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庄乡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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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庄乡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办法
新乡教发【2010】11号
关于印发《新庄乡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实施办法(试行稿)》的通知
各学校:
根据会教发[2010]28号文件精神,制定《新庄乡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办法(试行)》已经乡教管中心会议通过。
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一0年三月十六日
主题词:
教育教师考核办法通知
抄送:
县教育局
新庄乡教育管理中心2010年3月16日印发
新庄乡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办法
(试行)
根据会教发[2010]28号《关于印发<会宁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中小学教师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全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实施对象
全乡义务教育学校列入财政预算拨款的正式录用的在编在岗正式教职工。
1、支教教师由教育局考核,考核等次在合格以上,由派出单位发放本校绩效工资的平均水平。
2、借调人员由借入单位进行绩效考核,由借出单位发放本乡校绩效工资的平均水平。
3、外出培训一学期的教师享受本校绩效工资的平均水平。
三、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优绩优酬、多劳多得、不劳不得”的原则。
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绩效工资分配发放。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
学校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要力求科学合理,绩效工资差距要适度。
四、考核内容
1、乡校绩效考核主要以《会宁县乡镇教育管理中心督导方案(试行)》、《会宁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评估方案(试行)》为依据考核。
2、绩效考核主要考核教师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具体包括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工作表现和成效等方面。
五、绩效工资的构成及发放形式
绩效工资总量为学校正式工作人员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额度(含10℅部分、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水平以及原国家规定的班主任津贴。
)
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
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设生活补贴、岗位津贴和农村教师补贴,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发放。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按教师考勤、工作量、教育教学过程、教育教学业绩、学生(家长)评价五部分考核,周记载,月小结,按学期发放。
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上半年(2月—7月)、下半年(8月—次年1月)两次考核,学校将考核结果上报乡教育管理中心初审,初审后乡教育管理中心上报县教育局人事股、财务股审核,再划拨到教师个人工资卡上。
六、校长绩效考核方法
小学校长绩效考核由乡教育管理中心组织考核,其中管理绩效考核占50%,根据《考核内容》分别由中心主任检查评价占15%,督导员检查评价占10%,辅导员检查评价占10%,会计检查评价占5%,信息技术员检查评价占5%;教学绩效考核占50%,计算方法和教师相同。
七、行政、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教管中心督导、辅导员、会计、信息技术员、业务员等:
出勤分+督导/辅导分(每年制定工作计划,全部完成计满量的4/5,落实不到位的一项扣一分),其他人员完成教育局安排工作(计满量的4/5,工作安排后出现教育局催促一次扣0.5分)+包校工作分(检查一次记一分,一学期两次)十加班分。
其具体量化办法为:
对口股室评价占20分,中心主任评价占50分,民主测评占30分(各校校长及教师各一名,评价内容:
学习情况占5分,工作态度占5分,工作能力占5分,廉洁自律占5分,协调能力占5分)
八、教职工绩效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
100—200人规模学校的正校长每周任课8节以上、副校长每周任课10节以上;100人以下规模学校正、副校长每周任课不少于教师任课平均量,校长必须完成教育局规定的每周2节听评课任务。
(一)班主任津贴分配办法
