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离线作业考核学前教育原理.docx
- 文档编号:8125602
- 上传时间:2023-01-29
- 格式:DOCX
- 页数:9
- 大小:25.90KB
东北师范大学离线作业考核学前教育原理.docx
《东北师范大学离线作业考核学前教育原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东北师范大学离线作业考核学前教育原理.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东北师范大学离线作业考核学前教育原理
离线作业考核
《学前教育原理》
满分100分
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0分)
1.社区学前教育
2.儿童发展
答:
在儿童成长过程中生理和心理方面有规律地进行的量变与质变的过程。
3.表演游戏
答;是一种带有表演性质的游戏,兼具游戏性和表演性。
4.园本教研
答:
即以园为本的教育教学研究,是一种以幼儿园为研究基地,以一线教师为研究主题,以教师在教育教学中遇到的真实问题为研究对象的研究活动。
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40分)
1.政治与学前教育的关系。
答:
社会政治对学前教育的影响,表现在社会政治制约着学前教育的性质;社会政治影响学前教育的发展。
学前教育对社会政治的作用,表现在学前教育为公民素质的培养奠定基础;学前教育通过学前儿童的思想观念而影响政治。
2.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含义。
答:
答:
(1)游戏是学前儿童自主自愿的活动
(2)游戏是学前儿童在假想的情景中反映周围生活(3)游戏能够使学前儿童产生愉悦的情绪(4)游戏注重过程而非结果
3.学前教育对学前儿童身心发展的意义。
答:
一、充分认识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重要意义
(一)重要意义。
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事关幼儿身心健康、习惯养成和智力发展,事关国家和民族长远未来。
近年来,我市学前教育事业有了长足发展,办学条件不断改善,优质资源逐步扩大。
但从总体上看,学前教育仍然是各级各类教育中的薄弱环节,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园际之间发展还不够均衡,师资队伍有待进一步加强,办园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
办好学前教育,关系儿童身心健康和终身发展,关系千家万户幸福和谐,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
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这项工作作为推动我市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科学发展、创新发展的重要任务,作为加快幸福江阴建设的重要民生工程,着力抓紧抓好。
二、明确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总体要求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把加快发展学前教育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领域,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创新体制机制,加强规范管理,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大力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努力开创我市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新局面。
(三)基本原则。
1.公益公平、普惠于民。
把学前教育纳入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合理配置学前教育资源,积极改善城乡幼儿园办学条件,提高各级各类幼儿园办学质量,保障广大适龄儿童享受均衡优质的学前教育服务。
2.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强化政府在政策、规划、投入等方面的责任,同时,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举办学前教育。
3.解放思想、改革创新。
积极探索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和激发办园活力的有效办法与途径,着力破除影响和制约学前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4.育人为本、提高质量。
以促进儿童健康成长为根本宗旨,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规律,优化师资队伍,改进保教办法,加强卫生保健工作,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四)主要目标。
