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料专项整治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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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料专项整治方案
饮料专项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全程监管理念,坚持“全省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坚持因地制宜、分类监管、预防为主、源头治理的方针,坚持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的原则,加大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力度,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工作目标
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平均合格率达到95%以上,瘦肉精平均检出率低于1%,饲料抽检合格率达到95%。
新增认定无公害农产品产地5个,无公害林产品产地面积增加5万亩。
新增认定无公害畜产品产地10个。
全面推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符合发证条件企业全面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qs)。
食品生产领域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
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92%以上,定点屠宰检疫率维持100%。
全市城市、农村市场食品抽检合格率分别提高2个和3个百分点。
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食品卫生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餐饮具抽检合格率达到80%以上。
加强对餐饮卫生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的监督管理,严防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积极推进散装食品标签规范化管理工作。
200家城乡连锁超市(商场、食品店)实施散装食品标签规范化管理工作。
三、主要内容
(一)强化种植养殖全过程监管
1.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行动”。
强化种植、养殖全过程管理,重点抓好农产品生产过程和市场准入的监管,查处违法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化肥、渔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行为,严防药物残留超标的农产品流入市场。
2.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和追溯制度。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质量认证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开展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评价和监控。
加
强对农药、兽药残留以及瘦肉精、氯霉素污染的监测;规范发展一批放心农资店,引导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加强自律,创建自主品牌,指导企业建立生产经营记录和检验检测制度。
实施农产品标识推进计划,推广产地编码,推进农产品产地环境洁净化、生产过程标准化、质量监管制度化、产品营销品牌化。
3.做好优质农产品标准化和认证工作。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推广“公司+基地+标准化”等模式,加快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生产基地建设。
加大良好农业规范(gap)系列国家标准的实施力度,切实抓好农业标准化试点。
积极推行农产品包装和标识制度。
开展部分农产品强制性认证试点。
(二)集中整治生产加工环节
1.集中整治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
深入开展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百千万工程”。
严格农村食品生产企业加工许可证的审查发放和日常监管工作,严厉打击“黑窝点”,坚决查处无证无照生产加工食品行为,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加工企业。
2.加大重点品种专项抽查力度。
针对农村、城乡结合部等食品安全隐患突出的重点区域,加大专项抽查力度,重点抽查植物油、面粉、水产加工品、酒类、乳制品、饮料、肉制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重点食品品种,加大对食品生产集中地和产品质量不稳定企业的监督抽查力度,对问题严重的企业要立即责令停产整顿,多次抽查不合格、不具备生产条件的要依法吊销证照。
3.加强食品添加剂的监管。
全面推进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和监督工作,对食品中使用非食品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等安全问题开展风险监控,严厉查处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
4.健全食品标准、检验检测和认证体系。
严格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市场准入,组织实施传统特色食品市场准入工作。
建立健全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
加强食品认证标志执法监督,建立完善食品标签监管制度和强制检验制度。
5.建立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
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推进牛、羊、家禽的定点屠宰工作,推行屠宰加工企业分级管理制度,开展畜禽屠宰加工企业资质等级认定工作。
关闭不符合标准的屠宰加工场,严厉打击私屠滥宰、
加工注水肉等违法犯罪行为。
继续实施持证上岗制度和肉品品质强制检验制度。
(三)整顿规范食品流通秩序
1.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
加大市场巡查力度,逐步建立起制度规范、执法严格、反应迅速、措施有力的巡查机制。
集中开展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市场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
查处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其他不合格食品行为。
2.强化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管理。
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坚持先证后照,依法登记注册;结合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进一步清理和规范主体资格,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经营食品行为;完善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管理、信用评级、分类监管制度,对发生过违规失信行为的经营者实行重点监管。
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实施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和随附单溯源制度。
3.严格食品经营者质量管理责任。
认真贯彻《河南省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96号),引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和落实食品进货索证索票、质量查验等各项自律制度,建立企业内部食品质量管理体系。
建立和完善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制度,督促企业主动召回不合格食品。
完善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测体系,健全食品安全监测数据直报点制度,强化日常监测和强制检测。
4.继续推进以开辟绿色通道、培育绿色市场、提倡绿色消费为主要内容的“三绿工程”。
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流通组织化程度和现代化水平,促进农村食品连锁经营等现代化流通方式的健康发展。
继续抓好绿色市场建设,推进绿色市场认证工作,促进农副产品批发、零售市场标准化建设。
深入开展“三绿工程”下乡活动。
(四)严格餐饮消费监管
1.继续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重点对餐饮业及乳制品、婴儿配方食品、蜜饯行业全面实施量化分级管理。
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要与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食品卫生监督效率,健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定期发布预警信息。
2.严格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管。
积极推广《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以强化原料进货索证为重点,在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全面推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重点查处非法采购、使用劣质食用油和违法使用添加剂、不合格调味品等违规违法行为。
加强对学校、社区、建筑工地、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和小餐馆的卫生监管,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发生。
(五)扎实开展各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1.认真开展重要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结合“十一”、“中秋”、“元旦”和“春节”等重要节日期间食品消费特点和存在的主要食品安全问题,扎实开展食品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无qs标志等食品;加强节假日食品市场监测,引导群众科学消费、安全消费,保证人民群众重要节假日期间的饮食安全。
2.继续做好麻辣食品和含乳饮料专项整治。
按照省、市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继续以二七区、管城回族区麻辣食品和新郑市含乳饮料生产加工为重点环节,腐竹等豆制品、麻辣食品、含乳饮料等为重点品种,认真做好麻辣食品、含乳饮料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3.认真开展农村饮料市场专项整治。
以碳酸类饮料、果蔬汁饮料、含乳饮料、植物蛋白饮料、功能饮料、茶类饮料、咖啡饮料、包装饮用水、冰糕、冰淇淋、冰块、冰水等为整治的重点品种,以饮料生产企业、加工点、小作坊、黑窝点,经营饮料的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小商店、代销店、小摊点、流动商贩;制作和供应饮料的学校食堂、露天餐饮夜市、小餐馆、饮食摊点等为整治的重点环节,充分运用“双评”(食品安全隐患评估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绩效评价)机制开展农村饮料市场专项整治,使农村制售假冒伪劣饮料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农村饮料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确保农民群众饮料消费安全感增强。
(六)突出抓好农村食品安全
1.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
认真落实《XX年郑州市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郑食药安〔XX〕1号)要求,扎实开展农村食品安全各项专项整治。
对农村食品质量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全过程实施监管。
加强对农村小企业、小作坊、小餐馆和各类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的食品安全监管,落实开办者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
