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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规划
如何编制好城镇消防规划
一、做好小城镇消防规划的基本措施
(1)城镇的消防规划编制是基础,落实是关键,要做好这项工作一定要积极主动当好政府参谋,争取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支持,要在政府领导下,成立以建委、规划、财政、公用事业、消防等相关部门的组织机构。
各地从筹备规划的初步方案,到每个专题调研、规划编制成果及评审,都要由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机构配合协作下工作。
作为消防部门不但要当好政府参谋,还必须协助政府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尤其是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消防规划的有关内容。
离开了政府领导,这项工作就不可能搞好。
消防规划编制工作委托规划设计院负责,消防部门可派出人员配合编制单位进行基础资料调查和协调,这样才能使这项工作顺利进行。
各职能部门应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
(2)消防规划编制应从实际出发,规划设计部门要对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充分研究,如:
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公安部的《城市消防规划编制要点》、省公安厅、建设厅联合制定《福建省城市消防规划编制办法》、《消防改革与发展纲要》、福建省消防条例、〈城镇消防站布局与技术装备配备标准〉、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等。
要有创造性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分清主次、轻重缓急,才能有超前性、可操作性。
(3)将消防规划与其它专项规划紧密结合
小城镇消防规划是小城镇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总体规划的一个子系统,在编制过程中必须与其它专项规划紧密结合,如城市道路、供水、供电、通信、燃气、抗震、人防等都包含消防设施的规划的建设条件。
都是城市规划的专项子系统,这些规划与消防规划相互联系,互为补充,互为依托,互相结合,就能更好的保证消防规划的具体落实。
(4)针对各地的规划中的难点、消防安全的重大隐患开展专项调查、了解第一手的资料。
除了当地经济状况、消防安全布局、功能的分区、供水、道路、通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社区消防建设、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这些内容外,很重要的还要针对规划中的几个难题进行专题调查、研究,并掌握全面、详实的基础资料。
这些情况的现状很重要,应作为消防规划的依托之一。
几个主要难点的内容:
a.火灾的调查情况。
要深入研究城镇火灾情况,从历年的火灾情况入手,并进行总结,有全面细致的火灾状况和火灾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的调查统计资料。
总结时突出的问题为:
消防站点不足、消防警力不足、消防水源缺乏、道路狭窄、通信落后、建筑的耐火等级等问题。
并提出解决的办法。
如:
中心镇要成立小型普通消防站、警力不足时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等等。
b.化危品在生产、使用、运输等环节存在危险性状况,进行全面调查与资料收集、以及化危品布局及存在的问题,
要提出解决的办法如:
在仓储方面坚持化危品场所必须设立在城市边缘独立安全地带的原则,在储存方式上采取相对集中,分类贮存的办法,在运输上规定交通道路和通行时间。
c.旧村镇消防改造。
旧镇交通集中、功能混杂、建筑物耐火等级低、街道狭窄拥挤、邻街违章搭建、供水管网、电网方面落后等问题,
要提出解决的办法如:
开辟防火分隔带、整治违章搭建、改造用电线路和增设小型消防站等措施列为近期实施目标。
d.镇村结合部的消防问题。
镇村结合部常处于失控状态,民宅、工厂、仓库混杂,违章建设、出租民宅、加工业等,水源不足,道路狭窄、供电很多的消防安全问题。
这方面要提出加强镇村规划管理,加快电网,供水,道路的建设等,完善总体规划,建议政府加大镇村结合部的执法管理的力度。
以上的几项难点应列为近期的实施目标。
