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行政部管理制度标准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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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行政部管理制度标准文件
概述
行政部在企业组织内,肩负着将组织的每一项经营管理决策及时准确的下传到企业各级相关组织及相关职能部门。
负责企业各类会议的预算、组织、管理工作。
同时他还担负着企业与政府各级组织、社会各团体的沟通、协作的职责(如各类协作、合作的协议、合同的起草、审核、确立)。
企业的各类相关法律事务是行政工作的又一项重要职责。
肩负责对公司业务进行法律监督,保证公司商业行为的合法性及其权益不受侵犯或损失。
企业最高决策层的“计划、组织、协调、指挥、控制”职能都是通过行政部下传至企业的各级组织。
办公室管理规范
目的规范公司管理工作人员行为,提高管理人员整体素质,塑造员工及企业的良好形象,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加速企业发展,特制定本规范。
适用范围总公司所属各部门、各分公司、各门店办公室。
制度内容
第一条工作时间着装规范
总体要求:
得体、整洁、大方。
1、员工上班必须佩戴公司胸牌,要求统一佩戴在左胸部(位于衬衣上数第三颗纽扣平行位置)的中间部位。
2、要求员工头发干净、整齐,不得做奇异发型。
3、要求员工着装得体、整洁,男员工领带正挺。
穿便装时不得着奇装异服。
4、要求员工鞋袜洁净,不得穿拖鞋上岗。
5、对违反上述规定者要给予批评,限期改正,并要向部门领导做出口头保证。
第二条室内环境规范
1、办公桌上除电脑、打印机、鼠标、口杯、电话、文具、必备资料纸张外,不得摆放其他物品,辅桌整洁。
2、座椅靠背上不能搭放任何物品,人离开时椅子调正。
3、办公用电脑统一由专业人员安装并要符合安全规范。
为了安全,严禁私接电线、网线。
4、垃圾篓内罩塑料袋,置于办公桌下。
5、阅读完的报刊须放回报架上,或放入办公桌抽屉内。
6、饮水机放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移动。
7、各部门领导负有监督和纠正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行为的责任。
第三条交往语言规范
1、工作场所要统一使用普通话。
2、对来访客人必须使用:
您好、请讲、请问、请稍候、请坐、我这就去通报、对不起、
非常抱歉、请登记、让您久等了、好的、可以、谢谢、再见!
等。
3、员工之间要使用文明礼貌用语,如:
您好、早上好、上午好、中午好、下午好、晚上好、请问、请您、劳驾您、麻烦您、请多关照、不客气、这是我应该做的、谢谢、再见!
等。
4、各部门领导有责任对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员工及时给予纠正。
第四条拨打、接听电话语言规范
1、拨打电话:
拨通对方电话后,先报:
“您好!
我是XX公司XX部的XXX(自己的姓名)”;“请您帮我找XXX接听电话好吗?
谢谢!
”
2、接听电话:
必须在电话铃响三声内接起,先报:
“您好!
这里是XX公司或XX公司XX部,请问您找哪位?
请稍后、不客气、再见!
”
3、无论接听或拨打电话,当通话结束后,要待对方放下话机或停顿2秒钟后再将电话轻轻放下。
4、各部门领导有责任对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员工及时给予纠正。
第五条行为规范
1、在工作时间内,全体员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串岗、脱岗。
2、工作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为保持办公环境的整洁,要求员工及时清理办公垃圾,非特殊情况,静止在办公室
内就餐。
4、接待外部来访客人及业务洽谈,要在接待处或会议室进行。
5、工作时间不得用办公电脑上网聊天、打游戏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6、工作时间不得接打私人电话。
如遇紧急或特殊情况,通话时间不得超过1分钟,不能影响他人工作。
7、除机要、档案室及副总经理以上职务的办公室,在正常情况下不得关门,如须进入关门的办公室,须在推门进入之前有礼貌的轻轻敲门,在得到允许后方可进入。
8、吸烟者请在吸烟区吸烟,不得在办公区域内吸烟。
9、各部门自行编制《卫生清洁值日表》,轮值人员必须按要求轮流负责办公室清洁卫生。
在没有专门负责公共办公区域卫生的保洁员时,各部门要每日负责清洁和保持各自公共卫生责任区划的整洁。
10、公司员工要用自带饮水杯饮水。
11、人人养成勤俭节约的良好习惯。
最后一个离开办公室者,要检查水、电、气(包括电脑、饮水机电源)是否彻底关闭,发现没有关闭的,要负责关闭,离去时锁好门窗。
12、不得踩踏和采摘公司养植的花草树木,爱护花草树木人人有责。
13、对违反上述规定者,部门领导要视情节给予批评。
第六条本制度与员工手册上内容具有一致性,未包括的相关内容详见员工手册。
第七条本制度由行政部制定并负责修订和解释。
第八条本制度自正式发布之日起生效。
印章管理制度
目的规范公司印章管理,明确印章的管理与使用职责,避免由于对印章监管不严,用印不当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法律责任,实现公司印章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各单位要认真遵照执行。
适用范围公司所属各部门、各分公司、各门店。
制度内容
第一条管理规范
1、公司印章的保管、使用统一由行政部负责。
各分公司、门店印章由相关部门或责任人负责。
2、刻制新印章须报有关部门批准。
内部各部门刻制新印章,要写书面报告并附上新印章的名称(全称)、款式、规格,由行政部审核并呈报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到有关部门制做。
