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情况调研对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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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情况调研对策
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情况调研对策
一、基本情况
8个乡镇在2008年度以第七届村
级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为契机,继续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了许多具体的工作:
一是村级组织阵地建设更加巩固,全县101个村(居)委会都拥有了自己的阵地;二是“一事一议”制度得到较好落实;三是民主理财规范有序,全县全部实行村账乡管的财务管理制度;四是村务公开行之有效。
狠抓国家支农惠农政策的公开和落实。
对照《**县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考评细则》综合打分,8个乡镇均在90分以上,其中榛子乡、水月寺镇得分为99分,黄粮镇、古夫镇、南阳镇得分为98分,高阳镇、峡口镇、高桥乡得分为96分。
二、主要做法
(一)以两公开为着力点,加强村务公开与民主管理
(二)以第七届村两委班子换届选举工作为契机,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三)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从制度上得到了有效保障
村集体企业的经营、承包、租赁、出售、转让及费用的收缴和使用,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水面、山林等经济资源的开发、承包、租赁、入股,机动地和“四荒地”发包,集体土地征收或征用补偿及其分配方案,宅基地的规划和申报等。
(3)政策落实情况。
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种粮直接补贴、退耕还林款物兑现,以及国家其他补贴农民、资助村集体的政策落实情况等。
(4)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村级道路、水利、文化教育卫生事业等的立项、经费筹集、工程招标、承包方案及实施情况等。
(5)社会救助情况。
农村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和五保户的供养,筹资、筹劳的减免,国家投入的扶贫、移民、以工代赈等资金的使用情况,政府下拨和社会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主要工作
2008年度各乡镇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虽然取得了明显成绩,但在检查中也发现还存在有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村级治理结构需进一步完善。
目前,全县90个村共有89个村实行了村委会主任和村党组织书记“一肩挑”,由于少数村干部尤其是实行“一肩挑”的村委会主任的集体决策、民主决策、加强村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意识不强,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不认真执行。
二是村级阵地建设及活动经费需得到落实。
少数村的自然条件恶劣,交通不便、信息不灵,影响了村级民主政治建设的有效运行,降低了群众对村级民主政治建设活动的参与和关注度。
村级集体经济薄弱现象比较突出,一部分村的集体经济实力不强,不少村属于“空壳村”,村级阵地建设及活动经费没有保障,影响了村级民主政治建设。
三是乡镇党委的领导方式及乡镇政府的工作方式有待进一步转变。
有的乡镇强制干预村级事务,干预应由村级行使的职权,直接经营村级经济,直接管理微观经济活动,安排工作不考虑村级工作实际,不事先征求村级组织的意见,随意改变村委会依法作出的决定,不尊重村民的自主选择,导致村干部从事村级民主政治建设的积极性下降,村民关注的热情度下降。
针对存在的这些问题,在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中,要认真落实好党的十七大提出的“要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新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将进一步加强一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继续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一是切实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民主意识。
健全学习制度,制定培训计划,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不断提高村“两委”班子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村级领导班子抓村务公开、实行民主管理的意识。
二是加强农村办公活动场所建设。
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市专项资金支持,县级财政适当补贴,将有关部门用于新农村建设中专项资金统筹安排,动员县直机关结对帮扶,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强村级办公活动场所及村委会、文化活
动室、卫生所、网络信息中心等配套网络等硬件设施建设,使全县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整体上达到“基本场所适用、基本设施完备、基本功能健全、基本制度规范”的标准和要求,使村务公开有展出阵地,有群众评议,有意见反馈。
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功能和作用,促进基层民主建设。
