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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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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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
义乌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
(简本)
义乌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九月
义乌市生态功能区划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宋英豪
副组长:
楼章能(市府办)
何占奇(环保局)
成员:
范浩明(环保局)俞献民(发改局)
朱择邻(农业局)吴宗能(林业局)
陈圻海(水务局)叶吉林(建设局)
金尔秀(经发局)吴小平(国土局)
胡建杭(旅游局)金益志(环保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金益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市生态办。
(义政办发[2006]93号)
《义乌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编制
责任表
编制单位:
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
义乌市环境保护局
项目负责人:
俞佳栋(工程师)
参加编制人员:
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
刘瑜(工程师)
蒋楠(工程师)
陈远
义乌市环境保护局:
贾章献
俞江仙
审核:
谭湘萍(教授级高工)范浩明(环保局副局长)
1总则
1.1规划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环境容量为基础、以总量控制为手段,按照新形势下实现环境保护工作“三个转变”的要求,从科学保护和持续利用生态环境功能的角度,划定优化准入、重点准入、限制准入和禁止准入区域,明确各区域的生态保护目标、污染物总量控制和产业进入要求,实现对有限的环境资源进行有效调控,确保“治旧控新”目标的实现和环境质量的改善。
1.2规划目标
(1)明确区域资源禀赋、环境容量、开发程度、主要生态环境问题、成因及其空间分布特征;
(2)明确生态环境敏感性的分布特征与生态环境高敏感区;
(3)明确区域生态系统类型及空间分布特征、区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空间格局,划定区域生态环境功能区;
(4)提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方案,找出制约各功能区发展和环境保护的主要因子,明确各功能区生态环境保护、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和主要措施,明确区域开发和产业发展的环保准入门槛、不合理产业的调整方向,以及环保执法和区域环境管理的重点。
1.3规划编制原则
(1)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加快对受破坏地区的治理和恢复。
城镇建设和产业发展要符合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确保“治旧控新”目标的实现和环境质量的改善。
(2)区域统筹、协调发展的原则
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和自然和谐为主线,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着眼于区域未来的可持续发展,遵循自然客观规律和经济发展规律,坚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同步。
(3)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
从市域实际出发,根据其资源与生态环境特征、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科学合理规划,提出符合当地实际的总量控制目标和产业环保准入条件。
(4)可操作性与前瞻性相结合的原则
市级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是国家级、省级规划的细化与延伸,应突出可操作、易实践的特点,满足环境管理方式转变需要,为制定差别化的分区管理政策提供依据。
同时,区域发展的内部区位结构今后一个时期仍将变迁,功能区划要分析这种变迁趋势,体现前瞻性。
(5)与其它规划相协调、衔接的原则
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在注重与上一级规划相协调的同时,做好与其它相关规划尤其是生态市建设规划的衔接工作,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
1.4规划编制依据
(1)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
(2)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3)《全国生态保护“十一五”规划》(2006);
(4)《浙江省县(市、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技术导则》(2006);
(5)《金衢丽地区生产力布局与产业带发展规划》(2004);
(6)《浙江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2006);
(7)《浙江省生态功能区划》(2006);
(8)《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06);
(9)《浙江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2006);
(10)《钱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2006);
