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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中心校安全知识讲座
新民中心学校
食堂食品安全培训暨近期安全要求讲稿
原标题:
云南丘北一幼儿园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件2幼儿抢救无效死亡
云南网讯(记者杨之辉)记者从云南丘北县外宣办获悉:
3月19日下午4时23分,双龙营镇平龙村佳佳幼儿园32名学生疑似发生食物中毒,目前已全部送至县医院观察,其中情况较为严重者7人。
目前2人抢救无效死亡,其余5人正在全力救治中。
据通报,3月19日下午4时23分,丘北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报,双龙营镇平龙村佳佳幼儿园学生疑似发生食物中毒。
接报后,丘北县委、政府迅速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卫生、食药监、公安、教育等部门人员赶往现场处置。
学校食品安全是当前社会关注的焦点,一旦发生学校食品安全事故,不仅会损害学生身体健康,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造成负面的社会影响,甚至会引发不稳定因素,严重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严防学校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凤庆县学校食堂管理办法》、《新民中心学校食堂管理制度》、近期各级下发的有关安全文件,结合中心校实际,特开展本次食堂食品安全培训。
一、选学《凤庆县学校食堂管理办法》
(一)食品采购、贮存及加工的卫生要求
1、食堂采购人员必须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严禁采购四季豆、野生菌、出芽变绿土豆;严禁采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严禁采购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严禁采购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严禁采购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2、大宗物品(含原料、辅料、加工食品)必须到持有相应证照的经营单位定点采购,并认真执行索证索票制度,作好进购物品记录。
3、对米、食用油、盐、调料、肉等大宗食品及牛奶、豆浆等加工食品,各类学校要选择有合法许可资质的定点供应商签订合同统一配送,所订合同要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食品贮存要分类、分架、隔墙(20cm)、离地(30cm)存放;禁止与有毒、有害物品、柴火及个人生活物品一起存放;大米、面粉必须有专门的贮藏柜(架);食品冷藏时,必须生、熟分开,成品、半成品分开。
5、用于原料、成品、半成品的墩、板要做到生熟分开,并贴有明显标志,用后清洗,分开存放。
就餐人员在50人以下的食堂,生熟砧板各不少于一块;就餐人员50以上,100以下的食堂,生熟砧板不少于两块,在100人以上200人以下的食堂生、熟砧板各不少于四块;就餐人员在200人以上的生熟砧板各不少于五块。
6、食堂炊事人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
不得向学生出售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
7、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
加工后的熟制品必须单独存放,与原料与半成品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8、学校食堂不得制售冷荤凉菜。
要建立饭菜留样备查制度,用于饭菜留样的器具必须标准,饭菜留样时间必须达48小时。
9、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出2个小时,若超过2个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10、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
没有冷藏条件的学校食堂,不得出售隔餐剩菜。
(二)食堂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1、食堂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安全的基本要求,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和岗前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食堂从业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查明病因,待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3、食堂从业人员要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将头发置于帽内;
(3)不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出售场所穿拖鞋、吸烟;
二、学习新民中心校食堂管理制度
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一、食堂原料采购必须有专人负责,并掌握食品卫生知识和采购常识。
二、定点采购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时要索取食品的卫生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等,采购肉、禽类食品要索取检疫证明,采购非定型包装食品时要检查食品的色、香、味、形等感官性状。
三、建立索证档案,索取的证明要分类并按时间顺序存档管理。
四、每次采购食物均要向货主索要收据,并保存收据至食品进食后无异常。
五、食品原料采购负责人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带有效的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
食品采购验收制度
