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国家会展中心基础设施海沽道及地下结构工程外环南路东文南路建设环境评估报告书简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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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国家会展中心基础设施海沽道及地下结构工程外环南路东文南路建设环境评估报告书简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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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国家会展中心基础设施海沽道及地下结构工程外环南路东文南路建设环境评估报告书简本
前言
根据2011年12月19日商务部和天津市就共同建设天津会展项目达成的专题会议纪要,商务部将与天津市合作建设国家级会展中心(即天津国家会展中心),该会展中心是继上海、广州之后商务部确定的第三个国家级会展中心,建成后将成为服务中国北方、辐射东北亚地区的国际一流会展中心。
该会展中心位于天津海河中游南岸。
为了进一步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完善海河中游地区路网功能、改善运输条件,实现国家会展项目持续发展战略的需要,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天津国家会展中心基础设施海沽道及地下结构工程(外环南路~东文南路)。
工程位于海河中游津南区,建设内容包括海沽道及地下结构工程两部分。
海沽道西起规划国盛道与外环南路交口,东至规划东文南路,路线全长10.3km。
海沽道规划为城市主干道,双向八车道,设计行车速度50km/h,道路红线宽度50m。
工程沿线设5座地面跨河桥梁。
并且随道路工程同步实施排水、给水、中水、燃气、照明、交通设施、绿化、通信等配套工程。
经与建设单位沟通,电力、热力等配套管线随道路同步实施,但由其他专业单位负责投资并实施。
地下交通设施土建结构工程是既有地铁1号线东部延伸线的土建预留工程,基本布置于海沽道线位下方。
西起津南区李楼(不含1号线李楼站),东至津南区咸水沽(含1号线咸水沽站),地下结构工程全长10.3km,全线共设地下站7座。
经与建设单位沟通,本项目仅负责地下结构工程的土建施工,地下结构工程运营期不属于本工程内容。
工程总投资66.8亿元。
计划在2013年9月开始建设,预计到2015年5月完成全部工程。
工期约20个月。
1、工程概况
1.1地理位置
天津国家会展中心基础设施海沽道及地下结构工程(外环南路~东文南路)位于海河中游南岸,行政区划属于津南区。
海沽道西起规划国盛道与外环南路交口,东至规划东文南路,全长10.3km。
地下交通设施土建结构工程是既有地铁1号线东部延伸线的土建预留工程,基本布置于海沽道线位下方。
西起津南区李楼(不含李楼站),东至津南区咸水沽(含咸水沽站),地下结构工程全长10.3km,全线共设地下站7座。
工程地理位置见附图1。
1.2线路走向
海沽道道路工程西起规划国盛道与外环南路交口,向东跨越外环河后,穿过李楼村和桃源沽村,上跨洪泥河,与规划机场大道地面辅道平交,继续向东跨越秃尾巴河后经过高庄子村与辛柴路平交,跨过南白排河和规划蓟汕联络线的辅道相交,路线继续向东穿越北洋村上跨卫津河,直至规划东文南路。
路线全长约10.3km。
海沽道地下结构工程是既有地铁1号线的东部延伸线的土建预留工程,西起津南区李楼站(不含李楼站),东至津南区咸水沽北站,是中心城区与海河中游地区的连接线。
线路从李楼站后线路转向东,沿规划海沽道敷设,下穿梨双路、白万公路、一经路、机场大道、蓟汕联络线、纬三路、津岐路,经过洪泥河地块、奥体中心地块、国家会展中心地块等规划区域。
线路走向示意见附图2。
1.3建设规模及主要工程内容
1.3.1道路及附属工程
道路及附属工程包括道路、桥梁、排水、中水、燃气、给水、交通设施、照明、绿化、通信等配套管线工程。
海沽道西起规划国盛道与外环南路交口,东至规划东文南路,路线全长10.3km。
海沽道规划为城市主干道,双向八车道,设计行车速度50km/h,道路红线宽度50m。
工程沿线设5座跨河桥梁。
随道路工程同步实施排水、给水、中水、燃气、照明、交通设施、绿化、通信等配套管线工程。
经与建设单位沟通,电力、热力等配套管线随道路同步实施,但由其他专业单位负责投资并实施。
1.3.2地下结构工程
地下交通设施土建结构工程是既有地铁1号线东部延伸线的土建预留工程,基本布置于海沽道线位下方。
西起津南区李楼(不含李楼站),东至津南区咸水沽(含咸水沽站),地下结构工程全长10.3km,全线共设地下站7座。
经与建设单位沟通,本项目仅负责地下结构工程的土建施工,运营期不属于本工程内容。
1.4投资估算及施工安排
投资估算:
估算本项目工程总投资66.8亿元。
其中海沽道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投资估算为28.1亿元,由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的天津海河金岸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地下交通设施土建结构工程投资估算38.7亿元,由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的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施工安排:
本项目计划在2013年9月开始建设,到2015年5月完成全部工程并投入运营。
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2.1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
(1)环境空气
2011年津南区常规大气污染物中NO2、SO2、PM10年均值均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要求。