(5)各地要把工作中遇到的难点,提出解决方案,把握工作进度,在时间上要有控制,限定先行完成,对基础资料、难点的调查工作,尽量和总体规划同步,如总体规划无法提出来,我们只能提前设计,先行完成消防专业规划,等总体规划完成后,进行局部修订,把消防规划融入到总体规划成果中。
(6)资金要保证。
要当好政府参谋,把消防专业规划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多渠道筹集资金,可以由政府从财政中拨专款,也可以想办法从民间筹资,成立消防基金会,还可以按照谁受益、谁投资的原则,在开发区或新建建筑中,由投资者建设公共消防设施。
二、小城镇消防规划的编制程序
小城镇消防规划是一项综合系统的规划工作,内容多,涉及面广,时间周期长。
因此整个规划过程必须统筹合理安排,制定严密的工作计划和工作内容,严格实施过程控制,才能确保工作的政策性、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程序:
确定任务→编制消防规划大纲→现状调查和专题报告→编制消防规划→消防规划专家评审→消防规划成果制作→提交政府审批
1、小城镇消防规划应有镇政府组织并委托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
2、编制规划时应明确编制规划的任务和具体要求、包括规划范围、规划时间、规划内容、规划目标、规划重点、规划成果表现等。
3、现状调查报告应搜集编制规划所必须的当地社会经济背景、当地的消防环境、城镇建设等现状资料、城镇总体规划等有关材料及以上的几项难点等问题。
4、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进行编制消防规划。
5、区、县的规划、建设、和消防部门应组织专家对规划进行评审,规划编制单位应根据评审意见对规划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形成规划成果。
6、规划成果报送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当地政府组织实施。
三、小城镇消防规划编制的内容及深度
消防规划成果(规划文本、规划说明、规划图纸和基础资料)
(一)规划文本具体内容包括:
1、文本总则:
规划编制的目的、规划依据、规划原则和指导思想、规划范围、规划时现、规划目标和重点等。
2、内容及深度:
消防规划的消防安全布局规划、消防站点及消防设施、装备,消防通道、消防供水、消防通信及指挥系统,消防减灾系统、社区消防建设和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
对于上述的的每一项内容的深度都要包括三个方面的要求:
(1)、要明确规划的依据和原则;
(2)、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设置相应的规划内容;(3)、要对现有不能满足需要的消防问题提出改造的方案和意见。
特别要提出的是,社区消防建设是一项贯彻推进城镇发展的战略部署,是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一个重要措施。
建立和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这项工作的规划尤其在中心镇、重点镇应逐步建立和完善,以企业自办、镇办、村办、社区、合同制等各种形式的消防队伍,是新形势下重要的规划内容。
这二项工作应纳入消防规划内容并列为近期规划。
3、近期规划和投资估算
根据小城镇消防规划的总体要求,分项分年度提出具体的新建、改建、迁移计划以及各项目的投资估算,列表说明工程的名称、主要内容、投资估算及时间进度安排等。
4、规划实施意见
提出实现规划目标的组织、政策、技术、管理等措施,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和建立各种形式的消防队伍、消防站组织,明确经费筹措渠道。
规划目标、指标、项目和投资均应纳入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计划。
(二)规划说明。
内容应包括总纲(主要规划依据、规划期限、范围、指导思想、方针、原则等内容)及解释规划的文本外,还必须说明城镇的基本概况、消防设施现状、消防安全状况及几个难点的调查及综合分析、评价以及具体实施消防规划的措施整改、及经费的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及实施措施,近期规划中的消防设施建设项目的数量、规模、形式及保证措施应做出具体说明,以便于政府在年度建设计划的编制、资金的落实上有依据。
并分析实现规划目标的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应形成一个完整的文字资料。
要根据实现的可能性,按照轻重缓急,分期分批逐步建设的总体思路,提出了消防规划近期、远期具体的实施意见,以此来落实消防规划。