班主任津贴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单独设立,担任班主任的教职工享受班主任津贴。
享受了班主任津贴的,班主任工作不再计入课时量。
要求班主任任课时数必须达到本校平均课时量。
初中学校班主任津贴标准为160—240元/班·月,乡中心小学班主任津贴标准为80—120元/班·月,由学校制定班主任考核细则,分三等发放。
一、二、三等分别占班主任总数的30%、40%、30%,班主任绩效工资每学期按5个月发放。
标准班额小学40人,中学45人。
人数较少者酌减。
班主任工作考核结果计入年终考核。
村学人数在30—40人之间标准为60元/班·月,20—30人之间标准为50元/班·月,班额少于20人的班主任40元/班·月。
学校进一步定细则,优化分配方案。
符合标准工作量的教师,享受了班主任津贴的,不再享受超课时津贴。
(二)考核项目及计分标准
考核共计100分,其中考勤10分、工作量30分、教育教学过程30分、教育教学业绩25分、学生(家长)评价5分。
1、考勤(10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
病假3天扣1分、事假1天扣1分、旷工1天扣3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依据为学校考勤记载。
2、工作量(30分)。
量化出学校所有岗位周工作量,管理量折合成课时工作量,全体教职工周工作量相加,得出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除以全校教职工总数,得出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
计公式为:
①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教职工总数
②教职工工作量得分=30分×教职工人数÷全校课时总量×教职工课时工作量
各学校要合理搭配教职工的工作量,尽量使教职工周工作量均衡。
3、教育教学过程(30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工作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态度、责任心。
专任教师重在考核备、教、批、辅、考、研等常规教学落实情况和教学研究及教学研究活动参与情况。
备课5分,讲课8分,作业8分,辅导5分,考试2分,教研1分,校本培训1分。
要引导教师把教学工作落实在平时,积极参与教学研究,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实施素质教育。
初中从事非教学工作的人员的此项考核各校要制定相应的细则。
具体考核由学校和教管中心两部分构成,分别占70%和30%,(中心主任评价10%,督导员评价10%,辅导员评价10%)
4、教育教学业绩(25分),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
专任教师兼职分,按照管理工作考核计算本项得分。
初中非专任教师的教育教学实绩考核,由学校依据岗位任务目标及每次安排的工作任务制定详细的考核细则,认真严格搞好考核并量化为分数。
小学教学业绩的量化由学校考核量化和教管中心考核量化两部分构成,各占50%,其中教管中心的量化以乡级质检为依据,具体标准为:
及格率去掉百分号后的10%+均分的10%+(学生人数÷3)
(注:
10人以下的学校班级人数应除以2)
①涉及多学科求平均值。
②高于12.5分以满分计。
③未涉及到的教师以学校量化成绩×2计算。
5、学生(家长)评价(5分)。
主要在教师所带班级学生(家长)中进行测评,重点评价教师的师德师风,教育教学水平及能力,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情况。
学生及家长代表填写民意测验表,甲等5分,乙等4分,丙等3分,丁等2分。
(三)绩效工资的分配
绩效工资先发放班主任津贴,剩余部分分配以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
每位教职工工作考核得分相加,得到学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
全校绩效工资总量除以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得到分值,分值乘以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为教职工个人应得的绩效工资额度。
计算公式为:
全校绩效工资总额
×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教职工个人绩效工资额
全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得分总和
(四)绩效工资发放要求
1、本学期未承担任何教育教学工作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绩效工资。
(1)本学期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病事假累计超过40天以上的;
(2)解除聘用合同的;
(3)停发工资的;
(4)离职脱产学习的。
(5)借调在教育系统之外单位者。
(6)有偿补课的
2、在师德师风方面,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规定,酌情扣除绩效考核得分。
3、各学校应严格按照市政府办批转市人事局等部门关于白银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设立绩效工资专用科目,用于统一核算本单位发放的绩效奖励工资,其他科目一律不得再核算津贴补贴。
