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自治县三桥镇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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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真自治县三桥镇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道真自治县三桥镇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我镇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优化乡村卫生资源配置,理顺村级医疗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巩固和完善村卫生室基础地位和基本功能,给广大农村居民提供更加安全、便捷、价廉、有效的医疗卫生服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及道府办[2011]8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优化卫生资源配置,缩小城乡医疗卫生服务差距,改善农村卫生服务条件,完善农村卫生机构服务功能,增强农村卫生服务能力,提高农村卫生服务的安全性、有效性、综合性和持续性,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需求,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11年8月底前完成全镇村卫生室一体化建设。
通过努力,在全镇建立以“六统一、两独立”(即统一规划布局、统一业务管理、统一人员管理、统一药械管理、统一财务管理、统一养老保险;独立财务核算、独立法人地位)为基本内容,集基本医疗、预防、保健于一体,责、权、利相统一,硬件设施齐全,运营管理规范,指导和监督系统健全,服务质量优质的村办乡(院)管理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模式。
二、基本内容
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在三桥镇人民政府领导下,由村民委员会和镇卫生院规划组织实施。
村卫生室由所在地村民委员会组建,镇卫生院和村对村卫生室实行“六统一、两独立”为基本内容的一体化管理。
(一)统一规划布局
1、村卫生室设置。
本着以因地制宜、方便群众、合理布局、便于管理原则设置村卫生室。
我镇根据人口密度、地理位置、卫生设施、技术力量、服务半径等因素,以行政村为单位设置8个村卫生室(其中,原集体卫生所所在地为中心村卫生室,共5所;一般村卫生室3所),对不在设置规划范围内的村卫生室一律不再保留。
2、村卫生室建设标准。
中心村卫生室业务用房面积应达80-120m2,设有诊断室、治疗室(处置室)、药房、观察室、资料室(健康教育室)、值班室、厕所。
七室分开,相对独立,布局合理。
一般村卫生室业务用房面积不得少于60m2,设有诊断室、治疗室(处置室)、药房、观察室、厕所。
五室分开,相对独立,布局合理。
村卫生室要配备基本医疗保健器械并按《贵州省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配备药品、急救电话;设立药品价格公开表、工作制度、工作台帐、健康教育宣传专栏等。
3、村卫生室职能。
村卫生室是农村最基层的医疗卫生机构。
主要承担所辖村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健康教育、免疫规划、传染病疫情报告、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和一般疾病的诊治、转诊服务以及一般康复等工作;并协助做好卫生协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宣传等。
4、村卫生室举办资格。
村卫生室由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或个人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6号)的有关规定申请举办。
其法人代表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统一人员管理
1、人员配置。
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每个一般村卫生室按2名医生配置,每个中心村卫生室按3名医生标准配置,全镇一般村卫生室4个,中心村卫生室4个,需配置乡村医生20名。
2、人员聘用管理。
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后,对原村卫生室医生重新聘用(集体人员凭自愿申请,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年龄可放宽到59岁,可不参加乡村医生公开招聘考试,通过考核的方式,直接聘用,不占本次乡村医生人员名额)。
乡村医生的聘用须按照《乡村医生从从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并根据镇、村二级政府所设置的聘用岗位、聘用条件、聘用人数等条件进行招聘。
具体操作程序由三桥镇人民政府决定。
聘用程序为:
个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由镇卫生院按规定条件、程序审查合格,采取考试后考核的方式(优先聘用人员除外),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前20名依次进入考核(前8名为村卫生室负责人的候选人),在征求所在地村委会意见基础上提出聘用意见,报镇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后,统一办理注册或变更注册手续。
所聘用人员均应签订执业承诺保证书。
镇卫生院要及时建立村医生人事档案,对其聘用、考核、奖惩等情况实行建档管理。
3、聘用条件。
原村医生聘用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或《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在村卫生室从事医疗、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从未间断;能胜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卫生协管等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年龄在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思想素质好、敬业精神强;未违反人口计划生育政策(以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为准)。