近期规划应紧密联系当前消防工作实际,本着既能切实有效的解决历史遗留的消防不足与欠帐,又能积极促进本地的消防工作不断发展的思路,针对现状问题进行补缺补漏,提出具体和可操作的实施计划、要重视用数据讲话;远期则要紧紧抓住消防事业的实际问题和发展特色,立足长远,注重规划的科学预测,使消防规划能对消防工作可持续发展作具体的战略指导,使消防工作能适应城镇建设、经济发展的总体要求。
(三)规划图纸:
应有消防现状图、近期建设规划图、规划图。
1、现状图:
消防站、消防安全布局现状图(图上标明消防站及责任区、危险化学品设施、燃气系统、石油液化系统、重点保护单位等)
2、消防道路、消防供水现状图(图上标明道路系统、消防车通道、危险品运输路线、水厂及相应的管网系统、市政消防栓、自然水体等)。
3、近期建设规划图:
要将近期要建设的消防站、消防水系统、道路等在图纸上体现出来。
消防规划图纸的比例和总体规划要一致。
消防站的规划图纸的比例为五百分之一。
4、规划图:
(1)、消防站、消防安全布局图规划图(图上标明消防站及责任区、危险化学品设施、燃气系统、石油液化气系统、古建筑高层建筑、重点单位、工业区、等规划)。
(2)、消防道路、供水规划图。
图上要标明道路系统、消防车通道、危险化学品运输路线、自来水厂、供水管网、市政消防栓、自然水体等。
)
(3)、消防站选址的用地图要采用五百分之一的比例。
(四)、规划文件、图纸的技术要求
规划设计图的比例应与小城镇总体规划图比例一致。
古建筑群消防规划特殊性研究
1.引言
中华民族有着博大久远的民族文化,是世界上唯一一个拥有5000 年文明而不曾中断的国家,悠久的历史赋予了我们丰富的文化遗产,构成了独特而灿烂的文明景观,它不仅是国家和民族的骄傲,也是全人类的共同财富。
迄今我国已有29处文物古迹、历史名城和自然景区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成为继意大利、西班牙之后的第三大遗产国。
还有100多个项目被列入遗产预备清单中,居全世界首位,已经成为遗产大国。
遗产的不可再生性决定了对待文物古建筑必须始终把保护放在第一位。
《文物法》规定:
“文物保护单位应当制定专项的总体保护规划,文物保护工程应当依据批准的规划进行。
然而,目前的现实是,绝大多数的古建筑,在消防方面均未有较完整的规划。
以山西为例,共有木制结构古建筑18118处,宋、元以前的地上木结构古建筑占全国的72.6%,其中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国保)有119处。
这么多的古建筑,除平遥古城的消防专业规划正在编制中外,其余的还没有一个做出消防专业规划。
当前,尽快能科学、合理地对古建筑做出消防安全保护的规划,将古建筑的消防专业规划纳入总体保护规划,已显得刻不容缓。
2.古建筑群消防规划的特殊性
众所周知,消防规划主要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通道、消防给水、消防通讯、消防装备等内容。
笔者通过对平遥古城消防建设整体规划、应县木塔修缮保护工程中消防站及配套给水建设工程、浑源悬空寺消防改造工程等项目的审核,认为古建筑群的消防规划,不应套用一般消防规划中的常规做法,而应根据古建筑群特有的消防安全现状,把握好其消防规划的特殊性:
2.1建设小型适用型消防站
2.1.1消防站建设的迫切性
《消防法》规定:
“距离当地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群的管理单位,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承担本单位的火灾扑救工作。
”在山西,包括世界文化遗产平遥古城在内的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群,均未建立专职消防队。
一旦发生火灾,无法得到及时有效地扑救。
1998年以来山西省发生古建筑火灾21起,大部分由于距离消防队较远,没有得到及时扑救,造成较大的损失,直接经济损失达553万余元,珍贵文物的损失无法用数字估量。
如2003年3月大同市广灵县的文庙火灾,由于该县没有消防队,水源缺乏,导致文庙大殿付之一炬。
有鉴于此,加快古建筑群消防站的规划和建设,非常重要和迫切。
2.1.2消防站的建设要因地制宜、多种形式、小型适用
古建筑群大多为毗连建造的木结构或砖木结构的三、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耐火性能极差,火灾荷载大,防火间距严重不足,一旦发生火灾,火势会迅速蔓延扩大。
针对古建筑火灾的蔓延特点和当前消防警力相当紧张的实际,笔者以为,古建筑的消防站规划和建设要考虑以下特点:
Ⅰ、不应套用《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中规定的消防站的布局以接到报警后5分钟消防队到达责任区边缘和保护面积为4—7平方公里的要求。
