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县炉山镇鑫峰煤矿整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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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宁县炉山镇鑫峰煤矿整合
威宁县炉山镇鑫峰煤矿(整合)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示)
威宁县炉山镇鑫峰煤矿(整合)
(建设规模:
15万t/a)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贵州省煤矿设计研究院
GuizhouCoalMineDesign&ResearchInstitute
环评证书:
国环评证乙字第3311号
2012年01月
目 录
1项目概况
1.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威宁县炉山镇鑫峰煤矿(整合)
建设单位:
威宁县炉山镇鑫峰煤矿
建设地点:
贵州省威宁县炉山镇公贤村
建设性质:
改扩建(整合)
建设规模:
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为15万t/a
服务年限:
8.15a
1.2工程简况
鑫峰煤矿(整合)位于威宁县炉山镇境内,为《威宁县整合煤矿、生产结构调整及合理矿权设置规划方案》中的整合煤矿之一,并属于贵州省人民政府黔府函〔2007〕105号《省人民政府关于毕节地区毕节市等八县(市)煤矿整合和调整布局方案的批复》中的整合煤矿,该矿由原结里煤矿(6万t/a)和原鑫峰煤矿(6万t/a)整合而成,贵州省能源局于2011年12月以黔能源煤炭〔2011〕839号文对《威宁县炉山镇鑫峰煤矿开采方案设计(变更)》进行了批复。
该矿于2008年7月整合而成,目前井下和地面工程已基本完成,仅剩少部分工程未完成施工。
矿井设计可采储量为171.21万t,设计变更后规模为15万t/a,服务年限为8.15a。
设计开采煤层为C505和C401等2层煤层,原煤属属中灰、特低~中硫、低发热量的焦煤。
一、二采区采用倾斜长壁后退式采煤法(仰斜开采、俯斜开采),三采区采用走向长壁后退式采煤法。
前期在开采首采工作面C505煤层时采煤工作面设计采用炮采工艺,从第二个工作面开始采煤工艺改为普采,采用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
矿井设计以2个水平,3个采区开采全井田,水平标高为+1780m(东部)和+1425m(西部),设计首采区为一采区,首采煤层为C505号煤层。
鑫峰煤矿(整合)目前井下已基本完工,地面仅部分设施未建成,设计在工业场地新建主斜井、副斜井和回风斜井,开采三盘区时增设三采区副斜井和三采区回风斜井,并建设三采区风井场地和副井场地。
本项目日常生活、井下消防、防尘用水采用附近的山间裂隙水,经核实矿井取水不会对附近村民取水产生影响。
本项目采用处理后的矿井水作为生产水源,不足部分由生活水源补给。
矿井污废水经处理并尽量复用后,剩余部分经地表冲沟排入大河,
本项目拟采用太阳能热水器供热辅以电热的供热方式。
矿井不考虑建配套选煤厂,原煤主要销往威宁县福威教焦化有限责任公司作炼焦煤炭。
矿井在籍总人数292人,矿井全员效率2.085t/工。
矿井建设总投资为5630.49万元,环保工程投资为256.08万元,环保工程投资占项目总投资比例为4.55%。
2项目环境影响、生态整治及污染防治措施
2.1生态环境
1)生态环境现状及保护目标
矿区总体为中山地貌,评价区土壤类型主要为黄棕壤,属中度水土流失区。
评价区农田植被和草地植被是最主要的景观生态类型之一。
目前农业生态系统基本稳定,生态环境质量整体尚好。
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主要是评价区涉及的村民点,受地表沉陷影响的土地、动植物资源、地表和地下水环境以及各种地面设施及矿区内道路等。
2)施工期生态影响
矿井各场地占地主要为工矿用地、旱地、有林地、灌木林地和荒草地等;评价要求保存好施工期的表土层,以用于服务期满后工业场地的土地复垦之用,占地耕地的需要进行异地补偿。
3)运营期生态影响及保护措施
(1)生态系统稳定性影响
矿井建成后区域生物量的减少对评价区生态系统稳定性的影响是可以承受的。
(2)地表沉陷对地形地貌的影响
本矿井开采后地表沉陷表现的形式主要是地表裂缝、局部塌陷、崩塌和滑坡等。
地表沉陷对区域地表形态和自然景观的影响主要局限在采空区边界上方的局部区域。
(3)地表沉陷对地面设施的影响及保护措施
矿井主要煤层开采后全井田最大下沉值将达到3.14m,地表移动变形影响范围全井田为0.70km2。
公贤寨、中营哑口位于保护煤柱内,基本不受地表沉陷影响。
小坪子和结里公社零星居民因未留设保护煤柱而受到煤层开采沉陷Ⅳ级破坏的影响。
评价要求将小坪子及结里公社受沉陷影响的零星居民采取搬迁措施。
同时,评价要求加强观测,时刻注意滑坡的滑坡滑移动向,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并严禁在陡崖下方和滑坡体上新建居民房屋,以预防各类地质灾害可能对人畜、建筑物及环境带来的危害。