2、继续推进农村基层民主管理工作。
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总体要求,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健全和完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
一是完善村务公开制度。
在全面总结分析的基础上,对公开的内容、时效、程序、方式等要求制定操作性强的统一规范,以避免公开的随意性,防止走过场,提高村民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积极性。
二是完善村民的自治运行的长效机制。
根据村级组织换届后“两委”班子主要负责人“一肩挑”、班子成员”交叉任职”的新情况,制定统一而又明确的双重身份、双重职责及其不同作用方式的规范机制,以避免职责混淆不清和履行职责“一言堂”的倾向。
进一步规范村民代表大会制度、村民大会制度,规范民主监督的内容、程序和方法,确保村民自治体系有序有效运行、充分发挥作用。
三是健全化解矛盾的相关机制。
认真分析引发农村矛盾纠纷的源头,探索和建立健全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及其制度,完善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制度,健全农民自主筹劳机制、引导农民在国家扶持下自力更生开展公益事业建设。
健全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相关机制,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3、继续加强和改进对农村工作的领导。
根据乡、村班子“交叉任职”、党政一把手“一肩挑”等乡村治理结构的新变化和基层民主管理的新要求,大力探索加强和改进对农村工作领导的方式方法,合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是进一步转变乡镇政府工作职能,努力探索行之有效的指导工作方法,强化对村级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功能。
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目标要求,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制定符合乡情村情、切实可行的指导性规划,以指导的科学性合理性务实性提升指导工作的刚性和有效性,通过配套服务的方式引导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农村公益事业的发展,通过健全完善乡镇政府部门及其干部工作责任制和自下而上的考核评价体系,增强乡镇干部的工作责任感,为村级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效的全方位指导和服务,形成上下良性互动、和谐运转的工作格局。
二是转变对村的领导方式和工作方式。
管理方式从直接型向间接型转变,工作方式由行政命令向用市场办法引导、服务、示范转变,日常管理由“为民作主”向“让民作主”转变。
积极探索、推进部分公共事务的社会化和市场化,将一些专业性、技术性、事务性工作从政府职能中分离出来,交给行业协会或其它中介组织承担;由过去偏重于经济发展转向与社会管理并重的整体协调发展;及时推行与农民对话沟通制度,通过介绍和通报相关情况,全面听取老百姓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服务方式,从而有效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三是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乡镇政府要结合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和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增加集体积累。
加强村级办公和村民自治活动场所建设,将村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活动工作经费支出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总之,要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契机,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推力,全面贯彻国家、省、市、县惠及“农村、农业、农民”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要秉着只有农民富了、农村条件改善了、农业发展了才会真正实现全县的小康社会和**县的发展腾飞。
践行科学发展观促进城乡金融一体化
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进入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关键时刻,进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
”这一重要判断的重申和强调,清楚表明我国当前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三农”问题的关键环节和突出矛盾,必将有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的逐渐形成。
金融历来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核心,要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统筹城乡发展,首先必须统筹金融市场,构建面向城乡金融市场和谐的农村金融制度,实现城乡金融一体化。
当前,农业基础薄弱需要大力加强;农村发展需要扶持;农民增收要加快。
所有这些,都离不开农村金融的支持,只有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扭转我国农村金融供给表现出的强烈的城市化和工商业化趋向性,才能彻底解决农村经济“贫血”和“失血”问题,为农村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因此,城乡金融一体化是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必然趋势。