积极实施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形成学前教育事业以公益性为主、办学体制以公办为主、经费投入以公共投入为主、师资队伍以公办教师为主、管理以教育行政部门为主的“五为主”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建成理念先进、设施优良、队伍一流、管理有序、水平领先的现代学前教育体系,建设学前教育现代化示范区。
到2012年,100%的中心幼儿园建成“江苏省优质幼儿园”。
到2015年,全市高标准、高质量普及3-6岁幼儿教育,3-6岁幼儿入园率保持99.8%以上;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指导与服务得到进一步加强,婴幼儿家长和看护人员接受科学育儿指导率达98%以上;100%的农村公办成型园建成“无锡市一类幼儿园”,积极鼓励民办幼儿园创建省、市优质幼儿园;85%以上的乡镇(街道)建成无锡市学前教育现代化乡镇(街道),率先基本实现学前教育现代化;每所幼儿园均有中级以上职称专任教师,幼儿园专任教师大专及以上学历达90%以上,其中本科学历达50%以上,专业合格率达100%;办园行为进一步规范,教师、保育员、保健人员等各类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三、完善学前教育办园体制和管理机制(五)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
切实履行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市政府在统筹规划、政策引导、制度建设、标准制订、投入保障、评估督导、日常监管等方面充分发挥主导作用。
市财政设立学前教育专项经费,促进城乡学前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在坚持政府为主举办学前教育的同时,积极引导、扶持并规范民办幼儿园发展,形成学前教育投入多元化、服务优质化、层次多样化、公办和民办优势互补、互相促进、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学前教育的需求。
(六)建立完善分级分段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
根据婴幼儿不同阶段身心发展的规律、特点和服务需求,建立健全“政府统筹、属地为主、分级分段、分工负责”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将学前教育分为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阶段和3—6岁幼儿教育阶段,相应建立不同的管理体制和投入发展机制。
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是终身发展的奠基阶段。
早期教养服务实行市级统筹、人口计生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实行政府引导、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承担的投入机制。
实施全日制早期教养服务的机构统称为托儿所,实行市场化办所模式,由社会力量举办。
3—6岁幼儿教育是基础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学前教育的主体阶段,实行市级统筹、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实行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负担的投入机制。
落实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责任。
市政府负责制定全市学前教育发展目标和重大决策,统筹管理城乡各类学前教育机构。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学前教育机构的规划布局,承担发展公办中心幼儿园、农村成型幼儿园和社区学前教育的责任,加强学前教育机构周边环境治理,规范管理区域内各类学前教育机构。
教育部门、人口计生部门负责对学前教育进行完善政策、制定标准、统一管理和科学指导,并按分段管理要求分别负责幼儿园和托儿所的统一规划、统一准入和统一监管,教育部门负责对3—6岁幼儿教育阶段进行办学质量督查和指导。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把学前教育纳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
机构编制部门负责根据上级规定和我市学前教育实际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
物价部门负责加强学前教育机构收费管理。
财政部门负责安排落实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
建设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负责落实城镇小区和新农村配套幼儿园的规划用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制定幼儿园教职工的人事(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和技术职称(职务)评聘政策。
综治、公安、城管部门负责加强学前教育机构周边安全保卫工作。
卫生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学前教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