全年有效监测天数为363天,达到或优于II级良好水平天数为323天,良好水平比例为89.0%。
(2)声环境
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表明:
工程起点受外环南路交通噪声影响,昼间,夜间噪声均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4a类)要求。
福昌花园居民区、桃源沽村、慈云寺现状昼间、夜间噪均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要求。
工程终点周边现状为大片水塘,昼间、夜间噪声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要求。
(3)水环境
2011年洪泥河各项监测指标中COD、高锰酸钾指数、BOD、氨氮、总氮、总磷、阴离子表面活性剂、镉超过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V类)的标准限值,其余指标达标;卫津河各项监测指标中溶解氧、COD、高锰酸钾指数、BOD、氨氮、总氮、总磷、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粪大肠菌群、镉超过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V类)的标准限值,其余指标达标。
2011年津南区外环河海河桥景观断面的水质达到V类水体标准,水质综合分类指数为0.47,属于轻度污染水平。
南白排河水质监测指标中pH值和溶解氧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Ⅴ类)要求,高锰酸钾指数、氨氮超标,总体水质为劣Ⅴ类。
(4)地下水
根据相关监测数据统计,该区域浅层地下水为咸水,该层的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利用。
(5)生态环境
工程占地现状主要为村庄、工业企业、农用地、水塘、河道等人工生态系统,无成片人工绿化区域以及自然生态系统;线路所经地区目前尚未发现国家级保护和珍稀、濒危动植物,未涉及珍稀动植物物种以及需保护的栖息地、动植物资源。
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1)生态:
以路中心线两侧各300m及施工临时占地、取弃土场为评价范围;
(2)声:
施工期期评至施工场界外1m,运营期评至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
(3)地表水:
施工期对场地生活污水、含泥浆废水进行分析,运营期对路面径流进行分析;
(4)环境空气:
评至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
(5)地下水:
评价范围为各阶段地下水水位变化的影响区域。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3.1建设项目的主要污染物类型
3.1.1施工期污染源分析
(1)废气
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包括道路及地下车站明挖产生的施工扬尘、车辆运输扬尘和使用沥青敷设路面时产生的沥青烟。
扬尘的产生与施工方式、施工机械化程度、施工区域土质、运输条件等多种因素有关。
产生扬尘的主要途径有:
施工过程中土石方开挖、回填、建筑材料运输等。
(2)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开挖、钻孔以及地下水渗漏而产生的泥浆水。
还有,施工期施工人员将产生一定量的生活污水。
(3)废水
施工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
工程施工机械主要包括钻孔、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起重机、振捣棒、空压机、电锯、打桩机等;运输车辆主要包括运输卡车和混凝土搅拌运输车。
这些设备是施工期的主要声源。
(4)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包括施工过程产生的工程弃土(包括路基、地下结构工程开挖产生的弃土、弃渣等)、拆迁建筑垃圾和工程垃圾,还包括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5)生态和社会环境
工程施工占用一定的土地,对现状地表产生一定的影响;工程临时占地如开挖的弃土、建筑材料等的堆放等会给当地农业生产及生态带来一定影响;临时堆渣场遇风雨天气,带来扬尘污染或道路泥泞,有可能影响排水管道或地面水体。
道路、地下区间及车站开挖弃土清运车辆走行周边道路,会增加沿线地区交通负荷;在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涉及电力、电信、给排水等管线的改移,可能对其正常供应造成影响;施工期占用津南区主干道,有些道路会暂时断交或半幅道路通行,影响市内交通的畅通,造成道路车辆堵塞,给城市居民的出行带来不便。
(6)地下水环境
本项目地下结构工程施工埋深为9.0~30.0m,而根据水文地质勘察资料显示,本项目所处区域浅层地下水位埋深主要在1.5~3m。
因此,在地下车站施工中,浅层地下水水质、水位会受到影响。
3.1.2运营期污染源分析
根据工程设计资料,并与建设单位沟通核实,海沽道地下结构工程仅为土建施工工程,不包括运营。
因此,本项目运营期污染源主要为海沽道建成后带来的污染。
道路工程建成后,其本身无污染物产生和排放,运营期污染源主要是由于海沽道建成后通行车辆产生的污染物排放。
(1)废气
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是行驶车辆产生的尾气中的NO2,NO2排放情况与车辆数量、种类、行驶工况等多种因素有关。
(2)废水
运营期污水主要是路面汇集的雨水形成径流,其排放可能对地表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3)噪声
运营期噪声主要是指在道路行驶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
(4)环境风险
