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路基设计规范报批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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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路基设计规范报批稿
铁路路基设计规范(报批稿)
1总则
1.0.1为统一铁路路基设计技术标准,使路基设计符合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旅客列车设计行车速度160km/h及以下客货共线标准轨距新建及改建Ⅰ、Ⅱ级铁路的路基工程设计。
货物列车设计行车速度120km/h的路基工程设计应符合有关规定。
1.0.3铁路列车竖向活载必须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标准活载。
轨道和列车荷载用换算土柱来代替,换算土柱高度及分布宽度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1.0.4路基工程应通过地质调绘和足够的勘探、试验工作,查明基底、路堑边坡、支挡结构等基础的岩土结构及其物理力学性质,查明不良地质情况,查明填料性质和分布,在取得可靠的地质资料基础上开展设计。
1.0.5路基工程应按土工结构物进行设计,其地基处理、路堤填筑、边坡支挡防护以及排水设施等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稳定性和耐久性,使之能抵抗各种自然因素作用的影响。
1.0.6路基工程设计应避免高填、深挖和长路堑,并尽量绕避不良地质条件的地段。
在进行路基与桥、隧工程比选工作中,应从技术条件、施工条件、可能造成的环境和社会影响、建设投资与运营养护费用等方面综合分析,确定工程类型。
1.0.7Ⅰ级铁路桥梁较密集地段,两台尾之间路基长度小于150m且能满足设桥的技术条件时,应以桥代路型式通过。
1.0.8路基工程的地基应满足承载力和路基工后沉降的要求。
其地基处理措施必须根据铁路等级、地质资料、路堤高度、填料、建设工期等通过检算确定。
路基土石方调配必须保证符合路基各部1.0.9路基填料应作为工程材料进行勘察设计。
位的填料标准,并节约用地。
设计时应合理规划,对移挖作填、集中取(弃)土、填料改良等方案进行经济、技术比较。
1.0.10路基支挡结构应根据岩土工程地质条件、本规范附录A等进行设计。
必要时应考虑支挡结构受到的列车动力影响以及大气降水、地下水等自然因素对支挡结构长期稳定性的影响。
1.0.11路基工程设计应重视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文物保护。
路基边坡应积极采用绿色防护,尽量减少对天然植被和山体的破坏,防止诱发地质灾害。
1.0.12路基工程应有完整、系统、通畅的排水设施,并与桥、涵、站场排水和农田水利灌溉系统衔接。
侧沟、天沟、排水沟宜采用混凝土构件予以加固。
1.0.13路基工程设计应积极推广采用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和新工艺,提高路基工程质量。
1.0.14既有路基病害防治应遵循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彻底整治,不留后患的原则,采取合理的防治方案和有效的工程措施。
1.0.15Ⅰ级铁路及采用大型养路机械的Ⅱ级铁路不应设养路机械作业平台;对不采用大型养路机械的Ⅱ级铁路,区间路基每隔500m左右设置养路机械作业平台一处,单线铁路可在一侧或两侧交错设置,双线铁路两侧均应设置。
1.0.16旅客列车设计行车速度大于或等于120km/h的区间路基两侧应设置贯通的防护栅栏。
