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学习英语的历史究竟该怎么学英语.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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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学习英语的历史究竟该怎么学英语
中国人学习英语的历史------究竟该怎么学英语
(2011-06-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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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十九世纪中叶,五口通商的结果使广州成为中国人从实用角度开始学习英语的最早地方。
当时在广州出现了一本英语教科书,叫做《鬼话》(Devil'sTalk)。
其实,这部旨在教中国人学习英语的课本不过是一种粗浅的、用汉语注音的英语词汇入门书。
例如:
把today 注为“土地”,把man注为“曼”。
1884年上海的点石斋石印了一本可以被称之为最早的英语900句的会话书,书名叫《无师自通英语录》。
这部书突破了《鬼话》只以单词为核心的编排方式,而代之以译成汉语的英文句子为核心。
当然,它仍采用汉语的字词来标注英文的读音。
例如:
Howmanychaptersarethereinthisbook?
这句英文被注成了“好美呢却迫忒儿司阿儿则儿意因祭司不克”。
另外,英文在上海更发展成了以通俗的、类似打油诗一样压韵的竹枝词为载体的不乏趣味的“洋泾浜”英语,这就是所谓的“别琴”竹枝词。
“别琴”这两个字原本是英文business(生意)的近似汉语读音,后来英国人恶意地取笑这种不准确的读音,于是就用pidgin这个发音相近的英文词来表示胡编乱造的、不规范、不准确的英文。
PidginEnglish便成了“洋泾浜英语”的代称。
举个例子博大家一笑:
“清晨相见好猫迎(早上见面说goodmorning),好度油图嘘阔情(相互问候说howdoyoudo);若不从中市归市(squeeze,意思是敲诈),如何觅市叫先生(先生为Mr.)。
”
1898年,一个名叫马建中的人出版了一部影响巨大的著作——《马氏文通》。
这是国人写的第一部汉语语法书,以欧洲语言的所谓“葛郎玛”(grammar)来系统地解释古汉语的文言文。
“葛郎玛”这样一种总结语言规律的方法被马建中拿来“以夷制中”,使国人茅塞顿开地感受到汉语文言文亦有语言“规律”可循。
从英语习得史的角度看,进入这一以“句本位”为特征的英语学习的“理解期”后,中国人学习英语的方法一变而为强调“语法”,即注意力转向到英文词与词之间的“构成关系”上,重视完整的句子,旨在理解英文的“意义结构”。
对于“启蒙期”而言,无疑这是一次英语学习方法上的革命。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从此以后,中国人学习英语的方法就再也没能跳出这一“如来佛的掌心”:
要么强调“词本位”,变着花样背单词,以为背下一部词典也就等于掌握了英文;要么强调“句本位”,东拼西凑些连编者自己都未必能解释清楚为什么学习者必须掌握的所谓“精品句子”,以为把这些“精品句子”倒背如流,就可以去疯狂地征服世界。
结果,中国人的英语学习热从未减退过,而真正的英语交流能力却似乎没有发生革命性的“进化”。
怎样才能告别“哑巴英语”,而让自己的英语达到能够进行“交流”的水平呢?
首先,让我们廓清一个重要的观念。
很多人都对中国英语教学现状表示不满,原因是中国的英语教学培养出的是一种“哑巴”英语。
我曾对学生说,中国人要是真能发明出一种“哑巴英语教学法”,即学完英语后什么都不会说了,那就太厉害了,因为学了半天最后什么都不会说,那简直就是一种奇迹。
我个人认为中国人学到的并非是一种“哑巴英语”。
不错,我们花了大量的时间学习英语,学了若干年后,等到真正要开口说话时却像哑巴一样说不出达意的话来。
造成这种现象的真正原因是什么呢?
