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史.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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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史
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史
D
支部。
书记孙齐芳(1986.01—1993.02)
何继禹(1993.03—1997.04)
杨树荣(1997.04—2003.03)
许灵(2003.03—2007.04)
张殿海(2007.04—2011.05)
纪检组长张殿义(2002.06—2007.07)
2.行政组织
根据《中共宿州市委办公室、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璧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宿办发【2010】19号)和《中共灵璧县委、灵璧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灵秘【2010】14号)精神,设置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1.05—2012.12)
局长戚伟(2011.05—2012.12)
副局长陈柏林(2011.05—2012.12)
朱宗生(2011.05—2012.12)
田学良(2011.05—2012.12)
戴伟(2011.05—2012.12)
王建(2011.05—2012.12)
张劲(2011.05—2012.12)
张浩(2011.05—2012.12)
股室设置
(1)办公室
主任刘秀山(2011.05—2012.12)
(2)公务员管理股(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股长戚红(2011.05—2012.12)
(3)工资福利股
股长杨跃志(2011.05—2012.12)
(4)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股长杨钊(2011.05—2012.12)
(5)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人才开发股)
股长张少华(2011.05—2012.12)
(6)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股
股长杨海璇(2012.02—2012.12)
(7)劳动关系与调解仲裁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主任朱灵(2011.05—2012.12)
股长张支明(2011.05—2012.12)
(8)养老保险股(基金监督股)
股长丁杰(2011.05—2012.12)
(9)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职业能力建设股)
股长陆云燕(2011.05—2012.12)
(10)政策法规与劳动检察股(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股长李超(2011.05—2012.12)
仲裁办主任(高配为副科级)、军转办主任(高配为副科级)、监察大队大队长(高配为副科级)
设置三个中心
(1)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主任王宗桂(2011.05—2012.12)
(2)人事考试中心
主任(2011.05—2012.12)
(3)信息征缴中心
主任(2011.05—2012.12)
下辖四个副科级经办机构
(1)灵璧县劳动就业管理局
局长汤敬松(2011.05—2012.12)
(2)灵璧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局长韩贤桂(2011.05—2012.12)
(3)灵璧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主任赵敏(2011.05—2012.12)
(4)灵璧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主任张浩(兼)(2011.05—2012.12)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方案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落实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的规划和办法,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办法。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
统筹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有关规定和标准,贯彻实施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统筹办法,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的有关制度办法,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管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津(补)贴、福利工作,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的相关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七)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相关政策,牵头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有关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有关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人员调配办法和特殊人员安置办法,贯彻实施国家荣誉制度,拟订并实施政府奖励制度。
(十)综合协调、归口管理全县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规划和规范性意见。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意见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有关制度办法和劳动关系相关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的相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
(十三)负责对全县技能培训机构的指导和综合管理工作。
(十四)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沿革暨领导人更迭
1996年,人事局人与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
定编15名(机关行政编制14名,工勤编制1名)。
局长戴兴皊(1987.11—1993.03)
李学文(1993.03—1998.03)
宁广荣(1998.03—2003.02)
马飞(2003.02—2007.05)
戚伟(2007.05—2011.05)
副局长魏士林(1987.11—1997.04)
褚海龄(1987.11—1993.03)
刘培道(1993.03—2003.02)
李云飞(1993.03—2002.04)
陈柏林(1996.03—2011.05)
朱宗生(1997.05—2011.05)
戴伟(女)(2003.01—2011.05)
张浩(2005.01—2011.05)
2003年3月,灵璧县劳动局更名灵璧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行政编制1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股级领导职数5名。
局长杨树荣(1997.01—2003.02)
许灵(2003.02—2007.04)
张殿海(2007.04—2011.05)
副局长汤友才(1996.03—2007.07)
李建设(1997,06—2007.07)
田学良(1997.05—2011.05)
张劲(女)(2005.01—2011.05)
王建(2007.11—20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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