防护栅栏的位置应设在路堤坡脚外或路堑堑顶外的用地界内,防护栅栏的高度不小于1.8m。
1.0.17铁路通信、信号、电力等各种光、电缆沟槽应从路堤坡脚外或路堑侧沟平台上通过,必须从路肩或路堤边坡上通过时,应进行结构设计,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路基的完整和稳定。
在路基上设置其它杆架、管线等设备时,应进行结构设计,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路基的完整和稳定。
1.0.18路基工程使用的混凝土、石料及其砌筑用水泥砂浆的强度等级及适用范围,应符合本
规范附录B的规定。
1.0.19区间路基用地设计应按本规范附录C的有关规定执行。
1.0.20铁路路基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路基subgrade
经开挖或填筑而形成的直接支承轨道结构的土工结构物。
2.0.2路堤embankment
在原地面上用土、石填筑的路基。
2.0.3路堑cutting
自原地面向下开挖的路基。
2.0.4基床subgradebed
路基上部承受轨道、列车动力作用,并受水文、气候变化影响而具有一定厚度的土工结构。
基床有表层与底层之分。
2.0.5路肩高程formationlevel
路肩外缘的高程。
2.0.6压实系数compactingfactor
填料压实后的干密度与击实试验得出的最大干密度的比值。
2.0.7地基系数(K30)subgradereactioncoefficient
通过试验测得的直径30cm对应的荷载强度p(MPa)与其下沉量1.25mm的比值。
荷载板下沉1.25mm时
2.0.8相对密度relativedensity
填料最大孔隙比与填筑压实后实测孔隙比之差和最大孔隙比与最小孔隙比之差的比值。
2.0.9孔隙率porosity
土的孔隙体积与总体积的比值,以百分率表示。
2.0.10土工合成材料geosynthetics
应用于岩土工程的合成材料产品的总称。
2.0.11最优含水率optimummoisturecontent
击实试验所得的干密度与含水率关系曲线上峰值点对应的含水率。
2.0.12边坡稳定系数stabilityfactorofslope
边坡稳定性分析中,土体沿某一滑动面的抗滑力(矩)和滑动力(矩)之比值。
2.0.13路基工后沉降settlementofsubgradeafteracceptance
路基竣工铺轨开始后产生的沉降量。
2.0.14改良土improvedsoil
通过在土中掺入砂、砾石、碎石或石灰、水泥、粉煤灰等物理或化学材料以提高其工程特性的混合料。
2.0.15比贯入阻力(Ps)specificpenetrationresistance
静力触探圆锥探头贯入土层时所受的总贯入阻力与探头平面投影面积的比值。
2.0.16过渡段transition
路堤与桥台、路堤与路堑、路堤与横向结构物衔接时,需作特殊处理的地段。
3路肩高程
3.0.1当路肩高程受洪水位或潮水位控制时,应计算其设计水位,设计洪水频率或重现期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计洪水频率标准为1/100。
当观测洪水(含调查洪水)频率小于设计洪水频率时,应按观测洪水频率设计;当观测洪水频率小于1/300时,应按1/300频率设计。
2在淤积严重或有特殊要求的水库地段,应在可行性研究阶段确定洪水频率标准。
应根据多年运营和水害情况在可行性研究阶段3改建既有线与增建第二线的洪水频率,
确定。
4滨海路堤的设计潮水位,采用重现期为100年一遇的高潮位。
当滨海路堤兼做水运码头时,还应按水运码头设计要求确定设计最低潮位。
3.0.2滨河、河滩路堤的路肩高程应高出设计水位加壅水高(包括河道卡口或建筑物造成的壅水,河湾水面超高)加波浪侵袭高或斜水流局部冲高,加河床淤积影响高度,再加0.5m。
其中波浪侵袭高与斜水流局部冲高应取二者中之大值。