我认为,中国人把对英语的学习和其他学科的学习放在了同一高度上,把英语学习当成一种知识掌握,而不是当成技能培训。
人的一生有很多东西需要学习,但要在有限的生命中学到最重要的东西才会派上用场。
所以说,中国人学英语必须把语言和交流分开思考。
换句话说,学习全部语言不是目的。
语言浩瀚无际,花一辈子时间也是学不完的。
但人在日常交流中所能使用到的那部分语言,不过是语言中的沧海一粟。
如果把大量的精力只花在语言学习上,试图去征服语言的海洋,那我们就把大量的精力浪费了。
而学到的东西大多是在交流中用不到的,或者说需要用的还没有学到手。
所以要学会从语言的汪洋里舀起一瓢能解渴的水,而且要学会舀起哪一瓢,这两点至关重要。
如果从你舀的那瓢水中能看到交流的大海,那就对了。
语言和交流是两个层次的问题。
语言为表达意义提供了基本的“板块”,但它并不等于交流本身。
学语言不是终极目的,因为语言并不是确定“意义”的惟一场所。
也就是说,不要错误地以为:
我知道了这个词是什么意思,我在交流中就能运用了。
实际上并非如此。
在语言层面上,我们只是对词义进行了大范围内的界定,但意义的真正理解在实际交流过程中才能实现。
因此我说,所谓的“哑巴英语”其实是指学生学了很多的英语知识,认为每一个词或短语对应着惟一一个意思,而忽略了在实际交流中意义是变化无穷的,它会涉及到感情、涉及到情景等多种因素。
当需要用同一个词来表达不同的意义时,就不会表达了,因此当然也就说不出来了,这就是所谓“哑巴英语”表现出来的最大特征。
这就像一部交响曲写出来,不同的指挥家指挥定会产生不同的意思和效果。
因为音乐在某种程度上说和语言是一样的,它是一种在时间中实现的东西,它是流动的,飘忽不定的。
语言就是乐谱,而交流是指挥下的现场演奏,关键是看现场指挥怎样去阐释乐谱。
为什么说只有熟悉并掌握了“英语思维方式”才能进行真正意义上的交流呢?
具体来说,交流的全过程由说者(speaker)和听者(listener)这两个因素决定。
彼此要想准确无误地理解对方,其中关键是两个人在使用语言刹那间的思维过程或逻辑思维结构是否接近。
举个通讯的例子:
大家使用的符码都是一样的,但是为什么我们很难截获敌方的电报?
因为敌方把电报符码重新定义了。
同样的符码对我方来说是一个意思,对敌方来说却是另外一个意思。
如果不能接近敌方的思维方式,我们永远也不会知道敌方符码真正的意思,所以说我们要去破解它。
但我们破解的不是符号本身,而是破解符号后面的“思维方式”,即依某种方式确定的“意义”。
究竟“说什么”(whattosay),“怎么说”(howtosayit)能使我们同nativeEnglishspeakers之间的交流明白晓畅,这才是学好英语的关键,而不是我们中国人之间怎样用英语交流能懂,因为我们只要学会了英、美人之间交流的思维方式,我们肯定能把英语口语练好,和他们进行无障碍的交流。
所以说,我们要想“掌握”英语,别无选择,那就是一定要学会去readanativeEnglishspeaker'smind。
只要我们掌握了他们的思维方式,我们肯定也就真正掌握了英语。
---------那么究竟该怎么学英语---------------
一 汉语中我们定义事物有一个思维定式,即“由表及里”地层层拆解。
我们经常先从最外在特征开始,像剥洋葱一样层层深入,最后到达事物的本质。
英美人的思维方式在定义时的表现是“由里及表”,即首先揭示事物的本质或事物在世界上所属的类别,然后再依照重要性递减式地一层层展示特征。
用汉语语法的术语来说,汉语思维方式的定义呈现的是“偏+正”的结构;我们只要先划分出汉语定义中的“偏的成分”和“正的成分”,然后进行“拔乱反正”,即让“偏”、“正”调换位置,就会逐渐养成英美人定义事物的思维逻辑习惯。
当然,若描述特征的形容词十分简单(比如一两个字的情况下)仍可象汉语那样放置在主词的前面。
二 英语学习者在用英文进行上述意义的“描述”时,常常受到母语思维方式的影响,难以有效地组织描述,或者描述出来之后令英美人不得要领。
问题出在汉语思维方式倾向于强调普遍的东西而英语思维方式则倾向于具体的东西;汉语思维方式倾向于不分重点地罗列而英语思维方式则倾向于依照意义的重要性来进行人为地组织或加工。
三 英、汉两种语言中句子的主要成分都是“主语”+“谓语”,例如:
(汉)我‖看过这部电影。
这个句子中“我”是主语,“看过”是谓语;(English)Isawthemovie.这个句子中“I”是主语,“saw”是谓语。
从大的方面来说,英、汉两种语言是相似的,即通常都是先说主语后说谓语。
两种语言的重要区别则发生在连带成分(宾语和补语)和附加成分(定语和状语)上。
例如:
“你在学什么?
”“我在学英语。
“这里,“什么”和“英语”都是宾语。
比较英语中的说法:
Whatareyoustudying?
IamstudyingEnglish. “你在哪儿学?
”“我在学校学。
”这里的“在哪儿”和“在学校”都是补足谓语动词意思的“补语”。
比较英语中的说法:
Wheredoyoustudy?