为了保证食品卫生安全,加强过程管理,验收食物时一定要坚持“一看二闻三手感”的原则,有问题的食物坚决不能使用。
一、定性包装食物的验收
1、验包装上内容是否与检验报告内容相符。
2、验生产日期、保质期,如果已超过保质期的决不能收。
3、验包装是否有厂名、厂址。
4、验食物外观:
有无破损、污损、变形、杂物、霉变等。
5、嗅气味,是否有异味。
6、手感,是否有异样。
二、非定性包装食物的验收
1、看:
是否有腐烂、霉变的食物。
2、闻:
是否有异味。
3、手感受有无异样。
4、蔬菜是否新鲜。
库房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的库房是储存食品原料的重要场所,规范的库房管理也是保证师生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
为此,特制定食堂库房管理制度。
一、食堂的库房必须保持清洁,每天清扫,保护良好的环境卫生。
二、库房要保持干燥、通风、整洁,防止物资因受潮而霉烂变质。
三、食堂库房应设专人管理,做到随手关门,非库房管理人员不得任意进出。
四、任何人员不私自动用库房内的物品,保管员应提高警惕,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五、库房物品应按标记标识有序存放,食品与非食品不得混放或混装,食品必须隔墙20厘米,离地面30厘米。
六、在库房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灭蝇、灭鼠药、农药及个人用品。
七、超过保质期或霉烂变质食品要及时销毁,不得存放在库房内。
八、食品原材料进出库必须有完整的记录。
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与形象,直接影响师生的健康。
为此,特制定食堂从业人员的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两次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二、上岗时必须穿戴清洁统一的工作衣帽,头发不露帽外,制作直接入口食品时应戴口罩。
三、上岗前和便后,应洗手消毒,不得穿戴工作衣,帽进入厕所。
四、在加工直接入口食品时,食品从业人员不得用手直接抓取食品,必须使用清洁的炊具。
五、不准在操作间吸烟、挖鼻孔掏耳朵;不对着食品打喷嚏、咳嗽和出现其它易污染食品的不卫生动作。
六、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丢废弃物,不准在操作间堆放私人物品。
七、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穿拖鞋、不戴手饰等外露饰物;要勤洗手,勤理发、勤洗澡、勤换洗工作衣、帽,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八、食堂从业人员一旦患上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成渗性皮肤病等)不得从事伙食堂食品加工工作。
餐具、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
学校食堂使用的餐具、容器、用具与进餐者直接相关,如果餐具及容器、用具不洁,被病原微生物污染,通过就餐环节,病菌或病毒就会进入体内,造成肠道传染病或食物中毒事故、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与流行。
为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和《传染病防治法》,特制定本餐具消毒和管理制度。
一、食堂管理员每天做好餐具、工用具清洗、消毒、保洁的分工安排。
二、餐具、工用具使用后必须洗净、消毒,严格执行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制度。
三、蒸汽消毒时,保持温度100摄氏度,作用10分钟以上。
采用含氯制剂消毒时,使用有效氯浓度为250mg/L,作用5分钟以上,消毒时被消毒餐具、工用具必须全部浸没在消毒液中。
四、餐具、工用具消毒使用的消毒剂必须是取得卫生许可的产品。
六、消毒后的餐具、用具应储存在专用的密闭保洁柜中备用,并做好消毒记录,保洁柜应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七、保洁柜不得置放其他杂物或私人物品。
操作间管理制度
操作间是烹调食品的重要场所,也是保证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
为此,特制定操作间管理制度。
一、负责烹调加工的厨师要认真学习《食品卫生法》和相关卫生知识,提高其法制意识和食品卫生安全意识。
二、厨师要加强业务学习,熟悉各种烹调技艺,提高业务能力。
三、厨师要根据不同食物的特性,采取合理的烹调方式,尽量不破坏食物的营养价值。
四、烹调的菜肴尽量做到色、香、味等感官性状俱佳,增进用餐者食欲。
五、学校食堂严禁加工凉菜、凉面、野生菌和皮蛋。
豆芽、洋芋等蔬菜的炒菜,需经高温煮熟烧透后才能食用。
烘、烧、炒要掌握火候,且数量不宜过多,要翻铲均匀,使其熟透。
六、操作人员在加工时要严格按卫生要求操作,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加工食品时不能对着饭菜咳嗽、打喷嚏,不能用手抠鼻屎、耳垢,上厕所后要洗手。
七、食品调味时要严格按烹调卫生要求进行,切忌用手指直接沾汤品尝,不能用汤勺、锅铲盛汤汁放入口中品尝。
八、制作好的成品菜要直接用清洁、卫生消过毒的容器盛装,不能用抹布或围裙擦试容器。
九、成品菜不能直接放在地上,防止异物带入容器对食品造成第二次污染。
十、抹布、锅盖、防蝇罩等要保持清洁,分类使用。
十一、充分发挥“三防”设施(防苍蝇、防灰尘、防老鼠)的功能和作用。
十二、操作台上的调味品要分类摆放,并及时加盖。
十三、未经食堂管理人员允许,从业人员不能随意换岗,不得随意增减厨师。
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保持食堂干净、整洁,具有良好的环境卫生,是保证食物不被污染的重要措施之一。
为保证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一、食堂管理人员要随时检查食堂的环境卫生,并作好检查记录。
二、学校分管领导或值周教师至少每天不定时检查一次食堂的卫生情况,并作好记录。
三、检查内容:
1.食堂内的环境卫生:
地面是否有残留的食物残渣等垃圾,地面坑洼处是否积有污水,潲水桶是否加盖。
水池内外、排污地沟等处有无堵塞,是否有饭菜残渣。
灶台,操作台等处是否干净、整洁。
2.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