启用新印章前,应确定启用时间,向有关单位发送附有新印戳记的正式启用新印章通知文件。
3、各类印章的使用须严格履行审批登记程序,填写《用印审批表》,完成审批登记手续后方可用印。
未经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签发或授权他人签发的文件、资料、合同等的用印,行政部有权拒绝用印并须查明原因。
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外出时,须将审批权授权给他人代为审批,确须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亲自审批的,必须取得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口头同意后,方可用印,并要在事后由总经理补签审批手续。
4、未经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批准,印章监管人无权将公司的印章交给任何人携带外出。
若因工作需要,确须将印章带出时,用印部门需提交书面申请到行政部,经由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批准并履行审批登记后,将用印文件印章备案后,方可带出印章。
印章带出期间,只可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
5、各类印章的保管人要严格执行公司印章管理制度,不得私自使用印章,不得外借,不得因任何人的口头指示、要求而违规用章。
6、严禁在空白的信笺、介绍信、合同上盖印章。
7、加盖印章时,要端正、清晰,加印位置必须齐年盖月。
与外单位的合同、协议等文件,篇幅超过两页者,要加盖骑缝章。
8、印章保管人员休假或外出时,公司印章应由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指定他人代管,交接印章双方做好印章的交接签证手续。
印章移交手续包括:
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后,存档备案。
9、对于违反上述规定制度者,要视情节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降薪、除名,直至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条各类印章的使用范围
1、公司印章的使用范围:
⑴公司对外签发的文件;
⑵公司与相关单位联合签发的文件;
⑶由公司出具的证明及有关资料;
⑷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
⑸公司章程、协议;
⑹员工的调动、任免及聘用。
2、财务专用章及法人章主要用于公司的外部财务往来结算等相关业务代表公司用章。
3、合同专用章用于公司在各种经营活动中与合作方签订各类经济及其他与经营活动相关的合同时所使用的印章。
4、公司章、财务章、合同专用章必须经公司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批准方可使用。
第三条
各类印章的管理
1、公司印章的保管与使用:
⑴公司印章、合同章、业务章由行政部经理或机要秘书负责保管与使用;
⑵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分支机构、门店的印章须在行政部登记备案后,交由各部门及下属分支机构、门店负责人保管使用;
⑶印章保管须有记录并备案,即:
注明印章名称、颁发机关、批准人、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印章戳记等信息备案存当;
⑷使用印章须履行登记手续,由经办人所在部门经理批准,在行政部《公章使用登记表》上登记,写明用印事由,并经行政部经理审核同意呈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用印;
⑸以公司名义上报、外送、下发的文件、资料等,须由行政部经理呈报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用印;
⑹公司章程规定的用于公司董事会议形成的各类文件,由董事长批准签字后方可用印;
⑺任何人不得以任何事由要求在任何空白页面上加盖公章。
2、公司财务专用章、法人章的保管与使用:
⑴公司财务专用章由财务总监或财务部经理负责保管与使用;法人章由财务部出纳负责保管与使用;
⑵严禁将公司财务专用章及法人章交由一人保管或交与出纳自行保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完全由财务管理中心经理或财务部长承担;
⑶除正常的财务需要使用财务专用章与法人章外,其他事项必须经由财务管理中心经理或财务部长报请公司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使用。
法人章的使用须履行审批登记手续,由经办人在财务部《法人章使用登记表》上写明用印事由,并由所在部门经理呈报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用印;
⑷任何人不得以任何事由在任何空白书面上加盖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
3、合同专用章的保管与使用:
⑴合同专用章由行政部经理负责保管与使用;
⑵所有的合同文件经审批盖章后,都必须留复印件在行政部机要处存档备案;
⑶任何人无权在空白合同书页上加盖合同专用章及其他公章。
第四条责任
由于用印人或者印章保管人的失职、错误用印而导致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要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如果给公司造成重大而无法挽回的损失,责任人在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公司将给予降级、降薪、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的处分。
