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构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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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构成
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构成
(一)直接费:
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
1.直接工程费:
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1)人工费:
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
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1)基本工资:
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2)工资性补贴:
3)生产工人补助工资:
4)职工福利费:
5)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
(2)材料费:
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
内容包括:
1)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
2)材料运杂费:
是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3)运输损耗费:
是指材料在运输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4)采购及保管:
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汇中所需用的各项费。
包括:
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
(3)施工机械使用费:
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用费以及机械安拆费和场外运输。
1)折旧费:
2)大修理费:
3)经常修理费:
4)安拆费及场外运输费:
5)人工费:
6)燃料动力费:
7)养路费及车船使用税:
2.措施费:
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
包括:
(1)环境保护费:
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2)文明施工费:
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3)安全施工费:
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4)临时设施费:
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等。
临时设施包括:
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厂以及规定范围内道路、水、电管线等临时设施和小型临时设施。
临时设施费用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费或摊销费。
(5)夜间施工费:
是指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间加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6)二次搬运费:
是指因为施工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而发生的二次搬运费用。
(7)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进行一般鉴定、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建实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
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和建设单位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检验,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
(8)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
是指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个施工地点运至另一个施工地点,所发生的机械进出场运输及转移费用及机械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试运转费和安装所需的辅助设施的费用。
(9)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
是指混凝土施工过程中需要的各种钢模板、木模板、支架等的支、拆、运输费用及模板、支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
(10)脚手架费:
是指施工需要的各种脚手架搭、拆、运输费用及脚手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
(11)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是指竣工验收前,对已完工程及设备进行保护所需费用。
(12)施工排水、降水费:
是指为确保工程在正常条件下施工,采取各种排水、降水措施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二)间接费:
由规费、企业管理费组成
1.规费:
是指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简称规费)。
包括:
(1)工程排污费:
是指施工现场按规定缴纳的工程排污费。
(2)工程定额测定费:
是指按规定支付工程造价(定额)管理部门的定额测定费。
(3)社会保障费
1)养老保险费:
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2)失业保险费:
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3)医疗保险费:
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4)住房公积金:
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是指按照建筑法规定,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建筑施工人员支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
2.企业管理费:
是指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发需费用。
内容包括:
(1)管理人员工资:
是指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等。
(2)办公费:
是指企业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帐表、印刷
(3)差旅交通费:
是指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离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养路费及牌照费。