矿井开采对工业场地、三采区风井场地、三采区副井场地、矸石场挡矸坝等的影响均较小。
矿井开采对炸药库的影响较大,评价要求留设保护煤柱或另行选址建设。
(4)地表沉陷对耕地、林地的破坏及生态综合整治措施
矿井全井田开采后受地表沉陷破坏的耕地总面积为52.60hm2,受地表沉陷破坏的林地总面积为12.71hm2。
矿井投入生产营运后,因采煤沉陷受中度破坏的基本农田面积约13.16hm2,重度破坏的基本农田面积约0.42hm2。
环评要求由业主出资,对受地表沉陷影响的耕地及基本农田进行土地复垦、整治和补偿。
4)加强工业场地绿化,并对工业场地地面进行硬化处理。
5)矿井服务期满后的生态保护措施
矿井服务期满后地表移动变形影响,仍采用运营期的土地复垦和水土保持措施。
对各工业场地内各种建筑设施可根据当地需要双方协商妥善处理。
对当地不能利用的各种井筒等采取封闭措施。
对不能利用的场地,宜进行农业和林业复垦。
2.2地表水环境
1)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及环境保护目标
矿井建设后工业场地污废水受纳水体为大河。
评价区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监测结果表明大河各断面各监测指标均未超标。
因此,说明大河水质完全可满足Ⅲ类标准要求,可新建排污口。
2)建设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及其治理措施
矿井水处理站和生活污水处理站已经建成,目前没有矿井水排出,环评要求施工中若有矿井水排出,则要求收集至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生活污水要求经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复用于地面生产、场地施工用水和施工场区防尘用水。
3)运营期污废水治理及排水对地表水的影响
矿井正常涌水量为737m3/d,评价要求采用:
调节+混凝沉淀+曝气+锰砂过滤+部分消毒处理工艺,处理站规模为2400.0m3/d;处理后矿井水378.82m3/d复用,剩余部分矿井水水质优于《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Fe执行《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排入大河。
本项目矿井水复用率可达51.40%。
矿井工业场地生活污水产生量为81.45m3/d,集中收集后采用具有脱磷脱氮效果的生活污水处理装置进行处理,处理总规模为96m3/d。
处理后的工业场地生活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后排入大河。
地表水预测结果表明,矿井污废水正常和非正常的排放情况下,对大河水质影响均较小;但环评仍要求避免事故排放,尽量减小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实施雨污分流,环评要求在半封闭棚架式储煤场四周设置煤泥水的收集水沟,以避免雨季和场地冲洗产生的煤泥水对周围水环境产生污染影响。
4)矿井服务期满后的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停止后,矿井水(斜井排水)处理站才能停止运行。
工业场地若为当地再利用,生活污水处理站则仍需继续运行。
2.3地下水环境
1)环境质量现状及保护目标
评价区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环评选取区域出露的3个泉点进行采样分析,监测结果标明,本项目各监测井泉各项监测指标均可满足Ⅲ类标准要求,说明区域地下水总体情况尚好。
地下水保护目标为评价区具有供水意义的井泉和含水层。
2)运营期地下水环境影响及措施
(1)地下水现状监测结果表明,水质现状良好,并且井泉尚未漏失,目前未受煤层开采影响。
(2)导水裂隙带预测分析表明,井下开采主要对煤系地层宣威组(P3xn)和飞仙关组(T1f)承压含水层产生疏干影响;对其他上覆含水层及下伏含水层的影响较小。
(3)J1和J2井泉可能受到一定的影响,可通过纳入矿井供水予以解决。
同时煤炭地下开采具有不可预见性,环评要求营运期间凡是由于本矿开采影响附近村民生活用水的,应由业主出资解决。
(4)评价要求采取减少污水入渗、及时填补裂缝、饮用水源漏失赔偿、建立水文地质观测点、动态观测网等多种措施,以减少煤炭开采对地下水的影响。
2.4环境空气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及环境保护目标
评价区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
评价在工业场地和结里公社各设置1个环境空气监测点,进行一期监测,监测据表明,区域大气环境中TSP、SO2日均浓度和SO2小时浓度均未超标。
说明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
保护目标为工业场地周边的中营哑口、结里公社以及运煤道路两侧居民点。
2)建设期环境空气影响及其治理措施
矿井施工期(很短)生活炉灶燃煤排烟和施工扬尘对区域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
施工期环境空气防治措施:
施工营地使用太阳能辅以电热的供热方式;工业场地施工道路采用洒水措施;施工期间施工材料和设备在装、运、卸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采取洒水防尘和加盖篷布等措施。
并定期对施工现场的裸露地面进行洒水抑尘。
3)运营期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1)不使用燃煤锅炉,使用太阳能辅以电热的供热方式。
(2)工业场地地面储煤场改为棚架式半封闭储煤场,运输皮带均设置在封闭式走廊内,对装卸等分散产尘点采取洒水防尘措施和工人个体防护措施,减轻生产系统扬尘对环境空气和人体健康的影响。
(3)矿井产品煤汽车运输产生的废气、运煤公路产生的运输扬尘等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矿井新增的交通流量对道路两侧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4)环评建议综合利用的瓦斯纯量为630万m3/a,占瓦斯抽放纯量的92.20%。
2.5声环境
1)声环境质量现状及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区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评价在鑫峰煤矿(整合)工业场地厂界、附近村民点及运煤道路旁村民点共布置6个噪声监测点,监测结果表明,环境质量现状均满足标准要求,声环境现状良好。
声环境保护目标为工业场地周边的中营哑口、结里公社以及运煤道路两侧居民点。
2)施工期噪声影响及防治措施
中营哑口及工业场地(三采区副井场地)的距离在矿井昼间施工噪声影响范围之外,但夜间可受到矿井施工的影响;结里公社昼夜均可能受到后期三采区风井场地建设的影响。
因此环评要求在非申报且公示的情况下禁止夜间施工,由于后续施工期短,施工期矿井建设产生的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很小。
矿井施工过程中应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对设备定期维修、养护;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管理。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强化施工期噪声的管理,避免噪声扰民事件发生。
3)运营期噪声影响及防治措施
矿井主要噪声源为工业场地压风机房、通风机、瓦斯抽放站泵站、坑木加工房、机修车间、污水处理站及筛分楼噪声以及三采区风井场地的通风机噪声影响,评价针对高噪声源分别采用减振、吸声、消声、隔声等声学治理措施。
根据预测结果,矿井投产后,工业场地、三采区风井场地厂界噪声昼夜噪声预测值均达标。
在采取各项噪声控制措施后,矿井产噪声对区域声环境敏感点影响较小。
2.6固体废物
1)施工期固体废物及其处理方式
矿井后续井巷工程矸石运至矸石场堆弃,施工期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利用,矿井施工垃圾及时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认可地点处置。
2)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和综合利用情况
(1)煤矸石处置及综合利用
矿井运营期采掘矸石及手选矸石共1.5万t/a。
类比分析确定矿井煤矸石为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初步分析矿井煤矸石可用于制砖。
在综合利用未落实前,矿井生产期煤矸石要求运往矸石场堆弃。
评价推荐矸石场位于工业场地西北侧边界外约30m处的山沟内,占地面积为0.50hm2,容量5.6万m3,服务年限大于5a,矸石堆放要求分层卸载、推平压实,矸石场周围进行绿化;矸石场可按Ⅰ类贮存场设置,矸石场设挡矸坝、截排水沟和排水涵洞,挡矸坝下设沉淀池(40m3),矸石淋溶水经沉淀后排放。
(2)其它固体废物处置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进行有机堆肥和无机填埋处理;矿井水处理产生的煤泥压滤后外销;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及生活垃圾一并进行堆肥处理。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理或处置后,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较小。
3环境监测及环境管理
矿井应建立健全环境管理机构,加强排污口的规范化管理;加强矿井施工期及运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工作。
在矿井水处理站和生活污水处理站出口设置污废水计量装置,在矿井污废水总排口安装在线自动监测仪。
4环境经济损益
矿井年环境代价60.57万元,吨煤环境成本4.04元,万元产值环境代价50元,环境保护工程效益指数1.05,说明鑫峰煤矿(整合)环境保护治理工程经济上可行。
5环境风险
本工程存在的主要环境风险是采煤诱发的地质灾害、矸石场溃坝、矿井事故排水、地面瓦斯综合利用系统爆炸,地面炸药库爆炸、工业场地洪灾风险等。
