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导处管理制度范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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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导处管理制度范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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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导处管理制度范文
Ⅲ-2学校管理
科学管理(7)
上海市桃浦中学教导处工作职责(草稿)
教导处是在校长室领导下,负责学校教学业务管理的具体部门,具体负责如下工作:
一、学籍管理:
1、认真贯彻执行教委规定的“学籍管理办法”和本校有关学籍管理的规定。
2、编制全校学生名册,及时上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每年一次)。
3、办理转学、休学、复学、退学等手续,并认真保管此材料。
4、经常核实各班学生数,及时调整学籍卡片,负责学籍情况的各种统计报表工作。
5、负责整理、保管全校学生的学籍卡片,并签发学生证。
6、负责保管全校各毕业班、升学报表与历届校友同学录。
7、负责填发和保管学生毕业、肄业证书工作,保存好毕业生档案。
二、考务考绩工作:
1、组织好新生文化知识摸底工作,安排好监考人员和日程。
2、组织好每学期的期中、期末考试,各学科会考、实验考以及学科竞赛活动,并分配好监考人员,安排好日程。
3、负责各年级各种考试、会考试卷的审理、文印、保管工作,做好考后的阅卷登分和质量分析工作,考试后对全校进行质量分析,并形成文本。
4、根据学籍管理规定,确定学生升级、留级、试读、毕业、肄业名单,供领导审核批准。
5、试卷评分要抽查,及时将成绩登在学籍卡片上。
6、根据学校考评条例,做好对教师进行的考核工作。
7、完成初、高三毕业班的各类调研考、毕业考、升学考试等工作。
并负责完成毕业班学生的志愿填报等工作。
三、课表管理:
1、每学期开学前,根据学校人事安排,编制课程表。
2、掌握教学人员任课、参加活动及进修情况,以便调整和临时变动课表时参考。
3、编制任课人员工作量一览表,提供领导便于工作。
4、了解各科教师的工作计划,要求按课表规定授课和开展课外活动。
5、课表安排要科学,做到适合学生特点,提高学习效率,有利教师教研、进修及合理支配时间,有利于设备充分利用,保持课表相对稳定。
6、每学期课表要存档,做好代课、兼课,超课时的统计工作。
每月对全校任课教师的课时及其他与教学有关的工作量进行统计并造册。
四、教学管理:
1、开学初,发放教师教学手册,及时回收审阅,学期终了,按时收回,建立教师个人业务档案后存档。
2、经常深入课堂听课,通过听课了解教与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与老师研究改进办法与措施。
3、与教研组一起研究观摩课,要求无课教师参加听课与评课。
4、根据课表,各教研组、备课组定出自己教研(备课)组活动时间和计划,学期结束写出学期工作总结,填写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手册,报教导处备案。
5、订每学期的课本、教参与各科练习册:
教务处主要任务是确定订书种类与册数,具体由总务处进行办理。
6、对实验室、图书室、电教室等十室进行有效管理。
上海市桃浦中学学籍管理制度(草稿)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促进学生整体素质的提高,形成科学、完善的学业评价和管理制度,依据《上海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和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学制
本校是普通完中,初中学制为4年,即六年级、七年级、八年级和九年级。
高中学制为3年,即高一年级、高二年级和高三年级。
二、入学、注册
1、初中根据就近免试入学原则,高中依据中考成绩,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进行录取工作。
2、新生:
学校最迟在新学年开学前15天,向新生发出入学通知;新生须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注册者,应向学校请假并申请办理延期手续;逾期1个月不办理入学手续的,除不可抗拒的正当理由外,高中学生视作自动放弃学籍资格,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3、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应按有关规定为每一位在籍学生编制学籍号。