从业人员是否做到“四勤”,是否正确穿戴工作衣帽,有无戴首饰上岗,有无在工作区或操作时吸烟,有无在操作间内高声喧哗,有无不良卫生习惯,分发食物时是否戴一次性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3.食堂的“三防”(防苍蝇、防灰尘、防老鼠)设施有无损坏情况,是否充分发挥“三防”设施的功能和作用。
4.从业人员是否按流程进行规范操作,做到生熟、荤素分开,有无不规范操作现象。
5.库房是否通风、整洁、整齐、明亮。
6.餐具用具是否每次用后清洗、消毒,是否按规定和要求存放。
粗加工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粗加工区管理得好,不仅能保证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而且也能有效预防食品中毒。
为此,特制定食堂粗加工管理制度。
一、加工肉类(包括水产品)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必须与加工蔬菜的操作台、用具、容器分开使用,并且有明显标识,防止交叉污染。
二、盛装过肉类(包括水产品)的容器,不得盛装蔬菜和加工好的食品,用后必须及时消毒、清洗后,才能盛装蔬菜和加工好的食品。
三、加工过肉类(包括水产品)的操作台和砧板及容器,必须及时消毒、清洗晾干。
四、加工过蔬菜的操作台和砧板及容器,要及时清洗、晾干。
五、保持粗加工区的清洁卫生,及时清扫地面残留的废弃物等垃圾。
六、采买回来和未加工完的蔬菜不能直接放置于地上,要放在摊晾架上,使其通风透气,防止霉烂变质。
食品试尝留样管理制度
食品试尝留样,是预防师生食品中毒的有效措施,是检验是否是食物中毒的重要依据。
为确保师生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食品留样试尝制度。
一、每餐坚持饭菜留样,并在留样容器盒上标明菜名、日期、时间、留样人。
二、饭菜留样应留足数量(不少于100克),储存于专用冰箱,温度保持在2-8摄氏度左右。
三、每天坚持饭菜试尝,由管理人员指定专人分别进行试尝,并按《食品留样试尝情况登记表》进行逐项登记。
四、饭菜留样必须坚持48小时。
五、学校分管领导不定期进行抽查并按食堂当天菜谱记载情况,逐一对照检查,若发现食堂没有坚持饭菜试尝留样,应按学校安全责任目标管理和食堂卫生责任追究制度,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总之,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事关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学校和谐稳定。
目前我中心校食品安全总体比较好的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食品安全的一些基础细节还是有待不断改善和完善。
我们必须充分认识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监管,标本兼治,从根本上改善食品安全状况,使大家吃得放心、吃得安全。
三、切实加强各项安全工作
(一)切实加强交通安全工作。
各学校要切实加强师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师生交通安全意识和遵守交通规则的自觉性,积极预防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学生往返学校一律不准乘坐载货汽车、拖拉机、三轮车、超载车、及其他违法违规营运车辆,严禁家长用摩托车接送学生,严禁教师酒后驾车,确保师生交通安全。
(二)切实加强学生日常管理工作。
认真落实宿舍、食堂、教室、图书室、实验室、厕所、操场、早上、中午、晚上等各个区域、各个时段的监管措施,要做好走读生和校外住宿学生的管理工作,原则上一律不允许学生在校外租房住宿,如特殊情况学生确需在校外租房住宿的,学校要与学生家长签订学生校外住宿安全协议书,进一步明确校外住宿生的安全管理责任。
学校值班领导和班主任要认真执行一日一检查制度,每天清点学生人数,了解学生基本情况和动态,及时发现和调解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及时清缴学生携带的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周末放学学生要统一离校签名,认真落实家长接送学生制度,切实将学生日常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要特别加强对女生宿舍的管理,同时要教育女生自尊、自重、自爱,学会保护自己,切实保障女生安全。
学生宿舍管理员、值周教师等相关人员要按时开启学生宿舍、教室等各道楼门,防止学生拥挤踩踏事故发生。
(三)切实加强学校施工安全管理。
切实做好学校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有项目施工的学校要配合施工方在施工场地设置防护网、防护栏、警示线、警示牌等防护设施和警示标识,与施工方签订安全施工协议,明确各自责任。
同时要加强对学生的宣传教育和管理,严禁学生到校园内外施工场地出入、逗留、玩耍,确保学生安全。
(四)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
一是要充分利用校会、班会、校园广播、宣传栏、专题讲座等形式,在师生中广泛宣传交通、食品、消防、地震等安全知识;二是各学校要加强师生火灾、地震应急演练原则上每月至少一次演练,使之成为常态化,演练后将演练方案、照片资料报中心校。
(五)做好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工作。
各各学校要提示学生不到危险水域游泳、捉鱼、玩耍。
同时要加强与家长的联系沟通,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共同做好学生防溺水安全工作。
(六)贯彻落实好《凤庆县教育局关于转发云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春夏季中小学生和幼儿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在教师会议和国旗下讲话认真学习,将文件精神及时传达到到每个师生,不断加强预防和教育,确保师生安全,校园平安。
谢谢大家!
201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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