民政、工商、质检、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妇联、残联等相关部门和团体根据各自职能,加强对学前教育机构的指导和管理工作。
加强和改进公办幼儿园、部门办幼儿园的管理,积极探索集团化办园模式。
凡未实行独立建制的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和城区小学附设幼儿园逐步实行独立建制,性质明确为事业单位性质,公办中心幼儿园园长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聘任。
幼儿园园长为幼儿园法人代表,承担幼儿园规范办园、规范管理责任。
充分发挥中心幼儿园对本镇(街道)分园的管理及对本区域内民办幼儿园的示范、辐射、指导作用。
举办其他学前教育机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登记注册和备案,未经登记注册的一律不得举办。
有关部门在审批面向学龄前儿童早期教育培训、教育咨询等机构时,须严格界定其经营范围,对违反规定擅自办园的,由审批部门会同市教育行政部门或人口计生部门予以查处。
(七)完善学前教育成本合理分担机制。
幼儿园培养成本由政府、社会举办者和幼儿家庭共同承担。
市、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幼儿教育专项资金,新增教育经费要向学前教育倾斜,幼儿教育经费占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的比例要逐步提高。
要完善市镇两级财政、社会举办者和幼儿家庭成本合理分担机制,科学确定公办幼儿园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公办幼儿园经费实行收支两条线和年度财政预算制度,园舍建设、设备添置等经费,根据事业发展规划设置专项经费。
公办幼儿园根据办学综合成本、社会承受能力、办学类别和层次,坚持优质优价原则,参照周边地区同等水平,由物价、教育、财政部门确定收费标准,并严格执行。
民办幼儿园按照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原则,在保证发展基金提留比例25%的前提下,根据幼儿园生均培养成本,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并报物价、教育部门备案。
民办托儿所收费标准报物价、人口计生部门备案。
社会各部门、单位举办的幼儿园收费标准参照同类别公办幼儿园执行。
加强学前教育机构收费监管,逐步实行学前教育收费“一费制”,坚决查处乱收费。
四、促进民办幼儿园健康发展(八)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办园。
民办幼儿园(托儿所)是学前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原则,加强民办幼儿园(托儿所)的管理。
举办符合规定质量标准、服务内容满足保教基本要求、收费标准不高于同类别公办幼儿园标准的6个班以上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由市政府从幼儿教育专项经费中一次性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建成一个3班以上的合格成型园给予一定奖励;鼓励民办幼儿园创建各类优质幼儿园,达到一定等级的给予相应奖励。
同时,在建设用地服务、规费减免等方面给予优惠。
建立公办、民办幼儿园协同发展机制,组织公办幼儿园与民办幼儿园开展多种形式的结对帮扶活动,通过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帮助薄弱民办幼儿园提高办园水平。
支持办好一批高水平、有特色的民办幼儿园,为适龄儿童提供多样化选择。
对发展民办学前教育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九)依法保障民办幼儿园办学自主权和教师的合法权益。
民办幼儿园在建设规划、土地供应、规费减免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享有同等待遇,在审批登记、分类定级、评估指导、教师培训、职称评定、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具有同等地位。
公用事业单位要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和倾斜措施,民办幼儿园水、电、气、房租等费用按中小学标准收缴。
依法保障民办幼儿园教师的合法权益,民办幼儿园按照实际需要和岗位要求,自主聘用各类人员,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保障教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为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教师实行人事代理,并按规定办理养老、医疗等各项社会保险。
五、统筹和均衡配置学前教育资源(十)加快城区学前教育资源布局优化。
把学前教育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确保全市80%以上的适龄幼儿在公办幼儿园入园。
根据城乡一体、区域城市化和人口发展趋势,通过调整结构、盘活存量、扩大增量,积极统筹和均衡配置城区学前教育资源,原则上每2万人左右建一所幼儿园,适龄儿童逐步实现划区招生、就近入园。