4、在籍学生:
每学期应按规定办理注册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办理请假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两周不注册者,高中学生作旷课处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三、转学
1、适用对象全家迁居(本市迁往外省市、或由外省市迁回本市;本区县迁往外区县、或外区县迁回本区县),或确有其他特殊困难须转学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本市户籍在外省市就读的高中学生申请回本市就读,学校在有学额的前提下,经测试后,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协调落实,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学生受处分期间一般不予转学。
学校不得接受无转学证明的学生;学校不以任何理由拒收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
2、申请时限申请转学手续应在新学期开学前一周内办理,最迟不得超过开学第一周。
因市政动迁等特殊情况(须提供相关证明),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确认,方可办理学期中途转学。
3、申请材料申请转学须提供学生的户籍证明(或引进人才居住证及在本区居住的证明)、原校开具的转学联系单、学生成长记录册、健康卡、预防接种卡和学籍卡复印件,高中学生还须附高中录取材料等。
4、转入:
凡符合教委文件精神允许转入我校就读的学生必须按以下程序经审查合格方可入学。
(1)经学校考核合格后由学生本人向教委审请转学,经教委批准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2)转入前须审查转入学生在原学校的品德表现,如品质恶劣,学校不予接收。
(3)转入后须填写合同书,如违反合同立即清退。
(4)在原学校休学、留级、受各类处分的学生不予接收。
5、转出:
学生转出,学生家长必须有书面转出申请,然后由学生本人、家长、班主任、年级主任、教务主任、主管校长签字批准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经学校批准后按转出学生有关规定确保转出学生交回转学回执,校方方可开出转学证明并签章,然后到有关门签章,并确保区教委注销。
四、借读(旁听)
1、条件 借读生是指非本市户籍、但具备在本市中小学就读条件的学生。
即本市蓝印户口;持有一年及以上《上海市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人员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子女;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的引进人才高中阶段适龄子女。
2、借入:
(1)借读学生在学校接受教育、参加团队组织、担任学生干部、课外活动、帮困助学等方面,与本市学生一视同仁。
(2)借读生须填写“借读登记表”不列为正式学生,在各类毕业会考及毕业年度中、高考前,要转回户口(学籍)所在地,完成学业和升学,我校不负责借读生各类学校的报考工作及毕业证书的发放。
3、借出:
(1)借出学生须提前向学校或上级有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与学校签定保留学籍的协议并履行相关的义务。
(2)借出学生无特殊情况中途不得转回。
4、借读申请手续应在学期结束前一周或新学期开学前一周办理。
五、升级、留级
1、升级:
(1)各科成绩学年总评全部及格。
(2)中学生学年总评语文、数学、外语学科和其他学科中各有1门不及格。
2、留级:
(1)学年总评不及格学科达5门及以上者直接留级。
(2)学年总评不及格学科在4门的,经补考后,语文、数学、外语学科中有2门不及格;或语文、数学、外语中有1门不及格,其他学科有2门不及格;或不及格学科达4门的。
(3)高中学生自主拓展(选修)课程学习未达到规定学分;或社会实践活动一学年无故缺席三分之一及以上的。
(4)初中、高中的毕业年级不设留级。
(5)高中学生若连续两次留级则可考虑劝退。
(6)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同一年级连续留级两次(即在同一年级读完3年)仍不能升级的,可继续随班学习。