新录用村医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年龄以18-49周岁之间,中专及以上医学学历、身体健康、无犯罪、刑事处罚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记录的可以参加乡村医生考试,有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的优先录取。
村卫生室负责人与镇卫生院签订聘用合同,实行村卫生室负责人负责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村卫生室其他工作人员与村卫生室负责人签订聘用合同。
聘期届满经考核合格者可继续聘用(年满60周岁后一律不得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4、聘用期限。
村医生实际周期聘用制,5年为一个聘用周期,聘期满所有村医生应一次性解除聘用关系后,重新聘用。
聘用周期内村医生解聘、辞职、辞退出现岗位空缺,由镇卫生院按规定程序聘用空缺岗位人员。
聘用期限为空缺岗位本聘用周期剩余时限。
5、村医生辞退。
镇卫生院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村医生年度工作责任目标和考核办法,并进行业务考核考评工作,对考核不合格的村医生按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辞退后的村医生5年内不得参加村医生岗位竟聘。
(三)统一业务管理
1、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村卫生室门诊登记、处方书写、转诊记录、疫情登记报告、消毒管理、医疗废弃物处置、药品使用等规章制度,做到接诊有登记、发药有处方、收费有票据、转诊有记录、疫情有报告。
2、规范服务行为。
严格执行临床诊疗指南和技术操作规范,使用适宜技术和基本药物,合理诊疗、合理用药,为农村居民提供安全、便捷、有效的服务。
严格按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3、强化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
镇卫生院应采取例会、病例讨论、集中业务培训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村卫生室的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
业务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卫生法律法规、农村卫生政策、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等专业卫生知识和基本技能以及中药医基本知识等。
同时加强对村卫生室负责人的管理知识和技能培训。
鼓励卫生技术人员参加在岗医学学历教育,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4、转变服务方式。
村卫生室与镇卫生院建立双向转诊机制,采取24小时接(出)诊、电话预约上门服务、开设家庭病床等方式,方便群众就医。
5、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服务。
结合居民健康体检,逐步为辖区内居民建立健康档案。
动态掌握当地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病人、重性精神病人、职业病病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的健康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居民健康教育服务,减少疾病发生风险。
6、实施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
将村卫生室信息化网络管理平台建设纳入当地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建设范畴,整合资源、整体规划,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对村卫生室的服务收费、药品使用、新农合门诊报销补偿、居民健康档案等实行网络管理,提高信息化水平和管理效率。
(四)统一药械管理
1、药物使用基本要求。
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用药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并指导其规范用药。
村卫生室全部配备使用《贵州省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内的药品。
2、药物购销方式。
村卫生室在镇卫生院的组织下,实施统一配送,严禁擅自从其他渠道购进药品,严禁采购非基本用药目录药品。
3、医疗器械管理。
国家配备给村卫生室的所有器械设备由镇卫生院统一验收入库,统一固定资产登记,并及时分发到村卫生室投入使用。
村卫生室应明确专人管理,确保器械设备正常、安全使用。
(五)统一财务管理
1、财务管理组织设置。
村卫生室设立财务报帐员,定期将收支票据交镇卫生院审核做帐。
镇卫生院设立财务会计,开设专用账户,按“村财乡管村用”原则,加强对村卫生室的财务监管。
镇卫生院要接受上级部门业务指导和收支审计。
2、财务制度执行要求。
村卫生室应规范财务行为,严格财经纪律,做到收费有票据、收支有账目;实行财务收支定期结报制度,严禁截留、坐支收入资金,防止资金流失。
3、服务收费原则。
村卫生室应公开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及其价格和药品价格,实行统一收费标准、统一收费收据,做到做费价格公开、票据齐全。
4、事业发展基金管理。
镇卫生院不得以一体化管理名义收取乡村卫生室任何管理费用,只在村卫生室收入中提取业务总收入的2%作为该村卫生室的事业发展基金,且专款用于所在地村卫生室的房屋维修、设备添置、人员培训等。
5、执业风险抵押(保证)金管理。
镇卫生院要加强对村卫生室医疗安全管理,组织村卫生室参加医疗责任保险,降低医疗执业风险的经济负担。
6、财产物资管理。
镇卫生院对辖区所有村卫生室的财产、物资应分别登记造册,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台帐,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六)统一养老保险。
积极解决受聘村医的社保问题,根据我镇实际,对受聘村医生一律按规定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七)独立财务核算。