Istudyinschool.简单的定语和状语使用的习惯,两种语言无大差别,如:
好小伙子/anicefellow;很幸福/veryhappy。
区别出现在定语和状语变得复杂的时候,如:
Hehadfoursonsthatbecamelawyers. 比较:
他有四个当律师的儿子。
He'scomingdownstairswithtwosleepingbagsoverthetopofhishead.比较:
他头上顶着两个睡袋走下楼梯。
从上可以看出,汉语转换成英语时,突出重要信息的深层次结构是十分关键的;而英语转换成汉语时往往需要颠倒这一深层次结构,即用一种相反的顺序传达出来。
从句法层次看,汉语即使是复合句也比英文的句子结构层次简单(浅)。
有人曾经开玩笑说,德国哲学家康德著作的英译本难读是因为一个句子中包含了太多的子句(clause),当你看到第一层次的子句时用一个指头按住,看到第二层次的子句时再用一个指头按住,等你用完了全部十个指头,一环套一环的子句还没有标注完,就像魔术师手中神奇的套盒从大到小像是永远没有穷尽。
写《威克菲尔牧师》(TheVicarofWakefield)的十八世纪爱尔兰著名诗人、剧作家、小说家OliverGoldsmith (1728-1774)用相反的、子句前叠加子句的方法写出了一篇有趣的儿童韵文故事名篇,故事是这样递进的:
①ThisistheHousethatJackbuilt.
②ThisistheMalt(麦芽),thatlayintheHousethatJackbuilt.
③ThisistheRat(大老鼠),thatatetheMalt,thatlayintheHousethatJackbuilt.
④ThisistheCat,thatkilledtheRat,thatatetheMalt,thatlayintheHousethatJackbuilt.
⑤ThisistheDog,thatworriedtheCat,thatkilledtheRat,thatatetheMalt,thatlayintheHousethatJackbuilt.
……
(最后一句滚雪球似地演变成了):
ThisistheFarmerwhosowed (播种,种)thecorn,thatfedtheCock(公鸡) thatcrowed (打鸣,叫)inthemorn(早晨),thatwakedthePriest(神父)allshaven(刮过脸的) andshorn(剪过发的),thatmarried (为……主持婚礼)theManalltattered(衣着破烂的)andtorn,thatkissedtheMaidenallforlorn(孤独无助的),thatmilked(挤奶) theCowwiththecrumpled (弯扭的)horn,thattossed(将……挑起来,高抛) theDog,thatworriedtheCat,thatkilledtheRat,thatatetheMalt,thatlayintheHousethatJackbuilt.
如果你能迅速用口语体把这一故事转换成通顺的汉语,就会马上领悟两种语言的差异。
养成良好的汉语、英语的双语转换习惯。
常常听到这样的说法:
用英文交流时要远离汉语思维。
个人认为这种说法是错误的,一个人的母语是怎么也无法忘记的。
语言都是有其共性的,比如汉语和英语的主谓结构就是一致的,不同的是定语、状语的位置,汉语的定语都在所要修饰的词之前,英语则将最重要的定语放在所要修饰的词前,其余的都在该词后。
因此,学英语时不要认为自己是在学一个从未接触过的东西而产生无力感,也不要总认为自己的英文程度没有达到能表达现有的汉语水平的程度而不敢开口。
其实,大多数英语学习者所掌握的英语词汇都足以表达目前的生活和思想了,关键在于,不要一开始就想对应的英文怎么说,而是降低自己的汉语水平:
先拆解汉语,直到拆解成最小单位,这样,在每个词的意思都确定以后,然后才想英语中对应的东西。
事实上,把汉语拆成最小单位的时候,英语已经在那儿等着了。
比如,把“我们不是近亲结婚”翻译成英语,看起来似乎很难。
现在不管英语怎么说,先拆解汉语。
“我们”到底指什么?
如果说话的主体是女性的话,她一定会说“myhusbandandI”。
如果是男性的话,他一定会说“mywifeandI”。
当把“我们”拆解成“myhusbandandI”或“mywifeandI”时,你会发现“结婚”这个概念也表达出来了,因为你不可能称任何一个陌生的男人为“husband”,也不会叫一个陌生的女人为“wife”。
接下来“不是近亲”可译为“arenotsomething”,而“亲属”为“relatives”,“近”为“close”,这样整句话变成地道的美语原来就是“MyhusbandandIarenotcloserelatives”。
希望这些对你的英语学习有所帮助。
2011,6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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