行驶的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一旦发生事故造成物料泄漏,将对工程沿线的附近的环境保护目标产生较大影响。
3.2环保目标
根据工程设计资料及对进行现场踏勘和调查结果,分别确定生态环境、水环境以及噪声和大气环境等环境保护目标。
3.2.1噪声和大气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现场踏勘调查结果,汇总本项目涉及各环境保护目标见表3-2-1,环境保护目标照片见图3-2-1,在工程沿线分布情况见附图2。
各环保目标执行声功能类别确定如下:
临路第一排为3层以上楼房,执行4a类标准(学校、医院等执行2类);
路两侧为平房或3层以下时,对于2类区,道路红线外30m范围内执行4a类标准,30m范围外执行2类标准。
表3-2-1 海沽道沿线噪声及大气环境敏感目标汇总
敏感点名称
里程
评价范围内敏感点规模
方位
距路中心线最近距离(m)
距路红线最近距离(m)
所在行政区
声功能区(项目建成后)
影响时段
备注
福昌花园
K0+640~K0+875
12栋6层居民楼
北侧
46
21
津南
4a、2类
施工期、运营期
不涉及拆迁
根据现场踏勘的统计结果,本工程线路两侧涉及1处居民区。
评价范围内受影响户数432户,涉及总人口约1296人。
图3-2-1福昌花园居住区
3.2.2水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工程设计资料及现场踏勘,本项目沿线依次跨越外环河、洪泥河、秃尾巴河、南白排河和卫津河。
为保护水环境质量,本报告将上述河流作为施工期和运营期水环境保护目标。
另外,本项目海沽道桩号K0+125处地下埋有南水北调输水管道,南水北调输水管道管径为2.6m,两根并排敷设,埋深约为5m,本项目将其列为本项目水环境保护目标。
表3-2-2 水环境保护目标汇总
序号
水体名称
所属流域及水系
现状功能
规划主导功能
执行标准
交叉中心点桩号
与工程
关系
1
外环河
海河流域,
海河干流
景观用水
景观娱乐用水
V类
K0+037
海沽道跨越
2
洪泥河
海河流域,
海河干流
行洪、排沥、农灌
农业用水
V类((引黄济津输水期间执行III类标准)
K2+950
海沽道跨越,
地下结构下穿
3
秃尾巴河
——
——
——
Ⅴ类
K5+775
海沽道跨越,
地下结构下穿
4
南白排河
海河流域,
海河干流
行洪、排沥、农灌
农业用水
Ⅴ类
K6+990
海沽道跨越,
地下结构下穿
5
卫津河
海河流域、
海河干流
景观用水
景观娱乐用水
Ⅴ类
K9+275
海沽道跨越,
地下结构下穿
6
南水北调输水管
——
——
——
——
K0+125
海沽道跨越
图1-7-8卫津河
图1-7-9南水北调暗涵
3.2.3社会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桩号K5+105~K5+130南侧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慈云寺,距离本项目路中心线最近距离为47m。
慈云寺始建于明朝崇祯年间(公元1629年),占地800m2,建筑面积263m2。
1990年被津南区人民政府列为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图3-2-2慈云寺
3.2.4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主要是项目临时占地和取弃土场等。
3.3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声环境
施工期机械设备噪声短期内对周围环境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建设单位通过采取严格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能够将施工噪声的影响降至最低限度。
运营期交通噪声将对周边声环境质量产生显著的影响。
环保目标临路建筑均不能满足4a类标准,通过采取安装通风式隔声窗措施后,环境保护目标内能够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污水泵站采用地下形式,水泵设备噪声经建筑物隔声后,可做到厂界噪声达标。
(2)环境空气
施工期通过采取围挡、有效的洒水抑尘等措施可以使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限度;沥青烟基本不会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产生明显影响。
在本项目投入运营后,一般气象条件下道路两侧120m范围内NO2浓度超过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日均浓度要求(0.08mg/m3);最不利情况下在道路两侧200m范围NO2浓度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一次值(0.20mg/m3)要求。
污水泵站内安装离子除臭装置,经除臭装置处理后厂界恶臭气体能达到DB12/-095-9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3)水环境
建议施工营地租用周边闲置民房、单位用房,并在施工场地内设置环保型旱厕,委托市容部门定期清运处理,禁止排入附近地表水体。
项目投入运营后,道路的路面径流含有一定量的低浓度污染物,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显著影响;应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含融雪剂雪水对工程附近绿化植被造成损害。
(4)地下水
严格按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本工程施工产生的施工降水量较少、降水影响范围不大,工程的建设对地下水径流无显著影响,施工期对地下水水质影响轻微,工程造成的地面沉降不显著;工程沿线不涉及地下水源保护区。