实现金融创新,逐步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金融创新就是变更现有的金融体制和增加新的金融工具,以获取现有的金融体制和金融工具所无法取得的潜在的利润,它是一个为盈利动机推动、缓慢进行、持续不断的发展过程。
金融创新大致可归为三类:
(1)金融制度创新;
(2)金融业务创新;(3)金融组织创新。
城乡金融一体化发展的趋势迫使我们进一步实现金融创新,从而逐步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更好地服务于新农村建设,让亿万农民共享国家繁荣,共享民族荣光。
稳步推进,实现城乡金融一体化10月8日,中国银监会宣布,已有61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开业,预计到今年年底将超过100家。
银监会在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政策和成效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提出从20xx年开始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
截至20xx年8月末,61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实收资本达17.03亿元,存款余额28.31亿元,贷款余额19.17亿元。
这一消息无疑是对活跃农村金融市场的一个重大利好,也昭示着城乡金融一体化已经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进程中拉开了序幕。
通过制度创新搭建城乡金融一体化的广阔平台中国的金融制度安排是内生于经济转轨时期的政府给予经济改革中的利益受损集团以利益补偿的需要,不可避免的具有强烈的政府偏好意愿,导致了金融资源配置的城市化倾向。
农村金融的特征也必然加剧金融资源配置的城市化倾向和农村金融资源的外流。
我们必须进一步通过制度的创新搭建城乡金融一体化的广阔平台,制度创新和扩大试点等措施激活农村金融市场,并且加大各类机构的竞争压力。
通过业务创新研发城乡金融一体化的新型产品我国各大专业银行都有自己的主打品牌,而作为农村金融主力军的农村信用社,一度因为结算渠道不畅而成为制约其发展的瓶颈。
据统计截至20xx年9月末,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已累计处理各类往来账业务3000多万笔,清算资金5500余亿元。
依托这一平台,各农村金融机构开发出一些区域性的金融产品。
但这还远远不能满足新农村建设的需要,还需要我们通过业务创新研发城乡金融一体化的新型产品,以适应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
通过组织创新构建城乡金融一体化的组织框架我国商业银行除农行外都已股改上市,而农村信用社仍然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体制改革中。
“三会一层”的管理结构还很不完善,产权关系还很不明确。
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历史包袱、质量效益、员工素质等问题一并成为当前制约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的难点和重点。
这就要求我们加速推进农村金融的改革,通过组织创新构建城乡金融一体化的组织框架。
用科学发展观加快城乡经济社会发展
城乡一体,统筹发展,已成为中国改革开放新的时代主题。
给农民平等权利,给农村优先地位,给农业更多反哺已成为全社会广泛共识,也成为中国新一轮改革的中心内容。
毫无疑问,统筹城乡发展必将成为继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和推行市场化改革后中国农村改革的第三个里程碑。
30年改革,使中国广大农村的面貌发生了历史性巨变。
但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和发展却面临不少挑战和问题,城乡二元结构矛盾表现尤为突出。
三十年改革波澜壮阔,三十年历程跌宕起伏,历史和现实已清楚地告诉我们:
“三农”问题的症结在城乡二元结构,促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城乡二元结构“破”在眉睫。
十七届三中全会把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作为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根本要求,它也构成了新时期农村政策体系建设的新基点、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取向。
城乡分治建国初期的政策选择
半个多世纪以来,在我国有一道巨大的鸿沟横亘在城乡之间。
教育、医疗、就业、保障……在诸多领域,农民无法像城里人一样享受平等的“国民待遇”。
建国后,我国基本上实行的是城乡分治政策。
新中国成立后,由于中国选择了以优先发展重工业为目标的发展战略,在资本缺乏的情况下,为了降低工业发展的成本,对资源、生产资料、生活必需品及人力成本等,采取了包括统购统销、人民公社化等一系列政策。
特别是1958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形成了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之后,随着户籍管理制度以及相配套的粮食、教育、就业、医疗等具体制度的建立,我国在制度设计上形成了一个实行工业优先发展战略,以城市和市民为中心,先城市后农村,先市民后农民的二元社会经济结构。
这种二元结构及其政策导向,在计划经济和产品短缺的年代,通过工农业产品价格的“剪刀差”为城市工业化提供积累,对我国工业化的起步和初期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它同时也导致了严重的“三农”问题。
人为把农民限制在农村,剥夺了农民追求城市文明的权利;“大呼隆式”的经营管理方式和扭曲农产品价格的政策,使农民缺乏生产积极性,导致生产效率低下,农产品供给长期严重匮乏,农村温饱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统购统销最终也走向了“越少越统,越统越少”的恶性循环。
