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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环境状况公报
2015年杭州市环境状况公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发布《2015年杭州市环境状况公报》。
一、综述
2015年,杭州市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抢抓筹备G20峰会历史机遇,以五水共治、五气共治、五废共治为抓手,全面推进“美丽杭州”建设。
全年全市首次实现地区生产总值超万亿,达10053.58亿元,比上年增长10.2%。
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同比分别下降6.52%、4.01%、7.65%和10.88%,超额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年度任务。
强势推进大气污染整治,成为无钢铁生产基地、无燃煤火电机组、基本无黄标车的“三无”城市,市区空气优良天数同比增加14天,PM2.5年均值同比下降12.3%;强势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全面落实“河长制”和河道治理信息公开,全市85.1%的地表水水质(市控以上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
水、大气、声和辐射环境质量总体稳定,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生态环境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评价(EI)指数继续名列全国前茅。
二、环境现状
(一)水环境。
1.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全市地表水总体状况良好,水质达标率稳中有升。
全市47个市控以上断面,水环境功能达标率为85.1%,同比上升10.6个百分点;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的比例为85.1%,同比上升4.2个百分点。
钱塘江水质状况为优,水环境功能达标率为95%。
干、支流市控以上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比例为100%。
苕溪水质状况为优,水环境功能达标率为100%,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的比例为100%。
运河及城市河道水质有明显改善,运河、城市河道水环境功能达标率分别同期上升25个百分点和28个百分点。
西湖水质状况优,平均透明度为1.36米。
湖区内4个监测点位(湖心、西里湖北、少年宫及小南湖)水质均符合或优于Ⅲ类水质。
千岛湖水质状况优,平均透明度为4.56米。
湖区内6个监测点位(小金山、大坝前、三潭岛、排岭水厂、航头岛、茅头尖)水质均达到水环境功能区Ⅱ类目标要求。
图1各流域市控以上断面水质达标情况
图2各流域市控以上断面Ⅰ-Ⅲ类水质情况
2.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
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优,12个国控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持稳定,达标率均为100%,与去年同期保持一致。
(二)大气环境。
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有所好转,主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市区环境空气中SO2年平均浓度为16μg/m3,同比下降23.8%,符合现行环境空气质量(GB3095-2012)二级标准。
NO2、PM10、PM2.5的年均浓度分别为49μg/m3、85μg/m3、57μg/m3,分别超标0.22、0.21和0.63倍,但同比分别下降2.0%、13.3%、12.3%。
CO第95百分位数浓度为1.5mg/m3,同比上升15.4%;O3-8h第90百分位数浓度为167μg/m3,同比下降1.76%。
降尘平均浓度为5.11吨/平方公里·月,达到浙江省控制标准,同比下降9.88%。
图32014-2015年空气质量主要参数年均浓度对比图
1.环境空气质量。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杭州市区环境空气优良天数为242天,同比增加14天;优良率为66.3%,同比上升3.8个百分点。
淳安县、桐庐县、建德市、临安市、富阳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分别为324天、322天、313天、291天、302天,优良率分别为93.9%、88.2%、86.5%,79.9%、82.7%,主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
(备注:
四县市数据来源于浙江省数据统计平台)
图42015年杭州市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示意图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杭州市区PM2.5达标天数283天,同比增加28天;达标率77.5%,同比上升7.6个百分点;年均浓度为0.057mg/m3,超国家标准0.63倍。
图52014、2015年空气质量对比图
2.酸雨。
杭州市大部分地区处在重酸雨区,酸雨率84.0%,污染程度总体比上年度略有减轻,详见表1。
杭州市降水pH年均值为4.65,与去年持平,降水pH值范围为3.25-7.62,最低值出现在桐庐县。
表1杭州市酸雨区分布情况一览表
年度
轻度
中度
较重
重
2014
/
/
临安市
中心城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建德市、桐庐县、淳安县
2015
/
建德市
中心城区、余杭区
萧山区、富阳区、临安市、桐庐县、淳安县
(三)声环境。
交通和社会生活噪声是我市环境噪声的主要来源。