在老城区改造过程中,对规模偏小、办园条件相对较差的幼儿园进行合理撤并,改建或新建一定规模的标准化幼儿园;在新城区建设过程中,要规划建设好与居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配套幼儿园,未按规定安排配套幼儿园建设的小区规划不予审批。
按照省优质幼儿园标准,配套幼儿园与住宅小区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
新建配套幼儿园既可以根据规划由多个开发单位出资共建,也可由较大住宅区开发单位单独建设。
项目竣工验收要重点检查配套幼儿园建设情况,幼儿园园舍经验收合格后商品住宅房方可销售,园舍方可交付使用。
住宅用地供地时,应根据学前教育布点规划和城镇规划要求,安排好幼儿园用地。
配套幼儿园是教育事业的政策性投资,属国有教育资产,应按属地移交镇(街道)政府,举办公办幼儿园或办成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得改变性质和用途。
如果以租赁形式举办民办幼儿园,须由相关部门实施公开招标,资质优、有经验的学前教育机构或个人可优先举办,租赁所得全部用于本区域学前教育发展,确保城区学前教育资源标准化、均衡化、优质化。
(十一)加大对农村幼儿园的建设力度。
各镇(街道)要根据辖区内实际情况合理规划本区域幼儿园的布局,优化资源配置,逐步形成以中心幼儿园为龙头、下设若干个农村成型分园和民办幼儿园的学前教育服务网络。
对规模偏小、条件简陋、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分园进行调整撤并,限期达标。
中小学布局调整后闲置的校舍等资源,优先满足学前教育需要。
进一步改善农村幼儿园保教条件,配齐保教设施,努力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园际之间学前教育的差距。
到2012年,100%的中心幼儿园达到江苏省优质幼儿园标准。
到2015年100%农村公办成型园建成无锡市一类幼儿园。
(十二)积极推进托幼机构与家庭、社区的合作。
幼儿园(托儿所)要与家庭、社区密切合作,面向家长开展亲子教育、家长学校等多种形式的早期教育宣传、指导等服务,倡导科学的养育理念、传授系统规范的早教知识,不断提高家庭教育质量。
鼓励家长和社区参与幼儿园管理和监督。
在市人口计生部门的管理指导下,依托市早教中心,积极搭建婴幼儿早期教育服务平台,引导组织社会力量举办早教指导专业机构,为0-3岁婴幼儿及其家庭提供优质早期教养指导服务。
六、加强学前教育保教队伍建设(十三)严格按岗位设置标准配备幼儿园保教人员。
根据省有关部门制订的幼儿园岗位设置意见和编制标准,核定幼儿园岗位总量和各类人员结构比例,保证公办幼儿园有一定比例的事业编制,优先用于配备管理人员和骨干教师。
按照岗位设置管理办法,为公办幼儿园配齐配足专任教师、行政管理人员、保育员、保健人员和其他规定必须配备的人员,根据事业发展需要适量招聘公办幼儿教师。
民办幼儿园按照实际需要和岗位要求,自主聘用各类人员。
(十四)认真落实幼儿园保教人员资格准入制度和注册管理制度。
幼儿园园长、专任教师等均应取得岗位任职资格,实行持证上岗,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对幼儿教师资格实行定期注册管理。
对现有尚不具备相关任职资格的在岗人员,要通过在职培训、自学考试等方式在五年内取得任职资格,逾期仍未获得任职资格的要退出相关岗位。
按市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对公办幼儿园编外用工的使用和管理。
在公开招聘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时,符合幼儿园教师任职条件且从事学前教育工作3年以上的在岗非事业编制教师,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加强男幼师培养力度,到2015年,全市中心幼儿园至少有1名男教师。
(十五)全面提升幼儿园教职工整体水平。
优化学前教育教师结构,大幅度提高学前教育专业教师比例。
教育行政部门要支持和引导公办幼儿园建好领导班子,制定“江阴市园长培养计划”,加强对后备干部的培养,全面提升管理队伍的政策水平和管理水平。
制定“江阴市学前教育教师培养计划”,鼓励教师参加各种形式的继续教育和学历进修,到2015年,我市幼儿园专任教师大专及以上学历达90%以上,其中本科学历达50%;实行幼儿教师专业上岗制度,加强对非幼儿教育专业教师的岗位培训,到2015年,我市公办幼儿园专任教师100%持幼儿教育专业合格证。
完善幼儿教师在职培训体系,市财政增加幼儿教师培训专项经费,实行每五年一周期的教师和园长全员培训,2012年前对全市镇、村幼儿园教师进行一轮全员培训。
重视幼儿园名园长、名教师、特级教师的培养,加强幼儿园“名师工作室”建设。
公办幼儿园按编外用工性质统一聘用的教师享有在编教师同等的岗位聘用、在职培训、职称评定和评奖评优等权利。
各类教育评审评优中,学前教育教师应占一定比例。
加强保育队伍建设,要按标准设定保健医务人员岗位,招聘中等或以上卫生学校毕业和持有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资格证书的人员,要依托市早教中心、妇保所等加强在职保育员(营养员)的专业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其专业水平。
(十六)依法保障幼儿园教职工工资待遇。
幼儿园公办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由市政府提供保障,公办幼儿园编外聘用教师和民办幼儿园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依据幼儿园和聘用人员双方约定执行,其工资水平要高于本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其社保经费由幼儿园和个人按比例承担,市、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