应在不破坏古建筑群整体格局的前提下,将到达的时间减到最小。
如应县木塔修缮工程方案中,将消防站站址选择在距木塔约1500m处,设计为消防队接到警报后5分钟到达木塔,责任区最大面积为4Km2。
笔者认为,这样的方案就不合理,国家之所以在当前警力相当紧缺的情况下,拟批准应县建公安消防站,主要是出于保护应县木塔的需要。
所以该消防站应以保护应县木塔为主,可以兼顾县城的火灾扑救需要。
Ⅱ、可以建公安、企业专职、兼职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站,人员数量也要切合实际。
Ⅲ、消防站的建筑面积也不一定要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的规定,可因地制宜,不要建大而全的消防站,宜小型、适用。
Ⅳ、消防站的建筑形式可不拘一格,不一定非是红色的大门和现代式样的建筑,可以设计为仿古建筑与周围的古建筑群格调相协调和一致。
2.2消防器材装备要立足古建筑火灾扑救的实际
2.2.1消防车辆配置应与消防通道相适应
古建筑群普遍存在消防通道不畅的问题,例如平遥古城最窄的通道还不足1米,在消防车辆的配置上,除配置普通的消防车外,还要配置适合其街道通行的小型消防车。
做规划时不能按照常规的思维,一定要让消防通道来满足消防车的通行要求,反而应是消防车辆要尽量适应古建筑群消防通道的需要,如平遥古城和五台山风景区都购置了1辆小型水罐消防车,以适应当地实际。
对建于高山深谷之中,依山而建,道路崎岖坎坷,或建于城区,但设有门槛、台阶等情况而使消防车无法通行的古建筑群,其专、兼职消防队可以不配消防车辆,应配手抬机动泵,推车式灭火器等适用型的器材装备。
2.2.2消防器材的配置,必须减少火灾扑救时的水渍损失
古建筑群的消防水源严重缺乏,又有大量的壁画、彩绘、泥塑、文字资料等特别贵重的历史珍品,对这类型的古建筑,火灾扑救时必须减少水渍损失,要研发和配置适合扑救古建筑火灾所需的水渍损失小、节水型的灭火装备和抢险救援器材如高压脉冲水枪等,达到既节约用水又减少损失的目的。
2.3消防供水要因地制宜
2.3.1建不同类型的消防水池和消防泵房
古建筑消防水源严重缺乏,山西省119处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经过前一阶段的专项治理,目前也只有39处建有消防水源,仍无法满足火灾扑救的需要。
部分有水源的古建筑群如平遥古城,也存在消防管网覆盖区域少,供水管径小,供水压力、流量达不到灭火要求等问题。
消防规划时,在缺乏水源的地区,要结合古建筑群的地形特点,建设不同类型的消防水池和消防泵房。
在消防车能够到达的地方,应修建供消防车取水用的设施。
灵石县王家大院、忻州的唐代建筑佛光寺结合古建筑依山而建的地形条件,在山坡的较高处修建了高位消防水池,建成常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满足灭火的需要。
2.3.2消防给水管网的布置要满足灭火救援的实际
在一时还不可能建大量消防站的情况下,大部分古建筑距离消防队较远,或因地形等条件的限制,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在短时间内无法到达。
这样在室外消火栓的规划建设上也不应按照120m的间距和150m的保护半径布置,古建筑必须立足于自防自救,其间距应能保证有两支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古建筑内为宜。
如三多堂在每个院落安装3个室外消火栓,代替室内消火栓,无法设置消火栓系统的,采用手抬机动泵串联远距离供水灭火;应县木塔将室内消火栓移至室外设置,称之为室内消火栓外置,并设有明显标志;五台山在室外消火栓处设置启泵按钮,以便火灾时使用。
2.4古建筑的开发利用和消防安全布局应合理
古建筑之间以及部分古建筑与其他建筑之间,普遍存在防火间距严重不足问题,特别是座落在城区的古建筑尤为突出,如太原的崇善寺,地处成片民居包围之中,有的已只有一墙之隔,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将会形成火烧连营之势。
规划时要将古建筑群内的危险源逐步搬迁,影响古建筑消防安全的周边的建筑,应下决心列入拆迁计划。
如平遥古城内的工厂、学校等已列入规划予以分期迁出;大同市将与善化寺距离太近的民房拆除,使隐患得以消除。
古建筑群进行开发和利用也应有科学规划,应该建立在保护的基础上,在相应历史、文化背景下进行;庙宇或者类似历史建筑,利用时就应该参照它在古代时的使用功能,这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赞成的利用方式。
不能合理的开发和利用,就会带来安全隐患。
“世界文化遗产”武当山古建筑群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的遇真宫被出租并用做一家能容纳700人的武术学校。