(11)《钱塘江流域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实施方案》(2006);
(12)《关于全面开展“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的意见》(2006);
(13)《金华生态市建设规划》(2004);
(14)《金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2005);
(15)《义乌生态市建设规划》(2004);
(16)《义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2006);
(17)《义乌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2006);
(18)《义乌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规划》(2006);
(19)《义乌市“十一五”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规划》(2006);
(20)义乌市其他相关专项规划。
1.5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义乌市全境,总面积1105平方公里。
1.6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与义乌市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一致。
规划基准年:
2005年;
规划近期:
2006-2010年;
远期:
2011-2020年。
2生态环境功能区划方案
2.1分区方法
义乌市级生态环境功能区只划分为一级,相当于省级生态功能分区体系等级中的第四级生态功能区,即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以省生态功能三级区划为基础,综合考虑资源与生态环境现状、社会经济发展特征、生态环境敏感性、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要性及其空间分异,考虑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对不同区域的功能要求,结合区域其它专项规划,通过对重点地区的实地勘察,进行生态环境功能小区划分。
各生态环境功能小区之间不存在从属关系,而是彼此相互独立、空间分布连续的地理单元。
划分功能小区的技术流程如下:
①明确评价区域在全省生态功能区划中的定位,结合当地实际,确定生态环境敏感性、生态服务功能评价的具体评价项目;
评价区域资源与生态环境现状、生态环境敏感性和生态服务功能;
以1:
5万地理数据为基础,应用GIS技术,将多项评价结果与当地相关区划(规划)进行数据融合,生成生态环境功能区划背景图;
根据区域主导服务功能和生态敏感性特征、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结合资源禀赋、环境容量和社会经济发展特征,对当地原有生态功能区划进行优化、调整、深化和完善,划分成生态环境功能小区;区划边界以评价结果为基础,兼顾河流、山脉、乡镇行政边界及各项专项规划区划等。
所有生态环境功能小区划分完毕后,将其归为禁止准入、限制准入、重点准入、优化准入四类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2.2生态环境功能区命名与归类
生态环境功能小区命名:
生态环境功能小区名称由“地名+生态服务功能特点(或生态环境敏感性特征)+生态环境功能小区”构成。
生态环境功能小区编码及含义:
生态环境功能小区编码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直接采用省生态功能区划的一、二、三级区的编码;第二部分为市域内的生态环境功能小区编码,共7位,前4位为设区市、县(市区)行政区编码,第5位为生态环境功能小区类别编码,其中A代表禁止准入,B代表限制准入,C代表重点准入,D代表优化准入。
最后2位为生态环境功能小区编号。
生态环境功能小区归类原则见表2-1。
表2-1生态环境功能小区归类原则
生态环境功能区类别
归类原则
保护与建设要求
禁止准入
A
生态功能极重要、生态环境极敏感,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地区,包括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一级、二级保护区)、重要的自然与文化遗产、风景名胜区和森林公园的绝对保护区等。
全面保护,禁止准入
限制准入
B
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或极重要、生态环境高度敏感或极敏感,对于维持区域乃至全省生态安全起到重要作用的地区。
风景名胜区和森林公园(绝对保护区以外的区域)包括在内。
优先保护,限制准入
重点准入
C
生态环境敏感性为一般,生态服务功能中等或一般,产业结构与布局相对合理、环境仍有一定容量、资源较为丰富、经济功能较强、具有发展潜力的地区。
合理布局,重点准入
优化准入
D
生态环境敏感性为轻度或中等,生态服务功能中等或一般,开发历史久、开发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程度较深,产业结构与布局有待于优化、人口密集、环境容量小、人均自然资源拥有率低的地区。
调整结构,优化准入
2.3区域生态环境功能分区方案
2.3.1区域生态环境功能总体定位
(1)《浙江省生态功能区划》中定位
在《浙江省生态功能区划》中,义乌市域分属3个生态功能区,其中西部属Ⅱ2-2龙门山营养物质保持与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北部属Ⅲ1-4浦阳江流域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中部和南部属Ⅲ2-3金华东部城镇发展与农业生态功能区。
根据各生态功能区定位和主要生态服务功能,义乌市主导生态服务功能为营养物质保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土壤保持、生态系统产品提供和洪水调蓄,中部和南部主要为城镇发展。
其保护措施与发展方向为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推进清洁生产,对企业实施园区化管理;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加强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加强生态公益林建设,提高森林生态系统的功能。