第五条对所有用印后的文件,一律留行政部一份备案。
第六条公司行政部对用印情况实施不定期的核查,核查人为行政部长或行政部长授权人。
第七条公司有权随时对用印场所实施监控录像。
第八条印章因故停用时须在停印前确定停印时间,并向有关单位、部门发出附有停用印章戳记的停印通知文件,同时将所有停用印章交行政部统一收存,办好移交手续,经总经理批准后,将停用印章存档或销毁。
印章遗失时除立即向有关单位、部门报告备案同时,应依法公告作废。
第九条印章的更改、废止,由总经理或董事会研究决定。
第九条本制度由行政部制定并负责修订和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正式发布之日起生效。
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协议是公司在各类日常经营活动中与其他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或个人依法签订的交往、交易、约定供求活动等的重要法律依据,也是财务部门进行货款结算的原始依据。
目的为规范合同管理工作,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避免和减少因合同管理不当而给公司造成损失或纠纷,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适用范围公司所属各部门、各分公司、各门店对外签订、履行的各类合同、协议等。
制度内容
第一条合同的类型
1、经营活动中与客户签订的采购供应、销售合同。
2、公司在各类经营管理活动中与其他单位、机关、社会团体等签订的必要的合作,房屋、设备租赁,装修等合同。
3、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
第二条合同的签订形式
1、合同的签订一律以书面为表现形式。
2、合同的份数要依据实际需要确定。
3、标的额较大的合同谈判与签订,要有法律顾问参与并由法律顾问提供相关法律支持。
第三条合同的起草
1、各类合同应由合同的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定和起草。
凡有国家印制的专业规范合同,应优先采用。
由于国家规范性合同不足以表述合同内容的,可签订补充合同。
补充合同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内容表述要力求严谨、简练、准确,意思表示清楚,不模棱两可,以免在今后的履行过程中产生歧议。
3、合同文本应当正式打印或印刷制成。
4、合同中的专业用语、特有词汇、重要概念应设专款解释。
合同中涉及的日期,须注明是否包含本期。
5、当合同内容涉及二个或二个以上部门时,该合同的项目负责人须会同行政部依据合同所涉及的单位或部门通知相关人员共同参加合同的编制、起草、签订工作。
6、合同的修订,应依照审批程序进行审批,经批准后,方可签订修订后的补充合同。
新签订的补充合同与原合同一并归档。
对未按规定制订补充合同的部门,行政部必须拒绝在该补充合同上用印。
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7、对技术类合同和其他涉及经营信息、技术信息的合同应约定保密承诺与违反保密承诺时的违约责任。
8、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作适当约定,应注重合同的公平性。
9、解决争议的方式。
解决争议的方式可选择依法仲裁或依法诉讼。
选择仲裁时,应明确约定仲裁机构的名称,双方对仲裁机构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选择依法诉讼。
第四条签订不同种类合同的基本原则
一、采购、供应、销售合同
1、内容
⑴合同对方的法定名称、公司的注册地址(如注册地址与实际地址不符时,要分别注明,并须经有相关法律机关或其公司登记注册部门出具有效证明)、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姓名。
或被依法授权的代理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有效身份证明并须出据授权委托书。
⑵合同标的;
⑶数量、质量及标准;
⑷履行的地点、期限和方式;
⑸生效的时间和条件;
⑹合同对方的违约责任;
⑺争议解决方式;
⑻变更或解除条件;
⑼约定的联系方式;
⑽正副本份数、存放地点;
⑾合同对方开户银行及账号;
⑿合同对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⒀法定代表人签字印章;
⒁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的修改、补充合同的文书、电报、电传、图表等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制订原则
⑴合同对方资格合法,营业执照未超过或接近核定的期限;
⑵合同对方所供应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及批准文号,有完整的出厂检验、测试报告;
⑶合同对方具备有真实、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⑷合同对方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包括产品、运力等)、支付能力。
必要时应要求其出据资金证明、注册会计师签署的验资报告等相关文件;
⑸合同对方具有履约信用。
诚信经营,未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有过经济犯罪行为的。
二、房屋、场地、设备租赁、装修、广告合同
1、内容
⑴合同对方的法定名称、企业的注册地址(当合同对方注册地址与实际地址不同时,要分别注明并出示合法证件)、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理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⑵合同标的;