3.0.3水库路基的路肩高程,应高出设计水位加波浪侵袭高加壅水高(包括水库回水及边岸壅水),再加0.5m。
当按规定洪水频率计算的设计水位低于水库正常高水位时,应采用水库正常高水位作为设计水位。
当顶部未设防浪胸墙时,其路肩高程应高出设计高潮水位加波浪侵袭高(波3.0.4滨海路堤,
浪爬高)加不小于0.5m的安全高度;当设有防浪胸墙时,路肩高程应高出设计高潮水位以上不小于0.5m。
3.0.5地下水水位或地面积水水位较高地段的路基,其路肩高程应高出最高地下水水位或最高地面积水水位加毛细水强烈上升高度,再加0.5m。
3.0.6季节冻土地区路基的路肩高程应高出冻前地下水水位或冻前地面积水水位加毛细水强烈上升高度加有害冻胀深度,再加0.5m。
3.0.7盐渍土路基的路肩高程应高出最高地下水水位或最高地面积水水位加毛细水强烈上升高度加蒸发强烈影响深度,再加0.5m。
当盐渍土路基存在季节性冻害时,应按本规范第3.0.6条和本条的规定分别计算路肩高程,取二者中之大值。
设置毛细水隔断层等措施时,路肩高程可不受本规范第3.0.5条、3.0.8当路基采取降低水位、
3.0.6条、3.0.7条规定的限制。
4路基面形状和宽度
4.1路基面形状
4.1.1路基面形状应设计为三角形路拱,由路基中心线向两侧设4%的人字排水坡。
曲线加宽时,路基面仍应保持三角形。
4.1.2在单线铁路(或双线铁路并行等高地段)中,硬质岩石路堑及基床表层为级配碎石或级配砂砾石的路基,其路肩高程应高于土质路堤的路肩高程,高出尺寸Δh按公式(4.1.2)计算。
BB
h(hh)0.04(4.1.2)
2
式中h——土质路堤直线地段的标准道床厚度(m);;B——土质路堤直线地段的标准路基面宽度(表4.2.3中的值,m)
h——硬质岩石路堑、级配碎石或级配砂砾石路基直线地段的标准道
床厚度(m);
B——硬质岩石路堑、级配碎石或级配砂砾石路基直线地段的标准路
基面宽度(m)。
4.1.3在双线铁路中,并行不等高或局部单线地段的路肩高程应高于双线铁路并行等高地段土质路堤的路肩高程,高出尺寸Δh按公式(4.1.3)计算。
gBDBd
hhshhdsh1.435(4.1.3)0.04
21000
式中hsh——并行等高直线地段土质路堤的标准道床厚度(m);
;Bsh——并行等高直线地段土质路堤的标准路基面宽度(表4.2.3中的值,m)
D——并行等高直线地段土质路堤的线间距(m);
;hd——并行不等高或局部单线直线地段的标准道床厚度(m);Bd——并行不等高或局部单线直线地段的标准路基面宽度(m);1.435——标准轨距(m)
:
75kg/m轨为75mm,60kg/m轨为73mm,50kg/mg——钢轨的头部宽度(mm)
轨为70mm。
4.1.4不同填料的基床表层衔接时,应设长度不小于10m的渐变段。
渐变段应在路肩设计高程较高的段落内逐渐顺坡至路肩设计高程较低处,渐变段的基床表层应采用相邻填料中较好的填料填筑。
双线铁路中并行等高段与局部单线地段连接时,应在局部单线地段内逐渐顺坡至并行等高段地段,其顺坡长度不应小于10m。
4.2路基面宽度
4.2.1区间路基面宽度应根据旅客列车设计行车速度、远期采用的轨道类型、正线数目、线间距、曲线加宽、路基面两侧沉降加宽、路肩宽度、养路形式、接触网立柱的设置位置等,通过计算确定,必要时还应考虑光、电缆槽及声屏障基础的设置。
4.2.2路肩宽度:
路堤不应小于0.8m,路堑不应小于0.6m。
4.2.3直线地段的标准路基面宽度,应按表4.2.3采用。
表4.2.3直线地段标准路基面宽度
注:
1特重型、重型轨道的路基面宽度为无缝线路轨道、Ⅲ型混凝土枕的标准值。
对重型轨道,当采用Ⅱ型混凝土枕时,路
基面宽度应减小0.1m;当采用有缝线路轨道标准时,路基面宽度应减小0.3m。
Ⅱ型混凝土枕的标准值。
当采用有缝线路轨道时,路基面宽度应减小0.2m。
2次重型轨道的路基面宽度为无缝线路轨道、
3中型、轻型轨道的路基面宽度为有缝线路轨道、Ⅱ型混凝土枕的标准值。
4采用大型养路机械的电气化铁路,当接触网的立柱须设在路肩上时,直线地段路基面宽度应满足以下标准:
单线铁路不小于7.7m;双线铁路160km/h不小于11.9m(其它不小于11.7m)。
表中宽度不满足该标准时应采用该标准。
4.2.4区间单、双线曲线地段的路基面宽度,应在曲线外侧按表4.2.4的数值加宽,加宽值在缓和曲线范围内线性递减。
5填料
5.1一般规定
5.1.1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应通过地质调绘和足够的勘探、试验工作,查明填料性质和分布。
5.1.2长、高路堤地段,当填料来源特别困难或土质需改良时应与设桥方案进行经济技术比较确定。
5.1.3填料设计的内容应包括:
填料的来源选择、分布、运距、土石特性、填料名称、填料分组、改良措施、生态恢复、施工工艺、无侧限抗压强度、压实标准及检测要求。
5.2普通填料
5.2.1路基普通填料按颗粒粒径大小分为三大类别:
巨粒土、粗粒土和细粒土。
5.2.2巨粒土、粗粒土填料应根据颗粒组成、颗粒形状、细粒含量、颗粒级配、抗风化能力等,按表5.2.2分为A、B、C、D组。
表5.2.2巨粒土、粗粒土填料分组
注:
1颗粒级配分为:
良好(Cu≥5,并且Cc=1~3),不良(Cu
d60d230
式中:
不均匀系数Cu;曲率系数Cc;
d10d10d60
d10、d30、d60分别为颗粒级配曲线上相应于10%、30%、60%含量的粒径。
2硬块石的单轴饱和抗压强度Rc>30MPa,软块石的单轴抗压强度Rc≤30Mpa。
3细粒含量指细粒(d≤0.075mm)的质量占总质量的百分数。
5.2.3细粒土填料应按表5.2.3分为粉土、黏性土和有机土。
粉土、粉质黏土应采用液限含
水率ωL进行填料分组:
当ωL<40%时,为C组;当ωL≥40%时,为D组。
黏土为D组,有机土为E组。
表5.2.3细粒土填料分组
土。
5.3级配碎石或级配砂砾石填料
5.3.1级配碎石或级配砂砾石填料的粒径级配应分别符合表5.3.2-1、表5.3.2-2的规定,且0.5mm筛以下的细集料中通过0.075mm筛的颗粒含量应小于等于66%。
表5.3.2-1级配碎石的粒径级配范围
注:
用圆孔筛时,采用1~3号级配;用方孔筛时,采用2~3号级配5.3.2级配碎石或级配砂砾石的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1大于1.7mm的集料的洛杉矶磨耗率不大于50%;
2大于1.7mm的集料的硫酸钠溶液浸泡损失率不大于12%;
3小于0.5mm的细集料的液限不大于25%(级配砂砾石不大于28%),塑性指数不大于6;
4黏土团及其它杂质含量的百分率小于等于0.5%(级配砂砾石小于等于2%)。
5.3.3级配碎石或级配砂砾石与上部道床碎石及下部填土之间的颗粒级配应满足以下要求:
D15<4d85
式中D15─较粗一层土的颗粒粒径(mm),小于该粒径的质量占质总量的15%;d85─较细一层土的颗粒粒径(mm),小于该粒径的质量占总质量的85%。
当与下部填土不能满足以上要求时,基床表层应采用颗粒级配不同的双层结构,或在基床底层表面铺设土工合成材料反滤层,当下部填土为改良土时,可不受此项规定限制。
5.4改良土
5.4.1对不符合要求的填料应采用物理或化学方法进行改良。
5.4.2物理改良的掺合料可采用砂、砾石、碎石等;化学改良的掺合料可采用水泥、石灰、粉煤灰等。
5.4.3填料改良应通过试验提出最佳掺合料、最佳配比及改良后的强度等指标。
6基床
6.1基床结构
表层厚度为0.6m,底层厚度为1.9m,总厚度为2.5m。
6.1.1路基基床分为表层及底层,
6.1.2基床底层的顶部和基床以下填料部位的顶部应设4%的人字排水坡。
6.1.3陡坡地段的半填半挖路基,路基面以下1m范围内应予以挖除换填,填料应满足6.2.1条、6.2.2条的要求。
挖方顶面应设4%的向外排水坡。
6.2路堤基床
6.2.1基床表层填料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1Ⅰ级铁路应选用A组填料(砂类土除外),当缺乏A组填料时,经经济比选后可采用级配碎石或级配砂砾石。