六、跳级、免修
1、跳级学生综合素质表现突出,学业成绩优异,已提前达到更高年级学力程度,由学生和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全面考核同意,并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可提前升入相应年级学习。
跨学段跳级的学生须参加毕业考试和高一学段的统一招生考试,并达到相应的标准。
2、免修学生学业成绩优秀,有较强的自学能力。
某一学科已达到更高年级的学力程度,由学生和家长提出单科免修申请,经班主任、任科老师和教导处审核,报校长批准,可以单科免修。
七、休学、复学
1、休学:
(1)学生因伤病无法继续学习或连续病假3个月以上的;学生因出国探亲或自费留学等原因需暂时中断学习的。
(2)由学生和监护人持相关证明(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证明、出国护照等)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核准后发给休学证明。
(3)因伤病休学的,初中学生一般不超过16周岁,高中学生一般不超过3年。
因出国探亲等原因休学的,初中学生保留学籍2年,高中学生保留学籍1年。
2、复学:
学生休学期满复学或提前复学的,由其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因伤病休学的须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证明),经学校批准,即可复学。
(2)学生因病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的,须在休学期满前半个月由其监护人向学校申请办理继续休学手续,经学校批准后可继续休学。
八、退学
1、对象
(1)学生因患不能治愈的重症或患慢性疾病长期休学,不能坚持正常学习(须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证明)。
(2)学生在学习期间因意外伤害性事故导致严重的智力缺陷或生活不能自理(须有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单位证明)。
(3)学生出国定居(须凭学生本人护照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
(4)年满16周岁,并已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继续学习确有困难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2、退学手续:
学生及监护人持相关证明向学校提出书面退学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并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由学校发给肄业证书。
3、自动退学:
高中学生在一学期内连续旷课超过8周或累计旷课10周及以上,经学校与家长多次联系帮助教育无效者;或休学期满,经学校与家长联系仍未复学或不按期办理继续休学手续的,经学校报请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可按自动退学处理,由学校发给学历证明,证明上注明“自动退学”字样。
九、毕业、结业、肄业
1、毕业:
(1)初中学生修业期满,各科学业水平考试及格;或语文、数学、外语3门及格,其他不及格学科在2门以下;且思想品德与行为规范综合评价合格的,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
(2)高中学生修业期满,各科总评及格;或语文、数学、外语3门及格,其他学科有1门不及格;且思想品德与行为规范综合评价合格的,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
2、结业:
初中、高中学生修业期满,不符合上述毕业要求的,准予结业发给结业证书。
3、肄业:
高中学生学完三分之二以上课程中途退学或休学期满未复学的,发给肄业证书。
上海市桃浦中学图书管理制度(草稿)
一、教职工借书规则
1、借书时间:
正常工作日全天开放
2、借书数量:
教师所任学科的教学参考书,一次性借阅最多不超过4本。
非所任学科图书一次性借阅最多不超过5本。
3、借书限期:
教学用书学期结束时归还。
其他类书籍一个月归还。
必要时可以续借,所借的图书学期末必须全部还清,以便与校产管理员清产核资。
4、图书是国家的财产,借去的图书应妥善保管,如有丢失,2---3倍赔偿。
如有损坏原价赔偿,图书仍归图书室。
5、学校图书资料、原则上不对外单位人员开放。