2003 年1月19日,遇真宫主殿因照明线路搭设不规范并疏于管理发生大火,最有价值的主殿三间共236平方米建筑全部化为灰烬,周边文物也受到不同程度影响。
2.5古建筑的消防技术保护应列入规划,但不应破坏其原貌
2.5.1维持原貌、确保重点
大部分的古建筑既有极高的文化和艺术价值,又有相当大的火灾危险性。
如何使它们免受火灾危害,也是消防规划的重要内容,所以古建筑的消防技术保护措施必须列入消防规划,这是古建筑群的消防规划与一般的消防规划所不同的重要特点。
应将古建筑按重要性分为不同类型的保护等级,有重点地分别采取不同的消防技术措施予以保护。
《文物法》规定:
“文物保护工程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全面地保存、延续文物的真实历史信息和价值。
”所以古建筑的消防技术保护原则应是在不破坏古建筑原貌的基础上,确保消防安全。
2.5.2古建筑内不宜设固定消防给水设施
《建规》中规定:
“国家级保护单位的砖木结构和木结构建筑应设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但笔者认为这样的规定不切合实际,古建筑内不宜设固定消防给水设施。
以山西应县木塔为例,该建筑始建于辽代清宁2年(公元1056年),距今948年,高约67.3m,是现存塔身最高、年代最古老的木结构佛塔,其独特的价值就在于它是工艺精湛的全木结构的建筑,如按建规的要求设置喷淋和消火栓系统,就势必破坏其原有的价值,失去了保护的意义和初衷。
在不宜设室内消防给水系统的古建筑群,宜增加推车式灭火器的配置数量。
2.5.3古建筑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避雷设施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保护古建筑的有效措施,但消防技术规范恰恰没有规定古建筑要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998年4月4日凌晨,山西省临汾市尧庙广运殿发生的特大火灾,火灾发生半小时后,值班室的人员还未发现,致使砖木结构的广运殿及殿内尧王等泥塑像9尊被烧毁,直接经济损失451.17万元。
如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被及时发现,损失将会减到最小。
避雷设施也是预防古建筑火灾事故的有效手段,大多文物古建筑防雷设备不够完善,这类事故也多有发生。
2004年4 月26日山西运城稷山大佛寺遭雷击发生火灾;2002年9月7日,应县木塔遭雷击,所幸未引发火灾事故。
2.5.4加强用火用电的规划
对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主要建筑禁止设置电气线路。
其它古建筑内不符合要求的电气线路,应严格按照电气安全技术规程要求做出改造规划。
古建筑周围居民的用火管理;确定为宗教活动的建筑,对点灯、烧纸、焚香的场所和方式均应做出规划,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2.6古建筑的消防管理措施要更加完善
目前,古建筑在消防安全管理上还存在产权不清,责任不明,安全保卫人员短缺,业务素质低,自防自救能力差,督促文物古建筑单位整改火灾隐患的手段单一等一系列的问题。
所以对古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要做出规划,予以完善,也是其不同于一般消防规划的重要特征。
2.6.1完善法规体系,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规定:
“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安全工作由文物古建筑的管理和使用单位共同负责。
”不仅如此,国家需要进一步完善古建筑消防管理的法规体系,明确各级政府、使用单位、管理单位、消防监督部门等各自的责任。
2.6.2古建筑的保护要立足自防自救
古建筑火灾蔓延迅速,其保护必须立足自防自救,要规划建立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特别是义务消防组织,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灭火预案,且要切实加强演练。
古建筑大多被城镇或乡村所包围,应和周边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联防机制。
2.6.3拓宽筹资渠道,加大消防投入
《文物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文物保护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国家用于文物保护的财政拨款随着财政收入增长而增加。