(2)《金华生态市建设规划》中定位
在《金华生态市建设规划》的生态功能分区中,将义乌的江东街道、佛堂镇、北苑街道、义亭镇、后宅街道、稠城街道、稠江街道划为生态建设区,该区的重点是生态环境重建和恢复,通过实施一系列生态建设工程来恢复和保护该区的生态环境。
赤岸镇、城西街道、大陈镇、苏溪镇、上溪镇、廿三里街道划为生态缓冲区,规定要严格控制重污染企业迁入,对已经破坏的重要生态系统,要结合生态环境建设措施,认真重建与恢复,防止生态环境的恶化,并逐级引导村镇级企业向乡镇工业功能分区集中,实行集中污染控制,同时要控制城镇发展的规模。
(3)《义乌生态市建设规划》中定位
在《义乌生态市建设规划》中,根据义乌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区位特点,以及规划区内生态环境现状、生态服务功能与价值、水资源承载状况等时空分异特征,确定了三类生态建设目标、四个生态功能区,见表2-2。
表2-2义乌生态市建设规划功能区划表
生态区
生态建设目标
生态功能区
范围
主要功能
浙中丘陵盆地生态区
Ⅰ生态保育
Ⅰ-1南部低山丘陵生态涵养功能区
赤岸镇
保护自然、维护区域生态安全、水源涵养与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保护生物多样性、营养物质保持、小气候调节、提供娱乐休闲
Ⅱ生态控制
Ⅱ-1东北部低山丘陵生态控制功能区
大陈镇、苏溪镇和廿三里街道办事处
维护区域生态安全、水源涵养与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水土保持、防治地质自然灾害、保持生态景观和提供观光旅游
Ⅲ生态协调
Ⅲ-1西南部丘陵平原生态协调功能区
上溪镇、义亭镇、佛堂镇和后宅、城西街道办事处
维护区域生态安全、水源涵养、洪水调控、水土保持、协调发展生态工业、美化生态人居环境
Ⅲ-2中部平原城镇人居建设功能区
北苑、稠江、稠城、江东街道办事处
维护区域生态安全、平衡人居环境与经济发展、都市生态景观、城市生态文化、人居健康环境,发展绿色工业、都市农业、绿色商贸业
2.3.2生态环境功能区分区方案
在省生态功能区划的基础上,依据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原则及评价结果,以义乌市社会经济发展特征、生态环境敏感性评价结果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要性评价结果为基础,综合考虑各类规划对义乌市的总体定位,将义乌市划分为34个生态功能小区,其中禁止准入16个,限制准入10个,重点准入3个、优化准入5个。
其面积分别为242.58平方公里、593.33平方公里、80.05平方公里和189.04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比例分别为21.95%、53.69%、7.25%和17.11%。
2.3.3生态环境功能区空间格局及主要特征
从空间分布格局来看,义乌市禁止准入和限制准入主要分布在义乌市的东、南、西、北四角,而重点准入和优化准入区主要分布在义乌市中部地区。
禁止准入区:
主要为义乌市各饮用水源保护区,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实行强制性保护,禁止一切与饮用水源保护无关的开发活动,确保义乌市饮用水安全。
表2-3禁止准入生态环境功能小区名录
序号
代码
生态环境功能小区名称
面积(km2)
备注
1
Ⅱ2-20782A01
岩口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53.09
饮用水源保护
2
Ⅱ2-20782A02
长堰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22.45
饮用水源保护
3
Ⅱ2-20782A03
仇宅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0.014
饮用水源保护
4
Ⅱ2-20782A04
岭脚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0.024
饮用水源保护
5
Ⅱ2-20782A05
马库坞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0.039
饮用水源保护
6
Ⅱ2-20782A06
岭口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0.11
饮用水源保护
7
Ⅲ1-40782A07
东塘-八都-巧溪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98.98
饮用水源保护
8
Ⅲ1-40782A08
卫星-王大坑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13.54
饮用水源保护
9
Ⅲ1-40782A09
龙祈山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0.024
饮用水源保护
10
Ⅲ1-40782A10
反帝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0.059
饮用水源保护
11
Ⅲ1-40782A11
窄塘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0.057
饮用水源保护
12
Ⅲ2-30782A12
深塘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0.72
饮用水源保护
13
Ⅲ2-30782A13
柏峰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53.26
饮用水源保护
14
Ⅲ2-30782A14
伏虎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0.08
饮用水源保护
15
Ⅲ2-30782A15
古寺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0.11
饮用水源保护
16
Ⅲ2-30782A16
青龙头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0.027
饮用水源保护
限制准入区:
主要包括水源涵养区、水土保持区、土壤侵蚀敏感区、地质灾害敏感区、洪水调蓄区和重要风景旅游区,是义乌市生态环境敏感性较高的区域,具有重要的生态服务功能。
应重点实施生态保护和生态修复,引导人口外迁,强化重要生态功能保护。