6、调走的人员,必须先还清所借全部图书,持图书管理员开具的证明方可办理离校或工资转移手续。
二、学生借书规则
1、借书时间:
正常工作日的12:
00-1:
00,按图书室的有关规定分批借阅。
2、借书数量:
学习资料类一次性借阅最多不超过3本。
其他类图书一次性借阅最多不超过2本。
3、借书限期:
学习资料类书籍一个月归还。
其他类图书2周归还。
必要时可以续借,所借的图书学期末必须全部还清,以便与校产管理员清产核资。
4、图书是国家的财产,借去的图书应妥善保管,如有丢失,2---3倍赔偿。
如有损坏原价赔偿,图书仍归图书室。
5、学校图书资料、原则上不对外校学生和本校在外借读学生开放。
6、学生毕业、转学时,必须先还清所借全部图书,持图书管理员开具的证明方可办理其他手续。
三、图书室管理制度
1、购买图书资料须经学校有关领导批准,未经批准随便订购的书刊一律不予报销。
2、图书入馆后,要逐本盖章,进行登记、编目,分类排架图书,使其达到规范标准化。
严格注销制度,全面反映馆藏情况。
3、设书目索引卡和书内卡,便于读者选书,便于管理。
师生凭证借书归还,发现污损缺页、丢失等情况,要按制度赔偿并做好记录。
4、设立总帐、分类帐,按类进行编号,逐本登记,做到手续完备,帐目清楚。
5、教职工调离学校、学生毕业、转学时需将所借的图书、借书证全部还清,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6、图书室所有图书、报刊、杂志不得擅自处理,需要处理时,须经分管领导批准登记手续后方可处理
7、室内物品、读物及固定设施,物帐记录清楚,来往手续完备,责任明确。
定期与总务处核对,做到帐物相符。
8、搞好书库管理,假期与平日均要做到“五防”,既防火、防盗、防潮、防鼠、防蛀。
破旧图书要及时糊补,报刊要及时整理装订,确保资料完整。
9、注意安全,电、火源的使用必须按规定进行,图书管理员每日工作结束后应仔细检查;离校时必须切断电源,关闭水源、门窗,熄灭火源,以防万一。
10、图书室内要经常保持整洁、干净、有序。
上海市桃浦中学电教室管理制度(草稿)
一、学校多媒体电教室的管理责任部门为校长室和教导处。
二、电教室的管理
1、多媒体设备专室专用,由电教员具体负责,使用前先填好使用记录,不得随意移动所有设备的位置或挪做他用。
2、凡不属于教育教学范围的活动,不得任意借用电教设备和器材。
如有特殊情况,需临时使用时必须由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借用手续,并在规定日期内归还。
3、录、放像设备属精密设备,如需录放教学节目,除有操作能力的教师外,应由电教人员负责录放管理,一律不外借。
4、电化教学、设备器材在使用过程中,要按照使用说明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公用设备由电教员负责保管、定期维修、保养。
5、珍惜爱护所有电教设备和器材。
所有设备有封条,使用教师不得擅自拆开机箱,教师在使用中如机器出现故障或需要添加新硬件,应及时报告电教维修人员,不得私自拆卸蛮干,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凡属人为事故,造成设备丢失或损坏,必须追究责任,赔偿经济损失,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6.不得随意安装软件,确实需要,须经管理人员批准。
使用者在计算机存放文件,要建专门的文件夹,不得随意乱存乱删。
7、固定在教室的投影仪、录音机、电视机等电教设备,由班主任、电教课代表负责安全管理。
其他任科教师,需借用录音机和其他电教设备时,提出借用理由,并办理借用手续,借用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个学期,期末考试前交还电教库。
8、管理员要对电教室的安全负责,注意防火、防盗、防潮等,随时锁好教室门窗、关闭电源。
三、电教室使用纪律
1、未经管理员同意和登记不得擅自打开和使用多媒体教室。
2、原则上,私人不得在多媒体教室开展与教学和学校工作无关的活动。
确须使用,须经校主管领导批准,并保证室内设备公物完好,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3.不得在教室利用计算机上网聊天、打牌、下棋、游戏或浏览反动、黄色站点等活动,只能用于教育教学相关活动。
4、爱护所有设备,正确操作,不出现违规操作现象。
严禁将粉笔、钢笔水等物品放在操作台上,教育学生爱护室内所有设备,注意保持室内及设备卫生,不在教室里追打、扬尘等,否则出现问题,由使用者负责。
5、学生一律不准私自使用多媒体设备,特殊原因需使用教师计算机者,教师必须在场。
6、任何教师和领导使用多媒体教室,使用完毕后须负责搞好清洁。
搞卫生时,抹布要拧干,防止机箱、显示器内进水。
7、多媒体设备的开放时间为正常工作时间。
上海市桃浦中学验室管理制度(草稿)
一、实验室使用制度