级配碎石或级配砂砾石的基床表层厚度及压实标准应符合表6.2.1的规定。
表6.2.1级配碎石或级配砂砾石的基床表层厚度及压实标准
质改良或加固措施。
3填料的颗粒粒径不得大于150mm。
6.2.2基床底层填料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1Ⅰ级铁路应选用A、B组填料。
否则应采取土质改良或加固措施。
2Ⅱ级铁路可选用A、B、C组填料,当采用C组填料时,在年平均降水量大于500mm地区,其塑性指数不得大于12,液限不得大于32%,否则应采取土质改良或加固措施。
3填料的最大粒径不应大于200mm,或摊铺厚度的2/3。
6.2.3基床的压实标准:
对细粒土、粉砂、改良土应采用压实系数和地基系数作为控制指标;对砂类土(粉砂除外)应采用相对密度和地基系数作为控制指标;对砾石类、碎石类应采用地基系数和孔隙率作为控制指标;对块石类应采用地基系数作为控制指标。
并应符合表6.2.3的规定。
注:
细粒土、粉砂、改良土一栏中,有括号的仅为改良土的压实标准,无括号的为细粒土、粉砂、改良
土的压实标准。
基床表层厚度范围内天然地基的土质及其天然密实度应符合6.2.4高度小于2.5m的低路堤,
本规范第6.2.1条、第6.2.3条的有关规定。
基床底层厚度范围内天然地基的静力触探比贯入阻力Ps值:
级铁路不得小于1.5MPa,级铁路不得小于1.2MPa,或天然地基容许承载力:
ⅠⅡ级铁路不小于0.18MPa,Ⅱ级铁路不小于0.15MPa。
否则应进行换填、改良或加固处理。
Ⅰ
6.3路堑基床
级铁路基床表层土质不满足6.2.1条要求时,应进行换填处理;Ⅱ级铁路基床表层土6.3.1Ⅰ
质不满足6.2.1条要求时,应采取换填或土质改良等措施。
否则应采取压实6.3.2基床表层土的天然密实度不应小于本规范表6.2.3压实标准的规定值,
措施。
级铁路不得小于1.2MPa,6.3.3基床底层厚度范围内天然地基的静力触探比贯入阻力Ps值:
Ⅰ
级铁路不得小于1.0MPa,或天然地基容许承载力:
Ⅰ级铁路不小于0.15MPa,Ⅱ级铁路Ⅱ
不小于0.12MPa。
否则应进行加固处理。
6.3.4不易风化的硬质岩石基床,路基面应设4%人字排水坡,凹凸不平处应以混凝土或级配砂砾石、级配碎石填平。
6.4基床加固措施
6.4.1基床加固措施应根据土质及其密实度、降水量、地下水类型及其埋藏深度、加固材料来源等确定,经比选可采用就地碾压、换土或土质改良、复合地基、加强防排水、设置土工合成材料等措施。
6.4.2在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及易产生冻害地段,应对基床部分采取防水或防冻害措施。
7路堤
7.1地基处理
7.1.1稳定斜坡上地基表层的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地面坡率缓于1:
10时,路堤可直接填筑在天然地面上。
路堤高度小于基床厚度的地段,应清除地表草皮。
2地面坡率为1:
10~1:
5时,应清除草皮。
3地面坡率为1:
5~1:
2.5时,原地面应挖台阶,台阶宽度不应小于2m。
当基岩面上的覆盖层较薄时,宜先清除覆盖层再挖台阶。
当覆盖层较厚且稳定时,可予保留,在原地面挖台阶后填筑路堤。
必须检算路堤整体沿基底及基底下软弱层滑动的7.1.2地面横坡陡于1:
2.5地段的陡坡路堤,
稳定性,抗滑稳定安全系数不得小于1.25。
当符合要求时,应在原地面设计台阶;否则应采取改善基底条件或设置支挡结构等防滑措施。
陡坡路堤靠山侧应设排水设施,并采取防渗加固措施。
7.1.3基底有地下水影响路堤稳定时,应采取拦截引排至基底范围以外或在路堤底部填筑渗水填料等措施。
7.1.4地基表层为松散土层,其天然密实度小于本规范表7.3.1的压实标准规定值时,当松土厚度不大于0.3m,应将原地表碾压密实;当松土厚度大于0.3m,应将松土翻挖,分层回填压实或采取其它加固措施,碾压后的压实质量应满足本规范表7.3.1压实标准的规定值。