表2-4限制准入生态环境功能小区名录
序号
代码
生态环境功能小区名称
面积(km2)
备注
1
Ⅱ2-20782B01
义西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88.67
水源涵养区
2
Ⅲ1-40782B02
义北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121.05
水源涵养区
3
Ⅲ2-30782B03
齐庐山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65.38
水源涵养区
4
Ⅲ2-30782B04
义东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109.80
水源涵养区
5
Ⅲ2-30782B05
双林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6.15
风景名胜区
6
Ⅲ2-30782B06
义南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184.81
水源涵养区
7
Ⅲ2-30782B07
深塘水库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1.41
水源涵养区
8
Ⅲ2-30782B08
义乌江洪水调蓄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13.64
洪水调蓄和河流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
9
Ⅲ2-30782B09
大陈江洪水调蓄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1.22
洪水调蓄和河流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
10
Ⅲ2-30782B10
洪巡溪洪水调蓄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1.20
洪水调蓄和河流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
重点准入:
包括义乌市经济开发区、苏溪镇和佛堂镇建成区及周边地区,除受法律保护的基本农田以外,是未来义乌市发展工业的主要区域。
需要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整合各类资源加快发展,同时严格产业项目环境准入条件,避免出现“先污染后治理”的局面。
表2-5重点准入生态环境功能小区名录
序号
代码
生态环境功能小区名称
面积(km2)
备注
1
Ⅲ2-30782C01
义乌中部生态工业建设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27.89
工业集聚区
2
Ⅲ2-30782C02
苏溪综合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20.94
集镇建设区、工业集聚区
3
Ⅲ2-30782C03
佛堂综合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31.22
集镇建设区、工业集聚区
优化准入:
为义乌市中部的大部分区域,包括城区、各个乡镇街道建成区等。
该区人口较为集中,开发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程度相对较深,污染物负荷相对较高,应进行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削减污染工业企业及其污染排放量,提高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率,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改善水生态环境。
表2-6优化准入生态环境功能小区名录
序号
代码
生态环境功能小区名称
面积(km2)
备注
1
Ⅲ2-30782D01
城区生态城市建设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139.85
城镇建设区、商贸休闲文化区、生活居住区、工业集聚区
2
Ⅲ2-30782D02
大陈综合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12.34
集镇建设区、工业集聚区
3
Ⅲ2-30782D03
赤岸综合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5.86
集镇建设区、工业集聚区
4
Ⅲ2-30782D04
上溪综合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16.60
集镇建设区、工业集聚区
5
Ⅲ2-30782D05
义亭综合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14.39
集镇建设区、工业集聚区
2.4生态环境功能小区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
根据义乌市主要污染物“十一五”减排目标要求,到2010年,二氧化硫在2005年的基础上削减15.0%,控制在4784.69吨以内。
化学需氧量、氨氮分别在2005年基础上削减15.1%、15.0%,控制在27779.54吨、4430.91吨以内。
其中二氧化硫指标在规划范围内统一调控,不再分配到各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综合考虑各小区的环境质量状况、环境容量、人口与经济发展水平和趋势、产业布局调整、削减潜力等各种因素,以属地管理、重点保障、适当预留为原则,制定总量控制计划,禁止准入区不分配污染物总量。
根据分区情况,现状义乌市共有11个生态环境功能区存在COD和氨氮排放点源,包括3个限制准入区、3个重点准入区和5个优化准入区,规划期内各功能区总量削减方案见表2-7。
表2-7各功能区水环境污染物总量削减方案表(单位:
吨)
功能区类别
编号
名称
点源现状排放量(2005)
点源目标控制量(2010)
削减率
COD
氨氮
COD
氨氮
COD
氨氮
限制准入区
Ⅱ2-20782B01
义西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110.3
19.4
90.64
16.09
17.82%
17.06%
Ⅲ1-40782B02