二元社会经济结构造成了农村的长期贫穷落后,不仅削弱了农村对城市的支持能力,而且也导致了我国城市化进程停滞不前,文革后期,由于城市不堪重负,千百万知青不得不离开城市,上山下乡。
二元结构症结凸显
改革开放后,农村率先改革,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由于它适应了我国农村生产力发展的水平,使农户获得了生产经营自主权,彻底改变了过去“大锅饭”体制,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热情,从而迅速释放出了巨大的生产潜能,粮食产量迅速增加,我们在短时间内就解决了13亿人的吃饭问题,令世界瞩目。
之后,随着中央一系列放开搞活政策的出台、市场化改革的推进,以及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农村经济全面繁荣,农业剩余增加,农民从事经济活动的选择权利和选择空间变大,可以进城打工经商,城乡交流开始活跃,农民收入大幅增加。
有资料显示,改革开放后的前六年,农民收入增长的速度超过了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的速度,城乡差别出现了缩小的迹象。
然而,到了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虽然我国已到了工业化中期,但由于重工轻农、重城轻乡的政策没有改变。
“农”与“非农”之间依然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城乡除了原有的教育、医疗、就业、保障等的差别待遇外,新的土地政策、投资政策、财税政策、金融政策等进一步将农村边缘化。
同工不同酬、同命不同价,城市对农村低成本征地,强迫式拆迁等等,昔日工农业产品的价格“剪刀差”逐步演变成城乡制度性的“剪刀差”。
农民向中国经济贡献了“廉价劳动力”和“廉价土地”,而自己的境遇却在这个过程中变得越来越差,有些甚至流离失所。
资金是发展的启动器。
以城市为中心的财政体制和税收制度使农村财政资金在净流出。
1978至20xx年,农业各税和乡镇企业税金由54亿元增加到7189亿元,年均增长19.l%。
据相关研究,1985至1994年,通过财政和金融两个渠道农村资金净流入城市系统的资金累计达到4320亿元。
而财政农业支出占全部财政支出的比重却在逐年降低,1978年为13.4%,1990年下降到10%,到20xx年只有7.8%。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经济虽有了长足发展,但农村金融却出现了倒退现象,被边缘化。
前几年,国有四大银行由于过分强调自身效益,纷纷从乡镇、甚至县域撤离,剩下的邮政储蓄也成了只存不贷的“抽水机”,农村信用社也在强调资金的集中使用,往往把吸收的农村存款上存到县级以上机构,或投向回报高的城市。
由于农村经济发展的关键生产要素———劳动力、土地和资
金长期处于“净流出”状态,加之随着城市改革的不断深入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业比较优势不断下降,导致城乡差距进一步拉大,“三农”问题几经反复,甚至越来越严重。
1997年至20xx年,农民收入连续7年增长不到4%,不及城镇居民收入增量的五分之一。
粮食主产区和多数农户收入持续徘徊甚至减收,农村各项社会事业也陷入低增长期。
“负担重”、“增收难”、“就业难”,“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一时成为“三农”问题的真实写照。
农村改革和发展又处在了一个重要的历史关头。
统筹城乡发展一个划时代的政策调整
党的十六大关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决策,是一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政策调整。
十六大后,中央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惠农措施,扭转了农民收入一度低迷徘徊的局面,农民收入呈现恢复性增长的态势,增幅连续4年超过6%。
尽管形势在好转,但由于农民收入基数低等原因,农民收入的增速仍低于国民经济的增速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速。
20xx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9.5%,为1985年以来增幅最高的一年;同期,城乡居民收入比扩大至3.33∶1,城乡收入绝对差距达到9646元,为改革开放以来差距最大的一年。
增幅最高、差距最大———两组指向相反的数据同时出现,折射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深层次矛盾:
城乡二元结构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
基于对国情的清醒认识,胡锦涛总书记提出“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指出,我国总体上已经到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发展阶段。
带着深深的忧患意识,温家宝总理在记者招待会上说,如果我们懂得了农业,也就懂得了“穷人的经济学”。
因为没有农村的小康,就不会有全国的小康。
带着发展的紧迫感,新世纪5个中央一号文件多次强调,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要求要始终坚持。
在这一改革思路的统领下,中央从减轻农民负担,到增加各项农业投入;从掀起清欠风暴,到推进征地制度、户籍制度改革;从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到加快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开启了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城乡统筹发展的新时代。
推行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让农民休养生息。
从20xx年1月1日起,我国正式在全国范围内取消农业税,标志着延续了两千多年的“皇粮国税”从此退出历史舞台。