1、任课教师在上实验课时须提前一天向实验员告知,以便其提前做好实验准备。
在上课时,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切实注意安全;发生意外事故要及时处理并向主管领导报告。
2、学生要在任课教师或实验教师带领下有秩序地进入室内,并在指定座位就坐。
室内要保持肃静,严禁喧闹。
3、实验仪器、试剂和设备,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动用。
室内一切物品,未经允许,一律不得私自带出。
4、节约用水用电和药品,爱护仪器设备,故意和因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仪器者,要照价赔偿。
5、各实验室必须按照国家公布的环境保护法规,处理好“三废”(废水、废气、废渣),废渣、废液要倒入指定容器内,不得将含酸、含碱等有害溶液倒入下水道。
只含一般酸、碱,要稀释到符合标准后排放,含有剧毒药品的集中倒入废液缸内,经化学处理后深埋或排放。
6、水、电、火源的使用必须按规定进行,实验员每日实验工作结束后应仔细检查,以防万一;停水、停电时必须关好水龙头和切断电源,避免来水、来电时发生意外;实验完毕后必须切断电源,关闭水源、熄灭火源,将仪器摆放整齐。
7、保持实验室内整洁卫生,实验课后,值日人员要负责清洁。
二、实验室设备管理制度
1、各种设备均应建帐建卡,由实验员负责,保持帐物相符;每半年对全部设备进行一次核查,确保帐物相符。
2、新购设备必须履行验收手续,由实验员和学科组长验收合格后方得建帐。
新进设备在使用前必须熟读说明书,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
3、所有设备均由实验员专人负责,责任者应对设备的安全,维护与保养负责。
使用仪器时先检查仪器是否完好正常,并注意做好仪器的清洁、保养工作,平时进行小保养,学期末进行一次中保养,年终进行一次大保养。
4、实验室的设备,按操作规程使用后进行登记,由实验员负责建立使用记录和维修档案,并形成文本。
5、仪器设备实行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事故,仪器负责人应立即报告学科组长并上报教导处,同时由仪器负责人写出事故报告。
各仪器的故障、维修、及解决过程均须记录备案。
6、精密贵重设备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外单位借用时须由主管校长批准,校内各单位借用时由相关学科组长批准。
7、凡人为造成设备丢失、损坏的,应视具体情况责成设备责任人部分或全部赔偿。
8、仪器确已损坏,无法修复时,邀请有关专家报废鉴定,填写仪器报废单,经主管校长批准后,按资产管理权限上报。
上海市桃浦中学教导主任岗位职责(草稿)
教导主任在校长室领导下,协助主管校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全校教学工作,领导和团结教务处全体人员做好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
一、抓好教学质量
1.协助主管校长组织教师学习党的教育方针和贯彻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教学工作条例、教学计划、各科教学大纲及上级有关教育工作的指示和文件。
并依据学校工作的总目标、总计划,从学校教学实际和长远需要出发,制订每学期全校教学工作计划,制定教学常规,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以保证教学计划的执行,期末有工作总结。
2、落实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科学地编排课程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
3、保证教材教辅等教学资料的供应,并及时了解提供教学信息。
4、积极做好对外的接待工作和上级对学校的检查工作。
5、组织校内外公开课活动。
组织教学观摩研讨和“评优”活动,及时交流和推广先进经验。
6、领导教研组工作,审批各教研组的学期工作计划总结,审批各学科学生的购书计划。
7、落实、实施全校教学工作计划:
(1)、经常深入教研组和课堂(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课后及时交换听课意见),对教学质量的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2)、检查各学科的备课情况,对教师教案、教师的作业批改情况、考试命题、试卷评阅、质量分析等进行检查并备案。
(3)、定期召开教研组长会议,分析教学情况,研究教学、教改及教师培训问题;组织安排劳技课、选修课和第二课堂的学科活动以及各类学科竞赛