评价要求严禁在陡崖下方新建房屋,以避免矿井开采引发的地质灾害带来的危害,整合的鑫峰煤矿煤层开采将影响到小坪子和结里公社零星居民,评价要求将小坪子及结里公社受沉陷影响的零星居民采取搬迁措施。
其他居民点必须加强观测,并采取相应工程治理措施,预防和防止地质灾害发生。
环评同时要求在陡岩或危岩处加强监控,以便及时疏散附近村民和预防各类地质灾害可能对人畜及环境带来的危害。
矸石场发生溃坝时影响距离约275m,溃坝在雨季可能影响工业场地的安全,业主应积极寻找煤矸石综合利用途径,减少矸石堆存量来避免溃坝风险的发生。
本项目需从防范井下突水,同时应避免污废水处理系统失效而产生的事故排水。
矿井瓦斯利用系统设施和管道、地面炸药库爆炸发生的几率较小。
工业场地易受到山洪影响,矿方应严格按照设计和《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措施进行建设,使工业场地避免山洪影响。
6环境可行性分析
6.1及相关规划及政策协调性分析
鑫峰煤矿(整合)设计生产能力为15万t/a,属《贵州省威宁县整合煤矿、生产结构调整及合理矿权设置规划方案》和属于贵州省人民政府黔府函〔2007〕105号《省人民政府关于毕节地区毕节市等八县(市)煤矿整合和调整布局方案的批复》中的整合煤矿。
原煤煤质中灰,特低硫-中硫煤焦煤。
产品煤主要销往威宁县福威教焦化有限责任公司作炼焦煤炭。
矿井的建设符合区域煤炭的开发和发展规划。
项目区域属农业区,井田内无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森林公园等环境敏感区和重要生态功能区,各场地选址不在县城和乡政府规划区内,矿井建设符合相关规划要求。
矿井开采煤层平均硫分均小于2%,产品煤主要销往威宁县福威教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因此,矿井建设符合《燃煤二氧化硫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要求。
矿井水处理后要求尽量复用于矿井内部各用水环节,复用率最终可达51.40%。
矿井煤矸石要求进行利用,在综合利用落实前,要求运至矸石场进行定点处置,处置率为100%;瓦斯利用率为92.20%;沉陷区整治率为98%,各项指标均符合《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和贵州省“十一五”节能减排的要求。
6.2清洁生产水平
矿井清洁生产水平总体接近煤炭采选业国内清洁生产三级水平,需进一步改进开采工艺,降低物耗、能耗,提高废物综合利用率,以使企业达到清洁生产水平要求。
6.3总量控制
评价通过计算,建议本工程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
COD:
2.46t/a;NH3-N:
0.24t/a。
6.4公众参及
公众参及调查显示,100%被调查个人和100%团体均支持鑫峰煤矿(整合)的建设;没有人提出反对意见,针对受调查团体和个人关心的问题,环评提出了相应的处理和补偿措施,并及建设单位进行了沟通,以确保矿井建设和投产得以顺利进行。
7总体结论
鑫峰煤矿(整合)建设符合区域煤炭开发规划、环保规划和经济发展规划,可为威宁县福威教焦化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优质煤炭,对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有积极作用,其建设是必要的。
鑫峰煤矿(整合)项目组成、选址、布局、规模、工艺总体可行;公众支持率高;污染物排放总控指标要求征得当地环保部门同意和落实;矿井水、瓦斯、煤矸石等均要求进行综合利用;沉陷区制定了生态综合整治规划;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的几率和强度均较小。
环评报告和开采方案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在贵州其它矿区均有成功实例,实践证明是可行、可靠的。
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威宁县炉山镇鑫峰煤矿(整合)的建设是可行的。
8要求及建议
1)因矿井建设和地表沉陷会产生破坏耕地的问题,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贵州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做好补偿和土地复垦的工作。
2)认真落实公众关于补偿、安排劳动力就业等方面的合理要求,保证受影响村民的生活质量不降低。
3)建设单位需切实落实好矿井整合前煤矿开采对村寨造成损害的补偿和整治措施,切实将地表塌陷处理完善,并按要求对煤层开采引起的滑坡、塌陷等留设保护煤柱,确保相关村寨的安全。
4)建议加强及矿区范围内村民的沟通,搞好矿群关系,及时处理矿井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引发的矛盾,避免矿群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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