1.区域环境噪声。
杭州市区的区域环境噪声为56.2分贝,同比下降0.2分贝,质量等级为轻度污染;其他区、县(市)质量等级均为较好。
图6杭州市区域环境噪声变化图
2.功能区噪声。
除杭州市区Ⅰ类标准适用区昼间噪声超标1.7分贝外,其余所辖区、县(市)各类标准适用区昼间噪声均达标。
3.道路交通噪声。
杭州市区道路交通噪声为68.6分贝,与去年同期持平;其他区、县(市)道路交通噪声为62.9-69.8分贝,桐庐县、临安市、建德市、富阳区质量等级为好,市区、淳安县为较好。
图7杭州市交通噪声变化图
(四)固体废物。
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673.13万吨,综合利用量583.88万吨,处置量87.37万吨,无害化处置利用率达99.72%。
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23.90万吨,综合利用8.63万吨,处置量13.89万吨,无害化处置利用率达94.23%;医疗废物产生量1.93万吨,无害化集中处置率100%。
市区生活垃圾清运量为365.47万吨,通过填埋、焚烧等方式处置,生活垃圾实现无害化处理率100%。
(五)辐射环境。
全市有放射源单位186家,放射源1234枚,核技术利用单位775家,全市辐射环境安全。
(六)生态环境。
1.耕地/土地资源。
至年末,我市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标准农田保护3项核心指标分别达到337.89万亩、274.57万亩、155.28万亩,均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任务。
全市实际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面积97.23万亩,并全部完成上图入库,超额完成省政府目标考核任务。
全年全市实际共计完成垦造耕地面积1.08万亩,并完成报部备案;完成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整体验收27个,复垦面积0.26万亩;完成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111.52万亩;完成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0.62万亩,全部达到省政府目标考核要求。
2.水利/森林资源。
全市水资源总量为239.06亿立方米,与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145.24亿立方米相比,偏多64.6%;杭州市区为61.10亿立方米;临安市为44.33亿立方米;桐庐县为26.68亿立方米;建德市为33.17亿立方米;淳安县为73.79亿立方米。
全市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为2650.9立方米,人均年综合用水量为385.8立方米,城乡居民人均年生活用水量58.8立方米(注:
城镇公共用水和农村牲畜用水不计入生活用水量中),其中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用水量分别为61.2立方米、51.5立方米。
城镇公共用水量人均为71.2立方米。
全市农田灌溉亩均用水量为422.1立方米,其中水田灌溉亩均用水量为486.9立方米。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量为33.5立方米。
全市林地面积1762.27万亩,森林面积1644.35万亩;活立木总蓄积5898.19万立方米,比上年增加了422.90万立方米,幼龄林比重较大,蓄积增长仍具有较大潜力,森林覆盖率达到65.22%。
全市森林生态功能指数为0.4969,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各种森林类型产生生物量934.68万吨,新增森林生态价值870.34亿元,平均每亩新增森林生态效益5317元。
三、措施与行动
(一)水污染整治工作。
饮用水源保护。
实施合格规范饮用水源保护区创建、饮用水源保护区隔离防护和短信提醒、饮用水源整治等工作,建立健全饮用水源保护区日常巡查和危化品运输管理等制度。
完成饮用水源环境状况评估,推进跨界饮用水源地保护。
战略备用水源闲林水库下闸蓄水,城区备水能力从1.5天提高到8天;农村居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已受益16.48万人;新建供水管网342公里、改造供水管网170公里。
五水共治(治污水)。
一是加强河道整治。
市区两级共建设河道75条,完工36条(段),完成闸站4座,打通断头河17条;全年新建或续建河道总长度约77.5公里,新增绿化面积约48.1万平方米。
完成农村河道综合整治321公里,超额完成整治任务。
整治完成84条137公里黑臭河,全市基本消灭“垃圾河、黑河和臭河”。
全市1845条乡镇级以上河道实现河长、河道警长全覆盖,信息全公开,监测全覆盖。
二是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开展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整治或封堵6267个排污口;完成新建234.24公里污水管网,694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3座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年度任务,主城区污水处理厂进水量增加10万吨/日,全市增加20万吨/日;市本级污水处理率达95.05%。
三是加大工业、农业污水整治力度。
印染、化工行业及特定污染行业整治提升顺利完成,万元工业增加值废水下降率15%。
规模畜禽养殖场治理、农药化肥减量等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全面完成。
(二)大气污染整治工作。
围绕G20峰会环境质量保障,精心谋划,以“五气共治”为重点,全面实施和推进大气污染整治工作,率先成为无钢铁生产基地、无燃煤火电机组、基本无黄标车的“三无”城市。
一是燃煤烟气治理。
全年淘汰燃料小锅炉3225台,关停萧山电厂、半山电厂燃煤机组,实现全市燃煤火电机组“清零”。
二是工业废气治理。