国有博物馆、纪念馆、文物保护单位等的事业性收入,专门用于文物保护,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挪用。
”
对古建筑消防保护的经费要列出规划,安全投资渠道要多元化。
对国家级的文物保护单位,不一定非要当地政府投资,象山西这样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国家应予以资金上的倾斜和支持;同时也可以允许民间资本参与古建筑消防保护,或从旅游收入中按比例提取资金等多渠道筹资,以保护全人类的共同遗产。
3.结论
Ⅰ必须将消防规划纳入古建筑群总体规划。
古建筑的防火技术保护、开发利用、消防安全管理等也应作为规划的主要内容。
Ⅱ古建筑群的消防规划编制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古建筑的特殊性和历史性,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
Ⅲ消防规划编制后,应组织城建、消防、文物等有关方面的专家进行专家论证,以确定科学、合理的规划方案。
Ⅳ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尽快完善古建筑的消防管理法规,推进法制化管理进程。
启动古建筑消防保护的课题研究,科学合理地保护好人类的瑰宝。
如何搞好中小城市消防规划
近几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繁荣与发展,中小城市建设的步伐越来越快,城市面貌发生重大变化,这对发展各地经济、无疑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但是也应该看到,中小城市随着建设迅速发展,工业生产规模逐年扩大,各类物资仓库存储量急剧增大,油、气、电、化工原料及其产品的生产和广泛运用,保障上就集中表现出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消防站数量不够;市政消火栓数量少,消防管网压力不足;消防通讯落后;消防装备差,且数量少;消防道路不畅,断头路较多。
那么如何解决中小城市所普遍存在的这一系列问题呢?
笔者认为,搞好中小城市消防规划并认真落实,便是一个非常关键而重要的方法。
当前,应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要加强对消防规划的领导,提高对做好这项工作的认识。
一方面各级党委政府应高度重视,关心和支持消防及其他有关部门工作,经常听取工作汇报,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为更好地编制出高质量的消防规划创造良好的条件;另一方面,消防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消防及其他有关部门要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这样,才能赢得政府和人民对消防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圆满地完成工作任务。
第二,规划中,应建立保障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正常渠道。
当前,经济建设发展较快,许多中小城市的工农业总产值已翻了几番,而消防经费却仍是多少年一贯制的局面,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器材装备明显滞后于经济发展。
很显然,这种落后的消防态势已不能满足防火、灭火的需要了。
因此,笔者建议各地政府采取制帎比例的办法,把消防经费纳入城市消防整体规划之中,使城市建设和消防市政建设同步进行,逐步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抗御火灾事故的能力。
第三,因地制宜,集思广益,统筹安排城市消防规划。
囿于中小城市财力所限,想立竿见影式的改变城市消防落后局面是不可能的,应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因地制宜、群策群力,搞好城市消防规划工作。
为此,笔者提出以下三点建议:
①公安,邮电,城建等部门应开展广泛细致的调查,掌握较确切翔实的第一手资料,认真组织编制城市消防规划。
②消防通讯设备和消防车辆的配置、消防给水管网的设计与铺设、消防通道的疏通与建设等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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