(5)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施工期产生的弃土、拆迁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通过采取分类收集、可利用部分回收、其它部分及时外运等措施,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6)生态景观
项目建成后将造成选址区域生态系统结构的变化,对现状植被造成一定影响,必须采取相应的生态补偿、生态恢复以及移栽措施;通过采取合理设置取弃土场、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向具有相关资质的供土单位购买商品土等措施能够有效保护生态环境,使弃土得到妥善处置;在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前提下,本项目造成水土流失不显著;工程的建设对当地景观具有改善作用。
(7)社会环境
工程在施工期对现有道路交通、线路两侧公众通行以及电力等管线会产生一定的影响,需要采取相应防护措施;本工程的建设能够促进当地国民经济的发展,能改善当地交通条件。
本项目海沽道及地下线路均位于慈云寺保护范围内,施工过程必须保证文物建筑安全,并制定详细施工方案及文物保护方案,报津南区人民政府批准,并证得天津市文物局同意。
3.4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1)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对于施工噪声须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主要包括: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国家及天津市有关法律、规范进行施工;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严格限制夜间进行有强噪声的施工作业;倡导科学管理和文明施工;向沿线受影响的公众和有关单位做好宣传工作。
为减轻项目运营期的交通噪声影响,建设单位应严格控制施工质量,保证优质工程,在环保目标附近显著位置设置禁鸣、限速等标志牌。
对于噪声超标敏感点通过安装通风隔声窗等有效措施确保环保目标室内噪声水平满足使用功能;线路两侧未来规划应参照本评价噪声预测结果,划定一定的防噪声距离,根据噪声预测结果合理规划,尤其是临路第一排不宜设置居民楼等对噪声敏感的建筑。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在施工期应按照《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文件的要求,做好施工扬尘防治工作,主要采取的措施包括制定防止泄露遗撒污染环境的施工方案、料场地坪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合理设置散体物料堆场等。
运营期针对路面行驶机动车排放尾气,须采取的防治措施包括加强对道路的养护、加强汽车保养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汽车尾气排放标准、加强运输管理,限制重污染车型;鼓励和支持生产、使用优质、清洁能源等措施;对路面实行清扫、洒水制度控制路面扬尘污染。
污水泵站采取离子除臭装置,离子除臭装置可有效去除硫化氢、氨等异味物质,除臭效率不低于90%。
(3)水环境保护措施
工程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对地面水的排放进行组织设计,严禁乱排、乱流;施工期间场地内设置环保型旱厕,委托市容部门定期清运处理,禁止排入附近地表水体。
运营期间防止冬季含融雪剂雪水排入绿地,或者采用环保型融雪剂;路面径流按规划排入相应的受纳水体。
泵站工作人员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集中排放,最终进入津南污水处理厂。
(4)地下水保护措施
采用地下连续墙或咬合桩进行基坑支护时,应注重墙间或桩间咬合,盾构施工时做好隧道止水工作,避免潜蚀或漏水现象。
在围护结构上下游设置地下水水位监测点,以观测地下水位的动态变化情况。
施工期加强地表沉降监测,制定包括地面沉降事故在内的施工事故应急预案。
(5)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对于施工垃圾等固体废物,要求分类集中收集,可回收利用部分尽量回收利用或就近用于道路的填方等,不可利用部分应和有关部门签定处置协议,外运到指定地点处置,拆迁过程可能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同时应尽量做到一次弃土到位,防止多次倒运造成反复污染环境;弃土运输须采用密闭或者封闭良好的车辆,禁止超载运输,防止弃土散落;将相应环保措施列入本项目的弃土处理协议中,有关单位按照协议规定具体落实这些措施。
(6)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应增加关于取弃土作业的有关规定,必须向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购买商品土,施工弃土应在指定地点排放,明确取土场生态恢复工作由供土单位来完成;取弃土场不得占用耕地;施工过程中保护相邻地带植被,移栽树木时确保成活;施工结束后,对破坏的植被应按规定进行恢复;对工程永久占用,在施工前建设单位必须办理征地手续,同时采取必要的补偿、表土保护利用等措施,最大限度的减轻工程建设对公众生活造成的影响;临时占地也应按照占用时间、占用性质适当进行补偿。
(7)社会环境保护措施
为减缓项目施工对交通的影响,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应安置告示牌,及时告知过往车辆工程施工情况;在沿线适当的位置建设通道以有效解决线路两侧公众通行问题;施工期做好管线迁改防护工作;与被拆迁单位协商,做好拆迁安置、补偿工作。
施工过程必须保证慈云寺文物建筑安全,并制定详细施工方案及文物保护方案,报津南区人民政府批准,并证得天津市文物局同意。
(8)风险防范措施
为了确保危险品的运输安全,有关部门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采取运输风险防范措施,主要包括:
建立本地区风险事故的应急管理系统、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对货运代理和承运单位实行资格认证、化学危险品运输应实行“准运证”、交通管理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驾驶员安全教育、恶劣天气禁止通行等。
(9)其它措施要求
随着地区建设发展等情况导致线路两侧可能会出现新的环保目标,现有环保目标也可能随着地区发展建设、规划实施的调整而消失。
因此在本项目进行具体环保设施设计时,应结合当地建设实际情况、道路运营后噪声监测数据超标情况进行更有针对性的二次设计,同时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治措施。
施工单位在对管线焊缝检验中,需要进行探伤检测;在管线探伤工序操作中,施工单位应委托具有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正规探伤资质的单位,并确保具备完备的探伤环保措施。
3.5环境风险分析、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
(1)环境风险分析
运营期环境风险主要体现在道路上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后可能对人群及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
运营期发生重大环境风险事故的可能性较小,通过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以及制定科学可行的应急预案,本工程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2)防范措施
(3)应急预案
3.6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本项目投资总额为66.8亿元人民币,其中环境保护投资总额约为12168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1.8%。
施工期环保投资主要用于噪声、扬尘等污染防治措施以及减轻社会不利影响措施,运营期环保投资主要用于工程噪声防治、验收调查和绿化等。
本项目在环保投资足额投入、环保措施切实实行的前提下,预计能够将环境影响降至可接受程度。
3.7环境监测计划及环境管理制度
由于本项目的建设过程以及运营期环境污染客观存在,因此必须制定系统科学的环境管理与监控计划,确保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并对环保措施的实际效果进行检验。
环境管理与监控工作应该在天津市环保局以及津南区环保局监督下进行,加强对施工期扬尘、噪声、地下水、地面沉降以及运营期的环境管理,同时做好施工期、运营期各项环境监测工作。
本项目施工期、运营期的环境监测计划见表3-7-1。
表3-7-1施工期和运营期环境监测计划
类型
项目
监测方案
施工期
运营期
环境空气
污染物来源
施工扬尘
机动车尾气
监测因子
TSP
NO2
执行标准
质量标准
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排放标准
-
GB18352.1-2001《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监测点位
施工场地附近、地下车站附近
对交通尾气结合环境质量控制要求设定点位,定期进行监测
监测频次
施工紧张期2天/月,每天上午、下午各一次
由津南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监测频率
实施机构
津南区环境监测站
津南区环境监测站
负责机构
天津海河金岸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和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海河金岸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和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
监督机构
天津市、津南区环保局
天津市、津南区环保局
环境噪声
污染物来源
施工机械噪声
交通噪声
监测因子
LAeq(dB)
LAeq(dB)
执行标准
质量标准
GB3096-2008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声环境质量标准》
排放标准
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测量标准
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声环境质量标准》
监测点位
施工场界处、车站周围
根据环境管理的需要定期进行监测
监测频次
1天/月,1天2次(昼间、夜间)
由津南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监测频率
实施机构
津南区环保局
津南区环保局
负责机构
天津海河金岸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和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海河金岸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和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
监督机构
天津市、津南区环保局
天津市津南区环保局
地下水
污染物来源
施工降水
——
监测因子
地下水水位
——
监测点位
全部地下车站
——
监测频次
1次/时
——
实施机构
有资质的监测单位
——
负责机构
天津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
——
监督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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