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个人房屋租赁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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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个人房屋租赁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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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个人房屋租赁合同
厦门市个人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出租之物业座落于厦门市思明区嘉禾路,建筑面积0rn2,室内设备及装饰包括1台厦华液晶电视、1台空调、1台冰箱、1个热水器、1张床、1个整体衣柜、1个机顶盒、一个梳妆台、1台洗衣机、1台吸油烟机、1套沙发、两张桌子。
合同签订之日的电表底数,水表底数,煤气表底数M3。
一、租赁用途为住宅之用,不得擅自另作别用。
二、租赁期限:
从年7月曰至年7月曰
止。
三、租金:
每月人民币贰仟肆佰元整,付款方式为每季度付,每期交租应提前柒天付清。
四、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向甲方交付人民币贰仟肆佰元整作为押金,到合同期满,且乙方交清租赁期间应交的一切费用
后,甲方应将押金无息退还乙方。
五、租赁期间,乙方应负责交付水电费、煤气费、管理费、
有线电视费等房屋产生的费用:
六、租赁期间如有拖欠租金,甲方可每日按拖欠租金的5%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或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有权追回所欠租金及滞纳金。
第1页共11页
七、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用途及结构,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备损坏,应负责恢复房屋原状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八、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所租房屋转租给第三方。
租赁期满,乙方需按时将房屋原状归还甲方。
乙方需续租,须提前壹个月与甲方协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如乙方未续租又逾期不归还房屋,甲方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搬离,并向乙方收取壹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九、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标准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否则应赔偿乙方由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十、租凭期间,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一方如有正当理由要求解除合同,须提前壹个月通知对方,经对方同意后方可解除合同,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向对方支付壹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赔偿金。
十一、乙方不得在所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如有发现按违约论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乙方所缴纳的押金作为违约赔偿金,乙方独自承担因非法活动而产生的一切民事、经济、法律责任。
十二、租赁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及法律政策的规定而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双方均可提前解除合同,解除后的相关问题可按有关法律和规定处理。
十三、乙方如为外来人员,须遵守本地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到租赁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暂住手续。
十四、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由甲、乙双方协商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十六、补充条款或备注:
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
年月日
厦门房屋租赁合同范文三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国家和地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房屋状况
1、房屋坐落:
区路(街)号室房屋所有权证号:
(或其他产权证明:
)
2、房屋的建筑结构为,建筑面积平方米,间数间,公共部分与公用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实际使用面积平方米。
3、装修及设施情况(附件一)。
二、租赁用途:
该房屋仅作(□住宅□商业□办公□生产用房口)用途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
三、租赁期限:
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租金及交付方式:
1、租金按(□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套□间□)计价。
2、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Y元。
3、租金变动条款:
4、付款方式:
5、定金: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天内须向甲方缴纳月的租金作为定金,即人民币元整(大写)。
五、房屋租赁期间,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上述房屋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
2、甲方应负责向厦门市房地产交易权籍登记中心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登记手续。
3、如需买卖或抵押上述房屋,甲方应提前个月通知乙方。
4、甲方负责对房屋及其房屋附着物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费用。
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使第三人遭受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5、交房之前甲方应负责结清出租房屋的有关费用(□物业费□水电费□电话费□煤气、闭路电视费□宽带网费□)。
6、租赁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现状。
7、租赁期间,出租方因拖欠政府的税费,或因其他债务纠纷导致出租房屋受到限制,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8、其他约定:
六、房屋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或增扩设备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费用由乙方自理。
2、因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而使房屋或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应对甲方正常的房屋检查和维修给予协助。
4、乙方应在租赁期届满时把房屋交还给甲方。
如需继续承租上述房屋,应提前天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订合同。
未签订续租合同乙方继续使用房屋,甲方没有提出异议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5、乙方应负责缴纳出租房屋租赁期内所发生的费用(□物业费管理费□水电费□电话费□煤气费、闭路电视费□宽带网费□)。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用途,不得擅自分割或转租。
7、乙方应遵守物业管理部门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8、其他约定:
七、房屋交接约定:
合同期满后天内,甲方双方按以下约定条件交接:
1、装修清场约定:
乙方应负责(□将房屋恢复原装修状况保留租期届满时的装修状况□期满前天与甲方协商后另定交接条件口)。
2、定金约定:
乙方向甲方交房时,甲方应将定金无息退还乙方。
如乙方有欠缴的租金及其他未结清的费用,则甲方可将定金折抵后剩余部分退还乙方。
3、遗留物约定:
甲方向乙方交房天后,或乙方向甲方交房天后,一方有权任意处置另一方的遗留物。
4、其他约定:
八、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条款或违反国家和地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
2、甲方逾期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由乙方按定金额的千分之向甲方加收违约金,违约金可充抵租金。
3、乙方逾期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额的千分之向乙方加收违约金。
4、其他约定:
九、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2、将承租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用途,损坏房屋的;
4、拖欠租金连续天或累计天以上的;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违规活动的。
十、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由甲方双倍返还定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1、甲方迟延交付出租房屋天以上;
2、甲方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或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
3、出租房屋权属不清,造成乙方无法继续承担;
4、未经乙方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现状;
5、以欺诈手段骗取定金或租金。
十一、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承担的房屋或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原因,致使租赁房屋部分或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因租赁房屋部分或全部毁损、灭失的,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担人可以解除合同。
十二、租赁合同经租赁双方签章后生效,并主动向厦门市房地产交易权籍登记中心登记备案。
合同无效、被撤消或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条款的效力。
十三、上述房屋在租赁期内所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
规定各自承担并按时缴纳。
若甲方因其他原因未按时缴纳,可由乙方代缴,其代缴
金额可以从租金中抵扣。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附件二)。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协
商不成的,按下述第条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本合同签订后15天内,由(□甲方□甲方委托乙方)
依法向厦门市房地产交易权籍登记中心申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十七、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厦门市房地产交易权籍登记中心备案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年月日
登记机关:
(盖章)
登记日期:
年月日
登记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厦门市个人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出租方(甲方):
,男/女,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男/女,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市街道小区
栋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个月,甲方从年月日起
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第三条:
租金
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月/季度/年结算。
每月
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X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第四条:
交付房租期限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甲方。
第五条:
房屋租赁期间相关费用说明
乙方租赁期间,水、电、取暖、燃气、电话、物业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第六条:
房屋维护养护责任租赁期间,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
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第七条:
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___天内答复。
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第八条:
提前终止合同
在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月书
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九条:
违约责任在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依据事实轻重,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10%作为违约金。
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2%向乙方加收滞
纳金。
第十条:
本合同页数,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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