七、强化学前教育规范管理(十七)切实提高学前教育质量和水平。
深入贯彻国家《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依法办园、依法治教。
深入开展学前教育课程改革,促进课程设置科学化、保教工作管理规范化。
建立健全系统、科学的学前教育评价体系。
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规律,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寓教于乐,防止和纠正“小学化”、“保姆化”倾向。
禁止学前教育机构从事违背教育规律的实验和活动以及举办实验班、兴趣班、特色班。
严格执行学前教育机构年检制度,加快建立幼儿园、托儿所信息管理系统,并实行动态监管。
(十八)切实规范学前教育招生工作。
严格按学前教育相关规定招生编班,切实保障幼儿的合法权益。
城区实施幼儿入园预登记制度,重点解决3-6岁幼儿入园问题。
在优化城乡教育资源布局、扩大优质资源、公办民办协同发展的基础上,2013年开始尝试城区幼儿园划地段招生。
妥善安排残疾儿童和新市民子女入园入托,全面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
(十九)切实加强学前教育机构的安全监督管理。
高度重视学前教育机构安全保障工作,加强安全设施建设,按标准配备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制,落实各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工,建立全覆盖的学前教育机构安全防护体系,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监督指导。
学前教育机构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强化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学前教育机构食品的采购、运送、储存、制作等环节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强化流行病、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防控工作;严格学前教育机构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加强幼儿安全教育和各类安全检查。
加大对无证学前教育机构的清理整顿力度,凡未取得办园(所)许可证,或设施条件差、管理混乱、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学前教育机构,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予以取缔,并妥善分流和安置幼儿。
到2012年,全面消除无证幼儿园、托儿所。
学前教育机构所在镇(街道)、村和社区要共同做好学前教育机构安全管理工作。
八、强化对学前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二十)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把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工作目标,健全工作体制,创新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
市成立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学前教育发展目标和政策措施,推动落实相关重点工作。
各镇(街道)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落实领导力量和推进机制,协调解决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突出矛盾。
要根据国家和省、市统一部署,精心制定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把发展学前教育作为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教育规划纲要》的突破口,深入调查,准确把握全市学前教育基本状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适龄儿童及新市民子女人口分布、变化趋势,科学测算入园(所)需求和供需缺口,确定发展目标,分解年度任务,落实财政经费,强化工作措施,努力确保工作实效。
(二十一)强化工作考核。
建立督促检查、考核奖惩和问责机制,将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工作成效和服务群众满意度列入党委、政府及其主要负责同志工作绩效的考核内容,确保发展学前教育的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市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督导部门要依据国家和省学前教育相关标准,结合我市教育现代化的要求,修订完善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考核评估标准,加强对政府责任落实、教师队伍建设、经费投入、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督导检查,并将结果向社会公示。