4、乡教育管理中心把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纳入各学校年度工作任务目标考核内容,进一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乡教育管理中心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情况进行督查。
5、凡违反有关纪律和规定的,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组织程序严肃追究校长、分管校长和财务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
小学部分:
(一)主要学科工作量定量标准
1、学生在200人以上的学校:
语文、数学、英语学科教学工作,每节课计1个工作量,其中备课0.3,上课0.3,课外辅导0.2,作业批改0.2,平行班第二节课的工作量减去备课0.3后计算。
2、学生在100—200人之间的学校:
语文、数学、英语学科教学工作,每节课计0.9个工作量,,上课0.3,课外辅导0.2,作业批改0.1,平行班第二节课的工作量减去备课0.3后计算。
3、学生在100人以下的学校:
语文、数学、英语学科教学工作,每节课计0.4个工作量,其中备课0.1,上课0.2,课外辅导0.05,作业批改0.05。
(二)其他学科工作量定量标准
1、学生在200人以上的学校:
(1)思品、科学学科教学工作量,每节课计0.9个工作量,其中备课0.3,上课0.4,作业批改0.2。
(2)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无课后作业)学科教学工作,每节课计0.8个工作量,其中备课0.4,上课0.4。
2、学生在100—200人之间的学校:
(1)思品、科学学科教学工作量,每节课计0.8个工作量,其中备课0.3,上课0.3,作业批改0.2。
(2)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无课后作业)学科教学工作,每节课计0.7个工作量,其中备课0.3,上课0.4。
3、学生在100人以下的学校:
(1)思品、科学学科教学工作量,每节课计0.3个工作量,其中备课0.1,上课0.1,作业批改0.1。
(2)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无课后作业)学科教学工作,每节课计0.3个工作量,其中备课0.1,上课0.2。
岗位工作总量设置
每周每个教师在各自的岗位上需完成10个标准量工作(周岗位工作总量)。
1、校长岗位工作量包括教学工作、学校管理工作(含临时性工作),教学工作指承担一门主课教学任务,占岗位工作总量的50%,学校管理工作占工作总量50%。
2、教务主任的工作量教学工作、教学管理工作(含临时性工作),教学工作指承担一门主课教学任务占岗位工作量的65%,教学管理工作占岗位工作总量的35%。
3、总务处主任岗位工作量包括教学工作、教学管理工作(含临时性工作),教学工作指承担一门主课教学任务,占岗位工作量的70%,学校管理工作占岗位工作总量的30%。
4、教学工作少先大队辅导员、年级组组长、教研组组长、治安室主任、报账员、图书管理员、信息技术人员等,岗位工作量包括教学工作、兼职教学管理工作(含临时性工作),教学工作指承担一门主课教学任务,占岗位工作量的80%,学校管理工作占岗位工作总量的20%。
5、班主任岗位工作总量包括教学工作、班级管理工作(含临时性工作),教学工作指承担一门主课教学任务,一、二年级班主任的教学工作量占岗位工作总量的75%,班级管理工作占岗位工作量的25%,三、四年级班主任的教学工作量占岗位工作总量的80%,班级管理工作占岗位工作量的20%,五、六年级班主任的教学工作量占岗位工作总量的85%,班级管理工作占岗位工作量的15%。
6、科任教师岗位工作量以承担的教学工作、临时性工作、其它兼职工作累计计算。
7、特殊政策:
对于年龄较大(超过50周岁)而且在一线工作并承担主要学科教学任务的老同志,在核定工和量予以照顾,其中年龄在50周岁—54周岁的老同志按标准工作量的90%计(即给予10%的照顾)。
年龄在55周岁—57周岁的老同志按标准工作量的80%计(即给予20%的照顾)。
年龄在58周岁—60周岁的老同志按标准工作量的65%计(即给予35%的照顾)。
8、复式班教学工作量按照单班计算。
初中部分:
语文、英语、数学学科每课时系为1.5;
物理、化学学科每课时系为1.3;
政治、历史、地理、生物、学科课时系为1.1;
音乐、体育、美术、社会实践、信息技术、劳动技术等学科课时系为1。
多课头者可以适当加课时,多一个课头加1课时。
副校长管理绩效和教学绩效各占50%,中层领导管理绩效和教学绩效各占20%和80%(或30%和70%),规模在4-6个平行班的学校,校长课时量占平均课时量的1/3,副校长的课时量不少于平均课时量的1/2,教导处、总务处各2-3个平均课时量,政教处2个平均课时量,办公室1个平均课时量,团委0.5个教师平均课时量,工会0.2个平均课时量,兼职两个以上管理岗位人员,按考核细则就高不就低确定分值。
九、绩效工资考核实施领导机构
1、成立新庄乡教师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绩效考核方案,解决考核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方案。
组长:
马映刚
副组长:
刘永国柴长隆
组员:
苏统荣李雄巨树如马天刚(办公室)
2、初中和六年制学校成立本校绩效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
教学点原则上由所在村学考核,乡绩校领导小组复查。
其方案一式二份上报县、乡备案。
十、其它
1、本办法从2010年1月1日正式实施。
2、本办法由新庄乡教育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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