注:
标的——依法属于出卖或转让人所有或者出卖、转让人有权处分的商品或财产。
⑶履行的地点、期限和方式;
⑷生效的时间和条件;
⑸合同对方的违约责任;
⑹争议解决方式;
⑺变更或解除条件;
⑻约定的联系方式;
⑼正副本份数、存放地点;
⑽合同对方开户银行及账号;
⑾合同对方法定代表人或被依法授权的委托人签字印章并出据和提供合法的授权委托书;
⑿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修改、补充合同的文书、电报、电传、图表等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制订原则
⑴合同对方主体资格合法,营业执照未超过或接近核定的期限;
⑵欲签合同标的应符合合同对方当事人经营范围,涉及专营许可的,应具备相应的许可、等级、资质证书(如:
设备租赁、装修);
⑶合同对方是由代理人代签合同的,代理人应出具法定代表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职业等应出具的证明;
⑷合同对方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守信用,无违约事实,未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三、劳动合同
1、合同主体是企业与受聘者。
2、合同内容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现行法律法规为制定的依据。
3、制订原则
⑴人力资源部负责劳动用工合同的编制、起草和签订工作;
⑵依法招聘、录用是公司招聘录用员工的基本原则;
⑶把好劳动合同审核关。
即对拟定的劳动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严格地审核;
⑷明确劳动者所在岗位或所任职务、工资福利待遇、及合同期限等;
⑸应着重把握好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这3种劳动合同期限的区别;
⑹依法办理劳动合同的续订、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五条合同签发前的审核及签发后的跟踪管理
1、涉及经营活动中的合作、采购供应、销售等合同,房屋、设备租赁,装修等合同的审核工作,由行政部经理会同财务总监或财务经理及合同起草部门的直接上级(总监或经理),对签发前的合同文件进行会审后,报总经理审批。
2、合同原件于合同签订后的当日送交财务部或办公室归档(合同存财务部时,办公室须存复印件归档立卷)。
在异地签订的合同,须在签订后的7个工作日内送交财务部或行政部归档立卷,并要在办理登记送交手续时注明迟交的原因。
3、承办人员须负责跟踪合同执行的全过程,并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
常年合同特别是常年销售、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办人员应定期对帐,确认双方债权债务。
4、在合同对方当事人发生兼(合)并、分立、改制或其他重大事项以及本公司或对方当事人的合同经办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对帐,确认合同效力及双方债权债务。
5、财务部门作为监督部门,在结算货款、支付费用、计算收入时,要依据总经理签字生效的合同、协议办理,因此,各种业务合同的正本必须交财务部备案一份。
6、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由人力资源部经理提请人力资源总监(有总监时)会同行政部经理对新签、续签的合同进行审核后,报请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签证,并由行政部档案室归档。
第六条合同的管理
1、与客户签订合同,在合同主体双方签订合同前,交行政部统一分类编号。
签订后的合同由行政部例行登记后,按分类归档,并交由行政部档案室统一收存保管。
2、对已履行完的合同,须单独造册建档,并分类立卷后集中由行政部负责管理。
3、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务合同,由行政部会同人力资源部统一登记编号并负责归档,由档案室统一收存保管。
4、档案管理员应恪尽职守,确保所有合同文件的安全与完好无损。
5、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档案室,否则,要追究档案管理员的责任。
由于档案员玩忽职守,致使档案资料损坏或丢失,给公司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者,视情节给予降职降薪,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七条合同的借阅
1、合同当事人或与履行合同相关的公司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合同时,必须由所在部门或单位经理批准,行政部经理呈请总经理批准,到行政部履行登记后,档案员方可凭批准后的借阅单办理借阅。
2、无论任何人因工作需要,确需借合同外出的,必须由所在部门总监或经理负责出据
借阅申请,写明借阅原因、借阅期限后,交由行政部经理报请总经理批准,到行政部履行相关手续,登记备案后方可借出。
3、凡与合同无关,因工作需要借阅合同者,除在总经理批准、行政部门登记备案、履行借阅手续,还须由借阅部门或单位经理及以上的负责人借阅。
4、未经批准,任何人无权借阅、复印合同文件,否则,公司将视情节给予当事人处分、处罚。
对于情节特别严重、无法挽回,使公司蒙受重大经济或名誉损失,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八条本制度由行政部制定并负责修订和解释。
第九条本制度自正式发布之日起生效。
【注】:
标的——此制度中是指依法属于出卖或转让人所有或者出卖、转让人有权处分的商品或财产。