义北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20.7
4.9
15.57
4.07
24.78%
16.94%
Ⅲ2-30782B06
义南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18.7
3.1
13.88
2.34
25.78%
24.52%
重点准入区
Ⅲ2-30782C01
义乌中部生态工业建设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164.68
11.46
149.81
10.74
9.03%
6.28%
Ⅲ2-30782C02
苏溪综合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566.5
77.17
510.96
68.59
9.80%
11.12%
Ⅲ2-30782C03
佛堂综合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4215.46
985.62
3878.93
897.78
7.98%
8.91%
优化准入区
Ⅲ2-30782D01
城区生态城市建设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24023.56
3821.36
20096.00
3188.16
16.35%
16.57%
Ⅲ2-30782D02
大陈综合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408.45
54.54
341.77
45.56
16.33%
16.46%
Ⅲ2-30782D03
赤岸综合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1834.62
50.36
1537.59
42.11
16.19%
16.38%
Ⅲ2-30782D04
上溪综合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561.35
73.43
472.59
61.52
15.81%
16.22%
Ⅲ2-30782D05
义亭综合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795.99
111.71
671.80
93.95
15.60%
15.90%
3生态环境功能区分区规划
3.1禁止准入区
主要是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为主的功能小区,共16个,分别为岩口、长堰、仇宅、岭脚、马库坞、岭口、东塘-八都-巧溪、卫星-王大坑、龙祈山、反帝、窄塘、深塘、柏峰、伏虎、古寺和青龙头水库等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禁止准入区主要分布在大陈镇、上溪镇、赤岸镇、苏溪镇、城西街道、廿三里街道和义亭镇,16个生态环境功能小区总面积为242.58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21.95%。
该区域内的重要生态敏感点和敏感区域的类型为义乌市现状重要饮用水源地和规划建设中的饮用水源地。
禁止准入区具有重要的生态环境功能,属于严格禁止开发区域,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强制性保护,并着力实施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和生态公益林工程,全面维护水源安全。
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的水质控制断面目标为Ⅱ类。
3.1.1岩口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Ⅱ2-20782A01)
(1)基本特征
水域:
一级保护区:
岩口水库的整体水域;二级保护区:
岩口水库的入库溪流:
斯河溪、溪华溪、金付宅溪、黄山溪。
陆域:
一级保护区:
水库环库公路(山路)以下陆域。
二级保护区:
水库环库公路(山路)以上的集雨区域的陆域。
总面积53.09km2。
总库容4650万m3。
目前水质为Ⅳ类,主要超标因子为总磷。
一级保护区内没有工业企业进驻,二级保护区内有岩口湖风景旅游区、养殖场、采石场,还有一定面积的农业种植。
已发布《义乌市岩口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2)主要生态环境功能与保护目标
该小区主要生态环境功能为饮用水源保护和洪水调蓄。
水质控制目标为Ⅱ类。
3.1.2长堰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Ⅱ2-20782A02)
(1)基本特征
水域:
一级保护区:
长堰水库的整体水域;水库至调节池渠道。
二级保护区:
长堰水库的入库溪流(无名称)。
陆域:
一级保护区:
水库环库公路(山路)以下陆域;调节池围墙以内陆域。
二级保护区:
水库环库公路(山路)以上的集雨区域的陆域。
总面积22.45km2。
总库容1172万m3。
目前水质为Ⅳ类,主要超标因子为总磷、氨氮。
一级保护区内没有工业企业进驻,二级保护区内有养殖场,采石场,还有一定面积的农业种植。
(2)主要生态环境功能与保护目标
该小区主要生态环境功能为饮用水源保护和洪水调蓄。
水质控制目标为Ⅱ类。
3.1.3仇宅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Ⅱ2-20782A03)
(1)基本特征
仇宅水库水域部分,位于上溪镇仇宅村,面积0.014km2。
为小二型水库,正常库容150万m3。
(2)主要生态环境功能与保护目标
该小区主要生态环境功能为饮用水源保护。
水质控制目标为Ⅱ类。
3.1.4岭脚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Ⅱ2-20782A04)
(1)基本特征
岭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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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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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义乌 生态环境 功能 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