(4)、定期(至少是期中、期末)召开部分教师和学生座谈会,了解教学效果,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了解学业负担及对教学的意见和要求,并将全校教学状况和主要问题向校长做出报告和提出对策。
8、组织各学科教学骨干进行学期各类考试的命题工作,探索建立各科题库,
9、负责向新教师介绍学校的教学要求和规定,督促教研组指派指导教师对新教师做好“传、帮、带”,组织对新教师的教学进行评估,对其转正业务进行考核。
10.对毕业班的教学起参谋指导作用,并及时提供市内外各科的信息。
二.教务行政工作:
领导教务处全体工作人员分别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1、课程表,并及时安排教师的调课、代课。
2、组织有关人员搞好各级考试的考务、评卷和招生录取、新生编班和推荐优秀毕业生的工作。
3、组织有关人员做好学生的考勤、成绩考核登记、学藉管理工作。
审批学生的毕业、升留级、休学、退学、复学、转学和借读。
4、建立和管理学校教学档案和教师业务档案,做好每学期的成绩统计与分析、学生各类学科竞赛获奖统计和教师教学登记表的归档审核。
5、负责对实验室、电脑房、语音室、图书馆、阅览室、资料室、文印室的管理、使用及做好教学用书和资料的积累工作,管好各类教学挂图和仪器等,并负责审查教学仪器设备、图书添置计划,对预算、购置项目提出意见。
6、办理文印、誊写工作,对各科练习题、试题、提纲、计划、总结必须分别整理归档。
7、定期召开处务会议,研究、检查、协调处务工作,对本处工作人员的工作考核提出意见;做好本处室的安全保卫工作。
上海市桃浦中学教导处副主任岗位职责(草稿)
教导处副主任协助教导主任抓好学校的教导处工作
一、认真落实好教学常规管理。
1、组织教师的教案、听课记录、教师手册等常规检查。
2、负责学生的作业统计和抽查,并及时反馈给教师。
3、负责教师业务档案的管理。
4、负责全校多媒体和电教员的管理。
5、组织开展各年级、各学科的拓展课、研究课活动。
6、组织学科知识讲座、各年级的学科知识竞赛等。
7、组织开展全校各类公开课、观摩课、示范课等活动。
8、协助做好期中、期末、中考、高考等各种考试的考务工作。
并协助做好考试成绩分析,组织教学评估和教学档案管理工作。
组织好各学科知识的培优、辅差等工作。
9、负责排课、调课等工作。
10、协助做好毕业班的各项工作。
二、协调各方面的工作。
1、协助抓好教务处的内部管理,使得人尽其责,团结协作。
2、抓好研究生工作室、名师工作室的工作。
3、做好卫生室的管理及学校健康教育,组织学生体检及健康卫生的宣传等工作。
4、做好教科书、教辅资料等教学资料的征订工作
三、做好教师培训工作
上海市桃浦中学教务员岗位职责(草稿)
教务管理人员须在教务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处理好教务处的日常事务,严格执行教学常规,热心为教学服务,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教务工作
1、编排课表,及与教务有关的表格;
2、具体办理调课、代课等工作,并及时做好记录;
3、做好学校教师每月超课时、辅导课、代课的统计。
完成每月任课教师的课时统计。
4、协助做好教师教学用书和教学参考资料和订购与分发工作,做好教师备课笔记、教师工作手册、学生成长记录册的准备和分发工作;做好学生代办费的结算工作。
5、认真实施教学教学计划,督促完成教学教研任务,协助其他部门处理与教学相关的事情。
6、做好老师的考勤登记和负责各科任教师的调课与补课安排,管理好教导处的业务档案。
7、热情接待并安排校际间的教学教研交流活动。
保持和发展与各兄弟学校的联系,经常交流工作;保存有关文件、来函、教学资料。
二、考务工作
1、负责做好期中,期末考试及各年级会考的考务工作,编制各类考试的日程表,教师监考、试场安排表等工作。
2、负责初中结业会考及高中毕业会考报名及准考证的办理、收发、保管和各类表的登记和造册等工作。
3、完成各学段,学期的学生考试成绩统计、考试质量分析和不及格学生的补考工作。
组织安排在外借读学生的返校考试工作。
4、协助教导主任做好起始年级招生、毕业班工作,负责初、高中的升学报考及志愿填报工作。
三、学籍管理工作
1、做好新生的录取、编班、报到注册、新生档案等工作。
2、处理好学生的休学、转学、复学等异动情况。
3、负责颁发学生的毕业证书,建立学生成绩档案和学籍档案。
4、每学年编制全校学生名册,及时上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文本的形式在学校备案
5、经常核实各班学生数,及时调整学籍卡片,负责学籍情况的各种统计报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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