全面关停杭钢半山基地,完成VOCs污染整治企业128家,完成15家水泥企业烟粉尘治理任务,完成关停转迁及落后产能淘汰企业426家,完成清洁生产企业审核494家。
三是车船尾气治理。
全市共淘汰黄标车81079辆,全面完成淘汰任务,淘汰总量居全省首位;全市油气回收共1196吨;在全国率先设立“低排放区”。
启动船舶污染源调查。
四是扬尘灰气治理。
累计完成109家企业239个工地可视化管理系统安装并接入市级监管平台;对324条(段)扬尘污染较重的道路增加了洒水和冲洗,完成重点路段共计347.4公里扬尘整治。
五是餐饮排气治理。
强化餐饮油烟监管,全年立案查处餐饮油烟案件89件,整改351件;实施露天秸秆焚烧长效管理,秸秆综合利用率92.5%。
(三)声、固废和辐射环境管理工作。
噪声管理。
开展中高考期间“绿色护考”专项行动,加强噪声管理工作,在媒体上刊登《杭州市人民政府2015年加强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管理的通告》。
加强全市夜间施工管理,开展建筑施工夜间作业证明的核准并发布。
加强对工业企业噪声管理,审批时严格把关,超标限期整改,信访及时处理。
固废管理。
一是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执法检查,逐步形成有力的监督管理体系,严厉打击固废环境违法行为。
二是加快推进固废管理信息化进程,建立了以危险废物动态监管系统、污泥处置电子监控系统、GIS管理系统、视频监控管理系统四位一体的信息化平台。
三是推进工业企业退役场地污染治理,对所有重新开发利用的工业企业退役场地进行环境调查和环境风险评估。
四是加强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全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已达26家,年处置能力115万吨;污泥处理处置设施16座,年处置能力175万吨。
辐射管理。
开展电离、电磁辐射环境监管及监督性监测工作,市本级抽查、抽测120家辐射工作单位。
完成辐射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抽查部分辐射工作单位等共计14家;各地全面检查了辖区内Ⅱ类射线装置单位(不含医院)和日常监督检查中存在辐射安全隐患的单位200家。
完成了我市5个饮用水水源的状况调查及饮用水源周边放射性污染源调查工作。
加强辐射安全许可监管,全年审批验收辐射项目53个。
督促送贮闲置、废弃放射源92枚,送贮率100%。
(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森林资源保护。
一是建立和健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与乡镇(街道)签订了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书,量化考核标准。
二是推进森林扩面提质,强化生态建设。
全市完成造林更新110568亩,完成平原绿化28168亩,完成“四边”绿化长度480公里,面积4162亩,完成森林抚育543506亩,实施850万亩生态公益林建设工程。
三是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
实现最严格的林地管理,规范林业执法行为,加强林业基础建设,优化林业发展环境。
四是建立森林资源与生态状况监测体系,开展市县联动森林资源与生态状况年度监测。
水土保持情况。
全年全市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73.47平方公里。
“四边三化”工作。
全面完成“两路两侧”“四边三化”年度整治任务,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完成省交办的公路660个、铁路195个“两路两侧”问题点的整治;公路边共拆除违法建(构)筑物35134平方米;清理沿线建筑、生活垃圾158693立方米。
四、专栏
(一)生态文明建设。
杭州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成效显著,在2015年“美丽浙江”考核中获得优秀,并顺利通过环保部对杭州市创建国家级生态市技术评估。
民意调查显示,杭州市民对“美丽杭州”建设知晓率达95%,对杭州整体生产生活环境满意率达77.5%。
2015年,在《中国城市分类优势排行榜》中,杭州获得最美丽城市排名第一和最具幸福感城市第二。
一是健全“美丽杭州”建设工作保障机制。
深入贯彻环境立市战略,全面落实“杭改十条”和“杭法十条”,着力建设“美丽杭州”,努力打造美丽中国先行区和“两美”浙江示范区。
二是加大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力度。
与14个区、县(市)、56个市级部门签订了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责任制度,经考核评定出生态文明建设(“美丽杭州”建设)优秀区、县(市)6个,美丽杭州实验区建设优秀区、县(市)1个,生态文明建设(“美丽杭州”建设)良好区、县(市)7个,优秀建设单位26个,优秀支持单位30个。
三是深入细胞工程,加快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
全市共建成92个“市级生态文明村”、535个“市级生态村”、27个社区生态角,2个“1250”示范工程。
顺利通过国家级生态市技术评估,全市88.9%的县、市(区)通过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的命名或验收。
四是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推进淳安县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
建立环境功能区管理机制。
完成杭州市区(六城区)和各区、县(市)环境功能区划编制。
五是完善生态文明立法。
完成《杭州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的起草工作,该条例已于2016年3月31日通过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二十八次会议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六是倡导绿色文明生活方式。