(二十二)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深入宣传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以及对人的终身发展的重要作用,广泛宣传学前教育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先进经验、先进典型,努力提高全社会对学前教育重大意义的认识,切实增强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感和积极性,着力营造全社会支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
4.幼儿教师应具备的专业能力。
答:
环境的创设与利用;一日生活的组织与保育;游戏活动的支持与引导;教育活动的计划与实施;激励与评价;沟通与合作;反思与发展
三、论述题(每题20分,共40分)
1.举例论述教师设计教育活动时,遵循整合性原则的基本要求。
答:
合理地整合教育活动内容;合理地整合教育活动形式;合理地整合教育活动的环境
1、发展性原则二、活动性原则三、整合性原则四、直观性原则五、因人施教原则
一、发展性原则
发展性原则是指幼儿园教育活动的设计应以幼儿已有的知识经验和水平为前提,以促进幼儿的认知、情感、社会性和身体的全面发展为目的。
发展性原则是对幼儿园“实施保育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
”教育任务的反映。
贯彻发展性原则的要求:
(一)幼儿已有的发展水平是设计活动的起点
设计教育活动的依据是幼儿已有的知识经验和身心发展水平,教育活动的目的是促进幼儿在已有水平得到发展。
因此,教师在设计各种教育活动的准备环节中,要了解和把握幼儿已有的知识经验和身心发展特点,准备操作材料、活动场地;在活动过程中,教师要根据幼儿活动的需要,选择适宜的活动方式,有计划、有目的、分阶段地组织教育活动,并进行针对性的指导,使每个幼儿都能得到不同水平的发展。
(二)幼儿的全面发展是教育活动的终点
教育活动的作用在于促进幼儿的发展。
幼儿的发展包括认知、情感、社会性、能力和身体等方面的和谐发展。
因此,教师在设计活动目标时要依据《幼儿园工作规程》的保教总目标、《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中的领域目标和学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将学前教育目标逐层分解,落实到每一次的教育活动中。
在活动中,教师围绕教育目标选择活动方式,借助教育手段协调各种活动,以达成活动目标。
二、活动性原则
活动性原则是指通过幼儿在活动中积极主动地活动而得到发展的原则。
根据皮亚杰的认知发展理论,幼儿是在活动中建构认知结构、发展智力和形成社会行为的。
幼儿的发展需要通过不断获得各种知识、技能经验而实现,而经验和技能的获得离不开具体的活动,幼儿正是在与周围环境不断探究的过程中得到发展。
贯彻活动性原则的要求:
(一)提供充足的活动时间与空间
教师在教育活动中,要为幼儿提供主动活动的时间和空间,创设与主题活动相应的活动环境,激发幼儿参与活动的兴趣,让其在动手、动脑、动嘴的过程中,主动学习,获得发展。
教师在创设活动环境时要注意环境和材料的适宜性、安全性和可变性。
所创设的环境既能满足活动的需要,还不增加家长和幼儿园的经济负担;既能满足幼儿身心发展的需要,又能消除安全隐患;既要满足活动内容的要求,还能根据幼儿活动的需求及时变更。
(二)在操作学习中获得发展
教师在设计活动时,要注意为幼儿提供主动操作的材料和环境,激发幼儿操作的欲望。
幼儿只有通过自己动手操作,才能获得相应的体验和经历,满足其好奇心和求知欲,体验操作的乐趣。
为此,教师可以通过设计交往活动、情景表演和操作实践活动来引导幼儿多感官、多渠道地主动参与活动,以达到全面发展的目的。
三、整合性原则
整合性原则是指把教育活动的设计看成一个系统工程,看成一项把各种教育因素联系起来的整体性工作。
整合性原则是对幼儿全面发展的教育目标的反映。
贯彻整合性原则的要求
(一)合理地整合教育活动内容
为了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教师在设计教育活动时,应将各领域的内容相互渗透,使幼儿获得综合的信息,形成对客观世界的完整认识。
整合不仅是对各领域内容的整合,而且包括对某一领域的各种内容的整合,注重其综合性。
(二)合理地整合教育活动形式
教师在设计教育活动时,应将不同的教育活动形式自然地整合在一起,即将上课、游戏和日常生活活动加以整合,将集体活动、小组活动和个别活动加以整合,以发挥不同形式教育活动的教育作用。
(三)合理地整合教育活动的环境
教育环境的整合包括室内环境、户外环境、园内环境和家庭环境的整合,也包括物质环境和精神环境的整合。
教师可以根据教育活动目标,结合幼儿身心发展的水平,为幼儿创设和谐、美观、能激发幼儿兴趣和探索欲望的环境,让幼儿在有利于身心发展的环境中自由而快乐地发展。
四、直观性原则
直观性原则是指教师根据幼儿发展的特点、教育目标选择直观的教育手段进行教育活动的原则。
直观教学符合幼儿具体形象思维的特点,可以激发幼儿认识的兴趣,使幼儿对周围事物有更清晰、真实、正确的认识,让幼儿在活动中主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东北师范大学 离线 作业 考核 学前教育 原理
![提示](https://static.bdocx.com/images/bang_tan.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