这个举措是史无前例的,极大地减轻了农民负担。
对农民直接补贴。
开始是种粮直补、良种补贴和农机补贴三种补贴,20xx年增加了对农民购买生产资料进行补贴,20xx年又推出了针对生猪生产、奶业、油料生产等的补贴。
在今年两会上,一个令人关注的数字是,中央财政预算安排“三农”投入5625亿元,比上年增加1307亿元,这一增长幅度历史罕见。
把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转向农村。
全面建立向“三农”倾斜的公共财政分配体制,承诺社会事业等方面的财政增量支出,至少70%用于农村,国债资金用于农村的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二。
全面推进农民工制度改革,加快解决农民工就业、社保、子女教育、户籍等实际问题,为农民工向新市民转化创造条件。
同时,全面加强培养有技术、有文化、懂经营的新型农民,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
加快农村金融改革,探索建立资金回流农村的机制,逐步构建商业金融、合作金融、政策性金融和小额贷款组织互为补充的农村金融体系,让更多金融资金用于农村发展。
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
“两免一补”使1.5亿中小学生家庭经济负担减轻;7.3亿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为85.7%;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面推开。
建立没有身份歧视、城乡统一的户籍管理制度,出台农民工与城市职工享有同等权利的《劳动合同法》等等,这些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政策举措的推出,使城乡“鸿沟”正在加速填平。
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就是要把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全局,通盘筹划,综合考虑,统筹城乡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打破城乡界限,实现共同繁荣。
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质是给城乡居民平等的发展机会与条件,通过布局规划、政策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等手段,促进城乡各种资源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不断增强城市对农村的带动作用和农村对城市的促进作用,缩小城乡差距、工农差距和地区差距,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从20xx年起,中央启动了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
经国务院批准,设立了重庆市和成都市两个试验区。
两地以建立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为目标,在促进公共财政向农村倾斜、公共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现代文明向农村传播等各个领域进行了大胆探索,并已取得了明显成效。
城乡一体化历史的新起点
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第一次从国家战略层面明确了“城乡一体化”的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立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
从“城乡统筹”提升到“城乡一体化”,不是简单的文字变化,而是蕴含着深刻的变革内容,标志着我国农村改革站在了一个更高的历史起点上。
城乡一体化发展代表了今后我国城乡关系新的走向,成为今后我国城乡关系的主题、主线和新的时代特征。
统筹城乡发展,抓住了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核心和关键,是解决“三农”难题的根本举措。
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也是中央统筹城乡发展的决心和信心。
中央站在全局的高度,已着手构筑新时期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制度框架:
以加大农村财政投入为标志,开始向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推进;
以取消“农业四税”为标志,开始向实现城乡公平统一的税赋体制过渡;
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为标志,开始向基本实现城乡同等的义务教育制度转变;
以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为标志,开始向基本实现城乡平等的医疗服务制度方向迈进;
以探索建立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标志,开始向基本实现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方向努力;
以全面保护农民工权益为标志,开始向基本实现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方向发展。
这些制度的建设,标志着我国在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统筹城乡发展方面已经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到2020年我国农村改革发展6方面的目标任务,这是我们党对8亿农民作出的庄严承诺,相信在推进新一轮农村改革发展的进程中,8亿农民将分享到更多改革发展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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