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学质量奖励办法最新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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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学质量奖励办法最新版
中小学教学质量奖励办法
为了激励广大教师迎难而上,努力拼搏,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我县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科学合理地总结评比考试工作,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结合我县教育现状,制定本办法。
一、高考质量奖
综合质量奖
(1)成县一中:
高考本科以上上线率在全市普通高中排名前六名获奖,1-2名一等奖,3-4名二等奖,5-6名三等奖,7-8名不获奖,9名以后通报批评。
(2)成州中学:
高考本科以上上线率在全市普通高中排名前12名获奖,1-4名一等奖,5-8名二等奖,9-12名三等奖,13-16名不获奖,17名以后通报批评。
(3)成县二中、成县四中:
高考本科以上上线率在全市普通高中排名前18名获奖,1-6名一等奖,7-12名二等奖,13-18名三等奖,19-24名不获奖,25名以后通报批评。
(4)化垭农职业中学:
高考本科以上上线率在全市农职业中学排名前六名获奖,1-2名一等奖,3-4名二等奖,5-6名三等奖,7、8名不获奖,9名以后通报批评。
一等奖奖金10万元,二等奖奖金6万元,三等奖奖金3万元。
2.完成任务奖
各学校完成与教育局签订的本年度目标责任书下达的高考任务,50人以上的学校奖励5万元,49人以下的学校奖励3万元。
任务内每生奖励300元,超过任务每增加1人奖励600元,累计计算。
3.进步奖
在获得综合质量奖的前提下,各学校全市排名与上年度相比明显进步的,奖励1万元。
4.激励奖
全县考生每考取北大、清华1人奖励学校2万元、每考取“2+7”其它院校1人,奖励学校0.5万元;其中成县二中、成县四中、化垭农职业中学考生每考取“985”院校1人,奖励学校1万元;每考取“211”院校1人,奖励学校0.5万元。
同一考生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算。
5.教师个人奖
根据学校当年高考获奖情况,给学校分配一定的优秀教师奖励名额,一等奖每人奖金3000元,二等奖每人奖金2000元,三等奖每人奖金1500元。
二、中考质量奖
综合质量奖
根据学校当年中考成绩平均分(40﹪)、合格率(60﹪)、优秀率(10﹪)、完成合格率任务得分、增长成绩调节分六项计算得分。
排名前三分之一且完成教育局下达的六科合格率任务的学校获奖。
排名后五分之一的学校教育局通报批评。
六科平均分与入口成绩相比增幅位于全县学校前三名的设立成绩增长优胜奖。
获得1-2名一等奖,3-5名二等奖,6-8名三等奖,3名成绩增长优胜奖。
一等奖奖金1万元,二等奖奖金0.6万元,三等奖奖金0.3万元,成绩增长优胜奖奖金0.5万元。
2.六科合格率奖
学校六科合格率与全市六科合格率平均值比较,每高于全市六科合格率平均值1个百分点奖励学校500元。
3.六科合格率完成任务奖
(1)全县初中学校在高中阶段招生考试中完成教育局下达的六科合格率任务获奖金0.6万元。
(2)完成指标任务的学校,每六科合格一名学生,奖励学校300元,依次累计。
(3)超过指标任务的学校,比教育局下达的六科合格率任务每多合格一名学生,奖励学校600元,依次累计。
4.激励奖
按高中阶段招生考试进入全市前一千名的学生人数,分学校计算。
(1)排名全市前50名学生,每生奖励学校2000元。
(2)排名全市前51-100名学生,每生奖励学校1000元。
(3)排名全市前101-1000名学生,每生奖励学校600元。
5.全市排名进步奖
学校合格率在全市排名与前一年相比有较大进步,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进行奖励,每学校奖励5000元。
名次在前20名,比上年位次有提升;
名次在前30名,比上年位次提升3名;
名次在前50名,比上年位次提升5名;
名次在前60名,比上年位次提升10名;
名次在前80名,比上年位次提升20名;
名次在前100名,比上年位次提升30名;
名次在前120名,比上年位次提升60名
6.教师个人奖
按平均分(40﹪)、合格率(60﹪)、优秀率(10﹪)、增长成绩调节分四项计算得分。
排名全县所有班级前三分之一的教师获奖,排名后在全县参评班级后10名的教师通报批评。
如果某一位教师同时代两个或两个以上班级,有获奖班级同时有落后名次班级,获奖班级降低获奖等次。
如其中一个班级位于全县所有班级最后一名,取消获奖班级奖次。
以下等次奖的划分每年按照参加考试的全县毕业班班级数三分之一划定。
(1)成县一中、成州中学进入全县前3名为一等奖,第4至第7名为二等奖,第8至11名为三等奖。
(2)城关中学班级进入全县前5名为一等奖,第6至第9名为二等奖,第10至13名为三等奖。
(3)其它中学班级进入全县前6名为一等奖,第7至第13名为二等奖,第14至22名为三等奖。
(4)个人奖金核算:
大班额:
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600元,三等奖1400元。
一般班额:
一等奖1600元,二等奖1400元,三等奖1200元。
其中政史、生地科目奖金减半。
三、小学质量奖
1.综合质量奖
计算方法:
学校综合评比最终得分=平均分得分+合格率得分+优秀率得分。
各学区和教育局直管独立小学统一评比,按照分类综合排名授奖,分类规则:
城区小学7所(含支旗中心小学),农村小学26所(含支旗学区)。
排名同类前三分之一的学校获奖。
奖金依次为一等奖(1-2名)奖金1万元,二等奖(3-5名)奖金0.6万元,三等奖(6-8名)奖金0.3万元。
较去年排名名次进步较大者,如未进入等次奖,设立激励奖,奖金按三等奖对待。
2.教师个人奖
按照平均分、合格率、优秀率得分三项计算得分。
按综合成绩计算,排名全县所有班级前三分之一者获奖,排名后在全县参评班级后10名的教师通报批评。
如果某一位教师同时代两个或两个以上班级,有获奖班级同时有落后名次班级,获奖班级降低获奖等次。
如其中一个班级位于全县所有班级最后一名,取消获奖班级奖次。
以下等次奖的划分每年按照参加考试的全县毕业班班级数三分之一划定。
(1)东街小学、西关小学、师专附校班级进入全县前2名为一等奖,第3至第5名为二等奖,第6至9名为三等奖。
(2)河东小学、苏成学校、葆真小学、支旗小学班级进入全县前5名为一等奖,第6至第9名为二等奖,第10至15名为三等奖。
(3)其余中心小学班级进入全县前9名(中心学校班级进入城区学校获奖名次)为一等奖,第10至第19名为二等奖,第20至31名为三等奖。
(4)村学班级进入全县前10名为一等奖,第11至第20名为二等奖,第21至31名为三等奖。
(5)个人奖金核算:
个人奖金按大班额(班级人数35人以上)、一般班额(班级人数10人至34人)、教学点类班额(人数小于10人)等情况分别按不同的标准发放奖金。
大班额:
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600元,三等奖1400元。
一般班额:
一等奖1600元,二等奖1400元,三等奖1200元。
教学点类班级:
一等奖1400元,二等奖1200元,三等奖奖金1000元。
教学点类班级:
一等奖1400元,二等奖1200元,三等奖奖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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