强化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抽查和强制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要予以公告,清除出市场,并查清其生产源头、进货渠道和销售去向,追根溯源,一查到底。
严厉打击收购、销售及加工病死畜禽肉和利用连锁配送、送货下乡等名义向农村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行为,防止假冒伪劣食品向农村转移。
2.全面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农村食品“市场流通网”、“监管责任网”、“群众监督网”建设。
鼓励大型食品生产流通企业利用现代
流通方式改造发展农村食品经营网点,提高统一配送率。
3.切实做好“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各县(市)、区要积极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争取有一批县(市)、区进入国家和省“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县”行列。
完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立健全县、乡食品安全协调机制。
4.提高农村食品安全意识。
开展“公共卫生进农村”、“农村食品安全宣传月”等系列宣传活动,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常识,提高农村食品从业人员和农村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素质。
充分发挥农村消费者协会分会、12315联络站、消费者投诉站的作用,及时受理农村消费者的申诉举报,维护农民群众食品消费的合法权益。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1.各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层层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定期评估食品安全状况,研究制订相应监控措施,狠抓落实并加强监督检查。
加大食品安全监管经费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支持监管部门正确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和案件查处工作。
2.各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密切配合,全面落实监管责任。
要借助计算机网络、现代办公设备和快速检测等技术手段,提升监管能力。
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
定期会商、统一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
3.引导企业真正成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督促其承担社会责任,坚决杜绝不合格原料进厂进店、不合格产品出厂出店。
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对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的,要列入“黑名单”。
支持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自律作用,引导和约束企业诚信经营。
(二)建立完善食品安全整治和监管机制
1.建立健全重大食品违法案件逐级报告制度和案件协查协作机制。
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行政执法机关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严肃查办大案要案。
加大对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的监督、监察力度。
2.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双评”机制。
各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切实运用“双评”机制,认真组织开展对本区域食品安全隐患的
调查研究、抽检评估,针对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并通过实施绩效评价确保专项整治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3.认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工作水平评估。
按照“以评促管,以评促建,以评促改,重在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原则,开展食品安全工作水平评估。
在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组织开展对省辖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评估的同时,我市继续开展对县(市)、区食品安全工作开展评估。
(三)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根据《河南省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纲要》要求,扎实有效地组织开展郑州市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
大力宣传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正确引导消费。
发挥新闻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作用,揭露、曝光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提高企业的遵纪守法意识和诚信意识。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于6月30日前将本地区本部门XX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安排报送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12月20日前将本地区本部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开展情况报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XX年12月底前,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告市人民政府。
关于《XX年郑州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解读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加强食品药品整治和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市政府出台了《XX年郑州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郑政办〔XX〕11号,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我市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工作目标、主要内容和保障措施。
为便于公众更好地了解《方案》的主要内容,现对《方案》进行解读。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
近年来,我市食品产业发展迅速,产量持续增加,品种日益丰富,质量逐步提高,极大地满足了广大公众的饮食需求。
但与此同时,我市的食品安全仍存在着不少问题,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和农村食品安全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
省市领导多次就我市食品安全问题作出重要批示。
吴仪副总理在全国食品药品整治和监管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
我国食品安全工作仍然处于拉锯胶着、攻坚破难的关键阶段。
虽然我们大力开展整治工作并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果,但食品安全隐患仍然不少,整治工作还必须继续深入开展下去。
二、主旨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xx届六中全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平安郑
州的战略部署。
加强食品安全,强化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解决我市食品安全存在的阶段性突出问题,确保不发生食品中毒事件,确保我市食品安全。
三、政策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XX年全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国办发〔XX〕28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年全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豫政办〔XX〕46号)。
四、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全程监管理念,坚持“全市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坚持因地制宜、分类监管、预防为主、源头治理的方针,坚持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的原则,加大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力度,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五、主要内容
《方案》正文共分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
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第二部分:
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目标;第三部分:
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第四部分:
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保障措施。
六、主要目标
1.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平均合格率达到95%以上,瘦肉精平均检出率低于1%,饲料抽检合格率达到95%。
新增认定无公害农产品产地5个,无公害林产品产地面积增加5万亩。
新增认定无公害畜产品产地10个。
2.全面推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符合发证条件企业全面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qs)。
食品生产领域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
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92%以上,定点屠宰检疫率维持100%。
3.全市城市、农村市场食品抽检合格率分别提高2个和3个百分点。
4.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食品卫生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餐饮具抽检合格率达到80%以上。
加强对餐饮卫生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的监督管理,严防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5.积极推进散装食品标签规范化管理工作。
200家城乡连锁超市(商场、食品店)实施散装食品标签规范化管理工作。
七、与以往有关政策的连续性
我市自XX年起已先后印发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办〔XX〕68号)、《郑州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XX年郑州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的通知》(郑食药安〔XX〕6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年郑州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郑政办〔XX〕16号)。
八、适用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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