级铁路小于1.2MPa,Ⅱ级铁7.1.5地基表层为软弱土层,当其静力触探比贯入阻力Ps值:
Ⅰ
路小于1.0MPa时;或天然地基容许承载力:
Ⅰ级铁路小于0.15MPa,Ⅱ级铁路小于0.12MPa时,应根据软弱土层的性质、厚度、含水率、地表积水深度等,采取排水疏干、挖除换填、抛填片石或填砂砾石等地基加固措施。
7.1.6软土及其它类型厚层松软地基上的路基须进行路基稳定性、沉降检算,当稳定安全系数、工后沉降不满足规定时,应进行地基处理。
地基处理设计应符合《铁路特殊路基设计规范》(TB10035)的有关规定。
7.2填料要求
7.2.1路堤基床以下部位填料,宜选用A、B、C组填料。
当选用D组填料时,应采取加固或土质改良措施;严禁使用E组填料。
级铁路,路堤与桥台、路堤与硬质岩石路堑连接处的过渡7.2.2一次铺设无缝线路的Ⅰ
段填料应满足第7.5.3条的规定。
铺设非无缝线路的Ⅰ、Ⅱ级铁路的桥头路堤及Ⅰ、Ⅱ级铁路的涵洞两侧路堤填料应采用渗水土填料填筑。
7.2.3路堤浸水部位的填料,应采用渗水土填料。
7.2.4使用不同填料填筑路堤时,应分层填筑,每一水平层全宽应以同一种填料填筑。
当渗水土填在非渗水土上时,非渗水土层顶面应向两侧设4%的人字排水坡;当上下两层填料的颗粒大小相差悬殊时,应在分界面上铺设厚度不小于30cm的垫层。
7.2.5填料的最大粒径不宜大于300mm或摊铺厚度的2/3。
7.3路堤填料的压实标准
7.3.1基床以下部位填料的压实标准:
对细粒土、粉砂、改良土应采用压实系数和地基系数作为控制指标;对砂类土(粉砂除外)应采用相对密度和地基系数作为控制指标;对砾石类、碎石类应采用地基系数和孔隙率作为控制指标;对块石类应采用地基系数作为控制指
标。
并应符合表7.3.1的规定。
注:
1括号内为砂类土(粉砂除外)、砾石类、碎石类、块石类中渗水土填料的压实标准。
级铁路,路堤与桥台、路堤与硬质岩石路堑连接处过渡段填料的压实标准应满足第7.5.32一次铺设无缝线路的Ⅰ
条的规定。
7.3.2施工控制含水率的范围,应根据填料性质、压实标准和机械压实能力综合确定。
细粒土和可击实的粗粒土填筑时的含水率应接近最优含水率,当含水率过高或过低时,可采取疏干晾晒或加水湿润等措施。
7.3.3路堤边坡高度大于15m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bCHm(7.3.3)
1根据填料、边坡高度等加宽路基面,其每侧加宽值△b应按式(7.3.3)计算。
式中C——沉降比:
细粒土约为0.01~0.02,漂石土、卵石土、碎石土、粗粒土约
为0.005~0.015,硬块石土约为0.005~0.01,软块石土约为0.015~0.025;
;H——路堤边坡高度(m)
m——道床边坡坡率,m=1.75。
2基床以下填料的压实标准应采用基床底层的压实标准。
7.4边坡坡率和形式
7.4.1路堤边坡坡率和形式应根据填料的物理力学性质、边坡高度、轨道和列车荷载及地基工程地质条件等确定。
当地基条件良好,边坡高度不大于表7.4.1范围时,其边坡坡率和形式应按表7.4.1采用。
级铁路的路堤边坡高度不宜大于15m;2Ⅰ
3填料为粉砂、细砂、膨胀土等时,其边坡坡率和形式应按《铁路特殊路基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设计。
7.4.2路堤边坡高度大于表7.4.1的数值时,其超出的下部边坡坡率和形式,应根据填料的性质由稳定分析计算确定,最小稳定安全系数应为1.15~1.25,边坡形式宜用阶梯型。
7.4.3路堤坡脚外应设置不小于2m宽的天然护道。
在经济作物区地段,当能保证路堤稳定时,可设宽度不小于1m的人工护道或设坡脚墙。
7.5过渡段
7.5.1:
1.5
7.5.3标准应符合表6.2.3求。
7.6沉降控制
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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