被住建部、环保部、财政部等五部委评为全国第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
建成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公共自行车智能管理系统,全市公共自行车保有量达8.41万辆,日均租用量达30万辆次,将绿色出行延伸至最后一公里。
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发挥绿色公交示范作用,对22条线路的380余辆公交车进行更新和置换,全市新能源公交车总量已达1600多辆,在2016年G20峰会举办前,主城区6086辆公交车将全部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
(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
主要污染物减排。
根据省下达的减排目标,制定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市政府与各区、县(市)政府签订减排责任书,实行“行政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着力推进重点减排项目建设,全年实施减排工程项目383个,其中国家减排项目14个。
全市2015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比上年削减6.52%、4.01%、7.65%和10.88%,累计完成“十二五”目标任务173%、131%、148%、153%,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杭州市获得全国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工作考核优秀城市称号。
排污权交易。
大力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污权(简称“排污权”)初始登记及交易,完成1017家企业的排污权初始登记和缴费工作,累计缴款金额11.19亿元。
作为市财政收入贡献,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获得的非税收收入将用于环境污染治理项目,为我市环境治理奠定基础。
构建全市统一的排污权交易管理体系,积极组织开展排污权线上竞价交易,累计开展6期排污权竞价交易,成交企业80家次,成交金额4954万元。
刷卡排污。
“刷卡排污”管理逐步铺开,完成全市市控以上重点污染源238套(254家企业)刷卡排污监控端的安装,覆盖率100%。
开展重点工业企业吨排污权税收贡献排名,实行差异化总量控制激励政策。
桐庐县探索排污许可证“一证式”改革工作,有效整合环评审批(备案)、总量管理、“三同时”和竣工验收等各项制度,优化审批流程,明晰环境责任主体,提高了工作成效。
减排监测体系。
一是开展监督性监测。
根据《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对全市国控、省控和市控废水废气污染源开展了全指标的监督性监测,并在市环保局门户网上公布。
二是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行监测,推动监测数据的公布。
建立了杭州市企业自行监测巡检机制,发现问题及时公布,并通知各地责令企业及时整改。
三是加强自动监控管理。
根据国家和省的要求,修订我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工作机制,对职责和要求进行细化和明确。
修订运维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运维考核细则和补助发放条件,提高运维质量,全面推进了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至年底,监督性监测完成率为99.13%,公布率100%;自行监测公布率97.01%,完成率93.00%;国控重点源在线传输有效率98.36%。
(三)环境法治。
环境法制建设。
一是加强环境立法和宣传。
《杭州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已经市人大审议通过和省人大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实施。
保障G20峰会,做好《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的立法工作,现正在市人大审议中。
做好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宣贯工作,编印宣传资料万余册,组织培训十余次,参加人员近万名。
开展“6·5”世界环境日等广场普法宣传活动,宣传环保法律,接受群众法律咨询,受理执法投诉。
二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贯彻落实“杭法十条”重点任务,做好权力清单后续工作,对权力清单进行梳理完善。
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和法律风险化解机制,提高环境依法行政能力。
修订完善《杭州市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量罚办法》,进一步约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建设项目审批管理。
全面加强源头管理,严格控制污染负荷,通过强化产业导向、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切实控制了一批污染严重、与区域环境发展不相协调的建设项目。
对符合审批原则,污染轻的高新技术、重点项目则实施简化程序、加快办理。
全年共审批项目7127项,其中报告书项目254项,报告表项目3589项,登记表项目3284个,环评执行率100%。
全市共验收1593个项目,其中市本级对8个项目在经过两到三级初审后实行委托审批,对211个项目进行了现场验收检查,验收项目23项,核发《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检查意见书》188份,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