档案管理、保密制度
目的加强公司管理,适应市场竞争环境,预防人为及非人为因素造成的泄密,以切实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利益不受侵犯和损失。
要求公司全体员工严格遵照执行。
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制度内容
第一条档案秘级的确定
1、严重危害公司权益和利益的最重要的规划、决策文件和资料为“绝密”级。
2、严重危害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财务报表、统计资料、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3、公司经营管理制度文件、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三、条、办公桌椅第二条保密期限
保密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
一般与密级相对应,特殊情况另外标明。
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第三条档案管理的内容
档案文件按类别、级别、时间等的先后顺序进行分类管理,归档立卷。
所有档案文件分为:
文书档案、经营(合同)档案、会计档案及人事档案。
第四条档案的分类
1、文书档案
(1)公司设立、变更的申请、审批、登记以及终止、解散后的清算等方面的文件;
(2)公司下属各分支机构向公司上报的各种请示、报告和公司给予的答复、批复、对下属机构的发文;
(3)与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来往的重要文书,各种协议等文件;
(4)人事、保险、薪酬、福利、安全管理等文件;
(5)本公司的各种专题会议纪要、记录文件,各种检查验收的文字及音像材料。
2、经营档案
(1)业务部与各个生产厂家、供应商签订的采购、供应、合作经营等合同文件;
(2)业务部与各个经销商签订的批发供应合同文件;
(3)业务部与各个政府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签订的政府采购、工程团购合同文件;
(4)营业性用房租赁、装修合同文件;
(5)媒体广告发布合同文件;
(6)其它经营性合同文件。
3、会计档案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具体包括:
(1)会计凭证类:
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2)会计账簿类:
总帐,明细帐,日记帐,固定资产卡片,辅助帐簿,其他会计帐簿;
(3)财务报告类:
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4)其他类: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帐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4、设备、车辆、基建、装修、照片(音像)、荣誉证书等档案。
第五条档案文件的查阅
1、“秘密”档案文件
(1),各部门经理均有权查阅,但须履行相关审批登记手续;
(2)必须由行政部经理审批签字才能查阅。
2、“机密”、“绝密”档案文件
一般不准任何无关人员查阅(注:
总经理、副总经理除外)。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查阅的部门经理,必须要由总经理批准同意,在行政部机要室指定位置进行查阅。
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将公司“机密”、“绝密”字文件带出公司。
遇有特殊情况确需带出时,须由借阅部门或单位经理呈请总经理批准后,在行政部履行相关手续。
3、一般(非保密范围)档案文件
一般档案的借阅应由借阅人所在部门经理批准后,在行政部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后方可借阅。
4、借阅档案的人员必须爱护档案,要保证档案的安全和完整,对档案内容要保密,不得擅自涂改、勾画、剪裁、拆散、摘抄、翻印、复印、摄影、转借或损坏,否则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六条除本部门工作人员外,如因公务需进入其他部门办公室,须经许可后方可进入。
不得使用其它部门人员电脑、查看U盘、光盘及软盘中的文件资料,更不能翻阅、抄录其他部门资料。
第七条属于公司“秘密”、“机密”、“绝密”档案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须由行政部经理监督并指定专人执行。
打印、复印错误的重要文件须及时销毁,不得乱丢乱放。
第八条负责管理档案文件的人员应具有高度保密意识,不得向任何人有意无意泄露公司的机密。
公司员工应做到“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问的事不问”。
废旧文件不得随意丢弃。
经公司审查后认定作废的文件,应由行政部经理监督并指定专人负责销毁。
第九条公司员工不得擅自更改公司各种档案文件或资料。
第十条财务人员应妥善保管好财务帐务、报表、资料,不得将公司财务机密泄露给任何无关人员。
第十一条对公司的合同文件,财务报告、报表,经营销售价格文件、各类促销活动计划方案,客户个人信息资料等,应特别注意保密原则,各种资料应妥善保管,严禁泄露给他人。
第十二条凡发至各个单位、部门的重要文件、公司管理制度文件等未经上级相关领导批准,不得复制、抄录和泄露给不相关的部门、人员,更不得泄露给公司以外的人员。
第十三条员工的薪酬公司予以保密,严禁任何人互相打听、议论。
第十四条严禁向无关人员泄露商品进价和公司的重要数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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