负责人员提出解决。
5、应严格遵守张贴于相应位置的操作和安全警示及指引。
6、最后离开的机房工作人员,应检查消防设备的工作状态,关闭将会带来消防隐患的设备,采取措施保证无人状态下的消防安全。
五、机房用水制度
1、禁止将供水管道和设施安装在机房内。
2、应格遵守张贴于相应位置的安全操作、警示以及安全指引。
六、机房硬件设备安全使用制度
1、机房人员必须熟知机房内设备的基本安全操作和规则。
2、应定期检查、整理硬件物理连接线路,定期检查硬件运作状态(如设备指示灯、仪表),定期调阅硬件运作自检报告,从而及时了解硬件运作状态。
3、禁止随意搬动设备、随意在设备上进行安装、拆卸硬件、或随意更改设备连线、禁止随意进行硬件复位。
4、禁止在服务器上进行试验性质的配置操作,需要对服务器进行配置,应在其它可进行试验的机器上调试通过并确认可行后,才能对服务器进行准确的配置。
5、对会影响到全局的硬件设备的更改、调试等操作应预先发布通知,并且应有充分的时间、方案、人员准备,才能进行硬件设备的更改。
6、对重大设备配置的更改,必须首先形成方案文件,经过讨论确认可行后,由具备资格的技术人员进行更改和调整,并应做好详细的更改和操作记录。
对设备的更改、升级、配置等操作之前,应对更改、升级、配置所带来的负面后果做好充分的准备,必要时需要先准备好后备配件和应急措施。
7、不允许任何人在服务器、交换设备等核心设备上进行与工作范围无关的任何操作。
未经上级允许,更不允许他人操作机房内部的设备,对于核心服务器和设备的调整配置,更需要小组人员的共同同意后才能进行。
8、要注意和落实硬件设备的维护保养措施。
七、软件安全使用制度
1、必须定期检查软件的运行状况、定期调阅软件运行日志记录,进行数据和软件日志备份。
2、禁止在服务器上进行试验性质的软件调试,禁止在服务器随意安装软件。
需要对服务器进行配置,必须在其它可进行试验的机器上调试通过并确认可行后,才能对服务器进行准确的配置。
3、对会影响到全局的软件更改、调试等操作应先发布通知,并且应有充分的时间、方案、人员准备,才能进行软件配置的更改。
4、对重大软件配置的更改,应先形成方案文件,经过讨论确认可行后,由具备资格的技术人员进行更改,并应做好详细的更改和操作记录。
对软件的更改、升级、配置等操作之前,应对更改、升级、配置所带来的负面后果做好充分的准备,必要时需要先备份原有软件系统和落实好应急措施。
5、不允许任何人员在服务器等核心设备上进行与工作范围无关的软件调试和操作。
未经上级允许,不允许带领、指示他人进入机房、对网络及软件环境进行更改和操作。
6、应严格遵守张贴于相应位置的安全操作、警示以及安全指引。
八、机房资料、文档和数据安全制度
1、资料、文档、数据等必须有效组织、整理和归档备案。
2、禁止任何人员将机房内的资料、文档、数据、配置参数等信息擅自以任何形式提供给其它无关人员或向外随意传播。
3、对于牵涉到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的重要信息、密码、资料、文档等等必须妥善存放。
外来工作人员的确需要翻阅文档、资料或者查询相关数据的,应由机房相关负责人代为查阅,并只能向其提供与其当前工作内容相关的数据或资料。
4、重要资料、文档、数据应采取对应的技术手段进行加密、存储和备份。
对于加密的数据应保证其可还原性,防止遗失重要数据。
九、机房财产登记和保护制度
1、机房的日常物品、设备、消耗品等必须有清晰的数量、型号登记记录,对于公共使用的物品和重要设备,必须建立一套较为完善的借取和归还制度进行管理。
2、机房工作人员应有义务安全和小心使用机房的任何设备、仪器等物品,在使用完毕后,应将物品归还并存放于原处,不应随意摆放。
3、对于使用过程中损坏、消耗、遗失的物品应汇报登记,并对责任人追究相关责任。
4、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允许向他人外借或提供机房设备和物品。
十、团队精神和相互协作
1、机房工作小组人员应树立团队协作精神。
2、任何将要发生的给其他人员工作和安排产生影响的事情,或需要与其他工作人员互相协调的事情,应先提出和协调一致,禁止个人独断独行的作风。
3、工作分工要明确,责任要到位、工作计划要清晰,工作总结要具体。
4、小组人员有义务服从工作安排,并有义务对工作安排提出更加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5、营造民主协作的工作环境,任何人员有权利和义务组织、联络其他小组成员、主管领导等展开讨论、开展会议、及时反映问题、做到相互沟通、协同工作。
机房管理制度
(二)
一、机房管理
1、路由器、交换机和服务器以及通信设备是网络的关键设备,须放置计算机机房内,不得自行配置或更换,更不能挪作它用。
2、计算机房要保持清洁、卫生,并由专人7*24负责管理和维护(包括温度、湿度、电力系统、网络设备等),无关人员未经管理人员批准严禁进入机房。
3、严禁易燃易爆和强磁物品及其它与机房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机房。
4、建立机房登记制度,对本地局域网络、广域网的运行,建立档案。
未发生故障或故障隐患时当班人员不可对中继、光纤、网线及各种设备进行任何调试,对所发生的故障、处理过程和结果等做好详细登记。
5、网管人员应做好网络安全工作,服务器的各种帐号严格保密。
监控网络上的数据流,从中检测出攻击的行为并给予响应和处理。
6、做好操作系统的补丁修正工作。
7、网管人员统一管理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完整保存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的驱动程序、保修卡及重要随机文件。
8、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的报废需经过管理部门或专职人员鉴定,确认不符合使用要求后方可申请报废。
9、制定数据管理制度。
对数据实施严格的安全与保密管理,防止系统数据的非法生成、变更、泄露、丢失及破坏。
当班人员应在数据库的系统认证、系统授权、系统完整性、补丁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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