备案经营性用地项目56个,退役评价13个。
环境执法。
全年全市共立案查处行政处罚案件1048件、罚款4934万元。
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36件,刑事拘留66人,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27件,行政拘留55人,移送案件数和拘留人数较去年分别大幅增长40%和137%。
共实施按日计罚3件,实施查封、扣押29件,实施限产、停产8件。
环境信访、建议和提案办理。
全年全市共处理环境信访24517件,较2014年上升5%,其中涉气信访占52.3%,涉水信访占13.1%,噪声信访占14.8%,其他信访占19.8%。
妥善处理多起集体访、重复访,未出现严重的越级上访事件。
全年收到省市“两会”建议、提案共67件,32件主办件全面完成上门征收意见,均得到代表委员满意评价并上网公布;35件会办件已及时向主办单位反馈。
(四)环境监测、科研和信息公开。
环境监测。
围绕环境保护管理要求开展各项监测工作,完成峰会保障涉及的环境监测、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会商与管控措施评估3个子方案的编制并开展工作。
一是扎实完成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噪声、辐射、生态环境、土壤等常规监测工作任务。
二是完成国控、省控、市控、县(市、区)控重点工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比对监测,并及时做好污染源监测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做好环境空气和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工作,做好环境空气国控点数据的对外发布和空气质量预报工作,全年环境空气国控点位实现系统无故障运行率99%以上。
四是按要求开展环境监测数据的质量保证工作,确保环境监测数据科学、有效。
五是全方位加强应急监测能力建设,编制《2015年杭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习监测方案》,开展临安苕溪流域、富阳钱塘江流域和杭州市港口危险化学品应急演练3次。
完成应急监测11次。
环保科研。
杭州市注重环保科研管理及应用。
为保障G20杭州峰会环境质量,开展了杭州大气污染物源排放清单编制工作,完成系统正式上线;开展《杭州峰会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与管控会商方案》等3个专项研究工作。
积极组织申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推进重大课题的开展,组织课题验收工作;完成重大专项《杭州市环境空气PM2.5来源解析持续研究》课题验收。
开展优秀科技成果报奖工作,共获省环保科学技术奖二等奖1项、三等奖3项,获市科技进步奖三等奖2项。
信息公开。
在市环保局门户网站上发布PM2.5等实时浓度和AQI实时数据、全市1845条乡镇级以上河道水质数据、重点监控企业主要污染物监测数据、监督性监测数据,完成杭州环境空气质量和河道水质信息手机端APP发布工作。
根据《杭州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规定,市大气办通过门户网站、杭州“智慧城市”网络平台和相关官方微博、广播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大气重污染预警和启动应急响应信息,并提醒公众采取健康防护措施。
全年我市共发布2次Ⅲ级预警并启动2次Ⅲ级应急响应信息,11次空气质量提示,相关信息均向社会进行公示。
对门户网站(杭州绿网)进行改版,整合信息公开目录。
全年主动公开信息44533条,受理答复依申请公开46件。
学术交流与人才培训。
成功举办了第一届西湖环境学术论坛院士报告会,并邀请院士做主题报告,为G20峰会环境质量保障提供科学参考。
院士(专家)工作站举办2次环保技术交流会,邀请了国内一流环保科研机构的专家和学者与会,有关专家政策建议以《杭州环保信息》专报形式上报市委、市政府以及相关部门;举办全市辐射环境监测、离子色谱分析等多次业务培训,参加人员达300余人次。
积极培养科技骨干,派员参加各类专业监测培训50人次。
参加上交会等有关技术交流活动;组织市环保产业协会会员单位参加了“2015年第十六届中国环博会”。
开展争先创优活动,通过“最美环保人”“最美杭州人”“十大平安卫士”等平台,涌现出一批优秀技术人员。
(五)环保宣传教育与公众参与。
环保宣传。
全年杭州环保系统在市级以上平面媒体发稿550余篇(其中《人民日报》1篇、《新华每日电讯》1篇、《中国环境报》59篇、《浙江日报》28篇),编发专版8个。
在杭州人民广播电台播出《环保之窗》专栏260期;出刊《杭州环保》杂志6期。
“杭州环保”发布微博2235条、微信716条。
推出《今日环保快讯》栏目,全年累计推送信息583条。
举办省市纪念“6·5”世界环境日现场活动,开展环保文艺演出进社区等主题活动10多项,参与人数达数万人。
继续深化绿色系列创建工作。
围绕“四进一下”开展环保培训,联合市委党校举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研讨班和乡镇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研讨班。
编印发放《践行绿色生活、推进水气治理》等宣传折页、科普宣传片。
公众参与。
一是加强对市环保志愿服务总队的指导。
组织召开杭州市环保志愿服务总队总结会暨成立十周年纪念大会,完善志愿者组织架构和城区志愿者骨干队伍。
全年开展志愿者护河护水、环保大讲堂活动、“一把伞,一座城”环保公益行动等环保志愿活动10余项。
二是加强对在杭高校绿色联盟的指导。
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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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杭州市 环境 状况 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