村卫生室按有关政策法规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村卫生室要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定期向所镇卫生院报帐,接受镇卫生院的监督检查。
(八)独立法人地位。
根据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独立承担开展业务活动所发生的民事及相关责任。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部署启动阶段(2011年8月1日—15日)。
三桥镇人民政府要认真部署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各项工作,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到工作任务明确,措施细化可行。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8月16日—9月30日)
1、清算核资阶段(2011年8月16日—9月7日)。
核实各村卫生室资产和债权债务,做好资产重新登记工作,并界定各类资产产权归属,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2、人员聘用阶段(2011年9月8日—9月20日)。
根据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复的村卫生室设置规划及村医生岗位设置数,三桥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村医生聘用、村卫生室资产移交等工作,并将《乡村医生聘用审批表》报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合格后,统一办理医生注册或变更注册手续。
3、完善机制阶段(2011年9月21日—30日)。
按照“六统一、两独立”要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机制,统一管理措施并纳入卫生常规工作内容。
按照分步实施、整体推进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稳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1年10月1日—20日)。
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专门考核验收小组,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任务的乡(镇)要督促期限整改达标。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是农村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有利于农村卫生资源的优化配置,有利于农村卫生服务质量的提高,有利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推行,有利于保障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的实现。
因此,三桥镇人民政府要建立组织领导协调机构,抽调相关部门人员来抓此项工作,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积极运作,加强督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职责,抓好落实。
三桥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全面工作,确保村卫生室统一执业。
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指导全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定期组织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具体负责全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技术指导、调度检查、考核验收等工作。
(三)广泛宣传,积极推进。
各村应与新农合以卡代证、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等工作有机结合,广泛宣传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重大意义,引导干部群众和村医生积极参与,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保障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附:
1、道真自治县三桥镇村卫生室设置规划申请表
2、道真自治县三桥镇乡村医生聘用审批表
道真自治县三桥镇村卫生室设置规划申请表
三桥(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行政村
名称
设置村卫
生室名称
执业注册
详细地址
户籍人
口数(人)
设置村卫生室级别
村医
设置
数(人)
备注
中心村
卫生室
一般村
卫生室
桥塘村
桥塘村卫生室
三桥镇街上
5515
一般村
2
凤山村
凤山中心村卫生室
凤山村街上
4158
中心村
3
北园村
北园中心村卫生室
北园村街上
3032
中心村
3
杠村村
杠村中心村卫生室
杠村村街上
4162
中心村
3
接龙村
接龙中心村卫生室
接龙村街上
6490
中心村
3
塘村村
塘村村卫生室
塘村村所在地
3334
一般村
2
夏家沟村
夏家沟村卫生室
夏家沟村所在地
3857
一般村
2
新生村
新生村卫生室
新生村所在地
3777
一般村
2
审核人:
填表人:
王朝文2011年10月25日
注:
设置村卫生室名称栏填全名,如××乡(镇)××村卫生室。
道真自治县三桥镇乡村医生聘用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民族
文化
程度
政治
面貌
从事乡村
医生时间
执业
资格
拟聘村卫生室
本
人
简
历
村民
委员会
意见
单位盖章
年月日
乡(镇)
卫生院
意见
单位盖章
年月日
乡(镇)
人民政
府意见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县级卫
生行政
部门审
查意见
单位盖章
年月日
注:
1、本表一式3份,乡(镇)卫生院、乡(镇)人民政府、县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各执一份。
2、执业资格指执业(助理)医师、乡镇医生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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