(4)固定资产使用费:
是指管理和试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
(5)工具用具使用费:
是指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6)劳动保险费:
(7)工会经费:
(8)职工教育经费:
(9)财产保险费:
(10)财务费:
(11)税金:
是指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12)其他:
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等。
(三)利润:
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
(四)税金:
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三、单位工程造价表现形式
1.按定额计价的工料单价法的工程:
单位工程造价=直接费(直接工程费+措施费)+间接费(规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
其中:
直接工程费=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措施费=措施项目费用+其他费用
2.按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价的综合单价法的工程
单位工程造价=分部分项工程量合价+措施项目费用+其他项目费用+规费+税金
其中:
分部分项工程量合价=Σ(分部分项工程量×分部分项工程单价)
分部分项工程单价=直接工程费(人工、材料、机械台班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
四、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一)建筑工程
1.建筑物
工程类型
分类指标
单位
一类
二类
三类
工业建筑
单层厂房
建筑面积
高度
跨度
㎡
m
m
>4000
>21
>21
>2500
>15
>18
≤2500
≤15
≤18
多层厂房
建筑面积
高度
跨度
㎡
m
m
>6000
>21
>27
>4000
>18
>21
≤4000
≤18
≤21
民用建筑
公共建筑
建筑面积
高度
跨度
㎡
m
m
>7000
>24
>24
>4000
>18
>18
≤4000
≤18
≤18
居住建筑
建筑面积
高度
跨度
㎡
m
m
>6000
>27
>10
>4000
>21
>7
≤4000
≤21
≤7
2.构筑物
工程类型
分类指标
单位
一类
二类
三类
构筑物
水塔
高度
容量
m
t
>75
>100
>50
>50
≥50
≥50
贮水池
容量
t
>1000
>500
≥500
贮仓
高度
容量
m
m(limi)
>30
>600
>20
>400
≥20
≥400
混凝土烟囱
高度
m
>120
>80
≥80
砖烟囱
高度
m
≥50
>50
注:
容量指单个构筑物容量。
说明:
(1)有关名词解释:
①高度:
指设计室外地面标高至屋面板顶面的高度(女儿墙不算高度)。
②工业厂房跨度:
指承重屋架两端支承柱所在轴线间距离。
③公共建筑宽度:
指建筑物纵向外墙轴线间距离。
④公共建筑:
指为满足人们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和进行社会活动而设置的非生产性建筑,如办公楼、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医院、商店、车站、影剧院、体育馆、纪念馆及类似工程。
(2)以一个单位工程为计算单位。
一个单位类型、指标不同时以占建筑面积50%的建筑物,指计算建筑面积,不计算高度、层数;小于标准层面积50%的地下室只计算建筑面积不计算高度和层数;大于标准层面积50%的地下室计算建筑面积和层数,不计算高度。
(4)工业、民用建筑工程必须符合两个指标才能定为该类工程,构筑物符合一个指标即可。
(5)多跨厂房在满足建筑面积指标前提下,如跨度之和大于30米为一类,大于24米为二类。
(6)单独承包的金属结构工程、桩基础工程、独立机械土石方工程、轻钢结构工程、地下降水工程无(有)粘结预应力钢绞线工程按土建三类工程取费。
(7)锅炉房按工业厂房标准划定取费类别。
(8)接层工程以接层后总层数或总高度确定取费类别(符合一个指标即可)。
(9)类似民用建筑、框架结构的工业厂房的类别按公共建筑的标准划分。
(二)安装工程
1.工艺设备安装:
安装工程(工艺设备安装)
工程类别
标准
一类工程
1.台重30t及以上各类机械设备(不分整体或解体),自动半自动或程控机床、引进设备
2.自动、半自动电梯输送设备,起重量30t以上的起重设备及相应轨道安装
3.净化、超净、恒温和集中空调设备、空调系统
4.自动化控制装置和仪表安装工程
5.工业炉窑设备和炉体砌筑
6.热力设备(蒸汽量10t/h.台以上锅炉)和附属设备与炉体砌筑
7.1000千伏安以上的变配电设备
8.化工、制药和炼油装置、乙炔发生设备
9、各种压力容器的制作和安装
10.煤气发生炉、制氧、制氢设备、制冷量在233kw以上的制冷设备。
高中压空气压缩机、
污水处理设备及配套的汽柜、储罐、冷却塔等。
11、焊口有探伤要求的厂区(室外)工业管道、热力管网、煤气管网、供水(含循环水)
管网及电缆敷设工程
12.附属于本类工程各种设备的配管、电气安装、金属机构及刷油、绝热、防腐蚀工程
工程类别
标准
1.台重30t以下的各类机械设备(不分整体或解体)
二类工程
2.小型杂物电梯、起重量30t以下的起重设备及相应轨道安装
3.蒸汽量10t/h.台及以下低压锅炉安装和炉体砌筑
4.1000千伏安及以下的变配电设备安装
5.工艺金属结构、一般容器的制作安装
6.焊口无探伤要求的厂区(室外)热力管网、供水(含循环水)管网
7.共用天线安装和调试
8.低压空气压缩机、供热(换热)装置、制冷量在233KW及以下的制冷设备
9.附属本类工程各种设备的配管、电气安装和调试、刷油、绝热、防腐蚀工程
三类工程
除一、二类工程外都为三类工程
五、费用标准
1.措施费中的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费,费率如下(单位:
%)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市政工程
直接工程费
人工费
道路桥梁
管道及其他
直接工程费
人工费
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
1.4
3.98
0.70
4.15
安全施工费
1.1
3.74
0.54
3.38
临时设施费
1.9
6.88
1.53
9.62
专业承包工程的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可按总承包工程的60%计取,安全施工费按上述费率计取。
措施费中的其他项目:
(1)夜间施工增加费:
毎人每个夜班增加10元。
(2)材料二次搬运费:
按直接工程费0.25%或人工费的1.2%计算。
(3)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脚手架费、施工排水、降水费用,按照消耗量定额相应标准计算。
(4)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含越冬维护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编制费用预算。
(5)检验试验费、生产工具使用费按直接工程费的0.73或人工费的4.26%计取。
2.企业管理费:
(单位:
%)
工程类型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工程类别
一类
二类
三类
一类
二类
三类
人工土石方
计取基数
直接工程费
人工费
费率
10.81
10.53
10.10
69.11
64.68
56.33
32.21
工程类型
装饰装修工程
市政工程
道路桥涵
管道及其他
人工土石方
机械土石方
取费基数
人工费
直接工程费
人工费
直接工程费
费率
64.8
9.90
66.0
32.21
6.28
注:
独立土石方工程执行安装工程的人工土石方费率。
3.规费:
(1)工程定额测定费:
按建筑安装工程工作量(税前工程造价+利润)的1‰计取.其中:
一级建筑施工企业(包括外省施工企业)直接上缴吉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省财政专户,其他任何单位不得违规截留.二级及以下施工企业上缴各市、州定额站。
(2)工程排污费:
按直接工程费的0.2%或人工费的1.3计取。
(3)社会保障费:
①养老保险费:
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含外省施工企业)劳动保险费取费证书中核定的标准执行,未办理劳动保险取费证书的施工企业,建设单位不予支付养老保险费用。
②失业保险费:
按人工费的2.44%计取。
③医疗保险费:
按人工费的7.32%计取。
(4)住房公积金:
按人工费的6.1%计取。
(5)意外伤害保险费:
按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计取。
(6)工伤保险费:
按人工费的1.22%计取。
(7)根据有关规定发生的工程质量检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等费用按实际计取。
4.冬季施工增加费,指冬季施工增加的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燃料费、机械降耗费、保温设施及临时取暖费,按规定需提高混凝土和砂浆强度等级(不包括建设单位要求提高强度等级的费用)及防冻加盐的费用。
混凝土蒸汽养护费、电加热、添加复合防冻剂和采取暖棚法施工等特殊措施增加的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冬季施工日期:
11月1日到下年3月31日。
土方工程:
11月15日到下年4月15日。
冬季施工增加费,按冬季施工期间完成人工费的55%计取。
机械破冻土按挖一、二类土直接费的100%计取。
5.利润:
建筑业行业利润为直接工程费的7%或人工费的50%。
6.税金:
指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税率如下(单位:
%):
工程所在地
市区
县城、镇
市区、县城、镇以外
计取基数
税率
3.41
3.35
3.22
7.构建增值税:
指施工企业内部所属构件厂,生产供企业内部承包工程使用的预制构件应缴纳的增值税(含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按下表税率计取(单位:
%)
工程所在地
市区
县城、镇
市区县城镇以外
计取基数
不含税构件造价
费率
6.6
6.48
6.24
8.现浇商品混凝土项目,按直接工程费的5%计取除定额测定费、税金以外的综合费用,定额测定费、税金按规定计取。
六、劳务分包工程费用
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劳务分包工程(包工不包料工程)按人工费50%计取除税金外的综合费用。
税金按规定计取。
附件一: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参考计算方法
各组成部分参考计算公式:
一、直接费
(一)直接工程费
直接工程费:
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1.人工费
人工费=Σ(工日消耗量×日工资单价)
日工资单价(G)=G1+G2+……+G5
(1)基本工资(G1)=
2.材料费:
3.施工机械使用费:
施工机械使用费=(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机械台班单价)
机械台班单价
台班单价=台班折旧费+台班大修费+台班经常修理费+台班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台班人工费+台班燃料动力费+台班养路费及车船使用税
附件二:
建筑安装工程计价程序
根据建设部第107号部令《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的规定,发包与承包价的计算方法分为工料单价法和综合单价法,计价程序为:
一、工料单价法计价程序
工料单价法是以分部分项工程量乘以单价后的合计为直接工程费,直接工程费以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及其相应价格确定。
直接工程费汇总后另加间接费、利润、税金生成工程发承包价,其计算程序分为三种:
1.以直接费为计算基础
序号
费用名称
计算方法
备注
1
直接工程费
按预算表
2
措施费
按规定标准计算
3
小计
(1)+
(2)
4
间接费
(3)×相应费率
5
利润
((3)+(4))×相应利润率
6
合计
(3)+(4)+(5)
7
含税造价
(6)×(1+相应税率)
2.以人工费和机械费为计算基础
序号
费用名称
计算方法
备注
1
直接工程费
按预算表
2
其中人工费和机械费
按预算表
3
措施费
按规定标准计算
4
其中人工和机械费
按规定标准计算
5
小计
(1)+(3)
6
人工费和机械费小计
(2)+(4)
7
间接费
(6)×相应税率
8
利润
(6)相应利润率
9
合计
(5)+(7)+(8)
10
含税造价
(9)×(1+相应税率)
3.以人工费为计算基础
序号
费用名称
计算方法
备注
1
直接工程费
按预算表
2
直接工程费中人工费
按预算表
3
措施费
按规定标准计算
4
措施费中人工费
按规定标准计算
5
小计
(1)+(3)
6
人工费小计
(2)+(4)
7
间接费
(6)×相应税率
8
利润
(6)×相应利润率
9
合计
(5)+(7)+(8)
10
含税造价
(9)×(1+相应税率)
二、综合单位法计价程序
综合单位法是分部分项工程单价为全费用单价,全费用单价经综合计算后生成,其内容包括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措施费也可按批次方法生成全费用价格)。
各分项工程量乘以综合单价的合价汇总后,生成工程发承包价。
由于各分部分项工程中的人工、材料、机械含量的比例不同,各分项工程可根据其材料费占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合计比例(以字母“C”该项比值)在以下三种计算程序中选择一种计算其综合单价。
(一)当C>C0(C0为本地区厡费用定额测算所选典型工程材料贸占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费合计的比例)时,可采用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合计为基数计算该分项的间接费和利润
以直接费为计算基础
序号
费用名称
计算方法
备注
1
分项直接工程费
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
2
间接费
(1)×相应费率
3
利润
(
(1)+
(2))×相应利润率
4
合计
(1)+
(2)+(3)
5
含税造价
(4)×(1+相应税率)
(二)当C<C0值的下限时,可采用以人工费和机械材料费合计为基数计算该分项的间接费和利润。
以人工费和机械费为计算基础
序号
费用名称
计算方法
备注
1
分项直接工程费
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
2
其中人工费和机械费
人工费+机械费
3
间接费
(2)×相应费率
4
利润
(2)×相应利润率
5
合计
(1)+(3)+(4)
6
含税造价
(5)×(1+相应税率)
以上工费为计算基础
序号
费用名称
计算方法
备注
1
分项直接工程费
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
2
直接工程费中人工费
人工费
3
间接费
(2)×相应费率
4
利润
(2)×相应利润率
5
合计
(1)+(3)+(4)
6
含税造价
(5)×(1+相应税率)
世上没有一件工作不辛苦,没有一处人事不复杂。
不要随意发脾气,谁都不欠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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